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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六, 8月 28, 2021

密碼的故事


Mark Frary《密碼的故事﹕人類史上最重要的45種密碼與破解之道》,張毅瑄譯,新北﹕遠足,2021

朋友介紹的書,篇幅不算長,所以每段歷史的介紹都很簡單,讀起來很快。

如果要比較,在下比較喜歡十幾年前讀的Simon Singh《碼書》,因為《碼書》對密碼操作的解釋比較仔細(於是內容也比較厚重),以實例教你如何使用段落中介紹的那款密碼,看完你真的會懂得用。本書的解釋相對較簡單(所以全書也比較短),不是每款都讓你學得懂。

當然本書對《碼書》也有優勝處,就是《碼書》篇幅主要介紹較舊的密碼,本書比例上有較多電腦時代密碼的介紹。《碼書》對電腦密碼主要是介紹PGP公私鑰加密,本書還介紹區域加密法(如DESAES)、無線網絡加密法、保存散列加密法(SHA)等電腦時代的密碼。

所以如果要輕鬆閱讀密碼史,本書似乎是不錯的選擇。本書最大缺點似乎是電子版校對不嚴,以致書中各處的次方數都忘了上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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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記,或挑骨頭﹕

#185序「山謬.摩斯(Samuel Morse)把與他同名的這套電碼貢獻給世界」

正如文中稱為「電碼」,這套是明碼而非密碼。
(雖然口頭上經常稱為「摩斯密碼」,但編碼方式其實是公開的,誰都可以去學。等於俄文阿拉伯文你也看不明白,但很多人懂,何密之有。
當然密不密也是看情景,正如《Sherlock》有一集的反派華人幫會以花碼當密碼用。對白人也許是密碼,但你去香港舊式街市隨便找個攤檔都可以見到,對方某這類中年人更是小學要教的常識來。現代英國有那麼多華人,拿花碼當密碼用算是很不小心的做法。)

「不過,就連這種密碼都不是百毒不侵。直到二次大戰終戰數十年後,英國布萊奇利園(Bletchley Park)解碼專家的貢獻才為世人所知,但戰爭時期的領袖溫斯頓.邱吉爾(Winston Churchill)曾說過一句著名的話,他說布萊奇利園所做的事讓戰爭得以提早一年結束。」

中文一般用「二次大戰結束」,日本人才會用「終戰」吧。

#241印度河文字「目前為止所發現的印度河文字語料庫裡有超過四百個不同的基本符號,以及大約兩千個不同的變體。……學者也認為這些字符不可能全部都只代表單字或某種特定含意,因為它的數量比起繁體中文的十萬多個象形與表意字又實在太少。」

中文所謂十萬多個大部分都是生僻字,日常根本用不著。中文常用字也是四千個左右,簡體甚至只需三千。古時需要的字可能更少(因為很多通假字,後來很多較複雜的字都是由簡單的字分化出來,以便區分不同意思)。日文因為多用假名,現時常用漢字甚至連二千都不夠。

#476熙篤會密碼「法國皮第地區(Picardy)」

一般都是譯「皮卡第」。

#516第三章密鑰與多重字符「N元語法分析(n-gram analysis)在這種情況下就可以派上用場。所謂「N元語法」是指一串長度為N個字母、N個音節或是N個單字的字串。」

#525「據表中所示,英文裡最常見的二元語法是TH,HE,IN和ER。要注意,這四種二元語法出現頻率高低在不同資料庫裡順序會有所不同。依據西北大學拿撒勒物理學教授威廉.帕卡德(William Packard)的研究結果,英文裡最常出現的三元語法是THE,AND,THA,ENT,ION,TIO,FOR,NDE,HAS,NCE,TUS,OFT和MEN。另一種有用的方法是找英文中最常見的連字(SS,EE,TT,FF,LL,MM和OO)以及最常見的兩字母或三字母單字。」

 #536「有一種密碼分析技術介於頻率分析與N元語法分析之間,叫做「接觸分析」(contact analysis)。接觸分析要看的不是個別字母的出現頻率,而是某種特定語言裡特定字母出現在另一種字母旁邊的頻率。以英文為例,「q」後面接著「u」的機率超過百分之九十九,極少數的例外是像「Iraq」(伊拉克)這種單字,且這裡「q」後面接的是空格。我們也知道「v」後面接著「e」的機率超過三分之二,「h」後面也有百分之四十六的機率是接著「e」。網路上可以找到呈現這些機率分布的圖表。」

這類知識對於玩Scrabble也有用。

#620曼圖亞密碼「就算能混淆個別字母的出現頻率,但二元與三元語法就沒那麼好掩藏。同時,解碼者也能以常出現的單字為目標。我們知道「the」是英語中出現頻率最高的單字,只要密文長度夠長,那我們就很有可能在密文中發現某個字符組合重複出現,就算加密者使用同音異義詞也一樣。    解碼者還有一招是去找「qu」這個二元語法,因為英文裡的「q」後面幾乎總是接著「u」,且因為「q」在英文裡出現頻率不高,所以密文裡用來替換q的很可能只有一種字符。只要分析密文,找出哪個符號後面緊接的只有另外兩到三種符號,那麼那種符號有可能就是「q」。」

#657「馬里蘭州巴爾的摩郊外的國家密碼學博物館(National Cryptologic Mu-seum)」

電子書不會以轉頁位斷字,不需保留連字號。

#664「現代的密碼製作者也會用日常材料來達成類似效果,比如把密文偽裝成廣告郵件內容。」

之前大家不就是發現內容奇怪的報紙分類廣告﹖

#743阿諾德密碼「在這些祕密通訊之中,阿諾德同意將戰略要地的西點(West Point)堡壘交給英軍,換取總額二萬鎊的賞金。」

在下本來想英文地點的point通常會稱「角」(例如香港北角就叫North Point),但再查才發現這個地點就是後來的西點軍校,那麼真的不譯西點不行。

#800第四章電子加密「從十九世紀末到二十世紀初,業餘密碼專家的生存空間逐漸消失,因為人們開始發現某些加密方法能讓那些原本單打獨鬥的解碼者毫無用武之地。……語言能力在解碼上特別有用,因為很多解碼方法靠的是從有限資訊推測可能的明文單字與句子;但有時解碼者還需要具備過去歷史而非當下的語言知識,他們要解讀的是古物上的銘文,而用來寫這些銘文的字母或語言早已因年歲久遠而失傳或鮮為人知。」

所以布萊奇利園曾以填字遊戲秘密招才。

「齊曼電報」

這有點怪,因為以往見到都是譯「齊墨曼」。

#847傑佛遜密碼機「由於圓盤的排列方式變化太多[二十五階乘(25!),超過15×1024],使得M-94密碼機在戰場上使用起來加倍安全。美國軍方從一九二二年開始使用,美國海軍則在一九二六年採用自己不同的設計。然而,就算可能的密鑰數量多如恆河沙數,只要敵方取得足夠長度的密文內容,仍舊能夠進行解碼。儘管如此,M-94還是被美軍廣泛使用,一直用到一九四五年。」

24應是次方(10的24次方 = 10^24),要上標

#884普萊費爾密碼「Lyon Playfair

Playfair這個姓頗妙(公平地遊戲)。

#1004商用代碼「一八八四年,西聯公司發送電報的收費標準是一個字五毛錢(大約等於今天的十三美金)。詹姆斯.D.雷德(James D Reid)在一八八六年的《摩斯紀念文集:美國電報》(The Telegraph in America and Morse Memorial)一書中說,紐約到倫敦之間第一通成功跨大西洋傳送的電報只有十個字,但費用卻要一百元(相當於今天的二千七百美金)。後來收費標準一直下降,但過了二十年後發一個字也還要四毛錢。費用如此昂貴,發訊者不得不試圖在保留原意的情況下盡力縮短訊息長度。」

就是因為電報逐字計費,所以才出現慳家的李光耀想吃steam boat變成battleship的笑話

#1018「萬國碼(Unicode)這套系統是用約定好的拉丁單字替換片語,設計目的是要避免電報通訊常發生的誤會。」

偏偏現在電腦編碼也是叫Unicode

#1134齊麥曼電報「譯註:原書所言跟史實有所出入。真實情況是英國編造了「英國特工在墨西哥電報局發現這封電報」的故事,來掩蓋他們竊聽美國駐外使館外交電報通訊的事實(這封電報是德國政府以密文方式交給美國駐德大使,使用美方外交電報線路發送回美洲)

因為美國借自己線路給德國和駐美大使傳訊息,典型的養狼狗咬心口。

#1143一次性密碼本「Omaha(奧馬哈)」

那是一個市。

#1205第五章Type X和SIGABA「英國皇家空軍中校O.G.W.萊伍德(O G L Lywood)」

顯然是抄錯。

#1315「使用三個轉子的情況下,這台機器共有26×25×26也就是一萬六千九百種初始位置」

為何是25﹖維基﹕不是26 X 26 X 26,因為第二個旋轉盤會與第三個旋轉盤一起轉動。

#1319歷史解碼者亞蘭.圖靈與Enigma密碼機「依據歷史學家法蘭克.卡特(Frank Carter)與約翰.加勒豪克(John Gallehawk)的說法,加上插頭板後的Enigma共有1.58×1020種初始位置。」

如前面,這裡20也是次方,應上標。

#1493歷史解碼者唐納.哈登「歷史上其他看似「堅不可摧」的密碼,經過他人多年嘗試之後終究能夠破解,事實如此;這也就是說,會有更多解碼者加入破解「星座殺手密碼」的行列。或許他們終能讓這名兇手伏法,這點令人引頸期盼。」

等到解開那個兇手大概不是已經死了就是老到無法監禁了。

#1519公鑰加密法(PKE)「密碼分析專家有時會用「橢圓曲線質因數分解方法」(elliptic curve method)這種代數技巧來找出因數,方法是解y2 = x3 +  ax +  b這條等式。」

同樣地,這裡「2」和「3」都是次方,要上標。

#1581進階加密標準「電子前線基金會(EFF)已經證明他們的DES解碼機(暱稱為「深解」(Deep Crack))能夠以蠻力攻擊方式快速檢驗全部256種可能的密鑰(見第六章「區塊加密法」)。」

再一次,這裡56是次方,要上標。我想有常識的人都看得出,如果只有「256種可能的密鑰」那麼少的話不需要用電腦來破解。前面#1499提及「DES有72,057,594,037,927,936種可能的密鑰」,這正是2^56。

#1597保存散列演算法「SHA的用處不是在加密訊息,而是在確認資料與訊息的真實性。它是TLS和SSL這種網際網路安全協定裡面所使用的安全標準,常被用來驗證網路密碼。」

