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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二, 5月 06, 2025

人命何價


Howard Steven Friedman《人命如何定價》(Ultimate Price: The Value We Place on Life),洪慧芳譯,台北﹕臉譜,2021

兩年前就讀完,卻一直拖到現在(皆因看書快過寫書介)。直到發現電子書平台版權即將到期不再發售,才匆匆寫下筆記,順道推介。
跟不少台版翻譯書有時喜歡故弄玄虛不同,本書書名十分直白,就是討論「人命定價」的問題。

曾在講邏輯的書中讀到個笑話﹕俗語說錢財如糞土,朋友值千金。作者說既然千金也是錢財,其實邏輯上即是「朋友亦如糞土」囉。(頂多是很多糞﹖)
(又,似乎更多會寫作「仁義值千金」,但不會影響笑點。)
同樣矛盾地,我們總會說人命無價,又說人命寶貴。先不論世上有些人性命賤如泥的悲慘現實,寶貴的東西又怎會無價﹖

無論你想不想,「生命有價」不只是歌名,而是現實。我們的生命早就被各路人馬(商人、政府官僚、學者等)貼上銀碼。只是我們通常沒察覺,直到我們不幸地要把生命值換成錢的時候。

最簡單的,你買醫療/人壽保險或者索償的時候,就是把生命和健康換成錢。你出意外致傷殘要打民事官司向肇事者索償時,法庭要計算你值多少錢。甚至商家設計商品時願意花多少成本提升安全減少風險,也是看法庭願意把你的生命和健康看得有多貴。

甚至只要國家領導人不是瘋的話(顯然瘋的那些,另當別論),要不要開戰攻打別人,也是一場利益和成本的計算。人命在其中也只是「成本」之一。(所以人命越賤的國家越易開戰,人命越貴重的國家開戰通常較慎重。至於美國為何不時開戰,原因之一是她通常以國內「不那麼值錢」的弱勢群體當兵。)

本書篇幅並不長,作者帶大家簡單回顧我們的生命如何在不同方面被貼上銀碼,而這個過程又有多少不公出現。在未遇上不幸之前,我們通常沒想過這些問題。
作者也明言沒有簡單答案,但了解人命定價方面的不公,將是我們糾正不公的開始。

(方某人其他書評書介)

(如果閣下有興趣讀電子書,經本文連結 https://moo.im/a/jmpvFI 購買,本人將獲得平台回饋。當然看倌不一定要經這條連結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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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記,或挑骨頭﹕

#13 第一章「社會的價值觀反映在定價方法上,也反映在價格上。……⑴人命通常是有價碼的;⑵這些價碼對我們的生活有重大的影響;⑶這些價碼往往不透明,也不公平;⑷這種不公平非常重要,因為價值遭到低估的生命無法獲得足夠的保護,因此面臨更大的風險。」

所以你說得天花龍鳳,如梁啟超說「挑糞和當大總統一樣重要」都沒用,價格反映了大家真正重視的東西。(在下對《成功的反思》建議的看法亦如是。)

#55 「這些價碼參雜了性別、種族、國家、文化的偏見,往往使年輕人的命比老年人貴重,使富人的命比窮人貴重,使白人的命比黑人貴重,使美國人的命比外國人貴重,使親人的命比陌生人貴重。」

我倒思疑「年輕人的命比老年人貴重」這一點在中國是否一樣。

#130 第二章「美國軍隊迅速前往阿富汗……看著他們遠在地球的另一端閃避自殺式轟炸機

相信是 suicide bomber (自殺式炸彈客)的誤譯,恐怖份子何來有轟炸機。

#237-277 「對那些選擇把更多時間花在家庭上、而不是拿來賺取收入的人來說,九一一賠償公式賦予他們的生命價值少了很多。此外,這個公式也懲罰了那些工作對社會比較有利、但薪酬較少的人。」

