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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六, 2月 28, 2026

我是父心漢


藍聖傑《我是父心漢﹕Blue流的奶爸日常內心戲》,台北﹕尖端,2016

起初在面書見到有專頁分享一系列講爸爸照料孩子的漫畫。其實我見到時已在幾年後、自己照料方包之時。所以重點放了討論「如何單手開奶」,沒留意到有成書。到發現原來作品有出版成書,已經太遲,沒法再買到。幸好公共圖書館有,所以就去借來看。

借來除了自己讀來覺得有趣,更「有用」的其實是跟方包一起讀。畢竟小朋友不會知自己有多「麻煩」(如果人人都記得自己只會瀨屎瀨尿狂哭,有多羞家﹖)。正如他不會記得自己「請爸爸飲茶」(人家幫他換尿片時就噴尿,其實噴屎也有)的經歷,又或者半夜有奶不飲、號哭不肯睡之類。
趁別人畫了出來,最好跟他重溫一下。當然方包共讀後評價麻麻,畢竟都是在說他的糗事(笑)。

在面書見到的畫,沒有全都收進書中,令人好奇如果放在書中,會有甚麼旁白。

(方某人其他書評書介)

星期六, 2月 21, 2026

戰爭與憲法


Linda Colley《槍炮、船艦與筆墨﹕戰爭及憲法所催生的現代世界》(The Gun, the Ship, and the Pen : Warfare, Constitutions, and the Making of the Modern World ),陳信宏譯,新北﹕衛城,2023

一見到就想買的書。
書名就像《槍炮、病菌與鋼鐵》,把原本看來無關的東西拉在一起,解釋當中的關係。看到內容是討論戰爭和憲法的關係,就更加令人感興趣了。

當然,「戰爭催生憲法」這種說法,應非作者獨有。
多年前讀的《民權與憲法》已經提到,明治初年民權派提倡立憲,就是為了在列強環伺下建立國民意識之舉,這一點跟政府其實目標一致。提倡自由民權者同時要求脫亞入歐甚至跟歐美列強一起瓜分鄰國,現在看來很矛盾的主張,在那個背景看來就很平常。因為在他們眼中,自由民權其實是富國強兵的手段。
同樣地,《日本人為何選擇了戰爭》也提及,戰爭帶來的巨大犧牲,也會帶來「改變國家目標」的需求。而憲法就是界定國家形態和目標的工具,甚至戰爭就是憲法的互相攻擊。

本書則從近代史開始梳理(有趣在竟然以康有為開始),講解近代戰爭在科技進展下越見激烈(明顯例子就是拿破崙戰爭和美國南北戰爭),因為要大量動員民眾服兵役這種「血稅」,而帶來以「憲法」賦予民眾權利作交換的需要。於是強國要立憲,弱國怕被吞併也急著要立憲。
立憲成功的後果﹖看日本。(雖然《亞洲、太平洋戰爭》也提到,由開戰到投降,都要靠天皇御前會議繞過憲法原有的內閣和樞密院做決定,本身就宣示了明治憲法體制破產。憲法破產,最後帝國亦破產。)
立憲太慢的後果﹖看晚清就知道。

而無論獨裁還是民主,戰後獨立的國家紛紛立憲,造就「憲法」的盛世。

當然,這不代表是「憲政」的盛世,畢竟有憲法不代表執政者會遵守憲法,更不代表民眾能以憲法制衡他們。就算是本來有憲政的民主國家,也不代表永遠會有,近年民粹威權回歸民主社會,便是顯例。

本書的立論亦也可以幫助理解現況﹕先前科技進步令傳統武士壟斷的戰爭變成總體戰「打群架」,軍隊需要大量徵召平民去賣命,於是成就立憲擴大選舉權的歷史。到今天,軍事科技更進一步到徵兵單靠一兩年學習難以掌握的地步,而且大規模戰爭減少,於是戰爭又回到募兵為主體,民主政治就開始倒退了。

即是說過去幾百年只是碰巧出現了一個技術「有進步但又未太複雜」、有利勞動密集工業化戰爭的民主sweet point / 最適點。當技術進步到只靠學有專精的少數人就能完成大部分操作的這一代(所謂AI只是最新一波的殺著),無論工業、戰爭或政治都進入了一般人被邊緣化的年代。既然有財有權勢的人又再能集中武力,權力亦隨之,於是民主憲政又倒退了。

(方某人其他書評書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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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記,或挑骨頭﹕

#45 導讀「憲法存在的本身也意味著政府(政權)的存續係根基於人民的首肯

顯然不必然。憲法就只是一份規範法律文件,一個開明專制君主欽賜憲法,不等於他認為自己需要人民的肯定才成。

#45-52 「美國開國元勛傑佛遜(Thomas Jefferson)的名句:「成文憲法雖然可能在一時的激情或迷惑之下遭到違反,但這樣的文本畢竟可讓保持警覺者用來再度號召及重新集結眾人」」

正是如此。不過如果在沒有法治傳統、法律隨人主意扭曲的地方,就沒有這效用了。

#52-54 「捲入者往往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與物力才能撐得住場面。戰爭需要人民當兵,需要人民挪出他們高比率的所得去提供戰爭所需的龐大物資。」

正如英國共和時期、亦正如日本。

#54 「江戶時代末期(幕末),日本人稱強迫兵役為「血稅」。幫穀子去殼就是「稅」,也就是俗話所說的「剝一層皮」。「稅」就是一種剝奪,若沒有補償必然會遭致反對或者抗拒。政府如果要剝奪人民的人身或財產,一定要獲得人民的同意,並且提供相對的保護作為回饋。」

日本人這個想法很有趣,不過恐怕不是漢字原意。因為《說文解字》的解釋是﹕「稅,租也。从禾,兌聲。」

「至於憲法本身,一定要以文本的形式呈現;而其認可,一定要透過議會代議或者全民公決,從而取得正當性與合法性(legitimacy)。」

這也不一定,君不見多的是君主自行公佈的憲法。當然後來的獨裁者就算再獨斷,也會找個自己控制的假議會去「通過」憲法的。

#58 「在列國爭衡的情況下,力圖致勝的國家都會投入大量資源去從事武器的研發與制度的調整,其所產生的理論與技術在戰後也可能轉移到和平用途,進而改善人民的日常生活。」

的確也是,軍事推動科技發展,之後又轉為民用。當然最好是兵措而不用。

#83 「立憲是為了確認敵我、內外,誰是國民,誰才能享有公民資格,以及誰必須接受徵召入伍、上戰場,才必須採取的一種政治手段。」

悲慘在正如《無國籍》提到,納粹黨讓猶太人沒公民權利但仍要服役的輸打贏要現實。

#94 「英國自一六八八年(光榮革命)以來並未遭遇真正重大的政治危機,像是外敵占領或流血革命,因此沒有必要採取翻天覆地的體制變革來回應。不過,蘇格蘭一旦獨立,它肯定會制定一部成文憲法來重新確立自己的身份,而這勢必將影響剩下來的英國。」

作者值得留意的預言。

#123 開場「鉅變發生時,人在伊斯坦堡的康有為目睹了一切。」

有趣的是,英國人寫的憲法史,以康有為作開場。

#132 「就算我們將成文憲法視為一種逐漸跨越陸地與海洋邊界、四處傳播的政治典範,這種現象通常也被歸因於革命而非戰爭。」

但革命往往也伴隨戰爭,而戰爭又催生革命。

#149 「多年來擴張「軍事訓練」的需求,無可避免地造成了「民主的勝利」。」

這句或者也可以幫助理解現況﹕科技進步令傳統武士壟斷的戰爭變成總體戰「打群架」,軍隊需要大量徵召平民去賣命,於是成就立憲擴大選舉權的歷史。到今天,軍事科技更進一步到徵兵單靠一兩年學習難以掌握的地步,而且大規模戰爭減少,於是戰爭又回到募兵為主體,民主政治就開始倒退了。

即是說過去幾百年只是碰巧出現了一個技術「有進步但又未太複雜」、有利勞動密集工業化戰爭的民主sweet point / 最適點。當技術進步到只靠學有專精的少數人就能完成大部分操作的這一代(所謂AI只是最新一波的殺著),無論工業、戰爭或政治都進入了一般人被邊緣化的年代。

#227 第一章「一七三五年,在保利自行起草第一部憲法的二十年前,他父親曾與一個名叫柯斯塔(Sébastien Costa)的律師共同為科西嘉規劃出一套憲政提案。」

克紹箕裘。至少不是他自己突然爆出來。

#265-272 「此處必須強調,戰爭的地理範圍與破壞程度在十八世紀中葉的明顯擴增,不單純只是西方侵略野心所造成的結果。在這段時期,有些亞洲強權顯然也在進行長距離戰爭。」

即是背後有其他技術因素影響中。

#275 「若我們從長距離侵略戰爭的興起這一角度來看,就會發現世界在十八世紀中葉的幾十年間出現了某種「大合流」。」

但之後就分流﹖(作者引述的《大分流》在下買了但未有空讀)

#282 「有些中國學者指出,到了一八○○年,在清政府的檔案及其高階官僚的認知當中,早就已經不存在明朝海上實力及其運作方式的痕跡。」

在明朝也早就沒有了。(七次下西洋完結後,檔案就被刻意抹除。)

#302 「這些反覆從事及維繫大規模混合戰爭的西方強權,不只是在進行更多的戰爭,而是在積極發動本質上已有所改變的戰爭,並且為了供應這種衝突形態所需的大量人員與器械而承受了極端的壓力。這些重重壓力到了十八世紀中葉再也無法為人忽視,不但接連促成政治新觀念的出現」

正如春秋戰國百家爭鳴。

#308 「英國、法國與西班等全球三大混合戰爭的實踐者」

西班牙。

#313 「一名曾任英國殖民地總督的官員回顧北美洲在七年戰爭之後發生的事件後這麼寫道:「英國在這場史上最輝煌也最成功的戰爭中獲得了什麼?」答案是一塊「我們……沒有能力維繫、捍衛或者治理的帝國疆域」。」

後來這些歐洲帝國爭相霸佔更多更大的地區。

#316 「在大西洋彼岸激起了「殖民地不知感恩」的埋怨情緒。英國每年需要花費四十萬英鎊左右的支出,才能維繫美洲殖民地的軍隊,這一數字將近國家預算的百分之四。再加上七年戰爭後沉重的償債支出,這些額外的稅負重擔有助於解釋要求政治變革的呼聲。」

要養大支軍隊去鎮壓別人也是一種《帝國的代價》。

#389 「聖多明哥島北部的海地國(State of Haiti)自行宣布獨立」

不是西邊嗎﹖

#402 「認定亨利的君主制實驗在本質上是一種反革命的行為,或是君主制與成文憲法具有根本上的矛盾。這兩種解讀十分常見,但實際上都站不住腳。」

袁世凱﹖

#2783 註61「如同Paul Schroeder所言,在一七五○年之後,愈來愈多政治人物「對於戰爭的恐懼不再是因為他們認為戰爭會帶來革命,而是因為他們從痛苦的經驗當中得知戰爭就是革命」」

回應前面 #132 在下提到的。

#447 第二章「凱薩琳的性別及她的生活方式,有助於解釋《訓諭》為什麼沒有受到廣泛看重與充分探究。另一項因素則與這部作品的撰寫地點有關。時至今日,全球史著作仍然經常邊緣化俄羅斯帝國,將其視為獨特甚至奇異的區域。」

英女皇沒被看輕吧﹖無論是伊利沙白二世還是維多利亞女皇。

#462 「一如這個時期其他戰後正式文書,《皇朝通志》也具有宣傳與歌功頌德的功能。這部著作意在宣告乾隆皇帝對於他大幅擴張的領土的堅實掌控。這部完成後長達兩千頁且應當受到更廣泛比較研究的作品,終於在一七八七年付印,而美國憲法也正好在同一年起草於費城。」

但影響力差得遠了。

#474 「最早是在一七五八年,瓦特爾出版了《萬國律例》(The Law of Nations)這部了不起的著作。美國開國元勛華盛頓曾在一七八九年從紐約一間圖書館借了這本書,十年後去世之時仍然留在手邊。」

甚至《萬國公法》還未出版。

#483 「對他來說不證自明的是,政治憲法並非自古以來不變的產物,也不是世代傳承且理所當然的存在,而是可由該社會當中的居民加以變更與改革。」

與中國視祖宗家法不可變易之別。

#543 「極力主張俄國的每一間教室都應該擺放一本《訓諭》及她預期將由此衍生而出的法典,而且要連同聖經一起朗讀給兒童聆聽。(關於政府與法律的文本有可能藉著與聖經或其他核心宗教典籍一同受到研讀與讚頌而獲得半神聖地位的這種概念,受到後來許多立憲主義者的鼓吹。)」

但如此則不容更易了。

「俄國也必須擴張大眾福利,因為國家不只是一片領土而已。她堅稱國家應該要是一個「社群」」

可見無福利則無社群。

「她也堅稱未來任何出版審查的行為都必須謹慎節制,以免「摧毀人類心智這項贈禮,以及減損寫作的意願」。」

只要沒有外來制衡,執行審查的人是不會節制的。

#560 「與一七八七年費城代表形成鮮明對比的是,莫斯科代表不全都是白人,也不全都是基督徒。俄羅斯帝國裡的非俄羅斯人(許多是穆斯林)在七年戰爭期間被大量徵召入伍,於是在立法委員會得到了些許回報,被分配到五十四個席次。」

倒是沒想到俄國在那個年代可以開放到讓非白人、女人和窮人參與會議。

#587 「孟德斯鳩在《法意》裡推論:「一般而言,稅負可以和臣民的自由程度等比例提高。」也就是說,國家能藉由實施及提升政治權利來增加國家收入,進而強化作戰實力。」

但反過來,增加稅負卻不一定可以增進自由。

#587-591 「腓特烈二世在七年戰爭的開端曾經寫下一段著名的文字:「我有如一名旅人,發現自己遭到一群無賴包圍,那些無賴正計畫著要殺害我並瓜分我的財物。」

無賴總是先說別人是無賴。
(留意這並不否定普魯士本身容易被入侵的事實)

#622 「為了進一步確保他的話語能夠獲得大眾認知,古斯塔夫下令這份講稿必須張貼在瑞典的教堂裡向會眾宣讀,因為瑞典教堂的公開禮拜是強制參加的活動。」

有如明清兩朝的「聖諭」。

「一七七二年的《政府體制》規定,這部文本必須被視為「不變的神聖基本法」,在原本的瑞典文當中稱為「不可變更的法律」。不同於一般要求人民立誓效忠國王,瑞典所有成年男性也必須立誓效忠這部成文印刷憲法。至關重要的是,古斯塔夫本人同樣也得立誓效忠這部新憲法。」

而有些獨裁者只要別人效忠自己,又或者是任由自己解釋的「憲法」。

#641 「(潘恩)他從來不曾定下來過,不論是工作、妻子,還是居住的城鎮與國家,都是一個換過一個,而且也一再發生與盟友爭吵而導致反目成仇的情形。」

正如焦土派。

#649 「為了謀生而徵收這種「不僅以富人為對象,而是對大多數消費者荷包都造成影響」的稅,深深影響了潘恩的政治觀。這段經驗激發他想出一套論述,後來出現在他大部分重要著作之中:君主先天即好戰成癮,但支付代價的卻是絕大多數的平民百姓。如同孟德斯鳩與瓦特爾,潘恩自己的人生與職業生涯(在較為平實的層面上)也使他理解到戰爭如何變得愈來愈盛行:「歐洲充斥太多王國,以致難以長久保持和平。」」

後來才發現,問題不是有國王,而是沒有民主

「這種做法實在是荒謬愚蠢至極:也就是投注經費建造海軍,為其補充兵員,然後把船艦開到海上,看看誰能夠最快把對方擊沉。」

如果可以搶到別人的東西多於自己的投資,就不蠢。

#727 第三章「觀眾一律禁止入場,記者也不准對這場進行中的會議發布報導。會議代表總計五十五人(儘管出席人數不時增減),他們也受到指示不得向外人提供消息。這份命令指出:「議會裡的一切發言都不得在沒有獲得許可的情況下付印,或是以其他方式發表與對外傳達。」就連個人私下筆記的行為,有時也不被許可。」

可參考《費城奇蹟》。可見政治談判也不是全公開就好。

#780 「他們希望嚇唬他們的美國讀者起身行動,施壓當地代表批准憲法草稿。不過,這種手法背後也潛藏著真正的擔憂。」

就跟新加坡的人民行動黨一樣,他們經常被其他人質疑是販賣恐懼。當然他們是用各種危機嚇國民讓他們不敢投給反對黨沒錯,但這不代表他們所提的危機本身為假。

#794 「國家只要發現自己能從戰爭中獲益,就必然會發動戰爭」

正是如此,並不在於有沒有國王。

#800 「如同愈來愈多的史學家所主張,這些壓力和焦慮使費城代表(絕大多數都與戰爭脫不了關係)起草的憲法在當時並未被視為一份「自由民主社會的藍圖」或充滿自信的建國行為,而是一份出於嚴峻需求而不得不為的必要手段,藉以打造出更有效率也更能防衛外侮的聯邦。」

又參見《費城奇蹟》。所以就連權利法案也漏掉。

#809 「莫里斯的修改也有助於平衡這段前言原本過於務實的特性,調和了其中過分嚴肅的基調」

很難理解美國憲法可以不過於務實和嚴肅。

「鄧拉普與克雷普爾把憲法草案刊登在《賓州報》頭版時,也刻意鼓勵這樣的解讀,以超大黑體字印出「We」(我們)當中的「W」,從而把讀者的注意力吸引到開頭這句引人注目的主張與承諾。」

這有點捕風捉影,把頭一個字母加大字體根本是舊時書刊的習慣吧。你看《讀者文摘》甚至現在的《國家地理雜誌》仍會如此。

#813 「美國憲法引人注目的簡短篇幅(最終版本只有七項條文)看起來確實有可能是這部憲法獲得成功及廣泛流傳的因素之一——而這其實也是憲法作者們相當熟悉商業印刷的結果。費城代表不僅積極以各種方式運用印刷,許多人更以印刷的方式思考

