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alysis

星期日, 8月 18, 2013

The Rule of Law by Tom Bingham

法治﹕英國首席大法官如是說》Tom Bingham著,陳雅晴譯、朱績崧校,香港﹕商務,2013

這本書其實在暑假前就讀完,但書介現在已出現。如果見到後面筆記的長度,看倌應可諒解。(畢竟每一條都要搜索過才可以定論)

在下買這本書看、又介紹這本書的原因,相信不用多說。在這個法治被認為核心價值的時代,事實上有多少人了解甚麼是法治﹖

會誤解的不只是建制派支持者,就連泛民支持者當中,也有不少一討論到法治就謬誤百出。畢竟就像在下以前所說,法治是英國人帶來的,但其實法治精神並沒有真正深入人心。要不是一去到眼前利益尤關,很容易就認為法治的長遠利益要讓路﹔就是只知法條而不懂得領會法意(不只是立法意圖,也不只是同名的那本書),僵硬地墨守成規。可悲的是,沒有法治精神,香港人習慣的「和平理性」就會慢慢消失,暴力和暴政都會隨之而來。這些現在都可以見到跡象了,香港人遲早要為蹺了法治這一課付出代價。

作者眼中「法治」是甚麼,彳山亍水的博主已經寫了篇很好的簡介,連那八條也可以省掉不用在下打﹕
1. 法律須容易為大眾所理解,盡可能易懂、清楚且可以預料
2. 有關合法權利和法律責任的問題,通常應通過運用法律而非行使酌情權(discretion)加以解決
3. 本國法律應平等適用於所有人,除非客觀差異要求差別對待
4. 各部大臣和各級公職人員在行使所享權力時,必須真誠、公正,並依照法律授予其權力之目的,不越權,亦不違理性
5. 法律必須為基本人權提供充分保護
6. 必須為當事人無法自行解決的真正的民事糾紛提供解決辦法,不應收費過高,不應延誤過長
7. 國家提供之裁決程序(adjudicative procedure)應當公正
8. 法治要求國家在遵守國內法規定的義務之時,同樣遵守國際法規定義務
這八條的解釋,博主已經寫了,所以在下就不重覆了。有興趣的看倌可以過去看,更好的當然是也找這本書來自己看。

我想向看倌強調的是彳山亍水博主沒提及的前後兩部分,一是介紹史上對「法治」發展有重要貢獻的文件(及其重要性),二是討論現代英國「法治」的兩大重要爭議﹕就是「反恐」和「國會至上」原則。後者對今日理解「法治」尤其重要。

香港不如英國採用柔性憲法(只有憲法慣例而無成文憲法),在基本法下香港立法會並不如英國國會般有凌駕一切法律的權威(自從引入歐盟法後也有動搖,詳見本書 討論)。不過由於我們跟隨普通法制度,法官也是以同一原則判案,所以「國會至上」的原則對我們也有影響。就像長毛挑戰立法會主席剪布時,在下就提過法院基於「議會至上」,如非必要是不願意干涉議會事務的。

更大的衝擊,莫過於來自恐怖主義。
試想想如果連「一六八」這個從未實現的數字、或者外傭可能獲得居留權都可以令香港人支持只講政治不講法理的釋法,「產房爆滿」自然就能令人們支持「追溯性剝奪雙非子女居留權」了。「變態佬搞細路」就可以支持無視性罪犯釋囚的人權。與此相比,恐怖主義就是更有力的理由吧﹖所以九一一後小布殊立《愛國者法》、以至於東征西討,國內無敢阻焉。現在爆出的竊聽醜聞,也不過「反恐配套」的一部分。

當政府以緊急狀態之姿擴張權力、放寬了法治的要求,也避過了國會和法院的監督。那麼,人權呢﹖
在「國家安全」這類「大是大非」下,必然出現的就是人權的喪失、酷刑、非法囚禁。民主國家的公民對這些侵犯人權的措施不聞不問,只不過是因為他們(或我們)幸運地不是被剝奪人權的那些不幸者。至少,沒有試過因為搜尋「壓力煲」而被反恐人員衝上門包圍當我們以為剝奪別人的人權會令我們安全的時候,我們實質上已放棄了羅斯福說的「免於恐懼的自由」。(當然,其實這也正是恐怖份子想帶來的結果,無論政府放鬆戒備而受襲、還是加強戒備但嚴重侵犯人權,恐怖份子都是成功了。)

作者可貴之處,在於他曾任英國的首席大法官。通常法官為了維護「司法中立」的面紗,很少會批評政府政策,就算退休後也一樣。本書作者卻深入地討論英美兩國反恐措施如何損害法治精神——而這些最終會令一般民眾的權益受損。

身為資深法官,作者本身當然也看得出﹕反恐要對人權全無影響是不可能的,某些措施是否可以接受也許要視乎個案的背景個別考慮、而不能以單一原則僵硬地套用。不過作者堅持這些措施必須時刻受到公眾(透過國會)監督和司法監察,美國政府那種試圖排除司法管轄權的做法肯定是不可接受的。以為反恐就可以忘記法治更是飲鴆止渴之舉。

有一句近來很多人提及,作者都提及過的句子﹕
富蘭克林﹕「將安全放在自由之前的人,既不配擁有安全,也不配擁有自由。」(p.164)
但我想這一句很容易被人僵硬地解釋(畢竟社會上本來就有很多規範自由以保障公眾安全的措施),作者在章末引述的另一句,我覺得更堪為吾輩之座右銘﹕
Christopher Dawson﹕「一旦人們認定,為戰勝邪惡可以不擇手段的話,那麼,他們的善和他們最初想摧毀的惡便了無差別矣。」(p.193,筆記抄了全段)
在這個紛亂的年代,當我們抗拒巨大的惡勢力、力圖爭取善果的時候,最好別忘記了這一點。
毋忘初心。

如果問這本書有何不好,在後面的「挑骨頭」部分你就見到很多。不知譯者是大陸人還是只知跟隨大陸譯法的香港人,在香港出版一個法律書籍、譯的又是英國法官的著作,沒理由不用我們這個普通系地區已有的翻譯,而處處遷就大陸法地區的翻譯,要不然怎麼不拿去大陸出版﹖


當然,除了譯詞這一點令人不滿之外,譯筆大抵還能令人滿意的,遠未至於到了上次《法律的故事》般一本好書被翻譯毀了的地步。

(方某人其他書評與書介)

---

筆記,或挑骨頭﹕
封面扉頁﹕「高等法院刑事庭首席大法官 (Lord Chief Justice)」
既然是「僅次於上議院首席大法官」,那就不可能是「高等法院」那麼簡單了。實際上應為「上訴法院刑事庭首席大法官」。
p.13 「亨利一世的憲章是在1100年登基之時,作為即位宣言(non-election manifesto)發佈的。」
抽出這句不是要說它錯,而是我查不到「non-election manifesto」這個詞的意思……

p.13 「格魯.撒克遜」一般都譯為「盎格魯.撒克遜」。
p.14 「國會中的女王(the Queen in Parliament)」
按香港習慣的譯法,則作「女王會同國會」。正如「女王會同樞密院」(Queen in Council)、「港督會同行政局」(Governor in Council)一樣。
「國會中的女王」是直譯得有點突兀,正如把《The day after tomorrow》(明日之後)譯成「後天」一樣。

(後話﹕
中文維基引述一份報導,指梁振英認為「“會同”這兩個字是有語病的。正確的翻譯應該是“在行政局内”」,就是這種「蔽於用而不知文」的大陸式直譯思維顯例。
會同」只是指港督要跟行政局成員「一起」才作決定,並沒有「一定要行政局同意」的意思。如果港督需要行政局同意才可以做事,那就不應叫「會同」,而是「港督經行政局同意」。正如英治時的條例開首總會寫「本條例乃由香港總督參照立法局之意見及得該局同意而制訂」,是不會寫「港督會同立法局制訂」的。
換言之,港英政府把「會同」和「參照意見並得同意」分得很清楚,分不清楚的是梁振英自己。)
p.15 「誤解歷史,實乃國家存在之一部分。(原文為"Getting its history wrong is part of beig a nation")」
「being」
當然引這句不純粹只為了抓錯字。
p.15-16「撤銷令(certiorari,現稱quashing order)」
p.73 「調卷令(certiorari)」
譯筆不一。律政司《英漢法律詞彙》的正式翻譯是「移審令」(在本港出版自應按本港之譯法),調卷令是大陸的譯法,不過兩者都是基於詞語原意的翻譯。「撤銷」是命令的實際作用(撤銷下級法院或政府部門的決定,「移審」或「調卷」意即把卷宗移送法院重新決定之意)。
p.20 「意大利各地廢止酷刑的時間不一,在1786年於托斯卡納(Tuscany)和1859年於那不勒斯(Naples)之間
這樣寫是讀不通的,是「在1786和1859年之間廢止」還是「在托斯卡納和那不勒斯之間廢止」﹖兩者都讀不通。
這句的意思應該是「廢止酷刑的時間不一,由1786年托斯卡納開始,到1859年那不勒斯為止。」
p.20 「這一切和『法治』有何聯繫﹖我認為大有干係。」
這個沒錯,的確可以用「干係」,不過對香港讀者來說「關係」才是慣用詞。
p.21 「五爵士(the Five Knights)」
p.215 註16. 「五騎士(Five Knights)」
譯筆不一之過,你想用爵士還是騎士﹖
p.27 「繼內戰和克倫威爾攝政之後,英國帝制復辟。」
英國從來都是個王國(只有在佔領印度時期才加「印度皇帝」號),充其量只能稱「王室/王政/王制」,何來「帝制」﹖
(當年翻譯把英王抬高一級為「英女皇」與「清帝」平行,但用者不察則容易中招。)
p.33 「憲法未賦予之權力,則由國家立法機構(State Legislatures)保有。」
根據美國憲法的精神,剩餘權力應為「由州議會保留」。

p.41 「1969年《美人權公約》(the American Convention on Human Rights 1969)」應為《美洲人權公約》

p.49 「對資歷頗深、經驗老道的專業人士而言」,雖然台灣《教育部國語辭典》也接受「老道」,但絕大部分人都寫「老到」(google有三億九千萬頁,經驗老道只有三百萬)。
p.50 「他被判處社區刑罰,財產充公。」
社區刑罰似乎是指 community sentence,屬非監禁刑罰,包括香港常見的社區服務令但還有其他命令。這應該又是大陸的譯法,但香港似乎沒有為這個分類給譯名。以 community sentence 是用以代替監禁的本意,似譯為「替代刑」較妥,因為用「社區刑罰」很容易令讀者以為就等於「社區服務令」。
p.55 「人不能因過去發生時被視為無罪的行為遭受追究(retrospective)的刑事處罰。」
「追究」在這裡是意義不明,處罰本身就是追究。
這裡 retrospective 其實是指法律有「追溯性」,即是明明是後來立的法,效力卻影響到以前發生的事。因為所有法律都是應該先公佈後執行的,所以一般法治原則是發生當時犯法才算有罪。如果刑法有追溯性,那麼公民就無法在行事時知道自己的行為是否合法(因為可能事後突然被宣佈為非法),這樣公民就沒可能「守法」了。
p.58 「英格蘭首席大法官(the Lord Chief Justice of England)休爾特(Hewart)勳爵」
同一頁又有「休爾特議員
以前司法院由上議院行使,高級法官受封終身貴族銜,進入上院擔任司法貴族(Law Lords)。這些法官為表司法中立,按慣例不會參與上議院辯論,而相應其他上議院貴族亦不參與司法上訴審訊。跟下議院議員稱 Members of Parliament 不同,上議院的成員稱 Lord,所以沒必要譯成「議員」。
p.63 「依據證物資格(the admissibility of evidence)的相關規定」
Admissibility of evidence 其實是指一份證據是否符合呈堂所需的標準。律政司《英漢法律詞彙》譯為「證據的可接納性」。
p.69 「西敏國會大廳(Westminster Hall)」
p.77 「西敏市政議會(the Westminster City Council)」
雖然大家都慣了把 Westminster 就叫西敏寺,但其實西敏寺是另有其「寺」,Westminster 只不過是該寺身處的地區名。所以翻譯時,如非特指該寺,其實不宜加「寺」字。
p.70 「斯卡曼(Scarman)勳爵」
純粹爛gag﹕鋼鍊迷應該會想起「傷疤人」XD

p.71 「在司法管轄範圍內的每個人都受到法律同等的保護」應為「司法管轄權」(jurisdiction)。
「2001年《犯罪反恐與安全法案》(the Anti-terrorism, Crime and Security Act 2001)」應為「反恐、犯罪與安全法案」。
「聯合議院委員會(joint parliamentary committee)」我想譯成「議院聯合委員會」會比較清晰,因為它是英國國會兩院之間的一個聯合委員會
「辭令撻伐(penalizing speech)」看起來是頗「有趣」的譯法,對一般讀者看起來不太簡單直接,雖然我沒見到有習慣的譯法。
p.73 「法院確保政府當局按法律規定行事,這一過程如今被稱為違憲審查(judicial review)」
應該用「司法覆核」。普通法制度下的「司法覆核」(judicial review)其實有兩種(戴耀廷本書有詳細介紹,中文維基也有說明),違憲審查其實只是指挑戰法律是否合憲那部分,至於挑戰政府行為是否合法那部分,比較接近民法系的行政訴訟
p.74 「政府大臣[a secretary of state]、公訴局長[the Director of Public Prosecutions]」
Secretary of state 應是國務大臣(最高級的部長),而非只是「大臣」那麼簡單了。
上網查才知道原來「公訴局長」又是大陸的用詞(因為台灣叫檢察長)。這個職位在香港叫刑事檢控專員。
p.75 「任何人,如可能遭到不利於自己的判罰,即應有權陳情」
我想這反映了譯者不了解法律制度(沒看原文不知寫了甚麼)。因為你不一定是遭到「判罰」才有權陳詞的。就算當局修建設施(公路或堆填區也行)會影響到你的話,官員就有責任聽你陳情然後才作決定。這是行政程序上的公正要求。

p.76 「訴訟要求(procedural requirements)」就算直譯也應該是「程序要求」,普通法系很重視程序,不一定限於訴訟。
另外,「終監禁囚犯」應為「終身」。
p.78 「任何對其責任擁有充分認識的理智權威(sensible authority)都不會進行該行為。」
這裡 authority 應為「當局」。
p.81 「我認為,這會使得『現存「法治」憲法原則』—該原則由2005年《憲政改革法案》(the Constitutional Reform Act 2005)第一節確認,並獲得世界各國法律的廣泛認同—喪失多數優點。」
你明不明白這句說甚麼﹖我不明白。
p.84 「費爾森懲教所(Feltham Young Offenders' Institution)」
不大明白為何會譯出「費爾森」。
首先英文的 -h 很多時不發音,-ham 其實只是 -am (例如大名鼎鼎的 Beckham 其實是碧琴而非碧咸),所以這裡的 Feltham 其實也只讀 Fel-tem。(費談﹖)
但就算真的當成 Felt-ham,也只會譯成費爾咸,所以很難理解為何會變成「森」……

p.84 「公開查問(public inquiry)」應為公開聆訊,譯「聆訊」才能讓中文讀者明白發生甚麼事。
p.87 「掌卷法官(the Master of the Rolls)」
封面扉頁介紹作者時寫的是「上訴法院民事庭首席大法官」,譯筆不一又一例。
對於不熟悉英國法律制度的讀者來說,扉頁的譯法當然更清晰。
p.88 「幾名恐怖主義嫌疑人……每天都被限制在指定的公寓中長達18小時」
「恐怖主義」是terrorism直譯,但這裡顯然這幾人就是被懷疑是恐怖份子,所以乾脆稱為「懷疑恐怖份子」比較恰當。
「被限制」也是直譯,我想稱「被軟禁」比較符合實情。
p.92 「普通法對於個人自治權(personal autonomy)的主張並不在乎」
我想這裡不是講政治,autonomy似乎譯成「自主」比較好。
p.100 「該條款包括兩規定」
這裡是指《歐洲人權公約》的第1號議定書的第一條(財產權),說裡面「包括兩條規定」,第一條如何如何、第二條又如何。然後再說第1號議定書的第二條(教育權)。「第一條裡又有第一條」不是很怪麼﹖這樣不是令讀者頭昏腦脹麼﹖