應是「這些」。

「SHA的安全性建立於如下假定:從某一段既得訊息摘要反推出訊息原文為不可行、從兩段不同訊息產生出相同訊息摘要(這種情況稱為「碰撞」(collision))亦為不可能。除此之外,輸入訊息的原文只要有細微相異,產生的摘要就會天差地別。」

這有點難明,因為如果將較長的訊息壓縮成較短的訊息,無論採用哪種方式,以符號拼成的較短訊息所產生出的可能性總數,必然少於原先較長訊息的可能性總數。於是總有一些不同的訊息會被壓縮成相同的短訊息。
只是正如縮短網址的原理,因為一般長網址的構成都有規則,網址出現的可能性應該還是有限(雖然總數非常大),而亂碼的短網址可以出現的可能性總數也非常多,所以壓縮成短網址後會相撞的機會很小。

「SHA-1產生的訊息摘要長度為160位元,訊息本文內容會有無限變化,而可能產生的訊息摘要種類則為有限。不過,要找出產生同樣訊息摘要的兩份不同訊息,其機率是二百八十分之一。二○○五年,中國一群密碼分析專家聲稱他們已經找到方法,將發現「碰撞」的機率提高到二百六十九分之一;這仍然是一個奇高無比的數字,但已經足以為SHA-1敲響喪鐘。二○一五年,學界進行第一場針對SHA-1的攻擊演示。」

這裡顯然1/280或1/269的機率都是大得不合理。只要猜猜,再看維基SHA-1條目驗證,就會明白這裡是誤譯,原文應該是1/2^80和1/2^69 (二的八十次方分之一、二的六十九次方分之一)。不應該用中文數字,而應以阿拉伯數字加上標。

#1618量子加密法與未來「光束由光子構成,光子會往特定方向振動,此即所謂「偏振」,那種在陽光下顏色會變深的太陽眼鏡鏡片就是運用這個原理。」

作者搞錯了,變黑鏡片是化學變化,偏振鏡片才是物理現象。後者可以令反射眩光變暗,但鏡片本身不會變色。

#1630怎樣成為密碼分析專家「英文裡最常見的字母是E、T、A、O和N,法語是E、A、L、S和T,德語則是E、N、I、R、S。同樣的,我們也可以進行二元語法和其他n元語法分析,英文裡最常見的二元語法是TH、HE、AN、IN和ER,法語則是ES、EN、OU、DE和NT。」

#1640名詞解釋「Corpus    語料庫    世界上現存的所有密文內容,特別指那些還沒被成功解讀的密碼與失傳語言。」

明文也有語料庫。

#1936版權頁「特別聲明:有關本書中的言論內容,不代表本公司/出版集團之立場與意見,文責由作者自行承擔。」

內容有甚麼問題﹖有時出版社的免責聲明令人很困惑,例如《誌同道合:香港標牌探索》的書名頁警告印就十分奇怪,因為你揭完整本書都沒發現警告提及的事。

星期六, 8月 21, 2021

痴漢心理學


痴漢心理學》齊藤章佳著,許郁文譯,台北﹕墨刻,2021

很敏感的題目﹖但明明是每天發生的問題,大家卻不去研究為何發生、如何防止,不是更離譜﹖偏偏一牽涉到「性」,很多人就會像當年那個愛滋病廣告,假裝看不到,或者隨便找些理由搪塞過去假裝解答了。沒有正確的認識,就不會找到有效的解決方案。作者就是日本一所性罪犯輔導診所的主持人,試圖向讀者介紹他眼中痴漢的真實面貌。

跟大家在電視劇或色情片(AV)上見到那些面目猥瑣的痴漢不同,作者接觸到的痴漢大都是正常上班、有家室的男性。甚至痴漢犯案目的,也不像AV觀眾般為了性欲,而是生活、工作壓力太大又不懂宣洩,於是偶然「發現」以痴漢行為解壓,進而沉溺。跟賭博、飲酒、吸毒上癮其實差不多,也不是誰「軟弱」才會淪落。

書中作者提及痴漢種種不負責任的妄想,對於曾被日本侵略的鄰國人民,應該別有一番感受。因為那些狂言妄語,其實跟日本政壇上不少人對戰爭責任的發言非常類似。

這不得不令在下想起大學時張燦輝教授的《性與文化》課裡面,有一個播放《感官世界》的環節(大概因為畫面太震撼,而且是「無格仔」版,所以特別安排於原上課時段以外的晚間放映,修課同學可自行決定是否留下觀看)。《感官世界》被指借一宗桃色奇事,比喻軍國主義之貪欲無厭。有趣的是,日本對侵略戰爭的態度,恰好跟書中那些痴漢的反應一模一樣。可見大島渚對歷史的觀察(以性欲喻侵略),妙到毫顛。

不過,對於性問題,很難有共識。例如作者的建議,在下也不盡同意。

就像暴力電影一樣,有很多人喜歡看暴力片、戰爭片、玩暴力遊戲,但現實中這些人並不見得較其他人暴力。有些恐怖份子或謀殺犯也很喜歡這類影片和遊戲,不代表是這些影片和遊戲教他們殺人。因為一般人就算喜歡看,都會區分幻想和現實。不過通常話題一涉及「性」,人們就很難理性討論,覺得全部禁掉更乾脆,其實只是逃避問題。正如吳敏倫多年前所言,有些性罪犯看AV,是為了發洩、滿足幻想,希望阻止自己現實中犯案,只是最後都阻止不到。色魔滿屋AV其實不能「證明」AV引人犯罪。

正如書中提出,先進國家有限制性罪犯上網的措施。針對已證實自己無法區分幻想和現實的人實施限制,怎樣說都比廣泛限制創作自由更合理。

作者提出列車應提供更容易的舉報方法(如報警掣),讓所有乘客都能支援受害者,固然值得落實。警檢單位通常對受害者缺乏同理心,也必須加強培訓、甚至成立專門組別支援。可是作者對男性憂慮冤案的反應,往往跟網上「女權分子」有同樣的盲點。他們往往以為男性憂慮只是沒有同理心、無視女性受害的藉口,偏偏他們的發言反映出自己才是缺乏同理心的人。

性犯罪實質上跟其他罪行本質上非常不同,不只要確定被告的意圖,還要看受者的意願。行劫殺人盜用版權之類的各種罪行,一般沒這個問題(至少,從環境證據和前文後理確定受者是否自願比較容易)。在性犯罪中,不只確定犯行有困難(通常只有那兩人知道有沒有發生過,痴漢摸了一下也未必會留下指模或纖維),確定意圖就更困難了(不小心碰到﹖還是故意﹖)。萬一被指是痴漢的話,通常就會被其他人視為真兇(「女士那麼難堪還指證你,怎會不是真的﹖」),就算法庭判無罪,也難以洗脫嫌疑(「或者有做過,只是證明不到吧﹖」)。

在這種背景下,作者聲稱「只要男性一直否認,女性就拿不到錢,怎麼要怕被勒索」,其實跟另一些人聲稱「只是被痴漢摸一下有甚麼捐失」一樣,都是缺乏同理心、甚至是很冷血的發言。男性聽多了這類不負責任的發言,會想冒著「幫人誣陷另一人」的險去支援聲稱被非禮的女性﹖

鼓勵女性舉報痴漢、鼓勵大家支援受害者,並不應該以忽略被告的人權為代價、甚至把全體男性視為犯罪預備軍。就算這種態度出於自稱「女權主義者」的人,也不是追求男女平等的正確態度,而只不過是試圖把對女性的歧視,變成對男性的歧視而已。男女平等,只能走艱難的中道,才能達致互相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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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記,或挑骨頭﹕

#6前言「整個社會卻對「痴漢」有一種錯誤的定見,以為他們是性慾旺盛、看起來很噁心、很猥褻的男人,或是不受女性青睞的醜男,所以就算想盡量根除痴漢,卻無法擬定適當的對策。」

的確如果你看AV上出現的痴漢通常都是這樣子。當然AV上出現的男人通常都不英俊就是了,除了來源問題(很英俊的去當一般演員也會紅啦,何需拍AV﹖),如果男主角都是高拔英挺的話,說不定有些男觀眾很難投入。正如那些被戲稱為「女性AV」的愛情劇,女主角就算本來是美女也會刻意弄得老土平凡一點,就是為了讓女觀眾能投入。

#90「痴漢案件於日本各地蔓延一事已世界皆知,「Chikan」也如「Tsunami」、「Ramen」一樣,成為「世界語」,但這實在不是什麼光榮的事。」

的確連教日本旅遊會話的書也會提及遇到痴漢如何呼救。

「現在已是成人內容無遠弗屆的時代,網路上有無數的日本成人影片(AV),在世界任何一個角落的人都能隨時點閱。這些日本成人影片有許多是「痴漢類型」,這類型的影片也讓「說到日本就想到痴漢」這個刻板印象更加深植人心。」

AV也有很多不同種類的,只不過是反映日本人性幻想的現實。

「為了學業或工作而長期滯留日本的外國人,也在停留日本期間學會了所謂的痴漢行為。」

#102「被迫站上法庭接受審判的這些外國人,往往會大聲地說「我在母國不曾犯案」、「是來日本之後才學壞的」,我甚至聽過有外國人是為了犯案才造訪東京。」

這倒真的是AV看上腦了,要不然也不會以為日本女人就會像劇情般任由侵犯吧。

「可發現痴漢案件好發於上午七~九點,上班上學的尖峰時段特別多。過了這個時段之後,案件數量銳減,到了傍晚至晚上這段時間,數量又開始增加。」

為何中間的案件數量銳減﹖因為痴漢也要上班呀。可能是上下班時順道犯案,不能以此證明他們故意選擠迫時段去犯案。

#132「接近一半比例的摩擦癖是性成癮症的一種,下列是相關的基準。.症狀至少長達六個月,會因未經他人同意的接觸或身體磨蹭而感到強烈的性刺激,進而產生幻想、衝動,或是不斷反映於日常行動之中。.因未經同意的接觸所產生的性衝動,有時會升級為實際行動,患者會因這類性衝動或幻想而感到痛苦,導致無法適應社會、公司或其他重要領域。」