但後世的憲法很難避免越弄越長以避免爭拗。
那麼這年代的制憲,是否要以多媒體的方式思考才行﹖

#825 「前述這些做法背後的動機,是認為特定外國地區的有錢有勢者將會對這部新憲法的文字與理念感到驚豔,並因此認定美國現在擁有一個遠比以前更有效的中央政府。美國人希望這項事實的廣為宣傳將有助於嚇阻外來侵略,同時讓海外商人與潛在投資者能夠因此打消投資疑慮。」

正如當年的香港基本法。

#831 「美國的革命及革命人物的理念,以及美國戰勝一個貪婪帝國與隨之出現的書面政治與法律創新(更重要的是這個艱辛成立的政權存活了下來),這一切都激勵了各大洲的激進分子與改革人士,使他們覺得未來充滿可能性。」

有沒有想起2019年時霍士新聞的煽情比喻﹖(他們說二百多年前美國先賢就是同樣反抗。)

#876 「到了一七九○年代,精明的出版商就已察覺到這項趨勢,並且開始從中獲利。他們不再只是出版單一國家的憲法,而是開始將幾個不同國家的憲法彙編成冊一同出版。」

似乎還促進了比較憲法的活動。

「官方精心策劃的結果。藉著把他們新制定且地位尚未穩固的憲法印刷在這本書裡,和其他廣受承認的國家所施行的憲法並列在一起,再把這部彙輯送往各國首都,愛爾蘭自由邦的政治人物即是以此舉宣告自己新成立的共和國應當能和世界上每一個獨立國家平起平坐。」

「印憲法」也是宣傳策略。

#890-899 「這部新憲法的印刷本善用該國迅速發展的郵政體系,並在一八一四年於挪威的二十五間大型郵局與將近一百間郵務站當中販售。前來寄件或收取信件與包裹的男男女女,就都能夠在等待的時間裡拿起一本憲法瀏覽,或買一本回家,或寄送一本給住在偏遠地區的親友。挪威政府也鼓勵人民把這些印刷憲法的內頁割下來,張貼在自家的牆壁上,從而名副其實地使其成為人民日常生活中的一部分。」

原來除了股票,憲法也可以當牆紙。(笑)

#935 「新西班牙的所有居民,不管是歐洲人、非洲人還是印度人,都是這個王國的公民」

按道理應該是指美洲的印第安人,雖然在英文都是 Indians。
這個雙關在英文原版中,是指美洲的憲法文本被印度人挪用來支持自己在英國治下應有權利,所以原文完全沒問題,但譯成中文時如果把這段譯成「印度人」就會很怪了。

#1013 第四章「如同莫里斯與他那位不知名的法國訪客所顯示的,十八世紀末乃至於其後很長一段時間,憲法書寫經常是一種私人嗜好,就像書寫詩歌、劇本、報紙文章或甚至是小說一樣,是一種文學與文化創意的表現。」

即私擬憲法。

#1064 「(拿破崙)一再訴諸成文憲法,是為了穩定、妝點及合法化他在歐洲攻占的這些領土,也就是他唯一能夠贏取並且短暫保有的帝國疆域。」

日本人連這也沒有做。(除了滿洲國﹖但滿洲國也只有一份政府組織法)

#1098 「他也學到了軍事侵略所引發的仇恨有可能藉由立法而加以緩解,征服者能藉此安撫被征服者。他後來寫道:「勝利者必須找到方法確保被征服省分的內心順服」,而實踐方式則是改變「行政機關的組織形態」。」

本朝其實也可以,只是他們往往立了又不算數,設法要製造空子去鑽。

#1103 「如同這點所示,拿破崙設計各國憲法的主要動機,是他對於額外人力與金錢從不間斷的需求。他的憲法確實帶來了改革,並且讓男性人口享有更廣泛的民主,偶爾也藉著縮減傳統社會與宗教階級色彩而讓社會變得更具現代性。但這些憲法也總是帶有控制成分,以及為了因應軍事動員與課稅需求而規劃的機制。」

呼應本書主旨。

#1107-1114 「侵略及占領了西班牙大部分地區之後,拿破崙在一八○八年頒布該國的第一部憲法草案之前,曾下令官員回報該國當下的「失序和混亂」狀態。他堅持這些報告的「必要性」,因為這樣「我將來有一天才能夠發表這些資訊,證明西班牙陷入了多麼墮落的狀態」,從而為他在當地的所作所為賦予正當性。」

由亂到治,由治及興。

#1145 「在海洋帝國成立一個巨型國會,成員涵蓋來自帝國領土中各個區域的代表,這種構想本身並不新穎。在一七七六年以前,英國就曾經考慮過幾項方案,好讓美洲殖民地居民能夠在倫敦西敏的英國國會裡取得直接代表席次。只是這些方案從來不曾受到施行。」

結果美國獨立後的英國反而放手讓殖民地和自治領走向獨立。

#1170 「儘管一再以失敗收場,這部憲法(加地斯憲法)卻深富影響力,甚至開創了新局。由於這部憲法從未受到充分施行,因此其中的理想抱負在事後看來也就沒有受到政治事務常見的爭吵與妥協所影響。這部憲法有如一盞明燈,照亮了啟蒙運動的可能性」

一部憲法之所以有影響力,竟然是因為它無法施行,也算是夠諷刺了。

#1187 「法軍占領了西班牙大部分地區之後,西班牙本土傳統的媒體審查機制即逐漸停止運作,導致西屬美洲殖民地的印刷機數量大幅增加及政治出版大為盛行,新的宣言、傳單、論文及未來憲法的計畫也在此大量出爐。」

拿破崙戰爭意想不到的效果。(當然如果是開放社會被另一個更封閉社會佔領的話,就會反過來令社會自由度大降了。)

#1196 「瑞士這個國家也常受到軍事侵略,其憲法也曾多次受到他人重寫。瑪麗.雪萊在這裡寫下《科學怪人》這部影響深遠的小說,起初以匿名方式出版於一八一八年。這部小說絕非只是我們現在所稱的科幻或奇幻小說,而是可以被視為反思拿破崙現象的政治著作。」

不熟文學,真的沒想過這點。

#1223 「如同瑪麗.雪萊體認到的,即便是那些奮力對抗拿破崙的人也朝著政治變革與新憲法的方向邁進」

時代潮流,正如民主之退潮、亦正如民粹之狂潮。

#1230 「後來的政權及政治人物都仔細觀察拿破崙的範例,把成文與印刷憲法這種新式政治技術系統性地用來服務帝國,以及協助帝國霸業紮穩根基。其中一個例子,就是買下新加坡這座東南亞島嶼並試圖重新改造的萊佛士(Thomas Stamford Raffles)。」

方某竟然沒留意到他為新加坡公佈過憲法。

#1283 第五章「就連高高在上的皇帝也與他聯繫。一八一○年代,俄國沙皇亞歷山大一世與他幾位大臣寫信給邊沁,提及自己正在為波蘭與芬蘭這兩個屬地規劃憲法。反抗帝國的人也諮詢他的意見。希臘脫離鄂圖曼帝國的獨立戰爭在一八二一年爆發後,造訪倫敦的希臘政治代表中就有部分成員特地去拜訪邊沁。他在次年做出回饋,向他們提出自己對希臘第一份憲法草案的意見。邊沁的聯絡對象並不僅限於歐洲與美洲,而他的顧問工作範圍,其實也體現了新憲法的概念正以多快的速度擴展到世界其他區域。」

他根本是章主呀。
(中大學生會的代表會章則委員會主席,簡稱章主,負責草擬並監督學生會會章和各附屬團體的會章。)

#3497 註21「認為基本法在本質上是一種令人嚮往的內部商品,是一種銘刻於心中的東西,因此不依賴書寫,這是一種自古就已存在的概念。」

這裡譯得有點怪。我猜原文是 intrinsic good 或 internal good,good 在這裡是借取商品、貨物或財貨的意義,指美好的事物或價值,就如經濟學的 common goods。如果按 common goods 通常譯成共有財,這裡可稱內在財。但如果從意義而言,我想當成 intrinsic value 譯成「內在價值」更貼近原意。

#1363-1369 「英國的海外投資與英國報紙報導外國憲法的篇幅,確實存在著密切關聯。根據統計,在戰火猖獗的一七九○年代,由於資本相對稀少且風險又高,因此英國與愛爾蘭的報紙中似乎只有六十五篇左右的文章在探討「新憲法」這項主題。到了一八一○年代,隨著和平回歸,錢財逐漸充裕,新的政治技術也迅速散播,探討這項主題的文章數量於是暴增至將近兩千篇——到了一八三○年代,英國與愛爾蘭的新聞媒體更是刊登了近乎五千五百篇探討「新憲法」的長篇報紙文章,以及數以千計短文、讀者投書及新聞快訊。」

黃子華有云﹕「民運是全港最佳投資」,只是想不到英國亦然。

#1385 「各地也有愈來愈多政治運動者紛紛在倫敦設置了他們自己的印刷廠。在十九世紀初期,流離失所的西班牙自由主義者就是在倫敦創辦了不少報紙」

算不算「勾結外國勢力」﹖(笑)

#1428 「被迫或自願離開自己的祖國,也可能帶來長期的孤立與獨處,而這種與外界隔絕的狀態也有可能讓人發展出新的想法與書寫。」

有如上山習武。

#1441 「主張仔細檢視其較具「共和色彩的特徵」。(玻利瓦)他接著指出,若是仔細研究英國,就會發現它根本不能算是君主政體」

梁啟超所見略同。

#1446 「(英國)這部憲法中的權力分立與平衡及公民自由,就是最值得效法的模範。」

如果純以表面論,當時的英國憲制並不見得很權力分立。首先上議院兼審訊職能,而大法官身為上議院議長同時是內閣成員,更橫跨三權。而且英國理論上是國會至上,法院很難審查國會的立法,以司法覆核制衡行政的門檻亦很高。只是英國人依靠憲法慣例,上議院只由專業法官負責審訊,和其他上議院議員分割開互不干涉,大法官把審訊委諸法官不干涉司法運作,才做到「事實上」的三權分立。(而英國是議會制國家,立法權和行政權本來就不需嚴格分立)
後來英國加入各種國際組織及條約(尤其是歐盟),條約義務和各種國內適應化立法限制了國會立法權(亦讓法院有空間審視立法),而上議院兼審判和大法官橫跨三權的現象亦被工黨修例廢除,才做到表面上的三權分立。
香港的保皇黨也經常用這點表面上的矛盾,宣稱「英治時期也沒有三權分立」,而故意遺漏「實際運作上」有權力分立。

「若是委內瑞拉成立一個世襲的參議院,由那些在獨立戰爭中證明了自身價值的人士擔任議員,就也有可能成為「一座自由的堡壘……一個確保共和國恆久存續的核心」。」

腐敗的機會比較大。
先不說參議員終身制會產生「絕對權力導致絕對腐化」的後果,獨立戰爭參與者的後裔又沒份打仗,何來證明過自身有值得擔任參議員(更何況終身)的價值﹖這只不過是貴族制翻版而已。

#1458 「因為一個新成立的共和國在本質上必然不穩定。這麼一個共和國選出的總統,就像是「一名運動員獨自對抗著一整群運動員」。最審慎的做法,就是憲法書寫者必須「為共和國總統賦予遠大於憲政君主的權威」。」

把人性想得太善良,總統獨攬大權還不乾脆自封為王﹖

#1534 「突顯了英國與愛爾蘭並沒有不受成文憲法這種新式政治技術的興起所影響」

雙重否定句最好少用,用「有受到」就好。

#1608 第六章「在許多文化裡(儘管不是全部),女性的法律身分在傳統上都是歸屬於她們的丈夫或其他男性近親所有。《摩奴法典》這部古代印度教法典就曾經指出,女性在理想上應當先後聽命於父親與丈夫,必要的話再聽命於兒子或兄弟,而這類立場也廣泛受到來自其他法律和文化背景的評論者呼應,包括歐洲啟蒙運動大多數的實踐者。」

可見「三從四德」這類想法亦非華人獨有。

#1616 「共濟會究竟有多重要?只要看看有多少知名的憲法倡議者曾是共濟會分會的狂熱成員就可以知道」

所以其實也不需要甚麼陰謀,他們的成員本身是遍佈各界而且有實際權力。

#1655-1661 「不僅出現在歐美。在夏威夷,一八四○年的第一部成文憲法創設了握有龐大權力的上議院,該院成員本來含有為數不少的女性酋長。到了一八四六年,上議院裡的女性議員卻減少到僅占三分之一左右。除了君主政體之外,女性在夏威夷政治的正式參與不斷遭到削減。一八五○年,一項法律明文規定只有男性享有投票權。到了一八五五年,成員不經選舉產生的上議院也只剩下一名女性酋長。一八九二年,女性底遭到禁止擔任上議院議員。」

「徹底」。 

#1664 「……同時遮蔽了兩件事實。……第二,當時女性其實也像部份地位較低的男性一樣,偶爾能夠從新推出的成文憲法中受益,就算這些文本拒絕賦予她們投票權也一樣。舉例來說,她們可能會從中獲得更好的教育機會,或是更有機會接觸到可靠的自由新聞。認為政治權利僅限於投票權,絕對是錯的。」 

#1679 「由於憲法經常用於回報人民所提供的充足兵員,因此傾向於強調一般被視為男性對國家的獨特貢獻,也就是服兵役。……由於女性不能在陸軍、海軍或民兵團裡公開服役,不能接受徵召,也不被期望上戰場打仗,因此這類語言和條文就具有將她們邊緣化的效果。」

為何各地壓制女性參政權的行徑會在十九世紀帶來頂峰﹖這背後顯然有點共通原因,其中之一是作者提及的戰爭壓力。但會否也可能是經濟體系變化又或者憲政讓女性受教育者漸多,帶來了要求參政的壓力,所以被更刻意的排除和壓制﹖

#1697 「就某方面而言卻是一種有違常理的現象。之所以說有違常理,是因為當時在世界上的部分區域裡,女性對於戰事的貢獻已經明顯增加。」

但既然兵役被稱為「血稅」,至少當時女性「通常」不需要在前線參與武裝衝突,所以未算「賣命」而獲得參政權回報。

#3732 註29「到了十八世紀晚期,軍事服務已不再像過去某些文化那樣被視為既有男性公民的義務,而是愈來愈著重於把國家軍事服務視為獨占了積極公民身分的男性所必須具備的條件。」

這兩者其實是互為因果。

#1709-1714 「其他地方也能看到類似模式,也就是遠離權力中心的地方,有時在早期階段反倒比較有益於女性的政治權利。……與大型首都城市及其統治體制保持一定的地理或文化距離,尤其是遠離於其戰爭機器,通常是女性獲取一定程度的積極公民身分乃至於一丁點民主包容所必備的條件。」

禮失求諸野﹖

#1721 「更常見的則是長期游擊戰,也就是墾殖者使用自己的武器、雇用自衛隊、放置添加砒霜的食物,或者單純搶奪土地而迫使這些土地上原本的居民挨餓或遷走。」

跟現在那些山邊用毒藥殺狗的人有何分別﹖

#1725 「刻板印象,因為我們認為成文憲法必然是良性的,通常會是一股帶來解放的力量。然而,對於原住民族而言,憲法卻經常是一種將他們排除在外及邊緣化的手段,而且是原本設計之初的用意就是如此。一如女性在憲法上受到的待遇,只是女性的處境沒有原住民那般致命。」

因為憲法一開始就是用來區分你我。

#1755 「朗恩的政治生涯卻也說明了另一件事情:即便擁有超出常人的機會進行跨區旅行,而且成為一位狂熱的民主鬥士,實務上卻仍然有可能同時堅守排他立場與種族歧視的意識形態。」

只限「自己人」的民主。

#1760 「朗恩有時也引用一種早期版本的社會達爾文主義,主張澳洲原住民就像美國的「紅種人」及玻里尼西亞島民一樣,儘管都是受害者,但傷害他們的不必然是暴力,而是「自然衰敗」與退化。就算「白人與黑人種族之間沒有發生實際衝突,」朗恩堅稱:「後者也還是會像秋天的樹葉一樣,在歐洲殖民的進展前就消失殆盡。」在他看來,這是民主政治傳播所導致的一項不幸但無可矯正的副作用。」

就是多得這些人濫用達爾文的理論,令達爾文本人和科學理論也遭誤解和厭惡。

#3798 註48「直到一九九一年一月,澳大利亞聯邦才通過一部適用全國的憲法,由五十名代表組成的大會起草而成。第一百二十七節把「本土原住民」排除於這個聯邦的成員之外。」

1891吧﹖怎可能是1991。(澳洲憲法於1901年生效)

#1776 「世界上那些少數得以維持一定程度自主性的地區,一直到二十世紀初都有超乎比例是君主政體,諸如日本、中國、鄂圖曼土耳其、暹羅、東加(東加在一八七五年發布了憲法),以及一段時間的夏威夷。要不然就是像海地這樣,是由一連串專制領導者統治。」

但其實這一點有沒有實際意義﹖畢竟在那年代絕大部分的地區都是君主政體,而非君主政體也沒多少個是民主的。

#1779 「被視為過著游牧生活的社會或民族,由於他們沒有固定連結在特定的土地上,往往也只有鬆散且不穩定的領導結構,因此更加容易遭到帝國驅離。紐西蘭的毛利人受到英國人的對待之所以有時比澳洲土著來得好,是由許多原因綜合導致的結果,但其中之一就是因為外來白人認為毛利人明顯擁有一位酋長。早在一八三○年,倫敦的官僚就已願意讓毛利人保有一定程度的自主權,而澳洲土著從來不曾享有這樣的待遇。」

農民與牧民之別,又一個《槍炮、病菌與鋼鐵》的類似題材。

#1790 「如同城鎮,太平洋小島上的人口也通常居住得相當密集。這點使得他們在需要討論新構想的時候能夠迅速召開集會」

如同城邦。

#1812 「這部經過陸續修改的法典不但促進大溪地書面文字的流通,也促進了島上的政治辯論與政治知識發展,而這點可能有助於解釋法國在這裡的帝國滲透為何速度相當緩慢。大溪地雖然早在一八四二年就被納為保護國,法國法律卻是直到一八六○年代才得以在這裡確立其首要地位,正式併吞更是延到一八八○年。」

