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alysis

星期六, 10月 28, 2017

香港戰前私人電話

[香港戰前私人電話:科技演變、專營權風波、本地化和長途電話—馬冠堯工程師]

看來馬生又儲夠資料,可以再出一本書了。這次資料太豐富,有些抄不來、有些到最後不夠時間被「飛」掉。有趣在同場碰到倫弟和夫人。

1.1 1837年法拉第發現雲磁感應,於是出現了電報。
1.2 香港開埠時,只在半山有所郵局,連取信都是自助的(這點對香港郵政史有點興趣的看倌應該一早知道)。香港最早的電報廣告於1853年出現,由於未有海底電纜直通,當時做法很有趣﹕電報內容先由船隻渡海帶到有電報站的地方(方按﹕例如孟買﹖),然後經陸路電報傳送到下一站,再交船隻帶到下一個電報站,如此接力駁到倫敦為止。
1.3 電報傳入中國後,法國和丹麥人以康熙字典編成中文電碼,後來鄭官應添加到一萬字。現時有本《中文解碼》原本藏於上海電報局。

1.4 香港本地的電報發展﹕
1863﹕渣甸洋行首先鋪設由東角至中環辦事處的電報線
1867﹕政府考慮以電報接駁全港警署
1869﹕政府鋪設了25哩電報線、並購入15部韋士康電報機(Wiston & Code)
1870﹕完工

2.1 直到發明了處理橡膠的技術,才做成海底電纜,令電報接通全世界。(而橡膠技術發明本來是用來包裹手術刀的柄……)
爭相建設電報網的包括四大國家﹕英國(主要是經蘇伊士運河接駁遠東)、丹麥、俄國(丹麥和俄國合作開發北方電報網通往遠東)、美國(曾計劃經白令海峽通往遠東)。

2.2 當時爭相接駁香港的南北兩路為—
北線(丹/俄大北電報局)﹕丹麥—莫斯科—海參崴—長崎—上海—廈門—香港,1870-9-16於深水灣上岸
南線(英國大東電報局)﹕英國—里斯本—直布羅陀—馬耳他—埃及(經紅海)—印度—新加坡—香港,1871-6-4於鋼線灣上岸(中文鋼線灣及英文Telegraph Bay,正由此而來)

2.3 海底電纜大大縮短了通訊所需時間﹕
1864﹕海郵至倫敦—40日
1865﹕海郵+電報—14日
1869﹕縮短至10-11日
1870﹕蘇伊士運河開通,縮至5日
1871﹕海底電報開通,縮至53分鐘
1878﹕電話開通

2.4 雖然有競爭,但其實大北和大東是共用辦公室大樓。(後來甚至合併了)

3.1 電話發展﹕
1667﹕Robert Hooke (通常稱虎克,講者弄了個港式漢譯何羅拔)發現聲波不只透過空氣,亦可透過彈性物質傳播。即是小朋友玩的雪糕杯「以線傳聲」。
1854﹕法國Charles Bourseul發明以電磁擴聲,但未有發明接收聲音的機器。
1861﹕德國Johann Phillip Reis發明了電話,但傳聲欠佳。
1873﹕Antonio Santi Giuseppe Meucci發明了水底電話,但據聞他的1871專利沒有提及用電與否。
1876﹕貝爾獲得電話專利,而他和Elisha Gray打了很長的專利官司。

3.2 雖然有了電話,但當時打電話要靠接線生接線,要先告訴接線生打給誰,欠缺私隱。所以後來又有﹕
1877﹕首座電話交換機樓(exchange)
1887﹕發明電話接線器
1889﹕ Almon Brown Strowger發明自動轉駁器 (香港直到1930才採用,下述)

3.3 而貝爾之所以成功,其實是因為他與愛迪生合作(稱Bell & Edison System)。
愛迪生於1876年發明炭粒傳聲器,其實David Edward Hughes也有做到但沒申請專利。愛迪士隨後於1877發明留聲機、1879年發明炭絲燈膽。
Francis Blake也發明了另一款炭傳聲器,貝爾採用了他的設計。

