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為圖書館主任協會會訊寫的)
William Blades《此乃書之大敵》(The Enemies of Books),李函譯,新北﹕堡壘文化,2020
見到書名就覺得似曾相識﹖因為我真的已經讀過。2007年6月23日貼過一篇「說書的書」的書介,不過那是揚智出版社2002年以《書的敵人》為名出版。該書內容也不只是本著,而是葉靈鳳翻譯幾個人的作品集合出版,揚智應該是買了大陸出版社版權再出版的。葉譯可能是早年作品,譯文其實不太好讀,在下讀完印象也不深。(所以現在才會再買呀)
其實把譯名改為「人乃書之大敵」也差不多,因為無論是哪種因素,反正都是「人」讓這些因素起了作用。雖然書本身是十九世紀的作品,書中保存圖書的技術考慮,隨著科學進步已未必適用﹔可是破壞圖書的種種天災人禍卻歷久常新,可悲地來到廿一世紀仍不能免。所以就算書再舊,也不會真的過時。
當然,十九世紀的書無法預視二十世紀數碼科技的蓬勃發展,自然也不會包括電子書和數碼藏品可能遭遇的損害。小時候看的《萬物壽命大全》(牛頓,1986)提及黑膠唱片會以「極緩慢」速度蒸發。磁帶磁碟所載訊號也會以更快速度衰退(家中還有VHS錄影帶的就會明白)。中學時「被迫」做英文剪報,當時南華早報就有一篇講數碼載體失效的文章,除了電磁訊號衰退,更大問題是數碼媒體急速發展帶來的載體、版本不相容問題。
由軟磁碟到ZIP碟、光碟,再到USB手指和雲端儲存,現在一般電腦莫說軟磁碟機,就連光碟機也不一定有,你把軟磁碟和光碟保存得再好也用不著。更大的問題是軟件版本,現在用的檔案可能有朝一天再無法打開,或者只有博物館收藏的老機才開得到。數碼載體一樣怕水怕火(比紙本好的是似乎不怕蟲),一樣可以被「人」弄壞。軍事迷更會知道有種武器叫電磁炸彈,一爆起來產生電磁風暴,只要你的電腦不是軍規,都會死光光。就像紙本書可被兵燹所焚一樣。
就算不談到歷史或戰爭那麼遠,買電子書你更害怕的可能是DRM問題。只要電子書商倒閉,檔案隨時消失,就算送給你也沒人維護軟件而遲早讀不到。這些都是作者無法預見的複雜問題。
這一次再譯,畢竟與葉靈鳳的時代不同,推介者倒特別提醒書中有性別歧視,請讀者留意這是十九世紀作品的時代局限。十幾年前讀倒沒特別留意這一點,不過除了性別歧視,其實那也反映了當時(因為性別歧視)女性缺乏教育所以「不識書」的現實。
可是,沒了性別歧視不代表沒其他歧視。推介序裡面有兩個偏見,就是認為圖書館員隨意報廢舊書刊、和抱怨圖書館蓋印貼條碼位置不當。當然,對圖書館員的偏見很常見,不時會遇到不了解圖書館工作的人作一些不盡合理的批評,例如有人以為圖書館員上班就是讀書、只是因為不讀書才要看書獎名單買書之類。同樣地,兩位寫推介序的藏書家,大概誤以為圖書館是檔案館或博物館。例如﹕
#55推介序「水火兵蟲之外,看似愛書的人也可能傷害書。圖書館的管理員顢頇怕事,建築漏水不處理、過期書籍隨意報廢。」
只有檔案館或博物館才會把所有藏品永久保藏。藏書只是圖書館存在目的「之一」,在公共圖書館或學校圖書館甚至並非以「保存舊書」為主要目的。圖書館主要業務其實是「推廣閱讀」,所以必須不時購入新書。同時因為書架和藏書地方有限,又必須恆常註銷沒人用的舊書刊。是否註銷某本舊書刊,圖書館員當然會考慮是否有收藏價值,但其考慮肯定跟藏書家的角度很不同(藏書家有特定收藏方向,會覺得某類書必須收藏,公共圖書館卻要提供「所有」類別書籍,只能以大眾讀者需求為先)。只有在學術圖書館或者較高級別的公共圖書館,才會有收藏舊書古籍的配套設備、和專責評鑑古籍的館員,因為保存舊書是這類圖書館的重點工作之一。遇上認為必要妥善保存的書籍,應該向館方反映說明其價值,讓館方考慮把它列入特藏。