憲法的奇妙功效,但這(獲取列強尊重其獨立)也正是日本後來要盡快訂立一部憲法的理由。

#1841 「包括兩院制議會、立憲君主、權利聲明,以及採用印刷發行。」

是指「權利宣言」吧。

「比起美國終究在一八九八年兼併了夏威夷群島這件事,真正驚人的其實是這項策略竟然能夠在長達五十年的時間裡發揮效果。……在某些夏威夷本土利益團體的眼中看來,情形卻是不大一樣。夏威夷擴大投票權造成的實際效果,似乎經常是增加甘蔗種植園主人、牧場主人與商人的選舉影響力及賄賂程度,而且這些人有愈來愈多都是美國人或歐洲人。當夏威夷君主和傳統酋長的影響力受到侵蝕之後,也弱化了夏威夷特有的習俗與文化規範。」

按道理應該可以規定住滿多久才可入籍,然後才可以投票﹖

#1856 「他們的國家一旦要與東方國家打交道,通常都會採取團結合作的策略。另一方面,東方的國家則是各自孤立而不會互相幫忙」

也不見得,否則李鴻章無法玩以夷制夷玩那麼久。

#1891 第七章「在所有以穆斯林人口為主的國家當中,這是第一部受到施行的憲法。」

英文是被動語態,但中文不需要,「這是第一部施行的憲法」已足夠。

#1915 「我個人相信,普世自由及奴役的完全消失會對人的禮儀及文化發展造成深刻影響。」我們並不曉得他是否刻意呼應傑佛遜的主張,胡賽因的提議暗示著自由具有一種自然的傾向,會引導人「遠離粗野、驕傲與自大等惡行」

很明顯不符現實,只是一種盼望。

「為了闡釋人類在缺乏自由的地方可能會有什麼樣的下場,胡賽因刻意舉出一個美國的例子。」

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

#1940 「儘管這一連串的暴力衝突都發生在歐洲,但大多數發生於一八五○年代中期至七○年代中期的重大戰爭,主要參與者中至少都會有一個非歐洲國家。甚至在某些規模最大的戰爭裡,歐洲軍隊只是扮演配角。這段時期最龐大也最致命的三場衝突,更是全部發生在歐洲的疆界之外。」

因為歐洲最多人注意。

#1977-1988 「有些歷史學家指出,人類到了漫長一八六○年代,雖然愈來愈有能力遊歷世界不同地區,並且和那些地區通訊及獲取訊息,但結果卻沒有促進心智的開放,反而經常是造成心智的封閉。……此時飛速進展的通訊技術不僅能促使人們質疑與重新評估社會與民族之間的差異,也同樣有可能強化既有的偏見」

正如今日。

#1977「我們能夠從西華德的環遊世界之旅中,看出另一個面向的意義。隨著他的旅程逐漸進展,他也似乎愈來愈認定自己遇見的不同民族都各自以無可改變的不同速度發展。」

想起某些強迫旅遊的政策最終會導致執政者不想見到的結果。

#1988 「這位突尼西亞改革者堅定認為,現在已經得把世界視為「單一國家,居住著許多不同民族,而那些民族無疑都互相需要對方」。因此,各個社會在政治組織與志向方面都不能夠有(也不應該有)無可挽救的分歧。」

事實上不只國際間,國內一樣有這些分歧。

#1995 「他主張其他地區、文化與宗教的人民也能夠經由仔細揀選而借用這些政治模式。何必「純粹因為一項正確的事物來自於他人……就予以抗拒或者忽略呢」?」

民主是個好東西

#2009 「如同林肯所埋怨的,由於美國部分區域仍然存在大量奴隸,因此外國批評者極易利用這項藉口攻擊美國政府的整體形象,包括其成文憲法。」

廢奴不純粹是為了哲學或經濟。

#2017 「不過,州權仍將受到一項關鍵限制。在這部憲法的規範下,邦聯各州對於奴隸制度的立場都不得鬆動:「任何褫奪公民權法案、追溯既往的法律,或是否決或損及黑人奴隸財產權的法律,都不得通過。」也就是說,只要南方邦聯成功脫離,奴隸制度就將在這個龐大區域恆久存在。」

陸榮廷睇相又一例,迫使世界已廢奴的列國站在對立面。

#2027 「鐵路使得軍隊能夠快速大量集結於關鍵作戰區域,而且也能讓部隊在長期戰役當中持續獲得武器、糧食、馬匹與新進炮灰的補給。只要鐵路補給線不中斷,能夠不斷運來援兵,那麼軍隊就能夠持續作戰很長的時間。」

之後納粹德軍攻蘇亦然。

「這場戰爭的雙方所面臨的人力挑戰頗為不同。南方從頭到尾都以黑人奴工擔任軍隊僕傭與搬運工,也利用他們維持農業經濟與鐵路。只有到了戰爭的最後階段,南方的領袖才願意放下種族意識形態,考慮徵召黑人作戰部隊。」

問題是既然邦聯的白人只想騎在黑人頭上,黑人為何要為你賣命﹖去幫北方打贏仗至少可博取自由。

#2058-2064 「紐西蘭在這一年通過的立法,讓該國本土的毛利人能夠擁有眾議院的四個席次,也為所有年滿二十一歲的毛利人男性賦予投票權,不論財力如何——反倒是紐西蘭白人直到一八七九年之前都還必須合乎財產資格才能投票。當然,紐西蘭若是在這個時候按照人口數施行比例代表制,毛利人在國會裡將可取得十五個席次,而不是僅有四席,但這畢竟是一項進步。與此同時,紐西蘭憲法也讓被視為黑人的男性獲得了投票權。事實上,在接下來為期十二年的時間裡,他們在紐西蘭享有的投票權還優於中等所得的白人男性。」

不如問為何﹖就算是受到美國南北戰爭影響,為何不乾脆把包括白人的所有種族(至少男人﹖)都賦予投票權﹖

#2070 「霍爾頓後來去了英國,先後在倫敦國王學院與愛丁堡大學修習醫學,這時他卻立刻就意識到自己是非洲人,因此又為自己取了「阿非卡努」這個名字。」

又是留學效應。

#2075-2081 「當地的黑人與混血墾殖者卻在一八四七年把賴比瑞亞改制為一個獨立共和國,同時舉行了他們自己的制憲會議。「賴比瑞亞的人民,」其中一名代表堅持:「不需要『白人』協助他們制定用來自我治理的憲法。」」

但結果還是由外來人統治當地人。(忘記了是《國敗論》還是《自由的窄廊》之類看來的)

#2092 「他在一八八三年英年早逝,死前最後一項投資活動,就是創立西非商業銀行。他原本打算在自由城與拉哥斯成立分行,好讓非洲貿易商與生意人能夠更容易取得貸款。」

這點很重要,可惜他沒能做到。

「至於拉哥斯及他本人所屬的伊博族人支配的地區,也應該演變成一個「統一、文明且信奉基督教的獨立國家」。」

即後來的尼日利亞。

#2133 「這些進步倡議很快就遭到各州一一收回。民主黨在一八七六年達成一項協議,同意接受共和黨的海斯(Rutherford B. Hayes)入主白宮,藉此換取聯邦部隊撤離南方,以及授權南方地方自治——意思相當於恢復白人至上主義。南方白人因此得以自由使用私刑暴力,同時施行嚴格的識字標準來限制黑人參與投票及公民生活,藉此重新伸張白人的支配地位。到了一九一四年,南方選舉中的黑人投票率已下滑至不到百分之二。」

所以你永遠不知道你會否是最後一次投票。

#2133-2138 「他最後試圖為獅子山創立一所黑人大學,同時藉由精打細算的投資而從倫敦股市籌得兩萬英鎊教育基金(換算為今日幣值等於兩百萬英鎊以上)。然而,這筆預算卻為他的後代拿來打官司而揮霍一空。」

君子之業,竟一世而衰。

#2138 「許多憲政制度確實以失敗收場,但這些失敗其實並沒有表面上看來那麼絕對。……成文憲法這種政治工具一旦被人引進某個區域,就算當時沒有改革成功,但只要曾經留下過某種政治文件,那麼這一憲法的效果通常就會以某種形式存續下來,持續累積能量,直到再度復甦的機會到來。」

中國等了過百年了。

#4157 第八章註2「Takamura Kōtarō, ‘Kowtow (Promulgation of the Constitution)’」

有趣的是Kowtow本身是中文(叩頭)。

#2207-2210 「如此高度的分權化狀況,再加上漫長的海岸線,使得日本愈來愈容易受害於相互競爭的外來帝國所懷有的野心」

所以警惕高於明清。

#2216 「在這場戰爭裡,主要來自於日本西部的宮廷貴族與低階武士家族打著天皇的名義,起兵反抗德川幕府將軍」

部分大名也有份啦。

戰勝方擁戴了年輕且身材高瘦的睦仁親王作為天皇」

他在戰事前已經繼位啦。

「睦仁親王也為此獲得了一個新的政權年號「明治」,意為「開明的統治」(編按:原文應為「嚮明而治」)。」

英文怎樣譯﹖維基百科見不到。

#2216-2220 「「維新」這個源自中國典籍的字眼,帶有更新與再生的意思。然而,即便使用這樣的字眼,也不代表日本承認這是一場革命

用「維新」本身就非革命之意。

#2220 「對大眾實施義務教育」

義務教育未必談性。

#2246 「驅使他們前進的並不是一股心胸開闊的世界主義精神。他們五人中有三人曾在先前協助放火燒毀一座興建於江戶外圍的英國公使館」

所謂攘夷。

#2250 「就連在戰場以外也不惜採取暴力——伊藤博文曾經親手刺殺一名日本學者,只因為那名學者遭人誣指為對天皇不敬。」

天誅流行的時代。

#2262 「伊藤博文有時甚至會鼓勵個別的西方人士,使他們以為自己國家與政府體制是影響伊藤博文與新興日本的主要根源。」

外交術,正如李鴻章。

#2296 「日本在一八八九年不僅頒布了憲法,也隨即頒布了《憲法義解》,後者就是為了宣傳日本的成就及對於現代性的深刻掌握。這本小冊子的前言明白指出,這是一本「為所有人而寫的手冊」,是一本指南,向其他民族與國家說明如何以建設性的方式打造國家機器及憲法制度。」

主要是給日本人看的吧。

#2305 「聲稱所有日本天皇都曾經「親臨戰場指揮軍隊」(事實自然並非如此)。」

沒有聲稱「所有」啦。在下手上正好有本《日本帝國憲法義解》譯本(牛仲君譯,北京﹕中國法制出版社,2011)﹕

「後繼歷代天皇於內外有事之時,或親自率兵征討,或命皇子皇孫代行,臣連之二造為副將。……此後兵事轉為武門,政治之大綱遂逐漸衰弱。」(p.10-11)

就算不計大權旁落武家後的天皇,之前的天皇也可以「命皇子皇孫代行」的。

「對於年齡介於十七至四十歲之間的日本男性而言,參加民兵組織也在這時成了強制義務」

是服兵役,跟民兵是兩回事。
日本直到將近戰敗時才把國民義勇隊轉為民兵式組織。

「其中一種至今仍然存在的主流論點認為,明治日本及普魯士暨德國的憲法確實具有相似性,而這正好證明了這兩大強權皆有威權主義和軍事侵略的傾向。這項論點確實有幾分道理,但能解釋的範圍卻相對有限。對明治日本的部分政治菁英來說,德意志帝國憲法最誘人之處,其實在於德國統一其實是晚近才出現的政治建構成果

這點很少人留意到。

「《憲法義解》官方英文譯本的扉頁特地將其出版日期標記為「明治二十二年」,而西曆的一八八九年只以括號補充於後。明治維新的信奉者就像一個世紀前的法國革命人士一樣,也想要主張自己特有的時間次序」

這點其實沒甚麼奇怪,因為年號是日本人當時最熟悉的方式。等於當時的中國人就算不用年號也會先用干支紀年一樣。看倌只要留意香港戰前的天災都是以干支命名就知道,例如丙午風災丁丑風災。(相反戰後的天災多用西曆,例如六一八雨災就是一九七二年六月十八日的雨災。)
你總不能說馬棚先難友紀念碑寫成「戊午馬棚遇難中西士女之墓」是為了政治宣示甚麼中華獨特論吧﹖只是作者自己身為西方人才會覺得西曆必然應該是背景和基準。

#2318 「這部憲法也正式承認宗教信仰的自由,指稱這是「現代文明最美好的果實之一」。」

但同時又推行國家神道自相矛盾。(而且還聲稱神道不是宗教所以沒問題)

#2327-2335 「清廷更在一九○六年發布敕令,正式任命十四名官僚著手預備立憲。然而,這些結構性改革與擴大人民權利的承諾最終未能順利實現,而這也是清朝於一九一一年遭到革命推翻的原因之一。」

問題是來得太遲亦欠誠意。

#2343 「為什麼日本的自我轉變能夠影響那麼多地方?為什麼這份影響沒有隨著一次大戰爆發而結束?」

明治憲法本身後來也是失諸軍閥,但能否發揮影響力也是成功的非西方例子。

「明治當局也積極散布新日本的憲政資訊,以便提振該國在各洲的影響力,並且嚇阻其權力競爭對手。例如到了一九○七年,日本政府已在新加坡資助馬來語和阿拉伯語報紙,藉此換取對日本的正面報導及適切安插訊息。」

想不到他們是那麼早的時期已經想到要操縱海外輿論,同期的清廷倒是忽略這點。果然是情報大國。

#2347 「另一個例子出現在馬來半島,也就是柔佛王國(Johor)的蘇丹阿布.峇卡(Abu Bakar)。這位蘇丹在面臨英國勢力不斷深入的威脅下,特別預先在一八八三年到日本考察了六個月,然後才開始規劃他自己的憲法。這部憲法也是東南亞的第一部憲法。」

於是柔佛也是馬來半島最後受英國保護的一邦。而且到戰後大馬獨立還保留擁有御林軍的獨有權利。

#2351 「一個不是位於西方世界、不是信奉基督教,而且人口也不認為自己是白人的大型政體,卻施行了一部得以紮穩根基的成文憲法。這部文本規定的投票權雖然限制極為嚴格,卻也納入了若干民權,並且建立了一個有效運作的國會。而且日本在達成這一切成就的同時,還在經濟、工業、教育和科技方面締造了令人嘆為觀止且廣受報導的變革。」

其實主要是日俄戰爭贏了俄國吧。

#4300 註58「清朝的軍事競爭對象不僅限於西方侵略者,也包括亞洲對手,以致因此必須提高稅率,而這也是清朝後來轉向憲政制度的因素之一。」

因為成立了海關總稅務司後關稅太好用﹖

#2383 「有些人則把這場衝突解讀為對於所有帝國侵略的全面反抗(我們後續將會看到,這種解讀顯然是選擇性的)。在穆斯林群體當中,有時更是存在著一種希望,期盼新日本將會捍衛受壓迫者與被殖民者,挺身對抗基督徒入侵者。」

其實只是另一個來侵略的帝國。

#2403 「就這個角度來看,明治日本並不是取代西方帝國主義的可靠選項,反倒是熱切又成功地加入了瓜分世界的行列。既然如此,日本的變化與改革,尤其是其憲法,為什麼還是對許多國家具有如此長久的吸引力?」

因為可以參與瓜分而非被人瓜分嘛。

#2431 尾聲「自從十五世紀晚期以來,就有形形色色的歐洲人經由海路抵達印度次大陸並且在那裡作戰,但在一次大戰這場戰爭當中,則是全球史上首次有大量的南亞士兵與契約勞工在歐洲大陸從事戰鬥及構築野戰工事。」

還有很多是華工

#2464 「費邊社社會主義者貝特麗絲.韋伯(Beatrice Webb)在當時寫道,這部憲法可望創造出「全世界最具包容性也最平等的民主社會」:這項斷言在今天看來實在是天真得幾乎令人無法忍受。這種樂觀態度普遍見於一九三○年代晚期,部分是因為這部蘇聯憲法採取了一種超乎尋常且相當動人的制定方式。除了史達林本人參與其中之外,蘇聯各地還有超過四千萬名男男女女也在一九三六年下半年興奮地參與了立憲會議與討論,並且針對憲法文本草案提交意見。自從十八世紀晚期以來,「讓人民批准憲法」就是一種愈來愈廣受使用的政治技術,但蘇聯憲法的大眾參與程度之高仍是前所未見。」

「黨控制一切」之後的假象,正如北韓選舉。對他們而言,討論、批准和投票都只不過是「黨領導的」政治運動。

「史達林的一九三六年憲法也出現了大致上類似的發展,只是更加極端。新憲法制定不過兩年後,史達林就粗暴地將其推到一旁,開始針對蘇聯境內的異議分子或欲排除的人士推行大規模鎮壓與消滅計畫。」

看看南邊另一國家就知道那大有可能只是「引蛇出洞」。

#2471 「有些學者會抗拒這類將戰爭予以工具化的論點,指稱該論點抹煞了社會觀念與情勢早在一九一四年之前就已經出現變動的現象。事實上,社會主義與受到社會主義啟發的工會與福利改革,確實早在一次大戰前就已在不同國家與大陸中逐漸成形,女性主義運動及反殖民抗爭也是如此。然而,同樣至關重要的是,一次大戰仍舊帶來了史無前例的壓力、震撼和需求」

其實沒必要非此即彼。沒有戰前的抗爭運動累積壓力,戰後也不會「順理成章」地向「這個方向」改革。沒有大戰對「被壓迫者」的人力需求,也不會對既得利益者帶來巨大壓力迫使他們接納改革。(就像印度,一戰後印度自治進度不彰,到二戰時印度人是否參與戰爭就成為獨立運動籌碼之一。)

#2479 「二次大戰在一九四五年正式結束之後,亞洲隨即就出現了新一波民族國家創立潮,接著非洲在一九五○年代中期後也加入了這個行列。……到了一九九一年,當時存世的一百六十七部單一成文憲法當中,只有少少二十部左右擁有超過四十年的歷史。也就是說,一九五○年以後不僅新憲法產出的速度愈來愈快,舊憲法失效或遭取代的速度也一樣快,而且往後只有更快。」