如果要分辨的話,其實可以把「第一條」裡分項稱為「第一款」、「第二款」就可以。(台灣則把條以下分項、項之下分款。)
即是說這句可改為「該條包括兩項規定」或「兩款規定」。

p.102 「待審理」應為「亟待審理」
p.111 「治安法官(magistrate)」
這似乎已是大陸的習慣譯法。不過我還是要強調,這個職位在香港叫「裁判官」,在南洋叫「推事」。大陸既然沒這種官職,其實應該跟從有這種官職的地方翻譯。尤其在香港出版的書更沒理由放棄本地名稱跟大陸譯法,成何體統﹖
p.113 「利益團體(vested interests)」
這個詞慣譯是「既得利益」,這裡「團體」可能有點誤導,因為既得利益者不一定是團體。
p.114 「英國的職業法官已經不再帶有政治性,他們的委任也是基於獨立選舉委員會(independent selection boards)的推薦作出的。」
很明顯英國的法官並不是「選舉」出來的,原文也是 selection 而非 election。在香港同等的組織叫「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當然其實你喜歡另譯「獨立叙任委員會」或「獨立叙用委員會」也可以,但肯定不會是「選舉」。
p.117 「1998年《蘇格蘭法案》[the Scotland Act 1998],要求蘇格蘭政府下放權力
略知英國政治史,應該知道這裡法案顯然是英國政府「向」蘇格蘭下放權力之舉,而不是要求蘇格蘭政府向誰下放權力。
p.119 「法律代理(legal representation)」
就算從英文字面看,應該也看得出是法律「代表」而非「代理」(agent)。
p.120 「原告方認為如此一來,公共利益會受到嚴重損害,因此不願公開。」
香港習慣的譯法是「公眾利益」。
p.121 「新年前夜通宵聚會結束時」
沒人(除了大陸人﹖)這樣叫的,「新年前夜」很明顯是英文「new year's eve」的直譯,中文即「除夕」。如果怕跟農曆大除夕混淆的話亦可稱「元旦前夕」。
p.128 「特別出庭代訟人(special advocate)」
作者討論到事涉國家安全案件,法庭批准另派律師代表被告,以防給被告接觸敏感資料是否恰當。
「出庭代訟人」這種生澀名詞徒然令一般讀者費解,不如叫「特委/特派代表律師」比較易明。
p.133 「負責審理上訴的陪審團由9名上議院高級法官組成」
由平民參與才叫陪審團,幾個法官一起審案叫「合議庭」。
p.134 「目前約束英國各部大匠的《臣工規範》(Ministerial Codes)」
p.230 註1 「《大臣守則》(the Ministerial Code)」
譯筆不一的例子。
「臣工」兩字是很有古風沒錯,但臣工其實包括了所有臣子,但「大臣守則」應該只是規管最高層的那些主管官員。所以平實地用「大臣」應比玩味古風的「臣工」準確。
p.137 「拒絕遵守習慣國際法
皇家大律師(Queen's Counsel,簡稱QC)」
「習慣國際法」這個譯法的確有,但字面上很容易令人誤解為是否「習慣」國際法(當了動詞)。
我想譯「國際習慣法」會更清楚和避免誤解。

至於QC,香港稱「御用大律師」,南洋稱「女皇律師」,就是沒聽過有正式譯成「皇家大律師」的。名字上看也不可能啦,寫明是 Queen's,又不是 Royal……
(有人這樣譯的,就是那些跟普通法系無關的大陸人或台灣人囉)
p.142 「1966年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及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公約》(the International Covenants on Civil and Political Rights and Economic, Social and Cultural Rights of 1966)」
顯然譯者沒留意到《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公約》和《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公約》是兩份公約來的,於是標點當成同一份。(其實英文的 Covenants 已經暗示了是多於一份)
p.144 「高級出庭律師(Senior Counsel,簡稱SC)詹士.克勞福德(James Crawford)教授」
以本港的翻譯,應稱「資深大律師」(南洋稱「高級律師」)。
至於 Crawford,如果看倌有留意的話,就會知道 Lane Crawford 是譯成「連卡佛」的。
p.146 「非合併合約(unincorporated treaties)」
不知前文後理只見到這句讀者可能會以為在討論商業合約的合併處理、或者公司合併。
但其實這句是討論國際法,「treaties」也透露了其實指的是「條約」而非合約。
unincorporated應該怎樣譯﹖如果參考中文維基,unincorporated的如屬地方,有譯「非合併」亦有「非建制」。
英文維基就有「Incorporation of international law」的條目,指國際法如何落實到國內法。這個名詞律政司也沒翻譯。我們就當它是未「合併」到國內法條文中執行好了。
p.147 「爵士米高.霍華德教授 (Professor Sir Michael Howard)」
p.195 「教授弗朗西斯.雅各布斯爵士 (Professor Sir Francis Jacobs)」
譯筆不一的另一例子,究竟是爵士先還是教授先﹖
英文的習慣,他們是把其他專業名銜置於 Sir 之前(除了 Dr. 不並用),所以是 Professor Sir XX,按此理應是「XX教授、爵士」。
或者有人會質疑英文和中文順序通常倒轉,所以應為「XX爵士教授」。在Google是以「爵士教授」多於「教授爵士」,不過都只是幾百個result,作不了準。

如果按日本的榮典表示,就會按照這樣的順序﹕
1. 職位
2. 軍階
3. 位階 (相當於中國的,不過明治維新後只屬追贈榮銜、無關俸祿)
4. 勳等 (日本的勳章也分了等級)
5. 功級 (表示軍功的金鵄勳章等級) (戰後廢除)
6. 爵位 (戰後廢除)
7. 學位 (博士適用)
姓名
中文維基提供的實際例子就是「內閣總理大臣海軍大將從一位大勳位功一級伯爵山本權兵衛」。按這個日本邏輯,「教授」職銜,「爵士」是勳銜,職銜應在勳銜之前。不過在這種「很正式」的用法中,姓名是放後面的。當然,日常就未必是這樣,例如《神探伽利略》裡面「物理學科第十三研究室」的名牌就是寫「湯川學 准教授」。

如果要選擇的話,我認為「XX教授爵士」較好。如果要從譯者的譯法中選其一,「教授XX爵士」也會比「爵士XX教授」好,因為「教授」本身除了是銜頭也是職位,可以前置﹔「爵士」則永遠不應前置。

又,「弗」來「弗」去這種大陸劣譯我先不挑剔了,香港人應該很熟悉 Jacob's 這個牌子,我們是叫「積及」的。甚至中文維基有些人名都是把「Jacobson」譯成「積及臣」或「積及迅」。
p.147 「有序政治團體間的戰爭和武裝衝突」
我想不會有人強調「無序政治團體」的,雖然沒看原文但我相信作者本意是指「政治團體間有序的戰爭和武裝衝突」,與毫無節制的「無序衝突」相對。
p.148 「意大利入侵阿比西尼亞(Abyssinia)」
這個名其實沒譯錯,不過我想如果讀者不是對世界歷史有相當興趣,未必會知道那就是現在的埃塞俄比亞。加上「今名」當註比較好。
p.149 「英國司法大臣兼皇家大律師哥爾德斯密斯(Goldsmith)」
大家又可以見到大陸那套機械式譯名可以有多難看,這個名用廣東話讀起來明明只是「高史密」。(充其量連中文維基也只是「高德史密斯」)
p.152 「來自威登的皇家大律師亞歷山大勳爵(Lord Alexander of Weedon)在其才華橫溢的2003年10月14日湯姆.薩金特(Tom Sargant)周年紀念演講——《正義》中」
p.233 註39. 「《美國和平與法律》(The pax Americana and the Law),首次發表於2004年的《公正》(JUSTICE)」
究竟是正義還是公正﹖
而且「威登的亞歷山大勳爵」應該是一個詞來的,不宜斬開。(等於「齊威王」不會叫「來自齊地的威王」)
p.156 「常務副司法部長(the Deputy Assistant Attorney General)」
表面看來很奇怪,因為英文名完全沒有「常務」的意思(如Standing)。按字面直接翻譯,應為「副助理司法部長」。至少半官方的美國在台協會也是這樣譯的。

上網找找,才發現這是大陸人的習慣(例一 / 例二),我猜就像他們在成堆副市長/部長之類當中有個高半級的「常務」副市長/部長吧﹖就像人大或政協那些「花瓶」當中有些比較「重要」的就叫「常務委員」(常委)。

近年香港的大學企業化,副校長多起來連中文大學也有所謂「常務副校長」。「常務」這個名稱總令我覺得十分奇怪,因為好像在暗示其他「非常務」的不是「閒人」(領銜但不辦理事務)就是「非常任」(整天調來調去)似的。因為「常務」兩字只會令我想起與政治任命相對的「常任文官」……(其實「常任文官」也不真的「常任」而可能要輪調不同位置,「常」的只是公務員本人的飯碗。)
p.160 「烏茲別克斯坦(Uzbekistan)」
對於那些中亞國家,香港向來是不把「斯坦」譯出來的(台灣好像也沒有),大陸才這樣譯。
p.162 「預防好過治療。這是肯定的。……忠君愛國者和守法之人也沒有甚麼可怕的。」
不知為何突然來個「好過」那麼廣東口語的詞,明明連廣東人也會用「預防勝於治療」。
更有甚者,這段是講美國反恐,美國人何來有「君」可忠﹖借成語也不能順便成這樣呀。
p.167 「『引渡』是個新式表達,最初指在一國非法抓捕(實際上是綁架)某人,將其帶至他國接受審判。」
只有大陸才用「抓捕」那麼「狂野」的詞(抓喎),在香港麻煩用「拘捕」或「搜捕」。
p.170 「厄勒.班納是巴勒斯坦籍約旦人(Jordanian-Palestinian)」
就算不懂英文,只要懂歷史或時事,都應該猜到只有巴勒斯坦人移民約旦,而沒有約旦人想移民巴勒斯坦的。正如雖然 Chinese American (美籍華裔) 或 African American (非裔美國人),都是後半指國籍、前半指種族。所以但這裡也只會是「巴勒斯坦裔約旦人」或「約旦籍巴勒斯坦人」(視乎你想強調哪個),而不會是「巴勒斯坦籍 約旦人」(那就變成約旦人擁有巴勒斯坦國籍了)。
p.171 「華盛頓的國家安全委員會(the National Security Council)」
這個機構在香港和台灣都叫「國家安全會議」,只有大陸才譯「國家安全委員會」。
所以你知道這是甚麼人譯的了。
p.174 「國會在2000年通過了一項詳盡的《恐怖主義法案》(Terrorism Act),包括131節和16張附頁
在香港法例中,那叫「附錄」。不是「附頁」,因為每一份附錄很可能不只一頁。
p.178 「皇家大律師蒂姆.奧提(Tim Otty)(他的團隊在三宗案件中都提交過仲裁協議[submission])」
如果你查的是Yahoo字典,submission的確是仲裁協議書,但另一個解釋是「意見」。書中提及的其實已是交到最高法院的官司,不是仲裁,所以不應該譯成仲裁協議。那份是大律師給法庭的意見陳述來的(其實即是向法官遞交書面陳詞)。
香港律政司的《英漢法律詞彙》已有「陳詞」或「意見書」,是更好的翻譯。在香港譯法律文章,這些資源不應忽略。
p.185 「美國國會卻在2006年《軍事委任法案》(the Military Commission Act 2006)中的立法規定,將羞辱人格且侮蔑尊嚴的待遇去非法化(decriminalize)」
法案目的是成立一個 military commission 去審訊美軍抓到的外國人,譯成「軍事委任」徒然令人搞不清楚是做甚麼的。直譯應該是「軍事委員會」吧﹖意義上似乎叫「軍法審判委員會」﹖
「去」和「非」都是負面詞,疊起來用就像「我沒說過不怎麼怎麼」一樣令人難明。其實譯成「非刑事化」或「除罪化」都好過「去非法化」。
p.187-188 「但在查哈爾案中,歐洲法院明確重申了它的思路﹕『在現代,為保護其社群不受恐怖主義暴力傷害,國家面臨着種種重大難題。因此,本法院(即歐洲法院)及其對社群構成之威脅。儘管如此,亦不得質疑第3條之絕對性。』」
看倌覺得「本法院及其對社群構成之威脅」讀不通嗎﹖但我也不知它想說甚麼。
p.193 「最後,我或許應該引用偉大的天主教思想家克里斯托弗.道森(Christopher Dawson)的話來作結。1943年,英美兩國正經受着納粹巨大邪惡力量的考驗。那時,他寫道﹕『一旦人們認定,為戰勝邪惡可以不擇手段的話,那麼,他們的善和他們最初想摧毀的惡便了無差別矣。』 (原文為﹕As soon as men decide that all means are permitted to fight an evil then their good becomes indistinguishable from the evil that they set out to destroy.)」
為何引這句,不用解釋。
p.197 「女王治下英國的條約義務(Her Majesty's treat obligations)」
「之」字乃多餘,「之」和「的」意思相同,雖然可以用來避免同一句裡「的」完又「的」,但如非必要還是不要在同一句內出現為妙。這裡「女王治下英國的」其實不會令人混淆,「之」字並非必要。
如果由在下翻譯,我甚至只會譯成「女王陛下的條約義務」。正如 Her Majesty's Government 就是「女王陛下的政府」而非「女王治下英國的政府」(當然也可以是「女王陛下的英國政府」)。
另外英文打錯了,應是「treaty obligations」。
p.198 「法庭從未沒有國會授權的情況下」
可能是編輯時出錯的,無端有兩個「在」徒令文句難以理解。應該是「法庭從未在沒有國會授權的情況下」。
p.198 「倫敦英皇書院(King's College)最早的法學教授之一」
這個譯名雖然也沒錯,但很容易令人誤以為跟香港的英皇書院一樣是中學,其實那是大學的學院。
p.206 「2000年《性犯罪(修訂)法案》[the Sexual Offences [Amendment] Act 2000]」

應為「性罪行

星期二, 8月 13, 2013

請你也寫你的版本吧

唔得閒寫文,都要抄戚本盛呢一篇先。不向教育局的「膠官」施壓,他們就會配合思歪拿林老師去祭旗。

--------------------------------------------------------------------------------------------------

【請你也寫你的版本吧。】
【已寄給局長、副本常秘及負責專業的首席助理秘書長】

吳克儉先生 (sedoffice@edb.gov.hk)
謝凌潔貞女士 (psed@edb.gov.hk)
李煜輝先生 (paspdt@edb.gov.hk)

=====
香港教育局局長
吳克儉先生:

得悉行政長官就林慧思老師事件向你索取報告,我謹以公民身份,向你提供資料及分析,讓你參考,以便完整及準確地作出報告,以免貽笑大方、殘害忠良。

簡而言之,林慧思老師事件是
(1)公眾地方有人的言論及集會自由被干犯,甚至危及和平秩序;
(2)林老師仗義執言,(2a)其中三數言詞過火;
(3)林老師及其任職學校被滋擾被欺凌(最新發展是,有人聲言組織群眾於開學日到其任職學校齊講粗話)。