唯GDP論者有同樣的盲點,結果照顧家庭和社區的人(後者如清潔工和救護員),受重視程度遠比只會炒賣的投資銀行家低。

#277 「另一些人指出,有些受傷的倖存者得到的賠償金逾八百萬美元,比任何獲得死亡賠償的家庭還多。任何會讓受傷賠償金高於死亡賠償金的方案,會遭到批評也是應該的。」

這的確會令人想起北方流行那種「撞傷人不如撞死人」的想法,因為死者賠償長期偏低,反而傷者需要長期治療賠償總額倒較高。

#402-422 「在許多領域,人們支付的意願與收款的意願往往大不相同。換句話說,一個人願意收十萬美元以暴露在一定程度的風險中,和一個人願意付十萬美元來降低同樣程度的風險,兩者的機率是不同的。後面的章節會更深入探討,一個人的行動不會完全依循風險的估算。」

還有更大的問題﹕風險承受的意願不會是線性的。
例如在2020年疫情最嚴峻時染疫,病情可能很嚴重,那麼為了降低風險我們願意花很多錢,例如高價搶購口罩和消毒酒精。如果換到現在,染疫的機會和後果(=風險)輕得多,那麼就算同樣的行為(使用口罩和酒精)降低風險的幅度相差不大(雖然同一行為在疫情期間降低風險的幅度應該會比現在多),我們願意支付的價格也會低得多。疫情高峰過了後,就算口罩令未解除,都沒人炒賣口罩了,除了因為供應增加,亦因為人們心中願意支付的價格沒之前那麼高。
簡單說,當風險本身越高,人們為了降低一定幅度風險所支付的價格,會比風險本身低時高得多。

#471 「反對這種方案的人可能說,這會過度補償低收入罹難者的家庭,同時可能為高收入罹難者的家庭帶來困難。他們可能說,對失業或從事低收入工作的罹難者家庭支付數百萬美元,相當於讓他們中頭彩。」

對這種人最簡單的反駁就是﹕你覺得是頭獎,那麼給你中囉。
你以為人家像你一樣市儈,想死個家人去收那幾百萬﹖

#849 第三章「在某些情況下,嚴重受傷的人需要終身接受治療,不能再工作,他得到的賠償可能比那些不當致死的人還多。……受傷者的賠償金高於喪命者的賠償金,乍看之下似乎違反直覺,也有點不公平,但這是法律不對生命本身賦予價值的結果。」

正如前述。其實這也正是化武使用的邏輯﹕傷敵優於殺敵。因為受傷致殘的敵軍還會耗用敵方資源照料,死了的反而一筆清。

「在刑事審判中,政府必須「排除合理懷疑」,讓陪審團相信被告有罪。」

應是「確信」,「相信」仍然只是一種 balance of evidence (證據較傾向某方則可接受該方正確)。

#890 「美國的他殺率遠高於其他的富裕國家。在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的三十六個國家中,只有墨西哥的他殺率高於美國。加拿大、法國、英國的他殺率都是美國的三分之一到五分之一。在美國,槍支遠比其他地方容易取得,擁有槍支的美國人也遠比其他地方還多。美國約有三分之二的殺人案是使用槍支。只有一個OECD國家的擁槍率達到美國的一半。有一種推論是,美國人對槍支所有權的重視,超過了他們對那些槍下亡魂的重視。」

其實是很簡單的結論。

「對於「立即死亡」與「幾天後死亡」這種區別,有一種解釋是,也許聖經是想區別故意殺害(受害者立即死亡)和非故意殺害(受害者在一、兩天後死亡)。」

中國古代刑法的「保辜」概念(受傷者在某期限內死亡就當殺人論處)進步得多,鼓勵被告盡量醫治傷者以減輕罪責。
當然中國本身也是個階級社會,殺人的法律責任同樣因階級和關係而異。

#961 「紐約市警局因大眾特別關注這起案子,找來約百名的偵查人員,成立了一個調查小組。52

這不知是頁數還是甚麼被誤植於此。(不會是註號,因為前一個註已經是108。)