4.1 電話在香港
1877(4-12月)﹕新聞報紙不時提及發明電話之事
1878年2月﹕新聞開始出現要求香港設置電話之聲音
1878年2月15日﹕Jose Marin de Sliva (一個法庭文員兼電子發燒友)在奧卑利街和伊利近街交界的屋裡首次示範自製電話通訊。發燒友做事比政府快,這點由當時到現時皆然,而之後政府裝設電話也是找他去跟進。
1878年4月﹕副警務處長建議為警署安裝電話,惟被政府否決。(因為已有電報,別忘記全港警署完成電報連線只是1870年的事。)
1881年3月﹕大北電報局申請電話專營權。
1881年6月﹕立法局議員寶其利詢問與建機樓問題。(當時有三間公司表達興趣,行政局討論中。而除了大北、大東以外的第三間公司,就是前工務司搞的公司,因為他熟悉政府程序,所以乾脆自己開公司接政府生意。)
1881年7月15日﹕大北大東通知政府,將合併經營電話事業。(很明顯是應付第三者挑戰的反應)

4.2 Robert Gervaise Alford (阿福,工務司督察)與Messrs. MacEwen Frickel & Co.公開示範電話,並提出月費計劃﹕市區(即維多利亞城)$10、郊區(當時銅鑼灣已算郊區)$15,更遠地區面議(因為要另行鋪線)。
(因為貝爾的東方電話公司忘記在香港申請專利,所以被人捷足先登。)

4.3 Albert Suenson (孫信)成為大北大東合營公司的經理,重申其公司擁有貝爾專利授權。向政府建議為警署、監獄、和港督府安裝電話,並於中央警署設交換機。
1881年11月3日,港督會同行政局批准興建交換機樓。並於11月4日通知大北公司。而公司已於11月1日在報紙賣廣告,月費比前者貴,要$15。服務範圍由屈地街至二號差館(現時莊士敦道/活道交界)。
1882年2月﹕政府批准警署設置電話。(年費$25,共20個)
1883年2月1日﹕都爹利街興建了首個交換機樓(方按﹕應是指首個民用交換機樓,因為政府為保密自設交換機),當時只有15個用戶(同期上海有100用戶)。當時廣告指月費包括人公變送器、貝爾手筒(即受話器)、和羅氏鐘(Law's Bell)。
1883年12月﹕管理層轉換,但之後發生何事﹖現時都不不清楚。1884-1886年間的主力在發展電報(爭奪香港至廣州電報專營權),而當時只有15戶的情況又如何養得起電話機樓﹖而英國本身也只是用電報法例管電話,在政策落後下自然進展緩慢。
(方按﹕其實不只電話,英國在多方面都是這樣。例如因為工業革命時煤氣街燈普及太成功,於是電燈發明和普及之後,英國仍有很多年在依賴煤氣街燈。)

4.4 1886-1890電話在香港重上軌道
1886年11月﹕發牌照給中日電話公司(China & Japan Telephone Co.),諷刺的是這間公司只在香港經營,而且是大東的關連公司,和中日兩國都沒關係。
當時香港正在討論建設有軌電車,部分路段被電話線桿阻礙,只能計劃單線行駛。於是政府決定電線和電話線都應該靠騎樓搭線。(而因為有錢人都住在山頂,所以只有人投資山頂纜車,稍後才有路面電車)
當時電話線服務範圍由西環到黃泥涌。山頂線路主要給洋行大班用,但偷線者眾,令電話公司不想拉線,結果纜車通車後才於1889年在纜車軌道旁邊拉電話線。

4.5 電話用戶
1888年3月15日一張船政廳進出口處的電話合約,年費$80、分四季繳交。如要搬遷電話要搬遷費$5,電線儀器費用另計。破壞電話要賠償。
1888年5月24日報載市民投訴接線生接聽電話太慢。但電話公司老闆其實就是港督的女婿,這個投訴自然沒有下文。