只著眼於(2a),卻不去追問事件起因(1)、林老師不平則鳴(2)及事後變質(3),是完全本末倒置的。

繼續放大(2a),只會向孩子示範這種本末倒置的思考,作為教師,我決不能認同,這是違反我們專業的基本道德及認知。教師有責任指出(1)(3)的可鄙,(2)的可敬,(2a)是過而可諒(極其量只是責備求全而已)。

以下文章,提供了基本資料,可供參考:

秩序失控 仇恨政治滋長
http://thehousenews.com/society/秩序失控-仇恨政治滋長/

公眾安寧如何被危及
http://thehousenews.com/politics/公眾安寧如何被危及/

謝謝。

(公民)
戚本盛
2013.08.12

副本:
謝凌潔貞女士 (psed@edb.gov.hk)
李煜輝先生(paspdt@edb.gov.hk)

星期六, 8月 10, 2013

蝦你眼突之消失的試卷

[怪夢夢系列]

樓下繼續開冷氣,夜晚就很難不被熱醒。輾轉到早晨,又來了個怪夢﹕

回到中學,跟同學一起考附加數。(英文和附加數在下都考得麻麻)
不知為何徒弟會坐在我後面。(他讀文科的)

試場裡面沒有檯椅,所有人都是席地而坐。

不知為何,我在試場內攤開了一堆各科筆記和課本,到開考還未收起。(若然是為了出貓也不會放得那麼明顯吧﹖)
然後徒弟突然站起來跟大家大聲講在下跟某同班同學的緋聞。(嚇﹗:OOO)

在試場大叫大嚷當然就被老師帶走了。

然後我又不知為何把試卷塞了進其中一本課本中。

之後突然停電,老師為免有人借窗外的光繼續做,所以把剩餘的燈都關掉(事後﹕其實如果是停電就不會有燈繼續亮吧﹖應該是有燈壞了﹖然後把窗簾拉起來吧﹖),大家都在漆黑一片之中。

在漆黑裡,我嘗試在那堆課本中找回我塞進去的試卷。

到電恢復了,禮堂又有光之後。我竟然在幾本課本中,都找不到塞進去的試卷了……

星期二, 8月 06, 2013

The Case against Perfection: Ethics in the Age of Genetic Engineering

反對完美﹕科技與人性的正義之戰》Michael J. Sandel著,黃慧慧譯,台北﹕博雅,2013

(方某人其他書評書介)

繼《正義》和《錢買不到的東西》後繼續讀下去。這次聚焦在另一主題﹕以科技改造人類。
因為這本是為圖書館買的,寫不到筆記,所以唯有簡單就整體討論一下。(說簡單仍寫得那麼長,老師說話真的不可信,尤其當他說自己「講少少野」的時候。)

本書主題為是否接受基因改良,作者把「基因改良」和「基因治療」劃了界線。恢復健康的人原有的功能為治療,作者並不認為這點有問題(他在結語反駁了反對複製胚胎研究的論點,見註),但對健康的人或胚胎作基因改造,選取「更佳」基因,則為作者所不取。

作者的切入點為運動員,大概是因為這一門職業運用科技改進表現的爭議最多,最易討論。作者認為運動不只是依規則論輸贏,還是鼓勵運動員發揮天賦的才能和後天努力的鍛煉。
所以,應該接受哪些運動科技、不接受哪些,作者認為要看這種科技究竟是是突顯了「最佳選手的天份和技能」,還是扭曲了這些天份和技能,進而扭曲了一場比賽的本質。作者不贊成基因改造或其他藥物,就是因為認為這樣貶低了選手的努力,令比賽變成純表演,觀眾讚賞背後出手的科學家和藥廠,多於讚嘆選手的才華。而跑鞋或球拍就沒有這種問題。
當然這個觀點並非無可置疑,作者在《正義》就已經提及(本書中進一步解釋),有法官反對比賽本身有目的,只視為依照某些規則所作的消遣活動。而作者則不接受這種「運動消遣論」,認為沒有一個運動迷會接受這種「賽事規則只是專制,不為彰顯某些才能和美德」的結論。

對於基因改造的爭論,主要都是針對胎兒而言。作者認為「自由論」並不適用,因為胎兒本來就沒任何選擇自由可言,無論有沒有基因科技都是一樣的。「公平論」亦 未必適合,因為理論上政府可以資助所有父母選擇基因,亦可以向使用基因改造的人徵稅,給沒有改造的人彌補損失。問題只是我們想不想活在這樣無止境操控競爭 的世界裡。

作者引用神學家威廉.梅(William F. May,不是維基百科上一字之差的 William E. May,神奇在兩位都搞神學的)「對不速之客的寬大」的說法,認為為人父母就是要學會約束掌控的衝動,欣賞生命本身就是恩賜。對孩子接納的愛和轉化(即栽培)的愛,要有所平衡。只懂接納就是縱容、只懂轉化又變成糾纏,把孩子當成自己的附屬物。雖然想法源自神學家,但作者認為這個想法並不依賴於宗教或神祉,對無宗教人士一樣適用。

作者認為,競爭著改變天性以適應世界,只會分散我們思考世界的注意力、和改進社會的衝勁(譯文用的是衝動)。與其用基因科技去改造人性,倒不如搞好社會和政治制度來適應不完美的人性

---

就算看倌對生物科技完全沒興趣,這本書其實對我們來說也應該很有趣,只要看倌不理科技細節(反正書中沒有),把本書當成是美國版「千奇百趣」去讀就成。

我們很喜歡互傳那些港爸港媽如何操控他們那些寶貝港孩導 致的笑話,但我想明眼人都應該知道,這種心態其實不限於「港」,華人以至東亞各族都是這樣(反而東南亞那些土著民族沒那麼重視競爭,於是南洋華人說他們 「懶」)。不過在本書中,我們見到連美國也是這樣了,父母在運動場邊么喝不特止(香港比較少這個,因為大家忽視體育),家長更打電話去大學辦公室投訴、要 求行政部門向「貴子女」提供晨喚服務(好辛苦地避免用叫床 )之類……洋人對「虎媽」趨之若鶩(或嗤之以鼻),但對於華人這種操練根本不以為奇吧。所以我們會說這種惡性競爭是華人「教壞」洋人的。可是,找「人生教練」去「指導人生」,不也是洋人自己發明的麼﹖

可見問題根本不在於華人或洋人,這種惡性競爭的潛力其實在人的本性之中。只是前幾百年西方資源比較充裕,令教育系統的競爭有機會放緩罷了。而東方社會則從來擺脫不了。
要再進一步,我們甚至可以說是世代之爭。因為無論是香港還是美國,「怪獸家長」(或虎媽)現象,其實都是發生在戰後嬰兒潮下要風得風要雨得雨的「第二代人」(呂大樂說法,美國叫X世代),他們成長後生了子女,就透過種種手法(包括教育改革,教育改革有其必要,但有些措施其實在加劇跨代貧窮)去延續自己的操控。

從這角度看,所謂基因之爭其實只是表面技術問題,真正的社會問題是一批工業社會下成長和掌權的嬰兒潮世代,打算在後工業社會中繼續加強舊手法延續影響力而造成的。呂大樂口中的「第一代人」若然不是農民或難民,也鮮有像「第二代人」般在經濟發展中享盡一切優勢和機會的。戰後的社會發展開拓了很多前所未有的空間,到現在雖非「後無來者」但也肯定不再有那麼快那麼多。
換言之,「第三、四代人」面對的是工業社會已轉型為後工業社會(資訊社會),經濟發展亦已到頂峰不再有大幅進展和大量新空間。而在「第二代人」定下的規則下,他們就是要競逐這些比以往少得多的機會,然後「第二代人」還要以己度人、嬉笑怒罵說他們不夠勤力、不夠聽話。

無論是拼命補習(東方)還是運動訓練(西方),抑或基因改造,都只不過是第二代人自認為「為小孩好」、「贏在起跑線」而做的不同操控方案而已。
分別只是東方人(如華人)早已習慣操控子女、把子女當成自己附屬品,所以不覺奇怪。而西方人有較長的獨立傳統,所以現在覺得狀況很嚴重而已。

基因改造帶來的科技問題,總有科技解決的方案。社會世代之爭的問題,則沒有解決方案。

---

回到生物科技,讀生物化學出身的在下,通常讀到這些討論都很難滿意的,因為往往覺得他們其實不太了解基因科技和遺傳學。(情況就像綠色和平的反基因改造宣傳,總令我覺得是譁眾取寵。)

就如本書,如果以為基因改良可以讓父母像訂造傢具般選擇孩子的特性、和決定他們的未來,似乎是過於「樂觀」(或悲觀,視乎你想不想這種事發生)的想法,看起來像是某些「不肖」生物科技公司欺騙父母上釣的廣告伎倆。

因為,人的性狀(即特質)絕大部分都不是單一基因控制,而不同基因之間的互相影響多到不得了,就算科學家統統研究清楚了,也不見得可以輕易操控單一性狀而不影響其他。

相對於智商或音樂才華,我想身高還是比較容易控制的,雖然也是多基因控制,但至少我們知道生長激素影 響身高,那麼如果自動分泌多一點,長高的機會就大一點。可是,生長激素增加是否只有「長高」的效果﹖它一樣會帶來一堆潛在副作用。如果父母知道高生長激素 除了令兒子長高一點、加入體育隊的機會增加,還會增加一些嚴重疾病的機會、甚至短命,還會覺得衡量輕重後在胎兒身上「設定」高生長素激是值得冒的險麼﹖我想有此打算的父母會少了一截。

其實基因調控大多也是這樣,是互相影響很難只有單一結果。如果要把「製造嬰兒」當成基因工程般操控(而科技上又做得到的話),你身為「設計師」也要面對坦克車設計史中「攻擊力—防護力—機動力」三者只能取其二的矛盾。到最後,要避免太偏頗產生負面效果,你的選擇可能只能均衡一點,而這樣又跟一般水平可能相差不太遠,花了大錢只能產生少許的優勢。

對於人類演化有認識的看倌,應該知道人類也是不停在演化中,而其中一個方式就是異性選擇。在沒有任何遺傳學知識的年代,人類就已經在選擇更高大、更性感、更聰明的配偶。
所以科學家面對基因改造的反對者,很多時候會感到不解。因為人類一直就在做基因選擇,只是不自覺而已。基因改造的能力當然比傳統育種手段深入、高超、快捷得多,但本質上都是在操弄遺傳物質,只是程度之別而已。
所以,就算我們擔憂基因改造孩子在倫理上的影響,那也是「程度」的問題而不是「黑與白」的問題,我們沒法在科技進展上簡單劃一條線說「到此止步」。
科學家不明白民眾的憂慮,固然不妙。民眾不明白科技「想太多了」,其實也是不美麗的誤會。

更有甚者,就算給你選擇到想要的性狀,也不代表孩子就會走那條路

有很多性狀的遺傳都被研究過,最常用的是雙生兒比較,以同卵雙胞胎、異卵雙胞胎、非雙胞胎,共同生活和分別領養下出現同一性狀的機會,推論這種性狀跟遺傳有 多大關係。人們研究得較多的性狀自然是「遺傳病」,當中除了一些原因很單純的,多數的病(包括糖尿病)都是有後天因素同時作用導致。

同樣地,很多其他性狀也是有後天的影響。更不要說,出現了這個性狀,不代表孩子就用得著。
以自己為例,方某相對於父母來說,算長得相當高。雖然我想這是因為營養改善多於因為碰巧拿到「高基因」,不過就算長了,也因為自小體弱多病,從來對體育運動毫無興趣。方某長大後仍是「文弱書生」,身高並沒有變成運動上的優勢。
同 樣地,老媽經常說方某手指長得長又美,是彈琴的好材料,只恨當年貧窮沒錢給我學琴云云。可是,不那麼貴、人人都要學的牧童笛,方某也是肌肉協調不成,老是 吹不好(雖然不知是否手指太長吹笛反而不好,因為屈得很辛苦才按到洞)。就算有錢學琴,手指協調不好恐怕也不能變成李雲迪的。

當然,要反駁的話,只是因為方某並沒有「選」到一整套合適的基因。如果手指又長、音感又好、肌肉又協調,說不定就可以成為鋼琴大師呢﹖
可是,這也不代表在下就會對鋼琴有興趣呀﹗誰知道會不會因為老媽期望甚殷,每天迫我學琴,所以自小固執的在下,反而更討厭鋼琴呢﹖(反正香港很多孩子就是這樣,幸好方媽媽沒怎樣干涉我的嗜好。)

你可以千方百計給孩子鋪一條「你認為」最好的路,但最後他可能完全沒興趣,甚至怪你為了「你要的」這些性狀而犧牲了他「本來」想要的另一些性狀,亦未可知。
以為自己可以操弄一切的嬰兒潮父母,除了要學基因科技,恐怕更該學的是混沌理論不確定原理。先體會一下「世事難料」的道理。

要令這些父母三思,我想作者在書中提出的另一個理由可能更有用。
超人的箴言是「能力越大,責任越大」。作者提出的則是「控制越多,責任越大」
如果父母對子女性狀無從選擇,那麼孩子有缺失就只是「天意如此」(當然其實有些父母也會怪自己,仍然有子女會怪「你生成我這樣」,但作者的重點是「至少可以把責任推給上天」)。但如果父母對子女的選擇和控制越多,那麼對他的人生負責則越多,真正「無所逃於天地之間」。當他們以為自己可以把子女潛在的榮耀攬上身的時候,可能沒意會到自己同時把子女潛在的失敗攬上身。因為子女的一切都受父母控制了,所以子女面臨的任何問題和失敗,自然也可以(應該﹖)歸咎於父母「選擇不周」。現在所謂的「港孩現象」,可以說是「怪家長」應得的報應

我懷疑有幾多個「怪獸父母」真的意會到攬上這樣的責任有多恐怖。
(正如無知少女有需要看黃子華﹕「BB既學名﹕大肚劇痛、家嘈屋閉、賴屎賴尿、供書教學、無風無浪起碼都洗你四百萬,重係一定唔還錢﹗」)

或者,規定基因改造診所必須向光顧的父母念這一段聲明更有用吧﹕
「顧客必須留意,基因改造有其風險。就算基因改造手術完全成功和無誤,基於基因之間和基因與環境的複雜互動,可能產生不可預知的副作用,導致 貴子女面對嚴重疾病和人生失敗。
另一方面,正如基金價格,特定性狀的「市場價值」可升可跌,甚至可能變得毫無價值。(例如你為子女選擇肌肉強壯的基因,但下一代可能完全對運動沒興趣,結果只能當地盤工人。選擇音感基因,但可能再沒有人聽演奏。選擇高智商基因,但子女可能遇上另一場文化大革命。)
而 貴子弟亦可能完全不想要這些性狀,閣下在簽署本聲明時已確認放棄一切因此要求「退貨」、追究和索償的權利。
最後但同樣重要(last but not least)的是,顧客選擇了這些性狀,在道德上等於要為這些選定性狀對 貴子女造成的一切後果負責,可能包括但不限於因為「你選擇了不適合我的性狀」而被子女埋怨和怨恨一世。本公司或本國政府並不承擔因此產生終身痛苦、人身傷亡或財物損失的任何責任。
本公司代表已向閣下清晰讀出此一聲明,閣下如果仍然同意進行基因改造手術,請在下方簽名確認放棄對本公司的一切索償權利,因為手術失誤而產生的損害除外。」
這似乎是一篇科幻小說的好開頭。