#1004 「如果凶手是陌生人,判處死刑的機率又更高了。」

殺熟人問題會少一點嗎﹖抑或是熟人間較多瓜葛較易找到辯護理由﹖

「黑人遭到誤判的比例過高。國家免罪登記處(National Registry of Exonerations)指出,在「謀殺定罪」這個情況下,「無辜黑人被判謀殺罪的機率,是無辜白人的七倍」;被判謀殺罪的囚犯中,黑人囚犯其實是清白的機率比其他囚犯高了50%。」

先不談種族歧視,死刑最大問題其實在冤案。就算坐幾十年冤獄還有機會平反,死了就算發現判錯也沒用了。除非我們對正確判案有絕對的自信,否則很難支持無回頭機會的刑罰。

#1054 「那是依賴公派辯護律師的原告所無法複製的」

應為被告。

「警察執行勤務時殺害公民,卻很少遭到定罪的另一個原因是,地方檢察官指控警察時,容易產生利益衝突。畢竟,地方檢察官工作時,必須與警方密切合作,因此起訴警官可能妨礙他們日後有效工作的能力。」

很少人留意到的部分,其實《扭曲的正義》的台灣前檢察官也有提及過,很少檢察官能下決心制衡警方。

#1515 第四章「實施法規的成本通常是高估居多,這可能是因為分析者未能預見技術的進步。然而,高估可能也反映了產業遊說者的影響……許多美國大公司付給說客的錢,比繳給聯邦政府的稅還多。公司把遊說活動視為影響政策與決策的商業投資,那種投資往往會產生很高的報酬。」

正是如此,甚至反過來看,可能是稅太少。(當然這也是遊說的功效)

#1547 「環保局曾試圖把七十歲以上老人的生命價碼定得比未滿七十歲者還低,這樣做顯然不平等,而且毫無事實依據──老人並不會覺得他們的生命比年輕人廉價。」

其實也不然,如果兩人一起死亡,年輕人原本有更長的剩餘壽命,顯然涉及更大損失。只是當中不大可能有公平的估算值。

#1578 「成本效益分析有一個先天的缺陷:不是每個重要的影響都可以量化或貨幣化。這是一個關鍵的限制,它導致重要的東西遭到忽視或低估。」

正是(傳聞)愛因斯坦的那句﹕Not everything that can be counted counts, and not everything that counts can be counted. (並非所有能計算的事物都有價值,亦非所有有價值的事物都能計算。)
量化分析當然很有用,但在社會事務上迷信量化分析,只會忽略了人生中很多無法量化的事。

#1686 「在商業投資的決策流程中使用折現,在數學上是正確的,在道德上也沒有爭議──它只是把所有的成本與收入都轉化為相同的度量單位(現值)罷了。但是,當我們談論的不是金錢的流動,而是人命時,這樣做就會產生爭議了。今天的一千美元顯然比十年後的一千美元更有價值,但是今天的一千條人命是否比十年後的一千條人命更有價值呢?……當我們對拯救生命的效益賦予「非0%」的折現率時,這種成本效益分析是明確地假設:未來的人命價值低於今天的人命價值。這是一種危險的假設,因為它會自動促成短視近利的決策,忽視未來世代的利益與福利。」

顯然現在的人肯定覺得自己的生命比其他人(尤其是看不見的人,例如未來人)更有價值。(笑)

#1698-1723 「成本效益分析的目的是找出淨現值最大的選項。這種分析幾乎不會關注誰從提議的法規中獲益最多,誰受益最少。……產業的特殊利益團體想為客戶追求獲利最大化,往往有一個明確或未講明的目標,那就是盡量減少法規,同時忽視其產品可能造成的損害,或是把清理的爛攤子轉嫁給大眾承擔。」

