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讀書會,由 Johncoal 大講 Sandel 的《正義》和《錢買不到的東西》。
Johncoal 大就像 Sandel 一般,帶領了一場很好的堂上討論。以下純粹點列一些筆記。
1. 先前中大應要求開設清真餐廳,被某些人貿疑要吃齋的人又如何﹖有其他飲食禁忌的人又不見得有照顧到。
當然我們同意要照顧不同人的飲食需要,不過大學裡吃清真菜(或素菜,同理)的人是否真的養得起一間清真餐廳﹖抑或是只要一般餐廳提供這類菜色就夠﹖(又有人質疑齋菜不分開煮不夠「齋」,其實我想最重要的是「齋心」吧﹖就算不經意沾了葷也不是你的錯,神明不會怪責。)(又,因為清真菜要求高,港大以前只提供清真菜包,有人點的時候就拿去微波爐翻熱。但大家說現在港大都開了清真餐廳了。)
究竟這種照顧應該去到多深入﹖
2. 《正義》裡容易出現的兩大問題﹕
2.1 用來作討論的「例子」有偶然性(contingency)
2.2 原則一致性(consistency)的誘惑
3. Johncoal大討論道德問題的六大點﹕
3.1 Who is involved?
3.2 Who to define? (define = 甚麼算是「好」﹖)
3.3 Who to choose?
3.4 Moral agent
3.5 Real world
3.6 Resources
4. 「Distance」的問題﹕即是道德原則的一致性,是否受遠近親疏的影響。
現場眾人的反應正是一般人的反應﹕同一個道德難題,在自己面前的人發生、和距離自己很遠不認識的人發生,決定會不同。
這種例子在同性婚姻的辯論中最易出現,例如你說可以接受同性婚姻,那麼質疑者就會問如果那是你家人你是否接受﹖(我個人認為,這種詭辯實質上是混淆了「個人選擇」和「公共政策」兩者的分野,公共政策的討論是不應被「純屬」個人好惡的因素所左右。)
所以 Rawls 強調的「無知之幕」就是用來提醒大家,道德討論時應保持抽離,不被個人因素左右判斷。
5. 我們做判斷時總是有一堆我們認為是「合理」的期望(例如「在香港就應該講廣東話),但這些期望其實未必是「普世」的,去了另一些地方就未必一樣。
6. 《正義》的內容其實可說是融合了作者幾本書的內容﹕
6.1 頭幾章是《Liberalism and the Limits of Justice》
6.2 尾章就是《Democracy discontent》
6.3 書中質疑市場的內容又另外變成了《錢買不到的東西》
7. 在《Democracy discontent》中,作者認為美國的民主已經去到解決不到社會問題的地步,因此某些問題(如墮胎問題等)反覆地纏擾社會。某一時間某一陣營在立法或司法層面的勝利,都只不過是一時,稍後又會在其他方面被挑戰,永遠無法塵埃落定。
根據源自亞里斯多德那套「德性主義」的「社群主義」(作者本人並不喜歡這個稱呼),作者認為這是基於美國的一套 local political philosophy (本土政治哲學)﹕
7.1 Minimal liberalism (政府對宗教或道德問題應保持中立)
7.2 Procedural republicanism (程序共和﹕只要確保了正當程序和公民參與,結果就是符合正義)
問題是,作者認為政府在道德問題上保持中立是不可能的,因為政府無論最終採取哪種方案,都會被認為是偏向某一方。如果政府勉強保持中立,結果就像現時美國的搖擺不定,哪天投一次票或法官組成不同了,原定的東西就翻了盤。
作者認為政府無可避免要有一套價值觀,就是要依靠 deliberative democracy (商議式民主),讓公民有充份的資訊和面對面的討論,「傾」出個結果來。(當然,怎樣談和談到何時才算談妥,又是另一回事。)
8. 讀書的人通常總有興趣把理論套在自己身處的狀況中,那麼香港又有沒有自己的一套 local political philosophy﹖有沒有一套所有人接受—或至少承認—的基礎﹖即是所謂的「核心價值」﹖
是「法治」﹖連民建聯都不敢反對的「普選」﹖還是「搵食o者犯法呀」的「市場」﹖
如果香港人是那麼擁護「市場原教旨」,為何《錢買不到的東西》又有那麼多人買呢﹖難道就只是買來擺麼﹖
9. 《錢買不到的東西》提及商品化的兩大問題﹕(方某前文有詳述)
9.1 公平問題(剝削)
9.2 腐化
Johncoal 大特別強調後者,「金錢買到一切」的泛商業化,其實會破壞大家喜歡掛在口邊的「獅子山下」精神。如果是在職報讀碩士課程,也許看誰有錢讀較貴的課程沒有錯(錢是你自己賺的),但如果小朋友讀得上「好學校」,只因為你父母有錢,又哪還算是「成功源於個人努力」﹖當錢可以買到的東西越多,而令人有錢又不一定是因為個人勤奮和聰明,那麼社會就不再是獎勵勤奮聰明,而只是獎勵有錢的人。(但「有錢」本來就已是種獎勵,可以用來換取奢侈品)
10. Q&A有人提及,香港人不避談政治,可能是因為明知政制如此,自認為沒能力改變社會,何必討論﹖
也許,這才更突顯建立社群的必要吧。(方某曾謂,香港本來就是個難民社會,所以人不「在地」、凝聚力和歸屬感都不足。)
(補﹕Johncoal大的筆記)
沒有留言:
發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