其實第一點可能是青少年期男性很容易發生的經驗(那年紀甚至可以毫無緣故就產生衝動和性反應),只是大部分人只會感到尷尬,而不會讓它變成實際行動而已。

#152「痴漢與其他性犯罪者通常會說「如果沒被逮到的話,一定會忍不住犯案」,就算真的被逮到,如果最終只是以和解或罰款收場,他們只會忍耐一陣子,之後又再度犯案。但是對他們來說,「逮捕」仍是「慘痛」的經驗,也是讓他們願意接受治療的最大動機。不管是誰,被逮捕之後都有「絕不再犯」、「想改變自己」的想法,想幫助患者的家人或律師在網路搜尋到本療程之後,通常會逼患者來接受治療,也是本診所患者的典型之一。」

因為痴漢行為其實是心癮。

#169「從「強姦、強制猥褻罪疑犯的職業構成比例」來看,失業者的比例低於一般刑法犯,「受雇者、勞工」的比例異常地高,換言之,上班族的比例最高。」

大概是「飽暖思淫慾」。連生活都成問題的人,恐怕想搶劫或者偷呃拐騙多於想當痴漢。

#221「不算犯罪的性成癮症還有很多,例如忍不住自慰的衝動、戒不掉尋花問柳的習慣、異性裝扮、穿女裝能得到性高潮的例子,都屬於不算犯罪的性成癮症。」

如果在公眾地方忍不住自慰就會變成犯罪了。

#266「將痴漢診斷為疾病是一種「病理化」的過程,但大前提是,不能將所有犯行都視為疾病,否則加害人便不需負起應當的責任。為了防止療程的學員如此合理化自己的行為,我們在進行治療的時候,非常重視「從被害人的角度出發」這點,這也是因為痴漢與其他性暴力的加害人有「忘記犯行」的習性。加害者老早就把加害他人的記憶拋諸腦後,是真的忘得一乾二淨。就算不是被害人,這也讓人很氣憤吧。永遠忘不掉自己遭受不合理暴力的被害人與加害他人,卻忘得一乾二淨的加害人恰恰形成對比。」

其實日本侵華也就是這樣,被害一方不會忘記,但加害一方早就忘得一乾二淨,還嫌對方整天提著很煩。當然被害方有政治操作的盤算,但這並不會令加害方變成沒問題。

#301「雖然這麼說對被害人很抱歉,不過對這些痴漢而言,這不過是「新手的好運氣」,明明是在未經同意的情況下碰到女性的身體,卻沒被罵,也沒被逮捕,讓這些痴漢誤以為「原來犯案這麼簡單啊」。」

正如賭博成癮一樣,輸錢皆因贏錢起。如果第一次就輸了或者被逮著,大概就不會有之後了。

#388「我突然發現一件事。那就是我碰到站在身邊的女高中生的身體,而且沒被發現的話,恐慌症就會平息下來,好像是因為我把注意力全集中在觸感,所以就不會因為緊張而發作。一開始有點驚訝,覺得怎麼可能有這種事,但試了幾次之後,發現好像真的是這樣,看來真的沒錯!……不管自己有多麼痛苦,都不能作為加害女性的藉口,因為對被害人而言,這一切徹頭徹尾都是殘酷的暴力,至於加害者另有什麼隱情,一點都不重要。不過,這些加害者若能早日察覺自己的痛苦,向適當的機關或單位尋求協助,說不定就不會有被害人。」

所以提供廣泛的心理輔導和精神科服務,真的很重要。但這點也是香港忽略的。

「痴漢行為的本質是控制欲,而犯案能滿足這股欲望,所以他們才會屢屢犯案。強姦、強制猥褻、偷拍、偷內衣褲,這些都與任何形式的性暴力一樣,但是就算犯案動機是性慾,追根究柢,還是控制欲在背後作祟

「若以一句話來解釋,那就是「男性的控制欲是所有性犯罪的動機」內在的問題很容易在「性」的場景突顯,這也是男性的特徵。男性透過「性」支配女性──在我看過許多性犯罪案例之後,我覺得不只是性犯罪者會有這種想法,所有男性都覺得這種想法很正常。」

與其說是「正常」不如說是本能﹖跟女性不同,對於無法保證「孩子是誰後代」的男性來說,從「性」方面控制女性是保證「孩子是自己的」最有效手段。所以無論中外古今,只要進入父系社會,就會有各種或鬆或嚴控制女「性」的方法,因為這是男性出於本能的焦慮。所以在性行為方面,男性會有意識或無意識有這種傾向。反之,女性不是沒有控制欲,只是她們不需要靠這樣去確定孩子屬於自己,所以更傾向以其他方式實施控制。

#403「我覺得,所有男性的人格裡都藏著「加害他人的特性」,這是由社會賦予的特質,尤其日本在進入二十一世紀之後,男尊女卑的陋習依舊未除,我們從懂事之後,就在家裡或學校不知不覺接受了這些社會習俗。大部分的人不會懷疑這些深植於日常生活的社會習俗。想必有不少人看過嘴巴講男女平等,但其實只是做做樣子的情景吧。若要讓物質面富足的日本社會在精神面上成熟,男尊女卑可說是必須正面迎擊的課題。男性的地位高於女性。有些男性平常不這麼想,一旦屈居下風,這種想法就會跑出來。內心充滿壓力、自卑、孤獨的他們,就像是為了確認自己搖搖欲墜的優越感,而將矛頭轉向比自己弱小的人。「比自己弱小的人=女性或小孩」,大部分的男性都有這層認知。」

所謂「男性人格裡都藏著加害他人的特性」,看起來像是女權主義的陳義。好像只有男性會害人般,事實顯然不是。只是女權主義者會將無論男女的害人觀念都以「父權主義」當成萬能key大包圍而已。這其實只是一種慣性把男性視為原罪性別的厭男思維。

當然我完全同意「社會男尊女卑的觀念」是必須處理的問題,這是不平等而且有害的,而在日韓兩國這一點特別嚴重。

#442「.也許只是一開始不想要,慢慢地就會覺得舒服」「.這週有好好工作,可以騷擾一下女性當作獎勵」「.女性被男性騷擾可以得到性高潮」

有些是連AV也經常出現的橋段,可見是相當普遍的想法,在一般男性腦中也是常見的性幻想(大概如前述,是希望在「性」方面控制女性的意識或下意識)。
雖然非常可惡,但「有好好工作,可以騷擾一下女性當作獎勵」從另一角度看是很可笑的,這種荒謬恰好反映了他們思想扭曲到甚麼地步。
至於覺得「被性騷擾可以得到性高潮」,這點恐怕對男性更易成立(男性獲得性高潮一般而言就比女性易),那麼是否也可以讓他自己給人騷擾一下﹖既然缺乏同理心,可能真的要自己試一次才知道,正常人不會想在非自願的情況下達到性高潮。

#487「「痴漢行為是犯罪,是踐踏女性尊嚴的惡毒暴力」、「這世上也有想被摸的女性,所以我就服務她們一下吧」,哪一邊的解釋才能讓痴漢的心理過得去?答案應該很明顯吧,這無關乎是否符合道德倫理,也無關乎對或錯,只要自己覺得心裡過得去就好。」

其實不只痴漢才是這樣,很多我們眼中的無恥之徒(現在最具象徵性的是丁蟹﹖),都是這樣。畢竟如果真的有羞恥心的人,行事過分了心裡很難過得去。

#504「女性必須接受男性的「性」,日本就是這種社會風氣的國家。我與痴漢或其他性犯罪者面談之後,發現他們的確有這種認知,而且在每個社交場景都能看到這類現象。比方說,社會上有許多滿足男性在性好奇與性需求的服務,從事性產業的人也以女性居多。男性不能說是沒有,但能自成一行的產業應該不多,因為「男性也可以接受女性的性需求」是尚未形成的概念。」

不宜把性產業跟痴漢並論。前者是收費、自願提供的(迫良為娼另計),妓女還可以揀客、AV女優還可能挑片(因為沒錢被迫接客接拍,其實跟我們因經濟壓力做不想做的工作一樣,只是與「性」無關大家就不覺得很大問題),性騷擾是無視對方自願與否而單方面進行的。

至於AV其實也有痴女或M男片這類女性主動的片種,應該說是「男性接受女性的性需求」這種概念「未成社會主流」。

「我知道,這是父母親的擔心,但其實這跟「穿迷你裙所以會遇到痴漢」的想法一樣,都間接地認同了痴漢特有的認知扭曲。對遭受性暴力的女性說「誰叫妳那麼晚還在外面閒晃」、「誰叫妳跟那麼危險的男人混」、「誰叫妳的異性關係那麼複雜」、「妳也有部分責任」這種檢討被害人的說法不是現在才有,但在什麼都要求「自行負責」的現代,特別容易檢討被害人,但責備受害女性,無疑是二次傷害。要去哪裡、要怎麼打扮,都是女性的自由,以這些理由指責遭受性暴力的女性根本是強辭奪理,也是典型的認知扭曲。不過,在談論性犯罪防止方法時,當然要提醒女性「要小心一點」,不管是警察、學校還是家庭,都在潛移默化之下,接受了「女性稍微不慎,就會遭受性暴力」的概念,因此「性犯罪=女性的問題」的公式才莫名成立。」

這種批評很常見,也不算錯。但其實正是了解到痴漢的扭曲,而一般人又無法改變痴漢的想法,於是唯有告誡自己的家人。當然這也加強了社會上扭曲的觀念,但你很難要求沒能力的一般人無視這種扭曲的想法、不作點因應。
至於檢討受害人固然不對,但無論是否性侵,檢討受害人這種欺凌弱者的事,哪個年代都很流行。
情況等於警方講盜竊搶劫,也會說「財不可露眼」,但我們不會說「這樣會迎合了賊人『見到財物就可以拿』的扭曲心態」、「財物放哪裡是物主的自由」、「會變成檢討受害人」,所以不應教人收好財物吧﹖

#519「即使是在法庭上,法官也會以女性的性經驗或是從事性產業為由,試圖減輕加害男性的刑責,而且這種情況早已成為慣例。為什麼會變成這樣?因為法官認為比較開放的女性較懂得應付男性,所以就算被強迫,也應該懂得拒絕,沒有拒絕,代表同意與男性性交。這種扭曲的認知等於對女性有偏見,也不打算探討性暴力的本質,於是助長了加害者的氣焰。」

這正是為何在下前面提及「不宜把性產業跟痴漢並論」,法官的問題正是這樣。正如一個銀行出納員經常接觸提款客人,不代表他懂得應付銀行劫匪的。

#531「女性應該對他們一點意思也沒有吧,說不定只是為了提防他們有沒有什麼奇怪的舉動才一直瞄他們。所謂的「是女人自己靠過來」,只能解釋成:女性剛好往他們的方向走而已。可是,在痴漢的眼中,這些女性在想什麼都不重要。對他們來說,這些女性就像是電視劇裡的角色,可以隨他們的想法擺弄,她們不過是被標註為「女人」的存在,說不定他們還覺得,那種在以痴漢為主題的成人片登場,不會害怕,也不會受傷,還期待被騷擾的女性真的走進現實的世界了。這種認知的扭曲實在太嚴重了。」

