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alysis

星期二, 12月 31, 2013

news and museum wish list

二零一四年第一號《聯合報》已出版﹕HTML版

新聞版﹕
1. 方潤圖書館統計核算
2. 對外社評—科學普及的必要

副刊版﹕
1. 棋藝天地—小小世界(Small World)

知識版﹕
1. 節目預告
2. 雋語錄
3. 健康知—傳染病與疫苗

網上博物館節目日曆亦已全部更新



今季wishlist﹕

展覽﹕
科學館—巨龍傳奇 (-9/4)
歷史博物館—影藏歲月﹕香港舊照片展 (-21/4)
孫中山紀念館—紙上風雲﹕辛亥革命在廣東 (-14/5)
海防博物館—香港軍事服務團歷史展覽 (-11/6)

講座﹕
歷史博物館—香港史前龍與鳳﹕稻作文化與王朝體制形成 (4/1)
海防博物館—香港軍事服務團的歷史 (18/1)
文物探知館—跑馬地墳場研究:看開埠初期少數族裔歷史 (22/2)
歷史博物館—早期中國海外華人(二)﹕十九世紀舊金山華商 (8/3)
歷史博物館—現代社會中的「童年」想像與建構 (9/3)
歷史博物館—跨文化交際中的非言語溝通 (16/3)
歷史博物館—道教內丹學的科學與神秘 (23/3)

太空館電影﹕活力地球—氣象解碼(-30/4)、我們都是外星人3D(-30/6)

星期一, 12月 30, 2013

司書伽利略

(註﹕訓唔著時胡思亂想之作,注定有頭無尾,勿望下集)



一對穿著整齊套裝、英姿煥發的男女CID站在東九龍某中學門前。Madam向門口保安先開聲道﹕

「您好﹗我地係西九龍重案組,黎搵湯Sir既。」

Madam和阿Sir在更亭的訪客簿填下資料,保安姐姐用對講機向校務處複述一遍,然後對Madam說﹕

「唔該晒﹗兩位請沿前梯上二樓丫﹗」

兩位幹探不知道的是,校務處的人隨即把「有重案組CID搵湯Sir」的事傳遍教員室。



兩位CID終於上了樓,到了圖書館門前。阿Sir一推開門,就見到門邊有個類似秘書的女士坐在櫃檯電腦面前在輸入甚麼的,一眼望進去有不少學生在自修(或睡覺),就是望不到湯Sir。

Madam似乎很急於表現,立即就問那位女士﹕

「我地係西九龍重案組既,請問湯Sir o係邊度﹖」

女士隨即起身走向櫃檯另一端,兩位CID就跟著這位女士的腳步移動。女士向著書架那邊呼了一聲﹕

「湯Sir,有阿Sir同Madam搵你。」

書架就是櫃檯的對面,先前CID的視線剛好被書架擋住了,兩位CID的頭望向書架後面。這時候所有自修(而未睡著)的學生都望過來,除了他們之外,就是「傳說中的湯Sir」了。

Madam一直很好奇阿頭(即係帶她到這裡的阿Sir)口中的「怪人圖書館老師」是甚麼樣子。不過直至望到這一眼,令她非常失望。

根據香港人的行規,做教師這一行的人普遍都有個「教師樣」,這位湯Sir也不例外。穿著一雙陳舊黑皮鞋、有如學生校服褲的灰西褲(幸好這所中學的校 服褲不用灰色,否則就跟學生毫無分別)、一件白色加藍格子的恤衫、一頭不長不短,明明梳過又被風吹得四散,一點也不飄逸有型的頭髮……總之就是……一個教師啦。

看倌或者好奇,為何Madam看人會由腳看起﹖

因為湯Sir正是以很像自由行遊客的姿勢蹲在地上。在他前面的地上攤開了一本書,他大腿之間攤開了另一本,而他的手又正在書架上拿起另一本。當湯Sir聽到女士的叫聲,抬高頭一望,缺乏蹲地習慣又缺乏運動的老師雙腿蹲得不穩,整個人搖晃起來,就連腿上的書都跌在地上。

旁邊自修的學生當中傳出隱隱的恥笑聲。

湯Sir一邊把地上的書本塞回書架,一邊眼也不望兩人說﹕「阿草你又有乜事﹖」

Madam直到這一刻才知道原來自己阿頭曹Sir有這個花名。

由於屢破奇案,曹Sir在警署裡是明日之星,Madam自己剛剛獲批加入CID,亦以跟隨曹Sir為榮。眾多上司也很器重他,雖然曹Sir現在是高級督察,但上司當中甚至有傳言說曹Sir終有一天會當上助理處長,所以警署的其他人只會戲稱他為「曹探長」。的確只有他的中學同學,才會直接叫他的花名。

曹Sir笑著跟湯Sir說﹕「出去同你傾傾啦。」

湯Sir終於收拾完書本站起身來,原來看來蹲也不穩的病壞書生,站起來也不矮。Madam堪稱重案組之花,身高跟陳敏之毫不輸蝕的她同樣有一雙長腿,湯Sir站起來比她高半個頭。

湯Sir應了一句﹕「唔慌有好野啦」就跟曹Sir和Madam走出去。

有個學生嬉皮笑臉多事一問﹕「湯Sir你係咪隨街爆粗畀人拉呀﹖﹗」

原本應該很安靜的圖書館,眾學生突然爆笑起來。

湯Sir倒也不慌不忙,回頭應了一句﹕「如果真係要拉人爆粗,第一個黎拉你啦。」

眾學生又笑。
不用說,這一定是個經常爆粗的學生。



三人走出圖書館門外,眼前走廊之下還有一批學生在操場上體育課跑跑跳跳。

湯Sir 擺出一副因為有人來麻煩他而不悅的樣子,但說話的語氣卻又一點也不像介意似的﹕「我明明三不五時就o係FB出post鬧警方濫權,都唔知點解你到依家都未block我既。」

曹Sir嬉皮笑臉地答﹕「車,咁多年朋友點會為D咁少事block你架﹖果個『十like王』見乜都like咁煩,你都未block佢啦。何況你明知我不嬲都唔贊成對付示威者架喎,如果聽日我做處長頂多畀交響樂你地聽架o者,嬉嬉。」

(Madam心想﹕原來曹Sir真的想過做處長……)

湯Sir立即盯著曹Sir連珠炮發﹕「你黎煩我仲要蛋撻都冇盒,都算勒。唔好咁大聲話自己係差人好嗎﹖聽日應該由校長到校工到學生都會以為我爆粗畀重案組捉去查。」

曹Sir繼續笑著說﹕「係人都知你鬼咁斯文唔爆粗架啦,最多我用人格向你校長擔保勒。你講得『算』我當你應承幫我架啦。」

Madam心想,原來曹Sir不只對著街頭古惑仔才會耍無賴的。

湯Sir繼續口不饒人﹕「乜你都有人格架咩﹖喂我份糧係教育局,唔係保安局出架喎,你就要我出教育局既糧幫保安局查案。枉政府上年仲話要加線人費,我幫左你咁多次,連一蚊線人費都冇收過呀。」

曹Sir﹕「線人費係畀D古惑仔同道友既,你唔係『線人』丫嘛。蛋撻就下次我黎果陣買一打畀你又點話。」

Madam望望湯Sir的肚腩,那麼喜歡吃蛋撻的病壞書生竟然還沒有大肚腩﹖

湯Sir察覺到Madam在目測自己的肚腩,回應曹Sir說﹕「我食得幾多個﹖唔怕塞血管呀﹖你買十打我咪又淨係食得一個然後請同事學生食﹖」

Madam似乎覺得這兩個同學在吹水也吹夠了,向曹Sir示意了一聲﹕「阿頭……」

曹Sir這時候突然記起﹕「係喎我都唔記得介紹,呢位係新加入既Madam徐,第日會幫我同你聯絡,你會成日見到佢架啦。呢位湯Sir,就係我講果位乜都搵得到既中學同學。」

於是湯Sir和Madam兩人互相點頭示意。

湯Sir突然對著曹Sir目露鄙夷視線﹕「咪住﹗你頭先話『下次你黎果陣』就買蛋撻,依家就話搵個Madam黎聯絡,即係以後都唔使買蛋撻啦﹗」

曹Sir笑著說﹕「哈哈……你咁多年黎都係咁咬文嚼字既﹗我叫佢記得買啦好未﹖我係諗住益你先特登搵重案組之花黎同你聯絡架。」

久經訓練的Madam在曹Sir笑眼角落看到一絲被識穿的無奈,他的確是打算耍無賴,現在只不過是以笑遮醜。看來蛋撻她不買不成,但曹Sir大概不會科水的了。
不過既要曹Sir提攜,又看著曹Sir經常「萬歲」的份上,她暗下決定,反正這人也只會吃一個,以後就買半打蛋撻啦。

湯Sir大概沒看出甚麼(又或者想起「重案組之花」也不錯決定不追究),立即入正題﹕「今次又有乜事﹖我仲有一堂時間畀你,跟住放學我就唔得閒理你架啦。」

曹Sir﹕「你唔係有班學生幫手既咩﹖」

湯Sir﹕「你估你同我讀書果陣呀﹖依家D人唔係無尾飛砣就係諸多活動,有人黎都偷笑。我做圖書館主任仲要做埋組員果份。」

曹Sir﹕「咁我地快D入正題啦下。」示意Madam講述案情。

Madam心想,他們吹了那麼久,終於肯入正題了……為免有人反悔,立即就開足全力開始講案情……

(下集)

星期四, 12月 26, 2013

選舉制度設計手冊


選舉制度設計手冊》(Electoral System Design: the New International IDEA Handbook) Andrew Reynolds, Ben Reilly, Andrew Ellis (國際民主和選舉協助研究所)等著、魯閩譯,香港﹕商務,2013

多年前也介紹過其他討論選舉制度的書。先前買這本書,就是覺得有不少近年的例子,對政制討論應該有用,但對學生可能太詳細,所以想先留給自己。我想學校應該有用的,不過可以遲點再買。

這本書源於瑞典「國際民主和選舉協助研究所」(IDEA),是由若干國家組成的 機構(中英美法俄都沒份),旨在協助各國發展民主和選舉制度,對各地的選舉制度有相當掌握。這本書名為「設計手冊」,顧名思義就是給制度設計者(當然包括 公民)參考,在發展選舉制度時要了解各種制度的長短處、亦要結合本土的實際情況。所以本書並不會推介某個「最佳」制度(雖然歐陸人士大都偏向比例代表 制),而是討論影響各種制度成敗的因素,可能是文化歷史、族群關係、或者政制配合之類。

正如在下於下列筆記抄錄的,抽空去討論某個選舉制 度的優劣,容易忽略真正運作時與政府、社會其他因素的互動。以香港為例,一個有缺憾的政制影響了行 政立法的權力關係,無論採用哪種制度(哪怕完全普選也好),恐怕都未必能改善到行政立法關係。埋首於討論個別選舉制度,其實很易見樹不見林。
經過十幾年的實踐,《基本法》漏洞多多早已顯然易見。只是掌權者不願承認立法欠周,而本地人士亦恐懼「五十年不變」的承諾由名不副實變成乾脆拋棄而已。
(雖然我認為基本法很多地方應該改,但亦得承認在現時的形勢下,基本法一旦修改,未必是朝在下認為更好的方向邁進。)

可是,若然政治現實難以一下子改變,那麼選舉制度也可以對現實有「改善和緩」或「越搞越差」的效果。那麼,在各種限制之下,我們還是要嘗試構思一套對民主「可持續發展」最有利的制度。這種考慮,跟由零開始去設計,是兩碼子事。

(方某人其他書評書介)



筆記,或挑骨頭﹕

p.14 「如果有一半的選民把票投給某黨,但該政黨沒能贏得或幾乎沒能在立法機關贏得任何一個議席,那麼該制度就不能被認為充分代表了人民的意願。」

這樣說還是太寬鬆了,那麼香港這種所謂「均衡參與」,讓你選上幾個但獲得過半票數支持的派別永遠不能主導政局,也算是代表了人民的意願麼﹖其實應該說「如果……沒能在立法機關贏得接近一半的議席」還差不多(即比例原則)。

「選舉是個好東西,但如果投票難以操作、或者投票結果對國家治理方式的影響無足輕重,那麼對民眾而言,選舉也就沒有多大意義了。」

「結果對治理方式無足輕重」,香港的選舉正是如此。

「在一些選舉制度下,『死票』(不同於損毀或者無效的、最終被排除在計票之外的選票,『死票』是指那些沒有投給任何候選人的選票)在選票中可能佔了不小的比例。」

我總是覺得這句有點問題,因為沒投給任何人的選票,我們通常叫「白票」或「棄權票」。(相對而言,不計入選舉結果的無效票,叫「廢票」)
「死票」給人的印象,好像是後文提及那些投了給某候選人或政黨,但因為後者沒有當選而被浪費了的選票,例如﹕

「(比例代表制的優點) (3) 不會產生大量死票。當門檻比較低時,幾乎所有的選票都能在確定最終當選的候選人上發揮作用。」(p.82)

這裡的「死票」顯然不是指沒投給任何候選人的票,而是有投給某人/黨但沒當選的票。
事實上,第一段說的「死票」亦不大可能是沒投給任何人的票,因為沒哪種選舉制度會特別導致選票不願把票投給「任何一位」候選人,沒有合意候選人的「白票」問題主要是由提名門檻引發。
所以,我認為第一段的文字本來應該是「『死票』是指那些沒有投給任何當選人的選票」。最後,在附錄見到的解釋的確如此﹕

p.240 「死票(waste votes)﹕有效但最終沒有計入任何當選候選人或政黨名下的選票。」

p.17 「最後,選舉制度應該,至少盡可能地,以對所有政黨與候選人都保持中立的姿態來運作,而不應公開歧視任何政治群體。如果選舉政治表現為一個不公平的競技場,那麼,該民主體制下的政治秩序就會比較脆弱,不穩定因素可能正在不遠處蠢蠢欲動。」

香港亦正是如此。與建制派一直鼓吹「泛民搞搞震」剛好相反,香港政局混亂的最主要原因,就是制度本身不公平,導致政府無需向市民負責,民意亦無法反映到政策制訂上。這樣的制度,必然是不穩定的。
(港英後期的「治世」又如何﹖六七暴動後,英國人正是明白殖民政府沒有民意基礎,所以透過不同渠道吸納民意,令政府可以回應市民的需要。而這些渠道到現在,套用共產黨的用詞,都因為政府當成政治酬庸而「異化」了。而且在民主化開始後,這些渠道亦已不能滿足民眾直接參與的需要。)

p.19 「大多數專家都同意以下觀點﹕選舉制度應該壯大那些建基於更廣泛的政治價值觀和意識形態、同時又有清晰政策規劃的政黨,而不是那些只專注於狹隘的民族、種族或地區利益的政黨。相較於那些把宗派或地區利益作為其關注重點的政黨,這些建基於更寬廣的『交叉認同』(cross-cutting cleavage)上的政黨在減輕社會衝突壓力的同時,也更有可能反映全國性的意見。」

那麼我不大明白為何他們推崇比例代表制,因為比例代表制令很多基礎狹隘的政黨都可以獲得議席,反而不利於有較廣闊基礎的政黨獲得更多議席。

「反對派要真正起作用,就必須擁有足夠數量的代表(假設他們在選舉時的表現能夠保證這一點),這也意味着在議會制下,他們能夠成為真正可替代當下政府的選項。很顯然的是,反對力量的大小還取決於選舉制度以外的其他因素,但如果制度本身導致反對派的無能,那麼民主管治水平也會隨之變弱。」

反對派在制度中無能(aka行政主導/霸道),反而令管治變弱,這正是香港的情況。

p.21 「如今的選舉制度設計都是在一系列涉及政治議題的法律檔,如國際公約、條約的脈絡中進行的」應為「法律文檔」。

p.25 「一份名為《告卑詩省人民聲明初稿》的提交給了社會各群體」應為「文檔」。
(又,「提交了給」應該比「提交給了」更順暢)

p.51 「如果全國作為一個單議席選區」的「單選席」應為誤植,立法機關的選舉不可能全國只有一個議席。

p.59 「2002年,印度政府成立了國家憲法運作委員會(National Commission to Review the Working of the Constitution)」應為「國家憲法運作檢討委員會」。

「如果需要修改的話,可以通過一般選舉法律甚至次級立法或者行政指令來進行。」

「次級立法」應為「subsidiary legislation」之中譯(是委任立法 delegated legislation之一),香港應稱為「附屬立法」。

 p.82 「限制『區域領地』(regional fiefdoms)的發展」

如果由在下翻譯,我會沿用 fief 的中文「采邑」,這樣更突出這種地方勢力就有如封建勢力一般。

p.88 「如果繼續使用領先者當選制,其優勢將十分明顯。在700多個選區中,白人只在5個選區佔多數,如果採用領先者當選制,得票制在50%-60%之間的非洲人國民大會可能輕取70%或80%的議席。但是非洲人國民大會並沒有這樣做,因為它意識到,長遠看,『贏者通吃』這種不平等的局面會導致少數人和多數人利益之間出現根本性的不穩定。競選名單名單制則能避免因選區劃分而可能引發的激烈反應和其他有爭議性的話題,同時也很契合分享行政權力的理念—非洲人國民大會和國家黨也都將該理念作為臨時憲法的一個關鍵原則。」

這也是曼德拉的偉大遺產之一,並沒有因為處於優勢而追求一面倒的制度。一個真正「均衡參與」的制度令不同種族都能得到代表,並在政府中分享權力。
有人批評說南非廢除隔離未能解決貧富懸殊和黑人普遍地位低下的狀況,但曼德拉的大度至少令南非避過了周遭鄰國在黑人奪權時,因「轉型正義」處置不當而帶來的動盪。

p.89 「但是,領先者當選制還是給非洲人國民大會帶來一些小小的『議席獎勵』,使其在議會中所得議席比例超過了得票率(62%)」

這個說法有點怪,因為南非1994年選舉一半議席由全國一區競選名單制產生、另一半分九省競選名單制產生,兩者都是比例代表制而非領先者當選制。我 懷疑這裡是誤植,應為「競選名單制還是給非洲人國民大會帶來一些小小的議席獎勵」。因為比例代表制把選票換算成議席也不是完全一致的,只是偏差比領先者當選制為少。

p.91 「在領先者當選制下,代表性可能會變得更加極端化,白人(分屬不同黨派的)會成為大多數白人選區的代表,而科薩人則會代表科薩人,祖魯人代表祖魯人,等等。雖然人們意識到在南非的競選名單制下存在代表對選區不夠負責、代表與選民之間離得太遠等問題,但是,當確有需求時,該制度又可以讓人們向很多不同類型的議員求助。」

如果像南非這種各自聚居的地方,單議席選區的確是會養成只顧本族本地區的議員。不過在香港這種混居地方,效果又會不同。

p.94 「因為想完全控制候選人的選拔工作,所以採用了封閉式名單的比例代表制。制度還使爪哇人(Javanese)無法在政治上取得主導地位。儘管在1955年 選舉中得票率超過70%,但爪哇人最後所得議席才剛剛超過議會總議席數的一半。雖然此後爪哇人的得票率有所下降,但到2004年仍然有61%。」

p.98 「總統和副總統現在都由直接選舉產生,但要配對組成一張名單才能參選。選舉採用的是兩輪選舉制的絕對多數決勝法,其目的是確保當選者能在這個龐大而多樣的 國家獲得足夠支持。如果想要在第一輪取勝,那就不僅需要得到絕對多數票,還要達到選票分佈要求﹕在至少一半的省均得到20%的選票。因為一個取得絕對多數 選票的勝者幾乎肯定可以達到這個要求,所以這其實是要阻止只在爪哇島獲得支持、但在其他地區卻無法獲得多少支持的組合在第一輪當選。」