獨立的多,只是憲政上成功的不多。

#2486 「儘管憲法向來被視為反抗帝國的革命成果,但有些重要的成文憲法卻是被用來創立及維繫帝國,這種情形從漫長的十九世紀以來一路持續至今。」

#2489 「如同這份精心撰寫的強硬文件所示,成文憲法另一項歷久不衰的吸引力即是為政權提供了一份對外宣稱的宣言與合理化聲明。」 

尤其是強大的國家。

#2499 「隨著憲法不斷翻印及大量輸出,意味著即便是最具民族主義色彩的憲法文本也常是某種混合產物。憲法起草者總是東拼西湊,從來自世界各地的類似出版文本當中擷取材料、觀念與條文。這是為什麼我們必須跳脫民族角度檢視及解讀憲法的其中一個原因。」

可見世上沒有純種民族和人類,更沒有純種憲法。

#2508 「然而,現今世界已經不同以往。那些有幸免於反覆內戰所苦的社會,也就難再出現這種刺激制定新憲法或修改既有憲法的力量。戰爭的本質從二次大戰以來已有很大的改變,當今大多數重要國家都已仰賴高度專業化的陸海空三軍、致命的菁英部隊,以及核子科技與網路技術人員等。也就是說,今後的政府已不像過去那樣,必須藉由制定更為開明的新憲法才能確保大眾願意接受徵召,或是藉此獎勵且引誘人民在戰時維持效忠。」

所以獨裁者也不怕跟你講「尊重憲法」,反正憲法是它說了算。司法沒有獨立,它喜歡的話把憲法解到顛倒黑白你也沒奈何。

#2511 「美國的開國元勛也刻意把聯邦憲法的修改門檻訂定得相當困難。自從二次大戰以來,美國憲法只經歷過五六次修改,而且自從一九九二年之後就再也沒有調整。我們幾乎可以這樣說,過去數十年來蔚為美國特色的政治失能與妨礙社會正常運作的政治分化,原因之一就是這部在一七八七年由大量退伍軍人於費城制定的著名憲法,到了現代已經太過老舊也太過有限」

憲法太柔會失諸不穩,太剛也會失諸落伍。

#2525 「由於俄羅斯憲法確實是一部成文憲法,其印刷版本能夠以低廉的價格輕易取得,因此同樣能為承受壓力與匱乏的人所用。」

不一定有用的,需知道世上有的是法院無權解釋憲法的國家。

星期六, 2月 14, 2026

怪夢夢雜錦(25)

夢中回到井字公屋的廳中,我正在唱﹕

誰求誰,春秋都只聽天地號令。

天命,誰能扭轉運程。

誰無誰,亂局亦一樣人定。

誰在篡改劇情。

別高興,別以為叫始祖。

萬歲千歲都會依你意願來營造。

下一世,別理誰叫高祖。

別要賭,天命最高

一邊在擺台型,心中想著的是要準備之後到卡啦OK跟朋友唱歌。

(《尋秦記》電視劇播出時是住在那裡,但方某從來沒有去卡啦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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夢中在一個像石硤尾站外面的地方。

突然有爆破聲,不知發生甚麼事。我先抱著方包跑進站裡,又怕太多人會互相踐踏。
但站口意外地闊,像中環站皇后像廣場的那個出口一樣闊。

進站後自然跑落樓梯,但轉左又轉右行了很多層樓梯,通道好像不斷分叉,但都未見到閘機。
(破綻﹕抱著方包跑那麼久竟然沒覺得太重﹖)

一直跑到一個樓梯口,前面竟然有條馬路,馬路對面又有一個地鐵站口。
(謎之聲﹕你有鐵膠成這樣﹖)

望著路上有沒有車,跑過馬路,入了這個站口終於見到閘口和後面的列車。

然後醒了。

星期六, 2月 07, 2026

香港電話歷史


羅肇忠《香港電話﹕早期電話史與原理》,香港﹕利文,2025

如果看倌對香港電話歷史有興趣,其實2017年工程師馬冠堯曾於歷史博物館講香港戰前私人電話,資料已相當豐富。尤其電話號碼變化方面,以往由人手接線到機械接線,號碼都受限於機房佈置,隨著需求增長服務擴展,時有更動。

就算沒活在戰前,只要年紀不太年輕,像方某這年紀的,也會經歷過八九十年代幾次大規模改動﹕原本跨區要加字頭,先是改字頭,然後改為固定七位數不用再考慮字頭,最後全部加2字變八位數。而跨區就要加個地區字頭這種麻煩的打電話方式,比方某年輕幾年的也未必有印象。畢竟自從數碼化後,號碼可以隨個人轉移到不同地方和電話公司,不如機械時代固定一處(搬屋就要轉電話號碼,要通知所有人和相關部門,甚煩),新一代已經不會再有「電話號碼跟地區有關」的概念(例如青衣的都是243-/249-,觀塘就是27-)。

自從有了互聯網和智能手機,方某童年時每年例行公事「換電話簿」(那時還要分黃頁和白頁)更變成新一代無法理解之事。反正對他們來說,要對著一個輪盤「撥」電話本身已是無法理解,以致可當成笑話拍片

本書精彩之處,在於作者本人就是電話公司維修員工,兼有專業知識和前線經驗,可對電話操作提供更多解說。鋪設電纜的方法、機械接線時代如何擴充機樓和更動電話號碼之類,都要靠作者講解方能明白。維修工人的工作和生活,更要靠作者告訴我們。

而作者同時熱愛收藏電話,推出本書時更於尖沙咀商務印書館展覽珍藏。書中自然也有很多相關圖片,亦能令看倌有所領悟。例如早年華人不熟悉阿拉伯數字,所以電話公司租給華人的電話(當年主要靠租不是買),會改墊中文數字的卡片。而且早年電話很少,市民並不熟悉用法,所以轉盤還要加入「待聽到「胡胡」聲方可轉號碼盤」/「LIFT RECEIVER AND WAIT FOR DIALLING TONE」的字樣。(當然對現在只知智能電話的小朋友,「聽到胡胡聲」本身就不明白是怎麼一回事。)

甚至再近期一點的電訊服務,例如電話卡、傳呼機,還有九十年代非常出名的「173173173,每六秒六毫」之類,小朋友也可以在書中尋找答案。(不過書中「173」的內容就非常正經,沒有我們所知/網上找到的那麼啜核了。笑﹗)

(方某人其他書評書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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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記,或挑骨頭﹕

p.54 「到了1995年,由於選用流動電話的人增加,令家居電話開始減少,電話簿厚度也變薄了,當年三本港九新界住宅電話簿厚度,與一本早期1978年新界住宅電話簿的厚度一樣。」

按照p.55的電話簿插圖,1978年的應該是「九龍及新界」住宅電話簿。

p.76 「2 | 受話器﹕接收聲音」、「3 | 送話器/講咪﹕傳送聲音」

受話器是電話聽筒上端發出聲音到耳朵的部分,負責把電流訊號轉為聲音﹔送話器則是聽筒上接收聲音,把聲音轉為電訊號的部分。這裡用詞似乎是調轉了。

p.90 插圖的「一線兩機」線路圖其實不能讓人明白,因為圖上為兩部電話各畫上一條線,那就是「兩線兩機」而非「一線兩機」了。按照內文說明,無論是舊式可以互相聽到,還是利用不同制式分別傳送,一線兩機顧名思義都是只用一條線。

星期六, 1月 31, 2026

大的小的:媽媽與小孩的日常生活大戰


薛慧瑩《大的小的:媽媽與小孩的日常生活大戰》,台北﹕典藏藝術家庭,2019

不用自己面對麻煩,看別人的麻煩永遠好笑。

本書就是這樣,作者用畫筆把自己(大的)和兩個小孩(小的)的相處瑣事畫下來。(裡面也有幾幅是小孩畫的)
都是大人和小孩觀點與角度的衝突啦,例如你想他說真話時他不說,你想他不要說真話(媽媽很肥)他偏要說之類。

漫畫上方還有媽媽和小孩互嗆的句子,最好笑的我覺得還不是介紹中列出來的(雖然「沒有胖了,是一直都很胖」也很好笑),而是這句﹕

母﹕「有什麼壓力都可以跟媽媽說喔」

子s﹕「可是…妳就是我們的壓力啊」

親子之間的代溝可謂盡在其中。

先前提過,父母子女之間的關係很容易變成死結,原因就是父母子女彼此無法選擇(賓主、朋友、情侶至少還可以選)。正因為「無所逃於天地之間」,所以反而是最難處理的人際關係。(最奇怪的是很多人還覺得可以欺負對方「無所逃」,回家可以盡情放負。間中還可以,凡事太盡,緣份勢必早盡呀。)

正如作者在書末說的,做父母要拿捏準繩的東西太多,所以「做得好的父母應該也是個厲害的哲學家了」。只是就算現今教育普及,但人們沒任過甚麼哲學訓練,然後就成為父母了。

(方某人其他書評書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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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六, 1月 24, 2026

怪夢夢雜錦(24)

好像經常都有長青邨/美景花園的夢境。(畢竟住了很久)

這次的奇怪場景以前好像也出現過,就是美景花園巴士站的位置變了豪華酒店,而青衣路外面的山崖(即是現在藍澄灣位置)變成地下商店街。

我從長青邨的井字樓走下去,地下位置都變成了麥當勞。繞過整間老麥後走出去,就是山崖下的商店街。

之後再由商店街走過去,就去了美景位置的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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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場夢境已經在酒店上面。
不知為了甚麼事,我要盡快下樓。

夢境裡似乎像澳門那些賭場大酒店商場般,奢華輝煌,中途還見到有老外bell boy,但只有扶手電梯可用。
於是我要逐層轉圈跑扶手電梯落樓。

怎料去到某層,連扶手電梯也停了。
旁邊卻有一條超長大滑梯,但我又好像要害怕被學生見到般,偷偷坐下去,快速滑下來。

十分暢快。之後就醒了。

星期六, 1月 17, 2026

奇葩兵器圖鑑


世界兵器史研究會《奇葩兵器圖鑑》(ざんねんな兵器図鑑),張詠翔譯,新北﹕楓樹林,2023
究極奇葩兵器圖鑑》(ざんねんな兵器図鑑.極),陳良才譯,新北﹕楓樹林,2024

其實看到書名已經不用多介紹﹖
無論你喜歡的只是看人滑稽,還是軍事武器,本書都夠有趣。

「奇兵有異於仁義」,我們通常理解「奇兵」為兵法上的奇特(孫子兵法﹕凡戰者,以正合,以奇勝。),以出其不意的方式令敵人無所防備。而日本的「奇兵隊」的「奇」則指士兵來源並非正規武士。不過似乎還可以「奇怪兵器」來理解。(而有些奇怪兵器也的確對操作的士兵很「不仁義」)

出其不意的作戰,有時僅依賴傳統武器就能達成(幫派突襲對手還只需用摺椅、牛肉刀)。有時新的武器卻能開拓新戰法,同樣達致「出其不意」的效果。所以為了無所不用其極戰勝敵人,尤其是戰事膠著的時候,就會有很多人試圖開發「出其不意」的武器。

「人做我不做,殺出新血路」。這些武器自然不會是我們平時見慣的樣子,否則早就有其他設計師弄出來。而之所以其他人沒弄出來,除了因為「他們想像力不夠」外,自然也有實際上的限制。所以這些「絕世神兵利器」很多時候就會中看不中用,可能連實戰也不用就在實驗階段被否決掉,成為本書中的笑話。

當然如果把這些「奇葩」統統當成「胡思亂想」又會變得過分嚴苛,畢竟現實中也有不少嶄新構思最後成功(正如坦克戰車一開始也是看起來很奇怪的箱子)。可是嶄新的設計很多時候都需要很多其他事物配合,例如最新的材料和技術,甚至需要全新的作戰需求去運用它。
就像商業市場上就算弄得出能用的新產品,不代表消費者就會購買一樣。這些「奇葩」之所以淪為笑話,除了有些真的不切實際,有些可能是當時的技術支持不了「太超前」的想法,也有些可能是可行但未有相應的作戰方式於是用不著,而被視為不切實際。

無論在軍事還是商業(反正現在軍事也是產業了),守舊不能、又不能一味求新,要找到對手想不到、技術上做到、又有實際需求的「剛剛好」創新,才是最難之處。

(方某人其他書評書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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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記,或挑骨頭﹕

《奇葩兵器圖鑑》

p.25 「鴨掌手槍」雖然四支槍管都沒法瞄準敵人,但概念上其實有點像霰彈槍。概念上其他沒錯。

p.35 致命傷不是測試車只畫大砲,而是性能不好吧。

p.39 最大列車砲的失敗其實說明了,當科技沒有突破時,勉強用放加大尺寸來加強威力,總會有極限。就算給你做了出來,實際上也用不著。

p.67 如果說最大列車砲已經不切實際,德國人還設計出超重戰車就更無謂了。畢竟列車砲還可以增建鐵路來承載,但超重戰車首先要跑得出廠呀。(現實中的戰車,例如M1A2已經重到開上公路有機會壓壞路面的,更重的話恐怕會直接陷進泥裡吧。根本是「空想科技式的不可能」。)

p.77 「裡海怪物」嚴格來說不是飛上天的。它只是運用翼地效應在水面「飛行」,雖然是懸空但不會飛很高。

p.82 「圓形砲艦」雖然是俄國開發,類似概念的東西在清朝也有過。
因為清朝被列強打開國門後急需加強河防/岸防,(未能建設北洋艦隊在大海防禦前,退而求其次先守海岸和河道,避免列強動輒沿江河上溯攻擊內陸),所以英國向清朝推銷過一款「蚊子船」,犧牲適航性而配備大口徑炮,根本就當成水上炮台用。只是這款船真的不適宜遠航,在後來的甲午戰爭也沒甚麼用。
同樣面對列強的日本也採用過類似設計,即法國設計的「三景艦」。缺點跟大清的蚊子船一樣,實戰時同樣效果不彰。
只是蚊子艇和三景艦雖然艦型較「胖」,都沒有像俄國這款真的是「圓形」。

p.87 用螺旋槳的「飛天鬆餅」雖然沒實現,但擴大翼面積到全機的概念,在後來的噴射機亦有用上。只是沒搞成圓形,而是三角翼

p.105 關於XFY-1,如果說問題是垂直降落時機師看不到地面,方某倒發奇想﹕裝一個能轉動的球形駕駛艙,不就能順著重力,在機身轉垂直時讓機師保持水平視線了麼﹖(當然這樣要彈射逃生時可能就有問題了)

p.116 用火雞充當降落傘算是很有趣的奇想。

p.123 我倒驚訝竟然到2010年代來有人想到控制蜻蜓當無人機。當然控制昆蟲的科技並沒有那麼早實用化,微型攝影機倒一早就有,只是要蜻蜓那麼小的尺寸能像現在的無人機般即時攝錄和傳送還是不大可能吧。

《究極奇葩兵器圖鑑》

p.15 就算一開始不知道機槍就打得穿,其實與其靠自由落體炸彈插穿飛船的殼,不如把口徑大一點的機炮裝上飛機更簡單吧﹖

p.50 多炮塔戰車雖然失敗,但其實算不上奇想。因為戰車本來就是英國人以「陸上巡洋艦」的概念開發出來的,所以一開始自然會仿傚戰艦裝多點火炮。只是戰車無法像戰艦那麼大型,自然就無法負擔多炮塔了。

p.58 合體戰車的失敗其實也可以用來回答「空想科學」的問題,合體機械人除了物理上不可能外,現實上也不可能。因為就算給你做到可以實現的合體,成本也會高到不划算,以致無法匹敵對方以更大量的武器「蟻多纏死象」。奇怪的是明明德軍在二戰時已經犯過這種蠢(他們開發了大量看來像奇兵利器但現實中卻不敵美軍大量生產的武器),美軍在二戰後竟然還想試。
(過度集中先進技術而失敗的嘗試美軍還有不少,最近者即為濱海作戰艦 p.92。)

星期六, 1月 10, 2026

青衣原來是個島—担杆山路船廠區

(封面﹕中文大學出版社)
梁寶山、祭酒@青衣島民、鄭家駿《青衣原來是個島—担杆山路船廠區》(水陸社區研究系列),香港﹕島嶼研究網絡,2025

「青衣」出啤酒,方某本身不飲啤酒,自然無法支持。(有買,但我沒飲)
竟然見到「青衣」出書,自然要支持。

本書主題也不是大家最常見到的「青衣」風物(例如真君/天后誕),而是很少有人留意到的船廠。
方某搬入青衣後,主要住在長青邨。當時長發商場和後來的青衣城都是島上比較熱鬧的地方,由於長青邨隔了大段山路,所以去的話必定坐車。除了後來的243M和249M外,初時最方便的就是書中提及的88A小巴。88A小巴以美景花園為總站,担杆山路船廠為尾站(青衣站開通後才繞行青衣城),可是我們從來只會坐到長發就下車(進商場),基本上除非在長發上錯車,否則不會無端端去到船廠區。那麼多年只試過一兩次坐錯車,兜了進去船廠一個圈,只覺得是個很荒蕪、有如鳥不生蛋之地。因為正如書中所述,船廠都是向海,向馬路一面都是重門深鎖,無景可觀。
88A小巴走線迂迴,繞行整個青衣市中心,所以經常有司機偷偷繞路飛站(例如青衣碼頭雖在路線中,基本上只要沒乘客要落車就不入,懶理裡面是否有客要上車)。自從249M開通後,搶去大量生意,更令88A難以圖利,於是就更自暴自棄,經常跳班,形成越做越差越沒人坐的惡性循環。要不是因為要有一條小巴線服務船廠區,大概早就砍掉。

船廠的外觀,除了從馬路一側,還可以從青泰苑海旁遙觀。因為初戀對象住在附近一帶,所以也有機會看到東北公園填海前的樣貌(不為拍拖怎會無端端跑去這個角落﹖)。
當然,船廠裡面的情況(港產片有時會取景,但方某很少看電影)、船廠中人的生活,就沒留意到了。

八九十年代在青衣長大的人,不難感受到當時政府規劃的疏漏之處。一邊把重工業由市區搬進青衣,一邊又在旁邊發展住宅區。結果越住越多人就開始不滿旁邊是危險或嘈吵的工廠(當時美景花園旁邊「竟然」就是大油庫),政府又要費神把後者搬走,簡直自尋煩惱又令廠家不勝其煩。