1890年1月的電話簿包括以下用戶﹕
1號﹕Hong Kong Telegraph (士蔑西報/香港電聞報),因為他們為電話大力宣傳,佔得1號也很自然
2號﹕康德黎白文信、馬丁根醫館
3號﹕康德黎住所(醫生自然也需要接聽急症召喚)
6號﹕中日電話公司(公司自身)
9號﹕匯豐銀行
10號﹕遮打及域安公司
11號﹕山頂酒店
12號﹕孖剌西報(Hong Kong Daily Press)
14號﹕遠東電報
15號﹕中央大館(原非私人系統,但現在也連接私人電話網)
16號﹕屈臣氏
18號﹕太古
19號﹕鐵行輪船
20號﹕東城
22號﹕德臣西報
23號﹕佐敦醫生(就是佐敦道紀念的那個)
26號﹕雅麗氏醫院
32號﹕香港大酒店
36號﹕Ah Yan & Co. (阿勇,之後失蹤了)
44號﹕港督府 (講者笑說這個號碼對華人大吉利是之極,我倒覺得只不過是死死主義罷了 :P )
59號﹕Soy Shing

到1891年1月的電話簿,有80戶,包括﹕
71號﹕渣打
74號﹕置地
77號﹕何東
80號﹕國家醫院
81號﹕九龍倉

4.6 1890-1905年交換機樓每年$80、私人電話每年$100。當時用的電話包括1892 Ericsson / 1902 French / 1911 Ericsson 等型號。

1895年﹕電話線鋪設至蚊尾洲
1901年﹕開始有較多華人使用電話。
1902年﹕由於電車運作干擾電話線,最後由電車公司出資1/3,給電話公司改鋪地底線路。
1903年﹕電話線鋪至九龍
1905年﹕機樓已爆棚,同年批出新經營權。為期25年,包括九龍新界,而且中標者要承諾為維多利亞城鋪設地下管道。免費提供30條政府電話線,並規定電話收費。條款包括1/3客戶聯署投訴可成立委員會調查,而公司亦可就投訴結果向港督上訴。

4.7 當時港九電纜由北角(發電廠附近)鋪設至紅磡(黃埔船塢旁)。九龍機樓設於現時金馬倫道匯豐銀行位置。

九龍電話簿包括﹕
K1號﹕海防道Occidental Hotel
K5號﹕中華電力
K6號﹕黃金福(在九龍買地產的商人)
K7號﹕九龍倉
K9號﹕廣合隆船廠
K10號﹕陳生昌船廠
K11號﹕廣德興船廠
K12號﹕民隆(一間賣薑的公司)
K14號﹕標準汽油
K15號﹕屈臣氏
K16號﹕煤氣公司
K21號﹕庇利船廠
K22號﹕青洲英泥

4.8 1908年的投訴包括﹕
華人投訴打電話會被接線生問姓名(種族歧視)、洋人投訴無人接線,而且下午5時後無接線生服務。電話太久才有人接、駁錯線、或者打幾次都不通。還有申請輪候時間太長。
1919年公司回應﹕每日處理了45000個電話(平均每分鐘31個、繁忙時間每秒1個)。當時港島用戶有3100、九龍用戶500,共3600戶。(馬生表示這個回應答了等於沒答,因為人家投訴的是太久才接、而且夜晚沒人接,你每分鐘接多少個、接不來是貴公司的人手問題。)

1908年地面電話線收入地底。

4.9 當時報端可見不少關於電話的討論,例如人們擔心會透過電話傳染肺癆,而當時(1924)接線生的職業病是耳痛,「煲電話粥」也成為問題。
1920年也有報章討論電話禮儀問題,例如接電話時應該如何稱呼﹖誰應該先開聲﹖邀請別人講電話是否合理﹖應該要對方等多久﹖還是叫對方掛線等回撥﹖
亦有人指出,日本人以「42」(shini、死に)為死亡,所以會避開42號。

1920年元旦山頂設置公眾電話,但標誌被投訴放得太遠。
而因為最高法院的公眾電話曾被移走,所以後來火車站夜晚甚至要把電話收起。
1921年開始有火警通報服務。
1921年6月有電話叫人力車服務(馬生說笑是Uber),收費把港島分為四區、九龍一區。
1922年9月發生勒索案,警方靠追線捕獲賊人。(方按﹕當時全港只有幾千個電話,竟然有人以為可以用電話可以避得過警察﹖)
1924年酒店廣告標榜「每層有電話」,住客不用到大堂才打到電話了,更有私隱。