礦場即如此。
炒賣出泡沫要納稅人拯救,之後還有臉不斷要求減少規管的銀行業,只是比較抽象一點的例子。

#1962 「為業主創造財務報酬」

應為東主,或股東。(物業的擁有人才叫業主)

人命的價碼越低,公司越有可能忽視結構性缺陷,等著看它需要支付多少訴訟和解費及罰款。」

所以為何有些地方會比其他地方出產更多有問題的產品,正是因為那些地方人命不值錢。

#2041 「還有另一個不採取行動的動機:十年或二十年後出現長期健康後果時,最初決定忽視風險的公司高階主管不太可能還在那家公司任職。」

但凡大機構,無論是公司或官府,皆如是。除非可以抓出當時的決定者負責,可是在大機構涉及很多經手人就會很難。

#2048 「企業透過成本效益分析法來評價人命的方式,可能在二○○一年菲利普莫里斯(Phillip Morris)委託理托顧問公司(Arthur D. Little International)撰寫報告時降到了道德最低點。那份報告的成本效益分析主張,捷克政府應該鼓勵大家抽菸,因為抽菸者提早死亡對政府來說收入是正的。……這種計算是假設生命本身的生存價值或內在價值是零。在這個分析中,抽菸者代表的唯一價值是對政府財政的貢獻。……這個分析因為把範圍限制在政府的財務金流上,並在毫無敏感性分析下挑一個高折現率,所以分析結論對資助該研究的菸草公司有利。」

雖然之後惹起眾怒後收回,但當初敢拿這份報告出來,證明了那些管理層的(缺)道德水平。

#2245 「資本主義以及它對利潤的追求,是促進經濟成長與發展的強大動力。資本主義有助於推動健康、教育、財富的改善,但它也有可能造成破壞。這裡的破壞不是商業雜誌上吹捧的創造性破壞,而是真正的破壞。一味地追求獲利,不受法律與道德的約束,可能導致不必要的痛苦與死亡、環境破壞、病態的短視近利。」

正如《資本的世界史》指出,短視放鬆規管讓企業短期大獲其利,最終結果都是搞出大問題,企業解決不到要政府進場,全民付鈔收場。(然後他們還好意思要求減利得稅)

#2472 第六章「相較於目前為止討論的其他類型價碼,公平性在決定壽險價格方面不是那麼重要,這主要有幾個原因:首先,壽險價格是由消費者決定的,而不是由經濟學家、企業分析師或監管機構等他人決定的。如果消費者認為他應該投保較高的金額,只要他負擔得起,決策權都在他手中。」

可是保費有沒有種族分別﹖會不會弱勢種族需要較高保費或較少保障﹖

#2514 「如果你的流動資產(例如股票、債券、現金)超過需要的保險金額,那你可能不需要投保壽險。」

也不一定,因為你可能需要額外的錢。

「二○一六年新壽險保單的平均面值是十五萬三千美元。相較於「統計生命價值」的估算值,這個數值很小」

你還要看當事人能買得起多貴的保險。你想保障更多,保費就會更貴,但你的錢今天還有很多地方要用。

#2533 「他的父親每年從貝沙灣鄉村俱樂部獲得的年薪是三.五萬美元」

「貝沙灣」是香港的私人屋苑名稱,雖然外國有不少地名英文都叫 Bel Air,但不見得會譯為貝沙灣(甚至並非都在海邊)。

#2569 「攀岩、抽菸、滑翔翼、酗酒等危險的生活型態是可控的,因此投保者可以選擇要不要為這些因素改變生活形態以降低保費。但壽險應該是提供保險,而不是主導一個人的生活方式。」