本書有主責發掘歷史的青衣島民「祭酒」協助,自應填補到不少青衣人也不熟悉的細節。正如未讀本書,方某真的不知道原來船廠後的山邊還有一條村﹗而船廠中人甘苦談、水上盂蘭活動,都是我們平時很少留意到的。值得大家了解一下。

最後有一點比較難明的是,書中提到船廠工會「西義」先發展,然後船廠商會「東義」才成立,這兩個名從何而來卻未有解釋。「東義」因為是船廠商會,僱主取「東主」之意不難理解。可是先成立的工會何以自稱「西義」﹖雖然古時駐宅的教書先生或幕賓可稱「西賓」,但似乎沒人會把工人叫西賓的呀。

(方某人其他書評書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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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記,或挑骨頭﹕

p.19 「門仔塘被填平,成為青衣市鎮一部分。」

這說法不太準確。因為門仔塘是現時長安邨、長發邨、青泰苑一帶的位置。
當然你可以說整個青衣的住宅區都算得上「青衣市鎮」,但「青衣市」一般是指「青衣市中心」,即是舊青衣墟一帶。(大致由楓樹窩路伸延到青衣地鐵站)

p.39 平時見到太多,倒沒想過「橫雞躉」乃香港特有。

p.83 「原樟樹頭海灣則用了十年時間左右平整與沉降,最後於2009年建成青衣東北公園,成為重工業區與住宅區之間的屏障。船廠區與青衣北新市鎮從此分道揚鑣,又變回與世隔絕的小社區。」

這也不太準確,畢竟自從拆了碼頭,船廠都是依靠88A小巴連接外界,又怎可能真的青衣其他地方隔絕﹖而就算在未搬之前,住在船廠旁邊的人也很少走進船廠一帶。

星期六, 12月 27, 2025

狡言狡辯


森山至貴《這些話,就是言語勒索》(10代から知っておきたい あなたを閉じこめる「ずるい言葉」) ,許郁文譯,台北﹕如何,2021

這個書名其實有點引人誤會。一開始會以為是關於「情緒勒索」的書,但細看又不全是,甚至有很多篇章與「情緒」或者「勒索」都無關(雖然當事人聽了可能情緒很差就是),令人覺得書名有點「標題黨」。如果按原書名「ずるい言葉」去查看,ずるい有狡猾之意,所以本文另訂標題「狡言狡辯」可能更符合原意。

日文原書名比較直白﹕本書就是寫給十幾歲青少年看,叫他們警惕一些「狡辯」的語句。作者舉出29個不同場景和語句,另外7篇專欄其實性質也類似,所以加起來就有36句。

踢爆暗含偏見的句子,教人識別和應對,本身不錯。可是正如看倌在筆記可見,作者本人也有自相矛盾之處。
書中部分場景的語句,其實可以有多種理解,當事人亦可能基於不同的動機說出,但作者就假設了說這句話的人一定是出於他設想的惡意。(當然我同意在不少情況下,說這句話的人可能真的有作者所指的意思,那類想法本來也很普遍。我只是認為作者太武斷地認為「一定只有」這種意思,而不提醒讀者可能有其他動機和解讀。如果讀者跟隨這種思路,日常生活大概會吵架多於吃飯。)
書中兩個章節歸納「擅自下結論」和「自以為是」的語句,偏偏作者本人也示範了同類的偏見。

同樣的,方某跟某些朋友鬧翻,也是因為他們太喜歡標榜這種「context式閱讀」,擅自為別人的話套上某套固定立場的帽子。例如某陣營說過某句討厭的話,當你說的話聽起來類似,必然就是抱同一立場,然後就把對該陣營的批評一鼓腦兒倒在你身上。哪怕相識甚久理應有互信,而你亦已重申不認同那一套、甚至撻伐過那些人,他們仍然會堅持你抱同一想法。這些人自稱厭惡那個專為批鬥對象戴高帽的政權,但自己的心態也差不到哪裡去,都是一種只顧自義、懶得理解別人的懶惰。

無論你覺得自己有多「進步」(左)或「正確」(右﹖),這種囿於主義和立場、削足就履的思考方式,都不會令你更接近真理。當然更不會接近友誼了,你只是讓自己變成鍵盤聖戰士而已。

中庸方是最難。所謂誠其意者,毋自欺也。拒絕自欺欺人,首先就要學會識別狡辯。

(方某人其他書評書介)

(如果閣下有興趣讀電子書,本書於讀墨將於31/12到期停售,經本文連結 https://moo.im/a/4estFG 購買,本人將獲得平台回饋。當然看倌不一定要經這條連結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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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記,或挑骨頭﹕

#331 場景02「讀書跟髮色沒有關係,所以老師根本不該對髮色有什麼意見,這的確是正確的主張」

正如在下跟一些左傾朋友的爭議點,如果按這種邏輯(「跟讀書沒關係老師就不能管」),很多事情都跟讀書沒有關係。例如服裝,那麼你就要跟美國學校一樣不穿校服了,但有多少社會真的接受這樣﹖
事實上「學校」的設置不是「純粹」為了「讀書」,非形式教育和隱藏課程都是重要部分。對學生的儀容要求,其實是要讓學生學習坊間一般接受的形象。當然坊間最接受的形象不代表就是「好」,或者學生「標奇立異」就等於「不好」,但學校有必要讓學生習慣「坊間接受的樣子」是怎麼樣。(當然畢業後你要怎樣是你的事)
除非你期望學校就像補習社一樣,只管成績不管其他。染甚麼髮色上補習社,補習老師的確不會理你的。但大部分社會對學校的期望很明顯並非如此。

當然身為教育者,必需有為規則討論甚至修改的準備。千萬不要學某些不學無術之徒說出「男生不准留長髮是因為男生比較多汗,校規規定了不用探討」這種武斷兼無稽之談,那只是反教育。

#331-352 其實暗藏著「「就算這種說法是正確的,只要沒把話說得漂亮,就不用理會」的主張,這還真是奇怪的主張。」

這其實是曲解,不是難聽的說話「不用理會」,而是對方「不會理會」,所以朋友才建議你為自己的利益最好修飾一下。要不然的話,何不直接直接罵老師是白痴﹖

#352 「占上風的人不一定會太客氣,因為他們總是能逼別人接受自己的要求,所以通常只有屈居下風的人,才需要注意說話的藝術。」

確焉,但不注意也對自己沒好處。甚至本來佔上風的人,因為說話口沒遮攔,觸犯眾怒而反變敗者也不少見。

「當「聽取」的一方要求說話說得更得體、更有禮貌時,「拜託」的那一方就離球門柱越來越遠,所以「聽取」的一方總是能以「說話說得不得體」為由,拒絕任何「拜託」。」

是有機會發生,但不能約化成滑坡謬誤(說話得體就會令對方更以「不得體」為由拒絕)。否則就變成「為免對方以不得體為由拒絕,乾脆就說話不得體好了」。

#369 「被迫待在社會底層的人,有時候會利用一些聽起來不太道德的「髒話」或「詭計」,讓這個世界慢慢變好。 但他們之所以會選擇這種邪門歪道,是為了讓自己擺脫那些所謂的正義與道德,避免自己淪為「拜託」別人的那一方,淪為較弱勢的那一群人。」

其實那就不弱勢了麼﹖見不得呀。
那只不過是不承認自己是弱勢而已。

#380 「別讓自己淪為「拜託」的一方,也就是別讓對方把你逼入較弱勢的立場。」

所以才要注意措詞呀。場景中的朋友本來不就是提醒他要注意措詞嗎﹖

#418 場景03「這等於是將重點放在內容,忽略原本的主張」

應為「方法」。

#526 場景04「會說「誰叫你沒說清楚」的人,或許已經發現自己有可能是那個「讓人無法訴苦」的人,為了避免被別人指責,才把「誰叫你沒說清楚」這句話當成擋箭牌。」

這套進一開始的場景其實非常奇怪,因為回應者並不是原本「讓人無法訴苦」的人(而是訴苦對象)。
作者在前面假設「假設大家都知道有些敏感的話題不該提,卻將錯怪在那些不願討論這些話題的人身上」,但為何非要這樣假設不可,而不能假設當事人真的沒說過所以根本沒人知道他有忌諱﹖
簡單的說,作者腦補太多。

#586 「我們不該責怪那些不想談論這類特徵的人。被出櫃不是「揭露別人想隱藏的祕密」,而是一種人權的侵犯。

揭露非關公眾利益的私隱本身就是侵犯人權吧。

#593 場景05「只要他身邊有人覺得這個綽號是種「嘲諷」,對方就有可能討厭這個綽號。」

也很難說,有些人本身會特別挑剔也說不定。

#611 「大家都知道那個「熱愛排球」的學生不是「書呆子」,所以這位學生算是接受這個綽號了嗎?要把喜歡讀書或成績優秀的人說成「無聊的人」,很常會使用「書呆子」這個說法對吧?……當事人與其他人也都知道這位學生不是「書呆子」,所以才藉由認同這個綽號,共享「書呆子很土」的價值觀。」

倒不如說其實令身邊真的喜歡讀書的人難受吧。不過反過來說,如果朋友圈子有不少喜歡讀書的人,恐怕根本沒人會說這種話。這人的圈子很可能本身就是很少人會讀書,把不讀書當成social norm,所以才會把讀書當成可笑之事。

#681 場景06「為了低年級學生好榜樣,行為要更像高年級學生」

應是「當」﹖

#765 專欄1「一旦對方覺得說日文是件「不自然的事」,而不願多說日文,那實在是太可惜了」

你是讚他說得好,雖然潛台詞是假設外來人就會說得不好,但既然是讚好,怎會反而不多說呢﹖

#812 場景07「強迫對方接受「真的遇到困難,就該早點說出來」這個前提,結果卻讓對方覺得「都是我不早點提出來,是我的錯」。」

#906 場景08「「我不想知道這些」……你也可以跟對方說「我只是希望你聽完,你幹嘛那麼冷淡啊」或是「早知道我就不說了」」

其實場景07和場景08的教誨是會出現矛盾的。作者在07才說「你有困難早點說嘛」把對方難以提出困難當成過錯,結果到08訴苦遇上有人說「我不想知道這些」就教人「早知道我就不說了」。
但後者其實不是等於說「你不能聽我訴苦應該早點說嘛」﹖也有可能是對方已經內心很疲憊,無法再接收其他令人難過的事(aka負能量)呀。那麼你要他「早點說不能聽我訴苦」是否又落入07的「你有困難早點說嘛」﹖

其實讀者只需要知道不是人人都有義務聽你訴苦,對方不願意聽的話你別理他、找另一個人就行。再不然可以找專業聽人訴苦的,例如社工或輔導員。

#957 場景09「不關心這個問題的人反而更有可能會體罰學生,所以不關心體罰問題的老師其實更應該比任何人關心這個問題。」

這其實是不當預設。正如方某不關心酗酒問題,只因為我本來就很少飲酒,身邊也沒有酗酒的人(如果你本身受酗酒者所害,自然會比較關心)。然後按作者的邏輯,我就變成「不關心酗酒問題的人反而更有可能酗酒」、有學生想要調查酗酒問題的話我不抽身參與就不對了。(當然我這樣說並非反對關注酗酒問題,而是指出作者邏輯謬誤。)

#987 「「那些事就讓那些人去做,跟我沒有關係。」代表這個問題與會這樣說的人絕對有關。若能讓對方接受他不得不認同的理論,哪怕是心不甘情不願,也有助於將來解決問題。」

前句邏輯不通,上文已說明。
後句就更不切實際,現實中更可能發生的是對方老羞成怒。

「若問「到底可不可以體罰」,日本的法律明文規定「不可以」。」

其實法律只是規定「教師不可以」(香港亦然)。法律其實沒明文禁止家長體罰,當然如果你太過分了,是可以被控虐兒的。

#1018 場景10「只要是「女性」或「美女」,不管老師當得稱不稱職,就能得到學生的喜愛,這等於在說山本老師沒經過任何努力就受到學生的歡迎,也等於暗指山本老師「不怎麼努力」」

這其實只是作者的假設,當然在某些情境是「事實」。
當然無論當事人有沒有這種想法,身為教師當著學生面去評論其他同事的性別和外表,本來就不恰當。

#1047 「這位男老師其實可以從山本老師對學生的說話方式是否得體、對於負責的學科是否具備豐富的知識、教學的方式有什麼特徵以及其他方面來評論山本老師。 男老師的「那不就什麼都不能說」只在一種情況下成立:那就是這位男老師總是從山本老師的性別與外表來評論她。

其實不然。因為教師通常都是獨自任教,所以未必清楚其他同事教學表現如何、如何跟學生互動。過往通常只有負責考績觀課的主任或高層會比較了解,現在流行公開課讓同事互相多了點觀摩機會,但也只是幾年看一次其實了解有限。如果是同一科組甚至會共同備課或授課的,才可能較為了解。當然教師從學生嘴邊不時會聽到其他老師的是非,但畢竟是一面之詞不能盡信,更不能用來當評價依據。
更何況以專業操守論,你稱讚同事教得好還好,如果當學生面說他教得不好有可能違規的(攻擊同事和貶損其專業)。

(當然我相信的確有些教師是會按性別和外表評價同事的—而且不限男女—我要指出的是教師未必有可靠依據評價同事,並不如作者說得那麼簡單。)

「請務必以「只是不能把性別或外貌當成話題來講,就什麼都不能說的話,您是不是太不了解跟您一起工作的山本老師呢?」來回應吧。」

如上述,作者以上這句反駁其實很可能是現實。

#1095 專欄2「建議大家就勇敢地說出口:「僅限帥哥有什麼不對?」」

作者很有趣地又來一次自製矛盾,前面才聲討完「外貌至上主義」(外貌協會),後面就來這句「僅限帥哥有什麼不對」﹖

當然,這一篇反駁的是「人帥真好,人醜性騷擾」,喜歡給甚麼人觸碰自然是個人決定,無法投訴外貌歧視、甚至沒有種族歧視、性別歧視可言(否則男人愛我又要接受了﹖)。但作者就是沒想到他回應的邏輯正正又是用上他剛聲討完的邏輯。

正如作者稍後也提到,其實就算帥哥也一定就要讓你為所欲為,所以「帥」充其量只不過是「看高一線」罷了(更何況甚麼才算「帥」也可以人言人殊)。正確的答案本來就不應該是「僅限帥哥」,而是「僅限我接受的人」,帥不帥本來就不是核心。

#1207 場景12「我們可從這兩種問題得到一個很嚴格的結論:那就是假裝自己很懂與假裝自己不懂都不好。」

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是知也。

#1286 場景13「不過我們在判斷事物時,往往會帶有主觀與偏見,所以我認為讓賢者住進內心,時時思考「如果是能理性思考的人,會怎麼看待眼前的問題」是有意義的。」

問題是我們都認為自己是理性和客觀的。包括作者(看前面也知道作者有多主觀),包括在下。

#1461 場景15「一旦身邊的人都希望你「改變」,你就被迫主張「我絕不會改變」。」

但其實這也只是賭氣,更成熟的想法應該是「我現在沒打算改變,但也不排除將來會變,到時要不要改變我自會決定」。思想有足夠獨立的人,不需被別人牽著鼻子走(反向走也是另一種牽著走)。

#1697 場景18「有些人故意把「不要對別人做自己不喜歡的事」曲解成「只要是自己不討厭的事,就能對別人做」,然後一直做一些惹別人生氣的事。」

這就是為何孔子「己所不欲勿施於人」(論語.衛靈公15:24)是比耶穌「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路加福音6:31)更好的說法,一被動一主動。

#1787 場景19「第一步,先站在朋友這邊,接著向揶揄的人抗議。先告訴朋友「錯的不是你」「你沒必要對此感到負擔」。事實上,你的朋友的確沒錯,所以只要對朋友說「回嘴是最正確的選擇」就夠了。」

支持朋友是沒錯,但回嘴也不一定是好建議(視乎背景和環境),朋友聽他訴苦就好。

#1803 「這類揶揄在本質上是種「玩笑」,不是能從正面討論的事情,所以發言者不需要跟你討論這些事,只需要說句:「我只是在開玩笑啦,你幹嘛那麼認真」,就能讓你無從抗議與回嘴。」

正如香港那句「認真你就輸了」,有幅很有趣的漫畫就是反駁道「你那麼不認真又贏了甚麼﹖」

#1831 「順帶一提,江原小姐在分析男性對女性的嘲弄之後,從嘲弄的程度有多嚴重,以及有多麼難以回嘴這兩點得出「女性會因男性的嘲弄而備感受傷」這個結論。」

那麼女性對男性的呢﹖

#1930 專欄5「先提醒自己,別為不讓座找藉口,才能毫不猶豫地讓座。如此一來就會發現會氣得回「誰是老人啊」的人其實是極少數,因為比對方年輕許多的你我,只要想坐的話,多的是座位。」

如果座位有那麼多的話就用不著你「讓」了。

#2076 場景22「覺得發生什麼不好的結果(法律問題)也沒關係,所以犯案的情況在法律上稱為「未必故意」,而「明知會發生問題,卻覺得自己應該不會這麼倒楣」結果真的犯案時,稱為「有認識的過失」,故意與過失的界線就在這兩個概念之間。」

「未必故意」是大陸法概念,在普通法系類似的概念叫「魯莽」(recklessness),指並非有意造成犯罪後果但無視後果任意妄為者。
(例如「魯莽駕駛」就是比「不小心駕駛」嚴重的罪行,現時已被「危險駕駛」取代,僅次於「瘋狂駕駛」。)

後者就不是「明知會發生問題」(這根本是故意了)而是「明知有可能發生問題」,卻以為不會發生(無論因為自己好運或技術精湛)。在普通法或者會當成「魯莽」或「嚴重疏忽」﹖

#2106 場景23「有些人覺得這些人很噁心,不知道這些人是嫉妒他們學識淵博,還是覺得那些零碎的知識毫無價值可言(所以覺得不懂也沒關係)。」

覺得不懂沒關係也不至於會去到噁心的地步呀(正如方某對運動沒興趣,全城熱看世界盃也不理會就是,但不會厭惡別人愛足球呀)。這只有加上對「宅」(哪管你是交通宅)的偏見歧視才解得通。

「我不知道這些人是怎麼想的,但否定對某件事很了解的人,是很粗魯無禮的事。」

學者尤其會這樣想﹖(畢竟自己花時間讀了那麼多東西,笑﹗)

#2126 「超愛吃布丁的我在看到布丁的瞬間,腦中浮現:「我想立刻把布丁從架子上拿下來、打開蓋子,當場吃個精光」的想法。這肯定是我的真心話,但比起「先拿到櫃台結帳,走出店外再吃」的客套話,我的真心話更應該被認同嗎?

