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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六, 7月 20, 2024

怪夢夢雜錦(14)

夢中就身處天星碼頭旁邊的大廈(海運中心﹖),似乎是一個謝師宴般的環節,因為周圍都是中學同學。
然而我要去提款機拿家用給方媽媽。

拿錢的時候,同學都提醒我拿著那麼多錢要小心一點。
(方按﹕其實只是幾千塊,但對中學生就很多錢吧。問題是如果只是中學生怎樣給家用﹖)

但一離開大廈就被竊匪盯上了。
夢境中的「我」究竟是否真的知道自己被盯上﹖我也不知道,因為這個「鏡頭」不時在「觀眾」和「我」之間轉換。
(而且竊匪被發現了應該就會放棄吧﹖)

只見我用平時很快的走路速度,由文化中心跑到太空館過馬路,似乎想去九龍酒店門外搭巴士似的。
就是因為跑得太快,就在行人過路燈轉紅之前衝到路中心的安全島,所以竊匪似乎追不上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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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變了飲食節目。

節目中提到有一味「車厘龜清湯」。

但究竟是「車厘子 + 龜 + 清湯」還是「車厘龜 + 清湯」就不得而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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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小巴。

跟老媽上了架小巴打算回青衣,上了一條只有兩條線的公路,但路牌寫的是往馬鞍山。

那豈不是走錯路﹖只見司機駛到一個路口,然後直接在路口調頭,就駛回青衣。

回到「青衣」,要離開公路橋落地,但前面有車迎頭過來。前面的路不知為何只有上橋的車線,沒有落橋的線。落橋方向的行車線,前面竟然是行人路。

於是我們就落地行,然後就醒了。

星期六, 7月 06, 2024

奇幻熊在網路釣魚


Scott. J. Shapiro《奇幻熊在網路釣魚》(Fancy Bear Goes Phishing : The Dark History of the Information Age, in Five Extraordinary Hacks,劉維人、盧靜譯,悅知,2023

正如犢友所言,這本書很易讀。

但其實要真正明白背後的技術問題很難。方某自認是「教初中電腦科的電腦白痴」,書中涉及的基本電腦知識,靠會考電腦科的知識還可以理解,但更深入具體的病毒運作,看了註釋還是不大了了。

那麼為何大家都說易讀?

因為作者的主旨並不在技術細節,而在於「所有的資安問題,都是源於背後人類理性和社會的抽象準則」。人類的理性有局限,建立的資訊設施和程式也有局限,再加上廠商和使用者的疏失,就產生了各種的漏洞。而理解這些準則和它們導致的漏洞,並不需要在大學修讀電腦科學或資訊工程(當然有讀過會更易理解具體漏洞)。正如作者描述的個案,有時犯人根本不需要運用高深電腦技巧,單靠當事人或公司員工的不慎,就駭了進去。甚至書名提及俄國奇幻熊情報人員的釣魚郵件,也是靠「捉心理」。

有讀戰史的人或者更易理解這點。例如二戰德軍的奇謎機,縱使波蘭亡國前夕已把機器藍圖交給英國,但要在合理時間內破解密碼,單靠圖靈的天才還是不大可能。最後還是因為德軍運用密碼時的一些習慣和漏洞,才被英國人找到竅門(廣東話:捉到路)破解密碼。(當然直接繳獲密碼本又是後話了)

抽象準則影響的不只是程式,還有駭客生態和政治、法律制度,都體現出人類的抽象準則。理解駭客心理和生態,才能從源頭減少破壞活動。法律制度沒搞好,電腦公司就沒有誘因生產足夠安全的設備和軟件。

作者在結論說得很清楚:技術萬能論只會帶我們走歪路,真正的資安解決方案,必然牽涉到政治。靠技術枝節迴避政治討論和價值判斷,最終只能得一夕安寢,不會真正解決問題。

咦,這有點像Michael Sandel《錢買不到的東西》批評政客用市場化迴避道德價值討論?只能說是英雄所見略同。

(方某人其他書評書介)

(如果閣下有興趣讀電子書,經本文連結 https://moo.im/a/fyABUY 購買,本人將獲得平台回饋。當然看倌不一定要經這條連結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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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記,或挑骨頭﹕

#100 繁中版作者序「這也是為什麼政治學家詹姆斯.史考特(James Scott)會說資訊武器是「弱者的武器」。弱國可以利用資訊武器騷擾、誹謗、偷竊和搞破壞,讓實力更強的敵國不堪其擾──最重要的是,這一切都是在秘密中進行,很容易否認。」

相比而言,我們稱生化武器為「窮人的原子彈」,但窮國也不敢隨便向強國用,因為強國服復起來會更厲害。(正如海灣戰爭時,盟軍也很怕伊拉克出動化學武器,但最終他們沒動用。)

#136 前言 天才計劃「美國航太總署艾姆斯研究中心(NASA Ames Research Center)的彼得.(Peter Yee)用TCP-IP通訊錄發出第一封群組警告信」

起初見「李」,我本來懷疑是Lee誤植為Yee,但上網查的確有這位Peter Yee,可是Yee就沒理由譯「李」了。如果這位Peter Yee是華人,可能是姓余。(姓伊或茹亦有可能,但這兩個姓人數很少。)

#181 「那個(1970)時代,電腦剛出現在街頭的商店裡,每個人都買得到。TRS-80 售價三九九美元(大約等於二○二三年的一七○○美元)。」

$1700美元約為港幣$13600(當八算,畢竟美國貨運來香港一定較貴),也不至於「每個人都買得到」。方某中學時故意選修電腦就是為了要老爸買部電腦(要不然吝嗇如他絕不會買),連周邊設備(螢幕喇叭印表機之類),雖已九十年代也仍需過萬。

#208 「最好笑的是,這本書進行到一半時,其出版公司麥克米倫(Macmillan)就被勒索軟體入侵,製作流程因而中斷了大概一週──一本討論駭客的書,還沒出版就被駭客攻擊了。」

的確意想不到。

#228 「在網路時代出現幾十年後,我的學生們是數位原住民,他們把生活中的許多時間花在線上平臺;但另一方面,他們對網際網路的原理,甚至電腦的原理卻一無所知。」

的確如是。今天的學生甚至小孩,很快就能用智能手機平板電腦之類,拍片剪片也比我們純熟(謎之聲﹕其實只是比「你」純熟吧)。可是這其實是操作系統界面和應用程式設計得宜之功,到電腦堂一提及基本操作,就看到學生對「檔案」、「資料夾」這類概念完全陌生,甚至連「儲存」掣也認不到(十幾年前的學生是扮不懂,現在的是真不懂)。他們習慣了在雲端一找就有,而且東西都會自動儲存,完全沒想到有操作和管理的必要。

#312 「我們更不應該繼續誇大威脅。如果大家都被嚇得草木皆兵,就只會陷入心理學所謂的「習得性無助」,以為自己無法改變環境,做什麼都無濟於事」

《阿共打來怎麼辦》和《再談阿共打來怎麼辦》就是這樣說。

#558 Chapter 1 網路大蟲「系統管理員沙德斯當然知道這不是玩笑。而且他自己也不想被捲進去,所以花了一整個小時設法匿名寄信,最後設了一個假帳號「foo%bar.arpa」,透過布朗大學的郵件列表發送出去。但這一個小時的時間差助長了悲劇,到了凌晨三點三十四分,蠕蟲已經快速擴散,癱瘓了許多網路路由器。安迪的信件塞在大量雜訊中,四十八小時後才終於送達,在這段時間,每個系統管理員全都求助無門。」

正如偷襲珍珠港。日方的宣戰文書因為解碼延誤而到襲擊後才送交美國國務院﹔而華盛頓雖然提前解讀宣戰電文,但對夏威夷發的警告電文又因為經民營電報傳送,於是在襲擊後才送到。

#624 「軍方一眼就看出Multics潛力無窮。有了Multics,五角大廈就不用購買好幾臺電腦,分別處理一般資料、機密資料、極機密資料、絕對機密資料,只要用Multics把不同使用者隔開就可以辦到。」

但結果還是要分,因為根本很難避免被駭。最機密的電腦甚至不能連上網絡。

#805 「耶魯的印刷部就會取走郵件,統一貼上郵票,寄到紐哈芬的郵局。耶魯的印刷部是我們與美國郵務系統間的門戶。」

印刷部﹖上網看沒發覺印刷部負責派信的部門呀

#823-833 「想要在彼此連通的網路中,找出正在傳輸的蠕蟲或其他類型的惡意軟體,根本是癡人說夢。這會對路由器造成極大負擔。即使真的開發出某種檢查惡意流量的技術,也會嚴重拖垮路由器,讓它們無法把寶貴的運算資源用來計算有效的路徑或者轉發封包。最後的結果就是網路速度大幅下降。物理世界的郵政也是這樣:如果你要一一檢查每封信件有沒有包含惡意訊息,信件和包裹就一定會擠在郵局,得隔上很久才能送達目的地。」

共產國家以前就是這樣,想逐封信檢查有沒有「反動」訊息,結果就是郵政極度延誤。

#879 「科學家相信每個使用者都有社群意識,都認為互助比搗亂更重要。「駭客」這個詞就是出自這個社群,並且一開始沒有貶意,而是指那些能夠用優雅簡約的程式碼解決困難問題的世外高人。直到後來才變成了一種搞破壞的人。」

這種想法在小圈子裡行得通(早期能使用網絡的人本來也很少,都是學界精英),人數一擴大了就不成立。

#1223 Chapter 2 烏龜駭掉阿基里斯「康乃爾大學也強烈譴責小羅伯.莫里斯。該校資訊科技副主席斯圖爾特.林恩(M. Stuart Lynn)以學術角度表示」

這顯然是把 Vice-President 直譯之誤,公司才會叫「主席」,大學應譯「副校長」。

#1255 「烏龜宣稱,牠知道自己是個爬行動物,而所有爬行動物都有死亡的時候,不過呢,烏龜是永垂不朽的。」

令人想起一場舊演講﹕朱曉農教授講「為什麼中國產生不了科學﹖」,中國人玩三段論,「凡人皆有死」、「孔子是人」,之後卻跳了去「然則聖人不朽」,玩概念滑轉。還以為是中國特色的辯證法,原來西人也會。

#1364 「(以粗體表示的是程式碼,以斜體表示的是資料)」

電子書檔顯示不到斜體。

#1427 「最大的問題是所有的陪審員都沒有電腦,而且只有其中兩位曾在工作中使用過電腦。如果說莫里斯是一個巫師,那他的陪審團就全都是麻瓜。不過政府這邊就很幸運了,負責起訴的馬克.羅許(Mark Rasch)檢察官在處理電腦犯罪方面經驗豐富,甚至可以說是全國最豐富。」

政府當然會找他負責起訴,但從另一面看﹕如果按陪審團的初衷(由同儕審判),那麼專業程度那麼高的案,是否應該以電腦專家為陪審團﹖專家比較容易設身處地思考被告是否有犯罪意圖。

#1466 「他不處理指控是否屬實,而是直接主張檢方曲解法律。圭多博尼表示,他的當事人雖然故意製造蠕蟲並釋放蠕蟲,但完全沒有想藉此傷害電腦。傷害會發生,是因為蠕蟲的行動超越了意料。當事人的行為是失誤,而不是犯罪。」