應該反過來說,對一般人而言AV是滿足他們的幻想(而他們明白只是幻想,不能在現實中實行),但在痴漢腦中就變成妄想(拿到現實中實行)。

#578-591「若繼續問「什麼樣的女性會是目標」,他們會給出「誰都可以」或「喜歡的類型」這種模糊不清的答案,看來連痴漢自己都說不清楚,他們都盯上哪種女性,不過當他們不斷回顧自己的犯行,慢慢地就能找出他們盯上的女性屬於哪種「類型」穿著清涼=強勢,穿著樸素=懦弱,這公式雖然不成立,但痴漢的確會避開那些穿著華麗、看起來很強勢、很聰明、工作很幹練的女性,至於年齡,似乎不在他們的考慮之內。有些痴漢只挑年輕女性下手,但比起年齡,他們更看重「看起來很懦弱」、「很溫馴」這些特徵。這就像是霸凌的帶頭者在挑對象一樣,這些習慣霸凌別人的人,絕對不會把矛頭指向那些會強力反擊,或是找大人幫忙解決問題的小孩。」

最後一點不符合在下被欺凌的經驗,可能亞斯伯格有特別的吸引力。

#612第四章「每當我聊到男性成為痴漢的過程時,總免不了提到成人片的問題。在再犯防止療程採訪學員之後,我敢肯定地說,幾乎所有痴漢都有在看「痴漢系列」的A片。」

這其實等於想戀愛的女生會看愛情片一樣。

「如果知道一切都只是表演,純粹作為個人娛樂欣賞之用,那麼就沒什麼問題,事實上,也的確有這樣的意見,所以才有人認為,痴漢、強姦、偷拍、兒童性侵害這類題材的作品,充其量也只是創作,所以拍攝與銷售這類作品根本沒有問題。」

這牽涉兩件事﹕兒童性侵犯的作品如果真的有兒童受害,當然不行。但如果找成人扮兒童去拍,就純屬創作。而創作性侵情節的虛構電影,本質上跟創作殺人情節的虛構電影是一樣的。

「但就事實來看,的確有許多性犯罪者受到這類作品影響。雖然年代有點久遠,不過一九九七~九八年實施的警察廳科學警察研究所的調查(二○一五年十一月十六日、西日本新聞)指出,在五百五十三名強姦、強制猥褻的嫌犯之中,有33.5%回答「模仿了A片的情節」,若將範圍限縮至二十歲以下的少年,比例也逼近五成,如此高的比例恐怕很難讓人再提出「現實是現實、拍片是拍片」的主張吧。」

若長期觀看不符實際情況的A片,久而久之,認知將產生扭曲,成為性犯罪的導火線。我在採訪療程的學員之後,從他們身上深刻地感受到這點,尤其很多人在可以觀看成人片的年齡之前,就已經看過這些內容,在性知識與性經驗都不足的情況下,每天觀看這些痴漢或其他偏差系列的A片,是非常危險的行為。」

那麼你也要問﹕為何大部分人長期看也沒犯罪﹖如果殺人犯說自己經常看殺人情節的電影,又說是它導致殺人嗎﹖
至於欠缺性知識就去看色情片,當然造成問題,但這是性教育不足的問題。正確的答案是要盡早推行性教育,讓他們知道有些事情,就算看來刺激也不應模仿,而非禁止虛構情節。

「這類影片的情節通常脫離現實,很少會拍成女性視死抵抗痴漢的內容,通常都是一開始討厭,後來半推半就開始很享受過程,或者是立場顛倒,由想被騷擾的女性找上痴漢,若是這些影片看上幾千遍,觀看者恐怕會不知不覺被洗腦。」

拚命抵抗的情節,一來其實是有的(當然最終也會被侵犯),二來如果反抗強烈到令痴漢侵犯不成,那就是《警訊》而非AV了。
令人不齒的是,其實愛情片也扭曲男女關係,令女性對戀愛關係有錯誤期待,甚至危害家庭生活。但又不見有人要求禁止製作愛情片,或者要求未成年不准看愛情片。

#612-628「大部分的痴漢都有在犯行前夕,自慰次數激增的特徵。他們平均一天自慰2~4次,換算成一週的話,大約自慰20次。其實這次數已經非常驚人,但有人甚至一天自慰6~8次。相模橡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曾針對一萬四千一百位二十~六十歲的男性與女性進行「過去一整個月自慰幾次」的調查,男性的資料顯示,二十幾歲的平均為11.1次,三十幾歲為9次,四十幾歲為6.5次,五十幾歲為3.8次,六十幾歲為2.1次(相模橡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日本的性行為」、二○一三年)」

一天四次其實已經不是性欲高漲(因為應該早就無精可射、甚至會痛),而是抑鬱了。只以自慰作為排解壓力的方式,呼應了前面說痴漢是認真工作但不懂宣洩壓力的人。
反而相模那個調查結果有點奇怪。廿歲出頭的人精力和性欲都最充沛,只要有時間,應該每天或隔天來一發都沒問題。一個月十一次反而是略少了,某程度也反映了日本「無性」的廣泛(奇怪地跟活躍的色情產業是同一國家內的事)。

#628「大部分的性犯罪者都沒什麼管道宣洩性慾,所以當過於頻繁的自慰直接轉化為對性偏差行為的渴望,他們就更容易犯案,而且他們還長期觀看痴漢系列的A片。所以自慰可說是痴漢行為與其他性犯罪的觸發點。」

其實這反而呼應了吳敏倫的觀點,就是性罪犯看AV是為了避免犯罪。應該說AV和自慰都是紓壓點,一般人這樣就滿足了。只是在痴漢而言,這樣最終仍無法令他們停住侵犯的衝動。

「為了排解性慾而自慰後,發現自慰已無法滿足自己,需要更刺激的宣洩管道時,他們便將矛頭轉向電車裡活生生的女性。這種因為一個觸發點勾起強烈慾望的現象稱為「充足悖論」。」

其實何悖之有﹖你上班賺了錢也不夠,還想賭博贏大錢,又是悖論嗎﹖

#646「必須找到其他與自慰或性無關的管道排解壓力。」

正如前述,自慰是問題(找不到合法途徑紓解壓力)的表徵,不是問題本身。「靠侵犯、控制欲和成就感」自慰的問題,是因為那是靠侵犯的經驗。這是性罪犯的特殊情況,並不能推論到禁止自慰能預防性犯罪。

#661「有意見認為「因為有A片,所以性犯罪才減少」,但從加害者的生態來看,A片絕對是助長性犯罪的原因之一。」

從加害者角度看,女人穿迷你裙也助長犯罪啦。所以﹖

「這些人的認知之所以扭曲,源自對女性的歧視,所以我認為,有必要規範觀眾與製作者,讓觀眾無法如此輕易、廉價地接受這類暴力題材的影片。」

其實需要的是添加警告和性教育。要不然兇殺片也是踐踏人權的。

「因為不管是在網路上炫耀,還是瀏覽這類資訊,都會強化再次犯案的動機。假設犯行得到認同,這些加害者當然會躍躍欲試,想犯下更多的案子。人類是想得到贊同與關注的動物。日本也有越誇張越能得到認同的文化,所以犯行也會越來越偏激。此外,深陷痴漢行為而無法自拔的人,通常很在意別人對自己的看法。「別人都這麼做,所以我也可以這麼做」、「有些人做得更過份,所以我這麼做也沒關係」

應該說日本人在從眾這方面更嚴重﹖

#673「有些國家已立法限制,有兒童性侵害前科的罪犯不得上網。二○一六年,加拿大最高法院的法官安德洛瑪奇卡拉卡托撒尼斯,針對被害者為未成年的性侵犯案件,做出「確定有罪的加害者不得使用網路」的判決,同時間,最高法院也禁止被告使用網路。」

「最高法院也於判決指出「這十年內的科技進步,徹底改變了性犯罪的手法」,也直指「限制性犯罪者使用網路,可減少他們再犯的機會,避免這類犯行發生」。」

其實以同樣邏輯也可以禁止性罪犯觀看A片(因為他們證明不懂自制),而非禁止癡漢類型AV的創作。

「不過,網路已是生活與工作的必需品,完全禁止上網也是不切實際的管制。」

這點在任何國家都一樣,還是可以設置像兒童上網同類的限制。

#701「即使被害者希望起訴,警官也通常會勸被害者不要,因為一旦起訴,被害者就必須耗費大把時間與被害在法庭周旋,而且會在這段過程中,再次受到心理傷害。前面也提過即使到了法庭,也常有二次侵害的現象,所以「起訴的話,妳會很辛苦喲」的這句話看似是為了被害人著想,但背地裡,是剝奪了被害人重要的權力。除此之外,警官也會以「他已經道歉了」、「妳要起訴他的話,他一定會丟掉工作」、「他也有家人小孩喲!」以及其他的說法企圖說服被害者放棄起訴。女性明明是被害者,居然還要替加害的男性著想?這實在難以置信,但警官還會告訴被害者,一旦案子到了法庭,精神、肉體都將遭受折磨,也很耗費時間,所以大部分的女性都會放棄以法律制裁加害人,這也導致連強姦這種嚴重傷害的事件,也只有四成左右的起訴率,恐怕痴漢被起訴遠遠低於這個比例。當女性不得不放棄起訴加害人,就很難在下次遇害時,有勇氣舉報痴漢。這都是因為整個社會過於輕視性犯罪也不愛護被害人,所以痴漢才能不斷地犯案。」

其實警察勸受害者不要起訴,與其說是擔心受害人面對訴訟,倒不如說是觀念錯誤、覺得性侵犯不是甚麼大案,嫌麻煩不想跟進。試試是斬人案,那些理由還搬不搬到出來﹖

#714「初犯的意思是「第一次犯案」,但大部分的痴漢都是慣犯,被他們魔爪侵犯的女性早就不計其數,但被逮捕時,不會追究他們過去的犯行。」

沒舉報沒定罪就無法追究,這是法治原則,也不是特別優待痴漢。

「即使是一再被逮捕,一再付和解金,大概要四~五次,他們才會在法庭被視為慣犯,所以早在初犯之前,就對多位女性伸出魔爪的他們,肯定在第一次與第二次被逮捕之間,或是第二次與第三次被逮捕之間,製造了不少被害者。如果能在他們第一次被逮捕時,就予以適當的處罰,這些女性就能避免受害,這不禁讓我覺得「因為是初犯,所以能得到緩刑」的不成文規定應該早點檢討。」

其實初犯不是「一定」會緩刑,只是沒身體傷害的話較易有緩刑,因為心理傷害很難判定。

#769「有性犯罪前科的人共有二六七人,強姦前科的有十人,強制猥褻前科的有六十八人,違反條例前科的有二五○人(其中有重複計算的部分)。從【圖五】可以看出,上述這些人最終被判罰緩的比例很高,但被判緩刑或入獄服刑的比例也比其他類型的性犯罪來得多。」

強姦也可以罰款和緩刑?