其實蘇卡諾以至後來大部分的印尼總統, 都是爪哇人。所以這個設計並非爪哇外的族群設計來「陷害」他們的。相反,是因為爪哇人在印尼中無論人口或政治上都佔優勢,所以才要設計那麼複雜的制度,以 保障其他族群的利益得以反映。這可以理解為爪哇人為了國家統一而作的讓步,要不然國家權力全被爪哇人霸佔了,其他地方不鬧獨立才奇怪。
(實際上就算有這樣的措施,印尼很多地方依然鬧獨立,因為「印尼」其實只是因為荷蘭殖民製造出來的政治實體,很多地方的人根本沒有對「印尼」的國家認同。更不用說很多地方的人對爪哇人指點天下很不爽。)

p.100 「黨棍(party bosses)」這個翻譯似乎太負面。
當然,跟現在慣用的「party leader」不同,「boss」未必有公職在身,通常指在幕後操縱的金主,帶貶義。譯成「棍」好像太誇張,不過應該怎樣譯在下也說不準。

p.115 「許多學者都同意,作為一般原則,選區規模介於三至七席之間運作得最好。同時在實際操作中,特別是在兩黨制下,奇數規模,比如三席、五席、七席,要比偶數規模運作得更好。」

這個我倒有點疑惑,因為在香港這種中選區式比例代表制,一直被認為是鼓勵分割名單和策略性投票的元兇。(因為這種規模的選區,再配搭最大餘額制,通常對大黨不利,拿到較多選票的名單反而會喪失議席。所以會鼓勵政黨分拆名單以圖用盡選票餘額,但這種策略性投票會令選情更混亂,而且對組織較嚴密的保皇黨有利。)

p.130 「墨西哥……使用的都是聯立制」
p.138 「1994年的改革……確立了並立制」
「1996年的選舉法再次作出調查,將單個政黨可贏得的議席數目限制為300席,超額代表的最高比例為8%。」
p.139 「1997年……與眾議院選舉不同,多數制和比例代表制之間沒有聯繫﹔兩種選舉制度並立運作」

究竟是聯立制還是並立制﹖還是兩院兩制﹖看完文章再看附錄我都搞不清……

p.133 「參見案例分析,頁149」應為「頁129」。

p.135 「革命制度黨(Institutional Revolution Party)」按字序是否應為「制度革命黨」﹖

p.149 「泰國…參議院…根據各人口佔全國總人口的比例進行分配」

泰國的政區應為「府」。

p.163 「英屬維爾京群島」以香港的譯法應為「英屬處女群島」,在香港出版沒理由跟大陸譯法。

p.164 「在印度,一些邦議會議席被分為三部分,其中一部分議席只有女性才能獲得提名,因此能保證最少有三分之一的女性代表,但會導致當選的男性代表只有兩輪任期的限制。」

這段寫得有點怪,無法理解為何男性只有兩輪任期。
通常如果一個議會的議席分開三批選舉的話,若然不是同時選舉(而指定其中一批只供女性參選,這樣不影響其餘席位的男性連任)的話,就是分開選舉(如美國參議院,每次改選三分一代表)。
可是就算分開選舉,每一批的任期都是獨立各不相干,就算有其中一批指定是女性議席。男性議員在自己的議席任期屆滿只重選,也跟女性議席不相干。
除非我們採用一種很滑稽的選舉方式,把全邦的單議席選區劃分為三部分,每部分指定某屆只准女性參選。這樣才會令原有席位的男性無法再參選(除非他改往別區參選)。但這樣的造成同樣令女性議員需要每屆輪流到不同的選區參選,看來不像會這樣做。
所以很難明白。

p.168 「在一些國家和地區,特定的種族或宗教少數群體可以獲得一定數量的保留議席,比如哥倫比亞(黑人群體)、克羅地亞(匈牙利、意大利、捷克、斯洛伐克、魯塞尼亞、德國和地利裔的少數群體)、印度(表列部落和表列種姓)、約旦(基督徒和阿迪格族(Ciracssians))……」

1. 魯塞尼亞即 Ruthenians,似應加上原名較好。
2. 澳地利應為奧地利。
3. 如果不是查到英文維基把Ciracssians民族轉到「Adyghe people」條目的話,也無法明白為何會譯出「阿迪格族」。翻譯時遇上這種轉名,似應加上「譯註」為妥。

p.169 「大多數就族群劃分選區的安排最後都被放棄了。因為實踐表明,在這種安排下,選民在保證自身群體得到代表的同時,往往不會向着不同群體相互合作的道路邁進,而且態度非常頑固。」

很多人批評新加坡採用集選區制度封殺反對黨的時候,沒有留意政府使用集選區主要就是為了回應「要保障少數民族有代表,又不能讓他們只顧本族選民」的問題。
李光耀在《硬道理》 中表示,單獨劃出某個單議席選區給少數民族、或者以比例代表制指定名額,都同樣有「令少數群體代表只顧自己越趨激化」之弊,所以最後採用了「指定團隊中要 包括少數民族,卻由所有選民一併選出」的集選區制。當然你可以說這只是檯面好聽的辯解,也不代表要放棄對政府為難反對黨的批評,但批評者也必須回應到政府 提出的那些憂慮。
其實集選區制未必不可行,可是把集選區規模越搞越大(例如動輒選出五六人)會令議席數目與選票比例相距太大,而且大規模的競選團隊的確為難反對派。新加坡最近一次大選增加了單選區就是較好的措施。更進一步還可以減少集選區的大小,例如把集選區分割得較少、選出數目較少的議員(仍指定需有一名少數民族),這 樣反對黨參選就會比較容易。

p.176 「拉丁美洲的經驗表明,如果一個直選產生的總統無法在立法機關取得實質性支持,那麼想要讓政府運作成功也是有難度的。」

有點奇怪的是為何這點要在「拉丁美洲」看到,明明美國國會近年的「政黨惡鬥」已經讓人看到這一點。

p.179 「阿尼亞」應為「阿美尼亞」。

p.182 「大多數第二院(常常被叫做上議院或議院)」應為「參議院」。

p.193 「使用封閉式競選名單制、高度集中的政黨體制最有可能鼓勵強大政黨組織的發展﹔而去中心化、以選區為基礎的制度,比如領先者當選制,又會產生相反的效果。」

這一點也不必然,英國一直採用領先者當選制(單選區),但政黨組織一直很強。

p.201 「1997年的利比利亞選舉」

這個國家在香港的確譯成「利比利亞」,不過容易跟「利比亞」混淆,我想仿傚台灣譯成「賴比利亞」比較好。

「對於動輒花費極高的選民登記來說」應為「活動」。

p.209 「擴大選民的影響力必須和鼓勵政黨有序發展相平衡。將選民選擇權最大化有可能導致形成一個分化的立法機關,最後誰都不會得到自己希望的結果。政治學家中間存在一個廣泛的共識,那就是,代表基礎廣泛、有序發展的政黨政治是推動有效並可持續的民主政治的最重要因素之一。」

這句是抄給那些偏好直接民主的朋友看,有時並不是看來最符合「民主」理想的方案就必然會帶來最好結果。在一個複雜的社會中,政黨作為政治中介角色非常重要。如果香港的制度無法給政黨政治有發展空間(=政黨執政、市民又可以選票更換執政黨),怎樣改都搞不好。

p.210 「不僅如此,一個精心設計的選舉制度的積極面,可以很容易就被一個不適當的憲政分配(這是造成內部失序的最核心因素)或者外部對主權國家施加的壓力所淹沒。」

香港除了不是一個主權國家之外,這一句簡單是絕配。我們現在爭拗一大堆選舉制度的問題,但行政立法關係的問題就沒著墨。中共這個「外部勢力」的干預就更不用說了。

p.212 「在幾乎所有英國在亞洲、非洲和大洋洲的前殖民地都採用了領先者當選制。好些這類新興民主國家,特別是存在種族分裂的國家中,該制度(領先者當選制)已被證明根本不符合她們的實際需要。」

「相似地,西非的許多前法國殖民地國家保留了兩輪選舉制(比如馬里),結果導致了嚴重的政治分裂

「不幸的是,當今世界上更為普遍的情況是,因選擇了不合適的選舉制度而加速了已經存在的負面趨勢,比如,鼓勵政黨將選舉當成零和競爭,從而對其支持群體之外的人士採取敵視和排外的態度。設計任何政治制度的底線是,就算不能幫助紓緩社會的緊張態勢,至少也不能讓情況變得更糟。」

路徑依賴的問題。

星期一, 12月 23, 2013

old magazines

又是丟舊雜誌的時候﹕

科學人》2010年3、5、6、7、8、9月號
《國家地理雜誌》中文版2010年1、2、3、5、6、7、8、9、11、12(不連附贈地圖)(各期內容)
選擇》2012年各期
明報月刊》2012年各期

有興趣的朋友請私下聯絡,稍後會聯絡商議領取方式。
未被領取的舊雜誌將於一月中下旬拿回學校送出,沒學生認領的將丟棄。

星期六, 12月 21, 2013

別將其他疫苗跟肺炎疫苗一起倒出去

敬啟者﹕

關於貴報十二月五日副刊世紀版,林綸詩的〈那麼我們改怎麼辦?——文化界媽媽如何面對13價〉,本人認為有不少地方值得商榷,恐對讀者有所誤導,謹列如下﹕

1. 七價和十價疫苗,假如導致接種者遇上血清三型肺炎鏈球菌時更易感染,當然是一個重要問題(衛生防護中心專家小組暫時認為此說缺乏證據,為方便討論先假定為 真)。但如果因此說「疫苗造成反效果」,則屬言之過早。因為大眾根本未掌握到整體的小童肺炎數字,如果七價和十價疫苗能夠減少大部分常見血清型的肺炎感染 及併發症,則其效果可能足以彌補「遇上血清三型時較危險」的副作用。

2. 作者問「抗生素出現抗藥性, 是否與疫苗的反抗性一樣( 愈打愈養到惡菌)?」是不了解疫苗和抗生素分別的表現。
疫苗和抗生素相似之處,是它們都會針對某些菌種。在流感或肺炎這種菌種繁多的情況中,壓抑了部分菌種,自然其他菌種的生存空間就會增加。不過分別是,抗生 素對細菌來說是「毒」,要抵抗它才能生存的菌種自然較「惡」﹔疫苗只是針對抗原類型(細菌身上可供免疫系統辨認的特質),其餘的抗原類型並不見得更 「惡」。情況就像假如香港警察把所有金髮的人都當成賊人拘捕,市面黑髮賊人的比例自然增加,但這不代表黑髮的賊比較凶猛。

3. 政府是否玩語言藝術﹖的確是。不過政府的最大問題是,專家小組認為十三價疫苗效用不大,所以政府沒要求所有小童注射﹔但政府又怕家長恐慌,所以資助注射,這個政策不連貫只會令公眾對疫苗效用有更大誤解。

4. 作者把話題扯到去另類療法和「幾千年文明」。可是正正因為科學有自我糾錯的機制,才有醫生依照數據指出「肺炎疫苗效果不佳」。大家何曾見過有另類療法師跑出來,說根據研究數據,承認原來他們依賴的療法沒效果﹖
這正是科學方法的可貴,科學不保證正確,但能夠發現和糾正錯誤,而且提供了一套發現錯誤的工具(研究法),這一點則為「幾千年傳統」所無。
西醫所作所為並不總是合符科學,但最低限度他們比較願意接受科學檢驗,這樣使錯誤的做法盡早得到揭露和糾正,肺炎疫苗爭議正是例子。

肺炎疫苗和背後的醫商關係,固然值得審視警惕﹔家長考慮利益衝突,亦屬正當。但如果因此以為科學比傳統更不可取,甚至進而懷疑所有疫苗的話,西方國家因為反疫苗運動引致百日咳和麻疹疫情回歸,就是他們自招的結局。

現在香港的反疫苗人士,兒女若然無事,只不過是因為香港已接種的小朋友夠多,社區不見病菌自然連沒接種的人也無感染之虞。簡單點說,他們只不過是自私的「搭便車者」而已,自己逃避了疫苗可能的副作用,卻得到疫苗防疫的好處
疫苗不只保護了接種者,只要接種的人夠多亦有社區防護作用。一些無法接種疫苗的人—例如對疫苗過敏、或缺乏免疫力以致無法接受減毒疫苗的病人—實有賴眾人接種帶來的間接保護。反疫苗運動對這批人造成的危險,可想而知。

別把嬰兒和洗澡水一起倒掉,其他各種成效顯著的疫苗和成效受質疑的肺炎疫苗之間的關係,亦屬同樣。

此致
明報副刊版編輯

方潤 上
(香港科學教育關注組成員)



順道推薦網友澄清「疫苗導致自閉症」流言的好文﹕疫苗與自閉症(一)疫苗與自閉症(二)

星期日, 12月 15, 2013

陷入篡改疑雲的香港簡史 (A concise history of Hong Kong)


香港簡史—從殖民地至特別行政區》高馬可(John M. Carroll)著、林立偉譯,香港﹕中華,2013 (ISBN 978-988-8263-20-2,陽光印刷製本廠印)

奇遇,總是發生在奇國。

為何本文開首包括 ISBN 書號和印刷廠名號,有留意新聞的看倌應已知道,因為本書還有「另一版本」。本書於今年會展書展前推出,卻被發現市面原來還有另一本封面和書名一模一樣,但內容經過刪節的版本,對中共不利的內容和意見都被刪掉。唯一可資辨認的,就是「刪節版」的 ISBN 和印刷廠都不同。

消息一傳出,「篡改」之聲不絕。還有「路邊社消息」指,本書是出版後才被高層留意到有「敏感內容」,所以緊急回收原版並推出「刪節版」代替,改 ISBN 是為了方便店員辨認云云。
中華書局稍後的回應,則指「刪節本」只是為內地洽商版權製作的少量樣書,只是錯誤流出市場云云。而買錯了「刪節本」的市民可到書店換書。

整件事,就算撇除了所有「陰謀論」的內容(例如「緊急回收」無法佐證),無論用哪個角度看,依然是疑雲處處
書局聲稱為了與內地洽商版權而製作刪節本,先不說「沒問過作者」就去洽商和製作刪節版的問題(還要視乎作者跟書局簽的合約只是繁體中文版還是包括所有中文 版,我們不知道),為何不用簡體字呢﹖現在很多軟件都有「繁簡切換」功能。由於有些簡體字以不同繁體字合併使用,把簡體字書轉繁體,很易出錯,要花時間檢 查﹔但反過來把繁體字書轉簡體,不需要選字,應該不會出錯的。
另一問題是,如果只是樣書而不供售賣,按道理不會在市面流通。既然一般大陸民眾看不到,大陸政府又未宣佈這本是禁書,那又何需以刪節本作樣書﹖直接給他們 原版就好,來港負責洽商的大陸出版人怎會沒看過香港的敏感書﹖是否真的要刪節、作者是否願意,大可在「對方感興趣」之後再談,無需提前越俎代庖。

反過來說,指「刪節版」是為了取代本地發售的原版,也有其疑點。
最大疑點莫過於改 ISBN 欲蓋彌彰,因為本地出版全部要送樣書給公共圖書館註冊,就算市面回收了,稍後在圖書館目錄中也很容易被人發現「為何這本書有兩個不同 ISBN 的項目」(除了一般讀者會看目錄,圖書館員更習慣互相「參考」目錄,所以全港各大小圖書館的編目員當中總會有人發現的),有人拿來對比就會發現內容不同。
如果說改 ISBN 是為了方便回收原版,那麼只要在「刪節版」加條「腰封」或其他標記以供職員識認就行了,根本用不著留下那麼大條尾巴引人懷疑。

(紀曉風文中質疑為何給大陸人看的樣書 ISBN 區碼也是香港的「988」,則顯然是不懂出版。因為 ISBN 的地區碼只以出版地決定,去哪裡賣或發放並非考慮。在香港出版就向公共圖書館拿香港的書號,想拿大陸的書號只能去大陸。
至於書中版次內容和封底價錢都一樣,也不是質疑理由,假如真的只為了作樣書,刪節完「敏感」內容後自然不會去作其他非必要的改動。當然我們可以質疑為何價錢欄不改為「非賣本」,不過這一點並非必要。
紀曉風另一質疑點是「中資書店電腦系統已記錄了刪節版的 ISBN,顯然是為了銷售用途」,我倒認為電腦系統應該是公司內不同部門共通的。出版部門把已印好的樣書資料輸入同一系統,一旦放出門市後就可以搜尋和購買,並非不可想像。
但疑點仍然未解﹕為何刪節本要用另一個 ISBN﹖)

簡言之,在下認為兩種說法(樣書論或取代論)都有疑點,並不完全令人滿意,在下對這件事難有定論。當然未問作者就搞刪節版,就算只是樣書也不妥,這是後話。



發生這宗篡改疑雲,不知算不算好事。好書被刪節當然不好,但原本市民沒留意的好書變得全城注目並搶購原版,卻可能是「不幸中之大幸」。
篡改疑雲最令人不解的一點反而是,為何中資書局會出版內容那麼「敏感」的書。(若是敏感,不出版不是比較省事麼﹖如果說是職員乘高層不察出版的,那不是跟自己的飯碗開玩笑嗎﹖)

很多書本,用英文出版沒甚麼,改用中文出版就特別敏感。這本書就是顯例。
因為這本書對於香港人,無論是抱持哪種主張,都不免有點「礙眼」。
對於支持中共的人,這本書明言香港人根本不想「回歸」、懼怕中共政權,而這個政權在回歸後亦插手香港事務,沒有信守承諾。(如果這本書遲半年出中文版,作者應該會說更明目張膽了)
對於支持港英政府的人,本書直指港英官員和華人精英一直以各種藉口,反對給香港人民主權利、壓制幾代人的政治參與,以維護自己的政經特權。英國人直到過渡期才為自抬面子而開放選舉,但已經太遲(而且尚未建立責任政府,民選議員對政策影響有限)。令香港人未做好準備、民主政治亦未成為習慣,就交給中共,導致現在的困局英國人也有責任。
就算是同時不喜歡中英兩國的人,作者亦表明如果你們真的不滿,「應當挺身向政府爭取」。現實中的香港人,就是無論階層高低籍貫何方,都「反政治化」,認為搞政治的人都是滋事分子。與大陸的惡劣情況對比之下香港「已經很好」,不應再有要求(簡單點說,沒真心把香港當成家園的難民心態,於是強秦壓境之下又情願移民了)。所有本來不合理的狀況,跟「更惡劣」的中國大陸比較下便「合理化」了。而政商精英就藉著百姓的這種難民心態,把政治(實質即是利益分配)變成自己的禁臠,讓你們甘心情願地接受剝削

換言之,作者其實同時批評了所有人。(這一點其實有點像方某先前介紹劉紹麟的《香港的殖民地幽靈》,非常全面的「篤爆」香港人的心理「死症」,在此順道特別推介。)
亦因此,這本書值得所有人都拿來一讀,別以為自己就是穩站最正確的一方了。

不看清楚過去的共業,就沒法解開死結、決心開創未來。我想這本書就是作者給予香港的祝福。
而中華書局出版中文版,還鬧出篡改疑雲,或許是上天在提醒香港人去讀這本書。

(方某人其他書評書介)



筆記,或挑骨頭﹕

p.27 「雖然戰爭結束後所簽的條約總是不平等的,但這些條約(南京條約)在中國歷史裏尤其惡名昭著,是百年屈辱的印記,直至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這百年屈辱才告一段落。」