那麼現在保險公司以折扣鼓勵投保人多做運動呢﹖理論上這不只對保險公司有好處(降低死亡和傷病風險,公司賠償減少),對政府和社會也有好處。

#2601 「雇主也是影響一個人是否購買壽險的因素。如果雇主願意補貼壽險費用,保費會顯得更容易負擔,讓人更有可能投保。」

美國較多這種情況﹖(他們連醫保也要靠僱主買)
在香港除非你是公司高層,否則不大可能重要到僱主會幫你買保險。

#2741-2772 第七章「我們不該只把維持及改善健康視為開支。健康是一種投資,可以帶來很大的回報,因為健康是強大的助力」

甚至應該是國家和社會的投資﹗不只醫療,降低污染、設立公園和康樂設施等都不是開支,而是投資,因為它們可以帶來健康快樂的公民。(我玩simcity就是這樣玩,當然康樂設施這類實在太貴,通常一開始很難做到。)

#2772 「駕駛教練曾經半開玩笑地對我說,萬一開車輾過行人,「倒車把他輾斃」可能更省錢。」

原來倒不只北方會有這種想法。

#2791 「算「生命年」很簡單又透明。大家對於一個人是否還活著,可以輕易達成共識。相對地,「品質調整生命年」及「失能調整生命年」則比較複雜,也不透明。這兩個指標都做了調整,導致一般老人的每年生命價值不如一般年輕人的每年生命價值──這馬上引起大家質疑這些指標所使用的假設是否公平。DALY常使用年齡加權,而且年輕時的生命加權較多。這表示使用DALY的分析,對一個人每年的生命評價並不一樣,發生在二十歲的殘疾遠比發生在六十歲的殘疾重要。……拯救一個健康的六十歲老人,比拯救一個髖部骨折、罹癌或有愛滋病的六十歲老人還重要,這時公平性的問題又出現了。」

因為老人家通常本來就多病痛,而且年輕人的餘生更長。所以如果用生活品質或失能調整,同一件事對年輕人的影響自然較老人嚴重。只是當醫療資源不足,只能選人救的時候,最後那個問題就會出現。

#2826 「美國醫療支出中有很高比例屬於臨終照護。例如,約四分之一的醫療支出是發生在生命的最後一年。」

恐怕在其他發達社會的情況也差不遠,大概都是最後那幾年情況最差最花錢。

#2864 「開發中國家的人均GDP低於富國,因此以人均GDP的百分比算出來的效益比富國小。如果改善富國健康的成本與改善開發中國家健康的成本相似,那麼成本效益分析會建議投資富國的健康。」

但其實改善窮國健康的方案通常比較便宜(畢竟人力成本低得多),而且造福的人更多﹖

#3016-3077 「美國有這麼多人沒有保險,這反映了美國社會的價值觀:美國社會覺得基本的醫療照護並非人權。……美國因醫療保健情況多元,所以效率比較低下,行政成本較高,保險覆蓋落差較大。如此衍生的健康結果(例如預期壽命、嬰兒死亡率、產婦死亡率)也比其他富國差。儘管美國人比其他富國人民支付更多的醫療支出,卻依然得到較差的健康結果。綜上所述,美國人在健康上的投資報酬顯然比其他富國的人民還差。」

這點也正如《資本的世界史》指出的,公共服務私營化降低成本其實是個神話。其他先進國家採用全民醫保模式,整體效益比依賴私營醫保的美國更佳。(當然對於能負擔昂貴醫保的美國人而言,他們得到的醫療品質或許比其他國家的人更高。)

#3077 「二○一○年通過的《平價醫療法》(Affordable Care Act)對美國的醫療保險局勢帶來了一些改革。該法為了解決大家對醫療不公平分配的擔憂,要求保險公司為所有健保的投保者提供新的最低標準,並規定保險公司不得拒絕讓那些已經生病的人投保或提高他們的保費。」

然後右翼很厭惡奧巴馬醫改。
又,香港原本沒有這種規定,因為公營醫療本來就會包底,買醫保只是為了得到私家醫院的快捷和額外服務。(自從推行自願醫保計劃後,符合計劃的醫保計劃也有類似規定。)
(香港人的醫療模式往往是﹕有錢買醫保的人有病會先動用醫保找私家醫生就診,避開公營醫療的長時間輪候,同時減輕了公營醫療的負擔。若是重病保險不夠用,他們又會回到公營醫院排隊使用廉價治療,至少不會沒得醫。)

