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莫理斯《香江神探福邇,字摩斯》,台北﹕遠流,2021
《香江神探福邇,字摩斯2:生死決戰》,台北﹕遠流,2022
《香江神探福邇,字摩斯3﹕捲土重來》,台北﹕遠流,2024
(香港版由萬里出版)
我想其實不用在下介紹﹖因為這系列實在太出名,早就好評如潮。方某幾年前聞風買了放在圖書館,自己也未有空讀,到去年小說馬拉松才立心買電子書讀完。
一邊讀一邊覺得「果然有趣」。福爾摩斯改編很多,但把故事搬到開埠初期的香港,的確沒人想過。若然有人拍成電視劇或電影,更加過癮。
正如推薦序所言,把故事套進其他歷史場景,其實也不易。如果劇情完全一樣就沒新鮮感,但改得太厲害,又可能被那些福爾摩斯迷嫌太過分。而且作者還要考究當時的史實,揣摩當時的人該怎樣說話反應,不流於像肥皂劇那種「同朕check下」式兒戲,更屬不易。(當然以香港中英混雜之地,主角就算真的「check下」也當然沒問題,笑﹗)
如果看倌曾讀過福爾摩斯原著或看過劇集,自然會猜到書中各集改自各處。當然正如推薦序,作者也巧妙修改了部分劇情,以免讀者嫌悶。由於框架大致明確,讀這個系列最好玩的地方,反而不是猜謎(除了某些作者自己改了的謎底),而是看作者究竟如何「扭計」把原劇情套進這個歷史背景。看著作者不停「抽水」把主角扯上各路歷史人物,考自己認識幾個,也是很好玩的事。(正如方某看《奧本海默》的時候,其實是考自己認得多少人,雖然有讀過費曼對核彈早期發展史的記述,但仍有些人認錯了。)
還是那句﹕有人打算拿來拍電影或劇集嗎﹖
(本書為讀墨2026推理/犯罪馬拉松選書,看倌於23/9前閱讀可參賽。如果閣下有興趣讀電子書,經本文連結 https://moo.im/a/iqszAC、https://moo.im/a/2456ox、https://moo.im/a/gwzLNS 購買,本人將獲得平台回饋。當然看倌不一定要經這條連結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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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記,或挑骨頭﹕(部分引文或有劇透之嫌,看倌慎讀)
第一輯
#113 血字究祕「更惱人的是,西洋月份極不工整,未必以三十天為期,又不依太陰盈虧、不辨朔望」
後者(不辨朔望)屬實,前者其實農曆也有大小月之分,西曆月份除了二月只有廿八日,也不見得「更」不工整。
#113-122 「才知原來香港自開埠以來,幾十年一直施行宵禁,唐人在晚上八點鐘後必須手持燈籠方可上街,過了十點鐘更是嚴禁外出,要是給夜裡巡邏的差人遇上,違者必究,關一晚牢之後還要罰款。我聽說有這麼橫蠻無理的苛政,差點馬上拂袖回鄉」
這樣寫有點怪,一則時人應知香港治安不靖、而盜賊多為唐人(當然洋人不都是好人,但賣鴉片總比搶劫更好賺吧),二則其實中國城池一樣有宵禁,夜晚城門關閉後也是不能隨便上街的(有賊要報官、急病、生產等急事除外)。作者想描寫一個民族主義者,但華笙不應該如此反應。
#122 「與家父素有生意來往的藥材商。我懂的粵語有限,幸好姓譚名發的少東官話說得過去」
有趣的是上網看日本真的另外有個「譚發」,不過連行業也不同,作者在這裡似乎不是想牽連現實人物。
#182 「前年我初到香港時,他們兩個都是駐派那裡給洋幫辦做助手,職位還只是『沙展』,比普通差人稍高一級。」