我倒不明白,既然中共依「約」於1997年才收回香港,那麼1949年又何來「屈辱告一段落」﹖

p.30 「英國人在1841年1月佔領香港時,港島北岸大部分地方都未被佔領

譯成「佔領」,相信原文是「occupy」,這樣譯有點怪,因為作者的原意只是指北岸的土地未被佔用/使用。佔領是軍事/政治概念,雖然人煙稀少,港島當時很明顯是中國領土。

p.53 「判裁官」應為「裁判官」。

p.58 「賽會馬」應為「賽馬會」。

p.104 「一位來自海峽殖民地的華商捐資成立文學院。」

是否指陸佑﹖為何不指明﹖

p.121 「在1939年,勞工事務主任畢特(H.R. Butters)」

這個職位英文叫 Labour Officer,現在同名的職位只是勞工處一個基層職員。可是在當年華民政務司轄下首設勞工事務官員時,勞工事務主任就是主管官員。這位Butters就是首位勞工事務主任。

p.165 「葛量洪在1925至1926年省港大罷工時期於香港當官學生,他跟楊慕琦不同,他認為,由於這個殖民地與中國近在咫尺,因此永遠不可能把本地華人塑造成 效忠英國的子民。葛量洪同意可以稍為增加立法局的代表性,但認為香港不能實行他在牙買加、尼日利亞和斐濟擔任總督時發展的那種制度。他後來寫道﹕『香港和其他殖民地不同,因為香港永遠不可能獨立。它要麼繼續是英國的殖民地,要麼被中國收回,成為廣東省的一部分。』」

葛亮洪很明顯地認為港獨無可為。

p.166 「但是,楊慕琦計劃無疾而終不能只怪在葛量洪頭上。雖然這位新總督須為扼殺這些改革負上很大責任,但英國政府和香港華洋商人都不予支持,以及中國政局波譎雲詭,都是令改革受挫的因素。 雖然殖民地部大致上支持楊慕琦的方案,但外交部擔心推行民主,以及任何要把香港保留在大英帝國和英聯邦內的計劃,會挑釁中國政府(不論是國民黨還是共產 黨)。有些香港官員把這些改革視為對他們行政權力的威脅。英籍和華裔公務員和商界領袖都擔心推行這些改革,會令蔣介石的國民黨得以影響本城的政治。國共內戰期間難民湧入也打擊了政改計劃,因為這些難民關心眼前的生計多於政制改革。1949年共產黨革命後湧入的中國難民潮,這些人為不想受共產黨統治而南來避秦,對於殖民地政府更加沒有什麼不滿。」

p.167 「雖然歷史學家曾銳生發現,已解密的1950和1960年代英國檔案,沒有顯示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導人曾警告港府不要進行政治改革,但英國官員在為香港不推行民主找理由時,經常就以中國不會容忍任何民主改革為託詞。顧汝德(Leo Goodstadt)曾在香港工作了幾十年,撰有多本關於香港的著作,他因此說﹕『由外籍人組成的殖民地政府,與以華人為主的商界精英串通一氣,致力保存遺留自上世紀的殖民地政府體制,連最溫和的改革都要扼殺。』」

近年論者提及香港沒更早發展民主,不是怪英國無民主誠意,就是怪中共威脅不准搞。但作者認為更大的可能是本港官商利益群體在找藉口延續特權,而中國政局不穩正好提供了現成的最有利藉口。

p.172 「中國政府也了解到,可以利用香港在東亞政策方面離間英美兩國,韓戰爆發後不久,中國總理周恩來下令新華社香港分社社長黃作梅遵從中共命令,不要干擾香港,又提醒他,香港對於打破美國和聯合國禁運很有用,還可以令英美兩國在對華政策方面產生分歧。」

為何中共不提早收回香港﹖這就是「長期打算,充份利用」的真相。所以當美國也跟中共直接建交聯合抗蘇(1979)之後,中共就再不需要讓香港留在英國人手上了。

p.182 「但是,如人類學家葛雅倫(Alan Smart)所說,政府對石硤尾大火的反應,並不代表它之前一直奉行的徙置政策丕變。與所謂『石硤尾迷思』的想法相反,殖民地政府其實早在1952年已開始致力安置木屋區居民,這樣做主要是擔心木屋區發生火災會引發內亂,危害香港脆弱的地緣政治地位,另外也因為木屋區不只對衛生和安全帶來嚴重風險,也影響政府的土地收入。歷史學家科大衛的研究路向略為不同,但同樣凸顯這些徙置計劃的戰略目的,他說,香港政府受到殖民地部的壓力,早就想推出公共房屋,但遭到華人精英反對,石硤尾大火就為政府提供了完美的理由。」

原來搞公屋也要借一場大火才堵得住那批財主的口,想不到吧﹖

p.183 「香港政府沒有更盡力照顧大陸來港難民的原因之一,是它認為一旦中國局勢穩定,這些人就會返回中國。但如安德葛所說﹕『沒有宣之於口的想法是﹕沒有人逼亞裔人(尤其是中國人)來香港,他們要來與人無尤,來了以後無論境況如何都得接受。』許多殖民地官員擔心提供太多社會福利,會吸引更多大陸難民來港。這看似是歪理,卻反映了殖民地官員、華人精英、甚至許多普通華人共有的恆久擔憂,他們往往拿香港的情況與中國大陸作對比,從而把香港一些很不堪的問題合理化。」

遺憾的是,這一點到近年還是很好用的藉口。而仇視新移民的心態亦非始於香港富裕之後(雖然那時主要是在官商貴人之間,現在卻是流行於平民)。

p.214 「1985年香港藝術館落成

這句其實很難明,因為香港藝術館早在1962年已成立,當時是香港博物美術館,位於大會堂。後來1975年歷史部分分拆出香港博物館他遷,香港藝術館留在原址。藝術館現在的館址是1988年動工,1991年啟用。所以我不明白1985年究竟發生了甚麼事。

p.217 「1975年動工興建並在1980年代末竣工的地下鐵路」

香港地鐵在1975年動工沒錯,問題是第一段線路1979年就通車了。1980和1982年觀塘線和荃灣線都完成了。連港島線也在1986年完成。
1989年只是東隧啟用而已,可是東隧並不在地鐵起初的發展計劃當中呀,以這個作為完工的象徵,好像有點奇怪。

p.220 「在香港工作多年並撰有多部關於這個地方著作的顧汝德,對於麥理浩肅貪倡廉工作的評價就沒有那麼高。據他說,這位港督拒絕聽取想要投訴警隊貪污的高級警官的報告,因為他『不想廉潔問題成為公眾討論的焦點,擔心他辛苦地為殖民地政府建立的良好新形象,會因此而破壞。』」

殖民地官員經常把貪污橫行歸咎於華人,堅稱貪污是中國文化根深蒂固的陋習,永不可能遏止,更遑論根除,『而英國人則大都潔身自愛,白璧無瑕』。但是,政府最終決心處理問題後,因貪污被定罪的外籍人數目之多,證明貪污腐敗並非華人專利。對杜葉錫恩來說,罪惡的根源在於立法機構缺乏代表性,『從而在公務員隊伍產生了許多貪污受賄和營私舞弊的機會』。顧汝德同樣把問題歸咎於殖民地政府和本地英資和華資商界精英之間的『官商相謀』,指它『形成了一種令營私舞弊和貪贓枉法的行為,能在公營部門和私營機構滋生的環境』。」

一隻手掌拍不響。制度不好如何令人人都變壞人,九七後大家都見到了。

p.221 「社人士」應為「社運人士」。

p.222 「正如麥理浩後來憶述﹕『起訴那些在很久以前犯罪的人,並非不可行,但這樣做有一個壞處,就是會令從前貪污和現在貪污的兩批人聯合起來,而後一批人是當時幾乎發生的警察叛變的核心,特赦分裂了這兩批頗不相同的人,也簡化了廉署的工作,使它可以集中力量打擊當前的貪污罪行。』」

p.223 「如顧汝德所說﹕『針對警察的刑事訴訟,以及警界貪污明目張膽的性質,分散了市民的注意力,令大家沒察覺商界一些更賺錢、組織更嚴密的同謀行為。』貪污風氣在房地產和建築業尤其熾烈。由於要規避消防和安全規定,『地產和建築界的醜聞不斷,在餘下的英治時期仍然揮之不去,並禍延至後殖民地時期的政府』。而且雖然廉政公署揭發了『少數高官及一些次要的商界和專業人士』,但一些政府官員『無懼廉政公署的公開批評,仍然與他們在職責上本應監管的商人和專業人士過從甚密』。」

廣告﹕上次介紹的《香港工程考—十一個建築工程故事 1841-1953》就討論過香港人為了「搵食o者」可以有多為富不仁草菅人命。

「如顧汝德所言,它『為英國統治賺取了寶貴的政治籌碼』,香港市民『幾乎馬上相信英國人終於建立了一個機構,讓他們可以免於恐懼和有效地投訴官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和非法敲詐。廉政公署一舉扭轉市民對殖民地政府根深蒂固的懷疑態度,也加強政府服務廣大市民的責任感。在殖民統治和不民主的政治環境下,此舉令政府氣象一新,是政府公信力的可貴來源』。」

此說明了廉政對延續港英政權的重要性。現在呢﹖

p.229 「雙方齟齬的重點是,中國要求英國承認中方擁有香港主權,遭英方拒絕。待到戴卓爾夫人讓步,說如果香港人願意接受回歸,就會把香港主權歸還中國,這樣談判 才進入第二階段。另一個問題是,雙方對於談判最終要達成什麼樣的成果,有很不同的看法。前港府政治顧問兼英方談判小組成員衛奕信(David Wilson)憶述﹕『我們希望制定出猶如《大英百科全書》般詳盡的協議,但中方想要的,卻是一份兩三頁A4紙大小的文件。』」

對於沒合約精神又不想守信諾的人來說,越簡短越模糊的文件,任意「解釋」的空間就越大,其理甚明。九七後人大常委推翻原來可以零七零八雙普選的預期,證明了這一點。

p.233 「1985年匯豐新總行落成」

不查的話在下也沒留意原來新總行是1985年才啟用。

p.235 「港府和英國政府屈服於中國政府的壓力,不推行民主改革,反競香港不想實行民主,香港人對此心知肚明,所以對三個政府都十分反感。」

現在很多人可能已忘記了這回事﹕三個政府聯手把香港人排除在前途談判以外。中國政府自稱代表香港人,英國政府和港英政府也自認代表香港人,而沒一個是香港人選擇的代表。

p.241 「到了5月4日『四五運動』七十周年的日子」應為「五四運動」。

p.253 「許多批評者責怪彭定康令十年來中英之間的諒解付諸東流,這些人忽略了兩國早前已因天安門事件和新機場計劃而關係緊張。支持彭定康方案的人則指北京只是利用他的改革方案,令自己在主權移交前能加強對香港的控制。雙方都低估了彭定康複雜的兩難處境﹕他希望藉着推行民主和比衛奕信更出色的表現(香港和英國有許多人覺得衛奕信太容易向中國屈服),能令英國人留下美好形象,並獲得香港人支持,另一方面又與中國政府保持友好關係,但中國政府不相信彭定康開展政治改革是出於真心誠意,令彭定康的處境雪上加霜的是,倫敦為了修補與北京的關係,在1995年突然撤回對其改革方案的支持。」

p.254 「北京和倫敦開始直接合作規劃1997年的主權移交之時,彭定康就逐漸被邊緣化(柯利達把此情況稱為『這位總督難以置信地萎縮的奇景』)。無論如何,彭定康的改革對香港有幾個重要影響。它們有利於民主派陣營,因為民主黨在1995年後掌握了近半數立法局議席。彭定康的政改方案引起中英衝突,但這方案也代表許多香港人的願望,這可清楚見於1995年的立法局選舉結果。」

彭定康的兩難,就算他愛做騷也好,很多香港人懷念他自有原因。

p.256 「這些政治改革不但沒有令英國從香港撤退顯得光榮,反而令人注意它的歷史缺失。例如,眾所周知立場反中的立法局議員李卓人,在1996年10月就批評英國人這麼遲才實行民主。」

李卓人充其量是反共,不是反中吧﹖

p.266 「籌委會法律小組建議,香港現有二百四十現行法例中,有超過百分之十應該廢除或修訂。」

香港的法例遠遠不只二百四十「條」那麼少,我想應是二百四十「章」。

p.267 「在東亞和東南亞,主權移交代表殖民主義終結。即使他們自己的國家與中國改善了關係,但許多這些地區內的人把香港交還中國視為中國擴張勢力的警兆,並不是對他們的安全的潛在威脅。」

「香港是日本人的熱門旅遊地點,許多日本人密切關於香港主權移交,對於香港將落入一個極權國家手上感到不安,並且憂慮中國在亞洲愈來愈財雄勢大。這解釋為何在移交前夕,到香港採訪的日本記者數目是中國大陸或英國記者的兩倍之多,唯一採訪陣容比日本記者團大的,只有香港本地媒體。」

東南亞各國當然願意跟中國做生意,但中共當年以民族主義煽動各地華人叛亂(於是導致各國排華)的傷痕和忌憚,人家不會忘記的。

而以日本對中國「有史以來」密切關注和情報饑渴,派記者比人多也不是難以想像之事。

p.273 「不過,同樣惹人注意的是連貫性。香港在許多國際組織中保有自己的代表席位,並保留遷入移民審批和程序方面的控制權(至少理論上如此)。」

看來作者只著眼於海外移民吧﹖如果以大陸移民(單程證)來說,香港向來都沒有審批權,所以才被批評為「硬食」。

p.274 「有些批評者認為,《基本法》除了令香港特區無法因應時代變化的需要,修改或擴大其福利和經濟政策外,還擴大了商界精英(尤其是地產商)在香港權力架構中的角色。」

事實上如此,以往英國政府雖然在建制中吸納很多商界精英,但他們只是港督的管治「伙伴」。至少港督並不需要向他們「乞票」,對比現在要靠商界投票才可以上任的特首,腰骨當然可以硬一點,向商界開刀時顧忌也少一點。(至少「一點」吧…)

《基本法》的制度基本上就是把「資本主義」理解成原始資本主義,在中共遙控之下資本家完全控制一切的方式。向資本家「一面倒」的模式,反而令政府施政無法發揮「平衡不同利益」的角色,令香港更不穩定、更仇富。對比九七前首富被當成全民偶象,到現在平民仇富,這一點的確是「一切源於《基本法》」。
為何九七後左翼思想得以興起,當然不是膠子山式的「民粹議員煽動」論可以解釋——要是民眾分享到經濟發展的成果,對有錢人就沒不滿,誰煽得起﹖

p.275 「在殖民地時代的香港,殖民統治者到了1960年代開始享有頗大自主權,不受英國政府干涉,並且在1960年代前大都視民意如無物﹔可是,香港特區的新統治者面對左右為難的處境,既要使北京中央政府放心,又要令香港財雄勢大的商界利益集團和市民大眾滿意,而市民由於九七前一段歲月的變革,現在對政府有了很大期望和更多要求。」

由於共產黨的作風跟香港格格不入,特首本來就一定會夾在中港之間左右做人難。只是還要夾在商界和市民之間,就要多謝中共和基本法遲遲不肯給香港雙普選,讓政府不能反映民意、商界又擁有不成比例的權力了。

如果真的要指責彭定康在香港埋下「炸彈」,其實根本不是那些甚麼半桶水的「民主改革」,而是在政府部門推行「服務承諾」。「服務承諾」令所有市民都 接收到「政府官員不是衙門大人,而是服務我的公僕」這個訊息,原本對殖民政府沒甚麼期望的市民,要求大增。這一點對民主社會本屬正常現象,不過對於想延續殖民體制的中共,當然就不會想「刁民」對政府訴求多多又毫不感激了。

p.280 「在人大常委會釋法後進行的民意調查雖然顯示市民對政府信心下跌,但同時顯示逾百分之八十的受訪者(令他們更為擔心的,是愈來愈多大陸移民來到香港)不滿終審法院的裁決,百分之六十五的人支持政府限制移民湧入的做法。在絕大多數人眼中,顧全整體社會的福祉似乎比維護法律更重要。」

這就是「司法獨立誠可貴,港人福祉價更高」的深層心態,人民抱持這種急功近利,只看到眼前小利而無視制度長遠利益的心態,法治永遠都是危如累卵。

p.287 「沙士危機對香港的公民文化和政治文化產生了深刻影響。政治學者兼民意調查專家戴高禮(Michael DeGolyer)說,這場疫症爆發『造成的醫療緊急狀態和公共衛生災難,完全彌漫於香港各收入和教育程度人群的社會意識中。它在大陸和香港都扮演了關鍵角色,令人明白到新聞自由、透明度的必要性,以及管治問責制之間的聯繫。以往只有少數人感興趣的抽象和頗為遙遠的問題,突然成為攸關每個人生死的大事』。」

可惜的是,這一點是否持久﹖

p.288 「在九七倒數的時候,西方傳媒把香港形容為民主、自由表達和繁榮的堡壘,常常忽略香港長期以來是缺乏民主和言論自由的殖民地。」

p.289 「例如,1951年頒佈的《出版物管制綜合條例》(Control of Publications Ordinance)規定,出版任何煽惑人煽動叛亂的物品都是罪行,這條例直至1987年才廢除。」

「同樣地,熊玠指出,對於一些外籍人無須面對的問題,殖民地政府一直毫不關心,這些問題包 括﹕香港的收入分配極度不均,堪稱是『富饒中的赤貧』﹔清貧長者生活在『可恥』的境地﹔還有因為政府認為提供失業救濟只會助長懶惰,所以在1965年前失 業救濟一直付諸闕如。熊玠慨嘆﹕『令人痛心的是,殖民政府長期形成的那種缺乏體恤憐憫之心,連接受英國人教育的本地精英也習染到,甚至一直貽害至後殖民地時代。』」

p.290 「二次大戰過後,殖民地政府長期不願鼓勵工業化,因為這牴觸官方着重貿易和商業的殖民地政策。在殖民地權力架構中,來自商界和專業界別的代表過多,也妨礙房地產市場的競爭。如歷史學家陳明銶所說,自由貿易和自由經營『並不一定代表公平貿易和機會平等』。」

那些濫用「獅子山精神」來掩飾制度不公的「正能量」人就是例子,這種人在香港很有市場。最可悲的不是既得利益者這樣想(事屬平常),而是連被制度遺棄的人也被洗了腦,誤以為現狀是必然的。

p.291 「英國人對香港有許多貢獻,永遠會被人銘記,但同樣永留人們心中的,還有他們造成的許多惡果。1975年成立的香港觀察社,是致力討論時政的壓力團體,而扮師胡紅玉是創社成員之一,她在1992年獲彭定康委任為立法局議員。她說麥理浩在任內不肯開放立法局選舉,為香港帶來『災難性』的後果。因為這種改革本來可以為香港在英國殖民統治以外提供另一種選擇,即『一個較穩定和較成熟的政府』,並令香港可以有更好的準備迎接九七後的特區政府。胡紅玉說,政治本來會『成為我們生活和文化的一部,而不只是一種新觀念』。由於殖民地政府遲至1990年代才推行民主,就給予中國政府理直氣壯地抗議政治改革的口實。因此,香港特區的問題不能只歸咎於北京。陳明銶說﹕『同樣應受責備的,還有基礎不足、不健康的政治文化、不完善的法律—政治架構,以及不良的官僚作風,而這些都是沿襲自英國人的問題﹔此外,香港人由於在殖民地時代所受的剝奪,導致現在沒有能力堅守地捍衛他們珍視的自由、民主和高度自治。』」