所謂「真小人」即如此,所謂「真小人勝於偽君子」亦如此。

#2183 「會瞧不起對某些事物專精的粉絲或狂熱者,其實就是這個「適應性偏好的形成」在作祟,所以才告訴自己「原本就不需要」那些再怎麼努力也得不到的知識或經驗。」

未必,他們可能真的覺得那些事物不重要、不值得追求。但重點其實是這種人通常沒有這種專精一事一物的精神。
(等於很多人喜歡球賽,但方某就覺得一堆人追著球跑來跑去很無聊。固然在下如何努力也不會擅長運動,但「我對這回事沒興趣」也可以同時是事實。只是一個思想成熟的人至少會懂得欣賞運動員的努力和體育精神、並且明白其他人會有跟自己不同的興趣。)

#2208 專欄6「厭惡歧視、尊重他人這類良善行為的人,會透過批判他人「偽善」來強調自己的「正義」,而我們都該特別注意這種卑劣的行為。」

應是厭惡「反」歧視。
所謂「真小人勝於偽君子」,其實就是基於這種犬儒心態。批判別人是偽君子,反而自己這種公然貶損歧視弱勢的「真小人」就是「坦率誠實」了。只是一個誠實地捅人一刀的劫匪,跟一個假冒為善的小偷扒手相比,又有「好」到哪裡去呢﹖

#2216 場景24「過去的確有老師覺得讓學生吃完討厭的食物才是正確的教育,所以會用盡各種手段逼學生吃完(遺憾的是,現在還有老師是這樣)」

其實這個(不喜歡的食物也要吃)真的需要學呀。
絕大部分「不願意吃討厭的食物」都純粹是偏食問題。如果像作者說那種食物過敏的情況,現在還哪有老師敢迫你吃﹖吃了進醫院他擔當得起嗎﹖
只是「怎樣教」要看歲數。人越小,越容易偏食(尤其因為小孩對蔬菜味特別敏感)、或者懶得嘗試其他食物,越有需要「迫」他吃。人越大,基本上要試的大都試過,口味也開始固定了。難道你還能「迫」一個中學生吃東西麼﹖

#2238 「比如可以直接反問對方:「你的意思是以前的方法比較好嗎?」在多數的情況下,對方應該會回答:「我沒這麼說」才對。 巧妙地阻止對方懷念過去的「平常」,才能讓對方繼續採用現在較理想的方式。」

如果答你「是」呢﹖

「換言之,「平常」這個字不只有「很常見」的意思,還有「大家都該應該如此」(所以才很常見)」的意思。」

其實日常用語的「平常」和「正常」應要區分清楚。「平常」應該只用來表達「常見」之意,「正常」既然有個「正」字,是用來表達評價。

#2255 「當然,現在的方法不一定比以前的方法好,但是當我們相信現在的方法是從過去的方法中篩選出來的,換言之就是去蕪存菁。」

迷信社會必然「進步」就跟「一代不如一代」都是一樣錯。作者這種想法其實也不過是把眼下的社會常規視為「大家都應該如此」而已。

#2265 「要學生把規定的每道菜與份量吃完,簡直就是一種暴力脅迫。……「針對兒童或學生的情況,讓兒童或學生自行決定每天吃多少不愛吃的食物,並以吃完這些食物為目標。」」

「自行決定吃多少」不喜歡的食物,不就是「也是迫他吃」囉,只不過是「量」的分別而已。
其實重點是應該讓他們拿自己吃得完的份量,然後必須吃完。

#2295 場景25「從他那句「那是我們這個年代才有的事」來看,就知道他拿「時代」當藉口,合理化「煮飯是女性的事」這個選擇。 或者更精準的說法,應該是他把錯怪在「時代」頭上。」

其實這樣說不公平,人的思想和行為的確受時代所限(正如華盛頓也蓄奴、蘇格拉底沒反對奴隸制、孔孟也沒有訴諸民主)。你只能說他習慣了那種舊模式,但至少他知道新一代不是這樣,也沒聲稱新一代應該像他們一樣。

#2317 「這位男老師之所以會說「男性最好會煮飯」是基於「男性也要上家政課」,但是這根本是倒因為果的說法」

這是過度推論,從作者自己寫的對話中根本看不出這一點。這正是某些朋友很喜歡的「context式閱讀」硬把別人的說話套進自己一套「主義」框架之弊。

#2343 「日本在一九七九年,接受聯合國大會通過的「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之際,掀起一波國內制度應與國際接軌的風潮,國中的家政課也於一九九三年改制為男女共修科目,高等學校的家政課則於一九九四年改制。」

也用了十四年才改成,這就是「時代」囉。
(香港其實更遲,方某九十年代讀中學時還是男生上木工、女生上家政的傳統分班。到方某出來教書時才見到男女生都要上木工和家政。當然如果我這樣跟學生講的話,作者又會聲稱我「緬懷」只有女生懂煮飯的年代吧—其實我沒有。)

#2417 場景26「許多人會為了避免增加自己的負擔,而以每個人都「應該像自己一樣」的語氣使用「一般」這個字,但這種說法等於是在責備與折磨那些「與別人不同的人」。」

身為一個阿斯伯格,我會說「自省」其實是一件需要修練的事。只是很多並非阿斯伯格的人一樣不懂。

「要把國語寫得簡單也是需要技巧與訓練的,沒有想像中的那麼簡單。」

所以案中主角才覺得痛苦嘛。

#2459 「二○一八年OECD(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的「國際教師指導環境調查報告」指出,在接受調查的國家之中,國中老師每週平均工時為38.3小時,但日本的每週工時居然高達56.0小時,是各國之冠。」

38.3小時在香港也不可能啦。(就算每天只工作八小時,五天工作週已經40小時啦。何況平日工作不只八小時、或者週末還要工作的老師多的是。)

#2466 專欄7「我不是很喜歡這句話,因為這會讓我聯想到,女性之所以不得不剛強,全是因為得一個人養兒育女,也會覺得男性應該積極參與小孩的成長過程。」

其實也不到你喜不喜歡,這句話只是描述現實。正如作者自己說實然與應然之分。

「正因為女性向來被冠上柔弱的形象,所以才會在成為母親時,被要求要變得剛強」

其實這也是作者腦補兼自相矛盾,正如他自己前面才說母親是「不得不剛強」,即是勢所使焉,並不是誰人「要求」母親才變得剛強,而且也不需要誰去「要求」。
應該說,正因為女性向來被當成柔弱,所以成為母親後才讓人見到其剛強。

#2571 場景28「怎麼會有人說出「一直說有歧視的時候,歧視就不會消失」這種話」

也不難理解,因為人懶惰,所以本末倒置。
孔子本來說「聽訟,吾猶人也。必也使無訟乎。」固然是指大家都希望無訟訴爭執。但他的本意是指如果禮教做好了,社會爭端就會減少,自然達到「無訟」的狀態。後世朝廷卻只會追求「無訟」的結果(有如現代盲目設置KPI焉),衙門就以種種門檻壓制訴訟減少數目,結果訴訟表面上減少了,卻沒有令社會爭端消弭。
同樣地,「沒有歧視」本是理想世界,但又幾乎做不到。如果沒人提出歧視,當事人就可以假扮看不見歧視、耳根清靜了。
「一直說有歧視的時候,歧視不會消失」,難道「沒有人說有歧視的時候,歧視就會消失」﹖其實都是不會的,只是你不說有歧視,他就不用理會有歧視這回事了。反正被歧視的不是他就行。

又正如很多人喜歡指責別人「搞事」,是因為他們希望社會「和諧」。不過他們絕對不會追究社會背後導致問題的種種制度根源,因為那是他們懶得理解、也無法解決的事。但只要沒有人出來追究,他們就可以活在「和諧」的表象中。
所以如果有人出來戮破那張裱糊紙,把「不和諧」的現實暴露出來,在他們看來反而就是「製造」了爭端、破壞了「和諧」(簡單說是破壞了令他們內心安穩的「和諧」假象)。

只要沒人吵,就沒有「歧視」﹔只要沒人吵,表面的「和諧」就沒有被破壞了。所以最好的方法就是讓人不要吵,社會就沒有歧視又和諧了。
這種邏輯,很熟口面吧﹖

#2593 「所以當我們聽到「一直說有歧視的時候,歧視就不會消失」這句話時,不妨以「掩蓋無法讓事實消失」來堵住對方的嘴。」

這其實是沒意義的,因為他們這句話的實際意思,是指「告發反而會激化歧視」。
(當然深層原因是他們不願面對歧視。)
倒不如問,「為何」告發會激化歧視,就因為歧視人者不願意接受自己不能歧視人,讓其優越感消失。(所謂「逆向歧視」與之焉。)

#2609 「從「告發歧視」是消弭歧視的必經過程這點來看,會說「一直說有歧視的時候,歧視就不會消失」這句話的人,其實非常了解歧視的某個面向。」

一語中的之論。

星期六, 12月 20, 2025

簽下古羅馬志願役的我竟然遇到了這種事?!


羅馬高雄人《簽下古羅馬志願役的我竟然遇到了這種事?!》,台北﹕三民,2024

書名有點標誌黨,內容其實沒那麼驚奇。(笑)
作者顧名思義是一位推廣古羅馬知識的台灣老師,方某已追蹤了同名的面書專頁一段日子,見到作者出書就支持一下。如書中自述,作者本來興趣是研究軍事,但發現很多問題古人都已經面對過,所以一頭鑽進古羅馬軍事就不能自拔,甚至變成開古羅馬軍團重演團四出表演。

本書是小說,但如果看倌當成是「佐以故事的古羅馬軍事解說書」會比較合符實際。本書內容其實是以虛構主角的生平為框架,解釋古羅馬制度,尤其是軍事編制、武器裝備和作戰方式。如果看倌純粹想看小說的話,就可能會嫌內容解說多於情節,所以先別誤會為文學故事比較好。但如果看倌喜愛軍事或歷史話題的話,閱讀本書可甚暢快。

本書是讀墨2025嚼嚼小說馬拉松選書之一,在4/1前仍可開書參賽。

(方某人其他書評書介)

(如果閣下有興趣讀電子書,經本文連結 https://moo.im/a/0ejnCS 購買,本人將獲得平台回饋。當然看倌不一定要經這條連結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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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前言「為現在世界上有超過兩百個國家,彼此的認知是多元的,但在當時,羅馬就是他們的天與地,除了少數被尊崇的古文明,其餘外族皆是非羅馬化的蠻族。在這種文明二元論觀點下,能向外輸出並守護羅馬文明,就是羅馬公民最驕傲的事情」

其實中國古代的「天下」觀也差不多,只是中國人相對沒那麼大興趣四處征討罷了。

#922 Chapter 3「中餐可能會依天候狀況供應熱食或冷食,但餐點內容跟早餐一樣簡單」

這通常會叫「午餐」吧﹖「中餐」通常指「中式餐飲」,與「西餐」或其他國家的餐點相對。

 #930 「醋酒的重要性可能是最高的。這種混合了水、淡葡萄酒和醋的飲料,可以快速讓士兵恢復體力」

是因為有電解質的關係﹖

#1132 「他聽過阿提庫斯這號人物,他除了出身元老世家外,也是地方的大善人,大力出資協助地方的建設發展,這樣的人物,搞不好就是這家民間承包商的背後金主」

所謂「恩庇侍從政治」就是這樣,極富有的貴族出錢出力幫助鄉里,而鄉里就要報以支援,有如四大公子之門客。只是背後的經濟和社會不平等就無法聞問了。

#1220 Chapter 4「先是來到了亞該亞行省的首都──科林斯(Corinth)」

應為首府。

#1256 「原本的立意十分美好,然而在貪婪的驅使下,包稅人時常會收取過高的稅金,並透過幫派進行脅迫,讓人民苦不堪言,甚至引起叛亂,最後逼得政府必須派遣軍隊進行鎮壓,導致惡性循環。」

其實也不算甚麼美意,只是政府省錢之舉。

星期六, 12月 13, 2025

平面國


Edwin Abbott Abbott《平面國》(Flatland : A Romance of Many Dimensions),賴以威譯,新北﹕木馬文化,2019

這是極之值得玩味之作。

表面上譯者叫它「數學小說」,但看倌可不要當它是《數學女孩》系列的同類作品。小說中談數學的部分並不多,而且也不困難(平面正多邊形和直線而已),更不用你計算幾何角度之類(作者甚至對多邊形的平均周長說法也前後不一)。普通人最難理解的「四維空間」,書中也沒多言,透過「三維世界立體侵入二維世界平面國」、「二維平面正方形侵入一維直線國」和「零維點世界」,讓大家類比感受一下「跨維度」的複雜。

作者其實是借「維度問題」寫了本科幻小說(抑或應該叫「數幻小說」﹖)兼諷刺小說。借平面國看來荒謬無稽的信念、社會制度和規矩,影射我們(尤其當時維多利亞時代)的社會現實。

有些我們看起來是諷刺的橋段,在那個年代就是「很合理」、「天經地義」的社會建制,甚至可能作者本人也沒察覺到。在平面國出現的問題(大概不包括小孩會不會多條邊/角),在我們的「立體國」一樣可以發生。

而甚至到今天,雖然科學知識和科技比維多利亞時代進步不少,女性也不再被視為「只有感情沒有理性」的下等人,可是我們的社會其實又進步了多少﹖我們只不過是把歧視的目標轉來轉去罷了。就像寫推薦的難攻博士所言,很多人只顧「左右膠戰」,思考就像平面國的人一樣「平面」,完全不會嘗試跳出來自我反思。以百多年前的小說作鑑,現代社會仍有不少地方若合符節,這才是最荒謬之處。

(譯者後來有段感言,見這裡。)

本書是讀墨2025嚼嚼小說馬拉松選書之一,在4/1前仍可開書參賽。

(方某人其他書評書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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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記,或挑骨頭﹕

#114 序言「我們平面國的人囚禁一位宣揚三維世界的正方形。就像你們立體國會將一位宣揚第四個維度的立方體給關起來一樣。」

或者,關進精神病院。

#157 第二章「由北方的兩條邊RO、OF構成屋頂。通常,屋頂不會有門,東邊則有女性專用的小門,西邊則是男性進出的大門。」

門向下開也好,避免下雨積水。

#169 第三章「至於那些社會底層的下等國民,他們的短邊甚至不超過八分之一英吋,頂角尖銳到幾乎無法分辨出是直線還是三角形,無法分辨出是女性還是地位卑下的男性。」

#186 「當底層階級的智慧、知識、品行提升時,他們尖銳的頂角也將隨之變鈍,逐漸接近正三角形的頂角角度。最危險的士兵族群,基本上就與女性一樣無知。 」

諷刺十足,這是維多利亞時代的社會。

#204 第四章「三、女性在公共場合行走時,得不停小聲地提醒他人自己的存在,否則將處以死刑。」

竟然同時解釋了為何女人多說話。(誤)

#217 「除非她們能迅速將尖銳且脆弱的身體從受害者身上拔出來,她們的身軀也將因為卡在受害者體內,隨著受害者掙扎而同時破碎。」

這根本是蜜蜂呀。

#221 「請別因此誤會我們的女性缺乏感情。她們只是太過脆弱,在某些時刻容易被情緒支配、任憑情緒主導一切。」

仍是維多利亞時代的觀念。

#224 「許多圓形紳士們似乎都認為,上天安排了許多方式來消滅多餘的人種,好讓我們能將來自社會底層的革命行動,在其尚未萌芽前便予之撲滅。而底層階級中層出不窮的女性殺人案,即為上天賜予的安排之一。」

也反映了當時的社會達爾文主義思潮,自視為先進而把別人視為活該滅絕之種。

#247 第五章「某些州會替身為標本的等腰三角形準備食物,讓他們得以工作好幾年。但在某些氣溫較好,素養也比較高的地區,並不會為標本供餐,而是讓他們每個月自然餓死,再替換新的標本──長遠來看,這樣的做法能提升教育水準,但也比較耗費資金。」

後者很難理解為何會比較費錢,不用養不是反而省錢﹖那些反正都是罪犯,應該不用花錢買﹖

#267 第六章「受過良好教育的平面國國民,只要經過長期訓練,即可精準地利用視覺來分辨中產階級以及底層階級。」

但這樣底層和女性(包括較高階層的女性)就無法區分,當然對那些上等人而言大概也無需區分。

視覺區分的另一個問題就是,因為角度只靠線段清晰度的變化區分,一個小的三角形和一個大的多邊形望起來可能會差不多。

#310 「依靠觸覺辨認建立起的社會關係讓他們較為早熟,言行舉止也相對活潑。反觀多邊形貴族的小孩們,他們冷漠而缺乏活力、也沒有一技之長,因為他們什麼都不會。」

順道諷刺了當時的貴族。

#316 第七章「律師(我是這之中的一員)是正方形」

前面才說自己是數學家。

「一位身材修長的成年女性有一英呎。至於成年男性,不論哪個階級出身,通常周長是兩英呎多一點。」

那麼最高級的圓形就會比女性矮得多了。(除以圓周率,直徑只有七吋左右)

#324 「一位三角形成人所占據的面積相差無幾,最多不超過一或二平方英吋的誤差。」

不規則形狀的面積其實也不會更大,只是他會卡在門口、也(因為三尖八角)塞不進屋裡。

「「不規則形狀」表示這個人不僅有道德瑕疵,甚至根本可以直接被認定為罪犯」

也是維多利亞時代普遍想法。(那年代流行例如顱相學之類的人體測量偽科學,很容易把離群值當成罪犯的標誌。)