即是把刑事案說成民事案。不過如果政府部門和各大學和公司都找他索償,他也賠不起。

「這種辯護策略顛覆了正常的法律程序。一般來說,法庭爭論的是事實而非法律。」

不完全是。不過初審/初級法院較多處理事實問題,高級的法院和上訴審通常就只處理法律問題。

「比較麻煩的是,該庭的蒙森法官(Howard Munson)在審判開始之前就直接下了判斷。蒙森法官認為,這場審判並不需要檢查被告的意圖。」

這本身就不公平吧。

「程式碼與資料不僅功能不同,評估標準也不一樣。程式碼有好壞之分,它的效率有高有低,目標有善良邪惡的差別。但資料沒有好壞之分,只有真假之別。」

資料也有品質高低之別吧﹖

#1673「問:你當時知不知道,這至少會讓一些人花費時間精力去清除蠕蟲、去搞清楚蠕蟲在做什麼、去解決蠕蟲造成的影響?答:對。照理來說應該會這樣。」

 他至少承認了自己是魯莽犯罪。

#1849 註36「根據普通法,律師與當事人、醫生與患者、牧師與懺悔者、配偶等等,均不需為對方作證。」

對比國安法﹖

#2097 Chapter 3 保加利亞毒窟「普雷瓦斯基製作這些病毒的時候,都只是為了研究,並不想將其釋出。但這些實驗室病毒最後還是逃了出來。」

「而普雷瓦斯基的疫苗病毒之所以會逃脫出來,是因為他的電腦搭載了微軟的DOS作業系統。DOS是「磁碟作業系統」(Disk Operating System)的簡稱,跟同時能讓多個使用者登入的UNIX不一樣,DOS一次只能一個人使用。因此,DOS沒有登錄頁面,也不用輸入帳號密碼。只要能坐到電腦前面,每個人都可以存取系統中的所有文件、執行所有檔案。簡單來說,每個使用者都擁有系統的所有權限,想對電腦做什麼都可以。」

所以後來的Windows終於加入了管理員戶口。

#2111 「艾克頓勳爵(Lord Acton)有句名言:「絕對的權力帶來絕對的腐敗。」我猜他可能也會說,絕對的使用者權限帶來絕對的檔案破壞。」

誠然。

#2118-2126 「讓邦契夫始料未及的是,他寫文章是為了警告病毒的危險性,卻因此啟發更多人開始寫病毒。不少病毒作者從這些文章中學到病毒的寫法,開始嘗試改寫既有的病毒。」

 所以總會有人認為乾脆別講,就像「性教育助長性行為」的邏輯。其實這只會令大家更危險。

#2126 「普羅夫迪夫市的大學生彼得.提莫夫(Peter Dimov),因為討厭自己的導師,就寫了一個病毒去感染對方的檔案;然後又寫了兩個病毒,獻給女友來表達愛意。」

前者還可理解,後者令人費解。收到電腦病毒會感受到愛意的女人恐怕也跟他一般瘋。

#2391 「值得一提的是,上述弗瑞德.柯恩的自我複製定義,會把安裝套件視為病毒。我們一下載安裝套件,它們就複製到我們的硬碟上,而且會進行安裝,顯然是自我複製。」

但安裝軟件只會在你故意召喚它的時候才複製,而且在同一部電腦只需複製一次。而電腦病毒通常是假裝成正常檔案或者躲在正常檔案中,你觸動它的時候不知道它會自我複製。

#2551 Chapter 4 群龍之父「分身就得搭載一份相同的複製藍圖。也就是說,本尊內建的複製藍圖,必須包含一份複製藍圖的子藍圖,而且因為分身也要能夠繼續複製,藍圖裡的子藍圖還得包含另一份孫藍圖。這樣下去根本沒完沒了,光是複製藍圖就永遠寫不完。」

但其實只要複製的機器本身就是複製藍圖的機器就成了。正如生物自帶DNA聚合酶去複製DNA,而DNA又包含製造DNA聚合酶的指令。

#2587 「馮紐曼為了這個階段,刻意在元件中放了一臺2D影印機,它的唯一功能就是複製包含藍圖的磁帶」

細胞只不過是反過來(先複製DNA然後再行細胞分裂),而反正藍圖(DNA)本身是3D就不用煩。

#2612 「二相性原則是一把雙刃劍,它讓電腦能夠進行通用運算,但也打開了惡意操弄的後門。」

真正的生物也如是,DNA可以帶製造蛋白質的結構指令(基因),但也可以帶操作基因的指令(如啟動子)。

#2634 「戈登從九歲開始賺錢,做過各種工作:青少年危機輔導、保母、撰寫詞曲、管理公寓泳池。」

這其實很奇怪,她沒讀過相關課程也可以從事輔導﹖六七十年代真是十分奇怪。

#2750 「因為透過網路,他們無法具體看到行為造成的後果,自以為放出的病毒不會造成太大傷害:「當這些人說出『我寫的病毒又沒害到人』的時候,很可能是真心相信的;因為他們從沒看過那些因為論文憑空消失而痛哭的淚水。」」

網絡罵戰或欺凌亦然,沒直接見面令人更易放肆。有些事如果讓你跟對方面對面,一般人還未必做得出來。

#2764 「黑暗復仇者明白自己做錯了事,也注意到自己傷害到了人。另一方面,黑暗復仇者也相當好戰、對世界充滿怨恨,而且有譴責受害者的傾向。」

算不算「4%的人毫無良知」那種﹖

#2781 「一片裝有新病毒(稱為轟炸司令部,Commander Bomber)的磁片」

轟炸司令部英文應是Bomber Command,Commander Bomber應是「司令轟炸機」吧。

「我從來沒有要害人,我一直以為這些病毒只會破壞電腦。」

但電腦現實中是有用的,並不只是用來玩遊戲,破壞電腦就等於破壞現實生活。

#2795 「真要說起來根本就是人類自己蠢吧,跟電腦根本沒有關係。」

這種心態跟《痴漢心理學》裡面那些個案簡直同出一轍。

#2801 「黑暗復仇者在對話中,多次顯露階級仇恨。他不斷指出,電腦是有錢人的奢侈專利。」

跟那些熱普城憤青對「中產泛民」的怨恨差不多。

「「如果大家都乖乖付錢買軟體,病毒想要擴散都很難……這些人整天不工作,只會盜拷電腦遊戲,哪天碰到病毒也只是剛好而已。」」

問題是一般文件檔案也可以帶毒。否則美國的大公司就不會中毒了,他們又不會用盜版軟件。

美國政府可以擋住我的身體,但擋不住我的病毒。」

關美國事﹖美國政府有不准他離開保加利亞﹖

#2808 「「我覺得他可能是我認識的人中最善良的,但也是最危險的。」」

其實我讀完整篇文也感受不到他有多善良。你或者可以說他本質上未算大奸大惡,但故意傷害別人肯定說不上善良。

#2901 註30「乒乓球變種病毒 A 攻擊磁片,乒乓球變種病毒 B 攻擊硬碟開機磁區。參見YouTube is not currently available on this device.

這顯然是個error message,連結無法連接到相關影片。但不知是作者還是譯者(懷疑是作者)不察照抄。

#3045 Chapter 5 贏者全拿「影片的開場,甚至還秀出一張雙子星大樓熊熊燃燒的照片,然後亮出美國國旗,上面寫著:「致九一一受難者。我們永不遺忘。」」

究竟偷來的名媛性愛片段跟九一一有何關係﹖

#3159 「作業系統的生產銷售市場稱為「贏者全拿」(Winner Take All)。在贏者全拿的市場中,競爭者不是爭奪市占率,而是不勝則亡。」

網絡事業亦同。

#3181 「例如聯邦參議院的席次,加州居民人數明明比懷俄明州多出三千八百萬,參議員數量卻與懷州相同。這不只是美國民主的大漏洞,而且連修都沒辦法修。」

這倒是說錯了,要套句資訊業的梗﹕「It's a feature, not a bug」。
作者教法學院的,似乎沒理由不知道美國憲法中參議院各州同票,是著名的「康涅狄格妥協」。因為眾議院已經是按人口選出代表,如果連參議院也一樣,那麼大州就可徹底壓倒小州,小州會寧願拉倒不建立聯邦。所以參議院只能讓各州票數一致,讓小州有制衡大州的可能。

「一九九四年二月,史蒂芬.辛諾夫斯基(Steven Sinofsky)飛往康乃爾大學幫微軟徵才。……沒有學生拿著紙本的課程表選課,大家都直接從網站上挑選。」

反而中文大學到一九九九年還在用紙本選科表格,後來才改用網上選科。

#3251 「光是這些大企業精心布置的「牆內花園」(Walled Garden)網路,就已經讓當時的消費者不亦樂乎,大部分人根本不在乎能不能自由探索其他的網域。當時線上服務市場一飛衝天,一九九四年的總營收近一三○億美元。所以比爾.蓋茲當然以為,網路世界的未來並不是自由連通的網際網路,而是各大企業打造的封閉線上服務。他要求公司建立微軟網路服務(Microsoft Network Online)來跟其他業者競爭,並且拒絕使用TCP/IP,而是採取自己的通訊協定。這讓顧客不能透過微軟連接上其他網路

有如荷蘭東印度公司在印尼搞的壟斷。

#3327 「梅麗莎病毒利用使用者之間的信任來傳染,因為寄件者是你認識的人,你收到郵件之後就會打開,一打開就成為新宿主,並將病毒傳播給另外五十個人。」

所謂社交工程。

#3359 「另一個更恐怖的叫「我愛你」(ILOVEYOU)」

當時很出名,以致方某雖然對它了解有限但寫了篇故事

「當時的Outlook會隱藏副檔名,只顯示主檔名,檔案全名明明是「LOVE-LETTER-FOR-YOU.TXT.vbs」,使用者卻只會看到「LOVE-LETTER-FOR-YOU.TXT」,以為是純文字檔」

其實現在也差不了多遠,因為Windows的檔案總管也會自動隱藏副檔名(似乎是為了避免使用者錯誤地改變了副檔名,令檔案無法正確開啟)。於是叫學生把檔案儲存成某格式時,往往多番警告後仍會有學生直接用「重新命名」在檔名後面加副檔名。而經歷過Windows不同版本的我們就會知道,現在的Windows根本不容許你直接改副檔名,甚至那個檔名也不見得就是電腦裡辨認它的名稱

#3408 「麻煩的是,軟體公司從來沒有把軟體賣給我們,只有授權(license)給我們用。你記得在安裝程式之前必須同意的法律文件叫什麼名字嗎?「終端使用者授權協議」(End User Licensing Agreement),這項協議中列出了授權的範圍與條件,條件之一就是我們承諾不因資安漏洞起訴軟體公司。……美國法律預設所有契約的知情同意都有實際意義,所有市場都是自由競爭市場。但在軟體業,這兩項都違反現實。」

其實又何止軟件業,只是政客維護有大錢捐獻給他們的大公司而已。

#3512 「各家廠商撰寫的驅動程式,跟微軟自己的程式碼,都必須獲得Windows的同等信任。但驅動程式經常寫得漏洞百出,把Windows的核心搞到當機,引發所謂的「核心錯誤」(kernel panic)。更衰的是,驅動程式明明是別家廠商寫的,人們遇到著名的「藍色畫面」卻都會來罵微軟。」

所以蘋果乾脆玩封閉,讓軟件不經過審查不能上市。

#3683 註36「一九九三年中期,核心網路骨幹最大的流量用於 FTP,佔其42.9%;用於網頁瀏覽的反而只有0.5%。」

也不出奇,反正當時網上也沒很多東西看。

#4124 Chapter 6 史努比狗狗洗衣服「他的絕招是「裝聾作啞攻擊」(mumble attacks)。他從美國線上的朋友「egod」身上學到這種操弄客服人員的方法:你打客服電話說忘記自己的帳戶密碼,客服提出安全性問題,或者要你輸入PIN碼時,你就裝成聽不清楚,隨口咕噥一些答案。客服人員即使覺得奇怪,也只能再次重複問題,來回幾圈之後,大部分人就會直接讓你通關。」

這是前線員工問題(太隨便)還是公司問題(太怕客戶不滿投訴)﹖

#4208 「買得起Sidekick的人,會在手機上鑲嵌人造寶石,或者貼上球隊貼紙,儼然把它當成彰顯身分地位的高科技飾品。」

古代iPhone。

#4261 「二○二○年三月,新冠疫情在全美肆虐,司法部長比爾.巴爾(Bill Barr)宣布釋放那些對社區威脅風險最小的囚犯,但拉夸並不符合資格。自從他十五歲那年寄了封信給佛羅里達高中,聲稱自己在那裡放了炸彈開始,他就被列為暴力分子