---

註﹕作者反駁反對複製胚胎研究的論點,主要是連鎖推理悖論,「胚胎有成為人的潛能、和真實的人之間沒有明確界線」並不能成為「胚胎跟人沒有分別」的理由。作者舉例說假如一場火災危及一個五歲女孩和一盤二十個冷凍胚胎,所有人都會選擇先救一個女孩而不是二十個胚胎。

胚胎不完全是人類,也不純粹是物品,不是「完整的人」並不代表不用尊重(於是可以隨便利用—作者強調就算純粹是物品也不代表可以隨便糟蹋,例如在大樹或古蹟 上刻字令人厭惡,就是因為我們欣賞這些物品)。胚胎是處於「非人」到「人」之間,容許如何利用胚胎,也應該是在兩者之間。

再者,反對者的邏輯並不前後一致,例如小布殊只反對政府資助複製幹細胞研究,但如果傷害複製胚胎等於殺人,那麼就應該是禁止而非止於「不資助」,但他們卻連倡議都沒有,也沒有禁止生育診所製造數目過多、等待銷毀的胚胎。

星期日, 8月 04, 2013

神探伽利略II(第五集)

其實我本來還有兩篇書介要寫的,不過看完昨晚那集,就知道有「科學控」網友會不爽。

承上例, 先貼這集的梗﹕

岸谷﹕教授您在醫院牆上寫的那個超長的公式是什麼﹖
湯川﹕不只哭泣聲,方程式也絕無意義。
湯川﹕我只是把高中學過的公式寫上去罷了。(方按﹕其實每一集都是這樣 :P)
岸谷﹕醫院都來投訴了,最後都是我擦掉的﹗(方按﹕妳知道內海有多辛苦吧)
岸谷﹕花了我整整兩小時,幹嘛要寫那種東西﹖﹗(湯川﹕為了耍帥)

哈哈,看完那集就猜到科學版網友一定會這樣反應。(我也有心靈感應耶 XD)

其實昏迷的人聽到說話,本地電視劇也經常有的橋段,所以不用以為一般觀眾就一定會以為是心靈感應。(你說無線的師奶劇,有哪一齣不是昏迷的人聽到說話的﹖如果說看了那麼多師奶劇也不入腦,那麼無線很失敗嘛 XDD)
而且最大的破綻就是,當妹妹被襲時,見到兇手也認不出。如果真的有心靈感應,同一個人沒理由剃了鬚就認不出嘛。(這點比較隱晦,觀眾沒用心看可能看不到。)

湯川學一早說了,之前的實驗已經推翻了心靈感應,之後只是為了幫這對姊妹而做場戲。這一集其實不是講科學(科學與破案毫無關係,還幽了他「寫方程式」的習慣一默),而是表達湯川不只是科學宅,他對人性其實有頗深認識。所以才察覺到傷者丈夫有可疑(警方也沒發現),故意設局讓真兇上釣。

同樣地,雖然姊姊認得我,理由連觀眾都想得到(就是昏迷時聽到聲嘛),但既然你們堅持有心靈感應,我又有實驗可以玩了。之前說推翻了心靈感應,你們可以說因為姊姊昏迷,感應「不夠力」所以不算數。現在兩個都清醒,抓回帝都大學做一輪實驗,就可以徹底驗證了,在湯川的角度看,那不是很值得高興麼﹖(所以他說「真的很有趣」)

湯川是怕小朋友不講道理,但並沒跡象說他跟一般人相處有問題,或者不識世情。更何況,這是多年後拍的續集,湯川更加成熟,更加了解人性也是正常的。現實中人的性格也是逐漸改變的,十年前的你和現在的你看法也不是完全一樣。(社會派向來重視人性和心理多於本格派的純推理,東野似乎是橫跨在兩者之間。)

我認為,看戲還是應該沿著故事脈絡和人物性格去看,這一集其實讓觀眾看到湯川「不宅」的一面。如果以紀錄片的標準去看戲劇當然是會氣死的,何必﹖

星期五, 8月 02, 2013

通識我主場

庫斯克《通識我主場》,香港﹕紅出版(青森文化),2013
(方某人其他書評與書介)

先旨聲明,認識作者

庫斯克,人稱庫老大,資深博客兼通識科老師。曾幾何時(總之未有唐營梁營香港營之時)就在被稱為「潮童勝地」的xanga開了個反動教師集中營,並聯同另外兩位「核心」成員製作「三師會」podcast,進一步以通識思考、民主自由之類的西方價值毒害社會主義祖國未來花朵,情節特別嚴重。消息人士透露庫老大去年三年前結婚,太太很賢淑,月前誕下的女兒也很漂亮

庫老大網名固然是K字頭,如果看倌認識庫大或者有看書首獻辭的話,就會發現原來庫太也是K字頭。幸好庫B女不是,要不然就會湊成一個3K黨了。

好,爛gag爆完,入正題。

庫大的確是網上頗活躍的作者,而且放棄原來公務員的身份,投身已不大穩定的教育界,可見其抱負理想。有看庫大網誌的看倌,再看這本書不至於有多大驚喜(well,「熟客沒驚喜」是大部分「博客書」的特色,拙著也一樣),因為看倌可見庫大平日寫文其實等於「儲稿」,在這本書中略為改寫一下再加點概念解釋或延伸問題就行了。

因 為這本書不是寫給我們看,而是寫給學生看(當然關心通識的老師和家長也歡迎)。例如通識科有何意義、試題應該怎樣讀之類,而後面的專題短文,也可以當成一 些時事議題的入門簡介。我想正式教通識科的老師,可以想到更多用途。對於一般學生,我想當成消閒讀物,看一個通識老師怎樣理解這些議題,亦可從中得益的。 多點觀摩不同人的看法,再動動腦筋,不難整理出自己的看法來,到考試時自然就不怕沒論點了。

文中庫大提過對正義傳媒的內容分析(content analysis),如果對本書進行「標題分析」大概也可以看出有哪些不足。因為庫大是文科人,所以通識科六大主題中,「公共衛生」和「能源科技與環境」這兩個科學知識較重的主題,並未著墨(講過「喪屍」囉 )。

相 對於另外四大「偏文」主題而言,這兩個主題的技術性較強。在一些學校(如敝校)就乾脆找理科老師去教,當然跟另一些堅持老師要同時處理六大主題的學校相 較,各有利弊。在這兩個「技術」主題中,要教好科學技術知識、又要令學生兼顧文化層面,做到文理通達,方某雖然不用教也覺得絕不容易。而偏偏科普教育在香 港其實非常薄弱,而有心+有力+有閒去寫科普文章的科學人,在香港實在不夠。再加上香港向來文理分流太早,要科普文章兼顧文理,要求就更高了。

通識科的課本或備考小書,當然是六大主題都有包括在內。不過在「閒書」的散文式著作當中,印象中仍是以「偏文」的主題居多(這方面寫手向來不少),似乎還沒有專門針對兩個「偏理」主題的。出版界和作者宜多加努力。

(喂,橋係我出的,邊間出版社出返幾本有錢賺,記得請我食飯﹗)

---

筆記,純屬挑骨頭﹕
p.40 「漫畫作者想表達的是,泛民主派在議會中永遠被建制派壓倒,無能力對於政府提交的具爭議性議案。」
應是「無能力對政府提交具爭議性議案」還是「無能力對於政府提交的具爭議性議案作修訂」抑或是「無能力否決政府提交的具爭議性議案」﹖
(又,個人認為「具」是贅字。)

p.62 「你想當白老鼠嗎﹖」明顯地「你」字重複了。

p.84 其實在「1%法則」或「90-9-1法則」之外,如果能補充「80/20法則」則更完美。
(雖然有人認為在網絡上「80/20」已經過時了,所以被「1%法則」取代了。但畢竟「80/20」都是適合範圍較廣泛而非局限於網絡界的概念。)

當然這會否落入方某慣常的蔓生枝節之弊,又是後話。(剛剛交了篇友情稿,才被朋友說枝節太多主線不突出,但這是方某特色)
p.106 「就目前所見,香港即使是最激烈的論述,也是要求落實《基本法》承諾的高度自治,與要求政治上的『獨立』是兩碼子的事。」
可是我在2007年已聽到共官說「達賴要求西藏實行一國兩制,等同藏獨」。
所有不受共匪控制的東西,就等於獨立了。所以就算你舉著中共的旗幟去「高度自治」不受共黨控制,其實在他們眼中等於獨立。
所以你就明白,為何他們不停活動,要消滅這一制了。

鄧小平雖然心狠手辣,但我不信他當初提出一國兩制是為了騙人(雖然一樣冇人信),因為他水平還沒有現在那些共官那麼低。他應該有足夠的智慧去看得到,香港不赤化才是對中國和中共最好的選擇。
p.144 「2003年好些本來不會上街的朋友跟說要走出來,就是因為不能忍受林瑞麟推行惡法的方式。」
這段本來是討論2011年七一遊行成為繼2003年後最多人一次的原因。所以這句應該是指2011,而不是2003,當時討人厭的是葉劉不是林公公。

又,應該是跟「我」說要走出來。
p.145 「2003年七一,留守者比起2003年的時候的幾十人多了幾十倍」
也是2011年。
p.147 「堵馬路惡不赦」
明顯是「十」字之誤,在目錄中也一樣打錯了。

星期三, 7月 31, 2013

Good bye Xanga, and thank you

歡樂今宵再會,各位觀眾晚安﹗

(標題是源自啟德機場封閉時,民航署高層的致詞。)

---

其實我仲有兩篇書介未打囉。另外一本岩岩睇完(《圖解會計學》)都冇諗住寫添勒。

---

順便幫朋友打廣告,有出版社找人﹕
1. 撰寫小一至小三英文工作紙
2. 撰寫中文錄音講稿 (中六畢業或大學生)
有興趣的朋友可把聯絡方法PM在下轉交。

星期二, 7月 30, 2013

New books for me and the library

是的,書展不去買,於是在外面買。
這些是買回去學校的﹕
誰說人是誠實的》Dan Ariely著、齊若蘭譯,台北:天下文化,2013
這本其實我也想看,不過正如前著《誰說人是理性的》和《不理性的力量》,我認為這些「行為經濟學」的研究對學生了解人類行為有幫助,所以就放在學校好了。
空想科學讀本6.5》柳田理科雄著、談璞譯,台北:遠流,2013
這本雖然改為作者自問自答,不過正如上一本一樣,那些作品大部分我都沒興趣,所以自己不買,只買一本放在學校就夠了。
謠言粉碎機》果殼 Guokr.com,香港:萬里,2012
這其實是大陸科普網站果殼網的一個欄目,顧名思義。

日理萬機—航空交通全解碼》藍一樂,香港﹕經濟日報,2013
投考懲教署全攻略》陳Sir,香港﹕文化會社,2013
很明顯都是當職業介紹買的。前一本還只是簡介。
後一系列早就出了「考警察」和「考消防救護」,這年頭出這種書也夠煞食的。
CIA教你識人術》Phil Houston等著、毛佩琦譯,台北:麥田,2013
Well,出完FBI就出CIA了啦,不過這本不是講動作表情,主要講內容分析。
九巴同行八十年》高添強,香港﹕三聯,2013
很明顯是買給巴士迷看的。
這本自奉﹕
TOMICA超圖鑑》POPLAR社作、林子傑譯,臺灣東販,2012
為甚麼要買﹖因為方某小時候雖然窮,但久不久買一架,其實也收集了一盒玩具車。只是後來搬屋時被老媽一併送了給工友的小朋友……之後她每次看報紙見到小車被炒到好貴時告訴我,我就回應她「反正都被妳全送出去了」。
這本是買來哀悼我那些「消失的車仔」的。

星期日, 7月 28, 2013

博物館和歷史建築

吃完午餐先跑去歷史博物館看天文台一百三十年紀念展覽,不過照片等xanga的問題塵埃落定再上載。然後發現時間不夠,跑到文物探知館已經過了時,而且演講廳竟然坐滿,要到另一間房看直播。

講座題目是「博物館建築設計的意義:博物館是歷史建築的最佳用途嗎?」,由香港大學李浩然博士主講。

其實就算不聽,都猜到答案「不是」。因為博物館需要特別設計,而歷史建築往往沒預留博物館特別需要的改裝空間。講座應該是討論博物館設計需求,好等大家不要一見到有歷史建築就要求轉做博物館。(有個資深館長曾謂,想人破產最好叫佢搞博物館 :P)

不過原來不完全是討論這個,而是講博物館建築設計的潮流。

講者說博物館的建築設計可分為六代。

第一代的博物館,多是革命後充公了皇宮和貴族宅第,然後用來展示這些王公貴冑歷年來搜括的「民脂民膏」。換言之,是服務政治需要。受社會主義或共產主義影響,不少國家革命後皆如此。
 
具體例子有法國羅浮宮北京故宮、古巴總統宮(革命博物館)。

港督府在九七後也曾被建議改為「紫蘆」,其實也是一間博物館。講者說「幸好」沒成真,繼續維持原有用途(首長住宅)。講者沒說的是,這是誰的主意。

第二代博物館,是新古典主義(neo-classical)。
這批建築是專為博物館而建,但沿襲第一代博物館的特色,形象都是像宮殿或神殿(因為博物館本來就是在皇宮,所以予人「博物館一定要在古建築」的印象)。以模仿古希臘和羅馬式建築,來彰顯帝國主義或民族主義的國家威嚴。

美國國會大樓就是新古典主義的例子。
納粹時代還有簡約新古典主義,柱子和裝飾簡化了,但套用新古典主義那些大柱大門,令個人變得渺小的特色則同一。

宮殿式博物館方面有幾個例子﹕
東京國立博物館(1882),模仿東京皇居
京都國立博物館(1895),模仿西式皇宮。
新加坡國立博物館,殖民地時期設立,主要放置動物學和民族學藏品(有點像香港大會堂博物館)。獨立後轉型為歷史博物館,亦是建立「國民認同」的教育設施。
—遷台後的國立歷史博物館(1960)和國立故宮博物館(1965),都是模仿北平故宮,國民黨用以標榜民國為中華正宗。

至於神殿式博物館例子則有﹕
Berlin's Altes Museum (1830年普魯士),模仿古希臘神殿。
British Museum (1850)
Philadelphia Museum of Art (1928)

新古典主義其後末落,於戰後轉為現代主義。
當然,現在還有很多「仿古典」(pseudo-classic)的惡俗建築,中國大陸很多政府大樓模仿美國國會大樓和白宮就是如此。講者特別提及尖沙咀被首富佔領的前水警總部後改建成「1881」亦是如此。

評估博物館建築的需求,是有國際標準的﹕
1. 空間是否足夠﹖
國際博物館協會(ICOM)的分配標準,是40%空間供公眾展示用,另20-30%供非公眾用途(儲存和修復等工作)。(其餘的位置可留給辦公室、餐廳之類。講者特別提及甘棠第空間不夠、地理位置亦不佳,連餐廳也沒有,遊客在甘棠第外亦很難連接到其他景點。)
此外,展覽對儲存空間的比例,亦有標準﹕
大型博物館或國家級博物館,展覽﹕儲存比例為 1:1
中型或一般博物館,比例為 2.7:1
小型或地區博物館,比例為 4:1
2. 建築裡有足夠的空間(capacity)用作保育(conservation)和研究、出版用途嗎﹖
博物館要對自己的館藏進行研究和出版,即是有學術工作。如果沒有研究、只有展覽的話,那只是展覽廳,不是博物館。
(方按﹕這就是中央圖書館有展覽廳、也不時搞展覽,但它不是博物館的道理。)

