《香港教育法—疏忽侵權篇》林壽康、余惠萍,香港﹕進一步,2014
沒想過香港會出版到這樣的書,法律書已算冷門,而且還要是以教育界為主題的法律書。不過也正因為沒其他人出,所以沒人跟你爭。(正如書末延伸閱讀表所示,之前本地討論教育界法律責任的文獻很少,尤其中文的只有莊耀洸一個人寫。)
顧名思義,內容沒有懸念,就是討論教育的疏忽責任問題。香港這方面的案例相對較少,所以書中大部分都是其他普通法地區的案例。當然,除了真正的教育案例外,為了解釋一些法律原則,也引用了一些其他經典案例。
這本書篇幅其實不算長,但作者的分析頗為詳細,就連上學前到放學後的責任問題都討論到。就像作者所言,疏忽責任的概念其實並不算很難明,也不是要求學校不出
錯,只是要求校方和老師行事時謹慎和預先考慮風險和採取預防措施。問題反而是,現在家長學生權益意識高漲,於是惹官司的風險大增(就當你有道理打得贏,打
官司畢竟是花錢耗時兼費事的)。
更大的問題就是教育局的政策把越來越多的責任推卸到學校身上,最近的例子是連投訴也推給學校自己處理。在下認為這樣做注定失敗,試想想如果中國政府突然宣佈不准人民上訪﹖人家就是不滿學校才向教育局投訴,怎可能滿足於只由學校去處理﹖如果他認為學校可以解決問
題,就不會找教育局啦。
而書中提供的例子就是令學校更頭痛的「融合教育」,政府美其名「讓特殊需要學生融入主流學校」就推卸了興建特殊學校的責任,卻沒有提供足夠的資源。(試試讀《深夜小狗神秘習題》﹖英國的主人翁有個教學助理跟著他上課呢。)
一般學校的老師照顧那麼多學生尚且疲於奔命,又有多少精力再照顧一個有特殊需要的﹖結果就像以前我為教授當跑腿時的遭遇一樣,有些弱能學生根本就是被其他
學生欺負,而老師根本沒察覺。這根本是計時炸彈,只是沒人知道會何時何地爆發。但最後被控告疏忽的是學校和老師,而不是教育局,是之為屈機。
雖然是屈機,但同工還是要了解這「機」,要不然更易人仰馬翻,所以本書其實很重要。而就算不是教育同工,如果對疏忽責任有興趣,也可以一讀,只不過是內容較為聚焦於教育界而已。(當然也可以先看《香港法概論》相關篇章作概略了解。)
作者說他們還打算繼續出《教師權益篇》、《學生權益篇》、《教育條例篇》、《保險法篇》和《蓄意侵權篇》。那就祝他們身心康泰,盡快出版啦。
(方某人其他書評書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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