這值得用來提醒學生,話不能亂說。

#4279 「他唯一提到的,是他的緩刑條款在現實社會中極為嚴苛。前兩次出獄時,緩刑條款禁止他使用任何類型的電腦,但同時也禁止了他從事很多正當行為。例如他不能成為櫃檯人員,因為收銀機是電腦;他不能持有手機;也不能去當地圖書館查資料。在這種規定下,拉夸只好當了兩年的洗碗工。但要他這種年紀的年輕人完全不碰數位產品,幾乎是斷絕所有生路,而且生性害羞的拉夸,更需要透過網路社群來滿足社交需求。所以沒過多久他就用電腦連絡朋友,之後的發展可想而知。」

但他也向法官證明了自己一碰電腦就出事。

#4576 Chapter 7 誤導的秘訣「以前,社會科學界的主流理論都建立在「理性選擇論」(rational choice)上,這派思想認為人類的行為是以理性為依據。」

尤其經濟學家,不少至今亦然。

#4631 「當人們被問到「這東西有多普遍?」時,通常都是在回答「這東西有多難忘?」因為回答第二個問題比較簡單。根據這種「可得性捷思」(the Availability Heuristic),一個東西越常見,就越容易留在記憶中,也就越容易被我們認為是普遍的現象。」

偏見亦然。

#4631-4641 「二○一五年十一月的《華爾街日報》就以〈資訊熱戰前線〉(Cyberwar's Hottest Front)為標題,在頭條報導了俄羅斯癱瘓烏克蘭電網的事。由於「烏克蘭網路攻擊」的惡名遠播,希拉蕊陣營的人都認為,駭客攻擊發生在烏克蘭的可能性也非常高。雖然烏克蘭並非這些網路攻擊的來源,而是目標

而他們又自尊心重到不乾脆說明駭客是來自俄羅斯﹖

#4777 「現在,每一個微處理器都是採用「推測執行」(speculative execution),能夠不斷猜測下一個指令,如此一來,只要猜測正確,就能快速計算出結果。有了推測執行,就能在實際需要前準備許多運算結果」

這似乎跟我們平時打字時提供的快速填寫不同﹖

#4955 註41「「根據我的定義,如果一個數的十進制可以被機器寫下來,那麼這個數就可以計算。」Alan Turing」

方某不才,這一點為何重要﹖有人質疑這一點﹖

#5071-5085 Chapter 8 擊殺鏈「釣魚訊息卻沒有發揮效果。因為希拉蕊的競選團隊採用兩步驟驗證(two-factor authentication),並且會在三十天後刪除郵件,也有訓練工作人員辨識釣魚攻擊。競選總幹事羅比.慕克(Robby Mook)更在每間辦公室的廁所都貼上「請勿將密碼告訴別人」的標語。雖然希拉蕊本人因為資安問題引發眾怒,導致川粉每次碰到質疑就喊「啊你看希拉蕊的信箱啊!」(But her emails!),不過,她的競選團隊倒是意外重視資訊衛生

意料之外。不過最後出事的也不是她的團隊,而是民主黨。

#5085 「為了找到更直接的突破口,他的同僚伊萬.耶爾馬科夫(Ivan Yermakov)當天又掃描了民主黨的網路。這名三十歲的娃娃臉駭客來自俄羅斯南部的烏拉山,他常偽裝成加拿大女性,以「凱特.S.彌頓」和「凱倫.W.彌倫」等假名在網路上鬼混。只是他的英文破到唬弄不了任何人。」

山田老師。

又,大概由這裡開始,文中的註26其實在後面的註釋應為註27(#5551),但不知道是原文裡漏了哪個註。結果後面所有註釋號都錯了位,大概去到註118/199 (內文#5428/5439、註釋#5915)。

#5228 「史諾登的檔案詳細披露了美國國安局設計的超級全球監控系統,而且計畫中每個專案的代號都超級詭異,比如,美國國安局和英國政府通信總部之間的情報共享計畫「肌肉」(MUSCULAR)、蒐集外國情報的資料挖掘計畫「無界線民」(BOUNDLESS INFORMANT),還有將外國情報加上索引的資料庫「終極機密總譜」(XKEYSCORE)。」

其實有多怪﹖軍事和情報活動的代號通常都是故弄玄虛啦,而且這些名字也不見得很無厘頭。

#5261 「從民主黨的角度來看,這並不是什麼重大危害。系統被俄羅斯人入侵,雖然會讓他們的選戰策略暴露,但俄羅斯人也不會到處聲張。」

結果他們給侵送了個順水人情。

當反情報部門在追查入侵民主黨網路的俄羅斯駭客時,司法部門也同時在調查希拉蕊的私人信箱伺服器。霍金斯正是隸屬於司法部門,而非反情報部門的探員。塔摩內不太願意配合霍金斯,或許也是因為他懷疑霍金斯正在蒐集刑事證據。畢竟,聯邦調查局的檢察官不能對嫌疑人說謊,但是探員可以。」

奇怪在為何不是由反情報部門的人出面講﹖

#5287 「古西法於二○一四年落網,在羅馬尼亞被判七年徒刑。檢察官曾說「他只是個想成名的可憐羅馬尼亞人」……不過,古西法卻反對這個描述,他認為自己才不是只想成名十五分鐘的魯蛇,而是像路西法一樣高舉著光明之劍,抵禦統治世界的黑暗陰謀。「十九、二十世紀的有錢人、貴族、銀行家和資本家建立了一個叫做光明會的組織,在黑暗中統治著這個世界。」」

又是這種陰謀論瘋人。

#5295 「古西法 2.0的文章都宣稱,這些文件是由一名和俄羅斯無關的獨行俠所提供」

此地無銀三百兩,俄國駭客未曾偷。

#5450 「在希拉蕊陣營好不容易跟上《走進好萊塢》的醜聞之前,川普的參謀就已經開始採取行動,準備一舉化解這兩個威脅。羅傑.史東指示另一名川普的爪牙傑羅姆.柯西(Jerome Corsi),要他告訴維基解密的阿桑奇「立即釋出波德斯塔的信件」。」

即是阿桑奇根本是偏幫一邊。

#6087 Chapter 9 創世神大戰「剛進入羅格斯大學的帕拉斯,一知道資工的選修課優先開放給高年級學生,就氣得決定攻擊選課網站,讓所有人都修不到課……這次事件後,羅格斯大學發現自家系統面對攻擊竟如此脆弱,便決定強化資安,一口氣投資了三百萬美元升級系統,並調漲了2.3%的學費,將費用轉嫁回學生身上。」

終極魚蛋論

#6110 「帕拉斯又對學校發動了另一次攻擊。這次攻擊持續了四天,使校園生活陷入停頓。五萬名學生、教職員工無法在校園裡上網,無法登入查看課程、校園公告或電子信箱。學生們一肚子火,卻不知道是誰做的,又是為什麼要這樣惡搞學校網路,只有帕拉斯一個人得意洋洋。他的一個朋友後來回憶道:「他一直在吹噓自己會讓學校的資安人員被開除,還說學費調漲也是他的功勞。」」

其實他那一刻就應該報警。

#6121 「儘管帕拉斯得意洋洋地炫耀自己如何癱瘓一間知名州立大學,但他最終的目的,其實是逼學校放棄和Incapsula合作,轉向他本人創立的分散式阻斷服務攻擊防護公司ProTraf Solutions購買服務。」

應該說他太聰明還是太蠢﹖如果純粹為了洩忿而攻擊校方,只要他不自爆,人家未必查到是他做的。但只要跟現實利益有關,警方要順藤摸瓜抓到你就容易得多。(警探查案,通常就是先看誰有利益衝突,「男人犯罪通常就是為錢為女人」之類。)

#6140 「在社會學家查爾斯.提利(Charles Tilly)看來,這種事情並不奇怪,而且一天到晚都在發生。提利主張歐洲國家的形成,就是從統治者對臣民收取保護費開始的。社會契約等哲學觀點認為,人民是為了獲得國家保護而交出個人的自由;但提利則主張,國家是利用敲詐勒索來獲取權威。」

其實這才不奇怪呢。一般收保護費的混混是黑社會,但壯大了就變成國家而已。(當然西方學者說他們的國家本身是惡霸沒所謂,你說你的偉大祖國也是惡霸就犯國安法了。)
好國家和壞國家的分別,只是前者收了保護費真的有提供保護,而後者就收了保護費也沒有保護(又或者,你給其他惡霸收保護費好過讓他收)。

#6152 「升上小學三年級時,有個老師建議讓帕拉斯去檢查,是否有注意力不足過動症(ADHD)。……帕拉斯的母親維嘉雅,對老師的提議感到不安。她認為確診過動症,就意味著兒子注定無法成大器,但她想要相信自己的長子是「最聰明、最機智、最有才華的孩子」。最後,由於兒童注意力不足過動症的診斷,需要透過家長和老師的問卷來評斷,而維嘉雅選擇刻意隱瞞實情,導致帕拉斯遭到誤診,在成長過程中沒有獲得療法、藥物或其他需要的協助。」

誤解害人,影響一生。所以你說SEN知識普及有多重要呢。

#6209 「帕拉斯對自己糟糕的學業表現非常羞愧,根本不敢告訴父母,自己在大一下學期結束時,就已經快要被二一了。」

這個其實是台灣學界的慣用語,其他地方的人不上網查不會知道是甚麼。如果出版社是面向全世界繁體中文讀者的話,應該要有所說明。

「現代國家讓我們稱頌的種種特徵,比如法治、公正的司法、對財產權的保障、高效率的官僚體系,都是為了贏得戰爭而誕生的。他用一句話總結這個論點:「國家造成戰爭,而戰爭造就國家。」」

另一本書《槍炮、船艦與筆墨》就是討論戰爭如何催生憲法,而憲法又如何支持戰爭。方某未有時間看這本,另一本《民權與憲法》就討論日本制憲和民族主義的建構。

#6303 「有家驅逐服務供應商更向劍橋大學的研究人員坦承:「我們有試著將服務銷售給比較合法的使用者,但大家都很清楚,到底是誰在買這些東西。」」

問題是控制僵屍網絡不是本來就犯法的嗎﹖雖然很難證明,但始終是入侵他人電腦呀。

#6353 「帕拉斯以安娜前輩的身分,在Hack Forums上發文宣戰:「通知一下,昨晚開始,我就得到了殲滅Qbots的力量。看好你們的殭屍。」」

但Qbots本身不是他有份創造的嗎﹖

#6368 「探員們沒有定期上Hack Forums等線上論壇,不知道自己調查的目標正在消亡,也還沒有意識到「未來」即將取而代之。」

警都一樣。

#7021 Chapter 10 烤麵包機大進擊 「「未來」能利用物聯網裝置常見的安全漏洞,是因為生產商將裝置的預設帳號和密碼放在網路上,導致任何連上網的人都能夠使用這些裝置。」

但其實這類大量生產的相同設備,只要所有裝置採用同一預設密碼,就算生產商自己不把說明書連預設密碼放上網,其他人也會。所以唯一解決方法只有規定生產商讓每件裝置都有不同的預設密碼,或者強制使用者首次使用即更改密碼(正如後來加州的做法)。

#7172 「「未來」的未來

這當然是個梗,但按理原文如果用英文寫的話「The future of Mirai」就不像梗了,除非原作者寫的是「The "mirai" of Mirai」(用括號的方式剛好與漢文相反,因為英文future被置換成日文mirai)。