3. 建築是否依循了ICOM的專業標準和指引﹖
4. 是否有適合的機器設備(mechanical services),讓館內的濕度和溫度符合國際標準﹖
例如美國 ASHRAE 的標準為相對濕度50%、溫度保持在攝氏15-25度。
第三代博物館,是現代主義(Modern)。流行於五十至七十年代。
現代主義的特色,是功能優先於裝飾(forms follows function,IKEA就是例子)。
這一代博物館建築的特色,是精英主義(elitism),認為博物館要保護藏品,與世俗的「庸人」(mundane)保持距離,並「教化」這些庸人。所以這一代博物館的外型通常像大戰中的碉堡(bunker),形象非常高傲。

現代主義的建築源頭,是近年香港人常掛在口邊的「包豪斯」(Bauhaus School of Design, 1926),因為這學院和現代主義建築有社會主義風格,所以後來被納粹政權關閉了。
香港有很多這類現代主義建築,大會堂(1962)、中區政府合暑(1967-69)就是例子。都是外表平平,甚至色彩欠奉,但構型很立體地運用空間。

碉堡式的博物館,例子有 Guggenheim Museum (1959, 紐約)、Whitney Museum of American Art (1966, 紐約)等。後者除了像碉堡(講者特別在博物館照片中間的方洞加一支炮管,博君一粲 ),還特別在「隔壁」的建築之間真的建了道牆壁,以示與世俗建築的分隔。

這類博物館或建築,在東亞各地都不少,香港藝術館是這樣,廣州、東京、北京、台北各地都有。

碉堡式有變種,曰盒式(Box),例子為New National Gallery (1968, Berlin),又稱極簡主義(minimalism)。

另一種可稱Sarcophagus(似足棺材),例如 Kimbell Art Museum (1972, USA)。
香港歷史博物館新館也是這樣的,可見現代主義雖然在七十年代後式微,但也一直被抄到九十年代。

第四代博物館,是後現代主義(Post-modern)。流行於八十年代。
建築師逐漸覺得現代主義太高傲沒趣,於是轉為後現代風格,標榜 non-alienatly, not-talking-itself-too-seriously,還要 reduce perception of elitism。簡言之,即是民粹主義(populism)。

後現代主義不時拿一些古典主義的元素(在西方屬人所共知)來「玩」(tongue-in-cheek reinterpretation of classical elements),加添色彩和卡通化、誇張化。

後現代建築的始祖是 Portland Municipal Service Building (1982)。形象似足一個禮物盒,原本的設計更像禮物盒(建築外有「絲帶」),只是被群起抗議下刪了「過多」的裝飾。

另一個例子是前面 Whitney Museum of American Art 在1985年的擴建方案,但並未建成。

德國的 New State Gallery (1984, Stuttgart)甚至在建築中留下「捷徑」讓路過的人可以從中間穿過,以示反精英主義自我封閉、歡迎遊人的姿態。

釧路市濕原展望台(Kushiro Marsh Observatory, 1984)由日本建築師毛網毅曠設計,裡面甚至套用了風水元素。

本港建築師嚴迅奇(Rocco Yim)設計的廣東省博物館(2010),亦是以寶盒(lacquer box)為形象。

講者特別提到,後現代建築一樣有 copy culture,香港中央圖書館那種「不倫不類」(我說的)的設計,正是襲自 Portland 那座市政大廈。

第五代博物館,是解構主義(deconstructivist)。流行於九十年代至今。
其實這類建築在七十年代已開始有,到八十年代才被冠以解構之名。

解構主義來自反建制、反平俗、無政府主義,推崇「末日之後」的美學,和Punk subculture

建築設計方面則套用了由混沌理論(chaos)發展出來的複雜理論(Complex theory),「模仿不穩定秩序邊緣的超複雜建築設計」(critical point / edge of chaos)。
混沌理論是由《侏儸紀公園》(1990)帶到公眾視野的。

這類建築的特色就是像殘骸廢墟(wreckage)。
例子有 Jewish Museum Berlin。這幢建築設計於1988年在設計比賽中勝出,1999年完成,當時還未有展品已吸引了三十五萬人參觀(那幢博物館建築本身才是「藝術品」),直至2001年才正式開放。整幢建築佈局東扭西歪,就像火車出軌的樣子。

另一例 Royal Ontario Museum Extension (2007),建築本身有如地震遺址。

更出名的例子就是 Guggenheim Museum Bilbao (1997),在一個末落小城建設來吸引遊客,結果真的吸引到大量遊客。不過遊客是來參觀那裡「博物館」本身,而不理裡面的展品。(講者問過一些參觀過的朋友,他們只記得博物館本身很好看,但忘記了裡面放了甚麼。)
講者播放一段影片﹕這裡博物館的建築師 Frank Gehry 曾獲邀在 Simpsons 上「自嘲」一番,說 Simpsons 的鎮民邀請他建設一座建築,以振興經濟。他把邀請信搾成一團丟掉,後來望一望就說「you are genius」,於是一團紙的造型就變成了建築設計了。
講者說那建築師後悔參加了這場「自嘲」,讓大眾覺得他「冇料到」。
第六代博物館,是參數式建築(Parametric)。由二千年後開始流行。
這種建築的特色是「奇形怪狀」(creepy giant blobs)。

這種建築,是源自拓樸學(topology)的啟發,以追求continuous surface的曲面。
嚴格來說這跟歷代建築追求數學上、幾何上的和諧(古希臘人就講黃金比例了),並無分別。只是曲面設計需要大量微積分計算,非人手所能完成。電腦數碼設計的進步,先用於航太科技,及後電腦和軟件價格下降到一般人可以負擔的水平,建築師就拿來「玩」以前玩不到的曲面設計了。

在未有電腦協助的時代(Analogue computing),雪梨歌劇院的拋物線樓頂,已經是工程學上的大難題。最後建築師是見到「橙皮」才得到啟發,以球面替代拋物線,才得以完成。
有了電腦協助(Digital computing),只要把「參數」餵進電腦,電腦就可以自動計算出所有配件的形狀和尺寸。因為建築通常是在工廠製造配件再到現場裝配,如果尺寸不合是砌不上的。有了電腦處理這些計算,就算設計曲面、配件塊塊形狀不同,也不怕搞錯了。

講者出示兩幅隱形戰機的照片,舊式的第一代隱形戰機,是有尖角的。新式的隱形戰機則外形平滑,這就反映了電腦計算能力的進步,令他們可以計算更細緻的曲面。

現在參數式建築的「祖師」是英國伊拉克裔 Dame Zaha Hadid,她還設計了理工大學創意大樓和廣州歌劇院。

這類建築的例子還有﹕
捷克國家圖書館,原為2007設計比賽勝出,計劃2011完成,但建築師夫婦其後離婚,男的更於2008年死了,所以計劃於2009年取消。
Chanel Mobile Art (2008),曾在天星碼頭停車場展出過。
Regium Waterfront (2015),海星形。
Ferrari World (2000, Abu Dhabi)
—長沙的 Changsha Meixihu International Culture and Art Centre (Zaha 設計,2013年3月發佈設計)

香港西九藝術區其中一個參賽計劃「Sky Canopy Scheme」(天幕)其實也是參數式建築的例子。其餘的參賽作品也反映了不同的流派﹕
—Foster+Partners WKCD (現代主義式、碉堡形)
—嚴迅奇 (解構主義式)
—荷蘭OMA (後現代主義式)

回到「博物館是歷史建築的最佳用途嗎?」這個問題,講者引述英國半官方機構 English Heritage's Conservation Principles, Policy and Guidance曰﹕
有創新的建築設計,才有日後的歷史文物。
(正如古希臘或羅馬當時的建築,也沒有所謂「古典」可言,那些都是當時的潮流。到了文藝復興,大家重新採用這些樣式,才有「古典」之名。)
---

講座一完,問答時間,講者說可以抄講義檔案,就立即有一堆人拿「手指」跑出來抄,場內的人大概連問題都問不到。所以我也走了。

我想有很多建築系學生來聽,那就解釋了為何會爆滿了。

星期四, 7月 25, 2013

Galileo+ produced by Masaharu Fukuyama


Galileo+ produced by Masaharu Fukuyama》福山雅治、KOH+、HARA+、GYURI+、A-Lin+
(這個版本連DVD一起賣,我買的那個沒DVD,封面是黑色的。)

新歌當然是《神探伽利略2》的主題曲《恋の魔力》,另外再翻炒兩首舊主題曲(《KISSして》、《最愛》)。最新鮮的當然就是找了台灣和韓國歌星分別為這三首歌歌中文和韓文版(已有人整隻碟評了,看倌有興趣可去看)。最奇怪的是,「碟尾」竟然有福山雅怡自己唱《KISSして》和《最愛》,雖然這兩首寫給女人唱的歌變了男人唱已經有點怪(上引那位作者認為福山本人是Rock底,寫快歌反而不適合那幾位女歌星),但為何兩首都唱了又不唱新的那首呢﹖

重點當然是新歌《恋の魔力》,這是電視劇版﹕(在歌詞中以藍字標示)


這是全版﹕

恋の魔力 (Koi no Maryoku) [KOH+]
作詞 :福山雅治  作曲:福山雅治  歌:KOH+
(拼音取自歌詞ばかり、中譯取自奈梨的雜談筆記)

怖いくらい 君の言葉が好きで (喜歡你說的話到害怕的地步)
kowai kurai kimi no kotoba ga suki de
何度も夢で繰り返している (在夢裡無數次地重複著)
nandomo yume de kurikaeshiteru
今日もつかめない君の招待に (今天也因為你那掌握不住的邀請)
kyou mo tsukamenai kimi no shoutai ni
彷徨ってる 彷徨ってる (徬徨徘徊 徬徨徘徊)
samayotteru samayotteru
愛の世界を (在愛情的世界裡)
ai no sekai wo

何が間違ってるかな (是不是哪裡出錯了)
nani ga machigatteru kana
言い方のせいかな (是說話的方式嗎)
iikata no sei kana
素直になりたいのに (雖然想要坦率)
sunao ni naritai noni
素顔を見せるのが出来ないのはなぜ (不知為何卻無法展現真實的面貌)
sugao miseru no ga dekinai no wa naze

空回りしてるのは わかってるけど (我十分清楚 自己在空轉)
karamawari shiteru no wa wakatteru kedo
これが「恋の魔力」と (這就是「愛情魔力」)
kore ga koi no maryoku to
自己弁護してる (我如此自我辯護)
jiko bengo shiteru

優しくしたい でも出来ない (想要溫柔對你 卻做不到)
yasashiku shitai demo dekinai
恋の心 拗れていってる (愛的一顆心 正在鬧彆扭)
koigokoro kojiraseteru
こんな僕を ねぇ君はわかってるの? (這樣的我 你呀應該都懂吧?)
konna boku wo nee kimi wa wakatteru no?

こう見えて すごく気を使う方で (別看我這樣子 其實我是非常多心的)
kou miete sugoku ki wo tsukau hou de
意外なことで落ち込むタイプで (會在出乎意料的地方感到沮喪)
igai na koto de ochikomu taipu de
知ってて そんな態度するなら (如果你明明知道 還如此對我)
shittete sonna taido suru nara
君って 君って ずるい人だよ (你呀 你呀 真是奸詐呀)
kimitte kimitte zurui hito dayo

何が正解なのかな? 恋の模範解答 (什麼才是正確的答案? 愛情的模範解答)
naniga seikai nano kana koi no mohan kaitou
ちゃんと繋がりたいのに (明明想要和你好好在一起)
chanto tsunagaritai noni
好きになればなるほど何にもできないんだ (卻愈是喜歡愈是什麼都做不到)
suki ni nareba naru hodo nanimo dekinainda

空回りしてるのは わかってるけど (我十分清楚 自己在空轉)
karamawari shiteru no wa wakatteru kedo
これが「恋の魔力」と (這就是「愛情魔力」)
kore ga koi no maryoku to
自己弁護してる (我如此自我辯護)
jiko bengo shiteru

甘酸っぱくて 苦しくて 幸せなんて (酸酸甜甜 苦苦澀澀 這樣的幸福)
amazuppakute kurushikute shiawase nante
それは君の魔力で 君の魅力で (都是因為你的魔力 你的魅力)
sore wa kimi no maryoku de kimi no miryoku de

抱きしめてほしい (想要你擁抱我)
dakishimete hoshii
でも言えない (卻說不出口)
demo ienai
恋心 (愛的一顆心)
koigokoro
こじらせてる (正在鬧彆扭)
kojiraseteru
こんな僕が勇敢になる (希望你能對這樣的我)
konna boku ga yuukan ni naru
魔法をかけてほしいよ (施個變得勇敢的魔法)
mahou wo kakete hoshii yo
大好きなんだから (因為我最愛你了)
daisuki nandakara

怖いくらい 君の世界が好きで (喜歡你的世界到害怕的地步)
kowai kurai kimi no sekai ga suki de
何度も夢で遊びに行くの (在夢裡去那裡玩了無數次)
nando mo yume de asobi ni iku no
ちっとも追いつけない君なんだけど (雖然現在一點都沒有追上你)
chittomo oitsukenai kimi nandakedo
いつかは 並んで (但願總有一天)
itsuka wa narande
歩きたいんだよ (我們能並肩前行)
arukitain dayo
---

韓文完全不懂聽,所以無話可說。立即去 A-Lin 那部分。

《戀愛魔力》整體來說填得跟原曲很接近,尤其頭幾個音(快過來 / 怖いくらい kowai kurai)唱起來竟然跟日文一樣 ,另外還有幾個位(例如 都是因為 / ほしいよ hoshii yo)也是很像原版。

這個是電視版,即是香港播放時的片尾曲﹕(在歌詞中以藍字標示)


這個是全版﹕

戀愛魔力 (恋の魔力) / A-Lin+
作詞.作曲﹕福山雅治 編曲﹕福山雅治/井上鑑 中文詞﹕徐世珍

快過來加持我 關於愛情的勇氣
因為你每句話 都能左右我的心
是不是每個人 愛上了都會看不清
我會不會 我對不對 我們可以不可以
我聽見久違的一種聲音 在我胸口敲個不停
其實明明 想坦率面對你
每當 我 見 到你 為何閃 躲 你 的 眼睛

因為喜歡你 那麼喜歡你 這戀愛的魔力
讓我也變得不知所措 一點都不淡定<--------------------------- br="">想溫柔的靠近你 卻忐忑不已
我慌了 亂了 傻得忘了呼吸
還不擁抱我 嘿 你懂不懂我的心

有時候愛也會讓人退化得很徹底
不然為何看著你 我就變得不聰明
那句話想不出該怎樣能告訴你
會不會 會不會 你全都看在眼裡

不管擁有過多少曾經 在戀愛一樣失去冷靜
沒有 一個標準答案可以
讓我的天空 都放晴 讓我愛 的更 容易

因為喜歡你 那麼喜歡你 這戀愛的魔力
讓我也變得不知所措 一點都不淡定

又快樂又著急 酸楚又甜蜜 這戀愛的魔力
讓這種痛苦也很幸福 像美麗的邀請
想溫柔的靠近你 卻忐忑不已
我慌了 亂了 傻得忘了呼吸
還不擁抱我 施展更多的魔力
我的不堪一擊 都是因為 我付出了我的心

快過來加持我 關於愛情的勇氣
因為你每句話 都能左右我的心
既然愛這一次 神奇的改變了自己
總有一天 會有一天 會讓我們在一起
KISSして》的中文版,其實也填得不錯。唯獨是「ねぇ」那種撒嬌的感覺沒譯出來(反而前面的《戀愛魔力》就有),而且原歌詞就像內斂的內海,在這裡變了超「傲嬌」的岸谷,就跟新一輯劇集一樣。