至於建築漏水沒處理,你肯定真的是圖書館員「怕事」﹖抑或是受制於官僚程序,早就報了上去但上級部門沒人理﹖在學校長年聽到政府對學校維修的批款方式,我頗肯定不少地方的公共圖書館一樣會面臨這種煩惱。
另一位藏書家則指﹕
#69「之前和書友們曾討論過一件事,圖書館很喜歡把館藏圖書章蓋在正中間,條碼用膠帶黏貼在封面。固然可以理解是為求作業方便,加上磁條防止偷書賊的考量。但總歸來說,對他們而言,書只是一個工具性的存在,一個讓人閱讀、使用的物件,並未考慮應該如何妥善保存,或以哪種姿態保存?尤其是裝幀漂亮的老書、古書或史料文獻,對於館藏章鈐印的位置,應該審慎」
除非是古籍善本,否則對於絕大部分館藏而言,這樣的批評並非公允。因為對圖書館(尤其是借閱部而非參考部)而言,絕大部分書籍真的是「工具性的存在,讓人閱讀、使用的物件」。藏書家認為「應該考慮如何妥善保存」,但「藏書家級數的保存」只是私人藏書或者圖書館的參考書/善本才適用。在借閱部,事實是絕大部分書籍都不可能「長遠保存」,最後不是因為太多人借閱而損耗無法再使用,就是因為太少人借閱而註銷(於是又被上一位藏書家批評「隨意報廢」)。對於沒預期永久保存、不停借出和歸還的大量物件,當然是以「作業方便」的物流考慮為優先。
事實上,敝館條碼一向都貼在封底上端(天頭)的中間,這是為了方便掃描程序。在下的助理初上任時就曾試過,因為「不想遮蔽封底的內容介紹」而把條碼貼在封底中央沒字的地方。這看來應該是藏書家讚許「有考慮如何保存圖書」的優良館員所為吧﹖
結果呢﹖就是因為條碼位置「太深」,服務生辦借書手續時,根本沒法把書遞往掃描器底下就掃到條碼,結果不是要拿出掃描器來掃,就是要手動輸入。結果反而阻礙借書程序,讓一批趕急要在小息時段完成借書手續的同學排長龍。這個「好心考慮」的結果是否藏書家可以預見﹖
所以為何不惜妨礙讀者看封面封底都要固定貼條碼位置﹖就是為了標準化加快流程。每本書按其圖案決定條碼位置,就會變成因為每本書都要找條碼位置,令流程變慢,到時就輪到借書的民眾要投訴了。(現在RFID日漸普遍,如果全面取代條碼,就可以貼在書裡面,不再有封面封底貼條碼的問題。但恐怕貼在哪個固定位置,都會被藏書家說是「沒考慮如何收藏」。)
如果他們批評的是對善本藏書的處理,這樣的做法才真的值得被批評。正如在下自己收藏的書,就算要蓋印都會避開書名頁的書名和作者名,而且幾乎都會蓋在作者名下方位置。這是為了尊重作者,但我絕對不會要求自己的助理和服務生這樣做,因為供大眾借閱的書和永久收藏的書籍,考慮本來就不同。
當然,就算是有偏見,也不代表所言皆虛。不愛書、不讀書、不懂書,純粹把圖書館員當成「一份工作」的人的確存在,只是大眾不應以偏概全。圖書館員亦有責任多了解書籍會面臨哪些傷害,才能盡力避免它們受到傷害,因為書籍不能保護自己,就像小朋友需要保護一樣。
可是,正如愛孩子也不能太心軟,愛書也不能把一般圖書館館藏當成私人藏書或者古籍善本般去珍愛,要保持冷靜抽離的態度才能做好館務。否則我首先就把圖書館的書架都鎖起,不讓那些未學好怎樣愛惜書本的人去碰書,否則怎能安心﹖但這樣就不成圖書館了。
現實的館務考慮和保護圖書的需要,總是要館員在不同需求之間取其平衡。這才是專業的困難之處。
提及平衡需要,作者還紀錄了一種至今仍有發生的荒謬事﹕
#655第九章「校長得親自負責看顧每本書的安全,一旦有書遺失,他就得補齊。我聽說,有名校長為了盡可能減低自身的風險,便做出了一項野蠻行為:一等他取得這批書,便將教室地板上的木板掀起,將書本緊緊地塞入托梁(樑)中,再釘上木板。他完全不知道底下住了多少老鼠;某天他得為這些書負起責任,而他也想不出比永久監禁還要安全的保存方式。」