「殖民地官員常把香港政治文化發展遲緩歸咎於華人、他們的傳統文化及難民心態。歷史學家科大衛甚不以為然﹕『香港和東亞其他地方的政治或經濟發展,並非由儒家思想主宰,正如歐美政治經濟發展背後的推動力並不是基督教思想。』科大衛認為﹕『1940年代末和1950年代初沒有擴大選舉權,剝奪了香港人參與政治的有效途徑。』香港人了解到他們在香港行政架構中沒有施展空間,改為在少數他們有用武之地的舞台發揮實力,例如商業和專業領域,因而給人『香港人不關心政治的印象』。 有一種說法把華人政治冷感作為理直氣壯地不推行政治改革的原因,顧汝德指斥這種標準託辭是『怪罪受害者』﹕『在英國統治最後十年前,香港立法機關一直沒有 直選議席的真正原因,是殖民地文化沾沾自滿,又不信任本地華人。』顧汝德認為,英國人『對於讓公眾直接參與政治缺乏信心』,因此香港的『政治制度一直是落 後於時代。在殖民統治的最後十年之前,香港的政治安排跟十九世紀時基本上無甚分別』。」

p.292 「如果說對於香港的經濟繁榮和政治穩定,香港人應記一功,那麼,造成香港房屋環境和社會服務惡劣、教育制度高壓,以及政治文化薄弱,香港人也難辭其咎。如 果香港大眾確實如一些批評者有時候所宣稱那樣,對殖民地政府在社會服務和政治改革方面成績拙劣深惡欲絕,那麼他們就應當挺身向政府爭取。1970件年代的政治和社會運動份子經常受到華人社會各階級的人仇視和阻撓,這些人認為香港的情況已比中國好很多,告誡其他人不要參與政治和為政府添麻煩。」

p.294 「曾蔭權必須小心翼翼平衡各方﹕既不令商界支持者背棄他,在經過這麼多年盡心為英國人服務(他為此在1997年獲冊封爵士)後又要向中國輸誠,還要令一般 平民滿意。芮育光說,平民百姓『對於政府和商界精英合謀決定香港的未來,完全無視民眾意見,已經忍無可忍』。」

作者連環摑了英國人和香港人很多巴掌,香港的困境實質為中英港三方的共業。

p.299 「北京在1995年末要求全面修改香港的教科書」

這一點在近年陸續實現了,就算沒有「國民教育科」,要滲沙子的機會還多得很。

星期日, 12月 08, 2013

九龍城書節買的新書

昨天去九龍城書節買了幾本書。

這些買回學校的﹕


誰是香港人﹖身份與認同》蔡玉萍,香港﹕進一步,2010
「國家」係乜﹖》南雁鳴,香港﹕進一步,2012

都是給學生的 quick references,勝在一小本已大約介紹了主題。

世界航空母艦大全》Chris Bishop / Chris Chant 編著,張國良譯,香港﹕萬里,2011

這些主題當然與課程無關。只是在二手書攤見到,品相不錯,那就當特價書買回去給他們看啦。

生命的躍升》Nick Lane 著,梅友芢譯,台北﹕貓頭鷹,2012

廣受好評的科普著作,介紹生命演化史上的十個關鍵。
其實有想過是否留給自己的,不過反正內容在下大致已學過了,我想給學生看得益更大。

這幾本暫時留給自己﹕

聊公案﹕別笑﹗這才是中國法律史》秦濤,台北﹕遠流,2013
(原簡體版由中國法制出版社出版)

老實說我有很認真地考慮這本書是否要留在學校,因為揭著看實在很好笑。講法律史(尤其是中國法律史)可以說得那麼有趣的,沒見到哪本。
 
例如有一段抽日本人的水﹕

p.165 「大臣們說﹕『天皇地皇泰皇乃是最尊貴的稱號,而三者中又以泰皇最貴。所以請大王稱泰皇。』嬴政不滿意,說﹕『把泰字去了,加上個帝字,以表示德蓋三皇功高五帝。』」

p.166 「順便提句,既然泰皇比天皇尊貴,而皇帝又比泰皇尊貴,那麼中國的皇帝就比日本的天皇尊貴了兩個檔次啦。一句意淫,會議繼續。」

其實還一併抽了泰國人的水。XD

不過也不單止是抽外國的﹕

p.370「有個朋友開玩笑,說﹕『我們家有三條規矩﹕第一,大事我說了算﹔第二,小事我老婆說了算﹔第三,一件事情是大事還是小事,我老婆說了算。』某些法律,不正是如此麼﹖只不過不把第三條明白寫出罷了。」

所謂「愛國愛港不言而喻」,亦屬如此。

選舉制度設計手冊》國際民主和選舉協助研究所 Andrew Reynolds等著,魯閩譯,香港﹕商務,2013

具體介紹不同選舉制度的書,而且有不少近年的例子,對政制討論應該有用。但亦因為這本書討論頗新,而且對學生可能太詳細,所以想先留給自己。覺得學校有用可遲點再買。

港式法團主義﹕功能界別25年》馬嶽,香港﹕香港城市大學,2013

其實收到城大出版社的書目時見到這本書,已經有興趣。這次在「敏感的大中華膠活動 Co-China」的攤位見到就買了。

這本沒打算給學校,一則馬嶽簽了名(當然在下非為此而買…),二則為了討論「功能組別」讀一本書,對他們來說可能太多。換言之,可能沒人借……

(後話﹕有人寫左篇書評)

星期三, 12月 04, 2013

回應政府社區驗毒計劃諮詢


這是對政府強制驗毒計劃的回應,我會在本月內向政府提交。有興趣聯署的看倌可以參與,亦歡迎參考本文撰寫你自己的意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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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啟者﹕

回應「驗毒助康復計劃」公眾諮詢

1.3 吸毒者吸毒年期增長,正是反映了禁毒政策成功減少了青少年吸毒。由2.3至2.5各段的數據亦已引證了這一點。2.7段的分析(吸毒者年齡增長是因為從青 少年開始吸毒,但到成年後才被發現),其實跟之前各段的數字(吸毒者總數和青少年吸毒一齊下跌)並不符合。換言之,從青少年開始吸毒到成年才被發現的人固 然有,但這些人的數字應該亦如全體吸毒者的數字一樣減少了,並不見得發展得更嚴重。

少了新加入者,而打擊毒品的行動加強了,餘下能找到的癮君子自然比較「資深」了。既然如此,以保護青少年為由推行新計劃的需要其實已減少了。

2.17 吸毒者不願向人求助,除了因為吸毒本身的負面形象,亦因為吸毒是違法行為。就算精神沒有受損,一般正常人也不願意承認自己犯法的,何況是吸毒者﹖

要鼓勵吸毒者求助,應該要給予更多的關懷,他們需要的是社工,不是警察。警察的工作是打擊毒販,而不是去打擊吸毒者。加強查捕吸毒者,只會迫使他們找更「隱蔽」的吸毒方法,而不是鼓勵他們求助戒毒。

(數據指現在的吸毒者更為隱蔽,正是因為警方加強打擊之故,難道禁毒常務委員會諸公尚未覺察﹖當然本人提出這點並非反對警方加強打擊毒販,只是指出加強打擊導致吸毒者躲藏實屬必然之因果關係,不應忽視。)

2.18 如果吸毒者「可能」傷害別人,所以應賦予政府更大權力去侵犯吸毒者的人權。那麼進食肥膩東西增加心血管和代謝疾病,增加公共醫療負荷,導致的傷亡和財政負 擔都已經由流行病學者估算出來了,這些疾病對病患家庭的破壞也是同樣嚴重的,那是不是可以同樣推論,我們應該立法侵犯這些「嗜肥膩食物」者的人權﹖

2.24 主動找出吸毒者施援,這一點當然正確。但這跟是否支持侵犯人權的措施,是兩回事。

2.25 現行的法例,把吸食毒品列為嚴重罪行,正是令吸毒者更為隱蔽的原因之一。

吸毒是個人行為,除非涉及傷害他人的事(例如毒後駕駛或毒後傷人),否則根本不應該列為非法行為。否則根本是違反自由社會的法治精神,就是不損及他人的事 不應被禁止。(如果重複說吸毒「可能」對社會和家人帶來的種種傷害,則我們只需要再想想「肥膩食物」可能帶來的同等傷害就成了。再者,吸煙對社會和家庭帶 來的傷害也是顯明的,委員會有沒有打算把「吸煙」列為刑事罪行﹖再搞一個「社區驗吸煙計劃」﹖)

假如按照「不損及他人的事不應被禁止」的原因,因為個人自用而管有毒品,根本不應該是刑事罪行。(當然份量多少才算「個人自用」,當成販毒的門檻在哪裡,這是另一個問題了。但以往法律和法庭判例已有界定哪些份量才當自用,可見這問題並非困難到無法解決。)

如果吸毒不是刑事罪行,吸毒者更能承認自己吸毒和尋求協助。

2.29 同樣地,有不少家長因為怕子女被捕,所以明知子女吸毒也不敢報案。「吸毒犯法」這個緊箍咒,壓制了更多家長的求助動機。

2.30 如果被執法人員發現吸毒可能被控告,這只會令吸毒者更瘋狂地躲避他們。

2.32(c) 正如上文指出,毒齡上升根本是加強打擊毒品後的正常現象,正是成功打擊的跡象,根本不構成加強措施的理由。

2.37 英國的做法是觸犯了其他罪名,才檢查他有否吸毒。鑑於當事人可能是在毒品影響下(或需要金錢購買毒品)而犯罪,對他人的傷害已經造成,針對這種情況驗毒會合理得多。

回應問題1.  原則上, 你是否同意香港應推行「驗毒助康復計劃」﹖

如果因此發現的吸毒者,只會被轉介治療而不構成刑事罪行的話,我會同意對他們驗毒。因為吸毒實質上等同一種心理上的「病」,毒品的傷害越早介入,後遺症越少。

如果如同現時的安排,被發現吸毒可能招致刑責的話,則我反對驗毒計劃。因為這樣等於要求當事人,就一項未對社會造成實際或即時危害的行為,提交證據對付自己,這樣是違反法治原則。

但我支持對已犯下其他罪行的人(如懷疑毒後駕駛之類)進行驗毒的安排。

如果發現吸毒者後以強制戒毒治療代替檢控(不接受戒毒才檢控),亦是可接受的措施。

回應問題2:你是否同意執法人員只可在下述情況下啓動「驗毒助康復計劃」下的權力︰ ( i )於某人附近發現懷疑為毒品的東西; 以及( i i )該人有剛吸毒的跡象? 若為設一個高的門檻, 使一些明顯的個案不獲處理, 你會否接受?

界定一些東西是否懷疑毒品,和一個是否可能吸過毒,並不容易滿足法治的「可預見性」。換言之執法人員可能擁有過大權力,這一點應該從嚴,寧願設置一 個較高的門檻,漏過某些可能真的吸毒的人,好過讓執法者過度騷擾其他「沒吸毒但被懷疑於是無辜要提供樣本」的人。現在執法機構與市民關係日益緊張,實在不 宜因此再增加衝突。

對這兩點的界定,應設置更高門檻要求,而且能決定強制驗毒的人員職級應更高。如新加坡規定的「警長」職級,未免太低。至於「督察或以上」是否適合的職級﹖我對警務工作的了解不足,這點留待其他人士評價。

即使不法定權力強制驗毒,也不代表執法機構不能把「懷疑」吸毒的人轉交社工跟進。尤其是大家最關注的青少年,他們仍受家長的管教權限制,跟家長合作跟進也是可行方法。

回應問題3:你對擬議分兩階段的驗毒程序有何意見?

在符合本人對問題1的立場前提下(吸毒行為本身不應導致刑責),本人對驗毒程序並無意見。

回應問題4:對於如何保障個人權利, 你有何建議?

本人期望有關驗毒所作的決定、決定理由和行動詳情,應當詳細紀錄,並定期交予包括人權組織代表在內的某個委員會審視和提供意見。這個委員會或可於獨立監察警方處理投訴委員會(監警會)內設立,未知是否符合法例(或有需要修改法例)。

有關驗毒個案的投訴,應可按現有機制處理。

回應問題5:驗毒應否適用於所有人?

如果3.25聲稱「前線執法人員當場分辨成年和青少年吸毒者,有實際困難」,那麼我想要他們分辨誰可能吸了毒,會更為困難。

不過在符合本人對問題1的立場前提下(吸毒行為本身不應導致刑責),本人不反對驗毒對象包括任何年齡人士。

問題6(a):你是否同意, 吸毒者不論年齡, 均應有一次機會接受輔導及戒毒治療, 以代替檢控?
問題6(b):在「驗毒助康復計劃」下, 應給予多少次輔導及治療機會? 某一年齡以下的人士應否有更多機會?

本人認為吸毒行為本身不應導致刑責,所以反對任何在強制驗毒後作為檢控證據的做法,無分次數及年齡。強制驗毒的結果只應用以輔導和戒毒治療跟進之用。除非是因吸毒導致其他罪行、拒絕符合法定要求的驗毒、或拒絕戒毒治療,才可以構成刑責。

問題7:你是否認為「驗毒助康復計劃」應適用於香港以外地方的吸毒行為?

如果驗毒結果只用來跟進戒毒而不涉及任何刑責的話(本人對問題1.的立場),本人不反對向懷疑境外吸毒的人驗毒。前提是驗毒只用來協助當事人,而非檢控他。

事實上,諮詢文件中提及的大部分「懷疑吸毒徵象」,都不適用於境外吸毒者,因為執法人員根本不可能看到環境證據。要判斷有人境外吸毒,門檻會更高。

問題8:你有沒有其他建議?

吸毒是一種心理上的病,他們需要的是社工和醫護,不是警察。
與其以刑事檢控去打擊吸毒者,不如向社工提供更多資源,讓他們從不同渠道接觸隱蔽吸毒者。讓吸毒者可以在不虞承受刑責的環境下,承認自己吸毒和尋求協助。

童話有「太陽與北風」的故事。執法人員打擊販毒很有效,但有如北風,只會令吸毒者把自己「收藏」得更緊。只有關懷的溫暖陽光可以令他們從躲藏中解放出來。

強制驗毒只能當成一個「方便發現他們」的機會,不能變成打擊癮君子的手段,否則效果只會相反,令更多吸毒者變得更隱蔽、更難發現和尋求協助。這樣對社會的影響只會更壞。

此致
禁毒常務委員會

星期日, 11月 24, 2013

青山簡史

[香港情緒病治療的發展史]

講座的內容大概就是有兩位青山醫院精神健康學院的醫生介紹抑鬱症和焦慮症這兩種情緒病,和一位資深護士長介紹青山醫院的歷史。

(是以竊以為乾脆叫「青山簡史 / A brief history of castle peak hospital」更剎食 :P )

原講座安排是抑鬱症>青山簡史>焦慮症,不過我想對看倌來說青山簡史比較有趣,所以把青山簡史放在前半,中間放展覽圖片,後面才放兩種情緒病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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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精神病的早期醫療服務非常有限。
外籍人士通常收入國家醫院,等待遣送回本國治療。
雖然有稱華人會收入東華醫院,但其實東華並不收精神病人,只是把他們轉介到廣州芳村的惠愛醫院(直到1926年為止)。

 根據東華董事局會議的紀錄﹕
1873﹕表明瘋疾者不收、亦不贈方藥。
1911﹕撥8元給病瘋女蒙四金置衣往東莞瘋院。
1919﹕轉送往廣州城西方便醫院(附留院規則) 當然精神病人會先送王家醫院,然後送到省城警察廳,再轉送芳村。普通病人會以公費治療,有錢人則可自資治療。
1924-1928﹕由於病人滯留,東華向香港政府要求船運費,直至病人出院為止。
1925﹕表明沒有癲房,亦不收癲狂病人。
1926﹕廣州政府欠撥款,芳村醫院停止接受病人,東華亦不再轉送病人。

芳村醫院是由傳教士 John G Kerr 於1898年創辦﹕

(展覽中的 Kerr 氏像) 
惠愛醫院是中國第一間精神病院,雖然是百多年前,但 Kerr 的想法非常超前。他為醫院定下這些原則﹕
—不應怪罪病人
—這是醫院而非監獄
—病人是人而非動物 (換言之不應當成畜牲對待)
—對病人應勸導而非強迫
—對病人給予自由而非約束
—給予充分的戶外健康生活、暖浴和仁愛
—盡量對病人提供有意義和報酬的工作

1884年政府於般咸道戴麟趾康復中心現址建立了歐籍癲房,1891年再於東邊街美沙酮診所現址建立華人癲房﹕
(展板地圖,左側為歐籍癲房,右側為華人癲房) 
1906年合併為域多利精神病院

可是域多利精神病院後來就爆滿了,所以才有興趣青山醫院的計劃。

政府於1948年聘請了首任有專科資格的精神病院院長葉寶明(他也是日後青山醫院首任院長)。
1949年聘請首位精神科男護士波特(R.E. Porter)為護士長,同時招聘了十八位專科男護士來港擔任護士長,被稱為「十八羅漢」。
1955年首位精神科女護士葛萊嫻(K.C. Gallagher)為護士長。(原先在講座抄的是1957,但展板上的是1955)
1959年首位精神科護士教師夏應士(William Har)創立了精神科護士學校。

青山醫院於1955年列憲興建、1957年有12名病人遷入,1958年的新聞報導指明年底完成,1961年由港督柏立基開幕、醫務衛生署總督麥敬時致詞。1961年7月22日的英國醫學雜誌(BMJ)也有報導。

青山醫院有幾個特色﹕
—交通不便 (當時附近除了農村就只有同期興建的青松觀)
—孤立於大眾社群
—自成一個獨立社區
—專業設計

這是1995-1996年重建後的青山醫院模型﹕
 這是醫院紀念特刊裡,以牛油紙印刷的舊青山醫院地圖,覆蓋在新醫院地圖上的對照﹕

在這幅舊醫院地圖中,正門的位置沒有改變,正門進來中間的那幾幢,由上而下是服務大樓和行政大樓。
中軸線左側的是男病房,編號由1至8,最左邊的T型樓是後來加建的11/12病房。11/12病房上方的是精神科護理學校和殮房,左方的是足球場。
中軸線右側的是女病房,編號由A至H,最右邊的T型樓是後來加建的K/L病房。
那麼9、10、I、J病房在哪裡﹖就在右上角,那邊是法醫精神科病房,專收犯了法的病人,左側是男病房(9/10)、右側是女病房(I/J)。男病房還特別加建了圍牆。

正門馬路(青松觀路)對面的分別是幾幢員工宿舍,和青松觀。地圖右下側為現時屯門醫院的位置。

護士長特別說明,這些病房是「雙層別墅式建築物」,這是當時報章上的形容。
全院的佈局,連正門那個迴旋處,都是直接襲自英國醫院的設計。

青山醫院的設計很專業,在六十年代算得上相當先進,以下列出一些設計特色﹕
—收藏電線、有鎖插座(避免病人誤觸)
—沒有旋鈕,以特別匙開啟的水龍頭
—易操作門匙 (全部鎖匙尺寸都較大,而且匙孔四周都是向內凹陷的。而且護士手持的pass key是一條匙可以開啟所有病房,方便在緊急匆忙之間時候護士可很易插進和打開,不用再花時間找鎖匙和找匙孔。)
(展品,上為 pass key,下為 master key。護士長沒提及的是,pass key只限開所有男或女病房的門,另有一種能開啟所有男女病房的 master key。)
—易觀察的睡房
—大騎樓、廣闊花園
—兩門設計(一進一出,發生意外時也不會因為開錯方向而開不到)
—窗戶分成一小扇一小扇打開 (病人無法跳窗)
—廚房有輸送食物的升降裝置
—熱水供應
—病人有個人貯物櫃
—每天換衣服

 最後三項現在看起來是理所當然,但在當時已屬難得。

當時的病房分類包括﹕
—初步療養院 (入院和急症用)
—醫療院 (sick ward,即是當病人患有其他疾病時用的病房)
—自費療養院 (即私家病房)
—長期療養院 (慢性精神病人用)
—康復療養院
—頑疾療養院 (refractory / disturbed)
—戒毒院 (1961年最長留六個月,1964年起留一個月後轉送石鼓洲,1965年起全部送往石鼓洲,青山醫院取消戒毒服務)
此外還有「心理看護學校」(即精神科護士學校)等附屬機構。