親一個吧(A-Lin+)    (KISSして中文版)
作詞:福山雅治    作曲:福山雅治    中文歌詞:Abbie Yang    演唱:A-Lin

話題分岔也是分享
蒐集每秒鐘有你的身旁

愛是絕症的病種
自從上癮你的吻沒解藥快求救

我 迷戀失去控制所有荒唐
要把無上限愛的力量 拋向異世界炫耀
你 滿足天馬行空我的幻想
讓簡單 變得不太簡單 幸福的存在感
心跳狂飆超速緊張 親一個吧

踩著冷戰散步爭吵
你偏心退讓我放下驕傲

如果眼淚還躲不掉
那就要在你的心中拍下我最美的微笑

我 迷戀失去控制所有荒唐
要把無上限愛的力量 拋向異世界炫耀
你 滿足天馬行空我的幻想
讓簡單 變得不太簡單 幸福的存在感
心跳狂飆超速緊張 快樂悲傷默契擁抱 親一個吧

如果眼淚還躲不掉
那就要在你的心中拍下我最美的微笑

我 迷戀失去控制所有荒唐
要把無上限愛的力量 拋向異世界炫耀
你 滿足天馬行空我的幻想
讓簡單 變得不太簡單 幸福的存在感
心跳狂飆超速緊張 快樂悲傷默契擁抱 come on baby難逃魔掌 親一個吧
反而《最愛》的中文版,就令我覺得不是味道。因為原曲是「宅男之歌」唱出「一個宅男一廂情願但對方不接受他的犧牲」的心情,完全扣了《容疑者X之獻身》的劇情。改了中文版後,反而只是一首普通的失戀歌。

最懂你的人(A-Lin+)
作詞:福山雅治 作曲:福山雅治 編曲:福山雅治 井上 鑑 中文詞:周煒傑

看夏日的煙火 緩緩的墜落
但在你眼裡 是無盡的落寞
你總說 最懂得 你的人是我
所以才讓 我比誰 都還不知所措

在晴朗時許的夢 散落在雨中沉默
失去了相愛 的理由

越是懂你愛得越心痛
你就 別再安慰我 想太多
我不是一個傻瓜
懂得 你體貼 背後的複雜
不夠成熟 才相信愛能挽留

越是懂你愛得 越愧疚
少了勇氣選擇 放開手
捨不得 這刻的相處
一瞬衝動就回到孤獨
請原諒我 該最懂你的我

閉上雙眼的時候 你是否依舊能夠
夢見一雙 背影 無憂的並肩走
我還記得你說過 說從今以後
難關不算 什麼 如今笑容 憔悴成失落

或許我們都忘了 愛是要讓人更快樂
這生活不是我們 要的

越是懂你愛得 越心痛
你就 別再安慰我 想太多
我不是一個傻瓜
懂得 你體貼 背後的複雜
不夠成熟 才相信 愛能挽留

有笑容最動人的時候
有擁抱掉下眼淚的時候
愛過了 已經足夠
別讓回憶刻滿傷口
自私像個黑洞 只會把感動沒收

像沒指標的十字路口
多希望 誰能告訴我
接下往哪(裡)走
我也不想 生活像逃避
不願意 再看你難過
哪怕轉身之後 我無法愛了

越是懂你愛得 越心痛
你就別再安慰我 想太多
我不是一個傻瓜
懂得 你體貼 背後的複雜
不夠成熟 才相信 愛能挽留

越 是懂你愛得 越愧疚
無 法拒絕當你 逞強著說愛我
像孩子 頑固不認輸
愛到疲憊 才看得清楚
請原諒我 該最懂你的我
請原諒我 曾最懂你的我

星期日, 7月 21, 2013

Justice X What money can't buy?

第三次讀書會,由 Johncoal 大講 Sandel 的《正義》和《錢買不到的東西》。
Johncoal 大就像 Sandel 一般,帶領了一場很好的堂上討論。以下純粹點列一些筆記。

1. 先前中大應要求開設清真餐廳,被某些人貿疑要吃齋的人又如何﹖有其他飲食禁忌的人又不見得有照顧到。
當然我們同意要照顧不同人的飲食需要,不過大學裡吃清真菜(或素菜,同理)的人是否真的養得起一間清真餐廳﹖抑或是只要一般餐廳提供這類菜色就夠﹖(又有人質疑齋菜不分開煮不夠「齋」,其實我想最重要的是「齋心」吧﹖就算不經意沾了葷也不是你的錯,神明不會怪責。)(又,因為清真菜要求高,港大以前只提供清真菜包,有人點的時候就拿去微波爐翻熱。但大家說現在港大都開了清真餐廳了。)
究竟這種照顧應該去到多深入﹖

2.  《正義》裡容易出現的兩大問題﹕
2.1 用來作討論的「例子」有偶然性(contingency)
2.2 原則一致性(consistency)的誘惑

3. Johncoal大討論道德問題的六大點﹕
3.1 Who is involved?
3.2 Who to define? (define = 甚麼算是「好」﹖)
3.3 Who to choose?
3.4 Moral agent
3.5 Real world
3.6 Resources

4. 「Distance」的問題﹕即是道德原則的一致性,是否受遠近親疏的影響。
現場眾人的反應正是一般人的反應﹕同一個道德難題,在自己面前的人發生、和距離自己很遠不認識的人發生,決定會不同。
這種例子在同性婚姻的辯論中最易出現,例如你說可以接受同性婚姻,那麼質疑者就會問如果那是你家人你是否接受﹖(我個人認為,這種詭辯實質上是混淆了「個人選擇」和「公共政策」兩者的分野,公共政策的討論是不應被「純屬」個人好惡的因素所左右。)
所以 Rawls 強調的「無知之幕」就是用來提醒大家,道德討論時應保持抽離,不被個人因素左右判斷。

5. 我們做判斷時總是有一堆我們認為是「合理」的期望(例如「在香港就應該講廣東話),但這些期望其實未必是「普世」的,去了另一些地方就未必一樣。

6. 《正義》的內容其實可說是融合了作者幾本書的內容﹕
6.1 頭幾章是《Liberalism and the Limits of Justice
6.2 尾章就是《Democracy discontent
6.3 書中質疑市場的內容又另外變成了《錢買不到的東西》

7. 在《Democracy discontent》中,作者認為美國的民主已經去到解決不到社會問題的地步,因此某些問題(如墮胎問題等)反覆地纏擾社會。某一時間某一陣營在立法或司法層面的勝利,都只不過是一時,稍後又會在其他方面被挑戰,永遠無法塵埃落定。
根據源自亞里斯多德那套「德性主義」的「社群主義」(作者本人並不喜歡這個稱呼),作者認為這是基於美國的一套 local political philosophy (本土政治哲學)﹕
7.1 Minimal liberalism (政府對宗教或道德問題應保持中立)
7.2 Procedural republicanism (程序共和﹕只要確保了正當程序和公民參與,結果就是符合正義)
問題是,作者認為政府在道德問題上保持中立是不可能的,因為政府無論最終採取哪種方案,都會被認為是偏向某一方。如果政府勉強保持中立,結果就像現時美國的搖擺不定,哪天投一次票或法官組成不同了,原定的東西就翻了盤。
作者認為政府無可避免要有一套價值觀,就是要依靠 deliberative democracy (商議式民主),讓公民有充份的資訊和面對面的討論,「傾」出個結果來。(當然,怎樣談和談到何時才算談妥,又是另一回事。)

8. 讀書的人通常總有興趣把理論套在自己身處的狀況中,那麼香港又有沒有自己的一套 local political philosophy﹖有沒有一套所有人接受—或至少承認—的基礎﹖即是所謂的「核心價值」﹖
是「法治」﹖連民建聯都不敢反對的「普選」﹖還是「搵食o者犯法呀」的「市場」﹖
如果香港人是那麼擁護「市場原教旨」,為何《錢買不到的東西》又有那麼多人買呢﹖難道就只是買來擺麼﹖

9. 《錢買不到的東西》提及商品化的兩大問題﹕(方某前文有詳述)
9.1 公平問題(剝削)
9.2 腐化
Johncoal 大特別強調後者,「金錢買到一切」的泛商業化,其實會破壞大家喜歡掛在口邊的「獅子山下」精神。如果是在職報讀碩士課程,也許看誰有錢讀較貴的課程沒有錯(錢是你自己賺的),但如果小朋友讀得上「好學校」,只因為你父母有錢,又哪還算是「成功源於個人努力」﹖當錢可以買到的東西越多,而令人有錢又不一定是因為個人勤奮和聰明,那麼社會就不再是獎勵勤奮聰明,而只是獎勵有錢的人。(但「有錢」本來就已是種獎勵,可以用來換取奢侈品)

10. Q&A有人提及,香港人不避談政治,可能是因為明知政制如此,自認為沒能力改變社會,何必討論﹖
也許,這才更突顯建立社群的必要吧。(方某曾謂,香港本來就是個難民社會,所以人不「在地」、凝聚力和歸屬感都不足。)

(補﹕Johncoal大的筆記)

星期三, 7月 17, 2013

What Money Can’t Buy: The Moral Limits of Markets

錢買不到的東西﹕金錢與正義的攻防》Michael J. Sandel,台北﹕先覺,2012

作者繼《正義﹕一場思辨之旅》後的第二炮。不同的朋友異口同聲,說這本比《正義》容易讀。
當然啦,「正義」這個題目比較大,作者亦介紹了幾種不同的哲學思潮。這本的主題顧名思義,就是「錢」,主題單純得多。

「錢買不到的東西」,這個題目看來好像很容易答,其實不然。

這很像作文題目,我們以前通常會說錢買不到生命、健康、友誼、愛情。
就其本質而言,這些的確是「錢買不到的」,至少你不能直接用錢換到它們。到了要死的時候,城中首富家財億萬也不能免俗。可是,如果我們稍為改變少許角度,卻能見到「錢不是萬能,但沒錢萬萬不能」的道理。
錢的確買不到友誼和愛情,但如果人太窮,得到友誼和愛情的機會也會受影響。就算不說別人歧視你,你整天只能顧著謀生存,閒不下去又怎麼交朋友、談愛情呢﹖古人說「潘盧鄧小閒」,你一開場至少缺了兩項。
在以前,你或者可以跟朋友去大牌檔便宜地吃一頓飯(其實女朋友也可以的,只要不是「港女」的話 ;) ),可是那些歌星幫政府唱的「愛在舊城窄巷」都被拆掉了,公眾空間都變成商場,連公共屋邨的商場都被領匯私有化了不斷加租,你想便宜地吃一餐的難度就越來越高了。
事實上「窮」會影響人(尤其男人)得到愛情和伴偶的機會,這不等於批評女人「市儈」。因為女人會評估男人是否有意願和足夠資源協助養育下一代,這是天性。人 的要求不如動物那麼單一,女人也不必然只要求男人「有錢」那麼膚淺,如果他只是「有點窮」還好,女人還可能因為他有強烈的「意願」(或者再加上其他自己喜 歡的特質)而接受他。但如果太窮的話對方總會有憂慮,如果你連自己都餵不飽,下一代怎麼辦﹖這是很實際的考慮。(別忘記,自從有了直資之後,窮人想讀名校 也越來越難呢。)
錢的確買不到生命和健康,可是窮到三餐不繼,自然很難有健康(顏回不就英年早逝了﹖)。
再想想,在一個血液和器官都可以買賣的社會,對於有病的人而言,有錢確實「可能」買得到健康。例如你有腎病,有錢買個適合的腎就不用坐等移植了,有些病人等到死還未等到呢。在這樣的情況下你還能說錢買不到健康嗎﹖
更不用說,當社會壓縮公共支出增長時,公立醫院的隊伍越排越長,有時就可以轉去私家醫院看症。錢雖然不可以直接「買」健康和生命,但也可以「買」到有助健康的環境和待遇、在生命危急時也可以「買」到更多機會。

如果連這些都「幾乎」可以用錢買到,當今世上究竟還有甚麼是錢買不到的﹖

---

對於哲學書我想「劇透」也沒所謂吧﹖本書的主旨其實就是幾點﹕
1. 除了市場價值之外,世上還有人們很珍惜的「非市場價值」,這些價值不能以市場和金錢替代。
2. 可是,現代的「市場化」已入侵越來越多以往被視為「非市場」的領域。
3. 片面地推動市場化的經濟學家,以為市場是價值中立,其實不然。市場化本身就不是「中立」的,市場化結果就是以市場價值取代非市場價值,壓縮了非市場價值的存在空間。這種取代實損害了原有的其他(非市場)價值。
4. 反對市場化的人通常有兩個理由﹕
4.1 違反自由﹕當人窮到絕處時,利誘他們做「交易」(例如提供器官之類)的話,其實他們根本無法有「真正選擇」的餘地。他們是「無可選擇」要做這類被認為道德 有問題的交易。(簡單而言,「賣身葬父」之類的決定也是「自願」的,但法律已禁止,原因就是認為人的自主和尊嚴不容交易。不過禁止「自賣為奴」其實是基於 下一個反對理由。)
自由論者認為,除非社會的貧富相當平等,大家擁有的「購買力」都差不多,市場化的結果才能說真正反映了各人主觀喜好的強弱。貧富懸殊的話,一個有錢人願意出很多錢買某張票,不能說代表他比窮人更想看某場表演,出價高純粹代表他「很有錢」而已。
(耶穌曾讚許窮寡婦奉獻的小錢比富人還「多」,其實道理相若。城中首富掉了張千元鈔票,俯身拾起所耗的「時薪」可能已抵不上。窮人跌了一元,可能連乘車上班也有困難。)
但作者認為縱使滿足了平等之下的「自由」選擇,市場化還是有另一大缺點,就是腐化。
4.2 腐化物事﹕這類「腐分」並不是指貪污腐敗之類,所謂「腐化」是指貶損了原有的價值。我想最簡單的例子,可以借用李天命的一個玩笑﹕
「假設生日卡二十元一張,你生日的時候他給你一百塊錢,那就表示他很喜歡你了,因為一百塊錢等於五張生日卡嘛。」
的確有經濟學家認為「送現金最實際」﹕因為沒人比當事人更清楚自己想要甚麼(其實這個只是假設),與其花大錢買了禮物對方不喜歡(或者認為不值那麼貴),不如送現金給他自己買。
如果你覺得「一百塊等於五張生日卡」的邏輯可笑(連阿斯伯格、鮮少收送禮物如方某也明白的話,我想沒人不明白吧﹖),那麼你就應該明白那些蛋頭學者有何問題了。
5. 作者並不是一味反對市場化和商業化,而是強調「市場化」不是理所當然、不證自明的「較佳」方案。
作者認為,我們不能因為厭惡「道德塔利斑」唯我獨尊的霸道嘴臉而迴避道德討論,市場化其實也不過是把市場價值定於一尊的另一種霸道而已。社群應該討論我們心 目中的「好生活」是甚麼、甚麼價值是我們珍重的。然後分析某物事的市場化,是否會損害我們珍視的這些價值,而那些損失又是否我們願意(為了成就另一些更重 要的目標而)承受的。最後我們會發現,有一些物事的市場化是大家願意接受的,而另一些則不然。這個過程肯定不容易,但無可避免。
整本書的內容基本上都是就這幾點的不同方面舉例討論。作者倒真的搜集了很多不同的「千奇百趣」式例子,就算是一般情況下支持自由市場的人,到了越來越極端的 例子往往也會難以接受、思慮再三。這些都在在顯示出,正如科學研究有條件限制,經濟學(和其他社會科學)的道理也不能忘掉原始成立的條件,無限制地無限擴 張,推到極致往往連原本是「真理」的也會變得荒謬。