這種事有點像捐書到大陸學校的情況。以往曾聽聞有慈善機構把書捐到大陸偏鄉的學校,以便推廣閱讀、提升偏鄉教育水平。校方珍而重之(也避免被學童毀損無法交待),就把書全部放在書櫃鎖起來,只有校長有鎖匙。結果反而令學生得書無所用。後來機構有見及此,特地邀請香港的圖書館主任北上到省城開教師培訓班。學校必須先派員受訓,學會如何管理和善用書籍,方可受贈。
如果單純以「藏書」角度看,可能鎖起書櫃的校長才是「最妥善保存」呢。但書籍要便利讀者使用,才能達到書籍存在的目的。圖書館員的考慮,除了妥善保存,顯然還必須有「書籍可能被損毀」的準備。這點似乎並非藏書家所能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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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記,或挑骨頭﹕
#77譯者序「被遺留在書架上的書本,不見得就處於安全之中。隨著架上的書越來越多,得到的關注也相對減少。」
其實這樣說通不通﹖我有點懷疑。對同一藏書人而言,書越多每本書分到的關注當然越少。可是,稱得上「藏書人」本來就不會只藏幾本書。而只有十幾本書的人,恐怕也不會特別關注那些書本。少書的書主,不見得就會比多書的更關注。多書的書主,可能反而更愛書。
「在識字人口不多的古代,失去書本並不是大事;但到了十九世紀,藏書家們卻不約而同地感受到缺乏養書認知所引發的問題。」
識字人少、書籍也少的年代,失去書本才更嚴重吧。只是印刷術普及令書籍大量流通(識字的人也增加),人們開始以為書籍易得而沒心保存舊書,所以才成為藏書家關注的問題。
#89第一章「司法冓火」應為「篝火」。
#89/111 這本書的註釋有點怪,因為在手機app閱讀時,跳到註釋後有時跳不回來(點註釋數字會被當跳前一頁)。
#142「當西敏市的亞許朋漢屋(Ashburnham House)發生火災時」
英文-ham的h通常不發音,所以可能譯「亞許朋南屋」更貼近原音。
「知名法官曼斯費爾德公爵(Lord Mansfield)的書籍與其他收藏品則遭到燒毀」
「曼斯斐」不就行了麼﹖反正大陸把小布殊的國防部長Donald Rumsfeld譯成「唐纳德·拉姆斯菲尔」,台灣也只是叫「唐納.倫斯斐」。
#168「首都」應為「首府」,史特拉斯堡從來不是首都吧﹖
#210第二章「米德爾堡(Middleburgh)」雖然網上的確是這樣譯,但那個「爾」字不知從何而來,譯成米德堡也沒差。
#225-233「而讓圖書館完全避免濕氣的方式,便是讓我們的敵人以熱水型態流過鋪在地板底下的管線。」
現在要保持乾燥不需再靠熱水了。
#272第四章「當時的圖書館員並非冗職,塵埃也鮮少有機會堆積在書上。」
這不是諷刺。按作者形容,其年代因為印刷書籍大量出現,人人都買得起,沒人再理那些古籍,很多古老圖書館的館員的確已成沒人理的閒職。
「有時這些圖書館(我說的是三十年前的事)還會被拿來做壞事」
哪些﹖
「有幾名大學生在樹蔭下手牽手漫步」
原來那時的男人還會牽手。
#276「詢問了圖書館員房間的地點。沒人知道此人的名字,或是圖書館員的身分。他的職位似乎是個榮譽性冗職,照規定由最年輕的「校友」擔任。沒人在乎這份工作,事實上,辦公室的鑰匙根本無法將門鎖打開。」
會找個沒專門知識的人兼職,本身就已經是不重視的表現。
#311第五章「在宗教改革的高潮期,人們對羅馬教會的古老偶像崇拜充滿敵意,並摧毀了上千本書;無論內容是世俗或宗教性內容,只要書中有鑲金文字,就會遭受催毀。」
也不見得比中世紀更不黑暗。