#329 「在某些州,法律明文規定,嬰兒出生後,只要有任何一個角度與正多邊形角度差了零點五度,必須立即處以死刑。但事實上,在平面國歷史上幾位最聰明、最有智慧的人,他們年輕時的角度就與標準正多邊形的角度落差恰恰正是零點五度,某些聰明人的差距甚至高達四十五分(六十分之四十五,等於零點七五度)﹗」

馬上就自相矛盾了。

「我們的修復技術已經有了重大的突破,不管在壓縮、伸展、鑽孔或綁縛方面都取得相當的進展」

還是在諷刺維多利亞時代流行的手段,如束腹。

#340 「一位優秀的圓形元帥,看見他領導的軍隊是如此美麗,於是扔掉了他的權杖與皇冠,只為了交換藝術家手中的畫筆。」

冠冕,畢竟他不是皇帝。

#387-390 第十章「圓形主教以莊嚴公正、追求公平的口吻,首先宣示道,圓形階級願意認同彩繪法令的改革與創新。不過,他們想在最後,對彩繪法令進行一次全方位的檢視,在承認彩繪法令優點的同時,檢驗它將帶來的相應的缺失。」

英式《Yes, Minister》口吻。

#392 「慌亂的等腰三角形們自己解決了這一切。在失去領袖的情況下,被看不見的敵人攻擊,他們驚慌失措地發現,出口全部都被與圓形階級合作的犯人封鎖了,這時,等腰三角形的天性浮現了──他們完全失去了理智,哭喊著「叛徒」,以為身邊的人全部是敵人,至此,他們的命運確定了。他們以尖銳的頂角攻擊彼此,半小時後,廣大的等腰三角形們全體死亡」

群眾心理,至今亦然。

#407 第十一章「一般而言,多邊形的平均周長是三呎,那麼,一個正三百邊形,每一邊的邊長就只有百分之一呎,或僅僅比十分之一吋要多一點。如果是正六百邊形或正七百邊形,每一邊的邊長只會比立體國的針頭要粗一點。保守估計之下,圓形主教的邊長數目大概有上萬之多。」

前面不是說周長兩呎的嗎﹖不過如果變成三呎多一點就會更合理,因為除以圓周率之後,圓形牧師直徑仍有一呎,跟成年女性一樣。

#411 「只需要一件成功案例,就足以讓許多的多邊形家庭懷抱著希望,繼續將孩子送往整形診所,儘管最終迎來的可能是截然不同的下場。」

今天追捧名校和各種「貴族玩意」的家長仍然如是。

#420-423 「「尊敬」並非指「放縱」,讓他為所欲為,而是凡事以他的利益為優先考量。圓形階級灌輸平面國的父母們一種觀念,要把孩子的利益放在自己的利益之前。這不僅是為了孩子們好,更是為了整個社會利益著想。」

這其實不是壞概念。

#478 第十四章「我都能掌握每一個生物。這一切只需要傾聽,只要傾聽就夠了。」

也是治國之道。

#504 第十五章「我的四個兒子和兩位失去父母的孫子」

為何會是「失去父母的孫子」﹖前面好像沒交待過﹖

#647-653 第十八章「擁有全知之眼的人難道就更有正義感、更仁慈、更不自私、更有愛心?我看一點也不。既然這樣,它怎麼又能算得上是神聖的象徵?」

這某程度是個反宗教的說法。

#660 「等待在三度空間傳道士眼前的,只有死刑或終身監禁」

為何那個球體不直接在其他平面國國民面前現身就好﹖他應該一早知道平面國議會會封鎖消息呀。

#668 「逮捕這些警察,別讓他們走漏一點風聲。你們知道該怎麼做的」

變了一個陰謀論故事。

#729 第二十章「存在即是最大的幸福,人生最終的目的!除此之外這世界上再沒有別的意義了!」

那時應該還沒有「存在主義」這個詞﹖

#810 推薦文「看看身邊,有多少人還認不清自己就是被囚於壓縮牢籠中的可憐奴隸,在統治者跟資本家挑撥下互相監督、彼此攻擊,忘了「敵人不在左右,敵人就在上頭」這個顯而易見的社會不義!在思想上如此地缺乏「立體感」的你,還好意思嘲笑「平面國」的一切嗎?

現實的確很多人只顧著「左右膠戰」,而且思考就像平面國的人一樣「平面」。

#841-855 「雖然民主很好,但群眾的盲目、不理性,有時候反而阻礙了社會的發展。更進一步地想,或許階級制度終究不是某些人刻意製造出來,而是如同樹木生長一樣,自然而然的演進過程」

但民主社會並非沒有階級,可見階級自有自我複製的手段。民主制度只是讓較低階級的人有機會避免被擁有權勢者過度剝削而已。

星期六, 12月 06, 2025

怪夢夢雜錦(23)

夢中在深水埗,而外面的長沙灣道竟然有電車。(電車終於跨過大海,鐵膠很想要吧.jpg)
和老媽身在一間書店裡,間隔有點像油麻地中華或者以前的旺角商務。

我逛完後,跟老媽行到地下,見到很大的電腦書區(果然是深水埗)。
敝校的科主任就在選書。

再走到大門旁邊,突然見到我們的新晉同事也在電腦書區,但正在選電腦用品。

我跟他打了招呼,然後跟老媽說﹕全校的電腦科老師都在這裡,如果突然有炸彈爆炸就全科團滅了。
老媽聽了笑起來。(正常而言她應該會指責我「大吉利是」)

然後就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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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次似乎在荔景還是石籬之類的山上,要向山下走。
在其中一座大廈飲完茶出來,想進電梯時發現電梯壞了。

這時候方氏叔伯們竟然走進去修理(﹖﹖),八叔還爬上去搞(﹖﹖﹖)。
我嚇得大叫﹕這樣太危險了吧﹗

他們揭開了電梯機箱的背板,竟然就像揭開布簾般。但我看不清楚背後有甚麼。
更離奇的是,他們搞完之後電梯又回復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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夢中見到黃奕晨,拿著禮物送給老爸夏雨。

然後夏雨拆開一看,竟然是個只有身軀的矽膠公仔……

(很明顯此夢境不代表夏雨黃奕晨兩父子立場)

星期六, 11月 29, 2025

無國籍


Mira L. Siegelberg《無國籍﹕一部關於身分、人權與國家主權的近代史》(Statelessness : A Modern History),堯嘉寧譯,新北﹕八旗,2023

這些年我們可以見到,「國籍」是一個很麻煩的問題。有些人本來擁有的國籍不被承認,復被強塞一個他們不想要的國籍﹔也有些人想要一個國籍而不可得(而另一些人就唾手可得)。更例外者,是有些人連國籍也沒有。

「例外問題」,通常即是最麻煩的問題。在一個絕大部分人都有國籍的時代,「無國籍」的人即是「怪胎」。無國家保護還算了(對於某些國家的國民,它不「保護」你更好),在寄居國也無法取得任何福利,甚至連基本信任也沒有被當成麻煩分子,地位可能比難民更差。(雖然本書亦把難民視為某種「無國籍」者,因為他們脫離了國家管轄。)

無國籍主要是一個近代的問題,因為古代「國家」沒管那麼多,也沒有至上地位(例如西歐有「天主教徒」、中華有「天下」概念)。直到近代西發利亞主權體系建立,國家主權變成至高無上,國家功能也開始越來越多,國籍問題才變得重要。又因為近代民族主義興起,過去民族混居的地區紛紛成立民族國家,這些民族國家為了自我「純化」(否則就算不上「民族」國家了),對少數民族不賦予國籍並施以歧視政策(甚至迫害和驅逐),令他們處境比身處帝國時代更艱難。

本書就是講述一戰後(一直到二戰後)製造「無國籍」現象和概念的過程,和各方人士不同意見的碰撞。有些專家試圖借「無國籍」現象擴張國際機構權力、並打破「國籍的必要性」(例如乾脆讓國際組織管轄和代表這批人)。可是既然「國際」組織都是主權國家之間組成的,它們自然不會讓你打破其壟斷。於是「無國籍」只能被減少,但永遠是個問題。

先前讀人家的博士論文(207862字),看到結語只是一半多一點,後面全是註釋(註釋少人看,紙本書中通常都會縮小宇體和行距,擠在一起減少篇幅,但電子書中就會跟內文字體行距一樣)。原本已經以為很誇張,怎料本書(205880字)更誇張,為甚麼讀來讀去進度棒都不怎麼動﹖原來讀到結語和致謝也只有30%,後面都是註釋。從好處看就是不用被嚇怕,其實沒那麼大部難骾。

本書是讀墨2025國際局勢馬拉松選書之一,在1/12前仍可開書參賽。

(方某人其他書評書介)

(如果閣下有興趣讀電子書,經本文連結 https://moo.im/a/alruRU 購買,本人將獲得平台回饋。當然看倌不一定要經這條連結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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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記,或挑骨頭﹕

#26 推薦序「每位離難的港人」

大概是「逃難」之誤。不知台灣那邊用國語或閩南話怎樣說,但如果用廣東話,「離難」聽起來跟「罹難」(死於災難)相同。

#36 「我們這些「保護人權而成立的組織」」

可以是「為保護人權而成立的組織」或者「以保護人權為宗旨的組織」。

#75 緒論「國籍這個法律類別也為帝國強權提供了法律機制,讓帝國可以聲稱對臣民擁有統治權,而毋須授予他們完整的公民政治權利。」

正如香港。

#83 「第二次世界戰

世界大戰。

「第一次世界大戰之後,有大量政治上無家可歸的人出現,她將這回溯到是因為十九世紀後期的歐洲帝國主義、資本主義和泛民族運動破壞了啟蒙時代的公民權,以及「法律之前人人平等」的理想。」

民族主義的後果。

#127 第一章「隨著國家安全漸漸優先於私人企業,個人和企業也必須清楚地為自己貼好標籤。CEAG和德國股東劃清了界限,重新組成一家純粹的「英國」有限責任公司。」

現今亦然。

#140 「條約中允許德國政府用國民的財產來償還戰爭債務,並授權英國政府自動占有居住在大英帝國境內的德國國民之財產。」

問題是為何國家憑甚麼要國民代它償債。當然在主權無上論而言是可以的(它甚至可以沒收你的資產拿去還債),但國民並不必然都支持國家的政策。

#145 「從英國法院的角度來看,過去從未尋求新國籍的人會被直接推定為絕對不會完全放棄先前與敵國的法律連結

#156 「斯托克的律師還提出了更有力且論證更仔細的論點──即各國對於制定與解釋該國的歸化與剝奪國籍的管理規則具有知識的優先權。」

兩者都是合理的說法。

#160 「無國籍者在法律上就與擁有法律權利的外國人是同義詞。」

只是沒外國政府保護的外國人吧。

「如同羅素的總結所說的,這些論文包括了許多具有模糊性和彼此矛盾的觀點,所以雙方都可以在國際法中為其論點找到支持。」

如同絕大多數的經典。

#160-165 「羅素沒有理會國際法的權威學說,他的判決是以一般常理作為基礎,他所舉的事實承認無國籍已經成為整個歐洲的常態,這個類別已經滲入政府的日常談話和行為當中了。例如德國和丹麥之間的一個條約中出現了「staatenlos」這個詞,德國警方在發給斯托克的身分文件中,也用了同樣的詞。」

某程度上是一種普通法式的進路。

#165 「英國法官無法決定他國國籍法的合法性,這確認了國際秩序的願景是由同樣擁有主權的實體所決定的,每一個實體都會要求自己的法律決定受到尊重。」

這是因為承認「主權至上」,如果承認「人權至上」又會有另一種看法了。

#188 「公海概念可謂萬國法的中心,是一個不受到主權控制和競爭的空間,在海爾的道德敘述中,它似乎成了一個殘酷的笑話。諾蘭可以自由地存在於海洋中央,但是與此同時,他也失去了被定義為人的特質。」

但明明船就是領土。
就算出了公海,人在船上也受註冊國法律管轄。雖然跟「山高皇帝遠」一樣,就算你跟巴拿馬總統沒交情,現實中巴拿馬也未必有空去管船上發生的事。

(抑或在這個故事書成的年代,國際法還未有相關規定﹖)

#194 「任何一個國家對於取得和剝奪國籍的事項都沒有終極主權,因為其他國家可以不承認該國有權利逃避對人民的責任(如果該人在其他地方都無法主張合法身分的話)。」

今日亦然﹖(雖然現在的國際公約進一步減少產生無國籍者)

「現代國籍法形成其特徵──以政府立法來規範國籍的取得和剝奪──是為了對應於要顧慮居民可以主張來自其他政府的保護,而各國發展國籍法也是為了回應其他國家對其國民的主張。」

這是個我想很多人(包括在下)沒想過的主張。不過也很合理7,畢竟在中世紀/民族主義前的歐洲國家往往橫跨很多不同族裔、而同一民族的地區又往往由不同國家分割統治,結果建立民族國家後國內有不少國民仍可能被鄰國聲稱為自己的國民。

#213 「羅馬尼亞以猶太人在該國屬於外國人為由,否定了猶太居民的公民和政治權利,但猶太人還是要接受徵兵。」

這是輸打贏要,既然不是公民就沒理由要被徵兵。

#234 「正如考德特所主張的,美國最近對原住民的法律待遇表明他們正在轉向這種邏輯。他寫道:「我們可以確定地主張美國國旗下不只有美國公民,還有美國的『國民』,或是效忠於美國、但是沒有公民特權之人。」」

正如英國國籍法的複雜情況。

#244 「他深刻地思考過羅馬尼亞猶太人的政治命運,得出的結論是國際法顯然無法保障人類的權利。只有國家的保護才足以賦予權利。」

而國家也不保護,那又如何﹖
這就是主權至上論的盲點。

#266 「開羅的英國陸軍部(British War Office)在一九一五年十一月去函」

難明的是英國陸軍部(War Office是陸軍部沒錯)為何會是「開羅的」,懷疑原文是指陸軍部駐開羅的官員/辦公室。

#276 「公共受託人的代理人則主張請求人用來證明自己已經放棄先前國民身分的文件無效,因為核發該文件的匈牙利革命政府事實上並不是主權國家。」

相信原文應是 attorney—代表律師。

#293 「無國籍與兩次世界大戰之間出現的其他新形態的國際身分不同,它不被視為國際法律秩序的產物。如果對無國籍做正式的法律承認,它就會成為法律學者的有力理論資源,讓其支持國際法對國內法律制度的終極權威。……從國聯的角度來看,無國籍威脅到該組織想要在國際和國家權力範圍之間建立的脆弱界限。」

本書故事基本上都是在這一點上。

#307 第二章「委員會本身有權像公民政府一般運作」

Civilian authority / government中譯應為「民政府」或「民事政府」,與「軍事政府」相對(也簡稱「軍政府」,但維基百科用來專指政變搞獨裁的那種)。

#308, #797 「難民事務高級委員會(High Commission for Refugees)」

通常會譯「高級專員公署」啦。

#333 「國聯的官僚組織因著這些渴望而守護著和平與自由的夢想,尤其是它成立時帶來的世界政府的夢想。報導國聯發展的記者邁爾.傑克.蘭達(M. J. Landa)回想起當時有「一種病態的恐懼,害怕國聯會變成一個超級國家──就好像它是一個實質存在、並且有著自己靈魂的實體。」」

其實後世對歐盟的懷疑反感亦然。

#343 「帝國被鼓動要承認民族團體是帝國政治的一種形式,而不是以革命運動將帝國裂解為各自為政的主權州──民族自治通常不是指最後一定要達成主權獨立的目標。」

本來是這樣,但主政者的統一欲通常會令後者變成事實。

#343-349 「一開始認為歐洲的和平與猶太人的生存要取決於帝國能夠維持。一旦個人缺乏帝國的公民身分保障,那些被認定為某些民族團體或是宗教少數族群的人,就將在新國家的疆界內變得無依無靠」

當原帝國內的各民族獨立之時,更小的少數族群在民族主義狂潮下反而更沒保障。

#349 「瞄準猶太人的大屠殺報告進入凡爾賽的審議之後」

一戰後的猶太人大屠殺是指哪宗﹖平素對二戰的大屠殺聽得多,一戰的反而沒聽過。

#358 「流亡者包括白俄羅斯的官員及其家人,還有平民,他們之中有許多人都是前帝國朝廷或政府的文官。」

應為「白俄」,因為與共黨「紅軍」作戰者被稱為「白軍」,所以連帶其餘逃離共黨統治的俄國人統稱「白俄」。跟身為國家的「白俄羅斯 / 白羅斯」是兩回事。

#2136 註32「「政治」事項是針對資源分配和統治本質進行的政治爭論,而「技術」事項則是有賴於除去政治考量和衝突的程序」

所以大部分的事其實都是「政治」的。

#373 「南森強調援助難民的安排應該被理解為人道主義,因此在政治上是中立的;有鑑於布爾什維克革命後加速了意識形態的衝突,所以這個聲明格外重要。把技術行政的領域與更為混亂的政治世界區分開來,代表一種要強加秩序的做法。聲稱技術性、中立性和專業,成為國聯官僚、律師和經濟學家的標誌。」

後來的聯合國和歐盟亦如是,而以技術問題迴避政治爭拗,往往也成為民粹對官僚更為憎厭的原因。

#408 「備忘錄的結論是無論如何,該組織無法依據任何國際法阻止國家剝奪一個人的國民身分(就算他們沒有得到另一國的國籍),也無法依據國際法為國家創設義務,責成各國對沒有國籍的人授與國籍。」

可悲地這也是事實,畢竟無論國際法還是國際機構名副其實都是「國」際的,是由主權國家所授權,無法越過它們行事。所以主權至上論者才振振有詞。

#412 「人類可以透過協調立法,慢慢地消除這種異常現象。這樣的計畫符合私法領域的一種思想風格。十九世紀的法律思想認為,公法不一定要有體系上的一致性,因為可以假定該法律源自主權者的命令。相較之下,私法則優於主權者的命令、可以超越國家。它越顯出內在的理性和一致,就越不受國家裁量權的支配」

真的嗎﹖私法也是由國家決定和執行的呀。

#419 「委員會建議了幾項條約,最終目的是要求各國在授予國籍時採用共通標準。這樣編纂的法典被預期可以消滅無國籍狀態(至少不會因為彼此的國內法衝突而產生無國籍狀態)。……法律學者所做的工作是搜集材料並加以組織,其方法將有利於協調各個國家的努力,讓各國對取得和剝奪國籍的立法更為完善。」