---

其實,如果看倌讀過《誰說人是理性的》,會發覺書中很多論點似曾相識(作者亦有直接提及過 Dan Ariely)。因為行為經濟學家(如Dan Ariely),正是揭發了依賴「理性人假設」的傳統經濟學,理論有很多忽略了「人性」影響的地方。

聲 稱「送現金最實際」的蛋頭經濟學者正是其一(註),其謬誤在於忽略了人們的行為有「社會規範」與「市場規範」之分。兩者雖然不是互斥(情誼也可以有經濟考 慮),但很多時候都有區別、不會混為一談,所謂「講錢傷感情」就是這個意思。一般親朋戚友,就算「情誼」有經濟考慮,也不會直接送錢,因為這樣就變成「市 場」行為,即是所謂「市儈」。
感情越密切的人之間,越會強調心思而非金錢(「物輕情意重」)。大家通常是面對交情較淺的人,甚至是有討好「賄賂」之嫌的那種「送禮」(或「請客」),才會名正言順的計較銀碼。因為在後一種情況,大家既然沒甚麼真感情,甚至送禮請客可能就是意圖短期內「交換」其他利益的話,套用「市場邏輯」也就順理成章了。
可能有人會問,交情深的人互相請客送禮不也是在「交換」利益了嗎﹖當然也是,不過交情深的人之間,長期關係的利益並不能「餐餐清」地以銀碼計算,而且情感互相支持也是一種無形無價的「利益」。所以交情深的人之間,送禮往往是以「表達關心」多於「物質利益」。

另一個蛋頭學者可能忽略了的原因,就是他們眼中的「效益損失」,其實正是送禮者想製造的「奢侈」效果。我忘記了這是否《經濟自然學》 的論點,總之「奢侈」的意思是說﹕某些東西可能是我們很想要、但平日捨不得買的(作者舉例是名貴高爾夫球桿之類),送禮者送這些「奢侈」禮物,表面上是效 益損失(因為收禮者認為不值得花那麼多錢買),實質是滿足了收禮者「奢侈」夢,更顯貼心(你「知道」他想要又捨不得買)。借「物質」表達了「關心」,但重 點不是拘泥於銀碼有多大,而是「幫對方圓夢」的一點心意。
(老外有所謂「give yourself a treat」就是類似意思。老媽想唆使我吃甜品或買東西時多數就用這句 :p )
當然,我們有悠久文明的「偉大國家」,送禮賄賂的人太多,所以也有人千方百計留意收禮者的喜好,以「貼心」之舉吸引注意和歡心,又是後話了。

總 而言之,經濟學家或市場原教旨,以為「市場化」可以用來解決一切問題,其實只是因為他們忽略了一些市場無法處理的價值需求。就算我們不惡意地把他們看成 「唯金錢是視」之輩,他們也是只看到可以「量化」的價值(這樣才可以計算「效益」和以市場分配),而把一些無法量化的東西棄如敝屣。可笑的是,有些學者往 往還認為愛情或婚姻的「效益」最終也可以量化為金錢,但其實他們所做的,結果只不過是等於把人生分割為「維生」、「住屋」、「洗碗」、「上床」、「生 仔」、「湊仔」等等的分項,而無視伴侶和整全人生額外無法量化的好處。

假設一個人因為喪偶或離婚而縮短壽命或失去健康,學者的確有能力把這 些問題都轉化為一堆數字(失去健康和生命都可以換算為金錢損失,保險精算就是這樣計的)。可是當中的痛苦和不幸,學者計算不到,不等於不存在。學者為求製 作模式分析其他行為,可以基於「沒辦法」而在計算時把這些忽略掉,但如果以為在現實生活也可以忽略這些「無法計算」的物事,則為大謬。
(當 然,他們從離婚等不同數據去分析婚姻的量化效益,並無不可。不過這些只能歸納「整個社會」的「一般」衡量,如果以為這樣可以反推到任何一個人或一對伴侶身 上,是荒謬的。其荒謬就等於當我們聽到「女人會評估男人是否有意願和足夠資源協助養育下一代」或者「男人好色」,就以為「女人必然愛有錢人」或「男人沒本 心」一樣。畢竟,人有共性並不等於他們沒個性,只不代表某一方面的驅力必然蓋過其他方面的。)
依在下看,片面「市場化」(或者我認為稱之「泛商業化」更準確)的問題,正正就是在於這裡。經濟學家以為自己越來越像科學,其實只是變成一門忽視人性的「離地」學問。再以此指點天下,就難怪釀成鉅災了。

至於批評教育商品化的問題,以前說過了,這次不贅。直資顯露的問題越來越多,相信明白的人也比較多了。

---

書中提到「腐化」,其實我也有切身的擔憂。

因 應近年借書量下跌,來年計劃開設一個印花計劃,讓學生借書、參加活動、服務之類都有印花,集齊指定數目就可以換禮物。這種計劃,就算你不提醒我也懂得說, 最大的問題就是「拿禮物」的外在動機可能蓋過和損害「愛閱讀/服務」的內在動機。這正正是書中那些經濟學家以為不會發生的事,但偏偏讀過教育心理學的人都 應該知道這一點。

那麼為何還要搞﹖翻查文件才發現,其實這類計劃幾年前已在外頭聽說過,但我一直沒跟進。如果不是到了這兩年借書量跌得厲 害,我也不會想用這種「量化」的方法去搞閱讀推廣。畢竟「印花」和「愛」是沾不上邊的。但如果他們不進來的話,那麼也唯有先找方法引他們進來再說了。如何 可以避免這些印花妨礙了「愛」的發展﹖我也覺得很頭痛,至今無解。或者我會多著力讓個人得到多一點分享和表揚的機會吧﹖

---

(方某人的其他書評與書介)

(P.S. 經濟學界也有不少蛋頭學者的,例如香港就有個聲稱學生剪報是抄襲附帶其他笑話的雷鼎鳴。當然,為免有人誤以為我跟經濟學家有仇,在下得強調其他學科甚至各行「精英」當中一樣有這種蛋頭 :p。)

星期日, 4月 21, 2013

PIRLS 2011

星期六沒有去博物館,因為要去聽課。可惜記錯了在九龍灣,發現擺烏龍後要趕過去銘賢書院,幸好不太遲。

通常每年的「閱讀薈萃」我都不會報名參加第一節,因為我一想多睡一會 ,二是有興趣的經驗介紹通常在後面兩節,第一節通常是正規致謝之類的東西懶得看。

不過今年我報了名,因為這次找港大教院的謝錫金教授講「雙語閱讀」。

謝教授講的是2011年PIRLS小學生評估結果,值得跟中大搞的PISA中學生評估結果對照一下。

---

學界對閱讀能力的發展區分,認為一般而言在不同歲數能力發展的專注點是﹕
0至9歲﹕Learning to read
9至13歲﹕Reading to learn
13至18歲﹕Functional reading (學科閱讀和學習)
(當然這不代表其他歲數就跟這些能力無關……)

所以兩個研究針對的年齡不同,PIRLS 是九至十歲,而 PISA 則為十五歲。

PIRLS 把閱讀時運用的能力分為四級
1. Information retri
2. Inferencing / Interpreting (推論 / 理解內容)
3. Integration (綜合)
4. Evaluation (評價)
比「評價」更高的就是創新了。

在四種能力中,較低層次的第一二級分數反映的是學生閱讀(得知文意)的速度,較高層次的第三四級分數則反映學生閱讀的深度。

---

PIRLS 要把同一篇文章(原為英文)轉為各國語文給學生做母語閱讀能力測驗。為了確保文章的難度和意思大致相若,翻譯後的文章會再被反譯成英文跟原文比較。如果原文和反譯的文章一致,即是翻譯沒問題。

香港卻發現小學中文課文一般只有 PIRLS 所用文章的一半篇幅。即是說香港課文太短,其實應該更長一點。
(方某問,一般而言中文的訊息密度比英文高,同一句英文比中文長,把中文文章加長到英文的篇幅,會否塞了太多的東西呢﹖
教授表示,中文翻譯的確會比英文短,但並不會差一半那麼多。由於 PIRLS 不同國家地區用的文章都是譯自同一篇,所以並不會造成內容難易有別。)
至於學生的答案,由於有些涉及個人評價,如果單看評卷員的意思,就可能變成「大家都在猜評卷員心意」。所以 PIRLS 會先隨機抽取一些學生的答案,參考學生的看法才決定評分準則。這樣可以減低「代溝」的影響,亦得以了解青少年的想法。

然後教授介紹研究內容﹕

1. 這次2011年的PIRLS,香港得分是全球第一。教授認為傳媒只會聚焦於香港人欠閱讀習慣、學生沒興趣欠信心之類,但學生得分仍然高,證明香港的教育系統效能很高,老師的努力應該得到認同。

2. 相比前兩次的測驗(2001, 2006),香港的表現一直有進步(分數和名次都是),但差異擴大了。

3. 在2010年,隨機抽樣參與的香港學生當中有26%英文得分超過500分的「及格線」,即是已追上英文母語者的水平。而12%學生的英文分數甚至高於香港學生的中文平均分(561)。

4. 中文的資訊類閱讀得分(578,全球第一)仍是高於文藝類閱讀得分(565,全球第四)。

5. 男女差異方面,當然仍是女生平均表現較好。教授認為是因為閱讀材料、以至語文老師都較女性化的關係,未必配合到男生的學習需要。
男女差異主要是成績最差方面男生較多,而一般或較佳的成績以女生偏多,到了成績最好的所謂「尖子」範圍,男女生比例其實相若。(方按﹕換言之男生的表現較極端)
6. 香港學生成績很高,但學習興趣、動機、信心都很低。這點跟東亞各地(如日、台、新加坡)相若。
但香港學生問卷填報的課堂投入(engagement)同樣低,甚至低於台灣和新加坡。
(方按﹕2, 3, 6這三點或可與 PISA 的結果相 對照,PISA 指出香港學生及格率高,但達到最高水平的卻少。換言之香港教育系統能夠令大部分學生學到基本知識,卻未能令能力較高的學生更進一步。這一點跟 PIRLS 顯示的小學情況可能很有關係,如果學生在小學表現很優良,為何到中學卻不能繼續﹖如果小學現在搞那麼多「大龍鳳」都不能令學生有興趣,那麼到中學就更不大 可能了。)
7. 中文成績方面,本地出生的學生平均表現比大陸或海外出生的好。
英文成績方面,則海外出生的學生平均表現比本地或大陸出生的好。
(聽起來很正常﹖)

8. 家長問卷填報家教合作的程度越高,學生成績也越好。

9. 香港家庭的補習開支,已多於政府的教育開支,但補習的效果如何﹖
諷刺的是,無論是中英文成績,有補習的平均成績都比沒補習的差。(方按﹕雖然差異在標準差內,代表其實不是顯著差異,但至少說明了補習沒有令成績更好,錢是白花的。)
教授認為,補習老師大部分只會給學生做練習或別校的測驗題,對學習效果不大,甚至只是種「deschooling」令學生更討厭學習。教授笑說,不如讓補習老師帶學生去圖書館、或者領學生講故事可能更有效。

10. 課堂仍集中於用課科書。使用教科書並非不好,但為了照顧市場大部分人,所以內容通常只會是平均(或稍低)的水平,未必能提升學生能力。而學校亦多用「閱讀系列」作輔助。

教授指出,學習中文(尤其是高階思維的訓練)對學習第二語言有幫助,所以是不應該輕視的。

問答環節,有老師問到國際學校用簡體字教中文。教授認為那是不必要的,因為香港是繁體字社會,用簡體字學中文等於放棄社會資源、抽離生活去學中文(教授指單單辨認港鐵路線圖已可以學到二百字)。何況學了繁體字再學簡體字,一定比先學簡體再學繁體容易。
同理,所謂「普通話教中文」的問題,其實一樣。都是把學習中文抽離於生活情境。

台灣方面,他們中文成績比香港差,學者就認為是因為台灣學生先要在小一花一年學注音符號,而香港學生已直接學中文。學注音符號反而阻延了語文學習,而且台灣的童書都附上注音符號,閱讀時眼睛要多掃一行,大腦負擔反而多了。所以台灣學者在爭辯是否要廢除注音符號,但這是很困難的決定。

---

之後就是分組介紹其他學校的推廣閱讀經驗。

星期二, 7月 17, 2012

PISA 2009

上星期一去了個有關香港參加 PISA 2009 數碼閱讀部分的工作坊。

工作坊原為中文科科主任舉辦(另有數學和科學能力部分各為他們開班),所以在下報名後,等到之前的星期五還未通知取錄。雖然其實到現場只有二十人左右。

雖然教學法方面跟圖書館關係不大,但有關閱讀能力的東西不預期圖書館主任去聽,似乎說不過去。

眾所周知,PISA是OECD(經合組織)成長國之間對15歲學童能力的國際測試,三年舉辦一次。多年前芬蘭得了世界第一而台灣遠遠落後,還激發了很多人討論原因(例如陳之華的沒有資優班每個孩子都是第一名等)。

講者就是負責香港部分的中大HKPISA總監和教院教授。

PISA測試主要分為閱讀能力(母語)、數學能力和科學能力三項。「數碼閱讀」是2009年新增項目,加在閱讀能力測試之後。對略讀、整合和評估可信度方面的要求比傳統紙本閱讀更高。而且PISA亦有意探討數碼鴻溝的影響(digital divide),數碼鴻溝除了硬件(電腦和上網連線)方面的差異,還涉及資訊運用能力上的差異。

PISA有65個國家地區參與,但他們可選擇參與哪些部分,「數碼閱讀」部分上次只有19個國家地區參與,連新加坡都沒有參加,但後者會參加今年的測試。

這部分的測試有40分鐘,試題分七款隨機分派給學生。原先這個試題示例網頁並不公開提供香港版(要輸入密碼),不知為何現在又可以看了。大家可以自己試做,方某個人看法是的確相當有難度,尤其是對15歲的學生。在下已是職責上專門關注 information literacy (資訊素養)的人,也覺得有些題目,需要找出和比較不同網頁的資料然後作評估,如果沒有事先教過是很易出錯的。而香港學生在這些難題目的表現確實亦很普通。

---

數碼閱讀跟傳統閱讀的確有很大的差別,雖然讀的文字一樣,但數碼閱讀更動態和跳躍。好處是閱讀更多元和自由,壞處就是因為太跳躍、缺乏耐性,容易忽略上文下理。

(於我看來,梁文道先前那幾篇文被大肆批評,其實正是如此,很多人根本沒看清楚內文說甚麼,隨便捉了幾個詞語/句子就說是五毛/投共,甚至讀出原文已否定的意思。情況有如敝校的ISP防火牆曾經連方潤之網也屏掉一樣,說不定只是那些討論性學的學期論文觸動了程式而已。)

再者,因為網上文章不如傳統書刊有編輯把關,自由度高但條理未必清晰,而且不實、不良、混亂或無用的資訊亦比較多,需要較強的評鑑能力。讀者更需要主動和自覺地去警覺才成。
(當然這不代表傳統閱讀就不需要,只是網上閱讀這要求只會更強)