今日的分科比較一下,就可以看到精神科有多大改變﹕
—成人精神科
—兒童及青少年精神科
—精神科社康服務
—思覺失調服務
—老人精神科
—法醫精神科
—物質濫用服務
—酗酒服務
—智障精神科
—其他服務(臨床心理、營養師、醫務社工、職業治療、藥劑、物理治療等)

青山醫院的病房和花園都是開放式,外面的路人也可以看到,跟裡面的人打招呼。
 而且與一般人對精神病院的想像不同,青山醫院的不單是「門常開」,甚至是「門常常開」,通常只有以下時間會關門﹕
—晚上八時後
—星期六日 (因為假日有較多遊人來青松觀)
—出糧日 (當時還是付現金,出糧日有警衛解款到禮堂發薪)
—需要帶犯人由法醫房出來照X光之類的時候

護士長回憶當時英式的管理風格﹕
—專業職員(如醫護)和一般雜工分別坐廁和蹲廁,分開不同的廁所。
—醫院內設有大草場可踢足球。
—聖誕節聯歡准許飲酒,就算有員工飲醉了也覺得一年一度沒所謂。
—職員康樂室(club / pub),裡面也有一般酒吧的設備、自製桌球檯之類。
—因為地方偏遠,英籍職員一般只跟石崗軍營的軍眷交往。

至於病人生活方面,護士長認為最需要防範的是「院舍化」。因為病人習慣了在院舍內聽從命令,缺乏自我生活,所以已不懂自我管理和調節。
他回憶說病房飯堂的桌子非常堅固,長方形一張坐六人,每邊三人(必要時可在兩端各加一人)。他曾經調動一張桌子,轉了九十度角(即是由打橫變打直)。結果病人來到桌前,因為原有的三人位置(長邊)已變成一人位置(短邊),他們只會在原地擠在一起不知如何坐下,沒想過可以自己調動位置去坐長邊。
所以讓病人重返社區,自己掌握生活,對康復十分重要。

當年醫院一角還有座「青山亭」,是由戒毒病人興建的。 當時還有職員為亭寫了副對聯﹕ 「芳草有情青山不老
 名花無恙亭院常存」
(這個網頁說《南海十三郎》中聲稱對聯是十三郎入院時的筆跡。小說家之言可增添戲劇味道,但不宜盡信。)
雖曰亭院常存,可是這座亭在1996年重建時就拆掉了。

護士長順道提及,當時病人都穿「白飯魚」帆布鞋,但所有戒毒者的白飯魚入院時都要先清洗,免得滲有白粉。(癮君子可能把白粉滲在布裡,入院後再用水浸出來用。)

青山醫院的7號病房是院內第一座病房。
因為當時雜工都是來自附近農村,所以他們工餘常於院內栽種植物,而且當時的大花園也經常用來曬床消毒。
病人在病房裡也可以打麻雀、啤牌等消遣。
 而且與今日醫院禁煙不同,當然甚至鼓勵病人吸煙,因為醫護人員可以煙仔作報酬吸引他們合作。但護士長回憶說,當年轉行禁煙政策,原本以為病人會反彈,卻出奇地順利。

青山內原設之醫療病房(前面提及的 sick ward),在1975年瑪嘉烈醫院啟用後轉為把病人送往治療,1990年屯門醫院在隔壁啟用後,轉送病人就更方便了。

病房間中會舉辦派對,也是最受病人歡迎的活動,因為可邀請鄰房的異性病人出席(例如請女病人就要女護士帶隊),所以病人樂於服從本房護士的安排。

護士亦會帶病人「遊巴士河」外出旅行,初期是去青衣和泰園魚村(現錦繡花園、大生圍一帶),選這些地點是因為目的地不能太多人,讓病人較有安全感。
當然到今時今日,時代已經進步,而且青山醫院附近亦已發展,現在護士可以帶病人出鬧市飲茶了。

醫院早年亦有「運動會」,由護士出賽、病人打氣。

病房當中有所謂「行街房」(open ward),給一些獲准自由出入病房的病人住。這些有較多自由的病人,亦會幫其他病人出外購物、或者為探病的病患家人帶路之類,當然有些人會領賞錢的。
而因為有些病人可自由出入,所以醫院也會派護士學生行「拍拖更」,一男一女合作出病房外巡邏觀察病人狀況。由於男生比較「心急」,通常都是由男護打電話向女護約定時間。這種安排據稱撮合了不少佳偶,護士長笑稱說應該可信,因為他自己的老婆也是這樣認識的。 :)

大家在電視都見過,禁閉失控病人、四周都是白色軟墊的房間,他們叫保護房(protective room)。這種房的門有一個T字形的門眼,給醫護觀察病人狀況。
如非必要,醫護其實都不想把病人關進保護房,因為單獨囚禁畢竟是很難受的。

護士長還分享了自己的兩個經歷。

第一件事就是有病人大鬧病房,突然把病房的玻璃逐塊「篤」爛。
按通常的程序,大家都猜到病人應該會被按住,打針綁起吧﹖可是護士長勸服了當值醫生,決定不綁他、也不打針。因為另有內情。
因為這位病人其實是預定這天出院的。病人可以出院當然很高興,一早就在觀望。可是醫生數目不足,負責醫生又被其他病人的家屬纏著問問題,一直都沒來到這病房簽文件給他出院。病人由朝等到傍晚,到護士長告知他醫生今天沒時間來替他辦出院手續的時候,他就情緒失控了。
情緒失控固然不當,但等了整天的失望怨憤可想而知。所以護士長勸服了當值醫生不要打針綁人,說這位病人不會傷害其他人,由他去開解病人就算了。

第二件事就是轉送病人。由青山醫院轉送病人到市區,需時甚久。某一次轉送病人花的時間特別長,負責護送的護士長和同事都沒飯吃了。眾人言談之間,自然有點不滿。
豈料送完病人,同車的病人家屬突然向護士長手上暗暗遞上賞錢。當時廉署才剛成立,醫護人員收錢仍然普遍,家屬聽了護士們的冷語,以為他們表達不滿是想討錢。護士長自稱沒有收這筆錢,並向家屬說明非對病人有不滿。這件事令護士長暗自慚愧,認為當時發嚕囌時並沒有顧及病人和家屬的感受。

在青山醫院開幕後,香港的精神科服務繼續發展。
1972年懲教署的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啟用(和小欖醫院兩回事),專門收容犯法的精神病人。
 (展板上的小欖中心圖片) 
1977年,青山醫院附近的大興邨入伙,鄰近的第一條大型屋邨,屯門開始城市化。
1981年,葵涌醫院啟用,成為第二間精神病專科醫院。
1982年,發生震驚全港的元州街邨安安幼稚園斬人案(一個精神病人斬死家人後衝落幼稚園斬師生),同年葵涌醫院開始提供社康服務

一樓大堂的展覽,則展示了若干實物,有些在講座中未提及。

二千年後引入的磁力鎖束帶,要用磁力匙才可以解鎖﹕ 


大家常在電影中見到的束縛衣﹕ 


展品說明列出了簡介﹕

約束是使用安全背心/約束帶來限制病者的活動,其原因包括﹕ 
1. 防止病者干擾維生儀器、治療過程和促進病者康復的醫療程序 
2. 防止病者自我傷害或傷害他人 
3. 防止病者對其他病者或在病房內這成不可容忍的滋擾 
4. 防止病者跌傷

約束的原則﹕ 
1. 約束是一個醫生處方的程序 
2. 約束是處理失控病者的最後對策 
3. 使用約束必須要符合醫院的規條和政策 
4. 約束病者的時間以最短為佳,避免對病者使用過長時間的約束 
5. 要小心使用安全背心/約束帶,避免病者意外受傷

約束衣/安全背心﹕ 
約束衣/安全背心是供老人精神病者、認知障礙症病者及智力障礙精神病者使用,當中更有不同設計的約束衣/安全背心,供喜歡咬手指或有暴力傾向的病者使用。

一個以策劃如何使用禁制與約束的程序均有特定和詳盡的護理指引。若果其他如「勸降」或「勸止」等方法無效,為了保護病者和其他人免受威脅,便需要使用合適程度之禁制或約束。

腦震盪治療機(Electroconvulsive Treatment (ECT) Machine: Ectonus Mark 4, 1969-1982)

(展品說明﹕這型號的腦電震盪治療機產生 chopped sine-wave 電流,其強度足以誘發大部分病者產生治療性的抽搐。但相對而言,病者亦會有較強的短暫性認知失調副作用。因此,這款機在一九八二年後被較理想的短脈衝型號取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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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緒病的歷史相對簡單。(反正我來博物館不是為了聽症狀,所以不抄,有興趣的看倌自己上網找也找得著一大堆資料。)

對於精神病,大眾最常見的概念,就是笛卡兒那套身心二元論—物質和思考(靈魂)的身心分裂。

(醫生的說法是指這一套想法到了法國大革命時,人們見到斷頭台下的頭不會思考,自然就知道不正確。不過我想斬頭這回事自古以有,就是笛卡兒也不會沒想過這一點,他的理論雖然不對,但也不是靠這個來判斷。而且好像真的有人做實驗,事先跟死囚約定,請他們在斷頭後做個小動作—例如眨單眼。結果好像發現斷頭後的瞬間,人腦還是有活動的,只是很快就會缺血缺氧而死。)

這一套想法自然是錯的。在現代醫學的角度看,身心總是互相影響著。所謂的心理或精神活動,其實就是大腦的活動。

醫生乘此說出精神病的三大要點﹕
1. 精神病是腦部的病變。
2. 精神病涉及思想內容 / 認知活動 / 感官 / 情緒行為 / 生理變化等的問題。
3. 精神病是可醫治的

醫生笑言第三點是最重要的,因為如果「沒得醫」還要他來幹甚麼﹖:P

在公元前二千年的美索不達米亞,已經有描述類似抑鬱症的症狀。當然那時候的人認為這是著了魔,所以應付的方式就是驅魔。

到了約二千五百年前(公元前後)的古希臘和古羅馬社會,比較「現代」一點,認為這種病人應該休養,以按摩等「紓緩」的方式來治療。

西方醫學之父希波克拉底雖然率先把疾因和超自然力量分割,但他的「四體液說」卻是錯誤的,他認為因為有過多的黑膽汁累積在脾臟(我懷疑應為膽囊)導致抑鬱。以致後來憂鬱的英文Melancholy也是由希臘文的黑膽汁melancholia而來。在他的理論下,抑鬱症以放血、運動和飲食調節醫治。

到了中世紀,當然一切又再退化到「精神病是著魔,會傳染」的狀態。於是人們嘗試對病人以溺水或火燒來「驅魔」。到了文藝復興時代,古希臘的醫學(即四體液說)才重新被發掘出來。

1621年,Robert Burton 著 The anatomy of melancholia,首先以心理和社會原因(如貧困、恐懼、孤獨等)解釋抑鬱。

1917年,佛洛依德則以「潛意識衝突」解釋抑鬱,於是開創了談話治療的方法。

二十世紀初,醫學界開始發現抑鬱症是出於大腦功能紊亂,於是他們嘗試各種現在聽起來很恐怖的療法,例如前額葉切除(這完全是失敗,把病人都變成白癡,發現頻道的Dark matters有提過)和電震盪療法(這個現在還間中有用,前文有儀器圖片)。

藥物治療的開端,是因為抗結核藥 Iproniazid 被意外發現還可以改善抑鬱而起。後來其他各類藥物如 tricyclicSSRISNRI等相繼投入應用,不在話下。

抑鬱症是腦部功能出了問題,令患者無法感受到快樂,於是感到生不如死,於是不能自拔地自殘。醫生舉例就像童話笛子魔童故事(用笛子魔童四字只能找到龍珠人物……),把患者從至親身邊帶走了。

抑鬱症有來自先天的遺傳傾向,再加上後天的外來壓力形成。
心理威脅令身體分泌皮質醇,這種激素令身體加強戒備,但過量則會損害腦部。(醫生特別提醒小朋友腦部較脆弱,更易受創。控制情緒的能力較低,更易焦慮傷心。)
如果從小承受傷痛壓力、或者長期的化學傷害(如酒精或吸毒),腦部就更容易受損了。
負面的情緒促使負面思想,形成了悲觀性格,於是更易受壓和累積壓力。再與上突然而來的逆境,就成為壓垮駱駝的最後一條稻草。

現代醫學已知道抑鬱症是基於腦部受損,令血清素傳送受阻。所以藥物治療的方向就是直接加強血清素傳送,和刺激產生BDNF神經生長因子促進神經修復。

所以醫生想特別提醒公眾留意,抗抑鬱藥並不是直接令人快樂的藥。它們只是讓人的腦部運作回復正常,可以正常生活和感受快樂。所以首次病發康復者,仍要吃上一年藥,以鞏固康復、確保回復正常。

當然除了藥物,心理治療也很重要,認知行為治療就是證明最有效的方式。因為抑鬱病人通常都有一面倒的負面看法。認知行為治療讓病人審視思考模式,接觸新嘗試和改變想法。由於殘餘的病徵都很容易引致復發,所以醫治時需徹底清除。(我倒懷疑這不大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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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焦慮症。醫生先舉出古希臘神話中戰神火星的兩個兒子 Phobos (驚恐 panic/fear)和 Deimos (恐懼 terror/dread),火星的兩粒小衛星就是以此命名。前者是內在的情緒,後者則為後在之威脅。

希克波拉底稱之為hysteria(歇斯底里),因為他認為這是由於子宮(hystera)在體內亂走造成的。所以他建議的治療是「懷孕」。

然後醫生舉了一堆我不太明白跟焦慮症有甚麼具體關係的希臘古哲﹕
柏拉圖認為,童年的經歷會影響成年後的行為。
亞里士多德認為,人的本能是避免痛苦。
Epicurus﹕Fundemental obstacle to happiness is anxiety。我們無需憂慮死亡。好事通常都是無價的(what is good is easy to get,他指的是青天白雲之類,當年在這年頭也不易求了)。

而中醫則會以花茶來減輕焦慮。

到了近代,達爾文首先提出,情緒是一種演化適應。例如驚恐和準備逃跑就是面對猛獸毒蛇之類的正確反應,可是後來的人類已不是這種原始生活了,於是這些原始的情緒反應不單未能帶來利益反而有害。

1901年 Pavlov (巴甫洛夫)的狗隻研究發現了條件反應(conditioning)。受傷(trauma)和壓力 (stress,例如讓狗隻對訊號無所適從),都可引致neurosis(神經官能症)的症狀。

1919年,Cannon 首倡驚恐是一種「fight or flight response」(戰或逃反應),這種反應是由丘腦(thalamus)控制的。

1947年 Mowrer 研究人類行為,認為焦慮症是一種惡性循環,病人是在日常的生活和反應中「學」成焦慮的。

 Kraeppelin (1856-1926) 指出﹕panic attacks with fear of dying。他另外指出了有social panic這一類。他對精神病的分類,沿用到現在也沒太大分別。

佛洛依德則以焦慮(anxiety)為內在的危險訊號(fear 則是來自外在的威脅),焦慮是自我和本我的衝擊來解釋。

佛洛依德分類了四種焦慮﹕
—Id impulse (separation from person who provide love and care)
—separation (fearful anticipation of loss of an important relationship)
—castration (Oedipus)
—superego anxiety (guilt)

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大量的士兵因為戰事壓力而導致失常,當時還不當成受傷而只看成是逃避(shell shock)。這其實就是後來確認的 post traumatic stress disorder (創傷後壓力失調)。

到1950年代開始有藥物治療,並推出了公認的精神病分類。

MunchScream (1893) 大家都很熟悉﹕
(wikipedia)

但其實他還畫了另一幅 anxiety (1894)﹕
(wikipedia)
所謂精神失調問題,通常就是三種問題的組合﹕焦慮、情緒、思覺失調。

Yerkes-Dodson Law 提出了著名的壓力曲線,適度的壓力和焦慮是正常的。但持久或嚴重的焦慮就是病態的。高達20%的人可能一生中曾患上一種焦慮症(其中一種即驚恐症 Panic,突發而沒特定原因的恐懼,大概十幾分鐘後會自動消失,所以病人先要學會「只要捱過十幾分鐘就會回復正常」),而患者中女性和男性比例為2:1。

藥物通常要連續吃二至四星期才有改善,所以不能期望一吃藥就好起來。 而且以鎮靜劑醫焦慮會較易上癮,所以醫生只會在情況嚴重的時候才使用。

星期日, 11月 17, 2013

婚姻這種邪教

[毫無劇透,歡迎亂入]
婚姻這種邪教》史兄,香港﹕創造館,2013

不知從何說起。

很多人說xanga是潮童集中地,固其然也,但同樣有很多奇人異士。史兄就是其中一位。已忘了是如何知道(﹖)他,可能也是經他的「密友」庫大吧﹖Xanga還有個「教主」組織了一個叫「原人圈」的神秘組織,史兄儼如XX神教的光明左右使(/史/Shit﹖)般。

史兄的文,以教育界口吻說就是「粗口橫飛,兒童不宜」,不過我更想說的「不宜在辦公室觀看」。方某雖不喜粗口,但史兄為文抵死啜核,連爆粗也爆得好笑過人。在圖書館看他的文,隨時忍笑忍到面容扭曲而被學生發現在下不是在做正經事……

講性、講情、講錢,史兄都有一套(well,他好似買左好多盒士多啤梨味,不只「一」套……),爆紅的人情計算機求偶大作戰apps還上了蘋果頭條之類(話時話方某人評級甚高),都是後話了。

但史兄是否只有「好笑」﹖也不是,就如本書主打的「婚姻這種邪教」也是笑中有淚。世事人情有時是半開玩笑地說出來,更突顯其荒謬之本質。

利申﹕蒙史兄贈書乙本,心想叫他簽書寫「限量版001號」已是必殺。
怎料還有朋友拿到「-001號」,我想之後大概還會有「開方-1號」的。

之前編輯曾稱在大書局見不到,懷疑是否因為粗口多不放出來。我說他們都有賣高登友寫的粗口書,有錢賺又怎會因為粗口不賣﹖更大可能是因為太受歡迎所以賣斷市啦。

後來據稱個別書店門市的確賣斷市,這些機會不是我的,值得開香檳慶祝。
(畫外音﹕咦,史兄好似唔飲得酒,你好毒……)
昨晚見到荃新天地大眾仲有貨,支持二樓書店就上二樓(開益好似係大會指定二樓書店),有買趁手啦。

(方某人的其他書評書介)



挑骨頭時間﹕

忠實讀者(如方某)當知,史兄的錯別字,基本上是跟笑位一樣多(甚至更多)。但這本書的錯別字竟然可以少到屈指可數,編輯kimkim簡直是創造神跡。

明明講左「預左太多錯別字費事捉」,但唔嫁又嫁圈左幾個(亦只見到這幾個)。如果有再版編輯可以留意下。

p.48 「早知今日何必初當」應為「何必當初」。

P.98 「另一種相重欲望巧合」應為「雙重欲望巧合」。
(其實我認為這裡coincidence不應該譯巧合,不過這是後話)

P.100 「多年嚟裁了多少人」應為「栽」了。

其實我不敢說這一定是寫錯,因為這不是香港慣用詞,而且google「裁了」和「栽了」的數目差不多。不過以台灣的教育部國語辭典來看,「栽」的解釋包括「跌倒」,而「裁」沒有類似的意思。而我記憶中的是「栽」。

p.118 人名「阿力」在前面和後面都是「亞力」。

p.244 「據我所知,沒有男人不喜歡做愛。性無能與處男除外。」

先勿論性無能是「不喜歡」還是「無法」做愛,我倒不覺得處男就不喜歡做愛。

p.276 「(燒炭)流行到有人提議超級市場,要收埋啲炭,買嘅人要登記先可以買,以防止啲人買炭自殺。好似又有人提議炭出面加張『愛惜生命』嘅貼紙,等啲人燒燒下,唔覺意見到貼紙,會即刻回心轉意。當年香港人仲有半點理性,無人理呢啲建議。」