「催毀」應為「摧毀」。
#329「牧師(Rev. S. R. Maitland),的信中所節印」的逗號為錯植。
「一個半克郎」應為「克朗」。
#456第六章「黑佛葛神父(Rev. F. T. Havergal)」算是妙譯。
#466「北安普頓(Northampton)」,如果你知道Southampton又稱修咸頓,其實這叫「北咸頓」已可。
(最奇怪的是,Northampton和Southampton相隔甚遠,甚至分屬兩個不相鄰的郡。而東岸還有另一個叫Ampton的村。)
#500「巴黎製石膏」實應為「巴黎石膏」,英文稱Plaster of Paris,因原產巴黎故名。就像俗稱「淮山」的山藥不一定都是淮河一帶生產一樣。
#575第八章「另一個人則完全顛倒了正常順序,把所有對開本與四開本都裝訂縮減成同一個尺寸,讓它們在書架上看起來變得整齊些。」
不懂書的人擁有書,就像不懂錢的人擁有錢一樣。
#584「如果清理不完全,可根據污漬來自油汙或墨水,在水中加入些許鹽酸、草酸、或氫氧化鉀。」
現在應該不會再這樣做。正如後文,很容易因為腐蝕性太強而令書頁變脆。
#612第九章「也不是去公共圖書館的特定讀者,這些人為了節省抄寫時間,便從雜誌或百科全書上割下整篇文章。這種破壞行為並不常見,也只發生在能被輕易取代的書身上,在此就不再贅述」
其實也頗常見。可能是時代不同,當時的公共圖書館應該還未開架陳列,讀者破壞書籍的機會較少。後來大量印刷書籍進一步增加,公共圖書館轉為開架陳列,破壞之徒遂得其所。
#648「分類後,我發現有二十本不同的手抄本(大多是時禱書),內容包含十二種不同的十五世紀手寫筆跡,語文包括拉丁文、法文、荷蘭文、和德文。我把每種類型都分開裝訂,現在它們則成為一組有趣的收藏。」
如果其他藏書家把不同古籍的插圖或字母割下來另貼一冊是破壞書籍,那麼作者自己把不同手抄本再裝訂,又何以不是破壞﹖
#681第十章「讓女人緊張兮兮的入侵你聖殿中最私密縫隙的,並不是灰塵──而是深埋內心的好奇心。這種源自夏娃的女性弱點,在我們最古老的文學與民俗故事中都是常見的角色動機。法蒂瑪(Fatima)為何那麼想知道藍鬍子(Bluebeard)禁止她進入的房間裡頭有什麼東西?那跟她毫無關聯,房裡的東西也不會干擾任何人。那篇故事有個不好的道德教訓,如果女主角被留在那間血跡斑斑的房間中,和她的不良前輩們待在一起,故事就令人滿意得多了。」
其實好奇心男人亦有之,只是那年代男人不負責打掃罷了。至於末句,雖然是戲語,但這樣難道就比較道德﹖
「一等二月離去,家庭主婦就會感到一股不安。這種感覺一天天地加強,聲勢在月中變得最旺,這時她會表露出各種跡象,暗問你是否會出門一兩天。小心呀!「春季大掃除」這種狂熱開始了」
竟然不是持續四季﹖
#686「女人家的「幫忙」經常把書架塞得太滿,於是為了取書,你得用上很大的力量,這樣容易傷到書本頂端。」
若以家母為例,確焉。
#699「邀請他到家中閱覽十五世紀書籍與其他圖書珍寶,之後再享用較為世俗的餐桌邊娛樂。」
是指橋牌嗎﹖
#726「拍賣會預計隔天早上在德比郡(Derbyshire)的鄉間教區長宿舍舉行」
「教區長」似乎是指Rector,堂區/牧區之首(稱教區會令人以為是教區主教)。香港似乎應稱為主任牧師。
#747「特別聲明:有關本書中的言論內容,不代表本公司/出版集團之立場與意見,文責由作者自行承擔」
「作者已死」在這裡不只是比喻,而是事實呀。雖然書中的性別歧視嚴重,但他已經無法負責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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