#7609 終章 不是所有問題都有解「要思考解方無敵論的侷限,看看飢荒就可以了。幾百年來,人類一直以為飢荒是因為糧食不夠;而糧食會不夠,則是因為乾旱、洪水、颱風、瘟疫之類的天災,以及戰爭、種族滅絕、勞動力短缺之類的人禍。但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阿馬蒂亞.沈恩(Amartya Sen)用數據推翻了這種老生常談,他在《貧困與饑荒》(Poverty and Famine,1981)這本書中指出,缺糧不是飢荒的主因。很多飢荒都是在糧食足夠的情況下發生的,孟加拉在一九四三年發生大飢荒的時候,糧食總量比一九四一年多了13%,但依然有近三百萬人餓死。衣索比亞在一九七三年發生飢荒時,糧食儲備和前幾年完全一樣。」

中國亦然,所謂「三年困難時期」的大饑荒中,中國還有糧食出口援助亞非拉盟友。國內饑荒根本是政策造成的。

#7703 「從事「網路特有犯罪」的人,教育程度和職業地位都不錯,這點跟傳統犯罪者不同。此外,網路罪犯的性別分布非常明顯,女性犯罪者幾乎不會去當駭客,而是會去做一些「利用網路」的傳統犯罪。其中一個原因,就是大部分的駭客都是從線上遊戲社群開始的,而遊戲社群相當敵視女性。」

畢竟這是技術犯罪,如果能力太差根本幹不來。
而越是地下的東西,傳統思維的勢力就越大。

「其中一個關鍵,就是把即將誤入歧途,或者剛剛犯下小罪的年輕人導回正軌。駭客行為通常會逐漸升級,如同犯罪學家多年所言,只要犯法一次,再犯就更容易。一開始的小犯罪如果不好好處理,很可能養出未來的網路大盜。」

「小時偷針大時偷金」電腦版。

#7727 「同伴的偏差行為是最能預測再犯率的因素之一,而且對年輕罪犯更準確,因為他們彼此模仿、彼此獎勵,甚至會懲罰那些拒絕參與的人,例如與之絕交。」

不奇呀,我小時候就是被懲罰的那個。

#7843 「二○二一年四月,白宮對俄羅斯發動制裁,財政部凍結十六名在二○一六年攻擊民主黨全國委員會的俄羅斯駭客資產、禁止美國人與這十六人做生意,並限制俄羅斯出售國債的能力。這些行動在政治上都很合理,法律上卻說不通。第八章提到,美國根據國際法,承認間諜活動是合法的。現實中的每個國家都派間諜監視彼此,也都認為這是自己的合法權利。美國法律禁止俄羅斯監視美國,卻允許美國監視俄羅斯,而俄羅斯的法律則剛好相反。」

其實也沒有說不通,正如作者自言,每個國家都容許自己刺探外國情報,但阻止外國刺探本國情報。所以美國制裁俄國駭客,在美國法律當然說得通。他能說的頂多是「道義上」說不通,因為每個國家都在做自己禁止別人對自己做的事。

#7861-7870 「國安局與英國、加拿大、澳洲、紐西蘭組成「五眼聯盟」(Five Eyes group),用各種基地臺、電信分路器、電纜竊聽器來攔截衛星、電話、微波通訊。這讓整個南北美洲(由美加兩國攔截)、北大西洋與歐洲(由英國攔截),以及亞洲的主要通訊樞紐(由紐澳攔截)全都在美國國安局的掌握之下。」

九七前應該是靠香港吧,畢竟當時英國管治的香港正是遠東通訊樞紐。

#7999-8011 「炸彈可以讓爆炸範圍內寸草不生,但網路武器限制重重,不太像是實體武器,反而更像化學武器或生化武器。這兩種武器只能傷害特定生物,畢竟人類會感染炭疽病,但魚不會。」

化學武器實不然,你放完毒氣基本上所有大型動物都會死。殺蟲水也不只殺滅害蟲,蜜蜂這類益蟲一樣受影響。

#8114 「解方無敵論不僅會惡化資安,更會讓我們失去道德自主性、拋棄道德責任。如果我們把安全與隱私問題都當成技術問題,就會叫程式設計師去處理複雜的政治權衡。程式設計師當然都很了解電腦的運作機制,但他們畢竟是工程專家,不是政治專家

某程度上即科學萬能主義

#8114-8123 「社會中的各種規範,代表我們在道德與政治上堅守哪些底線、如何思考彼此之間的關係、如何尊重彼此的安全與隱私。這些規範大部分都過時了,而且充滿漏洞,因此需要大量更新。但更新檔的寫法並不是程式問題,而是道德問題。總之,真正能夠守護資安的,其實是我們的政治決策。」

某程度上也是政客的懶惰,逃避倫理和政治討論而把它們當成技術問題。就像Michael Sandel《錢買不到的東西》批評政客用市場化迴避道德價值討論,把所有責任推給(其實只會鞏固現有權力和利益結構的)自由市場。

#8691 後記 註2「為了證明烏龜會死,先假設烏龜是爬行動物,所有爬行動物都會死,但烏龜是不死的。如果烏龜不會死,那牠就不可能是爬行動物,但烏龜是爬行動物。矛盾成立。」

沒用的,陰謀論者會直接說烏龜不是爬行類。

星期六, 6月 29, 2024

考試報告2024

今年不如去年突然改派外校監考那麼刺激,而且現在不如往年全校外借幾天作試場(大部分考生回原校應試),所以在下也不用像以往獨自監考,回去禮堂「受人指使」做跑腿。本來以為應該無事可記了,怎料還是發現兩件奇怪的小事。

1. 這場選修科考試沒有每人提供草稿紙,所以有考生開考前舉手要求草稿紙很正常。奇怪的是,有人未開考就要求補充答題紙。

補充答題紙是原有答題簿內頁不敷應用才需要加上,交卷時還要另外用繩綁上答題簿,很麻煩。以往考試通常是臨近尾聲,考生奮筆疾書後發現不夠位,才會舉手拿。也聽過有人說「舉手拿補充答題紙」可以當成一種嚇鄰近其他考生的策略。

(儘管我不明白有甚麼好嚇的,在下應考時自己已經滿腦都在想有甚麼作答要點和字句編排,才沒空理旁邊那個人加不加紙呢﹗你以為加紙一定多分﹖中point而已其在多乎﹖)

考試考到一半拿補充答題紙,是因為很快知道自己思如泉湧不夠空間答也好,因為真的想嚇人也罷。可是未知自己要寫幾多東西就拿補充答題紙,能嚇到誰﹖
(何況這場考企會財呀,有不少會計題,一盤數該有多少行就是多少行,會不夠位麼﹖)

2. 更加怪的是,開考後有幾個考生舉手要求拿計算機。

不是考英文考中史,他們應該知道自己今天考企會財吧。難道有人覺得會計反正只是考一萬幾千元的加減乘除,用不著計算機﹖(但最後又要拿呀,即是突然發現自己「需要」計算機﹖)

很難想像有人考一科「擺明要計數」的科目但忘記事先拿計算機出來。
要等監考員望著你打開袋拿計算機,這是浪費自己的考試時間呀。

星期六, 6月 22, 2024

爆炸怪夢夢

場景就是在青衣的第一個家中。

我坐在椅上看新聞,老媽就坐在左邊。老爸在右邊的床上睡著了。
最奇的是,現在負責家教會的同事Miss T也在老媽的左邊坐著睡覺。(唔好問我點解佢會喺我舊屋出現)

新聞鏡頭是從直昇機向下俯瞰,不知在報導甚麼事。

然後鏡頭下的地面突然發生大爆炸,見到的不是火球,而是一大球沙塵湧上來。

直昇機緊急上升,然後見到沙塵球中有很多不同顏色的私家車飛出來。有一架就在直昇機正下方,所以鏡頭拍到它越來越接近。

幸好直昇機升得夠快,在鏡頭中央的那部車差點擦到鏡頭,然後就逐漸下降。

鏡頭旁邊已經見到還有其他炸飛的汽車飛過,這些車似乎飛得比我們的直昇機還要高。
同時直昇機上升到非常高的位置,旁邊的背景已經由天藍色變成黑色,像是接近太空的樣子。
(方按﹕現實中的直昇機應該飛不到那麼高)

然後老爸和Miss T都醒了,Miss T面上還敷著面膜。(﹖﹖﹖這叫美容覺嗎﹖)
我嘗試跟他們解釋發生了甚麼事。

星期六, 6月 15, 2024

炒冷飯系列﹕新加坡政府經驗

(找舊資料想起這一本,雖然不會是熱門書,但也有意思。所以重貼,原文刊於 2010-11-28)


新加坡政府經驗﹕動態治理之文化、能力與變革》梁文松、曾玉鳳,新加坡﹕八方文化,2010

先前說過﹕「討論新加坡政府組織和管治的發展。這本書我想除了我之外,應該沒多少人有興趣吧﹖奇在,本書不是用簡體字的。」

當然,有些人會有興趣的(否則書局怎會賣﹖),大概是讀工商管理的那些人吧(反正彼邦有諢號叫「新加坡公司」)。不過在下買這本書,興趣當然不在於管理學,而是看新加坡政府的管理方式。因為在歷史書或新聞上見到的,總不及專書介紹那麼詳細——而且是中文的。

新加坡政府以「大家長」見稱,很多人(包括當地人)都不喜歡被它管東管西,政府專門為女大學生安排相親更被當成笑話﹔但另一方面,它又把國家管理得井井有條,交通暢順、環境優良、公積金安老之類又令很多人(包括香港人)恨得牙癢癢的。

我感興趣的是﹕這個政府的管治方式怎樣建立起來﹖他們如何面對和反思這個制度的優缺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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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光耀身為開創者,帶來了很強的實用主義色彩。當領導層確認了國家的目標(例如經濟增長、解決交通擠塞、美化城市……),政府官僚就會尋找最有效的執行方式,而不拘泥於外界的各種「主義」教條。市場可以順利解決的問題,政府會毫不猶疑交給市場﹔認為市場機制效果不好時,政府也毫不猶疑攬上解決。例如新加坡禁賭禁了那麼多年,但開放賭波早於香港,而且當他們認為開賭才足以吸引遊客,亦不避諱去搞賭場(卻又祭出嚴厲手段阻止本地人去賭,以免本地賭癮惡化,平衡功夫做得比香港全面)。

再者,就是重視人才和國際競爭。新加坡政府對人才的渴求很出名,當年乘「九七危機」大手吸納港人,以期引入資金和創業者,便是一例。直到現在,新加坡政府仍然經常主動出擊、四處挖角,為各地人才提供政策優惠,希望吸引他們到新加坡落腳。近年新加坡政府對異見較為寬鬆、和大力支持文化藝術創作,除了因應冷戰後政治形勢轉變之外,亦是因為政府過於嚴厲、缺乏文化藝術活動的呆板印象令國外人才裹足不前之故。
至於國際競爭,相比於香港人對國際評級的觀感,新加坡人只會更強。除了介意排第一第二之外,新加坡政府亦視提升國際競爭力為己任,所以就算沒有國內競爭仍然致力提升效率。雖然世上政府皆官僚,但新加坡政府的高效率是有目共睹(世上比香港效率更高的政府,應該不多的了)。

當然實用主義的人才觀和強烈競爭心態亦不無問題,帶來非常嚴重的精英主義和文憑主義(李光耀自己也提及,有些開國戰友始終認為,自己未能更上一層樓是因為沒有大學文憑的緣故),而且影響民眾(包括精英)的歸屬感,後面筆記有提及。政府獨攬大量人才,亦令民間缺乏質疑政府的力量﹔官員的精英主義更令所有政策諮詢的誠意都受質疑。(既然你是最聰明的,你還用聽我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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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就是制度。大家認為李光耀獨裁、政府經常耍手段迫害政敵沒錯,但新加坡從來未至於變成一個目無制度的國家。律師出身的李光耀,大抵保留了英國人留下的制度(就連被認為嚴重侵犯人權的內部安全法令,其實也是英國人留下的。當然也有些被廢棄的,例如陪審員制度,某程度上是李光耀自己的精英主義思想作祟),打擊貪污方面更不遺餘力。