其實「愛惜生命貼紙」這點倒真的實行了,炭包上都附上了防止自殺機構的熱線電話。(儘管個人認為這個做法沒錯)

後話﹕豈有此理容總幫人寫序都用左成段黎sell腐人霉體﹗XD

星期六, 11月 16, 2013

電影圖書館戰爭(續)

[本文同樣有劇透,不喜勿入]

 上一篇文,忘了提及一點。就是手塚「無端端」向笠原要求交往這一段,這段在電影中有點沒頭沒尾,既不知為何發生,又沒有交待如何收科的。當然,由於電影只是在原著第一冊中濃縮戰爭場面,自然沒足夠的文戲去交待了。 

原著雖然是以戰爭包裝的少女愛情故事(魚頭如是說,我想或者應加上「瘋狂」二字),但電影卻是以「戰爭」為賣點。我想進場的觀眾如非早就讀了原著,就是被「戰爭」吸引入場,所以愛情交待不清也沒所謂吧﹖(反正電影就連男女主角的感情都未交待到,當然,這倒不過分,反正原著第一冊中一樣是交待不到。女主角到第二冊尾才發現堂上原來就是「王子」,然後第三四冊都在鬧蹩扭。)

當然,對於手塚和笠原這件事,原著還是有頭有尾的。(well……真的有「尾」﹖) 

手塚當然不會「無端端」愛上笠原(事實上他根本不是「愛上」笠原)。電影交待了手塚和笠原的交惡過程,亦在捉偷書良化隊員時讓手塚學會欣賞笠原的優點。不過手塚之所以「無端端」要求交往,其實是基於他對堂上教官說話的誤解。 

基於堂上教官的優秀往績,手塚簡直當他是偶像。而由於笠原崇拜的「王子」根本就是堂上的過去,簡單點說,初入隊的手塚和笠原根本在崇拜兩個形象不同的堂上教官。(這樣說他們應該是情敵才對 XD) 

而手塚本人是完美主義者,甚麼都要做到最好,亦容忍不到身邊有「蠢人」。所以當他見到經常撞板(還不時罵堂上教官)的笠原竟然跟自己一起被編入特殊部隊,自然看不順眼。(簡單點說他根本不知道玄田在搞局啦 :P) 

雖然堂上本人經常罵笠原犯傻,可是當手塚徹底否定笠原的存在意義時(圖書館地下書庫笠原跑來跑去都找不到書的那幕),堂上卻教訓手塚,說笠原被選自有其理由。你應該學會怎樣欣賞其他人,而不是要求所有人都像你一般優秀。 

他還鼓勵手塚去跟笠原多交往,本意當然就只是希望他們「握握手做個好朋友」多點溝通少點磨擦,結果像木頭般一板一眼的手塚,卻誤會了「交往」的意思,以為堂上「指示」他去跟笠原拍拖……認為「教官叫我做一定有理由」的手塚於是依令行事…… 

(原著裡後來柴崎還看穿了說,手塚因為太優秀、卻不懂與人交往,所以從來只會有很多女生「飛來蜢」,他根本沒試過追求女生﹗) 

整件事的來龍去脈說清楚之後,結果當然就是令人哭笑不得地完場了。 

P.S. 兩個都是「聰明人」才能惺惺相惜,別冊第二冊就是交待手塚和柴崎走在一起的過程。

星期三, 11月 13, 2013

電影圖書館戰爭

[本文鐵定有劇透,不喜勿入]

「本(ほん)を守(まも)りたい、あなたみたいに。」
(我要守護圖書,就如那人一樣。—女主角笠原郁加入圖書隊的宣言)

星期日找魚頭一起看《圖書館戰爭》的電影版。

雖然日文維基說在日本開畫票房不錯,不過這齣戲在香港沒有大推,所以上畫的戲院也不多。魚頭說星期日APM沒場,我在yahoo看過也沒有,結果去了德福看。星期一回校碰到KF同學,他說星期日也看了,我再問在哪兒看,他竟然說就在APM,還有戲票為證﹗這似乎可寫入另一則不可思議事件。

但凡改編,必有走樣。
圖書館戰爭》改編為動畫後,有些內容是小說沒有的(如「圖書隊不開槍」),而結局也不同了。不過這應該是因為當時作者只寫了頭三本就算(她自稱本來沒打算繼續寫),第三冊收尾根本沒交待男女主角的感情進展就說他們後來結了婚,所以動畫唯有另外創作(情況有點像《鋼之鍊金術師》)。需知原著的感情線直到第四冊《圖書館革命》都未說清楚,甚至要另外出兩本《別冊》交待,所以動畫大改怪不得人。
有看過《圖書館戰爭﹕革命之翼》(動畫劇場版)的看倌應該發現連結局也改了,原著較合理的當麻喬裝入英國領事館(雖然笠原為了擾亂視線在美國領事館前亂開槍,但良化隊的槍早被自衛隊用計全數收繳這一點有點扯),變成良化隊膽敢在美國領事館前堆重兵,笠原卻駕車載著當麻硬闖,幾乎被抓住的時候英國領事館職員突然現身救駕。恐怕只不過是為了在螢幕上比較戲劇化和有動感。
所以與其追求完全像原著,倒不如看故事改編後是否說得通、未讀過原著的人能否明白。

本片如果要抓跟原著不同之處,甚多,不過最大的特點是﹕動作特多。
魚頭說男主角本來就是以動作見長的明星,她和不少朋友都是為他入場。找來這樣的主角自然不會浪費,所以方某感覺就像看二十年前的成龍電影,除了少數的文戲過場交待事件外,大部分時間都是在打打打。如果連那丁點兒文戲也刪掉的話,就會剩下《Pacific》或《雷霆救兵》般的子彈橫飛。當然主角有威能,就算在子彈橫飛之下滿場跑也頂多受小傷。甚至連槍都用不著的時候還真的像成龍般用拳腳功夫對打。

當然,我也明白這就是用來吸引觀眾的。原著就算只像動畫電視版只看頭三本,要壓縮到兩個多小時內交待完畢,必然有很多細節要割捨。雖然圖書館本來就是文職機構(原著其實很多篇幅都是說圖書館日常工作、各人的親情/友情/愛情瓜葛,甚至是派系之間勾心鬥角的政治手段),但如果見到「戰爭」兩字買票入場的人,只看到「一個熱血笨蛋如何成為及格的圖書館員」的話,恐怕會割櫈。所以剩下的,就只能是濃縮大量「戰爭」場面來滿足觀眾了(至少,未讀過原著的觀眾)。

不過令我驚訝的是,這齣戲原來也只能交待第一冊(就叫《圖書館戰爭》)的內容(而且當然已經刪了很多文戲。甚至連殺人事件後「中學生與圖書隊合作反對家長會禁書」這段跟故事「反審查」主旨密切相關的文戲,也沒提過。只提及同一事件後良化隊藉機偷書「有槍開」的那段)。可見書出了六本,不是坑錢的,就是要有那麼多篇幅才交待得完。

由於方某寫上一篇文誤了時間,所以入場已經錯過首五分鐘的戲(抱歉﹗﹗﹗),希望沒錯過太重要的東西。

「日野之惡夢」事件,在原著和動畫裡都是晚上發生的,所以受害者都是館員。電影版大概也是為了震撼效果,改為在日間向民眾大開殺戒。不過我想日本的右翼(那些為審查張目的暴力恐怖組織應該就是參照日本右翼組織創作的,他們甚至會拋汽油彈)只是一班宵小愛國賊,也不至於敢光天化日眾目睽睽之下殺人。這些人既然跟法務省的良化隊暗通,如果殺了平民恐怕牽連太廣,我想原著的設定較合理。)

男主角固然「好打得」,跟女主角搞笑打鬥那段也如原著一樣。儘管我要投訴上山訓練時竟然沒了「殺熊」那段梗。(大概是為了讓笠原有機會跟堂上單獨說話而改編﹖)

魚頭說男女主角的身高相差太遠,原著中男女主角的身高其實只差兩寸(女比男高5 cm),可是在電影中看起來差半個頭。不過差兩寸在鏡頭下可能根本看不到,要找誇張一點的對比,觀眾才看得出來。

(有趣的是,如果根據經理人的「官方」資料,兩位主角高度差近乎零。可是根據網民的看法,兩人其實差13 cm之遙,只是官方數字男方報多了而女方報少了。那麼鏡頭中的高度差就說得通了。魚頭說榮倉奈奈真人比她高,如果根據網民的數字就合理,因為榮倉的身高跟我一樣,自然比魚頭略高。有178 cm高的女生,只能說,她真的很高。)

至於女主角嘛,樣貌相當清秀。魚頭說她完全表達到那種天然呆少條筋,在下沒意見。
相對於魚頭說為了男主角入場,在下雖是為了捧原著而入場,不過倒有興趣看看女主角身材如何。因為原著裡描述過,笠原的特色除了天然呆、高佻、有長而結實的美腿之外,還有一點就是胸脯很小。

(原著第二冊,笠原被手塚的哥哥陷害接受審查時,眾人就在她的制服襟袋藏了錄音筆,以便在審查會後給眾人翻聽,分析局勢是否不利。
當時玄田大隊長突然又有橫蠻念頭,建議說為防搜身,不如放在乳溝比較安全。當笠原想抗議說「這根本是性騷擾」的時候,堂上班全體男組員—即是堂上、小牧和手塚—卻一致反對,說笠原根本沒乳溝。笠原氣著說「我擠擠也有的﹗」
更爆笑的是,到原著《別冊》第一冊,當笠原跟堂上交往後,向來只穿運動胸罩的笠原為了不想「失禮」而找柴崎帶她去買內衣,以為可借整形內衣調整身材。怎料內衣店員出盡九牛二虎之力,始終是甚麼都擠不出來﹗店員對柴崎的說法是﹕妳朋友身材太標準,全身肌肉一點贅肉也沒有,我們只能把脂肪推進罩杯內,肌肉可推不動。於是笠原徹底絕望。)

如果跟動畫裡的笠原相比,榮倉其實似乎還是顯得略大了(鄙人閱人不多,不敢評她擠不擠得出……)。當然,明星圈本來就偏好大胸脯,想從中找個太平公主(而且還要長得夠高大的太平公主),恐怕也不容易。所以她的身材已算很接近原著的了。

男女主角的性情和重要事件大抵還交待得到,不過其他角色在電影裡卻變得很平面。因為只有兩小時多的劇情,很多原著裡鋪陳配角背景的文戲都無法交待。(其實就連女主角和家人的糾葛都沒提過,當然在電影版刪了這個可以理解,因為反正連茨城縣展也不提了,既然不會說女主角回鄉自然就可以不提家人了。)

因為文戲刪得太多,所以柴崎麻子在電影版裡也沒甚麼角色(反正就是業務部的,打仗不關她事)。「業務用笑容」仍然燦爛、放生電的能力也有交待,只是減了戲份失色不少。
當司令被虜時柴崎說得出義肢會發放訊號,令旁人嚇了一跳。觀眾可能只會發現她「八卦到連司令的義肢也研究了」,而不知道她根本就是司令秘密籌組「實驗情報部」的候補生。不過原著第一冊好像也沒交待過這個身份(這樣才懸疑嘛),所以如果只以第一冊內容製作,沒交待也說得通。

不過柴崎這個「圖書館之花」的角色,飾演她的栗山千明跟榮倉奈奈比,算不算「特別漂亮出眾」呢﹖很難說。不過這也是小說改編戲劇的永恆問題,就像誰演小龍女都有人不滿一樣,小說裡留白任人幻想的沉魚落雁,到現實怎可能有人可以令所有人滿意﹖

(不過栗山的眼鏡娘樣貌不錯,有分加。XD)

只能突出主角,於是號稱「正義笑匹」的小牧(香港版只是叫姓就好,千萬不要叫名字 :p)除了「笑」和幫男主角解圍之外就沒甚麼自己的事可做。

就連笠原面試時大言不慚地讚美王子(卻沒發覺王子原來近在眼前)的那段,也只剩下玄田和小牧在看著堂上偷笑。原著裡其實因為當年堂上「為救女高中生摃上良化隊」的事引起軒然大波,所以整個圖書隊的人都知道這件事。於是當大家發現當年的少女就在面前時,其實是整個 board 的面試官都忍笑忍到肚痛,只有笠原自己天然呆不知發生甚麼事,大概還以為面試官只是笑她幼稚。

(當然,把笠原編給堂上也是玄田故意的,簡單點說玄田是抱著「食花生等睇戲」的幸災樂禍心情為之,這點電影也有交待。
反而沒交待的是,其實笠原認不出堂上不單是因為對方位置背光,而是因為笠原本人過於「大頭蝦」。因為原著中她可以連司令也認不出,誤以為穿便服的司令只是個坐輪椅的讀者老伯。XD)

手塚光也只提及是圖書館協會會長兒子,他大哥製造的問題因為電影劇情不包括,自然也可刪掉。最令我驚訝的是,戲中甚至沒提及他畏高這回事。
因為在原著裡,笠原和手塚追捕偷禁書的良化隊員時,有個良化隊員游繩跳樓逃跑,笠原想追上時本來被手塚叫住(大概他認為不應讓女兒家冒險,想自己去追)。笠原不想浪費時間,當場揭穿他畏高的事實,說既然他射擊精良,倒不如留在樓頂幫手狙擊敵人掩護她。
電影裡只是在游繩訓練時,給了一個手塚「面有難色」的鏡頭,到追人時笠原也只說了後半句(你開槍準不如幫手狙擊)。我想如果觀眾不留心或者沒多想,可能根本不會發現手塚其實是畏高的,亦未必明白為何笠原會搶著去追賊。

跟動畫裡高頭大馬(他本身就像隻熊)、氣如洪鐘的玄田大隊長相比,電影版裡演玄田的橋本潤看起來好像比男主角還要小一號。XD 不過演「蠻幹胡鬧」的性格倒是及格有餘。

最奇怪的是折口瑪姬,電影裡固然沒法交待她是玄田的舊情人,我倒是覺得連雜誌《新世相》的背景也沒交待,更為奇怪。
因為沒交待到新世相的背景,其實很難解釋小田原資料館一役,為何只有折口和新世相的攝影師在採訪。如果說其他傳媒怕了良化隊,那麼為何偏偏新世相不怕﹖
有讀過原著的人就知道,因為過身而引發小田原資料館爭奪戰的那個財主,根本就是出版新世相的「世相社」大老闆﹗向來有說「新聞自由就只是傳媒老闆的自由」,正是因為有這樣的大老闆,所以新世相才夠膽一直針對良化隊作報導,而且還在自己大老闆的物業(資料館)頂樓做戰地記者。

有一點大家如果看電影公司網站也應該知道,戲中原有的稻嶺司令變成了仁科司令。因為作者本來是以兒玉清(即是《HERO》裡的老次席檢察長)為稻嶺司令的藍本(說是這樣說,但動畫裡的司令看來不像兒玉清…),電影裡可以出現稻嶺的制服「遺照」,似乎是籌備時已經找兒玉清拍造型照了。只是兒玉清2011年過身,作者要求乾脆保留這個角色不用,另外創作一個角色、另找演員飾演。
於是故事就由原著的「日野惡夢的倖存者稻嶺館長創立圖書隊」變成「稻嶺館長也在日野惡夢中犧牲,倖存的仁科副館長創立圖書隊」的平行時空式設定。(這位演員跟動畫中的司令相比,面形略為胖一點)

原著裡去到第三冊「稻嶺勇退」那一章,才表達出司令既要守護圖書、又為了讓年輕人流血而內疚的心情。在電影裡自然也沒法真正交待,變成仁科司令那句輕描淡寫的「這次又要血流成河了」。

拯救司令的那一段,在原著中其實解決得相當清脆利落。追蹤到司令位置,堂上帶領特殊部隊靜靜包圍營救,給笠原打了個暗號後,笠原抱著司令伏地後眾人就衝進去一網成擒。
只是大概又為了打鬥場面吧,硬是變成堂上和小牧兩人獨闖龍潭。然後要小牧揹著跛腳司令和笠原逃跑,堂上就「我要打十個」般跟一大堆恐怖份子槍戰完又拳腳相往(相當007或成龍feel)。最後竟然變成事旦台式結局﹕眾人彈盡之後被幾個敵人包圍,「睇黎好似死得」的時候才有一大堆同袍掩至解救。
不過這一段倒有一點改得不錯,原著中笠原在茨城縣展一役(第三冊)才面對第一次要開槍打人的震撼。電影就乾脆在這一幕中給笠原有機會為堂上開這「第一槍」。反正電影說不到第三冊,那麼找個位置把「笠原開槍」加進去,這一幕應別無他選。

由於手塚的哥哥沒有出現(劇情也沒時間用文戲交待他帶來的麻煩),所以結尾乾脆用「摸頭」動作讓笠原發現「堂上就是王子」。只是在原著中,其實由進隊訓練到實際工作,堂上一向都會亂摸笠原的頭,而由於笠原一向都認為堂上很討厭,所以根本沒懷疑過這就是當年對她摸頭的王子……(而圖書隊其他長官也為了尊重堂上沒揭穿)……於是才要等手塚的哥哥來踢爆……


電影版的改編,大概不會妨礙觀眾理解。不過在場有些觀眾的反應,似乎覺得「為D書使唔使去到咁盡」,我想這會是很多香港人的典型反應。

當然原著本來就是誇張化的說法,不過在自由未消失前,很多人是不懂珍惜的。故事裡的人,不就是在媒體良化法悄悄通過後,才發覺原來想讀一本雜誌都非要去圖書館排隊輪候不可﹖
相對於這些觀眾,方某自然感受甚深。固然是因為由中學起就以守衛圖書為志,更因為經歷過中大學生報情色版事件。方某雖然不直接在前線協助處理,只是在後方日以繼夜夜以繼日搬彈藥擴大影響,但經歷過這一役的人,很難不發現審查根本就是一場沒有硝煙的戰爭,沒有真正流血但同樣血腥,要不是當時大家擋得住,早就有人被犧牲祭旗。
所以到幾年後讀到《圖書館戰爭》,我已經不會覺得有甚麼誇張了。那些死光人就只差在未真的去放火開槍而已。


有個發現就是,原來動畫化的時候(電視版),他們看來已經不是憑空創作,而是參考了現實中的軍事基地和機構。所以電影裡看見的場景,竟然跟動畫裡面的場景相差不遠。(尤以圖書基地為最,應是直接參考自衛隊基地畫出來。小田原資料館跟動畫版則相差較遠,作為總館的武藏野第一圖書館亦比動畫裡的華麗得多。)

片中良化隊隊長的相貌,一看就有印象,到散場我才記起在《仁醫》出現過。

但到底是哪個角色呢……﹖
直到當晚上床等待入睡,才突然記起﹕就是那個看南方仁不順眼,甚至找徒弟混進去套情報,但見到南方仁被誣陷時又很公正沒踩一腳的漢方御醫多紀元琰﹗(這位演員叫相島一之。)


P.S. 連圖書館戰爭都有精品賣呀陰公……香港買得到的話一定要買個「二等圖書正」領章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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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忘了提及一點。就是手塚「無端端」向笠原要求交往這一段,這段在電影中有點沒頭沒尾,既不知為何發生,又沒有交待如何收科的。當然,由於電影只是在原著第一冊中濃縮戰爭場面,自然沒足夠的文戲去交待了。 

原著雖然是以戰爭包裝的少女愛情故事(魚頭如是說,我想或者應加上「瘋狂」二字),但電影卻是以「戰爭」為賣點。我想進場的觀眾如非早就讀了原著,就是被 「戰爭」吸引入場,所以愛情交待不清也沒所謂吧﹖(反正電影就連男女主角的感情都未交待到,當然,這倒不過分,反正原著第一冊中一樣是交待不到。女主角到 第二冊尾才發現堂上原來就是「王子」,然後第三四冊都在鬧蹩扭。)