要完成測驗中的任務,除了要明白詞彙外,還要懂得使用一般網頁的導航工具和了解網站的層級結構,這些都需要額外的資訊科技知識和技能。在測驗中,不少學生連網頁右側常見的 scrollbar (卷軸)也不懂用。
簡言之,數碼閱讀除了需要語文處理的能力外,還需要資訊科技的知識技能,和掌握視覺和空間的能力。這一點減少了性別差異(因為男女在這三方面各勝擅場),但中文課堂就需要多教學生閱讀策略,才可以讓學生應付到新時代的需要。

這些策略有很多,學生是否選用老師教的哪種並不最重要,學生可主動選取認為適合的。最重要的是學生時刻了解和掌握自己採用的閱讀策略,知道自己在做甚麼,換言之是「自覺」或「後設認知」(meta-cognition)能力。
而且老師也要明白,在這種情景下閱讀不再只有單一價值(如舊式範文的解讀),而是多元價值的。

---

香港學生的表現在「排名」來說不算差,在數碼閱讀這方面排第四至七(數字上是第五,但跟第四至七名的分數在統計學上沒顯著差異),僅次於韓國、紐西蘭和澳洲。
但香港學生的數碼閱讀成績不及傳統閱讀好,香港在後者排第二至四,而且是跟六十五個國家地區比較。

而更大的問題,是在能力分佈上。就如新文憑試的評級,PISA的成績亦可以劃成五級,第二級是基本水平,而第五級是精練水平。
香港學生達到第二級的有90.2%,高於19國/地區平均83.1%。
但香港學生達到第五級的只有6.3%,低於19國/地區平均7.8%。
換言之香港已把數碼硬件普及化,教育界亦令大部分學生得到基本知識,卻未能令能力高的學生更進一步(=拔尖)。

在數碼普及方面,香港算是世界前列,但鴻溝仍然存在。我們怕「家裡有電腦」學生只顧著玩,但「家裡沒有電腦」的香港學生,分數比有電腦的低了61分(500分為及格),足足差了一「級」。
學校當然要讓這些學生在學校能用到電腦,但家裡沒電腦始終對他們的數碼閱讀能力有不良影響。以致「在學校用電腦」反而成為一個負面因素,經常在學校用電腦的人表現反而更差,這並非因為在學校用電腦不好,而是表示「因為他們家裡沒有電腦才要留在學校用」。

另 一問題是學校之間的差異很大,香港學校之間的差異佔學生分數差異的46%,遠高於19國/地區的平均38%。(最低的是紐西蘭 19.1%,最高的是澳洲 66.7%,後者似乎有點不符合一般印象﹖更有趣的是,我們在動漫中經常見到「名校」的日本,學校間差異也只佔20%,比大家想像中低得多。)
香港未有「直資」之前,每所學校得到的資源差異較少。為何學校不同會影響學生表現﹖其中一個理由當然是香港學校收取學生時已以能力區別。
這個數字顯示的情況似乎是﹕就算學生的背景成績一樣,送入不同的學校已令後來的表現不同。學者認為這點可能是因為同學影響的緣故。
再加上名校的人際網絡,更能解釋為何香港的家長會像發瘋般拼命把小朋友「塞」進名校。雖然據聞縱如名校皇仁,每年都總有人不及格,但進了名校的小朋友,得到好成績的機會的確比較高。

而在訪問中,有11.3%的學校聲稱電腦不夠用,4%的學校聲稱網絡服務不足,16%的學校表示教育軟件不夠。換言之在數碼鴻溝這方面,不只學生之間有鴻溝,學校之間也有鴻溝。
但 去到另一分析,圖像似乎又有點不同,如果只看「社經背景」的分別,則香港學生3.4%的成績差異可歸因於學生個人的社經背景差異,31.7%歸因於學校的 社經背景差異(即是學校收生的平均社經背景)。相對於19國/地區平均是7.4%(個人)和48.4%(學校),最高是日本21.5%(個人)和 68.3%(學校),最低的是挪威4.7%(個人)和9.5(學校)。

奇怪的是,前面說家裡沒電腦有壞影響,那麼學校有電腦用可以 改善嗎﹖答案是香港不成,校內用得到電腦和用不到的學生,平均分數差異只有3分,略低於19國/地區的平均9分。差異較大而且顯著的國家包括比利時、西班 牙、日本、紐西蘭、冰島、挪威、瑞典和澳洲,這些國家能提供電腦的學校都能令學生的數碼閱讀能力,高於沒有電腦的學校學生。換言之這些國家的學校能有效運 用電腦教育學生數碼閱讀的能力,值得香港學習。
(方按﹕另一原因可能是因為香港幾乎所有學校都有電腦,比較的隨機性較大,而且家裡有電腦也減低了學校沒有電腦的影響。有些國家雖然先進,但電腦和網絡普及度還不及香港高,所以有沒有電腦的差異就很大。)

至於「學生如何使用數碼設備」對數碼閱讀能力的影響,就有點問題。
講義中的圖表,說「參與網上討論」、「休閒瀏覽網上資訊」、「網上聊天」、「用電郵」都有好影響,「寫網誌或網頁」或「網上下載」影響不大,而「玩網上多人遊戲」和「玩單人電腦遊戲」都有壞影響。
但另一份通訊的圖表,卻說經常「閱讀電郵」、「搜尋實用資訊」、「閱讀新聞」、「使用網上字典或百科全書」和「為某一專題搜尋」都有好影響,而「參與網上討論區或論壇」和「網上聊天」都有壞影響。
兩份圖表對「網上討論」和「網上聊天」的影響說法不一,我本來想提問但因為「太斯文」而失了機會……

另一圖表說香港學生對應付數碼任務的「信心」和「態度」都是優於或相當於19國平均。這一點我看不出有甚麼重要,只反映出香港人自大狂。反而日本人的「信心」和「態度」都很差,也不代表日本人不成,只是他們慣於審慎。

在眾多因素中,研究發現幾個因素都學生的表現都有重要影響﹕
1. 學校的平均社經背景 (注意﹕是學校,不是個別學生,呼應上面提及的同儕影響)
2. 閱讀習慣和學習策略
3. 家中的教育和電腦資源
4. 在家中使用電腦 (無論是為了家課或消閒)
5. 學生使用電腦的信心和態度
學校之間已有的社經區隔是香港教育系統中的重要問題(方按﹕實行「直資」後更嚴重了),學者建議對弱勢學校實施政策傾斜(他們稱正向歧視 positive discrimination),提供額外的教育和電腦資源以收窄學校和學生之間的差距。
(當然,看過親子王國討論的人就會知道那些「偽中產媽媽」會有甚麼反應……)

至於性別差異方面,女生閱讀成績優於男生是意料之內,不過有趣的是在數碼閱讀這方面,男女生的差異已非常小(但統計上仍然顯著)。部分可能是因為「操作電腦」這方面向來男生佔優,部分在場老師亦表示新高中課程年期較長、和減少背誦都令男生較易趕上來。

在另一個對學生因素的分析,得出很多「例牌」的結果,例如有閱讀策略懂綜合資料、懂得理解和記憶資料、社經背景、經常上網找資料、廣泛閱讀之類都對數碼閱讀的成績有正面影響。另一個在香港人看來很「例牌」的因素是「喜歡閱讀」,但這點似乎有異於《蘋果橘子經濟學》中指出美國家長「家裡有很多書」(父母是甚麼人)比「經常帶小朋友去博物館」(父母做甚麼)更重要的觀察。也許父母帶子女去圖書館也不一定對成績有大影響,但如果因此培養到子女本身喜歡閱讀就另作別論了。

對比其他數碼閱讀成績更好國家的經驗(PISA和贊助商推出了一系列 Strong performers and successful reformers in education影片,可於youtube觀看), 香港的電腦硬件多並不足夠,讓數碼科技融入教育現場才有用。香港固然是連「電子書」也搞得比人遲,但絕對不能以為「把教科書內容都搬入平板電腦」就可以解 決問題,這只是官僚的思考方式。(而很明顯的是,這需要更多資源,而且夠格的電子教科書根本不可能比紙本便宜,因為那不只是書,已經是另一層次的教育軟件。)

星期二, 7月 13, 2010

近來看了的書

近來看了的書,都沒時間寫,還有幾本在排隊。現在先簡短介紹幾本﹕

跟著達爾文去旅行:第二次環遊世界之旅(巴塔哥尼亞高原和火地島)》(IN VIAGGIO CON DARWIN: IL SECONDO GIRO ATTORNO AL MONDO Patagonia e Terra del Fuoco),Luca Novelli,台北﹕臉譜,2009

之前提過, 是受精美包裝吸引而買的,中文科普書有這種裝潢(甚至把硬皮的書角造成圓角)算是罕見。作者跟隨國際團隊,重走達爾文二百年前環遊世界的路線。作者以達爾 文為第一身,把他由二百年前拉到現代,帶大家一起重歷這段旅程。書中有很多今昔對比,有很多達爾文當年抓來做標本甚至當食物的特有種,現在不是已成為不准捕捉的瀕危受保護動物就是已經絕了種。

按書名看來,這屬於旅途的第一段,作者應該還會寫出隨後各段路程。但中文出版商還會不會繼續翻譯下去呢﹖似乎要看這本書銷量如何了。

大江大海一九四九》龍應台,台北﹕天下,2009

轟動書壇的著作,很多人都讀過了。單是xanga這裡已有九百篇文,方某多說應該也不會有更好的觀點。

那些認為戰爭很好玩的人,應該讀這本書,看看那些人—每一個人—是怎樣死的。這不是戰棋或電腦遊戲裡的一堆數字,是一個個「都有阿媽生」的人。
而且,戰爭中受害最深的,往往還是孩子。那些自願的、被抓去當兵的少年,那些跟著師長走難的「聯中」小孩……那些爭權奪利的大人物,憑甚麼要小朋友受這種苦﹖

我對著老媽讀聯中小孩的故事,說他們跟著老師走,在火車上會有幾個跌死了、在戰場上有幾個走失了、跨過中越邊境「十萬大山」時又死一批。就算不用受「十萬大山」之苦的孩子,到了澎湖也被軍隊抓去當兵,師長保護他們還被當成「匪諜」槍斃。

老媽問﹕他們幹啥不留在父母身邊﹖

但留在家裡也是戰場呀,老共殺來的時候也一樣沒好過,也是抓大家去當炮灰、去批鬥。再不然像包圍長春一樣,就是設封鎖線不給你逃難,讓你全家活活餓死在兩軍之間……要不是「走又死唔走又死」,父母怎會捨得讓子女流離四方﹖師長又怎需要捨命保護這些故鄉子弟﹖

莊炭頭說這本書比張純如那本《南京大屠殺》更無奈,畢竟後者還可以要求日本人負其責,但前者是「天地不仁」,要追究報仇也不知找誰。
如果說日軍虐殺中國人,是因為自視高人一等、不把我們當人。那麼我們自己殺來殺去,不就是我們也不把國人當人了嗎﹖

我倒覺得這本書比《南京大屠殺》讀起來沒那麼悲慘,因為龍應台以訪問在生者為主,不像張純如大部分篇幅都只對著已死了的人們。再悲慘的故事,只要留得青山 在,有時還可能有些不幸中之大幸、大團圓之類。就像蔣震等人,縱使受過苦,但沒死去的話,還有些高興的結局,令人慶幸。張純如的故事就幾乎沒有這種可以緩 和情緒的情節了。

心理學家教你59秒變A咖》(59 Seconds: think a little, change a lot),Richard Wiseman,台北﹕漫遊者文化,2009

Richard Wiseman是先前介紹過的《怪咖心理學》作者。在我看來,今次這本甚至比之前那本更重要。因為這本書直接針對很多人都感興趣的題目﹕就是心理學對成功、愛情和家庭關係的看法。

很久之前,我就說對於那些只叫「正面、樂觀」的說法很不爽,覺得這根本是自欺欺人。在《科學人》也有文章指出「正向心理學」其實沒甚麼科學根據(雖然那些人也是心理學家……)。

本書同樣指出在研究中,一味叫人樂觀和夢想成功,其實沒有效果。叫人壓抑負面思想反而還令人想得更負面。作者提出了其他較有效的方法,例如﹕

培養感恩
—想像如何達成目標的過程,而非達成目標之後的感覺
對重要的人寫信表達感情
做善事
—花錢買經驗而非買東西
—多微笑
—別對自己的錯誤太在意,讓它影響之後的表現
—想讓人喜歡你,就請他幫忙
少講八卦閒話,尤其是別人的缺點
—加點幽默
—禮尚往來
—把工作拆成細項,可免拖延
—為自己寫悼詞
—想節食的話,寫飲食日誌、在廚房掛一面鏡子
多為人祈禱 (注意是對祈禱者有好處而不是得到別人祈禱者有好處)
—不想憤怒持續的話,與其發洩不如找這壞事有甚麼正面影響
—聽古典音樂和開懷大笑也有助減輕壓力
—多面對植物,盆栽也好
—養動物,不養的話看動物節目也有益處
—想要創意的話,放鬆不一定有用,倒可以找其他事給自己忙
—仰臥著思考比較能激發創意
—想從身體語言看別人是否說謊,應留意思考徵兆而非焦慮緊張的徵兆,寫電郵又優於講電話
—讚美小朋友的「努力」而非「能力」

當然更詳細的原因和做法,就請自己看書啦。

……看來看去,怎麼就像劉三好的「存好心、說好話、做好事」……﹖
想來道金斯《自私的基因》裡說艾瑟羅德辦的囚犯困局策略電腦比賽引證了「不率先背叛但以眼還眼」是較好的策略。
我們覺得老掉牙的道德規條,有時也可能是永經考驗的真理,雖然理由未必是傳統說的那樣。
但在《囚犯的兩難—賽局理論與數學天才馮紐曼的故事》中,艾瑟羅德卻說「如果寄望一報還一報策略卻不先建立它的必要條件,我們將不可能促進合作,甚至可能造成更嚴重的衝突。」(p.331)
正在寫但未寫完的《剪刀、石頭、布:生活中的賽局理論》書介,引述了一句﹕ 「不要假設其他人是理性的,而要假設他們偶爾就是會犯錯,這就是賽局理論家所謂的『顫抖的手』假設("trembling hand" assumption)」(p.83)
這大概也是答案。(後一本書會進一步討論到更多在艾瑟羅德比賽中的有效策略)
另一個大家有很有興趣的話題,當然就是愛情和家庭關係啦。作者也提供了一些有趣的觀察﹕

—女人玩欲擒故縱,其實不見得比隨和更吸引男人
—輕輕觸碰異性的上臂,可以增加異性答應要求的機會 (當然程度要掌握得好也不容易)
—留意自己是情慾型、友誼型或多情型戀愛者,同類一起的關係會比較長久一些
—約會時說問有創意的問題,適度地模仿對方
—男人想找長期伴侶的話,不要讓自己看來太完美
—女人見到有其他女人對你笑的話,會認為你較有魅力
—餓的男人會比較喜歡豐滿的女性
—約會一開始時不用太熱情,之後再加溫
—做些令大家心跳加速的事 (終於明白為何以前有女友要我陪她看恐怖片,因為我沒能耐令她心跳加速吧,偏偏恐怖片是我討厭的片種)
—可以討論一下大家都討厭的事,有同仇敵愾之效
—透露個人資訊可以增加親密感
—「積極聆聽」沒甚麼用,倒不如接受對方的一些建議,分享權力
—多點互相對望 (又一個自閉症的死穴)
—找機會做點新奇、合作性質的活動 (難怪那麼多夫妻喜歡去旅行)
—要明白男人和女人對甚麼是「浪漫」的看法很不同
—多稱讚少批評,要批評的也請找些可以讚的地方
—多在身邊放些能勾起對另一半回憶的物件

還是那句啦,「奇兵有異於仁義,王道迂闊而莫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