#786「他們雖然害怕自己被逮,但每次被逮,成就感就越高,他們也因此樂在其中。想追求更高刺激的「貪欲性」,與不管曾有多少損失都學不乖的「反覆性」都是性成癮症的特徵,而這些特徵會在每次被逮捕時更加顯著。」

應是「每次不被逮」。

#805「本診所從二○一一年開始提供「司法支援療程」(LSP:Legal Support Program),這是一種從痴漢被逮捕,進入司法程序的階段就開始提供的性犯罪再犯防止治療,這在日本是首見的嘗試。律師會告知很可能再犯的當事人這種療程,希望他們接受治療。只要確定他們想接受治療,我們就會在他們被拘留的期間,與他們多次面會

應為「會面」。

「至少在寫的當下,當事人真的在反省,但我覺得連這個反省都很膚淺。要是連我都這麼想,那麼在現場的原告女性應該會越聽越火大吧。」

#816「不過,痴漢就算被逮捕、被判入獄服刑,也不會反省,他們也只覺得「反正一切已無可挽回」,完全沒想到被害者的處境。痴漢的確覺得自己對不起家人與身邊的人,但對被害者一點都沒有這種感覺,尤其他們早就把自己對女性的暴行,也就是所謂的「加害者記憶」忘得一乾二淨。」

正如日本對侵略的歷史一樣。

「當我問這些學員,參加這個小組討論「有沒有覺得自己有任何康復的跡象」,他們寫在表格裡的回答都是「能更客觀地審視自己的狀態」、「覺得自己對不起家人」、「想多陪伴家人」……基本上,都是在講自己與家人的事。」

正如日本的戰爭回憶都是「我們很慘,以後都不要戰爭了」。

#849「所以現在正在閱讀律師給我的書,這本書的作者是小林美佳,書名則是《遇到性犯罪怎麼辦》。」

「話說回來,被害者真的希望加害者反省嗎?在上面這封信引用的小林美佳的著作裡,也有一節提到被害者並不要求加害者道歉與寫什麼悔過書。我想,這不是她個人意見,而是被害者共通的想法,儘管如此,卻還是強迫被害人接受這種為了圓滿收場與滿足社會期待才表演的「反省」。」

司法復和是好理論,但實踐不彰。

#849-872「加害者最大程度的道歉,只是被害者最小程度的補償。」

#872「我們平日的「道歉」都是以「會被原諒」為前提。比方說,在路上不小心撞到陌生人的肩膀,或是不小心破壞了別人的東西,只要對方沒受什麼傷,或是被破壞的東西不是那麼重要,通常只要誠心道歉就會得到原諒,但性犯罪者的所作所為是踐踏女性尊嚴,不可饒恕的暴行。這些加害者根本不知道自己犯的罪有多麼嚴重,卻在法庭朗讀虛情假意的道歉信,被害者不願意原諒他們也是理所當然的。可是當他們不斷地反省與賠罪之後,反而會覺得「我明明都已經道歉這麼多次了,對方幹嘛不原諒」,這簡直是把自己當成可憐的被害者,這種心情也稱為「加害者的被害意識」。」

日本本身正是如此。

「要讓對女性施暴的加害者承認自己的罪過並不再犯相同的錯,必須從打消「希望被原諒」的念頭開始,哪怕加害者已先向被害者道歉;接著則是時時刻刻記得自己的加害行為,以及思考補償的方法,才算是真正的懺悔。假設道歉是為了得到原諒,就稱不上道歉。」

德國與日本之別正是如此,不單不斷道歉,而且落實了反納粹的教育,才重新獲得鄰國的信任。

#1022「若是在擠滿人的電車用高跟鞋踩到別人的腳,應該不難想像對方痛到不行,所以會當場立刻賠不是,而且也很難忘記自己曾經踩了別人一腳吧,被踩的人也很可能忘不了這件事」

會嗎﹖

#1190-1202「有些人質疑「為什麼要將公家的錢投注在犯罪者的治療上」,但請大家回想一下本章的開頭,其中提到光是開庭以及其他刑事訴訟的手續就要花掉約一千萬的稅金,每個受刑人在服刑期間,每年都要花掉三百萬的稅金,而且他們每次再犯,政府都得付出這麼一筆大數目的稅金」

這其實跟質疑為何要公家出錢安裝公路護欄一樣。因為一旦出事,付出更大代價的是整個社會。

#1229「此同時,這些妻子也會強烈否定老公對被害者施暴的事實,或是對老公的所做所為感到憤怒,夾在老公與被害者女性之間。一來她們覺得對不起被害者,二來,身為女性的她們也忍不住對老公生氣,這就是加諸在加害者家屬身上的「雙重束縛」(Double bind)

應為「與此同時」。

#1297第八章「接受調查通常就是被重覆問一樣的內容,但有些內容幾乎與性騷擾無異,其實很早以前就曾有人指出目前的制度必須改善,否則被害者得耗費大把時間與精力,才能逮捕嫌犯,卻沒有人真的在意這件事。」

但如果太輕易也會有增加冤案的問題,警檢固然不應該對性罪行受害者缺乏同理心,但性罪行的調查準則也不該比其他罪行更寬鬆。

「所以電車若能另外安裝「痴漢通報鈴」應該不錯,因為旁邊的人就能幫助被害女性,也能告訴站務員乘車位置,讓站務員在下一站的月台等待。」

不是本來就是緊急掣﹖當然緊急掣的處理會令列車延誤甚久,對一個痴漢大國而言,有專門渠道應該也是好事。但電車那麼擠迫,要放多少個才夠方便也需要考慮。

#1312「痴漢行為是種犯罪,所以會有誣陷的可能性,但把痴漢行為與誣陷別人為痴漢放在一起討論,就像是明明桌上放的是撲克牌,一抽卻抽出花牌一樣的情況。」

因為一宗舉報,未查清之前其他人根本不會知道是真正犯罪、誤會還是誣陷。認為可以不理後者,是男性拒絕聲援的原因之一(我今天幫那女人捉人,最後原來是誣陷的話,明天別人也會幫另一女人誣陷我)。對不大可能會被誤告的女性,當然會覺得這是兩件事,而有可能會被告的男性,自然會認為是一體兩面。

#1324「應該沒有人會對主張「不能殺人對吧」的人說「但殺人也有冤枉的可能性」對吧,也沒有人會對「搶劫是重罪」主張「搶劫也有冤枉的可能性」。那麼為什麼會有人對「要撲滅痴漢」這件事主張「也有人會被誣陷為痴漢」呢?這個疑問可套用在所有性犯罪上,不管是強姦案件還是強制猥褻事件,也都可以懷疑成仙人跳或美人計。」

很簡單,因為性騷擾或非禮這種事本來就沒打劫殺人那麼容易辨別。

「我想,之所以會有人主張誣陷的可能性,理由之一是因為「被害者因為性犯罪失去的東西並不具體」。搶劫的被害人會損失金錢或是其他財產,謀殺事件的被害人則會失去無法挽回的性命,強姦傷害的話,被害者的外傷雖然很明顯,我們卻看不到被害女性的內心被蹂躪得有多慘。」

版權也不具體,但就算反版權的人也沒擔心過被誣陷,這就是性犯罪特殊之處。因為性犯罪不只要被告的意圖,還要看受者的意願。打劫殺人盜用版權之類一般沒這個問題。

「第七章曾提到,父親對加害者的兒子說「我知道性衝動難受,但也不能這樣發洩啊」,這種說法純粹是把性慾當將痴漢行為的動機,是充滿誤解的發言,但「因為壓抑不了性衝動才變成痴漢」的說法的確已經成為社會通論。只要曾經在電車內看到喜歡的女性類型,就有「好正啊」、「好想摸一把」的想法,其實就有可能發展成痴漢行為,也會發現自己也有「我該不會也犯案吧」的犯罪慾望。男性當然覺得這樣很恐怖,這也是為什麼男性一直不願正視痴漢問題的主因之一。」

明明先前才說重點不是性欲。

#1324-1335「我不敢說(被勒索)這種案例一件也沒有,但只要男性一直否認,女性可是一毛錢也拿不到,而且還要花時間、勞力接受調查,結果可能完全不如預期。一旦男性願意站上法庭,為了自己的清白而戰,女性可是半點「好處」也得不到,所以若從「騙錢」的角度來看,恐怕是一點都不划算。」

按這種邏輯,只要家屬不怕撕票,綁匪也拿不到錢的。這種對誣告的掉以輕心真的比癡漢高尚?(癡漢也覺得「只要她反抗我就不會摸了」﹖)
至於男性真的上法庭討回公道,女方雖然沒好處,但反正沒損失。大家通常只會認為是女方誤會、太敏感,很難有證據反告她誣告。在風化案上,男性和女性並不是在公平的地位。

#1335「男性施暴的案例還是壓倒性的多。為什麼男性會對妻子施暴呢?歸根究柢,就是因為害怕,害怕自己的立場被威脅,所以為了彰顯自己的男性尊嚴而毆打妻子。」

很奇怪,家暴的男人會怕被女人打麼?可以扯在一起講?