當然,對於手塚和笠原這件事,原著還是有頭有尾的。(well……真的有「尾」﹖) 

手塚當然不會「無端端」愛上笠原(事實上他根本不是「愛上」笠原)。電影交待了手塚和笠原的交惡過程,亦在捉偷書良化隊員時讓手塚學會欣賞笠原的優點。不過手塚之所以「無端端」要求交往,其實是基於他對堂上教官說話的誤解。 

基於堂上教官的優秀往績,手塚簡直當他是偶像。而由於笠原崇拜的「王子」根本就是堂上的過去,簡單點說,初入隊的手塚和笠原根本在崇拜兩個形象不同的堂上教官。(這樣說他們應該是情敵才對 XD) 

而手塚本人是完美主義者,甚麼都要做到最好,亦容忍不到身邊有「蠢人」。所以當他見到經常撞板(還不時罵堂上教官)的笠原竟然跟自己一起被編入特殊部隊,自然看不順眼。(簡單點說他根本不知道玄田在搞局啦 :P) 

雖然堂上本人經常罵笠原犯傻,可是當手塚徹底否定笠原的存在意義時(圖書館地下書庫笠原跑來跑去都找不到書的那幕),堂上卻教訓手塚,說笠原被選自有其理由。你應該學會怎樣欣賞其他人,而不是要求所有人都像你一般優秀。 

他還鼓勵手塚去跟笠原多交往,本意當然就只是希望他們「握握手做個好朋友」多點溝通少點磨擦,結果像木頭般一板一眼的手塚,卻誤會了「交往」的意思,以為堂上「指示」他去跟笠原拍拖……認為「教官叫我做一定有理由」的手塚於是依令行事…… 

(原著裡後來柴崎還看穿了說,手塚因為太優秀、卻不懂與人交往,所以從來只會有很多女生「飛來蜢」,他根本沒試過追求女生﹗) 

整件事的來龍去脈說清楚之後,結果當然就是令人哭笑不得地完場了。 

P.S. 兩個都是「聰明人」才能惺惺相惜,別冊第二冊就是交待手塚和柴崎走在一起的過程。

星期日, 11月 10, 2013

More forensics and fiction: Crime writers morbidly curious

[方某人中年事件簿之作家殺人事件]

 法醫.屍體.解剖室:犯罪搜查216問》(More forensics and fiction: Crime writers morbidly curious questions expertly answered),D. P. Lyle著、蔡承志譯,台北﹕麥田,2013

其實英文原名已告知看倌,這並不是第一集。因為作者已出過另一本 Forensics and fiction (其實還有另一本不同名,但主題相同的書),只是好像沒有出中文版。

這種主題在香港家長眼中應是「邪惡」之至,整本書的寫作手法就是作者在自己的網頁上收集各方推理/偵探/懸疑小說作家的問題,他們問某個構思在法醫學上能否成立,由作者解答。可以想像那些劇情多半不是殺人就是奇形怪狀的傷人方式,簡單點說,整本書就是問「這樣做是否可以殺死人」或者「這樣被殺的人是否能測得出來」這類聽起來「引人犯罪」的問題。所以連作者自己也要在序言戴定頭盔

「本書不得用來進行任何犯罪活動或傷害他人。」

之前說過,買的時間比較倉促,我覺得這本書內容有點「變態」,似乎比較適合留給自己看(在下常自嘲讀生物科的人比較「變態」,對肝腦塗地血肉橫飛沒太大反應)。可是後來我也覺得這些正經得來又「變態」的內容,應該很受學生歡迎……

到了今年十月的學校書展,書商果然有帶這本書來。有中六學生問我有甚麼書推介時,素來少讀文學的我就介紹這本,說有點「變態」但裡面的知識很有趣。結果,我收到銷售結果後,發現賣出兩本,以本書價錢稍貴,也算受歡迎。

當時我就說過,介紹這種書倒不怎麼怕被人投訴,畢竟其實如果你了解法證多一點的話,可能更不想犯法。因為曾有法證人員這樣說﹕你越是想洗刷掩飾犯罪證據,就越有機會留下另一些證據。
正如為何偵探小說多「密室殺人」,就是因為密室殺人雖然在讀者眼中「好詭異」,但其實容易寫、甚至容易查。如果有個人在鬧市街頭突然倒地身亡,你反而難找出誰是兇手呢。

如果要說這本書有何缺點,就是因為屬作家點問題、作者回答,所以並不怎麼有系統(書中的章節分類基本上沒甚麼用)。如果看倌想較有系統地了解法醫學的話,我還是會用以前推介過的《法醫學入門》。

(方某人的其他書評書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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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記,或挑骨頭﹕

 p.21 「要他覆」應為「覆誦」,這裡講測試失憶,要背誦不是歌頌。
「為潑灑的牛奶哭泣 (cry over spilt milk)」,其實不會真的「潑灑」,似乎譯為「倒翻」才傳神﹖

p.26 「動作衝動 (impulse)」 
p.39 「視覺脈衝 (optical impulse)」

譯筆不一之過,雖然的確有把 impulse 譯成「衝動」的,但中文的「衝動」很易令人誤會。還是用「脈衝」為佳。

p.38 「加州利佛魔城 (Livermore)」,會不會覺得這個譯名太搞笑了呢﹖聽起來像是「佛地魔」那類故事魔頭多於地方名,會不會讓當地居民覺得被抹黑了呀﹖﹗(而且當地到底是利佛丫﹖還是利魔呢﹖XD) (人家有個譯名叫「利佛摩」囉……)

p.41 「金黃葡萄球菌」大陸和台灣的確都是這樣譯,不過香港只稱「金黃葡萄球菌」,在我們眼中還要加個「色」字顯然多餘。

p.50 「麻諸塞綜合醫院」好像沒見過,因為我見過台灣叫麻薩諸塞、大陸叫馬薩諸塞、我甚至見過麻塞諸塞,就是未見過麻賽諸塞。而且「賽」的國語讀音好像也不符原音,似乎是閩南話讀起來反而近似「薩/塞」。簡單點說,即是說譯者可能是講閩南話的。

 p.53 「閹割亦即睪丸切除手術」在英文原文可能是正確的,但在中文卻未必。因為中國的閹割會把陰莖也切掉。

p.56 「為什麼母親不能成為合格的血液或骨髓捐贈人﹖」

其實後者是通常都不可以。
捐血的問題相對少,因為主要血型的種類有限,所以就算母親不符合,父親也可能符合。以ABO血型來說,除非是以下標註的情況(尤以 AB x AB 為甚),否則通常父或母其中一個的血型會跟子女相符。

 不考慮罕見遺傳問題下,ABO 血型的可能組合﹕
父母 O x O > 子女 O
父母 O x A > 子女 O / A
父母 O x B > 子女 O / B
父母 O x AB > 子女 A / B (通常可接受 O 型的父母捐血)
父母 A x AB > 子女 A / B / AB (B 型子女無法接受父母捐血)
父母 B x AB > 子女 A / B / AB (A 型子女無法接受父母捐血)
父母 AB x AB > 子女 A / B / AB (A 或 B 型子女都無法接受父母捐血)

(方潤情感關注組特約﹕方潤是 O 型的,所以跟方潤結婚生仔比較安全。)
(畫外音﹕喂﹗)

捐骨髓的問題會比較大,因為骨髓負責製造白血球。如果白血球辨認到受贈者細胞上的抗原就會出現免疫反應。問題是人類組織相容性抗原(MHC / HLA)種類非常多,子女的抗原是由父母的一系列相關基因透過重組洗牌重新組合而成,而無論怎樣洗牌,抗原基因當中都必定有一半來自父親、一半來自母親,於是子女身上的基因總是有一半跟你不同。結果就是父母通常較難捐器官或骨髓給子女(要不然小哥頓怎麼要來香港求助﹖),有時醫生甚至會建議「再生一個」,期望他的基因組合會跟病童接近。

p.102 「不過傷害最嚴重的,絕對以感覺剝奪症候群(sensory deprivation syndrome)所帶來的心理影響莫屬。當一個人被囚禁在缺乏或只有局部感覺輸入的環境時,他的心智會自行填補空缺。大腦會創造感覺、改變感覺或者兩者兼具。像是從記憶取材來製造這類感覺,而記憶有可能是扭曲時﹔也可能憑空杜撰編造感覺。任何人在這樣的情境下,基本上是被侷限在自己的腦袋裡過活,而心智實質上有能力建構出任何事物。」

這不就等於夢境了麼……﹖夢境其實也是同一回事。

p.107 「致命性注射並不是在醫院進行,而是在監獄裡執行,在這種環境條件下摘取和移植器官極為困難。」

作者有需要請教一下中國監獄當局,他們經驗豐富。 :P

p.121 「帶有細胞分類的全血細胞計數 (complete blood count with differential, a CBC with diff)」我覺得還要寫多一次「細胞」是多餘。

p.122 「接受胸部X光照射」我想寫「X光檢查」會比較合理,畢竟我們不是為照而照。

p.163 「冠狀動脈疾病 (artery disease, CAD)」,漏了「coronary

p.164 「若服用過量冰塞米持續幾天,則會將系統的鉀成分清除,引發心律不整」

哪個系統﹖「將人體的鉀清除」不就行了麼﹖

p.169 「由於一氧化碳對血紅素具有十分強大的親和力,呼吸空氣只需含有少量一氧化碳,血中的一氧化碳血紅素含量就能達到非常高的水準。舉例來說,呼吸僅含區區百分之零.二一氧化碳的空氣三十到四十五分鐘,就可能導致一氧化碳血紅素飽和度超過百分之六十。所以當暖氣機故障或餘燄悶燒釋出少量一氧化碳,每過一分鐘都會變得更危險。

這種對血紅素的強大吸引力可以解釋,為什麼有些人在空曠地帶仍受到一氧化碳中毒危害。多數人認為一氧化碳只在密閉空間才有毒性,然而這完全不是事實。有些人是在車道上維修車輛時死亡,他們被發現時通常是躺在汽車排氣管附近。游泳或滑水等活動也可能發生這種狀況,當動力船引擎怠速運轉,在船尾潛水平台上休憩的人有可能死於一氧化碳中毒。」

「水準」應為「水平」。
BTW,在非密閉空間也可以一氧化碳中毒這點,值得大家留意。

p.222-223 「在現場四處傾倒或潑灑血液,看起來就完全是那個樣子。」

前面剛說很難模擬和佈置實際的血跡噴濺模式,這裡怎會說「完全是那個樣子」呢﹖我想應該是漏了個「不」字,應為「完全是那個樣子」。

p.224 「我們稱作凝血連反應 (clotting cascade)」應為連鎖反應。

p.236 「我們有四十六染色體」應為「條」。

p.289 「要判別當某人被火身時是否仍具有生命跡象」應為「焚」。

p.300 「驗屍時最難判定的事情之一是死者是否曾經溺水。肺部積水量與溺斃與否幾無關聯。若某人死於其他因素,接著才被拋進水中,幾個小時過後,他的肺部就會被動充水。此外,有些溺斃而死的被害人還會出現所謂的『乾溺水』,他們的肺部實際上是沒有水的。

起初吸入的水會造成聲帶痙攣並猛然閉合,於是空氣無法進入,最後窒息而死。這種聲帶痙攣會讓水不致於進入肺中,因此肺部不會積水。法醫會檢視死者的氣道深處和肺部有無吸入殘屑,若能找到,則隱指被害人曾吸入水分,為溺斃喪命。這並非定論,卻是一種強烈暗示。」

這點倒未讀過,以往讀的書都是說溺水驗肺,甚至以肺和血裡原生生物找出在哪裡落水。按這裡的說法,肺中的原生生物只能指出死者在哪裡落水,但無法說明他是落水後溺死還是死了才落水。(當然如果是死後才落水,由於血流停止,應該無法在血中找到原生生物吧﹖)

p.301 「何內.雷奈克 (Rene Laennec)」

法文把「Re」讀成國語「He」的嗎﹖中文維基提供的譯名的確如此,但日文維基則為「ルネ」(Rune)。(當然日文譯法不時也是看拉丁字母直接翻,而未必看原音的,例如 Radio 他們就直接讀成 RA-DI-O 而非 Ray-di-o)

星期六, 11月 09, 2013

中大校友評議會會章專責小組第一次會議紀要


(當然是非官方的)

今年有兩位新成員,一位在大陸做生意的,另一位是今年剛LLB畢業繼續修PCLL的中大學生會前副會長巢景峯。

每年第一次會議,都會花不少時間向新成員介紹本組工作和簡介章則。

去年第一次會議,評議會主席跑來列席,還提出大堆個人大計。今年倒沒有這樣做,而且今年的工作計劃出奇簡單﹕

1. 檢討選舉章則第6條

其實是延續上年的討論,小組和常委會之間的分歧主要是兩點﹕
1.1 原本由主席履行的選舉主任各項職責,是否可以「散餐」式個別分拆委派某人代行﹖還是應該「全餐」式一併委任﹖小組先前認為工作不應分拆,主席想留下主持討 論事項,就應該一早把所有選舉主任職責委派某人去做,常委會卻認為可以只分拆點票工作,讓主席留下主持討論就行了。
1.2 另一問題是,究竟委任另一人當選舉主任的主動權,是在常委會還是主席本人﹖小組先前的建議一直是常委會委任,常委會提出的建議卻是主席提名。

秘書提醒說,上次諮詢會的版本也不是要求主席有權委派(是,這點我記錯),同樣是常委會委任。
不過回來再看常委會的版本,主席提名、常委會委任,主動權握在主席一人手上仍是很明顯的。

另外,秘書指諮詢會聽完意見後,現在常委會和主席對於改不改也沒所謂了,亦沒要求小組一定要交甚麼出來。

李劍雄指常委會認為,一年一度討論時段也很重要,主席因為點票無法主持實屬遺憾。這一點現場沒人反對。

小組成員提出意見,認為一般建議都會是「找獨立人士」,就如政府也要委任法官負責選舉事務。就算委任另一常委負責,也容易有利益衝突。例如選校董,常委共事互相熟悉,會否影響有效票的裁決﹖這顯然容易引人懷疑。

本人補充,去年小組曾建議委任獨立的選舉委員會或選舉主任負責,但後來常委會意見是希望有關權力仍保留在常委手上。所以後來的建議版本是委任一名常委負責。 而假如電子點票可以做得好的話,點票很快完成,那麼只要放小休就成。主席自然就可以點票、主持兩不誤,自然也就不會再打算修改這一條了。

(歷史背景﹕早期的評議會其實沒人理會,開會的人只有三四十人,連授權票通常也只是二百票左右,自然很快就點完。直至近幾年,一批學生會校友有心參與評議會事 務,再加上個人可接受的授權票由五十票減至五票,所以要動員大量校友來投票。於是出現幾百人開會一二千票,才令這一條的問題凸顯出來。)

2. 電子點票

由於價錢和安全問題,上年已把「電子投票」縮窄到「電子點票」範圍。

現時認為OMR(類似讀MC卷的裝置)比較有可能實現,最關注的有三點﹕
2.1 可靠度
2.2 速度 (現時scanner通常可每秒一張,大概買兩部才可以在合理時間內掃瞄完)
2.3 價錢 (這個等廠商做出能掃瞄評議會選票和剔號的軟件再問)

副召集人請我問問敝校的讀卷裝置如何,不過我想我們的系統簡單得多、要求低得多(因為可以慢慢scan,而且都是標準MC卷格式),未必適合他們用。

3. 檢討周年會員大會登記表格

這其實是秘書自己提出的,因為認為表格有冒簽的可能,想詢問小組成員是否需要加上「警告冒簽犯法」之類的聲明讓填表人簽署確認。

從法律角度而言,冒簽表格本身已是偽造文件,有沒有多一段聲明也沒有分別。政府的表格也不是全部有類似警告。所以李劍雄認為不需要,其餘的人也認為沒需要。

星期三, 11月 06, 2013

投訴東張西望

尋晚自稱「擺事實講道理」果集抹黑,睇到我眼火爆,事旦台差在未惡俗到好似亞視咁幫王維基加兩隻角。搞到我咁忙都要出篇文招呼佢。

以下內容抄自Kursk大和Tommy大(他們又襲自明報),再略為修飾內容。看倌也可以自己再修改一下,再寫落通訊事務管理局的投訴表格內。

今晚我要開會,唔得閒去立法會包圍。有心既看倌請去撐撐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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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目名稱﹕東張西望

日期﹕2013年11月5日

時間﹕19時30分

本地免費電視服務>無線電視>81翡翠台

11月5日《東張西望》明顯違反《電視通用業務守則—節目標準》第九章規定,在有關香港公共政策或備受香港公眾關注而又具爭議的真實題材節目環節,完全沒有做到恰當地持平。

在評述免費電視發牌事件時,節目只是一面倒站在政府立場報導,也有抹黑香港電視之嫌疑。整個節目充斥對香港電視不利的報導,但沒有讓香港電視作回應或者訪問持不同意見人士,嚴重違反持平原則。

無線不能以該節目不是新聞部製作,只屬娛樂資訊節目而推卸責任。因為節目內容根本就是一般公眾關注的社會新聞議題,而不只是演員明星的八卦緋聞。公眾會期望電視台在製作時有如新聞部節目一般嚴謹和持平。

該節目在討論電視發牌事件時,未有為觀眾清楚交代本身涉及的利益衝突,卻對未能成功申請發牌的潛在競爭對手香港電視展開攻擊,目的明顯是製造輿論及社會壓力,意圖左右政府日後的發牌決定。需知兩間以大氣電波廣播的電視台將於2015年續牌,無線是次罔顧法律主動為政府政策保駕護航的舉措,明顯就是向當局示好以圖得到續牌之延後利益。如今次事件廣管局及有關方面不持正而行嚴格執法予以重罰,實難脫包庇之罪。

觀乎有關節目之內容,亦有大量不盡不實之觀點,例如三間母公司之間的比較一節,根本就是誤導公眾。若上述母公司論成立,無線更是罪加一等。作為獨立上市公司的大股東,TVB的陳國強,多年來與NowTV老闆李澤楷之父,即長和系主席李嘉誠關係密切,有緊密的生意關係。如今公然讓旗下電視台攻擊友好人士的競爭對手,分明就是公器私用,嚴重違反專業守則。

此外,有關機頂盒及公共天線一段之內容,亦有故意誤導市民之嫌。基本上,目前獲發牌的電視台並不佔用大氣電波亦不依靠發射站廣播,理論上新獲發牌者(不包括將於明年一月試播之港台電視)根據經濟考慮均會採用光纖入屋的做法,故節目內所談及之技術問題並不成立。

另一個例子是他們以NOW TV、CABLE TV和香港寬頻的BBTV「收視率」作比較,企圖誤導觀眾認為香港電視競爭力遠不如另外兩個台,實情是BBTV與香港電視的營運沒有直接關係,而且BBTV當時作為香港寬頻的附屬服務,並非主要業務,其收視率不如NOW TV和CABLE TV,不能作為香港電視競爭力是否足夠的根據。

上述內容,僅為其中部分例子,未能完全反映該節目之所有問題,還望貴局在處理有關投訴時,多參考其餘投訴者(如有)之證詞,以認真的態度完整地審視該節目之所有問題,並依法懲處有關人士,以正視聽。

星期日, 11月 03, 2013

Science: why not developed in China?

