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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四, 3月 20, 2014

﹕希望與明報協作一下﹕駁陳莊勤謬論

敬啟者﹕

閱畢3月20日論壇版陳莊勤文章,我很驚訝為何連這樣的文章也可以刊登出來,而且佔了大半版。

我相信編輯應該有留意近日有關民調爭議的新聞,當看到陳文「數字顯示998個受訪者中給予特首50分以上的有615人」的時候,怎可能沒發覺這句完全是錯誤和誤導公眾的呢﹖

因為根據港大民研的資料,該次調查中有383個評分低於50分,280個評分為50分,而335個評分高於50分。先前攻擊的人也只敢說「615人給予50分以上喔」,現在偷了個字變成「50分以上」,還得了﹖

這個分數分佈,連練乙錚也有引述的博客已經說得很清楚﹕
http://aloneinthefart.blogspot.hk/2014/03/blog-post_15.html
(當然也不一定要看他的,因為很多文章都指出了這個事實。)

我想編輯不宜把這裡缺了個「或」字當成誤植,因為同文後面再重複說「實際給予梁振英先生高過50分的人數佔受訪者的61.8%」,可見陳文已經偷偷把給予50分的人自動當成「高於50分」。這是連續出現兩次的東西。

而陳文批評說「極端分數不反映真實民情」,先不要說極端分數本身就是民情的一部分,本來就不應割捨。而就算真的把所有極端值(假設為最高和最低評分的各10%)都剔除在外,上述博客亦已清楚指出,結果平均分並不會有大差別。可見陳文「平均分易被極端受訪者騎劫」這種批評純屬無的放矢。

(上述博客亦早已指出,就是因為民調以0-100的「有界」方式去做,所以極端值的影響不大。)

另一很離奇的批評就是說「以前鍾先生沒說民調評分50分不等於合格分」,「為什麼以前鍾先生不第一時間澄清47分或48分不等於不合格」。我想陳不單止沒讀統計學,甚至也沒讀過邏輯(又或者以為讀者都不懂邏輯),才搬得出這樣的 Goodest Logic。他們提出的爭議是「50分本身應否當及格」(按﹕正字應為「及」格),這一點無論是否成立,跟「47分或48分是否不及格」根本是兩回事。舉個例,就算鍾庭耀說沒有一條「及格線」,你又夠膽說一個特首評分低到15分也算「民意及格」麼﹖

更有趣的是,陳文「自以為有趣」的指中大亞太研究所跟港大民研的調查,對50分的定義各異,質疑他們應該辯論一下50分算不算及格。無論是港大民研還是中大亞太研究所,評分的尺度和評分意義(50分是及格還是一半半的意思),也是研究者所指定,回應者就按這個定義回報自己的觀感。陳似乎是認為香港大部分受訪人士的粵語聆聽理解能力都有問題,連「理解別人的問題」也會出問題。

最「無厘頭」的是,陳文聲稱「各大媒體在剛公布經計算得出特首的評分後」,再抽訪市民就等於問他「剛剛公布計算到特首梁振英的評分是47.5分,請問你會給他多少分?」的誘導作答云云。如果這樣的歪理也可以成立,即是說全香港的民調結果都不應該公開。因為就算不公佈平均分,再為公佈「61.5%給予50分或以上」,也一樣會對受訪市民造成誘導。(當然這會是某些人喜聞樂見的誘導,正如他們在近來戮力製造的誘導,令人以為港大民研偏向某一派。)

至於陳文聲稱外國民調沒有加工處理,這種完全不懂統計學調整方式的人,就無謂跟他計較了。

整篇文章中,我看到唯一正確的那句,大概只有「作為一個不懂統計學的普通人」。因為我想一個有統計學專業背景的人,就算要製造輿論攻擊別人,也不會夠膽把個「或」字偷掉的。

貴報前總編劉先生被斬之前那個星期日,記協遊行的另一邊,有一批自認愛港的人在政府總部門外擺論壇。當中有個老師聲稱自己投稿《明報》不獲刊登是「被滅聲」,我笑稱如果這也算滅聲,我們很多人都被明報滅了聲。因為我認識不少無名小卒,就算我認為他們的文章很好,投稿到明報論壇多數會被投籃,大概是貴報版面珍貴實在放不下吧。

甚至到了在電視新聞上見到譚惠珠聲稱「跟《明報》協作」的時候,我也不相信。可是見到連這種內容有明顯訛誤的東西,都可以刊登出來,而且還要佔大半版,那就令人很難不思疑「協作」是否真有其事了。要不然,為何連明顯有錯、近乎是公然誹謗的文章,也可以有大半版呢﹖

順祝編安

此致
明報論壇版編輯

也不是讀統計學的讀者
方潤

後話﹕連練乙錚也推介 Alone in the fart(//) 和電鋸(/)的文章,信心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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