「這點也能套用在那些對於「想騙取和解金而構陷男性為痴漢」過度反應的人身上。大部分的男性都無法容忍被那些他們以為不會反擊的人欺騙,因為這麼一來,就必須承認自己很不擅長與別人建立平等的關係,更何況面對自己的弱點是件可怕的事。」

不知哪來的根據。日本可能是,但在香港,男人可不敢小看女人。

#1346「鐵路公司與警察也必須明白「痴漢行為是性成癮症的問題,可透過治療根除」。除了在車廂之內張貼海報或是透過廣播說明這些訊息之外,更要想辦法讓那些加害者能直接得知這些訊息。」

星期日, 8月 15, 2021

繼續怪夢夢

醒來的時候,發覺自己原來要監考。睡過了頭,要遲到了。
由於考試時間長,先前已有其他同事開了場,就變成連累同事遲交更了。

趕快跑呀跑,跑過幾條走廊、穿過大樓,跑到試場。
(夢境中的校園總是會比現實中的大太多)
好像沒遲太多,同事沒有甚麼反應,就順利接更。

這個禮堂試場比正常的大,但同事也只有三幾個,很多考生坐在角落或柱後位置都沒法看到。

正當我巡視到其中一個角落,反而幾個學生正在討論試題。
現在還在考試嘛,怎可能交談呢﹖當然要立即叫停他們。

可是警告了,他們還不收口(也不奇,這幾個反正上堂時也不太聽我講)。
我發現搞不定,就找來另一同事看管,告訴他們要受懲罰。然後跑去報告試場主任。

但我這個位置根本看不到禮堂舞台,太遠了。所以我繞過柱位跑出去……
怎麼跑了出禮堂外也找不到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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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續走,走到一個有很多浮雕壁畫的地方。
轉角位突然見到敬陽道長(一位大學同學,樣see here)穿著道袍、戴著道士帽、拿著塵拂出現,面上還是掛著招牌靦腆的微笑。


(想用平板捉妖﹖敬陽道長話﹕收妖梗係用葫蘆)
(林正英飾演天師,來源﹕某內容農場,反正也是抄別人所以不貼連結了)

然後他突然在我面前耍了幾招不知甚麼武功。

我當然不明白,問他幹甚麼。
他口中卻唸著「風若道生、道若風生……」這樣一堆聽起來猶如《心經》的四字句,收起塵拂繼續微笑行開。

(搞邊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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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發生甚麼事,唯有繼續上路啦。然後跑下跑下就醒了。

星期六, 8月 07, 2021

戰時國民政府的參謀機關


蘇聖雄《戰爭中的軍事委員會—蔣中正的參謀組織與中日徐州會戰》,台北﹕元華文創,2018

讀理科的在下中學時暑假在書店特價攤買了本《中國歷史的興治盛衰亂亡》,回校後才發覺原來是中史科同學的指定參考書。

見到台灣閱讀馬拉松的宣傳,閒逛中買了這本書(雖然沒參加馬拉松,只喜歡依自己步伐慢慢讀),看完驚覺自己又買了本學術參考書(本來就是作者的博士論文改成)。書寫得很仔細,如果只喜歡看刺激作戰史的人未必有興趣,可是對軍事制度有興趣的人會喜歡。因為對蔣介石和其他將領的評論多的是,但對軍事委員會怎運作、如何幫助蔣介石決策和掌握戰局、成效如何的研究,倒沒怎樣聽見過。

後面抄了很多筆記,因為它真的很仔細。看完會對黃仁宇的話體會更深。中國當時是一個「未能以數目字管理」的國家,蔣介石在國民政府的黃金十年,只夠時間改造上層結構(政府架構、軍事組織等),但基層結構仍未能改動。如果單是對付中共,還可以迫到他們逃竄(所謂「長征」),但已完成現代化的日本殺到,就無法抵擋。要批評蔣介石不懂作戰或任用私人,並不困難,但正如李鴻章也面對同類指責(包括貪污),在那個年代、那種條件限制下,這是很難避免的事。

書中有一個特別明顯的例子,就是很多人批評蔣介石喜歡繞過指揮系統直接指揮前線部隊。作者首先指出這並非單是蔣介石個人的缺點,而是當時各級指揮官的共同缺點。更重點的是,作者在另一章指出,國軍當時指揮通訊系統落後,很多時候各部隊司令連手下部隊都聯絡不到。戰報由前線傳到中央隨時要幾天,蔣的德國軍事顧問聽香港新聞廣播反而更快獲得消息。參謀能力更加離譜,竟然出現參謀搞錯某個地名的位置,待蔣自己看地圖才發現是另一地方。這也不是蔣個人的問題,正如書中指出,國軍參謀部門出現到日本侵華只有五年,日本是六十年,根本沒時間培養足夠的參謀人才。

試想想指揮通訊不彰、連中央參謀質素也不濟,如果以「標準」做法,蔣介石決定大戰略,然後把作戰目標交給各部司令,待他們的參謀(質素只會比中央差)制訂具體戰術目標,再(不知花多少天)傳給最前線發動作戰,能成功嗎﹖旁人批評蔣介石插手壞事,蔣介石認為自己阻止了大潰敗,雖有自美之嫌,但亦不全錯。蔣介石不了解前線是事實,有時插手壞事也是事實。可是以當時通訊條件之劣,各部隊高司指揮官恐怕也不見得對「自己的」戰線很了解。

可見蔣介石處處插手的「問題」,其實正是因為中國未現代化,下層機構尤其未能高效運作,上下級之間亦缺乏信任。所以才衍生上級以「親自插手」來保證自己能控制大局的舉措。正如黃仁宇所言,國民政府的失敗其實是反映當時中國現代化的失敗,只是這些罵名全部由蔣介石個人揹上而已。

國民政府未能改造的基層結構,最後由中共以十分血腥的方式(如土改)進行。如果對照印度,他們就是基層結構還未改造,連種姓制度也廢而尚存,阻礙了社會的發展。中共的血腥改造,似為之後的經濟發展鋪路,但當時反而釀成更嚴重的飢荒和貧窮,而且到現在還未能通往全面現代化的康莊大道。中共整個政治操作仍是封建皇朝式的,最高層仍要依賴任用私人去推動,甚至現在習總亦要像當年蔣介石般自兼一大堆名銜事事插手,恐怕並非習本人的性格問題而是中共本身的問題所致。甚至李克強連自己轄下統計部門的數字也不相信,可見中國離「數目字上管理」仍有相當距離。跟那些較細小、順利現代化的歐洲國家不同。兩個歷史悠久的大國都被困於守舊制度慣性之中,當中能否有中庸之道存在﹖頗令人百思而不解。

奇在這本書跟一般電子書不同,它把每個註釋都當成一頁。結果你看著底下那條進度棒以為讀得很慢,但最後整本電子書讀到結語也只是一半多一點,因為後面頁數全是註釋(笑)。

最後,電子書檔還有個問題,就是它的封底在iPhone的讀墨app無法顯示。用電腦打開可看到泥黃色的封底和文字,在app揭到封底頁只會變成全白,然後令app當機、無法退出。重開也解決不了,只有把app刪除重裝才行。這點已向書商報告,希望能夠解決。

(方某人其他書評書介)

(如果閣下有興趣讀電子書,經本文連結 http://moo.im/a/evGKNV 購買,本人將獲得平台回饋。當然看倌不一定要經這條連結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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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記﹕

#830前言「易勞逸(Lloyd E. Eastman)」、「方德萬(Hans J. Van de Ven)」

兩位漢學家(方德萬是鄺智文的老師),譯名相當好。

#888前言「糾正過去貶抑國軍抗戰的史迪威――白修德典範(Stilwell-White paradigm),較能回到中國當時的實際狀況,來看國軍的表現。」

#1471第一章二「並授權委員長對黨政統一指揮。」

1937年蘆溝橋事變後第一次出現這樣的說法,開啟了蔣獨裁之路。

#2606第一章三「陸海軍或政府為了獲天皇支持,提供天皇的訊息,都是經過篩選,有時甚至相互矛盾。因此,天皇的決策,經常是以片面或帶偏見的訊息為基礎,並且是在近乎與世隔絕的狀況下,處理軍國大事。」

這樣還等那麼久才大敗,實因前線之戮力。

#2953「作戰進行中,主要由軍令部作出細部指示,惟蔣可藉侍從室越過該部直接指揮前線,使個人的決定,時而無法獲得緩衝;錯誤決策,有時也難以追回。」

「以後對前方戰事,應專責軍令部處理,而勿再直接平涉,更勿可用電話作口頭命令也。」

蔣介石信奉陽明學,所以日記經常在檢討自己(笑),只是檢討完仍然是獨裁。

#3114第三章二「李宗仁雖獲悉日軍總攻日期,卻沒有立刻將此情報電告中央。他是在日軍總攻前一日的5月4日,才將全部內容電告蔣中正,中間差了10天左右。所以如此,頗耐人尋味。」

「桂方情報除獲悉日軍總攻日期,對日軍於徐州會戰使用毒氣,也有所掌握。日軍當時將毒氣稱作「特殊煙」,事後並撰有報告,研究其效果。參與徐州會戰的第二十軍團湯恩伯部、第六十八軍劉汝明部、第三十一師池峰城等部,皆曾遭毒瓦斯彈或催淚彈攻擊。」

催淚彈都叫催淚煙啦。

#3187第三章三「東彌宮應作東久宮。」

我只見過「東久邇宮」沒見過寫「東久彌宮」的。

#3372第四章一「或是軍統局掌握了日軍內部討論過程、尚未決定的情報,於此可見軍統局情蒐具一定準確性。」

但以鄺智文的說法,同屬國民黨的中統在香港的情報做得不好,似於原港府中未佈爪牙。

#3639「這樣日本可能崩潰的情報,即便日後美國參戰、甚或日本投降前,皆未發生,但卻相當程度影響蔣中正當時的判斷,使之執意於前線持久消耗,反而對國軍戰力造成不小損失。」

鄺智文提及的假情報,對戰局影響甚大,不過是負面的。

#3872第四章二「第二集團軍總司令孫連仲便曾批評第二十軍團長湯恩伯還沒打仗,便先報功

「主官以粉飾好看為判行唯一條件,承辦人員以捏造不漏破綻而盡思之能事

基本上皇朝時代衙門已是這樣。

#4339第五章一「滕縣保衛戰長期以來被宣傳有益後方增援部隊的集結,為國軍台兒莊勝利奠定基礎。……徐永昌反認為,川軍敗退過速,導致增援的湯恩伯部一旅幾乎覆沒,若國軍各部皆如川軍,徐州早已失陷。不過,徐永昌的判斷也非完全正確。……滕縣的失陷與否和湯部遭受打擊無涉;川軍的激烈抵抗,傷亡慘重,及第一二二師師長王銘章殉國,對大局也影響不大。」

要死已經慘,死不死也對大局影響不大似乎更可悲。

#4532「蔣中正本就不主慶祝,認為「民間勝而喜則可,然驕則危矣」。其接台兒莊捷報,即令宣傳部勿事鋪張,免得日軍不得下場。惟下午武漢滿城鞭炮聲,自午至夜不絕於耳,蔣只得聞聲作嘆。」