有點像美國國內的狀態,他們就是各州法律各有不同,所以要費很大努力讓各州法律相協調。

#2271 註68「國際聯盟在一九二一年介入,將奧地利從惡性通貨膨脹中拯救出來,之後國聯也一直是主要的經濟參與者,直到一九二六年才正式退出國家的經濟干預。國聯的財政援助計劃是債權人強加給主權的侵犯,類似於早先埃及發生的殖民先例。」

令人想起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貸款條件。

#449 「以色列宇宙聯盟[Alliance Israélite Universelle]」

譯成「宇宙」未免太搞笑(有外星猶太人﹖),這裡 Universe 通常都是譯「環球」吧﹖(如環球片場、環球小姐、環球唱片……)

#470 「俄羅斯難民在中國的生活特別說明了許多人期待國際機構填補他們失去的帝國特權。俄羅斯難民力圖要中國法院維持他們以前身為俄羅斯帝國臣民所享有的域外法權地位。」

竟然逃難當難民還想要特權。

#477 「甘地在他的週報──《年輕的印度》(Young India)──中引述歐洲有越來越多無國籍者,用來證明歐洲文明的衰落,以及歐洲建立的國家模式日益式微。」

結果剛好相反。

#485 「他與猶太世界救濟會議(Jewish World Relief Conference)的成員有齟齬,因為該會議的成員希望南森辦公室在難民事務高級委員會下單獨成立一個猶太人部門,承認猶太人和非猶太人難民有各自的獨特目標。」

每個人都覺得自己最特別。

#542-547 第三章「戰爭爆發之後,歐洲的國際律師團體遭到國家收編,這對該職業的法律和道德抱負似乎是一項悲慘的打擊。」

所謂「依家打緊仗」就是這樣,以例外狀態去破壞一切制約。

#551 「新的波蘭國和新生的烏克蘭國彼此爭奪邊界地區,因而造成脆弱的政治局勢。」

所以同背景也不一定是盟友。(這點在《民族重建》有詳細討論。)

#556 「勞特帕赫特的論點是,國際法會呈現出與國內法相似之物:條約類似於契約,領土法就是財產法。勞特帕赫特認為國際組織的成長,意味著規範國家與國際社會機構間關係的法律,會逐漸變得像在國家內部施行的憲法和行政法。戰後設立的機構(例如常設國際法院)開始生產國際法的學說內容。索賠委員會和仲裁為國際律師提供了許多判例法,超過他們以前的所有見聞。」

可是國際機構始終不如國內機構有強制執行力。雖然各國遵守國際法的時間多於違反的時間。

#575 「擁有和管理企業的真人被法人(例如股東所擁有的商業公司)所取代了。」

但變成容易規避責任。

#579 「不斷擴張的領土型主權獨立國家當然是自成一類的政治實體;不過像是麻薩諸塞灣殖民地(Massachusetts Bay Colony),以及東印度公司這樣在早期現代歐洲出現的法人,也表現得像是國家,並且最終成了國家。梅特蘭借用進化論的隱喻,來說明如果仔細觀察,就會發現其實很難將國家的自然歷史與其他類團體的形成截然二分。換句話說,公司實體可能在開始時僅是法律的產物,只由其原初行為或特許而取得生命,但是它們可以演化成具有獨立生命的自主行為者。」

這個團體演化成國家的想法很有趣。

#582 「工會的獨立生命似乎為勞工帶來一種權力,而在二十世紀初越演越烈的勞資糾紛中,倘若他們需要依賴國家的話,就不會有這種權力了。」

後來亦被國家吞噬了﹖

#584 「社會國家的基本特徵之一是源於工業、勞工或特殊利益的法人團體興起,各個團體都代表是一個法律主體。」

這就是法團主義(功能組別的基礎)的背景﹖

#590 「杜威認為公司──如果把它想成是國家權力創造的準公共實體或是法人──的權力範圍是一個政治問題,而不是法律本體論的議題。使公司符合民主,是對公司的行為(而不是對公司的本質)進行政治控制。」

所以公司仍是「公共」的。

「戰時判決對公司股東和公司法人實體做出的區別──公司股東仍保有國家隸屬,公司法人實體則可以遠離國家的衝突。在戰爭期間,有人認為企業不會因為與敵國有所連結而墮落。」

不是看註冊地嗎﹖

#628 「中歐出現的大規模無國籍問題本質上就是政治和憲法問題,例如新國家在國際法下的地位,以及繼承國和它們所繼承的帝國之間的法律關係。」

結果類似情況在蘇聯解體後又發生,這次是住在新近獨立/重新獨立國家的俄裔人公民身份。

#669 「凱爾森反對認為一群人的同一性會是「真實」的,他堅持一國人口的統一性只是源於他們的行為受到相同法律秩序的規範。」

話雖如此,但除非我們把「文化」也視為一種法律秩序,否則「一群人」就算散佈到不同的司法管轄區,還是有部分行為會一致。

#681 「民族國家是在皇帝的權威下建立的,舊奧地利國解體是他參與的最後一幕。」

某程度上是真的

#775 第四章「各國的代表聚在海牙,討論是否可能用一部共通的法典規範國籍事宜,而這些代表與美國的利益相同,都希望國際能夠將其對各別政府在國籍的立法方面的介入,達到最小化。」

個別。

#787 「美國國會已經把所有國籍相關的條款編成法典。這項立法最終形成一九四〇年十月的《國籍法》(Nationality Act),該法規定已歸化的公民若在外國居住滿三年,就會自動喪失公民身分。」

歸化後離國三年就會失去公民身份,商人怎麼做生意﹖

#792 「他們希望解決的問題之一,是究竟是否要保留全帝國的同一國籍。官員的戰略是認為必須確保國際法承認「英國聯邦獨特條件下的特有制度,即承認兩個國籍──一是出於某些目的的自治領國籍,另一個則是為了其他目的的英國臣民『共通身分』」。」

即是後來的英聯邦公民

#809 「這項立法把德國猶太人變成「統治對象」而不是「公民」,蓄意抹殺了公民解放和政治平等的歷史,在實際上把公民變成納粹政權的殖民對象。」

現在還有。

#852 「英國在希臘的難民安置委員會(British Refugee Settlement Committee in Greece)」

是「駐希臘」吧,畢竟那些不是「英國在希臘的難民」而是英國在希臘派了一個委員會安置難民。

#865 「要理解政治,就需要面對它代表意志的衝突這一事實」

更重要的是利益的衝突﹖

#884 「當時代的「普遍幻想」認為法律代表的領域在道德上高於政治;法律換個方式就是政治,而法律的獨特之處在於它能夠為政治社會賦予穩定。……卡爾很有說服力地論證許多歧視行為都是合法進行的:「依照法律剝奪猶太人的財產,這本身並不比直接派衝鋒隊去驅逐他們更為道德。」」

現在還有不少人有這種幻想。

「相較之下,聯合國就是建立在一個比較現實的原則上,由幾個大國繼續負責確保維持和平與現狀。」

其實也不太行,只是承認政治現實而已。

#888 「在一九三八年之後,問題變成猶太人是不是還能夠算是正式國民,因為他們已經失去了所有可見的政治保護。但是從德國國內法的角度來看,他們從未失去對德國的忠誠義務」

即是有義務無權利的可恥狀況。

#937 第五章「看到那些還與納粹國家保持形式上連結、但已失去國籍保障的人所面臨的真實困境,我們知道國家成員身分的標記本身就已經成為危險的虛構,與任何有意義的真實都已經脫節了。」

而他們還不承認這是主權至上論的問題﹖

#949 「一旦剝除裝飾和誇大的部分,國家就嚇不了人了。」

尤其是表面很強大的那些。

過度的國家權力是出自人類想將神聖權威和權力的幻想投射到國家的衝動。」

於是人們在一個無神論的國度造神。

#959 「美國對戰後秩序的願景包括提升國際法以限制國家行動,以及不干涉原則。重振和加強國際法意指國家主權將受到國際的法律秩序的限制,而且每個國家都有不干涉其他主權國家內政事務的法律義務。」

那麼基於人權介入的理念呢﹖

#968 「該組織有另一名成員私下反對委員會將國籍認為是每個人最重要、普遍並且當然具有的條件,因為這代表接受個人權利要奠基於國家主義的基礎之上。」

某程度上正是如此。

#978 「如果國籍的確是個人和享有國際法利益之間的樞紐,那麼個人就有權訴諸國際法的保護、抗拒國家切斷這種連結。因此,他主張必須承認個人能夠對抗自己的國家是一種國際權利。」

可惜這種「上訴機制」並沒有實現。

#984 「自由法國的司法長官後來在一九四三年寫了一封密函給卡森,表示維琪政權在一九四〇年七月的剝奪國籍法令應該在解放之後依然有效。法國戰鬥人員協會(Society for French Combatants)舉行了一場會議,研究戰後秩序的知識和法律面問題,該組織宣告「個人對國家享有權利」,且「國家也是人民的權利。所有人都有融入某個國家的權利。任何人都不應該被剝奪國籍──除非他們擁有另一國國籍」。」

為何會承認傀儡政權的決定﹖

#990 「一九三八年提出建立北大西洋民主國家聯邦聯盟的提案,展望有一個共通的公民身分和共同貨幣」

如果成事的話就不只是「歐盟」而是「歐美盟」了。

#999 「這類計畫並沒有與美國和蘇聯達成合議──這兩國已經開始設想戰後的國際組織會有不同的基礎。羅斯福和史達林反對流亡政府和歐洲抵抗運動的成員提出的戰後聯邦計畫。實際上,他們提倡的另一種觀點認為如果要確保國際國家體系的安全,就必須維持國家邊界的神聖性。」

事實上必然繞不過他們。

#1010 「蘇聯堅持流離失所的人不是無國籍者,而是應該被遣返的國民。流亡國外的法國、比利時、荷蘭和義大利人都很快就回國了,而東歐的流亡者則經常抗拒遣返,直到一九四七年中期,該政策終於被放棄並改為支持重新安置。在雅爾達協議之後,美國、法國和英國當局不顧強力反抗,開始協助遣返蘇聯國民。」

其實等於送他們去死。

#1034 「堅持無國籍也可能會有益──如果失去的國籍本來就不能為該國國民帶來安全。」

其實至今亦然。

#1043 「對英國人離開後的適當權力分配和組織進行了辯論。那時候,聯邦結構還是談判的一部分。究竟是要把權力集中在一個中央集權的國家、以民主投票決定其合法化,還是要承認印度穆斯林獨立建國、把權力劃分出去?真納在一九四〇年代追求的聯邦形式確保了省級的自治,而且有以穆斯林為團體的代表。但是等到印度在一九四七年獨立時,尼赫魯推翻了甘地對主權的願景(要以村莊為基礎、自下而上),接受了現代國家和壟斷的主權,尼赫魯認為這才最有利於加速計畫經濟的發展。」

即是他們自己推走回教徒,就像現在的穆迪想搞印度教獨大一樣。

「勞工和社會主義政府戰後隨即在選舉中取得成功;戰後的歐洲保守派為了應對此事,便轉向人權和建立超越國家的法律機構。」

可見一開始的全球化和國家主權外的人權機制,其實是右翼主催。只是當這套權利為左翼所用的時候,右翼又想反口了。

#1054 「他認為宣言是「一種前進的方式」。這是要讓成員國的立法「符合其中闡述的原則,並在其管轄範圍內成立……以防止或糾正領土內可能發生的侵犯人權情事」中之第一步。」

但執行上無力,無法真正防制侵犯人權。

#1082-1086 「她(顎蘭)在一九四五年的文章〈無國籍者〉(The Stateless People)中,同樣強調新的同化現象在現代歷史中並不可能發生

為何如此斷言﹖

#1086 「在第一次世界大戰後沒有取得公民身分的人通常是少數族群的成員,他們在中歐的新民族國家面臨歧視,因為這些國家將生活在境內的少數民族成員視為對領土主權的威脅。同時,由於多數民族的成員在其他國家又是受到保護的少數民族,這為修正主義擴大國家領土的主張提供了依據。」

民族主義帶來的問題。(在帝國主義時代當然不會沒歧視,只是帝國主義本質上是多民族的,就算有一個主體民族也不會期望沒有少數民族。而且因為立國通常並不憑藉「民族純正」,比較少特別把少數民族視為對本國族「純潔」的一種威脅。)

「地下運動提出的歐洲聯邦理想──這些地下運動是為歐洲人民的聯邦而戰,他們想要「斷絕」國籍與領土的連結。這個提議認為民族團體在更廣闊的憲法架構內可以保有政治上的自治。」

後世歐盟即如此,尤其是神根公約讓歐盟公民可自由移徙。

#1086-1091 「多樣性本身就構成了和平的條件,因為人們是透過與特定群體的共同特徵或自然連結找到共同體。倫納想像可以由憲法和法律秩序來規範這些共同體的關係。聯邦制可以將民族群體的集體精神生活與國際的穩定加以結合。」

只能說到現在還未行得通。

#1091 「鄂蘭認為民族國家會創造大量的無國籍者,而歐洲的人民聯邦則不會造成同樣的排他困境。……聯邦制可以恢復無國籍者「不可剝奪的人權」……她以這個選項直接回應同盟國欲轉移人口、建立更為同質性的民族國家的提議。」

結果無法實現。至少蘇聯那邊是要求建立民族國家,甚至在控制範圍內「自製」民族國家。

#1099 「宣言的矛盾之處在於它宣稱權利是普世的,但是除了透過特定國家成員的身分來保障權利之外,宣言中沒有提供任何制度性的措施來確保個人能享有這些權利。」

正是如此。不過也不奇怪,因為這份宣言是在以國家為單位的「國際」場合通過,這些「國家代表」自然不喜歡自己的主權專斷權力被繞過或凌駕。除非能把「國際組織」改組為「世界組織」,繞過「國家」的單位,否則就無法避過這種「國家功能組別」的權力壟斷。但這一點相當不可能實現。

#1116 「他們終究還是必須容忍彼此作為鄰居,而且本來就沒有人比其他人有更多權利享有地球上的一席之地。」

總有人否認這一點,這就是人類「自古以來」危險之處。

#1152 第六章「有數十萬中國大陸人逃到香港和台灣。」

#1299 「聯合國發起了世界難民年(World Refugee Year),在一九五九年籌集資金為四個指定的流亡族群提供援助──他們分別是歐洲難民、中東巴勒斯坦難民、香港的中國難民,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俄羅斯難民。」 

相對於本段前後提及的印巴、以巴、兩韓衝突,這批大陸人好像反而沒被國際組織當成難民﹖雖然網上找到學生報告說國民政府在聯合國推動決議承認他們是難民,但好像沒聽過聯合國來救濟他們﹖之後再找到《光華雜誌》說聯合國曾派過補給品,後來再由國民政府的救總接手。

#1152 「聯合國內部對於定義廣泛的無國籍問題的普遍關注──包括因為前帝國殖民地獲得獨立,有越來越多人不再具備受到帝國保護的地位──導致英國官員得仔細權衡後帝國在國籍問題國際化之後的潛在危機。」

搞帝國時就不會想這些問題。

#1217 「她在芝加哥大學的同輩人長期以來一直批評國家以社會福利的名義擴張。」

即是芝加哥學派

#1267 「文中指出法律秩序是根據規定的規範性和強制力來管理人類行為,不過這個秩序的基礎必須由一種共享的價值體系構成。他回顧了國際法的發展,得出的結論是「基督教歐洲的區域法」是在國際聯盟時期擴大的。一九四五年之後,支撐這種擴張的基本信念和情感崩潰了。因此昆茲促成了國際法解體的論述,他認為法律規章必須以更深層的社會連結作為基礎才會有效。……隨著聯合國的會員國數量在解殖期間漸漸增加,卡恩和包括昆茲在內的其他國際秩序的評論家都認為所謂真正的國際社會在外觀上已是分崩離析了。」

某程度上也呼應了戰後殖民地相繼獨立並加入聯合國後,聯合國越來越難達成共識的狀況。

#1269 「德國無法保護阿道夫.艾希曼免受以色列的審判。既然國籍必須「真實且有效」,而且能夠表達「社會事實」,那麼德國就不能對艾希曼進行外交保護,因為雖然艾希曼以技術面而言還是德國國民,但是他與國家的實質連結已經因為納粹政權戰敗而被切斷了。」

竟然不是先跟阿根廷切割掉,因為他從來沒加入阿根廷籍﹖

#1294 「國家方面其實沒有什麼意願接受國際法委員會的提議,把公約的相關解釋或適用爭議交給特別成立的國際法庭裁決,更不必說根據公約讓個人(即使只是間接的)交由這類法庭來裁決他們的國籍主張。」

這是以國家為單位的「國際政治」必然結果。

#1306 「負責內政部國籍部門的律師J.M.羅斯(J. M. Ross)寫道,「英聯邦公民」的概念現在是一種無法持續的法律虛構,因為英聯邦是由獨立的國家組成,而不是一個聯邦政府。羅斯的結論是,沒有單一聯邦國家公民身分的英聯邦公民代表一種脫離了社會或政治現實的「空洞概念」。」

某程度上是。最後變成了只是基於往日共同背景而給予的政策優惠。

#1323 結論「並估計有五百七十五個潛在國家」

這個數字從何而來﹖畢竟現有的主權國家已經把全球土地瓜分殆盡(除了南極洲的主權申索被凍結),除非把現有國家大量分裂,否則怎可能多製造幾倍的國家出來﹖

#1336 「一個國家中合法居住的非公民所享有的保護,可能比暴力政權下的國家公民還更多,而那些與某國保有技術上法律連結的人,可能實際上缺乏與該國的所有實質連結。」

大家都見到了。

#1346 「在似乎不太遠的未來,當整個國家──密克羅尼西亞、馬爾地夫或吐瓦魯──都被淹沒時,失去依靠的人口在當前制度下將無法享有任何政府的保護。因此,他們會成為「事實上」的無國籍者。」

的確,現在的國際政治還未處理到這個問題。或者他們會演變成像天主教廷或者馬爾他騎士團般的主權實體,但保留在聯合國大會的代表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