沒研究開埠初年的警察階級如何。但看現在一般警員「無柴」、高級警員「一柴」、警長「三柴」,可見本來應該有「兩柴」職級,原稱「警目」。消防處仍有同等「兩柴」職級,稱「隊目」(分消防隊目、消防隊目(控制)及救護隊目)。如果開埠初年也是這樣分的話,三柴「沙展」跟普通差人(無柴或一柴)比,至少高兩三級。
#227 「英國海師」
按中國習慣應該稱「水師」吧。
#516 紅毛嬌街「大前年中環耶誕大火之後」
我想因為這是台版,否則應作「聖誕」,香港習慣。
#521 「洋租客是個寡婦」
這如果放在開埠初年,似乎會是個很大的疑點。畢竟早年香港男多女少(因為遠來的都是為賺錢的男人),如果有婦人新寡,應該會很快有人問津才是。(當然寡婦可以自願守寡,但除非是傳教士,否則何必﹖)
#729 「有一個叫做蘭芳公司的,甚至在婆羅洲建立了自己的國家!」
那個年代其實是否會直接音譯「婆羅乃」﹖
#751 註11「文中所提到的「公司」,英語音譯作kongsi,以區別於商業性質的company。」
其實至今亦然,而且不限於幫會,例如新加坡的「義安公司」就不是幫會而是潮州會館。(當然在早期歷史上,黑白兩道未必分得清。)
只是這類同鄉會館在香港較少稱「公司」,而多稱「公會」或同鄉會。
#799 黃面駝子「他年紀比夏小姐大一倍有多,還想打她的注意」
應為「主意」。
#1217 清宮情怨「說來也奇怪,這年的夕陽好像特別燦爛耀眼,這一天更是鮮紅如血,我雖不迷信,但也不禁暗暗擔心,可能是血光之災的先兆。」
雖然沒說明(作者到#1235才下註),華笙形容的可能是1883年7月-10月喀拉喀托火山爆發後的現象(同一火山剛剛又爆發,家傭故鄉亦遭火山灰波及),同年年末,中法越南戰爭爆發。只是文首提及故事是在1884年發生,天色變紅是否會維持那麼久就不敢說了。
#1310 「軍機處所用之銀印,由內奏事處太監所掌管,要使用的時候,軍機大臣便會把這把金鑰交給值班章京,拿到奏事處領取銀印,蓋印完文件後再繳還。」
這其實有點怪。不是作者問題,而是軍機處並非獨立衙門(連官員也是借調),按道理不需要有印(他們理論上是皇帝秘書,奏章最後仍由皇帝親批和下旨辦理)。不過雍正年間的確發了銀質印信。
「一直以養疾為由深居府中,一定也是為了隱瞞失去金鑰之事」
照道理換了人也要用印的,難道能壓下一頭半月的公務不辦嗎﹖
#1330 「她從裡面抽出一柄長劍,正是她昨晚所用的兵器,向福邇道:「我託你送還金鑰,無以為報,這東西是父王送給我的,是前朝之物,反正我今後也用不著,便轉送給你留為紀念吧。」……我湊近一看,但見劍脊近鍔處竟刻有「尚方」二字,不由喝彩:「好劍!」」
竟然連周星馳《九品芝麻官之白面包青天》那個「用明朝的劍斬清朝的官」的梗也用上了。
#1422 越南譯員「我和偉圖是越南華僑,可不是大清國民。」
所以根本不應稱華「僑」(持本國籍旅居外國才稱僑),他們只是「越南華人」。
#1513 「要是水流把我沖出大海,還是必死無疑的,但謝天謝地,我越漂卻是越近岸邊,不久便漂到泊滿了大小船隻的海灣。」
後面#1583提到當事人被沖到銅鑼灣。照道理,因為珠江出海水流影響,維多利亞港的洋流大致是西向東的。所以如果在九龍城對出墮海,應該會被沖向港島東北岸筲箕灣一帶。當然,又因為潮汐關係,水有機會反向上湧,所以直沖了去銅鑼灣似乎亦不無可能。
#1519 「這個姓陳的小子雖然討厭,但罪不至死」
上幾頁才罵人家幫法國政府是為虎作倀。
#1570 「我正是因為堅信法治,才成為偵探」
前一篇卻又冒警去盜寶。
#1746 買辦文書「我們大清自強維新的要務,不能缺少了像何先生這種能師夷技以興華的人材。」