#3113 「其他國家賦予監管機構更多的權限,讓他們根據成本效果分析來做醫療照護決定,並授權政府去與業者協商更好的價格。澳洲的「健保藥品補助系統」(Pharmaceutical Benefits Scheme,PBS)就是這種協商的例子。政府以協商的價格為全國採買藥品,讓澳洲人可以平價取得那些藥物。」

藥廠當然不想平賣。但據聞台灣的全民健保也有反彈,因為政府壓價太低,有些藥物直接退出台灣市場。

#3203 「美國無保險的民眾中,逾80%是來自家裡有人工作的家庭;逾50%是來自收入不到貧困線兩倍的家庭。這些家庭的收入有限,對於金錢的使用需要非常謹慎。有些沒保險的人有資格獲得健保補貼,有些則需要支付全額保費。無論如何,他們都必須在健保費用及其他優先開支(房租、食物、水電和其他必需品)之間權衡。不買醫療保險可以讓這些家庭把有限的金錢花在其他的必需品上,卻使他們更容易因為災難性的醫療費用而陷入更嚴重的貧困狀態。」

所以聽到有文友聲稱買醫保最重要、再窮也要買醫保。我就笑了,我覺得她其實「未夠窮」。
真的窮人根本不會考慮為了「不知何時發生的重病」買醫保,而放棄眼下即時的需要(例如家裡需要買部洗衣機、或者換雪櫃)。
你還有閒心想醫保、又騰得出錢去買醫保,證明你不夠「窮」。

#3236 「鼓吹自由市場的人通常認為,醫療受到的監管與政府控制越少,效益越大。這種思維犯了一個錯誤,它忽視了健康的一個重要特徵:需求缺乏彈性。……把救命的藥物或治療費用增加一倍或兩倍,並不會導致需求下降。以自由市場的觀念來看待醫療,往往與「基本醫療保健是一項人權」的觀念互相牴觸。」

正是如此。

#3463 第八章「若套用第四章的淨現值定義,在許多家庭中,養兒育女是一個淨現值為負的決定。如今有數十億人繼續生孩子,這個事實顯示,只把養育孩子視為財務投資顯然是謬誤的。演化的進行不是根據折現金流的分析。然而,在以前的年代,生育孩子對父母來說可能是比今天投資報酬率更高的事。」

顯然如此,無論是基因演化給予的生育驅力(簡言之性欲)和孩子帶來的心理補償(黃子華稱BB降),並非效益分析可以概括。

所以右翼和優生論者(如李光耀)怪「蠢人生太多孩子」的想法其實很可笑。太聰明的人往往不會生孩子,是因為他們很會以財務或享受的方式「計算」生孩子的成本效益(明顯為負)。所以願意生孩子的自然都是「蠢人」。(雖然李光耀夫婦就生了三個,但他的聰明才智已超越了一般「太聰明」的人,很難評論。)
可是如果你想以政策傾斜「鼓勵」聰明人生孩子(例如李光耀想讓大學畢業女性生孩子優先選校),就會對本來已有社會優勢的人帶來更大優勢(大學生父母的子女本來不是「應該」已經較聰明、較有機會進受歡迎學校嗎﹖),很明顯的不公平引來極大反對。(李光耀就被全國罵到自動收回建議。除非是極權政府,否則任何面對選票壓力的政府恐怕都做不到。)

#3554 「截至二○一九年十月,性別選擇性墮胎在九個州是非法的。有兩個州(密蘇里州和北達科他州)禁止基因異常性墮胎,有兩個州(亞利桑那州和密蘇里州)禁止種族選擇性墮胎。」

