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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日, 11月 06, 2016

學生的義工活動

今天陪學生去探訪獨居老人。以方某這種不擅交際的「獨家村」,跟陌生人寒暄顯然是生手工作。
(方某協助各種組織也是義務工作,但這跟一般人聽見「社會服務」想到陪伴老弱傷殘那類活動分別很大。)
理論上「學生義工」可以包括很多工作。最常見的是校內服務,例如領袖生、圖書館管理員、各類學生組織的幹事之類。校外服務向來也有不少,例如賣旗、校外制服團隊、或者社區服務之類。
以往這些義工絕大多數是「志願役」,亦有部分學校會指定學生參與某些活動(例如大型慈善團體轄下的學校,某些年級的學生可能會被校方指定協助賣旗,方某也試過),但後者涉及的時間和次數通常很少。一般的義工服務都只會是部分學生參與。
可是,教育改革下催生的新高中學制(怎樣看都像是想用傳統資助學校的蔗渣價錢,煮出國際學校的燒鵝味道),加入了一個叫「其他學習經歷」(OLE)的要求。OLE要求甚多(詳情請參閱網頁說明),於是學校就跟著加插安排不同活動讓學生滿足要求(例如有門叫「藝術發展」,因此學校要為學生開藝術發展班)。所以這幾年學校搞活動的負擔相當重,那些主管同事也相當忙。
而其中一個要求就是「社會服務」,學校於是又要為全體高中學生安排做義工。這一點不單止讓學校人仰馬翻,其實連那些福利機構也相當頭痛。曾經有機構主管在教師發展日表白過,就是一到假期「一團團」學生去老人院「探訪」,就連老人家要連環接待(或應酬)他們也很累。(這句我說的﹕)這樣像是關懷老人,還是虐老﹖
說到這裡,或者有些看倌以為在下要炮轟教改「強迫學生做義工」。不過在下想到的是另一層面的問題﹕究竟怎樣的義務工作才對學生和社會都有益﹖
--------------------------(我是迫人做義工的分隔線)--------------------------
有學生探訪後回報提及,有位長者相當cynical——這個詞譯成「憤世嫉俗」似乎不很傳神,應該更接近「懷疑論」,不過並非對理論和客觀事實的懷疑,而是對世道人心的懷疑——他認為沒有人真誠關心他,學生都是被學校迫來的、社工都只是為飯碗關心他。
我們不得不承認他的觀察合理,至少有部分的學生是抱著被迫的心情去做義工、也有部分社工純粹把「關心別人」當成返工出糧做場戲。不過要把這種觀察概括所有人,未免亦不公平。
一般人想到「強迫學生做義工」都會覺得很荒謬,因為「義工」英文是volunteer,顧名思義就是「志願者」。強迫又怎能叫volunteer﹖(所以連教育局亦稱之「社會服務」而非「義工」,倒不能說他們名實不副。)
正如自願參軍的叫「志願役」,被徵兵的那些叫「義務役」。由這個角度看,中文把volunteer叫「義務工作」似乎是個容易令人混淆的翻譯。因為「義務」在中文一般是指責任,與權利相對。傳統中文的「義」亦是指「應為之事」,不做的話就是道德上有虧。Volunteer雖然也合「義」(所謂義助),卻是各人自願承擔,並非人人應為。你也不會因為不當義工而於德有虧或者遭社會譴責之類。
可是,如果我們回到教育場景,強迫學生去做一些我們認為「好」的事,卻未必不對。
孟子主張性善,認為人人發揮天性即可為善。荀子卻主張性惡,認為人性本惡,必須教育才能達善。所謂「其善者偽也」,並非指人行善乃虛偽,而是指行善需要「人為」努力並非天然而成。
這種「人為」的努力,即為教育。我們要孩子自小去完廁所要洗手、見人要講早晨、受人恩惠要講「多謝/唔該」,其實都是旨在形成習慣,希望他們學會注重衛生、關懷別人、為別人的付出感恩。這些其實就像宗教或世俗的儀式一樣,表面上只是不斷重複,但背後其實是為了建立習慣,讓人逐漸學會行善。
當然,誰都知道會出問題。就是宗教很容易變成教條主義,日常禮儀也是一樣,很多時候我們只做了社會要求的儀式,卻忘記了背後追求的美德。簡言之就是虛應故事。(畢竟一般人其實很難廿四小時同樣「真心」,要做到「造次必於是,顛沛必於是」是君子行仁之至境,可當成目標但不能當成現實。所以亦不必求全責備,否則就有道德塔利班之嫌矣。)
但反過來說,是否斷言「一切發自內心」拋棄所有儀式就好﹖其實亦不然,一個自小沒人教他講「多謝」的小孩,會懂得感謝別人對他的付出嗎﹖也可能會,正如方某和方媽媽不時順道幫人開門開電梯門,有些人卻連「唔該」都冇聲。我能斷言他真的不懂欣賞別人的幫助嗎﹖我不肯定,但可以肯定的是他沒家教,沒人教他人家幫你應該要道謝(這樣說不是希罕他一聲多謝,說他沒家教純屬事實判斷)。就算你心裡有欣賞,但沒人知道你的欣賞,那麼其實跟不欣賞沒有實質分別。人際交流是雙向的,必然是要雙方都感受到,才有作用。
(舉個例,方某說自己很愛一個女孩子,但亞斯伯格的在下卻沒有表達出那種愛意。那麼對方認為我其實不怎麼愛她,難道我可以怪她麼﹖)
