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有看港台電視31的《五夜講場﹕歷史係咁話》應該就會知道誰是羅婉嫻(畢竟非史科出身,除此以外在下沒見過她)。先前介紹疫症的書時提及這本,之後才有時間把它讀完。
雖然香港衛生史,對市政局歷史有興趣的人應該早知大概,例如廣福義祠和東華醫院之類。英國人東來佔領香港只為了貿易基地(當然《東方堡壘》會告訴你軍事基地同樣重要),不想介入華人習俗,也不想負擔華人醫療福利,所以一直讓東華自理。直到鼠疫爆發影響殖民政府威望,而且疫症當前洋人也不能獨善其身,才加強介入,但又「傷害了中國人民感情」,這些大家都耳熟能詳。
這本書則補充了不少細節,例如西醫書院的成立經過、政府醫療管理的發展(早期政府欠缺人手,受合約限制殖民地醫官又無權調動其他政府醫生工作,甚至因為薪金太低容許政府醫生私人開診),或者戰後肺結核的防治。雖然長於凌晨還會播《可憐天下父母心》的年代(最出名是那首音樂,後來甚至變成電視劇裡的cliche。導演楚原本人有份主演的《卡啦屋企》中就出現過主角哼出這段音樂「扮可憐」的橋段),我們這一輩很難想像肺癆死亡率曾經比現在武漢肺炎還要高。全書以香港戰後長期病床不足、醫院帆布床滿地(八十年代新聞常見鏡頭),最後成立醫管局作結。當然大家沒想到的是,醫管局成立後,現在還是要在走廊加床(就差在不用帆布床了)。
在下最有興趣的,反而是西醫書院。西醫書院成立算得上眾志成城,雖然政府並無金錢支持,但教員也有不少是政府醫生兼任(甚至殖民地醫官本人就是講師)。西醫書院培養了不少醫學人才,甚至個別畢業生獲政府聘為助理,奇怪的是直到併入後來成立的香港大學為止,政府以跟隨英國本土標準為由拒不承認其學歷。
書中提及的理由是殖民地醫官(別忘記他本人就是講師之一)認為書院部分學科(如解剖學和生理學)教學資源不足,而大部分畢業生並無能力獨立診症。的確西醫書院因為沒錢沒地,只能借用雅麗氏紀念醫院作課室和實習醫院,所以教學設施的確較差。不過在下想起的是另一段丁新豹提及的事﹕
從英國找到康德黎檔案,他把西醫書院所有的東西帶了回祖家。當中有趣的是其實當時兩位學生(當然包括孫中山)的答卷都水平麻麻,甚至有人回卷寫「I don't know」也算及格。但拿給現職醫生看他們就不願置評。:P這是否代表西醫書院的老師都是亂來﹖所以畢業生才不獲承認﹖在下有不同的看法。
當時西醫書院的老師,不是本地名人專家(如何啟)、就是政府醫官,開西醫書院也不是為了賺錢(開診怎也比辦學更好賺吧),照道理沒必要搞成學店一般隨便。而且畢業生中名醫輩出,也可側證當時教學應屬認真。(雖然要實驗室的解剖學和生理學這類的確較薄弱,而且沒有全職講師也妨礙發展。)
為何「I don't know」也算及格,我想更大原因是基於老師對學生的了解。需知道西醫書院沒錢沒地,學生數目也不多(1887-1912年間只收了128人, 一年平均五個左右,以學生一般讀五年計,全校只有廿幾個學生。更如丁生所言,當時只有兩位學生),師生關係應該很親密(這有點像「手空空無一物」時的新亞書院)。而且因為就在雅麗氏紀念醫院上課和實習,老師可經常帶領他們實習和觀察表現。亦即是說,老師在考試以外,其實有很多機會了解學生的實力。在這種背景下,老師如果認為學生平日實習展現到能力,面對「I don't know」的答卷大概會當成學生偶爾狀態不好「發台瘟」(教書的就知道自己也像演員一樣,有突然忘記要講甚麼的時候),於是改以平日印象打分數。
這種做法並非無法想像。例如科舉考試的早期,很多唐朝士子都會向考官送詩作。考官遇上覺得神妙的作品,就會不理會試表現直接給這人高中。正如一些史學作者所指,對當時人而言,科舉既然為選才,平日表現當然也很重要,不應只看考卷取人。當然,這樣不規範的做法,或者可選出真才,但也造成舞弊的漏洞,後來科舉機制逐漸森嚴,就被禁止了。