但胎兒種族不是跟父母的嗎﹖那又何需選擇﹖

#3595 「最高法院對一九八九年〈委伯斯特訴優生保健服務局案〉(Webster v. Reproductive Health Services)的判決」

應為「生育」吧。

#3666 「生了一、兩個女兒後,有重男輕女觀念的父母會面臨更大的生兒子壓力。在亞美尼亞,第一胎與第二胎的男女比例是正常的,但後來胎次的男女比例暴增至150:100以上。越南、香港以及其他男女比例隨著出生胎次增加的國家也有類似的趨勢。」

倒想不到竟然香港還是如此。(當然,現在香港還會生兩胎以上的本來就很少。)

#3713 「這種女性供給失衡的現象,最終會導致生女孩的相對價值提升,但有些人口依然維持重男輕女的文化傳統。」

首先文化傳統並不那麼容易改變。
而抱有自由市場原教旨想法的人,忽略了「這一代的人就此獨身」會帶來的社會問題。

#4028 第九章「討論統計生命價值的估計值時,經濟學家會強調這些估計值不是指某些特定、明確的生命。當你想從你認識的某人的角度──同事、朋友、父母──重新評估生命價值時,這些經濟估計值就沒有意義了。」

那些市場原教旨或某些不肖經濟學家想用經濟分析塞人之口時,往往沒理會他們的估計值正是「對當事人沒有意義」這一點。當然這些分析對同樣「不是當事人」的政府官員是很有說服力的,因為受影響的不是他們或他們的親友。

#4063 「保羅.布倫(Paul Bloom)在《失控的同理心》(Against Empathy)一書中提到,同理心有時會讓我們更公平地評價生命,但有時也會導致我們不公平地評價生命。」

儒家承認親屬關係帶來的等差社會正是如此﹖

#4125 「雖然確立的原則很明確,但也可以明顯看出其中的虛偽。關於其中的虛偽,二戰的空軍上將柯蒂斯.李梅(Curtis LeMay)說得最好,他是一九四五年東京轟炸行動的指揮官,他說:「我想,如果我輸了這一戰,我也會被當成戰犯審判。幸好,我們贏了。」」

但亦因為他的作證,同類任務獲判無罪。

#4125-4167 「波斯灣戰爭(一九九○至九一年)是以一場大規模的宣傳運動做為開端,以營造出一種形象:海珊及其軍隊是一種存亡威脅,而且只有美軍有能力遏制這種威脅。關於伊拉克有強大「百萬大軍」的報導,是為了激起美國人民的恐懼,也是為了支援在該區部署超過五十萬大軍的策略。……但由於伊拉克的軍勢薄弱顯而易見,實際的地面戰只打了幾天就結束了。」

這嚴格而言也不是假的,伊拉克當時的確有百萬大軍,而且可以隨時衝入沙特阿拉伯。實際戰鬥幾天內就結束,只因為美軍太強而且保持制空權。(試看多年後俄軍入侵烏克蘭就可見,就算烏克蘭軍並不強大,強國軍隊如俄軍仍無法輕易戰勝,甚至陷入拉鋸。)
只是到了二次波斯灣戰爭,就真的是誇大了。因為被禁運多年後,伊拉克軍早已如強弩之末,連小布殊吹噓的大殺傷力武力也只是幌子。

#4198 「美國政府直到二○一四年九月伊波拉病毒襲擊美國海岸這時,才加強對這種致命病毒的反應,投入大量人力與其他救援。……這是可以理解的。關心全球人民的健康,並不是美國政府固有的責任。」