(後話﹕所以愛情教育其實是很重要的。)
正如一個鄉下人在街上大便,也不必然是他心裡毫不關注衛生,只是沒人教過他隨地大便就是不衛生。大便要去廁所、去完要洗手,是要教育的。(你看清潔香港運動搞了幾十年還有那麼多本地人隨地吐痰,就知道誨人不易,必須反覆教育和懲罰並行)
同樣地,對他人的關心和感恩之心,也是要教育的。除了要培養他們萌生關心和感恩之外,也要教他社會普遍接受的關心和感恩方式。這樣他們才能恰當地表達、融入社會。
教條主義的問題,不在於儀式本身。而是教育只顧重複儀式,忽略了培養背後想要的精神。
回想曾在secrets見到有學生罵前老頂每天在校門向人講早晨、又要人家回句早晨,(大意)「好恨聽人講早晨咩﹖﹗」也有學生跟我說過她在頒獎時老是在提醒學生要講多謝,覺得「叫人多謝自己」好奇怪。
心想,你會這樣問,即是你不明白為何要講早晨/多謝,亦因此人家才要迫你囉。(當然你也可以說是老頂的「失敗」,我不知道她有沒有當眾解釋過為何要這樣做。當然明理人可以理解這樣做的原因,但世上總有些人不明理的,所以才要教嘛。)
--------------------------(我是「如何做義工」的分隔線)--------------------------
扯得太遠,回到做義工。
老實說,我覺得指定時數要人做社會服務,聽起來是很荒謬的(諷刺的是教局網頁要求「重質不重量」)。不過純粹講「要學生做社會服務」,卻不一定是荒謬的事。如果我們明白「迫學生上體育課」是為了培養運動習慣(當然有多成功就另一回事),那麼「迫學生做社會服務」其實也是一種培養。
問題不是在於「有」強迫性的培養,而是在於我們不能「只靠」強迫去培養,而且也要講究培養的方法。
回想之前,有兩次帶學生去參觀嚴重殘障學校(就像《一公升眼淚》的那種)(第二次連人家的老師都認得我了 :P ),形式是跟學生家長對談。同事當然有準備,預先請學生擬訂問題,屆時拿出來每人問一條之類。之後也有進課室幫手餵飯之類的活動。
了解殘障學童和家長的困難當然是好事,他們也可以從中見到社會的另一面。不過我卻覺得個別學生質素很影響活動效果。有些學生就算在班房裡吱吱喳喳,但面對陌生人卻會害怕。而且他們未必覺得這些問題很有意義(反正就是老師要他問嘛),最後問起來感覺就很「行貨」。至少連在下那麼冷淡的人,也不覺得某些學生是「關心」這件事的,如果我是受訪家長或者會覺得難受。(其實不是那些學生對學童無心,我見到他們目擊學童實況也會感覺震撼和同情,但他們問問題時就是看來很事不關己……)
這不能說這是學生的錯。因為不是每個人都有親和力的,也不是每個人都能投入任何話題(至少方某不能)。只要不是對著人家的苦難嬉皮笑臉,某些環節投入不到其實是活動設計有不足,未能配合所有學生的程度和成長需要。(這也不能說是同事的錯。其實我們的學術課程又何嘗不是這樣﹖人力物力就只有那麼多,怎樣切合每個人的情況﹖)
這次跟隨學生去探訪獨居老人,我反而覺得是更好的形式。
最好的一點,就是機構本身有一張問卷,學生可以按此詢問長者近況,留意他們是否有跌倒、有沒有腦退化跡象、使用哪些社區服務、家居是否有其他危險或者有需要未能滿足之類……都是事後供機構分析有哪些長者需要進一步跟進的。好的地方不是有張「即食問卷」,而是這張問卷是一種「有意義的工作」。你去問殘障學童家長問題,除了之後分享發表之外就沒甚麼實質用途,那麼部分學生就很難投入(他們未必認同這是自己在學習的過程)。但學生都清楚這份問卷對長者和機構有幫助,於是整件事就「有意義」了,他們會比較上心、比較投入去做。而且有問卷做底,也不怕對著長者沒話題了,說自己幫機構做記錄問下去就好。
當然,心眼壞一點看,其實機構應該一向有跟進這批長者。所以問卷就算問漏了一兩題,後果也未必嚴重,所以交給學生做也可以。但這種「有意義又不太沉重」的小任務,對學生來說是很好的事,有助他們投入狀況。
另一個優點,就是機構安排了長者義工陪伴學生分組上門拜訪。當然這對於機構來說也是必須的,畢竟學生並不熟悉程序、也未必能夠跟長者打開話題(例如方某對陌生人就不大熱絡)。所以有經驗的長者義工可以跟學生分享經驗、可以示範怎樣跟長者打開話題、甚至可以教他們當義工需要遵守的原則。(例如我跟隨的那組學生,就遇上行動不便的長者要求代為購物,長者義工立即婉拒,請他致電社工表達,亦可以代為轉達。但義工本身不便與對象有錢銀瓜葛,亦不宜事事應承。如果不是有經驗的義工帶路,學生又怎知道如何應對﹖)
相對而言,我覺得學生在這種活動更為投入,或多或少跟長者有點「有意義」的溝通。
我想,安排這些活動的目標,不在於要他們日後人人都去做義工,而是培養他們對社會弱勢群體的關注,和待人接物需要留意的地方——尤其當這些人跟你很不同的時候,你需要有不同的溝通方式。我倒相信這次活動有助達到這些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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