同理,西醫書院的老師對一張水平不好的答卷打及格分數,未必是亂來,或者有合理原因。只是這樣的做法只能依靠教師自律,自然很難令外人信任,或許殖民地醫官就是自知如此,所以明明自己有份教也不支持承認資格。日後成為港大醫學院,學生越來越多,就更不可能用這種方法打分數了。
(方某人其他書評書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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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記,或挑骨頭﹕
再者,就算改為「平均每人只有130呎活動空間」我也懷疑寫錯,因為這樣一家四口就有520呎,在香港標準一點也不少,公屋到現在還做不到這個標準(2019年公屋人均居住面積未夠143呎,以1992年標準一家四口未有600呎也不算寬敞戶,現時人均居住面積不夠75呎才算擠迫戶),你覺得1881年的翟維克會覺得人均130平方呎太擠迫﹖看來不太現實。所以我懷疑是13平方呎之誤,13平方呎約1.2平方米,大概僅夠一個人睡,這比較像貧民窟的惡劣狀況。
反而如果說翟維克覺得人均居住面積應該有40至60平方呎,那還比較有可能(房間雖然擠迫但不至於要並排而睡)。人均400-600平方呎的話,香港就只能興建花園洋房了。
如果有機會看到原稿,才能知道本來應該是怎樣。
在這種背景下,殖民地醫官不宜加入調查小組,否則會予人不公正之感(華人見到的話,立即會認為政府想打壓東華啦)。而調查小組其實有分別與殖民地醫官和東華要人會面。
當然你也可以說這正正是政治考慮。
p.263及其後多次出現「自願團體」一詞,實應為「志願團體」。
「將沙田醫院升格為分區醫院(方按﹕應為區域醫院Regional Hospital),為新界東提供1,200張病床。醫院會以教學醫院作為發展方向,為香港中文大學成立香港第二所醫學院提供臨床教學的設施。」(p.330)
「大學及理工教育資助委員會建議沙田醫院可於1976或1977年興建,並預計可於1980至1981年投入服務,以迎合醫科學生第三年的實習需要。」(p.332,最後威院於1978年動工,1982年啟用﹔而沙田醫院到1991年才成立。)
p.364 我沒想過 St. Joseph's College (聖若瑟書院)可以譯成「聖斯扶」,是真的有這個譯名﹖還是作者自己譯的﹖天主教譯名應該早就固定下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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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記,或挑骨頭﹕
p.53 「樓宇之間只有一條不多於5尺、又沒有鋪蓋水泥的通道……上層的房屋用木板間成90平方公尺的小房間出租﹔平均每人只有130平方公尺的活動空間。」我想長期居住地方狹窄的香港人應該不難看出這裡「平方公尺」應為「平方呎」(平方英尺)之誤。一平方公尺(平方米)約等於十平方呎多一點(~10.75)。90平方米即是超過900平方呎,如果有900呎的房一定不算是「小房間」囉。(香港有多少人有900呎的屋﹖)
p.54 「港府應制訂全盤的房屋計劃,包括限制人均居住面積為400至600平方公尺」