何東這類人的身份認同其實很複雜,不會直接當自己是中國人。
#1752 「葛申搖頭道:「我們這裡分兩班吃午飯,一班是十一點半鐘到十二點半鐘,另一班是十二點半鐘到一點半鐘,所以一直也有人在寫字樓。馬老闆說這樣才夠體面,也不會浪費辦公時間。」我聽了不由得為之咋舌,這個姓馬的真是好一個錙銖必較的刻薄老闆。」
每人都有一小時吃飯,只是要分批吃,這樣充其量只是錙銖必較,未至於刻薄吧。
#1906 「還找了何先生和郭先生兩位過來幫忙和見證」
應為葛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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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輯
#50 推薦語「新世紀的卷福」
不上網查也不知道是指《新世紀福爾摩斯》。
#193 十字血盟「會商英國領事、香港公使」
誰是香港公使﹖指港督﹖
#219 「福邇答道:「問得好。他必須編這套謊言,才能說服香港英方把侯管勝押解回大清。要知西方法律對於押解逃犯到別國,是有嚴緊規定的,如果所犯的罪行屬於政治性質,一般便不會把逃犯移交。9」
#464 註9「現代國際法有關禁止引渡政治犯到外國受審的原則,始於比利時在一八三三年所立的一條法例,其後數十年間,法、美、英等國家亦相繼效法……中國根據一八五八年《中英天津條約》第二十一款,有權要求英方交出潛逃香港的「中國犯罪民人」。英國後來把禁止引渡政治犯的原則納入了一八七○年《引渡法例》(Extradition Act),該原則其後又由香港的一八七五年《引渡條例》(Extradition Ordinance)和一八八九年《中國人引渡條例》(Chinese Extradition Ordinance)正式成為當地法律一部分。」
逃犯條例前身。
註10「成立於一八七○年的東華醫院,位於上環荷李活道西端普仁街,是香港首間使用傳統中醫藥為華人提供服務的醫院。」
但到一八九四年大鼠疫後,便因政府施壓改行西醫。
#238 「邵氏兄弟禮貌地用英語跟我們打過招呼後,又改用粵語寒暄了幾句。」
其實跟「六叔」邵逸夫無關,只是香港人見到「邵氏兄弟」四字很難不作他想。
#448 「接著他又拿起了一瓶藥水,道:「這是一種由鴉片提煉出來的西藥,叫做『摩非』,瓶子裡是稀釋了一百分之七的溶液。我請教過在西醫學院任教的朋友,只要每天注射,逐漸減少次數和分量,假以時日,便可以把鴉片煙癮戒掉。」」
當時的人不知道,嗎啡同樣易上癮。
#578 歪嘴皇帝「說到「油蔴地」這個名稱,據說來自當地漁民以往在這一帶岸邊曬乾蔴製的繩纜和上了桐油的船木,不過多年來這裡樓房越建越多,政府又已開始填海工程,是以原來風貌已不復再見。」
當時應該還有不少船上用品店舖。畢竟油麻地一直到九十年代機場核心計劃填海前,都有避風塘,是漁船聚集之地。
#647 「分明想取人家性命,對方就算把他們打死也算自守衛而已。」
應為「自衛」,像是謄文反而弄出的錯誤。
#699 「此刻便不屑的往地上吐了一痰口水」
應為「啖」,「一口」之意。
#706 「崩牙才大聲道:「你們知不知道這個人是誰?他就是荷李活道的福大俠福邇先生!」」
何必要自行揭穿身份﹖
#741 「左腿一記「撐雞腳」狠狠蹬中他的腰腹」
通常會按讀音寫成「倀雞腳」﹖不過本意的確是指撐起腳,所以也不能說錯。
#847 註12「已難巧證」
應為「考證」。
#759 「來到一座靠丘臨海的小村莊,水濱築有堤壆圍田。」