書中舉了一個很有趣的例子,就是那個像榴槤的濱海藝術中心。 人民行動黨的部長提出要建這座劇院,總理(李顯龍)也支持,偏偏在財政部被官僚駁回。因為財政部向來奉行量入為出原則,國家預算只會優先用在必要設施(如 學校、醫院、軍隊)之上,劇院並不視為必要。官僚計算過認為這座劇院根本不可能回本,所以駁回申請。結果部長要找上新加坡的「馬會」,讓他們以未來的投注收入注資支持,這座劇院才建得成。

由此可見,與共產黨不同,新加坡政府一旦建立了規則,官僚的慣性很大,並不是「黨」喜歡怎樣就怎樣。劇院能興建,並不是「黨」指揮「官僚」接受,而是部長另尋新門路、繞路而行避開財政部的結果。李光耀是很著力要建立一個就算自己死後仍可順利運作和自我更新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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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世代比較,經歷過「前李光耀」時代的中老年人,比生於李光耀治下的青年人,不少對李光耀懷有更多的崇敬(選舉中投給反對黨的票,據聞以青年居多)。因為經歷過李光耀之前的新加坡,才知道當年治安有多差、貪污腐敗有多猖獗。老媽憶述,李光耀未當總理之前的新加坡,治安差到三合會可以在街上公然搞入會儀式的地步。李光耀後來用鐵腕手段改善治安,除了被認為侵犯人權外,更有近乎「滑稽」的舉措,例如把深夜不回家、穿喇叭窄腳褲的青年抓回警局,叫家長領回(「並非責備我的那個」舅父試過為此被抓,也許因此他厭惡李光耀 )﹔甚至更知名的「男子留長頭髮,到政府部門辦手續將留待最後才處理」歧視性措施。種種滑稽或侵犯人權的措施,對一般市民影響很微,他們看到的是新加坡治安大大改善了,自然會視為李光耀的功勞。
如果日後新加坡人能享受更多的民主自由,李光耀建立的法治習慣也是必要的基礎。問題倒是,這種行為主義式的法治,不見得深入民心(近來在明報副刊讀到一篇,一個新加坡人說因為人民幣重要,沒舉報隨地吐痰的大陸遊客),到李光耀死後、管制鬆懈之後,法治習慣是否能否維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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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新加坡,很難擺脫李光耀,反正現任總理就是他的兒子(李顯龍)。李光耀家人涉足政商界各處,自然會惹來裙帶關係的猜測。這種懷疑很多時都是「事出有因,查無實據」之類,李氏雖然把人告來告去,但懷疑總是擺脫不了。
李家其他人等的任命有沒有古怪,我不知道。不過對於李顯龍,倒可以說,「我爸是李光耀」遠遠不及「我爸是李剛」。

李光耀堅持優生論,所以才擔心女大學生嫁不出(他曾經提供政策優惠,大學畢業女士的子女可優先選校,結果被國民臭罵收場,最後也要廢除)。他跟夫人同樣是精英,但兒子卻不見得有他們那麼高超。(按﹕雖然他也絕對不蠢,可以劍橋大學一級榮譽畢業的人,就算不是天才,至少也是中上之資。)
老媽憶述,李顯龍童年時考試成績公佈總惹來傳媒追訪。套句潮語,整個新加坡的人都是「食住花生等睇戲」,等待李顯龍成績不好齊齊恥笑。再加上當年李光耀要爭取華裔選民的票,所以把三子女都送進華校去,但華校生因為英文不好,前途普遍比英校生差。所以在那個未流行補習的年代,據聞他們補習補得很辛苦。
做不好被恥笑,做好了也比不上老爸(他就是開國的,你怎麼超越到他﹖),當李光耀的兒子,怎樣看也不算很快樂的事。(就算李光耀獨裁,也總不能像金氏王朝,突然說傳給兒子就傳的,總要先讓他看起來有能力、辦點實事再說。說到底,新加坡不是北韓。)

以前曾有人讚揚,雖然李光耀獨裁,卻沒有搞出甚麼命名設施之舉。環顧亞洲各國的獨裁者,大都把一些重要設施(如機場、廣場)以自己命名,李光耀在這方面頗為實際、兼有自知之明。這也可以說是建立制度的表現,就算獨裁,至少表現上盡量公正。亦因此,之前我才說﹕「李光耀未死就讓人命名公共政策學院,可謂晚節不保。因為他在位幾十年,從未有此舉,實為應有之謹慎。」
人老了,畢竟不復當年矣。你看他的建國戰友全都退下來,自己死都要留在內閣就知道。
(按﹕直到後來2011年大選,自己大嘴巴連累阿裕尼集選區連外交部長楊榮文一併輸掉,才知道自己落後於時代、退出內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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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記,或挑骨頭﹕

p.67 「獨立時,新加坡有兩個軍營,受一位馬來西亞準將的指揮。」

這樣說有點難懂,因為「軍營」(camp)應該不只兩個,而且軍營也不是軍事編制。按《李光耀回憶錄》的說法,是兩個「營」(battalion)。
(《李光耀回憶錄(1965-2000)》p.22「負責指揮馬來西亞駐新加坡一支步兵旅的阿爾薩戈夫准將來見我……當時,新加坡步兵團第一營和第二營各有大約1000人,由馬來西亞人指揮。」)
(按﹕又,準將應為准將。)

p.105 「這種理性體現在剛剛獨立時期,為創造多民族之間的穩定性而採取的一些強硬決策。新加坡可能是世界上為數不多的國家之一,去正面地預防曾經在20世紀50年代困擾這個島嶼的種族和宗教衝突問題。在城市重建時期,一個個家庭從貧民區遷入高樓大廈中,為了防止種族聚居地的形成,種族一體化制度被實行。當某些種族又明顯地聚集在一起時,每一個樓區實行了種族配額制。儘管對於一些群體來說,這種做法壓低了房價,但對於獲得種族和諧來講,這還是一個值得付出的代價。」

在忽視種族問題和社會目標的香港,很容易會因為片面強調「經濟效益」而一味反對這類政府規管。政府甚麼都不管有利於經濟效益,但有時卻會妨礙更長遠目標(例如社會/種族/階級和諧、市民生活質素和福祉)的實現。

p.118 「在仔細檢視過大多數治理的基礎之後,我們發現,決定性的因素就是實用主義。最初誠信受到重視並非因為其自身的原因,而是因為它能夠促進經濟增長,並將當時的新加坡和許多其他發展中國家區分開來。綠化新加坡的努力,以及文化和藝術的發展,並不只是為了發展文化本身,而是為了表明新加坡是一個很好的國外投資之地,也是一個世界各地優秀人才的最佳棲身之所。最近關於綜合度假勝地的爭論,也表明了實用主義和理想主義之間的矛盾。新加坡已經成為並且能夠繼續作為實用主義主導的成功典範。但是新加坡能否在實用主義價值觀的基礎上成為一個偉大的國家呢﹖當其他地方的貨幣獎勵更加豐厚,技術熟練且具有流動性的國民是否會起身離開新加坡呢﹖如果危機來臨,新加坡的國民是否會留下來保衛這個國家,儘管離開它是更安全、更實用的選擇﹖」

新加坡向來有個諢號叫「新加坡公司」。國家待國民如工人、而非子弟的話,國民自然也只視國家如一家大公司,而沒有「一家人」的歸屬感。大難臨頭各自飛是很自然的事。(何況,其實就算是兩夫妻,也不見得會共患難呢……)

p.171 「美國國家癌研究所」應為「癌症研究所」

p.210 李光耀﹕「我不願意看到二三流的人才充斥公共部門卻把第一流的人才拒之門外,因為那種管理國家的方式很愚蠢。……我需要公共部門中的人比外面的人更為優秀。只有如此,公共部門才能活躍起來。」

這樣考慮並非不合理。畢竟國家無論如何都比公司複雜,讓企業以高報酬搶走最優秀人才,而把其次者留給政府,讓企業賺錢的能力高於政府管治的能力,的確有不合理之處。就像美國,看來就是企業把政府玩弄於股掌之上,相對於營商方便,民眾需要和國家的非商業發展反而被忽視。

但反過來的憂慮亦是合理的,尤其在新加坡那麼小的地方。如果國家把最優秀的人才都吸納了(新加坡人口不多,人才數量自然也有限),那麼國內其他的人就難以跟政府對抗,只好任由政府管治,形成政府獨大的局面(新加坡正是如此)。這樣政府獨大的局面,再加上政府與公民之間的資訊不對稱,就變成政府獨裁的溫床。

在大國這個問題或許沒那麼嚴重,因為人才夠多,政府不可能完全網羅,總有很多留給外頭。

(按﹕人才方面「朝大野小」的局面到2011年大選終於略有改變,政府「放生」前公務員參與反對黨和參選,令在野陣營得以活絡。)

p.212 「公共部門人事結構是在1947年信任委員會的建議下建立的」

如果上網查,你會發現「信任委員會」這種奇怪的譯名似乎是大陸對 board of trustees 的翻譯(按﹕大概因為信託是英國人發展出來的衡平法工具,他們不熟悉)。這個英文在新加坡的譯法其實跟香港差不多,叫「信託委員會」(按﹕或者「受託人委員會」)。雖然不知道這是哪個信託委員會就是了。

p.214 「1992年4日,新加坡電信從新加坡電信主管局中拆分出來」,譯成「新加坡電信局」比較通順。

p.246 「儘管原創者殼牌石油公司已經拋棄了這個潛力評估系統,但公共部門仍然繼續使用這一體系。公共部門的系統是根據官員目前的績效給予經濟獎勵,但在個人被晉升到領導職位之前必須進行個人潛力評估。有趣的是,這在私人部門中並不是常用的方式。這正是彼得原理(Peter Principle)仍然流行的原因——人們被晉升到他們不能勝任的職位上。當一個人被晉升到他不能勝任的職位上時,他的績效下降,從而被解職。個人的職業生涯被破壞,組織也失去了一位本來表現優異的員工。如果一個人在目前的工作中表現良好,他應該得到獎勵並繼續擔任目前的工作。只有當他具備勝任新工作的能力和品質時(比如說潛力),他才應該被賦予更大的領導角色。在領導人晉升前進行潛力評估能夠避免人事管理中的許多痛苦。」

我倒好奇,如果有現成的解決方案,為何蜆殼公司會放棄了這個系統,而且沒有更多的國家跟進。我並不是說因此這套系統不好,但這一點應該得到解釋。

p.252-253 「妨礙企業創造未來的是一種固有的思維基礎——不可質疑的公約……」

「公約」應是 convention 的直譯,在這裡應譯為「慣例」或「常規」。

p.253 「所謂情境,就是關於明天世界可能會變成什麼樣子的故事。它是一個重塑領導觀念的工具,即在未來可能性環境中需要作出哪些重要決策。情境並不是對未來的預測。它的用處體現在瞭解今天的決策在可能發生的未來不同場景中會產生何種影響。」

p.263 「最終在任何年份中都沒有實施的任何整批預算,可以結轉為三年,從而為各部門累積資金實施更大型的項目,同時減少誇大預算需求的動因。」

用「沒有使用的任何整筆預算」會比較像中文。

p.264 「財政部將改進目標設定為增量,而不是絕對量的淨經濟價值(同比較少負增長)」

可能是「連同」之誤,又或者是「與去年同期比較」的意思﹖

p.272 「一地快速執行簡單的解決方案就會變得有風險」應為「一味地」

p.277 「20世紀90年代末期,國家計算機局被私有化。」

其實還是屬於政府的吧﹖「私營化」會是更好的形容﹖

(按﹕在維基百科,現在「私有化」和「民營化」放在一起,看來原文就好像沒錯。可是在香港「私有化」是專指上市公司大股東向小股東回購股票,從而讓公司取消上市地位,回復為一間「私人公司」的動作。「公司化」或者「私營化」才是指政府把公營部門以公司形式營運。)

p.285 「公共部門所面臨的持續性挑戰,其領導人也欣然承認」

挑戰並非優點,而是指部門的缺點,應為「坦然承認」。

p.296-297 「在國內,人們普遍認為經濟增長是至關重要的,幾乎將增長本身作為一種目標。有一種觀念似乎根深蒂固,即在獲得其他重要的社會價值觀和目標之前,首先要獲得持續而強勁的經濟增長。這種信念明顯有效,但這種前提總是正確的嗎﹖經濟目標和社會目標之間並不總是零和博弈,如果說新加坡永遠都不需要在兩者之間作出權衡,這現實嗎﹖現在的情況是,人們越來越多聽到這個問題,『這一切的增長是為了誰﹖』尤其是即使在強勁的經濟增長面前,某部分人口仍然繼續在遷移。究竟是為了增長而增長,還是為了促進其他重要的國家目標而增長﹖