再者,就算改為「平均每人只有130呎活動空間」我也懷疑寫錯,因為這樣一家四口就有520呎,在香港標準一點也不少,公屋到現在還做不到這個標準(2019年公屋人均居住面積未夠143呎,以1992年標準一家四口未有600呎也不算寬敞戶,現時人均居住面積不夠75呎才算擠迫戶),你覺得1881年的翟維克會覺得人均130平方呎太擠迫﹖看來不太現實。所以我懷疑是13平方呎之誤,13平方呎約1.2平方米,大概僅夠一個人睡,這比較像貧民窟的惡劣狀況。
反而如果說翟維克覺得人均居住面積應該有40至60平方呎,那還比較有可能(房間雖然擠迫但不至於要並排而睡)。人均400-600平方呎的話,香港就只能興建花園洋房了。
如果有機會看到原稿,才能知道本來應該是怎樣。
p.94 「陳有慰和韋吉昌則在拉福利斯學校(Raffles School)讀書」星加坡當時的最高學府「Raffles School」有個通用譯名「萊佛士書院」(《李光耀回憶錄》也是這樣叫),不要幫人家另譯一個沒人看得譯的名字。(如果沒附英文原名恐怕就變成「猜猜我是誰」了)
p.361 附錄又有個「拉福利學校 Raffles School」
p.171 「東華醫院……調查小組……成員並不包括殖民地醫官,反映政府對東華醫院的處理,着眼於政治考慮多於醫療考慮。」在下理解有異,正如前一頁已有殖民地醫官艾堅信與東華起衝突之例,艾氏欲強迫東華交出患者轉往國家醫院,甚至搞到東華出動律師指控政府以阻止。
在這種背景下,殖民地醫官不宜加入調查小組,否則會予人不公正之感(華人見到的話,立即會認為政府想打壓東華啦)。而調查小組其實有分別與殖民地醫官和東華要人會面。
當然你也可以說這正正是政治考慮。
p.183 「並針對船民的醫療需要,於1915年在油麻地填海區興建永久的診所。」其實內文是指居於船上的人,應稱「水上人」或「艇戶」,不怕被人覺得老土可以叫「蜑家」。但「船民」一詞是專指越南船民,不能用來指稱艇戶。
p.263及其後多次出現「自願團體」一詞,實應為「志願團體」。
p.305 「所以在人口較多的新市鎮,都會規劃興建醫院,例如屯門醫院和沙田醫院等。」現在的沙田醫院是一所療養院,相信這句的沙田醫院應該是「當時規劃於沙田興建的醫院」,即後來的威爾斯親王醫院。因為後文有提及﹕
「將沙田醫院升格為分區醫院(方按﹕應為區域醫院Regional Hospital),為新界東提供1,200張病床。醫院會以教學醫院作為發展方向,為香港中文大學成立香港第二所醫學院提供臨床教學的設施。」(p.330)
「大學及理工教育資助委員會建議沙田醫院可於1976或1977年興建,並預計可於1980至1981年投入服務,以迎合醫科學生第三年的實習需要。」(p.332,最後威院於1978年動工,1982年啟用﹔而沙田醫院到1991年才成立。)
p.310 「臨床前大樓於沙遜道落成」似乎這條路一直都是叫沙宣道﹖
p.340 「醫務衛生署主要執行港府的醫療衛生政策,醫務衛生署署長之下,設有三名代理署長,兩名是擁有專業的醫學資格,負責醫療服務、健康服務和計劃等﹔第三名代理署長則負責管理與財政。」代理署長一般詞義上是指「代理」署長一職,所以除非當時文件真的這樣寫,否則應該叫助理署長。而且助理署長現在一般是 Assistant Director 之譯,如果是 Deputy Director 就應該叫「副署長」,這裡既然只有三位,觀文義其實比較像副署長。(雖然 deputy 在英文的確有「代理」之意)
p.364 我沒想過 St. Joseph's College (聖若瑟書院)可以譯成「聖斯扶」,是真的有這個譯名﹖還是作者自己譯的﹖天主教譯名應該早就固定下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