按內文應該是指福來鄉﹖
#948 駐家大夫「班拿道:「你剛才自己也說他是你的合作伙伴,殺了他便可以把生意獨吞。」」
這一開始就是胡說八道,華笙只是合辦醫館業務,連那幢樓的業權也沒有,又有何能吞。
#1017 「我可以馬上為他聘請律師向法庭申請法令放人。」
嚴格而說人身保護令是法庭頒發的令狀(命令),並不是「法令」(法律)。
#1196 註11「在共同法下,如警方拘捕方式或程序不當」
應譯「普通法」。
#1161 「我伴隨福邇探案多年,早認識到歐西現代刑法制度,的確處處比中國傳統律例為優,然而直至自己險遭冤獄,方才明白到如果司掌法律者其身不正,則多麼完善的機制亦形同虛設而已。」
故謂有治人無治法。
#1214 舞孃密訊「事後,我便在位處中環與上環之間的中國街租了一個小鋪頭,搬到那裡繼續為人看病。」
查了一會才知道那是萬宜里。
「嫂子想必是一時還未肯定夢熊有兆,不好意思讓你看見她吃這東西,所以才沒有讓你發覺。」
明明丈夫就是大夫,怎麼要瞞他。
#1342 「香港的日本人為數雖少,但許多都聚居於灣仔」
想不到當時已是。
#1507 註10「日本紋身文化在江戶時代十分普及,但到了明治維新時期已立法禁止,法例直到二戰後才取消,所以福邇一眼便看出茶屋那個滿身刺青的日本男子必定是黑道中人。」
話雖如此,此今仍是日人禁忌,紋身者會被為不良人物。
#1536 註16「特種空勤(Special Air Service,簡稱SAS)」
漏了「隊」或「團」字。
#1574 諜海潛龍「身任大清布政使的赫德」
先不說赫德其實是海關總稅務司,沒當過布政使,既然前面說他「官至正一品」,就算只是榮銜也比從二品的布政使高級得多了。
「我苦笑道:「當初聽人說,兵頭花園門口有『華人與狗不得入內』的告示,氣得我七竅生煙。後來自己走去一看,才知是訛傳,原來是不准傭人攜犬入內而已。」」
這似乎是抄上海租界公園的傳聞﹖《明報月刊》曾有討論,指其實公園規則分列多條,包括不准中國人內進(公園是洋人付款興建,何況當時中國人普遍不懂遊園公德,故有此例,確有歧視但並非毫無理由)、亦有禁止攜狗內進(即使洋人放狗也不一定很有公德心),只是好事之徒把兩條合併說成「華人與狗不得內進」把華人和狗並論的「辱華」句子而已。
#1612 「赫德先生您貴為大清海關稅務司」
漏了「總」字。
#1635 「正所謂「國之利器不可以示人」,難怪中英雙方都不容這新式武備的設計圖落入敵國手中。」
但照計英方會賣給中國的又怎會是最新型號﹖
#1778 「所以他以高帖爾身分再偷偷回到副領事的辦公室」
應為「領事的辦公室」。
#1788 「你當時心裡想的是『一期一遇』」
通常不是叫「一期一會」﹖
#1912 終極決戰「必然視我國北洋海師為最大障礙」
再次出現,應為「水師」。
#2221 註12「成立於一八八三年的香港潔淨局(Sanitation Board),是現在市政局的前身,為香港歷史最久、有民選議席的政府部門,在本故事發生的年代負責公共衛生事項(現在則負責食物衛生及文娛康樂政策)。」
殺了局很久啦(1999呀,這故事沒寫得那麼早吧﹖),大概應用「日後」或「後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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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輯