#4647「蔣考慮日軍在台兒莊戰敗後,必圖報復,或將停頓攻蘇計畫,轉攻中國,故下令切勿鋪張宣傳台兒莊勝利,以免刺激日方。」

有些人覺得「唔好激嬲共產黨」是笑話,但蔣介石顯然不認為「唔好激嬲日本人」是笑話。

#4570「白崇禧等人的想法是否較法肯豪森恰當?時第二十軍團湯恩伯部正包圍稅郭日軍,展開攻擊,奉命撤圍後,易攻為守,所轄各部調離或歸還建置,兵力驟減,失其主動地位,反遭日軍嚴重打擊,精銳耗盡。可見轉攻為守造成之相當損失;日軍不久也的確捲土重來,發動大規模攻勢。惟當前局勢,國軍確難攻堅,法肯豪森以外的軍委會核心成員,多贊同終止追擊,戰區司令長官李宗仁亦然。質言之,在中日兩軍戰力差距極大的狀況下,國軍不論積極進攻或採持久消耗,皆難避免相當傷亡,部署兩難。」

其實弱家經常遭遇這種慘況,只是好戰者通常看不到全局,只會指責別人厭戰。

#5001第六章一「蔣仍望藉由他的「函電督勉者數十通」來挽救戰局、固守徐州。711他電留守徐州的孫連仲部高級參謀胡若愚,轉在徐州周圍的于學忠、湯恩伯、盧漢等部,告以黨國存亡在此一舉,切望一致服從孫連仲的指揮,並告知已令主力即刻向東推進增援。」

這需要向東鄉平八郎交版權費嗎﹖

#5048「19日…11時,潰亂的守城部隊從東門和北門殺出,展開總撤退,日軍遂攻占徐州。此時,軍令部尚不知徐州失陷,法肯豪森從香港廣播獲悉徐州陷落,徐永昌聞知,尚謂「足見日人造謠能事」。」

軍部通訊,甚至慢於香港傳媒。

#5147「圖6-1:西歐與華東地理面積比較圖(已調整投影法可能造成的誤差,http://thetruesize.com/)」

原來有這個網頁。

#5249第六章二「戰況漸趨緊繃,前線戰事不再樂觀,各要地不斷失去。蔣中正感到各級指揮不行,隨著隴海線戰事趨緊,他開始越級指揮。」

#5279「徐州失陷後……大多為蔣中正的黃埔軍校學生,如此遂創造蔣越級指揮的契機。」

(蔣﹕)第一戰區截獲敵軍命令,明言其第十四師團主力集中於鉄鑪集,而我參謀平時不讀地圖,臨時妄加猜斷,以為鉄鑪集即是歸德站或民權站,待數日後我自研究,乃發現菏澤西南方有一鉄鑪集之大地名,惟此時敵之主力已南下至儀封附近。參謀如此作戰,焉得而不敗也?痛心盍極!」

#5297「蔣介石的一貫作風,常常不尊重指揮系統,有時甚至直接指揮到師、旅、團等單位。」

#5358「可見蔣的越級指揮,並未使戰局好轉,蔣也沒有怪自己指揮的問題,而是認為「指揮官不得其人」,並反認為他的督戰讓局勢沒有過度惡化:「若我不駐鄭,則大事去矣!」就蘭封附近的戰鬥來看,蔣的指揮確無問題,而由於國軍協同、戰力太差,他的越級指揮督促,難以發揮效果。越級指揮可能造成一些負面的效果,如「作戰被動」,「令打則打,令追方追,無令則一味觀望」,「完全倚賴耳目太遠之高級官命令」。至少在蘭封戰鬥時,這些缺陷看不出是蔣造成的,倒像是國軍長期存在的沉痾。」

#5515第六章三「越級指揮是許多將領詬病蔣中正之處。論者批評蔣不理解戰略上應抓關鍵性大事,且不理解前線情勢難以從地圖說明,又當時通信不發達,戰場情況千變萬化,蔣根據前方報告作指示,命令到前線時,情況已經變遷;就此而論,則蔣越級指揮,是國軍打敗戰之關鍵。姑不論越級指揮對戰事的影響,如學者張瑞德所指出,越級指揮並非蔣個人風格,它普遍出現在國軍各級指揮體系之中。而這個情況,常與上級對下級的瑣細指示一同發生。徐州會戰之後,各級官長的檢討,不斷指出此一問題。第一○二師師長柏輝章指出,各級指揮官多對下級有過甚束縛,碭山之役,部隊之分配,悉由上定,師長毫無活動餘地,致不能因應情況,反坐視國軍遭各個擊破。」

如果用黃仁宇的口吻評論,是中國未能從數字上管理,蔣介石只能改造上層組織,下層積習難改,上下級之間並無信任,故以越級指揮彌補之。

#5541「論者批評蔣中正個人越級指揮,實則軍委會與蔣作為一整體,本身即可能越級指揮,只是軍委會對外命令皆以蔣的名義發布,且蔣此一風格明顯,故越級指揮產生之諸多問題,日後多集矢於蔣個人身上。例如,台兒莊之役時、1938年3月21日,軍委會修正臨城保衛戰之部署,……直接規定到團一級的部署。又如,徐州失陷之後,為防日軍輕快部隊向西挺進至平漢線,5月27日,軍委會下令編組掃蕩隊,其編組細節,不交第一戰區擬訂,而由軍委會直接律定……這樣的規定,及於連的編組,相當詳盡。上述兩電,從署名可判斷是軍令部代蔣所擬的命令……因此,第四師師長石覺日後反省說:「統帥部命令太過詳盡,代替各級指揮官職權,因此狀況一有變化,常難適應戰機。」其所說的是「統帥部」,即軍委會,而非蔣中正個人。」

「除了透過軍令部發出的越級指揮命令,蔣中正也會透過侍從室直接越級指揮……權威高於軍令部以蔣名義發出者,前線部隊較不敢違背,進而可能導致前線推卸責任的情況。軍令部部長徐永昌便謂:委員長每好親擬電、親筆信或親自電話細碎指示,往一團一營如何位置等均為詳及,及各司令長官或部隊長既不敢違背,亦樂於奉行,致責任有所諉謝〔卸〕,結果所至,戰事愈不堪問矣」

#5591註840「日軍戰車,因受國軍小砲射擊及步兵破壞,大失效用;飛機除對守城部隊較有威力,野戰中效用亦不甚大;對國軍防害最大者,為日軍砲兵。「關麟徵台兒莊會戰之經驗報告」、「孫連仲魯南戰鬥之經驗教訓報告」,〈徐州抗日會戰史稿(五戰區編)〉,《國防部史政編譯局》,檔號:B5018230601/0026/152.2/2829。」

主要是因為日軍用的是輕戰車,裝甲較弱,縱裝備不足之國軍亦可破之。

#5913「國軍仍有可能發揮其戰術,如台兒莊之役時,日軍孤軍深入,使國軍抓到機會,予以打擊,就是戰術成功的一例,美國將校便稱日軍戰敗原因為「華軍戰術新奇」。」

「軍系雖多,在台兒莊之役時,頗能摒棄恩怨,協同一致,惟仍難免隔閡。第一四○師師長王文彥說:國軍各部隊對於互相策應協同動作之程度,常因部隊籍貫、語言、習俗及歷史等關係,而有差別。此種習氣固應設法消除,俾成全國整個之軍隊。然此次魯南戰役中,上述關係不同之部隊仍不免發生隔膜,甚有情況變化亦不通知,故陷友軍於困難,而圖自利者。」

部隊籍貫、語言、習俗不同影響協同,令人想起奧匈帝國和鄂圖曼土耳其。

#6392第七章二「1937年8月21日中蘇互不侵犯條約締結後,蘇聯提供1億法幣的貸款(爾後續有增加),用來購買蘇聯武器,裝備國軍。」

其實是很搞怪的情況,因為蘇聯自己也要靠美國提供武器,卻拿武器去借給中國。

#6697-6719第七章四「各級幕僚以及補給機構,對於每一次會戰所需之糧秣、彈藥之種類數量,事先並未妥善估計,會戰之初,應各部隊長要求,隨便給以數量,及至會戰終了,部隊無力搬運,遂致毀棄。國軍退出徐州,彈藥毀棄,便至百萬以上。前述係各級指揮所附近之狀況,軍、師以下的中間補給機構,能力有限,到了最前線,由於後方聯絡斷絕,或任務迫促,部隊移轉過快,又或運輸工具、伕役缺乏,補給恆感困難,甚而徵發戰地附近之民食,造成與民爭食之現象。」

缺乏「數目字上管理的能力」後果極之嚴重,生產本已不足,因為管理不力,使用上也更浪費,兩者相加令物資更不足用。

即便獲得補給,食物亦可能酸壞,便有士兵手持之麥麵饅頭,非但外皮發霉,饅頭內亦酸臭不堪。如此後勤跟不上的狀況,騎兵第二軍軍長何柱國云:本軍作戰,關於人馬給養,及彈藥之補充,既無輜重及輸送部隊之組織,又無友軍及兵站之供給,又因時常移動,無固定之後方連絡線,故彈藥僅士兵之攜帶者,經過幾次戰鬥,即感缺乏,無法補充,至於人馬給養,時有終日不得一飽之事,每為就食之際,不能集結使用兵力,而影響作戰上之價值。」

那年代保鮮防腐技術不足,不適合預製食品遠距離補給。惟戰事激烈又難舉火自炊。

「第六十八軍二十七團第六七九營的檢討報告云:給養之運輸,時感困難,往往第一線血戰弟兄,竟日不食者有之,兼日不食者有之,原因兵站無定所,主官及軍需人員,恆不知兵站設在何處,往返索尋,煞費時間,又兼無輸送隊之設置,軍需人員俱跟在前方,領取給養,尚須由戰場上抽調士兵,來去担馱,既費時間,又減少戰鬥力。」

「地」應為「第」。

#6764「國軍便在持久消耗戰中,一方面維持己身戰力,節節抵禦日軍,一方面也不斷耗損自身資源。如此相持愈久,的確消耗了日軍,爭取到國際局勢變化的時間,卻也不斷削弱國軍的抗戰力量。至戰爭末期,國軍經商吃空、走私違紀層出不窮,可說是此情態長期積累的結果。珍珠港事變後,中美同盟,美軍大量與國軍接觸,對國軍有尖銳的批判。這樣的論述,深刻影響當時及戰後西方對國府的評價。」

「的確可以發現諸多問題或人謀不臧之處,但就如本章所展示的,作為最高軍事機關,軍委會將其觸角廣泛延伸至軍事各個層面,予以或強或弱的控制。其軍事動員或後勤工作問題百出,作戰屢戰屢敗,卻仍能維持全軍一定戰力而不分崩離析或全面崩潰;軍委會在戰爭中發揮的價值,即在於此。」