4.10 電話專營權發展﹕
1901年有423戶,線路駁至九龍。
1905年批出25年專營權,每年10英鎊。
1907年英鎊下跌,公司申請改以100港元代英鎊,但政府不批准。
1916年電話公司拿了儲備31000鎊來分紅。
1917年英鎊再跌,申請加價又被駁回。
1919年政府建議成立本地公司,專營權費開價九英鎊。
1920年專營權延續談判,公司提出按照星加坡50年專營權(其實是同一公司)、加價無上限。政府只同意加至$140一年,而且要公開帳目。政府把問題交給香港總商會處理,4月交由羅兵咸會計師樓跟進。
1920年6月電話工人罷工。布政司范查(AGM Hetcher)在英國會見公司經理藍派克。
1921年1月香港總商會、革新會批評電話公司服務,士蔑西報則刊登了電話公司反駁。
1921年4月羅兵咸會計師樓建議找專家詢問,建議收費$110。
1922年3月藍派克帶了兩個專家來港,包括中日電話公司的WW Cook郭奇、和上海電話公司的經理。
總商會認為,當時有400人在輪候安裝電話,何需加價﹖公司應該先改為自撥電話系統才加價。公司則指收費只夠收回投入資產的利息(馬生﹕和現時的專營公司口吻何其相似)。民間則反駁指他們的12%回報遠高於當時3.5%的銀行利息。
1922年6月29日香港總商會和中華總商會聯合反對,於是加價變成無聲色。
而電話公司只提出以中央電池系統代替當時每部電池的自設電池以減少故障,並沒有更換自撥電話的打算,公司指是因為香港潮濕和需要冷氣成本太高。
當時政府警署申請撥3726英鎊更換自撥系統,但中央電池系統則只需四百多英鎊。
1925年1月9日范查與遠東電話經理Sir George Gibb吉布來港。政府表示只能保證電話公司最低利潤為8%。
1925年5月21日立法局通過成立本地電話公司,由遮打任主席,周壽臣等名流任董事。
1925年7月1日政府批出50年專營權,規定董事須為本地居民,公司舉債需立法局同意,而且容量要供23000戶使用。指定利潤為12%,但要公開帳目。

可惜招股時遇上省港大罷工,發25000股只收到9900股認購(因為開價太高)。

4.11 1878年美國出現第一位女接線生Emma Nutt,當時認為女接線生態度和聲線都較討好,而且可以為客戶提供想像(…)。而香港直到七十年代還用接線生。
自撥電話系統採用電磁發電(方按﹕即是拿起聽筒然後攪鈴的動作就是在發電),需要氯化鈣乾燥機、碳絲燈泡、抽濕機之類的設備,成本比以往高61.5%,但適合加入更多新用戶。
香港先在多用戶地區採用自撥系統,非核心區域繼續用中央電池系統。

1928年6月至1930年1月開始啟用五數字電話號碼,以連卡佛大廈五樓為機樓。
當時港島區電話號碼改為2字頭,例如C1變成20001、C7000則為27000。九龍區為5字頭,例如K1變成50001。山頂則為29字頭,原本P1變成29001、P199則為29199。
1929年12月提示市民自撥電話用法,並於連卡佛放置示範電話供市民試用。
1930年5月3日星期凌晨開始自撥服務,故於星期六深夜11:45開始取消接線人手。
問題是很多人仍未學習如何使用自撥電話,令市面大亂。電話公司於5月7日聲明,威脅用戶如果不去連卡佛學習使用自撥電話,將被切線,才有較多用戶前往學習。

4.12 當年的緊急電話號碼比較複雜,酒店卡片有載﹕
報警可電30303(港島)或57295(九龍)、詢問可電90。如果不知該打甚麼號碼報警亦可致電政府總機39(港島)或58071(九龍)。
接駁在港船隻可電30361或58011。前者是軍部控制的總機,而後者則設於油麻地政府船塢

曾經有人建議設統一直線21111,但沒下文。(英國則為1938發生報警延誤導致死人事故後,啟用999。)(方按﹕英文維基說是1935,不知是我抄錯還是馬生搞錯)
香港則為1950才採用999。