#41 推薦序「因為香港居民以華人為主又不歸華人管理,究竟算英國還是中國?當它屬於英國,中國知識分子會格外意識到它的中國(性),將它的存在本身當作國體的病癥。」
所以他們有些人恨香港。
#46 「福邇會不會從開明帝制走向革命道路呢?」
首先福邇設定上是滿人,當時崇漢排滿的革命黨也不會信任他。而且如果他搞革命就會跟兄長作對了。
#87 空樓魅影「其一是王昆士,他本是全香港唯一的華人幫辦,但一年前已經離職,這時正準備帶同家人回到國內另謀發展」
這個「國內」是指英國還是中國﹖畢竟他背景是英人收養的華人。
#174 「巡捕房總管梅亨利先生也在場」
他不是有個譯名「梅含理」﹖
#195 「晉靈公不君,厚斂以雕牆……」
看小說看到要查《左傳》了。(笑﹗)
「毛利安藝把他羅至帳下」
應為「羅致」。
#272 「考研最新的西方科學」
這是黨八股式中文(就像把調查研究縮成「調研」),我們本來用「考察」。
#290 「而不久之後,他亦暗中向日本領事透露了自己是誰」
這邊對付完日本人的陰謀組織,那邊跟日本人說自己未死﹖就算組織跟政府不同派,也總有機會走漏風聲。
「自福邇歸來後,我如常在華笙堂給人看完病,總叫學徒阿達先行回家,以免他奇怪我為甚麼每天關鋪之後總不回家,而是跑到樓上。」
人家可能以為你跟鶴心幽會呢。
#435 註12「廣東民間傳說有種名叫「化骨龍」的生物,外觀跟生魚相像,錯食會中毒而死;又因化骨龍長有四足,平時縮在體內,必須重摔才會露出來,所以劏煮前一定要先「撻生魚」,以免吃錯。」
這倒真的沒聽過。
#355 「在康有為還未來到香港之前,便先行除掉了那位本來將會跟康氏接洽的領事館隨員。」
殺了個接頭人又有何用﹖
#393 「引得村野昴出手行刺弒」
一是行刺,一是行弒,應該不會兩個字一起用﹖
#505 巧還遺珠「適逢閏月兼雙春」
我們通常會叫「雙春兼閏月」吧。
#861 註4「鐸德,即是英語doctor一字的早期中譯,原指博士(如晚清張德彝《使英雜記》:「三考俱獲雋者,即印鐸德某,即進士之謂也。」),後來亦引申至英語同稱doctor的「醫生」。」
讀到博士才叫進士,也算合理。
註6「〈路可福音〉」
路加啦,好像沒聽過譯路可的。
#611 「伯爵夫人分明厚此薄彼,歧視中國人!」
我想那個年代遠遠未有「歧視」這個詞語﹖可能會用「鄙視」或者「苛待」之類﹖
#720 「自是不敢台怠慢」
多了個「台」字。
「之後我還特地從中環香港大酒店請來一位英語流利的餐廳堂長」
「堂長」其實是哪裡的叫法﹖因為香港一直只聽到「部長」或「領班」。
#899 註16「「大步海」(今大埔吐露港)」
我一直以為吐露港跟大埔海是兩個地名。
#736 「歐人不像我們中國人飯後才喝湯,而是在上主菜之前享用,這湯雖然是法式製發」
其實廣東人也是飯前飲湯呀。
「製發」應為「製法」,拼音輸入之誤。
#834 「你要洗心革命」
應為「革面」。
#931 雷橋屍變「英人正式接管新界時,原居當地的各大氏族不甘俯仰由人」
以華笙的設定會這樣說不出奇,但其實原居民就算在清朝一樣是「俯仰由人」的,現在只是由滿州人變成英國人而已。事實上原居民大族怕的是英國人不承認他們持有的業權。
「雖僅以鋤頭泥耙等農具作為兵器,也跟配備現代槍械的英軍打了足足六天」
畢竟新界地方大(相比港九而言),逐處平定都需要時間,其實也不出奇。到1941年,兩邊都是現代化軍隊的英軍和日軍打了十八天呢。
(當然也有些研究指1899年英軍戰術很差,所以才花了六日。但試想想前幾年鎮壓一批連農具、鳥槍都沒有的人,也斷續打了一年,還要有疫情「助攻」才壓得下去,六日平定似乎又不算特別慢了。)
「隨著殖民地版圖倍增」
其實何止十倍。
#963 「老竇」