對「中環價值」的重要反思。

p.303 「他們說,在其他國家的公共部門領導人不會深思熟慮,去嘗試他們在新加坡觀察到並且欽佩的一些做法。因為他們知道,在他們國家裏,缺乏執行帶有政治風險或者不受歡迎的政策的意志。這也是新加坡治理經驗的應用限制——在本書討論過的一些想法能夠被有效地執行之前,政治環境必須是支持的,政治領導人必須願意並且準備參與到關鍵的政策問題中去。」

p.308 「新加坡的公共機構看待全球化競爭的觀點也是獨特的。儘管它們或許在國內能夠做到技術壟斷,但是其領導人明璀表示,它們要為新加坡的地區和全球競爭作出貢獻。……即使是內部的政府行政機構,如人力資源和內部安全機構,它們在處理和發放就業許可證或者訪客通行證的時候,也會把自身的角色放在更大的背景下,看作是在幫助新加坡吸引持續增長和發展所需要的全球化人才。」

p.309 「技術可以買得到,定價和管理模式能夠學得到,但是總體的治理方案卻很難得到。公用事業局並不是在一個真空環境中運作的。它之所以能夠管理新加坡的用水需要,是因為整個政府機構在用無數種方式幫助它﹕強調節約用水的必要性﹔為確實無法支付公用事業費的家庭提供有針對性的補貼﹔分配土地進行集水區管理﹔甚至實施關於工業在何時能夠使用何種水源的條例。所以當公用事業局能夠成為水資源管理典範的時候,最好記住有許多其他機構都為它的成功作出了貢獻。制度是不容易被複製的。」

星期六, 6月 08, 2024

大數據:隱私篇


Viktor Mayer-Schönberger《大數據:隱私篇》(delete : The Virtue of Forgetting in the Digital Age),林俊宏譯,台北﹕天下文化,2015

工作太忙(咦這次科技商管閱讀馬拉松比賽頁面好像叫我把工作扔給AI就好),看來應該來不及在限期前為看完的書寫篇完整的介紹了。這裡先寫一本剛讀完的。
本書篇幅不多,論點也簡單。書中重點並不是現在一般講「侵犯私隱」的那些,有人駭進伺服器把資料偷走、科技巨企未經用戶同意就用數據行銷、或者政府暗中監控人民之類。這些雖然都是私隱問題,可是在民主社會至少還可以靠法律處理。(雖然作者也指出,巨企與一般客戶實力懸殊,客戶很難靠法律行動追究它們。只有客戶重視私隱,商業壓力才能迫使它們尊重私隱。)
作者認為影響更重大深遠的私隱問題,是數碼時代帶來的永恆記憶,令進入公眾領域的「個人資料」永遠無法消失。現在任何人做的蠢事壞事,只要有人(無論自己或別人)放上網,事後刪掉也沒用,因為網民(台灣稱鄉民)自會幫你「刪一貼十」。《香港網絡大典》就保留了很多這類東西。
永遠記得有蠢事壞事發生過,聽起來不是壞事,但是作者認為很有問題。作者舉例說明,有不少人「因為年輕犯下的錯」,以致幾十年後生活被毀。那些錯事如果在類比時代的「古時」,因為不是甚麼大案要案,早就被世人遺忘。作者認為人類就是會遺忘,所以犯錯的人才有重生機會。(有些地方法律規定輕罪罪犯長期沒犯法的話,犯罪紀錄就不能再被檢索和引用,正是此意。這是一種制度化的遺忘。)
可是,當我們進入數碼時代,彷彿所有事情都可以永久紀錄下來,於是一些小錯就可能在日後被重挖出來。但人類的認知系統又會把這些「重挖」的事當成新事看待,於是令我們不能寬恕當事人,間接令犯錯的人無法更生。(當然的確有些人是會死性不改,這裡問題是連肯改的人都無法擺脫過去。)
更大的問題是,如果我們知道自己一言一行都會被永久紀錄,那就真的實現了曾子那句「十目所視,十指所指,其嚴乎﹗」。這本來只是君子修身的自我要求,卻變成無論賢愚所有人的現實。帶來的全民自我審查,反而可能窒礙了民主社會。
作者討論了六種現有的對策,認為它們都各有優劣。各自有部分功效,但就算一起運用也未必能解決作者最關注的遺忘權。(像歐盟實施被遺忘權那種較激進的做法,也很難於其他地方推行。)
作者建議比較容易實行的方案,是為(至少大部分)數碼資料加上「到期日」,令數碼資料也有「被遺忘」的一天。這一點只需在檔案添加後設資料(meta-data)就行,立法施行的難度也低得多。
這個建議最大的問題,是一到指定日期就刪除的「斷崖式」遺忘,其實也頗驚人的。作者本身建議為數碼資料逐漸加上雜訊,模仿人類記憶衰退過程,又似乎太複雜。
我想比較簡單的方法,其實可以仿傚現有的紙本檔案管理方法,訂立「到期日」並不是「一到即刪」,而是一個「檢視日」。即是到期電腦會詢問擁有者是否要保留(選擇要就再選定下一個覆檢日期),讓人有「刀下留檔」的機會。如果過期一段日子都沒有選擇保留,才由系統代為刪除,或者像作者所言,逐漸添加雜訊。

(方某人其他書評書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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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記,或挑骨頭﹕

#4-9 誌謝「同樣要感謝的是,近兩年來世界各地與我交談討論的傳統媒體記者及新媒體記者,他們的提問令我更清楚如何修正及發展論點。」

好記者的功效。

#15 第1章 無法從記憶抹去的「醉海盜」「原本只是朋友間的玩笑罷了,但是在史黛西實習的學校裡,有個熱心過頭的老師,覺得這張網路相片可能讓學生看到竟有老師喝酒,有違教師專業,所以一狀告上大學。」

其實最大的問題是大學竟然接受投訴吧﹖﹗有哪條教師專業守則說教師下班後不能喝酒﹖如果喝酒也不能的話,大概在照片自稱「海盜」也能說成是鼓勵學生犯法﹖(當海盜還不犯法﹖)

#112 註1「史黛西將自己的大學告上聯邦法院,原本已經快要結案,但最後還是轉到東賓州聯邦地方法院審理。到了2008年12月,法院認定她發布在MySpace的照片及注解文字不受憲法第一修正案保護,判她敗訴。」

照片和註釋為何不受憲法第一修正案保護﹖
如果細看判辭,原告似乎是輸在技術問題,多於法官認為照片和註釋不受保護。被告(大學)聲稱第一修正案不適用於師訓生,認為後者有如公務員的言論自由受紀律約束,法官認為這一點看歷來判例無法認定。可是法官接納被告聲稱﹕就算被告真的侵犯了原告的言論自由,由於法律在這一點上並不明確,被告在做決定時並沒有得到「公平警告」(fair warning)說它會侵犯言論自由,所以作出決定的教職員應該免責。
我猜這大概是指原告根本沒在校內上訴時提出過「侵犯言論自由」的聲稱讓校方考慮,所以不能在法庭才提出來以求推翻原判的意思。

#23 「當時的重點就只是透過全球網路來取得資訊、與他人互動(有人稱為Web 1.0)。」

有互動就已經是web2.0吧﹖

#38 「難道我們只要在網路上公開資訊,就活該從此失去對這些資訊的控制權?難道我們不該能夠決定網路應何時「忘記」這些資訊?難道我們真會想要一個「因為再也沒有遺忘、也就再也沒有寬恕」的未來?」

但無論是哪個時代,忘不忘記本來就是由受眾決定呀。
除非你像極權政府般玩記憶抹除就是後話。

「如果我們都得擔心,關於自己的資訊甚至可能活得比自己更久,我們還敢不敢談八卦、聊經驗、罵政治?還是會開始自我審查?

其嚴乎

「嚴格說來,自願揭露資訊,責任也就得自行承擔。然而,我們常常是在自己毫無所覺的情況下,就已然揭露資訊。」

這是最大的問題,因為連有哪些資訊已被人掌握了也不知道。

#61 「執法單位儲存了幾千萬人的個人生物特徵資訊(雖然這些人從未被指控犯法),而且這些敏感、卻又可以透過搜尋取得的紀錄,大多數都絕不會刪除。」

其實是否領身份證時的指模和生物特徵護照的紀錄﹖

#88 「阿根廷作家波赫士的短篇小說《博聞強記的富內斯》(Funes, the Memorius)就設計過相關情節:經過一場騎馬意外,年輕的男子富內斯失去了「遺忘」的能力。他猛啃大量書籍,腦中累積了大量西方經典文學的文本,但卻無法參透文字的言外之意。波赫士想說的是,一旦我們有了完美的記憶,就會失去歸納、抽象思考的能力,陷入過去的種種細節而無法脫身。」

這是否因為大腦運作的需要﹖例如大腦必須把事情簡化才能掌握重點。

#278 第2章 歷史上,我們一直追求「記得」「神經細胞從接受外界的刺激到進行圖像辨認,處理了各種傳入的資訊,但是過程中會刻意丟掉極大量的資訊,這正是生物無意識進行「遺忘」的第一層。很少人知道這一點。」

因為這些資訊根本沒進入過意識。

#296 「沙克特認為:人類的長期記憶並不是像石刻石碑,刻定之後就只是檢索;而是會根據我們當下的偏好與需求,不斷重新配置記憶(也就是整理我們記得的事)。在沙克特眼中,人類的記憶是個有生命、不斷演變的結構。」

夢境某程度上也是這類工作之一,重新整理我們的記憶。只是我們的意識無法理解整理過程中產生的訊號,所以會理解成奇怪的夢境。(再加上當時外界傳入的訊號,對意識而言就更奇怪了,不少人的夢境經常有飄浮半空的情節,大概就是意識對接收不到腳部壓力訊號的解釋。)

#305 「雖然她過著相對正常的生活,但有多到不正常的時間都是陷在過去,而非享受現在。」

所以讀書多的人會比較像老人家﹖正如莊子所謂以有涯隨無涯

#334 「遠古時代十分禮遇記性高超的人,記憶力高強的人士,似乎就顯得高人一等;卡拉瑟斯(Mary Carruthers)的研究就指出,這對於求職或是躋身社會精英階級都大大有利。」

中土亦然。

#357 「也是因為有了書寫,才比較容易收稅、管理軍事及民間力量,於是推動了國家的興起。」

故神話中倉頡造字,天雨穀、鬼夜哭。大抵就是鬼神都知道「國家」出現不是甚麼好事。

#357-363 「領導人開始根據其目的,將文字收藏制度化。亞述國王亞述巴尼拔(Ashurbanipal)可能是史上第一位曾正式受過抄寫員訓練的國王,能操多種語言。他希望建立一個記憶和知識的收藏,於是每征服一座城市,就劫掠當地所有的黏土板和莎草紙,整齊存放在他的亞述巴尼拔圖書館中