其實美國政府一直有向外國派遣醫生和科學家就地研究,就是為了避免疫症傳入國內才處理。
亦由此可見侵和馬斯克一上任就大削對外援助經費,何其愚蠢短視。

#4261 「普通朋友圈的大小約一百至兩百人,與其他某些社交圈的大小一致,包括現代狩獵採集社會裡的平均群體、軍隊裡一「連」的平均人數。」

人類社交圈大小的限制多有描述,只是我倒沒想過軍隊的

#4345 「如果那五人是士兵,另一人是平民,有些人會主張拯救平民。這個決定的背後邏輯是,大家覺得士兵本來就冒著生命危險從軍,但平民不是。」

但這段是講電車難題,從軍的風險不包括被火車撞吧﹖

#4441 註362「中國南京的南京大屠殺紀念館裡,展示日本媒體報導日軍將領比賽誰能砍下最多中國人的頭顱。」

百人斬比賽的主角只是兩個少尉,並非將軍。

註371 「對政治人物來說,授權軍事行動往往是一種去人性化的經驗。很少國家的民選官員在武裝部隊中服役,參與過軍事行動的民選官員又更少了。不過,情況並非總是如此。從一九四五到一九七九年,每位美國總統都服過兵役。自一九八○年雷根當選美國總統以來,唯一有作戰經驗的總司令是老布希。這種轉變反映了美國軍隊從徵兵轉為募兵的廣泛變化,也反映了徵召來支持美國參加世界大戰的世代已經凋零。這種缺乏直接軍事經驗的現象,也反映在民選官員的家庭中。在二○○三年準備出兵伊拉克的階段,只有一位美國參議員有一個孩子從軍。參議員與眾議員的子女一般不會在軍隊服役,中上階層與上流社會的子女也很少從軍。因此,最有可能影響外交政策的人反而最遠離士兵所面臨的現實。從政治人物的角度來看,這些死亡的軍人大多默默無名,因此在政策制定者的眼中,那些軍人的生命價值比不上那些他能輕易認同的人。想像一個潛在的戰爭場景,總統知道每一個可能喪生的軍人名字與面孔。如果在做出開戰決定後,國會與總統不久就必須為了那個決定導致軍人死亡,而親自向軍人及其眷屬道歉,那該怎麼辦?戰爭還會發生嗎?

的確如此,而且國家越大(人口也越多),管理層與前線距離越遠,越會如此。
這點某程度上支持兵役制維持。維持兵役不等於想義務役公民去打仗,而是為了讓全體公民(即選民)都體驗過軍隊和作戰是甚麼一回事。(當然這裡在下認為男女都有服兵役的義務,長短輕重可以因應生理而異,但經驗都應該有。)

#4595 第十章「理想情況下,對於如何評價人命,應該有要一個多數人都認同的簡單答案,偏偏就是沒有這樣的答案。哲學家以撒.柏林(Isiah Berlin)說,人類對於追尋不存在的永恆真理,有一種「深刻的、無可救藥的形而上需要」。我們需要接受的是,這世界有許多相互矛盾的真理,以及「多元的價值觀」。」

正是如此,原教旨的問題就是拒絕承認這一點。

#4634 「有許多優秀的經濟學家挑戰了為生命貼上價碼這個艱巨的任務。」

不知原書是否直排,但本書在電子書檔是預設橫排,這裡卻出現直排的引號。(看倌可見其他引號並無問題)

#4668 「我們需要堅持,用來衡量生命價值的任何價碼,都應該高到足以保護人類的生命。我們需要堅持,消除不公平的薪資差距(例如種族與性別差距),因為它們會影響生命的估值。我們需要堅持,用收入來衡量生命價值時,必須想辦法確保最貧窮、退休、失業、志願服務者的生命獲得保護,而不是讓他們任憑政府、組織、公司的隨意擺布。」

前者難,但觀乎北歐,要收窄還是有可能,只是政策配套要做好。
後者除非為所有人提供基本收入(例如家庭主婦/夫的貢獻怎樣量化﹖誰去支付成本﹖),否則很難做到。
或者我們更應該接受,以收入衡量生命價值這種做法,或者只適合用來計算一個社群生命價值的平均數,並不適合用作「比較」不同的個體生命。(同理,如果我們拿富裕社會的人均收入跟窮國比,然後得出富裕社會的人命比窮國的值錢,也有不妥。這時候我們或許要計算全世界人類的平均收入,當然這又是另一個麻煩的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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