不是說作者寫錯,但用「老豆」會更好。因為「老竇」已經讓容若當年創作出「竇燕山說」的訛論,傳之甚廣,容若直到晚年才道出原委(方某親眼讀過那篇《明報月刊》文章),但誤會已成。再用「老竇」恐怕只會繼續流傳誤解。
「這時「新界」劃入英人殖民地才幾個月,像他們這些遠居鄉野的村民,當然沒這麼快改得了口,是以一旦來到域多利城,仍會稱之為「出香港」。」
其實至今亦然。
#1349 註15「招安為千總戴頂」
信是「頂戴」之誤﹖
#1151 「再探脈搏,又發覺心律失衡」
中醫應該不會用「心律失衡」這種西醫說法﹖應該怎樣說﹖脈象混亂﹖
#1185 「你所說的是另一位跟你一樣姓華的神醫」
順便抽華佗水。
#1386 註25「生鴉片放置得久,隨著水分散發會逐漸變成棕黑色的硬塊,釋放出帶有強烈氨(ammonia)性氣味,跟屍體腐化時產生的屍胺(cadaverine)裡的胺(amine)氣味相似。」
阿摩尼亞味像尿騷味,跟屍臭很不同吧。
#1313 「大嶼山鄰近香島」
不是不可以這樣簡稱,但香港很少會這樣用(不是沒有,如香島道、香島中學),通常都是簡稱「港島」。反而是日本佔領香港時,更喜歡簡稱「香」(例如英人有「港督」,日人稱「香督」)。
#1408 木氏謎墓「然而接收新界的指令揭櫫後,各地村民不明中英租借條約箇中細節,擔憂祖業不保,紛紛舉事」
#1416 「可是香港政府藉故新安縣官員煽動鄉民反英」
恐怕兩廣總督也有份推波助瀾吧﹖
#1408 「便爆發成聲勢浩大的反英動亂。」
這應該不是以華笙立場會說出來的話﹖叫「起事」他可能已經覺得很中立了。
#1860 註4「但在英方驅逐了清廷官員和部隊後,便變成「三不管」地帶(即不受中國、英國及香港殖民地政府管治)。」
似不盡然,魯金(梁濤)先生《九龍城寨史話》(三聯,1991)有云,事後城寨內如有大案發生,香港警察仍會進內辦案的,居民也不會反抗(畢竟他們也想港府協助維持治安)。他的結論是,港英政府明明就有在管,「三不管」只是早年官員收了賄賂要包庇城內黃賭毒生意而搬出來的藉口而已。
英國人唯一真的完全管不著的應是地權(因為理論上地權真的屬於中國,英國連批租的權也沒有)。每次英國人想收地,居民就會捧條約文本出來當神主牌,拉攏(無論國共的)中國政府幫助反抗(當然中國政府亦樂於借他們重申主權),而英國人通常就會縮手。
當然因為英國人始終有所顧忌,所以警察平時是不會進內巡邏的,所以治安較差也是事實。
#1557 「我們鄉下佬多數目不識丁,就算有告示也看不懂嘛!怎不擔心英國佬會不會加我們的稅、會不會沒收我們的土地?」
這才是真的。但其實如果英國佬收地,受最大影響的自然是那批識字的鄉紳,又怎會看不明白英國佬的文告﹖可見誰在煽動鄉民。
#1641 「見我們村裡大多數人都是我這個姓氏」
但好像通篇都沒說過村長姓甚麼。
當然我們可以順著故事脈絡,說是華笙故意隱瞞。但理論上「木」姓很罕見,既然華笙寫了出來,自然人人都知他們住哪裡。
#1651 「毋忘國殤」
國殤是指為國而歿,但既然故事裡那七個人是流亡者,沒死自然稱不上殤。似稱「國恥」更妥。
#1880 註14「英國共同法」
似乎是作者個人的堅持,非要把普通法改稱共同法不可。(雖然以原意論,作者沒錯,因為common law的common的確指全國共通之意,是英王以王室法官的共同習慣代替各郡自有習慣法之舉。不過「普通法」已是既有譯名,取「普遍通行」之意—一如「普通話」,改了反易令人混淆。)
#1860 「直到新界九十九年租約期滿之後,在我們這一代都無法看到的一天,才讓國寶重見天日,完璧歸趙。」