所以圖書館始於劫掠﹖

#367 「正因為文字不是精準的資訊容器,每個字彙、每個句子都需要透過人來詮釋,於是我們回憶過去的時候,也不得不加入這些文字對我們的意義。」

但其實無論你用哪種媒介也有同樣問題,就算精確如拍照或影片,不同的人也會因為加入個人的意義而有不同的註釋。

「我有個法學院的朋友……如果讀了一本新書,就得決定是不是排得進前兩百大,如果排進去了,就必須淘汰原先兩百本藏書當中的一本。他相信,倚靠這樣不斷過濾、刻意遺忘,自己的藏書品質會不斷提升,讓他的外部記憶只留下真正重要、真正有價值的思想。但他沒搞懂的是人的想法會隨著時間改變,所以他用來評價、決定留哪些書的標準也就不斷改變。就算他努力了幾十年,這批藏書也不會是他「讀過最好的書」,其實只是呈現了他人生中不同階段、不同的觀點和價值觀。」

書海潛遇」亦如是。

#395 「(書的)成本卻依然居高不下。原因就在於印書要用紙,而紙張這項關鍵資源的成本仍然很高,情況幾世紀不變。」

紙的世界史》有提及這一點。(這本讀完未有時間寫介紹)

「中國,早在幾百年前就已經發明了印刷術,但用的是木版印刷,不像古騰堡用的是靈活、效率高的活字。而且中文是表意文字,比起使用字母的拼音文字,操作難度較高」

中國早就發明了活字,所以問題不是因為沒活字可用。真正問題正如後句所提,因為中文最少要準備幾千個不同的漢字活字(小學生至少也要懂一二千個,還不計重複用字所需的活字量),不如歐洲拼音文字可以用幾十個字母活字(英文最簡單用26個拉丁字母,其他最多也是加十幾個帶變音符號的字母),就可以拼寫所有詞語串成文章。就算同樣的字母在同一版面不停重複出現,可以大量複製的字母活字也比較便宜。
所以中國用活字成本相對高,古時中國人力又普遍便宜(不如歐洲黑死病後工人變得昂貴),繼續用雕板印刷也不見得很貴。所以也就沒經濟動機去採用技術更複雜的活字了。

#407 「書籍依然昂貴。如果你是富裕的律師,買本書或許沒什麼大不了;但如果是勞工,一本書可能就得耗掉一整個月的閒錢。」

所以十九世紀興起了付費會員制的圖書館。

「一直要到二十世紀初,工人生活開始因為社會改革而有改善,生活水準提升了、工時減少了,書籍和報紙的價格也才真正大幅下跌,整體讀者數量則大幅增長。」

重視工人權利和福利的好處。

#416 「十九世紀,大家都買得起書籍和報紙了,於是出現前所未有的情形,開始有廣泛共有(當然也還是有偏見)的共同記憶。當然,宗教也算是提供了某種共同的方向,但根據的多半只是一股信念﹔……安德森認為,正因如此,大規模印刷(他稱為「印刷資本主義」)的興起,促成了帝國及民族國家的崛起(帝國及民族國家都是想像的共同體)。」

大眾傳播鼓勵了民族主義的形成。

#420 「必須要有大多數人、讀著一樣的書籍和報紙,他們的體驗才能營造出同源、共同的記憶。」

所以社交媒體帶來社會共同體的解構,成為民主社會的重大衝擊吧。因為在社交媒體下各自圍爐的民主社會,更加像那些本身未有共同身份認同的多民族國家了。

#437 「電視機這種必要的收視設備已是家家戶戶普遍擁有的家電,錄影帶的費用也已不難負擔,於是人們開始不分大小事全都錄,錄影帶的消耗量明顯攀高。  然而,隨著記憶用設備的價格下降、記錄量上升,其他原本看不見的成本也浮出檯面。等到有了成百上千的照片、長達數百小時的錄音帶和錄影帶,如何有效檢索就成了惱人的問題。」

確焉,方某家中沒那麼窮之後,就買了錄影機錄下電視節目。雖然有不少節目看完就刪(於是可以重用錄其他節目),可是有不少需要保留的節目留下來之後,很難像家中書目一樣弄一個影視目錄出來。電視節目的資料和儲存位置都比書籍更難紀錄。(標準書目準則AACR2的影視目錄也是比書目複雜得多的。)

當然現在都因為磁帶難保存而劣化,大概也就不用再煩惱了。(笑)

#655 第3章 為何我們不再遺忘﹖「數位資訊則不同,沒有雜訊問題,品質也就不會隨著時間下降。」

其實也不然,正如少時在SCMP讀到的文章說,數碼載體一樣有老化的問題,更有格式太舊無法再用的問題(例如方家的《Simcity4》光碟雖然仍然可讀,但已經無法安裝在新電腦了,變相買了遊戲也不能永久玩)。只是材質老化的速度比較慢,而且數碼資訊有除錯機制,只要不是劣化得太嚴重還是可修復和轉移。
轉換格式(被淘汰的舊格式轉新格式)和轉移資料(例如從舊磁碟轉到新磁碟)還是有成本的,只是這個成本比類比資訊低得多、亦更可行。

#680 「數位資訊標準化還有另一項優點:比類比資訊更能適應未來。只要將某個訊號數位化之後,就能用標準數位資訊設備(像是個人電腦)加以處理,儲存在各種現有的儲存設備(像是硬碟),並使用網際網路傳輸到世界各地。」

如上述,格式會被淘汰,到時新電腦還是開不到。只是找到模擬器的機會比較高。

#691 「同樣也改變了人類(特別是出生在數位時代的人)接收資訊的方式。如果說在類比時代的「酷」是擁有大量書籍或唱片,數位時代的酷就是要以此為基礎繼續發展:取用各種資訊文化,再結合成全新、原創的內容。蘋果的賈伯斯曾有一句關於將此應用在音樂上的名言:「擷取、混合、燒錄(rip, mix, burn)」;甚至再加進一點自己的內容。」

Web2.0的新時代。

#702 「快閃記憶體的價格起初較高,但後來每MB儲存成本也如硬碟一般快速滑落,在2008年已經達到大約每MB只要1/3美分(約是硬碟在2001年達到的水準),這時固態儲存無須機械零件就成了一大優勢。」

#709 「目前最根本的缺點在於快閃記憶體會慢慢損耗,等到資料重複寫入抹除達十萬次左右之後,可靠度就會降低;但對於一般人的使用條件來說,這種情況不太可能發生,因此也就算不上是太大的缺點。」

但就因為快閃記憶體會「突然死亡」,所以只適合用作暫存載體,而不如機械硬碟可充當永久載體。要寫入十萬次,並沒有你想像中那麼難,尤其如果你每天都在用的話(如固態硬碟)。

#716 「短期之內,消費者要用盡儲存空間的可能性並不大。等到終於把儲存空間裝滿的時候,新一代儲存裝置又已經推出,儲存容量可能是原來的兩倍到三倍。」

話雖如此,但其實你不會有時間把舊檔搬到新裝置(如下面#728所言)。結果就是你手上有一大堆不同的儲存裝置放滿不同時期的檔案。(當然這一點在現時推廣雲端儲存下可能不再是問題。)

#728 「你必須做出一項選擇。你可以一張一張挑選要上傳哪些相片,又或是讓電腦自動複製相機裡的所有相片。或許是因為我們總覺得可以晚點再回來檢查,屆時再刪去不喜歡的相片,於是多數人有志一同,大都選擇了第二個選項。從經濟角度而言,這種選擇也有道理。假設每個人需要花上三秒鐘來看一張照片、決定是否保留;且讓我們以美國平均工資來評估這件事,你會發現,光是時間的成本就已經超過了儲存的成本。」

的確如此。

#733 「像是2008年參選副總統的阿拉斯加州長裴琳(Sarah Palin),就是用私人電子郵件帳戶,來規避公文紀錄保存的要求。」

其實不應讓這種事情發生。(雖然雙方陣營都有發生同類的事,例如希拉里,但是否「為了」逃避公文檔案保存的要求就不清楚了。)

#742 「(1996-2000年代初) 這些服務的資金來自廣告,特點在於:大多數都是由中央伺服器提供有限的免費磁碟空間,而這點與儲存成本下降的趨勢也一致。」

其實當時的如意算盤是希望你爆滿後付費繼續使用吧。(現在的Apple和Google仍是如此。)

#766 「商業及國家興起之後,必須設法輕鬆準確進行檔案歸檔和檢索。而歸檔系統的設計,就類似圖書館的兩階段做法:檔案先放在檔案櫃裡,每個檔案再依名稱、日期或類似標準加以排序。這樣的系統能讓人快速檢索資料,但管理成本很高:如果歸檔的時候一不注意,就可能永遠找不到;而且因為歸檔系統的架構很難事後調整,因此一開始設計就必須十分謹慎周延。」

的確。所以當年我回大學幫醫學院教授跟進研究工作,他聘請在下的原因之一(當然我想最主要是人工便宜),就是我有圖書館工作經驗。
老闆有一份研究是電力公司贊助,分析空氣污染對健康的影響。之前已經有研究助理收集了一大堆相關論文(好像有百多份,印出來要幾個黑色大資料夾才裝得完),問題是他需要找人把這些論文分類整理,然後才能寫報告。
結果我要先跟他商談,了解他的報告要怎樣寫,然後才按其需要,把論文按空氣污染對各種疾病的急性、慢性影響分門別類放好。甚至有些論文橫跨不同領域要預留指示以免遺漏。最後才當「高級伴讀書僮」每天拿出某一類相關論文陪他寫報告。

#784 「隨著新的數位檢索工具克服了傳統類比儲存的順序組織,搜尋時間大幅縮短,但呈現在螢幕上的結果其實都被抽離了原本的情境脈絡。相較之下,傳統翻找檔案的方式能夠體驗較多情境脈絡」

斷章取義,古已有之,於今尤烈。

#794 「一直要到出現全球數位網路,才消除了實體位置的限制,只要連上網路,就能存取連結到全球數位網路資料庫中的資訊。這從根本上改變了搜尋和檢索的經濟性,要取得資料,代價原本是得花上時間和金錢,親自跑一趟,現在則換成網路通訊成本(這可低得多了)。」

早年要使用資料庫,還要跑去圖書館(當時只是一堆光碟放在圖書館自己的伺服器上)。後來資料庫都上網,用密碼就可登入。

「網際網路加深了這種變化;遠端存取的通訊費少到幾乎可以不計,更讓可能的客群從商業實體擴大到幾乎所有一般用戶。」

其實要多謝科網泡沫令通訊基建「過度」投資降低了費用。本來並非如此,例如香港網絡早期用戶都要付PNETS,所以只有相當技術和閒錢的人會上網。方某中學時就已經可以在圖書館上網,但只能間中使用。等到進大學後,可以用大學撥號免費上網,才瘋狂上網。結果到那時候,中學時開設的yahoo電郵帳號已經因為太久沒用而無法登入了。

#1038 第4章 權力和時間﹕拉大資訊貧富差距「幾千年來,人類一直生活在「遺忘」的世界,不論是個人行為、價值觀、或是社會的機制流程,都是基於並反映這樣的事實。」

正如很多其他問題一樣,都是源於我們的生物演化跟不上我們創造的社會變化速度。這個論點不斷重複出現。

#1042 「這種喜歡把資訊掌握在自己手上、維持資訊優勢的態度,可能來自近幾十年來文化的養成。但這件事情的歷史也很有可能要悠久得多。」

很明顯至少有幾千年啦。文句結構上應該真的是「近幾十年」,但道理顯然不止。

「馬丁.路德將聖經譯成白話德文之後,民眾可以自行閱讀聖經,不再需要被動接受教會那些號稱「知情人士」說的一切(而且,犯了錯之後可以直接向上帝告解,無須透過教士,於是教會開始聽不到那些重要的小道消息)。結果就是削弱了天主教教會的權力,使世俗的民族國家有機會興起。」

天主教會之所以對宗教改革反感,可能這才是重點。

#1074 「在可接取性和耐久性兩者結合之後,人們再也不能逃避自己的過去。過去就這樣如影隨形的跟著你我,任何人只要有網路就能接取。」

無所遁逃於天地之間。

#1102 「因為我們總是不斷在記憶中重新構建我們的過去,經過一段時間,我們對於某件互動的記憶,必然不及那些資訊富者手中關於我們的數位記憶,最終就是使得我們自我否定自己的過去。資訊隱私專家早已提出一種看法,認為人必須保留對自身資訊的一些控制權,才能擁有能夠定義自己的必要空間。」