4.13 長途電話發展
1906年8月9日九廣鐵路動工,廣州方面亦建議同時接通兩地長途電話(方按﹕反正鐵路也要設置電報線或電話線方便車站之間溝通)。可是英國1925年的法例規管太緊,而且港府也不急著搞,所以進展緩慢。
1928年8月30日廣東省批准設置粵港長途電話。通話每次限四分鐘,每日開放八小時,設六條線。預計每日通話720次,每次收取$1,收入已達25萬,而營運費只需2萬。(可見為何廣東省十分熱衷)
廣東省原計劃於廣東鋪高架線(因為便宜)、香港才鋪地底線。但後來因為港方怕有人偷銅線而堅持下,改為全地底線。
1930年廣東建議收費$2。(這段抄不及,全文不詳)
1930年7月31日和8月14日,建議可預訂線路,收取按金$20。(這段抄不及,全文不詳)
打電話需先打「0」號,提供用戶號、參考號、對方號碼或人名(用人名致電,收費比致電某號碼為貴。方按﹕大概是因為對方要花時間找人)。提供資料後要等候約半小時才接通。要求通電一方首三分鐘收費$2,(之後收費又是抄不及)。公司亦可選擇「長包」,每日有十分鐘專用時間。
長途電話線路可同時傳送圖片。(類似後來的傳真機,但戰前已有較原始的雛型)
1931年9月1日上午11:00於交易大樓,港督貝璐(由周壽臣作翻譯)和廣東省長林雲陔(由皇仁舊生梁植槐作翻譯)作開幕首次通話。當日下午2:00先施公司老闆與廣州分店經理通話,是首次民用通話。
1937年2月1日,港滬長途電話於上午七時開通。

5. 總結﹕
5.1 早期香港電話增長率低。一則因為價錢貴,以香港地方之小還不如僱人送信,到了九龍開發後才增加了使用電話的需要。二則因為1925年法例規管太緊。
5.2 專營權風波﹕魔鬼總是在細節中,例如電話公司資產值就被羅兵咸踢爆沒有「公司專家」估計那麼高。而這次事件亦造就羅兵咸會計師樓堀起。12%指定利潤亦是開創先河,預示了未來其他專營公司(如電力公司)的利潤水平。
5.3 長途電話方面,港方長期都是被動狀態,到戰後才加快速度。(對比上海在30年代已可接通歐美)

6. Q&A﹕
6.1 三十至四十年代政府才於電話公司設立專線,主要是因為機密問題(所以政府一直自設機樓)。
6.2 1925年專營權的23000戶一直到1941年淪陷前都未用盡,所以直到戰後才再加字頭

7. 之後倫弟問到,日本佔領香港時,會否已經令香港和日本有直通電話﹖
方某看來不大可能,因為以前的電話網絡並不如今日之「互聯網」,只要A接通B、B也接通C,A就能與C互通。以前的電話網絡可能是各自為政,各自使用不同的線路和機樓,情況就像香港地鐵和九鐵供電系統和列車都不同,就算同處香港、軌距只差3mm也不能互通一樣。就算九廣和滬廣的長途電話線都接到廣州,並不代表兩套電話線路可以互通。(否則九廣長途電話接通後,似乎沒理由等幾年後才接通港滬,畢竟看廣東省那麼心急,粵滬應該早就有長途電話了。)
要互通就要把不同網絡的電話線接到指定的交換機上才可以做到,而且手續上還要先由香港接線生致電廣州,再讓廣州的接線生致電上海,然後上海的接線再致電日本,這樣逐站接駁才可以接到日本。十分費事失事。(IDD已是戰後多年才有的事)

那麼日軍攻陷香港後,是否有可能完成這樣的互通﹖並非不可能,但要在廣州、上海各地完成不同系統的接駁才做得到。以日軍當時急於攻略東南亞和太平洋各地,後來又被盟軍反攻導致物資短缺、連維多利亞女皇像和匯豐銀行的銅獅也打算搬回日本熔掉製炮彈,還會有餘力去接駁長途電話﹖反正港日之間早已有電報接通,既然靠電報已可以下達軍令,長途電話就不是急切之事吧﹖(電報發達令建立新系統的早期效益不明顯,這也是英國法律落後導致電話發展遲滯的原因。)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