以當年之人的眼光應該很難這樣想像﹖畢竟以當時大英氣勢之盛,改天把租改成割也可以的(而港府確有此意,只是倫敦沒打算)。當時英國人同意以租代割,也許同樣是覺得租跟割分別不大,要是中國繼續積弱,續租就行了。要是中國強盛,割了(如港九)也會交回。
#1936 八仙過海「我們先到貴號看看再說。」
通常會叫「貴寶號」﹖
#2334 註4「港式粵詞「沙展」音譯自英語sergeant,原是軍隊的「軍士」職銜,亦指警隊最高的佐員階級。在現代香港警察制度裡,正式中文名稱是「警長」。」
現在還有「警署警長」(Station sergeant 時沙),不過在華笙設定的年代似乎沒有。
#2013 「這時已晉升到比一般巡捕高一級的「沙展」職級。」
見上面第一輯 #182 筆記,當時應該不只一級。
#2356 註13「幸得李鴻章疏通太后親信榮祿力保,才獲改判死緩監候。」
這說法不太準確。清朝死刑分三類五種,「十惡」大罪是凌遲,然後按輕重分斬刑和絞刑,各自再分為「立決」和「監候」(斬立決、斬監候、絞立決、絞監候,凌遲例必立決,不待秋審)。
「立決」者,經層層覆審,匯報到刑部批准後,就會發批准文書到原審州縣,由州縣長官執行。
「監候」類似作者稱呼「死緩」,同樣要經過覆審,但不會立即執行。每年秋後朝廷會「九司會審」這些案件,分類為「情實」(執行死刑)、「可矜」(有值得減刑的情節,可改為流刑徒刑之類),「留養承祀」(家中獨子有老父母要贍養,可等到父母死後才執行),餘下的就保留到來年再秋審。通常幾年都沒處死的,就會減為流刑。
按照六君子都被處斬的現實,這個第七人應該是「斬監候」了。通常死不去但至少要驚幾年。
#2325 「他們的艇子一離開龍津石橋,便進入了香港水域」
又來一個《賭神》的梗。(當然這次沒有巴拿馬總統)
「今天若不是五長老來清理門戶」
也不是說作者錯,但如果我代入黃飛鴻的口吻,也許會用「親臨」來形容五長老這位武林前輩,而不是簡單地說他「來」了。
#2615 驚天秘密 註4「維多利亞軍營(Victoria Barracks,亦稱Victoria Cantonment)」
那個年代通常會叫「域多利」﹖
#2631 註8「非官首議員」
「非官守」之誤,疑為編者出錯。畢竟以作者背景沒可能搞錯,就算是其他香港人如果年紀不輕也不大會搞錯。「官守」指有職守之人,香港以「官守議員」譯「ex-officio member」﹕因官位而兼任議員者。早年定例局/立法局並無民選議員,全是委任,故非官員之各界名流獲委者,即為「非官守議員」(Unofficial member),為首者稱「首席非官守議員」,屬「顯貴」、「大老」級數。
#2445 「一位是在是次事件喪生的夏里遜中尉,另一位是昨天才調派到希望號的哥羅中尉。他們兩位都是『中船士』,亦即是仍在實習的初級軍官。」
仍實習就是中尉﹖不應是最低級的少尉嗎﹖
#2495 「船隻上的駕駛艙,英語不知道為何稱之為「橋」。」
的確,我看軍事書籍時也不明白為何軍艦的駕駛艙稱「艦橋」。大概是因為大船為容易操縱,駕駛艙結構往往向左右伸出,方便船員觀察舷側,外觀像橋吧。
#2549 「從犯亦會在適當的時間,趁著幾位長官在房內睡覺的時候,偷偷潛進房內把他們的懷錶撥快十二分鐘。」
不怕被發現﹖
#2581 「但這艘是揚著日本國旗的郵輪,本地差人無權上船執法」
這倒真的要引《賭神》了﹕未出公海呀。
除非是軍艦,一般民用船隻應該是離開了領海才全歸船籍國管轄。
#2602 「而福邇更曾救過李大人一命」
三本小說似乎沒提過內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