資訊可用於「自我定義」這一點,反而是我們討論私隱時很少留意的部分。

#1108 「如果我們不確定自己的言論會被誰、以什麼方式運用,就只能先假設最壞的情況,也就是認定任何評論都會被用來造成最大的傷害。」

#1123 「如果今天傅柯還在世,他必然會認為數位記憶正是控管圓形監獄的有效機制:一方面支持了社會與階層組織的控制力,一方面也從社會與階層組織當中得到支持,進一步鞏固和深化現有的資訊權力不對等分布。」 

現在網絡上正是如此,所以不少朋友寧願匿名或化名留言。這甚至不單是怕政權報復,就算在自由社會的人上網談日常小事也一樣。
但這種安全感其實也不穩固。畢竟網民之中的「網絡神探」出名起底能力強,除非你有間諜級匿藏個人背景的能力(又或者是受保護的特權人士),否則如果自恃化名就隨意說話,有朝一日也可以突然被揭露「那個人就是你」。

結果你就只能像某些口密的朋友般,乾脆在網上匿蹤,或者只能貼些風花雪月的帖。

#1159 「遺忘還可能是學習的重要過程。組織學習專家史塔巴克(William Starbuck)就認為,想學習全新的事物,得先放下老舊的事物。」

金庸小說的男主角﹖

#1180 「我們任何決定所根據的資訊都不可能完整:在類比記憶的世界,資訊的遺漏是隨機發生,而在數位記憶的世界,遺漏的卻必然是那些無法以數位形式儲存的資料──這是一種系統性的偏差,不只會影響我們對事件的理解,甚至還可能給動了手腳。簡言之,因為數位記憶只會放大數位化資訊的重要性」

正如現代的量化管理主義往往就只顧追量化的KPI,忽視無法量化的方面。如果只是管工廠還OK,管教師社工醫護這類「對人」的工作,就容易變成捨本逐末。

#1201 「我們面臨的挑戰很可能是:有了太多難以抹滅的記憶之後,使得我們待人處事太過嚴苛、無法寬恕,於是讓某些人選擇走向極端,完全放下過去,只活在當下。」

現實可能已是這樣,你看某些「歷史由我開始」的年輕人﹖不過他們比作者設想的更糟,因為他們對過去無知,卻沒活在當下,只懂用自己的時代角度去幻想歷史胡亂指責前人,錢穆所謂以時代意見抹煞歷史意見是也。(試想像指責孔子沒提倡民主、蘇格拉底沒反對奴隸制之類,完全漠視每個人思想受其成長環境的限制,像看了少年動漫就以為少年有能力拯救地球一樣荒謬。可惜這種「歷史中二病」患者舉目皆是,而且還可以成為KOL。)

#1334 註56「有些人可能認為,可以用科技來確保數位記憶的真實性。雖然有可能,但現在方法還不明,而且又要如何確保那些驗證真實性的人,未受數位記憶影響呢?

反正在舊時專家一樣可以收買或收編。

#1443 第五章 六種對策﹕個人的、法律的、科技的「數位記憶很少在當下就帶來負面影響,而是會在未來的年歲如鬼魂般揮之不去。但要讓人為了未來可能的麻煩,就放下手中具體的好處,絕非易事。」

正如很難讓人(尤其窮人)向保險或公積金供款。套行為經濟學的論調,就是人類對未來的損益有很大折讓。

#1463 「最早提倡資訊隱私權的人士是波士頓的兩位律師:沃倫(Samuel Warren)和布蘭戴斯(Louis Brandeis,後來成了最高法院大法官),他們在1890年於《哈佛法律評論》期刊發表〈隱私的權利〉一文,基本上就是希望能認定某個案例是侵犯隱私。」

原以為是1980年誤植,但一查之下真的是1890年。

#1481 「在過去三十年間,雖然美國國會已經針對更完善全面的資訊隱私法案進行辯論,卻沒有激起廣大的群眾迴響。政治學家或許有個大致的解釋:能夠通過立法,常常背後是有組織明確、動機高昂、資金雄厚的團體支持,而且大多數公民的損失小到讓他們不會起身反抗。但全面的資訊隱私立法卻正好完全相反:大多數公民可以得到少許好處(但少到不構成起身支持),但那些動機強烈、資金雄厚的團體卻得擔心損失慘重。」

如果連槍械管制這種關乎人命的好處也不夠大到足以推翻既得利益,私隱權就更不可能了。

#1492 「這樣的控制權要落實,就必須確保不只是現在、就算在未來也要能有效執行。……後來納粹入侵荷蘭,掌握這些人口登記,就無情的運用這些資料,從數百萬荷蘭公民中,找出猶太人和吉普賽人,進行迫害和謀殺。正因為人口登記資料完整詳細,猶太人在荷蘭被納粹找出、驅逐和殺害的比例(73%),要遠高於比利時(40%)、法國(25%)及任何其他歐洲國家。」

清點每一個人》有詳細描述。

#1506 「絕大多數年輕人都無視著作權法,自由自在的分享內容。」

其實也不只年輕人,中老年人一樣互相傳盜版影音檔。只是年輕人沒錢,更易依賴盜版而已。

#1525 「相對於那些必須能聽能看的著作權內容(也就會有「未加密的時刻」),個資通常是用來「輸入、再進行資訊處理」,大多屬於更容易受到保護的資訊處理範疇。」

不一定,例如起底的人可以先見到,然後到其他地方再講出去。(反之電影和音樂你要不在現場欣賞、要不就必須整個檔案複製才能在其他地方欣賞。)

#1561 「適應,本來就是我們求生存和生活的基本機制之一。這會讓我們得以和改變重新同步(畢竟改變本來就是自然界最基本的概念)」

問題不在於「人類不會適應」,而是社會變化太快,人類的身心變化速度永遠追不上最新發展。

#1574 「至於歐洲人權法院最近則以罕見的匿名方式裁決:不得永久保留無辜者的DNA資訊。」

見到這句令人懷疑,因為法官裁決總要具名,沒可能匿名裁決的(這宗案也沒敏感到法官不能具名,而歐洲人權法院的法官名單本來就不是秘密,所以沒可能匿名)。
原先我懷疑是「匿名上訴」之誤(上訴人為保私隱或可匿名),但從註釋找回原本的BBC報導,這宗案件有兩個英國上訴人,一位已具名,另一位青少年用化名S,既然有人具名上訴也說不上匿名(法庭報導青少年案件用化名也不是「罕見」)。
大概是有人(懷疑是譯者)把「unanimous judgement」(一致裁決)誤當成「anonymous」(匿名)。法院十七位法官全部意見一致倒算得上「罕見」了。

「例如歐盟隱私指令第6條便規定,國家法律必須確保個人資料「保存之形式得以識別資料主體之時限,不得長於資料最初蒐集目的及後續處理之所需」。」

那麼檔案館怎麼辦呢﹖他們保留的都是政府部門不再用的檔案。大概有免責條款﹖

#1593 「因為目前執法機構還無法蒐集夠多的相關資訊,儲存能力也常感不足,因此似乎就需要有新的資訊保存法規,強迫由民間機構來留存相關資訊,以便執法機構未來有需求時可取得。」

如此立法更大的理由是政府儲存資料會令民眾更擔心吧。規定民間機構各自儲存,至少政府有需要時還要辦些手續才拿到(機構也有機會反對),而非讓政府一下子拿到所有資料,然後自己嘗試整合一個超過資料庫看看有甚麼關係跑出來。

#1629 「數位記憶還是會漏掉一項(至少到目前為止)無法數位化的重要資訊:我們的思想。如果數位記憶只能記錄外部資訊、記錄不了腦內的思想,數位記憶就還是不可能完整(至於熵原理限制的儲存量就更不用提了)。」

我想到的倒不是甚麼熱力學原理,而是《大人的地圖學》(其實還有其他書)提及波赫士的寓言﹕要製作一幅「包羅全國鉅細無遺的地圖」,唯一方法就是製作一張跟全國實物一樣大的地圖,但這樣的地圖已經無法使用(因為它直接蓋在全國之上啦)。同樣地,如果你真的要紀錄世上的「所有事」以保存事件完整脈絡,唯一方法就是複製整個宇宙。否則任何方法必有省略之處。

#1639 「另一種數位禁慾方式,是讓個人使用多重線上身分,這些身分無論彼此之間或是與現實世界的本人都沒有連結。這樣一來,個人就能將各種資訊流分門別類,資訊業者也就更難結合各種個資而看到個人的全貌。」

雖然也有不少人這樣做,多重身份的問題就如前述(#1123)的匿名或化名,的確能讓商家較難拼湊全貌,但對於消除對「說話後不知多少年後被批鬥」這類恐懼,其實作用不大,因為「網絡神探」(甚至政權)自有能力幫你拼起來。

「還是有(a)對特定部門的資訊隱私權,涵蓋許多資訊接收者……(b)各州州法,保障特定情形的資訊隱私權,(c)回歸到一般的隱私權法。……像這樣東拼西湊的資訊隱私權,想必會讓民眾一頭霧水,不知道自己究竟在什麼情況下能夠享有什麼權利。」

權力分散是聯邦制的優點,法出多門卻是聯邦制的弱點。

#1841 第六章 重新遺忘﹕運用「到期日」機制「其實所有方式的核心概念都相同:要讓我們面對(等於提醒我們)「資訊的有限性」,也就是資訊必然與某個時點或是期間連結,等到時間過去,大多數資訊也就失去價值,像是昨天的報紙、或是我們已經聽過多次的老笑話。」

但舊報紙也會有價值,歷史研究者就會想翻舊報紙找資料,所以把舊報紙和舊資訊完全刪掉也不成。或者我們需要的不是完全「刪除」數碼記憶,而是增加讀取舊數碼記憶的難度。

#1850 「像這樣以法律來規範軟體功能,過去早有先例:為了保護資訊隱私或是智慧財產,法律已要求軟體廠商加入某些機制或程序」

但回到 #1481 的立法動力問題﹕這個提案沒人有錢賺,誰會大力推動﹖

「如果能採用到期日機制,就能淘汰不再有價值的資訊,使資料庫的品質大為改善。」

也不能斷言舊資訊就低價值,當然「通常」舊資訊的價值低於新資訊。

#1881 「我們也可以設計另一種新的後設資訊標籤,讓網頁作者自行設定允許搜尋引擎製作索引或快取的時限。……網路搜尋引擎甚至也可以在搜尋結果旁邊顯示到期日,做為一項粗略但有用的指標,讓使用者判斷這項結果的可能價值。」

那麼內容農場設定的限期恐怕是「永遠」

#1929 「也許只需要再複雜一點點,就能讓到期日機制更接近大腦記憶和遺忘的方式。」

「又或是如果想要找較久遠的資訊,必須有更多的搜尋線索」 

可能先讓存取更慢、手續更複雜,再之後才刪除。
後者反而令人想不到可以怎樣做。

「我們也可以將某項數位資訊,例如某個檔案,慢慢模糊化處理,隨著時間逐漸刪除」

例如人工加上雜訊﹖

#2025 第7章 數位時代,「刪去」是必要的美德「這樣一來,我們才會活在現在,而不是一直放不下某個已經愈來愈與我們無關的過去。因此,要有遺忘,社會才能對成員寬容,並有改變的能力。然而,數位記憶正是危及了遺忘的這些重要功能,也就影響了人類學習、推理、及時行動的能力。此外,這也可能造成物極必反,讓人決定要完全無視過去。」

我們見到有時「文明古國」(不限於天朝,其他文明古國與之焉)的子民特別多詐偽,懷疑也是因為「歷史記憶」太多令我們太「鬼靈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