[為什麼中國產生不了科學﹖—朱曉農教授]

到場遲了幾分鐘,已經開講。看朱教授的速度,應該錯過了頭幾張簡報。

可是,對這個問題有興趣的人,自會知道這其實即是「李約瑟難題」。朱教授把這個難題拆成「弱命題」和「強命題」。(這兩段我錯過了,要抄網上文摘,顯然同樣的話他在網上早說過一次了。)
弱命題就是李約瑟難題的本尊﹕中國古代科技發明都比其他國家先進,為何近代科學革命發生在歐洲而非中國﹖
強命題就是朱教授自己的說法﹕為什麼中國產生不了科學﹖

他認為,對弱命題的回答很簡單﹕只是時間問題。如果只是一時落後,那麼總有一天可以發展出科學來吧﹖
強命題反而才是要害,他認為,如果一切不變、語法結構也不變,中國永遠都不會發展出科學來。

歷年來提出的解釋理由甚多,例如﹕
1. 封建社會(只是中國有麼﹖)
2. 科舉制度扼殺創造(做官和做研究怎麼混在一起了﹖)
3. 小農經濟、重農抑商﹖
4. 中國人太入世、太實際、不重抽象﹖只關心人世而非自然﹖(思考抽象問題的人在任何社會都是一小撮,而且中國古人玄思亦不少)
5. 中國人認為技術不重要只是「奇技淫巧」﹖只講究天人合一﹖(但老佛爺也愛機械鐘﹗)
6. 因為中國無宗教﹖(宗教本身就是非理性的。而且中國只是無形式上的宗教,那不是更理性、更有利發展科學嗎﹖)
(方按﹕這點我倒不大同意,無形式宗教不代表就會理性。形式宗教因為有組織,往往更要求理性建構—例如西方的神學。無形式的宗教反而更加大眾式、非理性。)
7. 因為歐洲是個大平原,容易有共性觀念,中國地理差異大則傾向具體情況變通處理﹖
(方按﹕這聽起來更怪。歐洲地方小卻長年不能統一,學者歸咎於其中一個原因就是地理分割。中國雖然各地差異大,但地理上的大障礙反而少,所以較易統一。)

……種種的「X因素決定論」,還可以無限列舉下去……

身為語言學家,朱教授認為「語言結構」才是要害。因為語言結構對邏輯的產生有決定性作用,對科學亦然。

科學研究主要就是兩部分,首先要隨機探索假說,然後就以邏輯論證評估假說。
隨機探索的那部分,誰都會,就是瞎猜﹗
可是論證的部分,就需要演繹推理組織命題(建構理論),然後以受控實驗檢驗之。
背後牽涉到「本體論」、「一元論」的概念。

 在2004年清華大學「中國傳統文化對中國科技發展的影響」論壇中,楊振寧也曾經指「中國沒有演繹法」。這個講法隨即遭一批漢學家反駁,他們說古籍早有記載「文王演繹八卦」。
朱教授認為這樣的反駁很無謂,因為彼「演繹」非此「演繹」。他舉例說中國大陸的人口普查也發現有三個人叫「陳水扁」,那麼當有人說「(台灣的)陳水扁被關在大牢」時,你說「我昨天才在福建見過陳水扁」又有何意思﹖
簡單點說,推理需要概念名目的同一性(同一律)。

呂叔湘曾討論過「漢語是否有詞類﹖」(關於語言單位的同一性,1961)
詞類是詞語的組合或聚合。情況就像元朝將人民分為四等,和印度種姓略分四種,都是階級分層,但不是同樣的東西。不應混淆。

有些人質疑演釋法的必要。例如質疑演繹法推不出新東西、亦無法保證結論正確。
的確演繹法是 rubbish in, rubbish out,但演繹法保證了推理過程正確。

愛因斯坦說過這樣的話﹕

“The development of Western science has been based on two great achievements, the invention of the formal logical system (Euclidean geometry) by the Greek philosophers, and the discovery of the possibility of finding out causal relationships by systematic experiment (at the Renaissance). In my opinion one need not be astonished that the Chinese sages did not make these steps. The astonishing thing is that these discoveries were made at all.”

歐式幾何和實驗方法是科學方法論的兩大必要條件,但是中國並沒有發現這兩者。這一段曾引來爭拗,究竟最後一句「The astonishing thing is that these discoveries were made at all」是指中國有還是沒有發現這兩者﹖有些人認為「國際友人」是不會說中國聖人的壞話,朱教授認為這是把英文當成古漢語來解。這句說話是「發現了就奇了」的意思,而事實上中國也的確沒發現這兩者。

 回到楊振寧,朱教授認為「中國沒有演繹法」沒說錯,但只是把問題推後了一重﹕為何中國沒有產生演繹法﹖

墨子(還是孟子﹖我聽不清楚)、公孫龍等先秦名家,都不是用演繹法的。孟子都是用氣勢壓倒對手、論理倒不一定正確。連墨子也是辯論時罵人的。 朱教授認為有幾個概念要分清楚。

首先,「理性思維」不等於「理智思維」。
理性思維是靠演繹邏輯、以是非為標準、以真相(truth)為目標。
理智思維不需靠演繹邏輯、以利害為標準、以掌握真理(truth的另一譯法)或其他道德口號為目標。

那麼truth究竟是真相還是真理﹖

其二,「理性思維」亦不同於「形象思維」。
理性思維是要按部就班的數學邏輯訓練,適用於科學。
形象思維是悟、是禪、是腦筋急轉彎。適用於技術嫁接。

教授舉了個數學「極限」的例子開玩笑。
lim(x→8) 1/(x-8) = ∞
(給沒讀過附加數看倌的註﹕在 1/(x-8) 這個函數中,如果 x=8 的話那是計不到的,數學上叫無定義。但可以想像的是,如果 x 越接近 8,則分母越接近 0,除後的商則會越大。如果分母是無窮小,則商為無窮大。lim (x→8) 即是說,當 x 無窮趨近 8,則分母趨向無窮小,商則趨向無窮大。)

那麼 lim(x→5) 1/(x-5) =?
從數學而言,答案顯然是 5。因為只會 x 趨近 5,才能令分母變成無限小、商變無限大。
(抄錯,蒙網友指正,應為﹕從數學而言,答案顯然同樣是無窮大。因為當 x 趨近 5,分母變成無限小、商變無限大。)
如果從形象思維去看,例題的 8 變成橫躺的8,那麼5應該也會變成橫躺的5吧﹖問題只是應該向左還是向右躺﹖XDD

理性思維和形象思維的不同,甚至可能產生了不同形式的藝術。例如西方油畫總是有一個消失點,中國的山水畫卻沒有,像《清明上河圖》就是長軸的活動視野,走到哪看到哪。

形象思維各族都有,那是天生的,但中國人的形象思維嚴重超標。朱教授認為是因為中文同音字詞特別多,於是每天說話都等於在做聯想訓練。這種同音聯想他稱之為「孳乳繁衍」。

他舉了不少例子。
例如「海歸」諧「海龜」音,隨之產生了一大堆「海X海Y」系列。
又有個朋友買了新車,車牌「1674」,被人嘲笑是「一路去死」。他想了整晚,終於想到「其實是好事」,因為do-re-mi-fa,所以「1674」即是「一路去發」。(方按﹕聯想成這樣也實在太扯了)

而且這不只是個人層面,而是整個民族都是這樣,例如北京奧運開幕禮就要選定2008年8月8日晚上8時8分的「發發發」時間(方按﹕市儈這點先不理了)。
他說,如果有人選了7月4日7時4 分會如何﹖不好聽不特止,而且會被人罵是漢奸賣國賊呢﹗因為那是「敵人」生日。問中老年人就會知道,大陸在四十年前,殺貓是現行反革命呢。(因為國語「貓」與「毛」同音不同調。正如明朝曾經禁殺豬。)

上海人也有禁忌,探病不能送蘋果,因為上海話「蘋果」與「病故」同音。
這種同音宜忌聯想,在廣東福建更多,因為粵語閩語較易古文,多單字詞,更易撞同音字。
民風民俗反映了語言的影響。因為人就算不吃飯不活動,也會思考,思考就要用語言。當說話時習慣了聯想,就很難不聯想了。

是以秦人邏輯,就是旁推律、內推律、外推律。都是推及。

朱教授提及《孟子—盡心下》的一個例子﹕

曾皙嗜羊棗,而曾子不忍食羊棗。公孫丑問曰:「膾炙與羊棗孰美?」 
孟子曰:「膾炙哉!」 
公孫丑曰:「然則曾子何為食膾炙而不食羊棗?」 
曰:「膾炙所同也,羊棗所獨也。諱名不諱姓,姓所同也,名所獨也。」

曾子的父親喜歡吃羊棗(一種很便宜的酸果子),於是曾子不跟他爭,轉而吃膾炙(烤肉)。公孫丑質疑,既然孟子也覺得烤肉好吃,那麼曾子吃貴的烤肉,而把便宜的羊棗留給父親吃,豈不是對父親不好﹖

孟子認為烤肉大家都喜歡吃,羊棗卻是父親獨愛,所以應該讓給父親,大家都愛吃的東西可以一起吃。原因卻不是直接答他,而是用比喻。中國人打招呼(尤其北方人﹖)多稱姓(小陳、老王)而不稱名(諱名不諱姓),原因是很多人都同姓(姓所同也)、名字卻人人不同(名所獨也),所以「忌獨不忌同」。曾子不碰父親獨愛的羊棗,只吃大家都愛的烤肉,道理相同。

朱教授指,這個邏輯東西相同。中國人多同姓少同名,而只稱呼姓氏。西方人情況相反,姓氏多獨特、名字多重複(都是那一堆聖經中的名字),卻只稱名不稱姓。結果都是專門用多人重複的部分作稱呼,而少重複獨特的卻不用。大家都是稱「同」而不稱「獨」。

(方按﹕這個邏輯其實有點怪,因為稱呼多人「同」的部分,豈不是更易混淆﹖不是用獨特的標籤才分得清楚麼﹖不過現實中大家的確是這樣叫。)

孟子就用這個比喻「旁推」曾子的行為。而同一事物對不同的人,可以有無數的旁推選擇,於是很容易變成任意推論。
朱教授另外舉陸機演連珠》的類比,那些類比當比喻理解容易,沈劍英以邏輯去解反而更難明。

聯想這回事,誰都會。例如澳洲總理吉拉德在任時,因為其耳珠較大,就曾有報章把 Labour Party (工黨) 戲稱為 Lobe Party (耳珠黨)。
不過其他語言的同音詞不及中文多,聯想也沒那麼多。
(日文的同音詞也很多,會否跟其技術發展的優勢有關﹖)

理性思維,需要由語言去組織、進行、和表達。維根斯坦曾於1958年說﹕

“The limits of my words are the limits of my world.”

語言的局限也就是思考的局限。演繹邏輯就是自然語言組織的極致形式,到了自然語言也不夠用的時候,才發展出數學這種人造語言。所以科學前沿都是使用數學語言,令常人難以理解。
而在科學發展中,非黑即白的演繹邏輯,未必符合所有情況的需要,所以又發展出連續分佈的數理統計。

演繹法確保了推論有序,不能跳躍。

大約在兩千三四百年前(與墨子孟子同期),古希臘和古印度分別發展出演繹邏輯。古希臘的是亞里士多德,古印度則為因明學(Nyayapraves),由僧人對佛理辯論結果而來。兩者都是演繹法,只是三段論的次序不同,因明學是先提結論,然後才是小前提和大前提,與亞里士多德的次序相反。而且因明要例證。因明原有五分(宗、因、喻、合、結),在陳那時代簡化為三分﹕宗、因、喻。胡適有言,希臘三段論只是印度五分法之末三分。

唐僧西遊,在印度辯經無人能敵,說得上是邏輯大師,回大唐後創法相宗。這一宗最符合因明之理,可惜一傳而亡。據聞當時很多僧人來聽玄奘講法,但都被認為「聽不明白」而被趕走,只留下大弟子窺基。窺基雖然繼承衣缽,但法相宗一傳而亡。一直到徐光啟時才重受注視(這一段聽不清楚,可能抄錯)。
反之,最反邏輯(講頓悟不著文字)的禪宗卻無腳走天下。皆因禪宗符合國人心理也。

希臘語、印度的梵語,都屬印歐語系,文法結構基本相近。如維根斯坦所言,最早的邏輯問題其實就是語言問題,都是由於語言的模糊歧義而來。西方因而產生了修辭學、語法學、邏輯學(方按﹕即七藝中的前三藝)。

與之相比,中國古代只有文字學、訓詁學、語音學(方按﹕即小學)。
例如公孫龍的「白馬非馬」,其實只是語法問題,甚至與邏輯無涉,但在中國一直沒分化出來。

朱教授認為,「白馬非馬」當中的「白馬」、「非」和「馬」各自可能的意思﹕ 
白馬﹕1. The white horse? / 2. A white horse? / 3. White horses? 
非﹕1. 不是? / 2. 不等於? / 3. 不屬於? / 4. 不包含於? 
馬﹕1. The horse? / 2. A horse? / 3. Horses? 
如是者,邏輯上「白馬非馬」可以堆砌出36種可能的意思﹗(3 x 4 x 3)

再舉一個推論的例子。

亞里士多德的三段論是大家都最熟悉的﹕
1. 凡人皆有死 (大前提)
2. 蘇格拉底是人 (小前提)
3. 蘇格拉底會死 (結論) (因為「凡人」已包括了蘇格拉底)

因明學的三段論剛好反過來﹕
1. 蘇格拉底會死 (定)
2. 是人故也 (因)
3. 凡人皆有死,譬如孔子 (喻)

亞里士多德和因明學的三段論,實質上是相同的。只是因明學的說法因為反過來,所以不利科學發展。

秦人邏輯又如何﹖
1. 凡人皆有死
2. 聖人,人也
(可是,誰不知道聖人會死﹖於是話鋒一轉……)
3. 然則聖人不朽

這種論述很精巧、不沉悶(聖人會死等於「阿媽係女人」),但喪失了「同一性」(因為句子中「死」和「不朽」的含義已經不同)。
「人固有一死,或重於泰山,或輕於鴻毛」這類文學修辭是小聰明,但(濫用了就)不利於大智慧。大智慧總是由沉悶的推理而來。(方按﹕禪宗應該會反對的)

特定的語言結構,產生了特定的語言歧義。
而解決這些特定的語言歧義,又產生了特定的語言分析技術。
特定的語言分析技術,則產生了特定的推理方式。
特定的推理方式,規定了今後特定的邏輯形式。

我們看得清「白馬非馬」的問題,是因為我們現在認識了外語的邏輯。
古人身在山中,於是吵一生都辯不清。

特定的邏輯形式,則限制了特定的探究外在世界的思維方式。
科學的產生並非偶然,怎樣的推理就導致了怎樣的科學。

中國的「科學」就是建基於同構推理上。朱教授舉例說,他有個學中醫的同學,稱蚯蚓有助通血管,因為牠們可以鑽通泥土……(中醫的確認為蚯蚓可通經活絡、活血化瘀)

朱教授認為,李約瑟難題實際上並不是有意義的問題。
因為我們可以無限延伸,去問為何蒙古沒發展出現代科學﹖為何伊拉克沒發展出現代科學﹖為何非洲沒發展出現代科學﹖為何南島民族沒發展出現代科學﹖為何澳洲土著沒發展出現代科學﹖為何美洲原住民沒發展出現代科學﹖……
(方按﹕李約瑟難題其實有個前提,就是中國古代科學發現或科技發明較其他民族先進。)
這樣問下去是沒解的,應該問的是為何希臘/印度產生了科學和邏輯概念。

產生邏輯概念的必要條件,是語法上的「句子」應與邏輯上的「命題」同構。 例如印歐語系的 Subject - Predicate - Object (主謂賓)結構,在語法上分別叫主語、謂語、賓語,邏輯上則為主詞、謂詞、賓詞。德語的 Satz 更特別,同時指「句子」和「命題」。

句子是語法上充份定義的單位,一句就是一句,每句只有一個主詞。
可是中文就不是這樣,朱教授展示《水滸》第一段(方按﹕不熟文學,找不回他提的那段),主語不斷游移,難以標點分句。朱教授說笑道自己小時候作文,就常被老師批評「一逗到底」。
反之,一篇英文文章,卻很容易加上標點。

朱教授認為,中國沒有發展出科學,就是因為古漢語、古白話的結構都產生不了邏輯學。
現在科學進步了,是因為學習能力強。雖然口語還是接近原有中文,但書面結構已趨近歐洲語言(展示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序言為例)。這種書面語,即所謂「歐化句子」。
(方按﹕香港愛護中國文化的人往往認為歐化語言污染中文,他卻認為歐化了才學得好科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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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教授提出他的「餘論、聯想」。他認為語法不只跟科學相關,尚與法律、法治相關,因為兩者都涉及有沒有、用不用演繹法。他以辛普森案為例,儘管大家都認為是他殺人,只是現場一隻染血手套與辛普森雙手尺寸不同,這個「大前提」受到質疑,有罪的「結論」就不存在。這種推理對於只看「結果正義」的國人來說是不可置信的。

他認為,語言是最常用的行為。如果語言也嚴格受控制,那麼社會中人的行為也容易受控制,於是就有法治。那麼意合語言的社會是否較多人治﹖

他嘗試做一個社會學統計驗證,假設是「(某社會所用)語法規則的嚴密程度,與其(該社會)法治程度呈正相關」。向大學裡的留學生派問卷,(好像派了二百份)總共收回68份,多數人是歐美留學生、兩位為亞洲學生(越南和蒙古)、沒有非洲的。
結果歐美留學生都說他們的語言更嚴密、法治亦更佳﹔而亞洲的剛好相反,兩位學生都認為他們的語言比中文更不嚴密、法治亦更差。
(方按﹕當然這樣簡陋的問卷不可能得出嚴謹的結論,只算是一個初步嘗試。) 朱教授作了一段有趣的文字,以他的理論比較法治之「本」。

前法治時代﹕ 
有子曰﹕「其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鮮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亂者,未之有也。君子務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為仁之本歟!」—《論語.學而》

法治時代﹕(演繹邏輯) 
珠子曰﹕「為言者常行人。其常行也循法,他行而好違規者,鮮矣。不好違規,而好犯法者,未之有也。語言學家務本,本立而法治。語法也者,其法治之本歟﹗」

很多接受西方學術訓練的中國學者(如錢學森、季羨林之類),談本科,用外文寫論文,很有邏輯、很有道理。
可是談社會、文化問題,用中文寫,就不行、沒邏輯了。 這樣難道是歧視中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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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答時段的筆記。

1. 越南的字喃,意即南方之字,在南字旁邊加口部當口語的這種做法,跟港人造字的方式亦相似。
(朱教授沒說的是,「南字」寫成「字喃」這種倒裝,其實亦是華南到越南一帶古越語的語順遺跡。)

2. 中國古代有科技,但有沒有科學﹖
朱教授舉例說,中國歷史上指南針獨立發明了37次,最後一次是南宋,到《天工開物》才正式固定下來。可見中國人根本沒有理論記錄,往往亂撞「撞」了出來,後來失傳了,隔幾百年又有另一人再「撞」出來。
例如中國人在兩千幾年來,記錄了哈雷彗星三十幾次回歸。可是每見一次記載一次,一直都沒人想過它們其實是同一個東西。中國人的觀察很好,但沒有理論。要不然這顆彗星就不會以哈雷命名了。

 3. 歐化文字就等於有法治了麼﹖
朱教授反指,你看中國書面上的法治,是很好的﹗(眾笑)
可是口語呢﹖我們的口語還是比較接近老樣子,而我們真實思考用的是口語。
(方按﹕一種很機智式的解答。難道古人就不一樣﹖他們不也是文字華麗掩蓋真實﹖)

4. 李約瑟難題其實分兩部分。
朱教授認為,「為什麼中國沒發展出科學」是一個歷史問題,但可以是非理性的問題,對他來說沒有探討意義。
「為什麼中國曾經領先」,這也是歷史問題。但我們觀察歐陸的科學革命和英國的工業革命,背後都是邏輯規則在支持著。

(P.S. 有朋友閱後倒提出個好問題﹕既然說梵語結構嚴謹又發展出邏輯學,那麼為何科學革命又不在印度發生﹖當然教授可以說語言是前提但還有其他因素,不過把印度和歐洲再作比較可能更有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