星期六, 7月 31, 2021

懶惰主婦持家術


Dana K.White《懶惰主婦持家術》,吳品儒譯,台北﹕三采文化,2017

你會猜到為何我買這本書。(自殺中)
只恨電子書沒辦法也給老媽看看。

相對於不少書籍的書名可能是誇大或離題,這本書「懶惰」這兩個字真的很重要。正如作者所言,坊間很多家務整理或收納方法的書,但看了未必有用,因為寫的人本身就很勤力、很會整理。

情況就像我們聘請成績好的人當老師,但他們(其實是我﹖我成績不怎麼好呀)未必了解學生為何不懂。因為他們都是順利通過考試才能升學、再成為老師,但我們不少學生往往是考試不順利的人。仿傚托爾斯泰的名句也可以說﹕「正確的答案都是一樣,錯誤的答案則各有不同」。要理解到學生為何錯,才能引導他想出正確的答案。

所以由「懶惰過來人」分享經驗,似乎更有說服力。作者的方法不能讓你家窗明几淨、一塵不染,但跟著做至少能讓你家不再是亂葬崗。

書中的28日計劃,其實歸納起來就是一點﹕以規律降低心理負荷。
懶鬼之所以成為懶鬼,不一定都是作者口中的理想主義者,倒不如話是因為想太多。計劃太多而沒做,只會讓家裡給雜物癱瘓。只要設定「簡單的」規律,就算只是「每天五分鐘執拾時間」那麼少都能達到效果。因為千里之行始於足下,「執少少」總好過「沒執拾過」。而且每天做一點,心理負荷不重、容易承擔,也就沒藉口不做。表面看起來「笨」的方法,能實際達致效果就行。如果老莊見到大概會說是大智若愚、守拙之道。

當然,對比香港這種特別狹窄的環境,外國要做整理始終容易一點。正如老媽是收納專家,但家裡仍然像亂葬崗,就是因為她收納技術太好、於是收藏了太多東西。方某也有大量藏書,搬屋前往往被她大包大包的包起來藏好,每次我都要大費周張撕開膠貼才能取出來用。這個時候反而會被她指責「收得好好的就給你拆了」,我的反駁就是「書就是要用才儲起,如果永遠不用的不如丟了它」。在下的心態毋寧說是比較接近作者的思路。但就算如此,我「要用的」相對於家裡空間,還是太多。

當然,至少你得依照書中的方式,先解決一些最急切的需要,免得像書中所示,連行路、衛生都成問題。

(方某人其他書評書介)

(如果閣下有興趣讀電子書,經本文連結 http://moo.im/a/1eintL 購買,本人將獲得平台回饋。當然看倌不一定要經這條連結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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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記,或挑骨頭﹕

#77理家第一步﹕方法2一步到位永不到位「不是所有理想主義者都是懶鬼,但懶鬼通常都是理想主義者。」

因為這才有藉口懶。

#92「讓碗盤自然風乾是最衛生、最合適的方法,這可是我跟專業人士學來的。風乾不須用抹布,不用一個個擦拭,也不用馬上歸位。當然不能馬上歸位,因為它正在風乾啊!最佳方法也是最容易的方法,不是嗎?你還有其他更好的方法嗎?只是這個最佳方法並沒有考慮到碗盤有多麼佔位子。風乾要花時間,碗盤不會立刻乾燥,而且沒人有空看碗盤慢慢乾(尤其自以為超有效率的人)。」

這是洗碗碟機的廣告吧﹖(笑)

#152方法3做家事不是做專案「我實在不太能忍受第一次就做對的事情,還要再做一遍。可是,不管是家務事還是生活細節,隨便你怎麼說,這些都不是辦活動。它們永遠沒有結束的一天。」「我把做家事當成做專案,事實卻並非如此。這種思考方式只有壞處,沒有好處。」

#168「辦活動的樂趣之一,在於活動辦完以後就不用再去管它了。……我必須接受現實,打掃並不是做專案、辦活動,而是無聊沉悶的重複作業。要是誰家一直都很乾淨,那是因為他們一直重複無聊沉悶的作業。」

這也是家務不受歡迎的原因之一,因為沒成就感。那麼是否可以用遊戲化的方式處理﹖

#182「我把洗碗機塞滿,然後一一刷洗每個湯鍋、平底鍋,結果全部洗完後櫃子裝不下(反而替下一波令人崩潰的髒亂埋下導火線)。那時我還不懂得計算洗碗時間,一次洗完所有的碗得花上好幾個小時。到了隔天……神奇的是,這些碗盤只要用洗碗機洗一次就能搞定。收拾只要五分鐘,放回櫃子也只要五分鐘。」

 「所以我的目標變成每天洗碗,以避免洗碗變成一項浩大工程。……每天洗碗(也可換做其他家事,但通常是洗碗)會比好幾天洗一次碗簡單許多

繼續是洗碗碟機廣告(笑),不過重點是分開每天洗反而比集中洗省時間。

#190理家第二步﹕方法4從哪裡開始做起「迷思﹕好多事要做,好累……把它們列成一條又長又詳盡的清單吧!現實﹕搞丟清單。」

所以對這種人就要用作者的方式,每天做簡單的任務,每天累積起來。

#282方法5關於習慣的真相「後來我將不容妥協任務改名為「每日任務」,我發現自己不用一直新增任務,只要找出自己家裡最需要做的家事,每天執行,整個家看起來就會差很多。」「如果有些事情一定要做,我就不需要費心決定到底要不要做,因為我知道不做不行。」

「差很多」似乎有歧義(也可以是「很差」之意),用「差很遠」會更好。

#331方法7預先做決定「平常你都怎麼減輕生活壓力?不值得佔用腦袋空間的小事,就別管了吧。如果有事經常讓你覺得煩,趕快做個了斷,免得之後陰魂不散。我決定再也不要拿購物儲值卡,除了卡太多、錢包關不起來,我真的很討厭花一小時打電話問客服哪一張卡片裡頭還有錢。現在結帳時被問到要不要拿新的儲值卡,我都會愣住,壓抑自己回答「好」的反射習慣,然後拒絕。」

所以我也很厭惡這些所謂優惠卡,至少不會全都要,要常用的、有幾張就夠。最好是直接有折的,只是儲分的根本不會記得用。

#502方法11洗衣任務「雖然不知道你家怎樣,不過我家人有個怪癖,他們每天都要穿衣服。」

爛gag不嫌多。

#638方法13讓晚餐準時上桌「在我幻想中都不會哭的那個小孩,只要我一走進廚房就開始哭。」

 爛gag不嫌多之二。

#708理家第三步關於眼前雜物你所不知道的事﹕方法14斷捨離之前先養成每日習慣「經驗告訴我,就算是實穿、合身的好衣服,也可能是雜物。只要是數量太多,多到我無法掌握的物品,都是雜物。」

對雜物非常簡單的定義。

#800方法16從最容易的開始「不要看一整堆東西,看單一物品。」

降低壓力的方法。

「會放在餐廳角落,是因為三個月前拆掉聖誕裝飾時,聖誕毛巾還沒洗。」

「餐廳」應為「飯廳」,這個詞之後還會多次出現。

#943方法18雜物數量門檻「如果你時常將東西移來移去,表示你的物品已經超過門檻。唯一的解決辦法是減法生活。」

方宅日常。

#1033方法20關於斷捨離真正重要的兩個問題「每當有特定物品擾亂你的心神,馬上將它拿去歸位,才能幫助你繼續收拾。」

千里之行始於足下。

#1185方法23避免落入回憶「兒子會長出他痴心盼望的腋毛嗎?」

這其實不是爛gag,但看起來很爛,方某小時可沒「想」過要生毛。

#1198「她非常寶貝那個箱子。」應該寫「珍惜」,把「寶貝」當動詞不是好習慣。

#1228方法24雜物罪惡感「處理罪惡感的邏輯就是:你不要這東西,也別指望我會要。你想想,這東西之所以會被丟給你,就是因為某人要享受斷捨離。」

倒不一定都是「某人為了斷捨離把雜物丟給你」這種壞心眼,老媽和舅母就曾經有一鋪「見到好物買雙份,送一份給對方」的癮。

#1388理家第四步讓這次改變成為永遠的習慣﹕方法27讓家中其他人一起改變「他很樂意幫忙,但是幫忙像玩猜心遊戲,他得分析眼前這不甚明朗的情況,猜測哪一件家事最需要幫忙。他可以洗衣服,也可以洗碗,但這些小忙完全無助改善家中慘況。他的努力無法維持,因為他沒有把這當成天天需要做的例行家事,因為家裡本來就沒有天天在做例行家事﹗

#1403「多年前,我扔掉綠條紋T恤又被他撿回來,我的反應跟眾多主婦一樣,非常火大。現在T恤放回他的抽屜裡,只要關得起來,誰在乎抽屜深處有一件破洞T恤?

夫妻之道。

#1477方法28特殊情況「別為永遠做不到的事情內疚,才能做到你能力所及的事情。」

不只是對家務如此。

#1489「基本上,不管是否請人打掃,每天要做的事每天都還是要做。每天都要做到這些小事,如果生活方式和預算還有餘裕,再考慮請人來做比較累的每週大任務,比如刷浴室或刷地板。」

「如果不好意思把家人的內衣褲給別人洗,就留下來自己洗。」

「還要記得,東西少,家裡變亂的機率便會降低。趁著有力氣的時候盡量丟、經常丟。」

這是給長期病患的建議。

#1636附錄第10天「連續十天要用叉子就能找到,感覺如何?」

#有叉用

#1820第26天「他們看到乾淨衣服都不見了會很震驚。指揮他們去找一種叫做「抽屜」的東西,衣服都在那裡面。」

 爛gag不嫌多之三。

#1859致謝「部落格的讀者和夥伴:感謝你們讓我又驚又喜,原來不是只有我這樣看世界,是你們讓我相信自己分享的東西有價值。」

我想這也是很多網誌作者的感想,至少在下是這樣想。

星期六, 7月 24, 2021

謝東霖的殺手和騙徒

謝東霖《殺手的戀愛相談》(上冊 / 下冊),台北﹕鏡文學﹕2020
我在詐騙公司上班》,台北﹕鏡文學,2019

作者是台灣的創作人(他不只是作家或漫畫家)。若干年前在面書上見到有人轉載他的圖,好像就是這故事的第一幅圖(網站提供試閱)。在「這是一場普通的女子聚會」下面另一幅把「普通的」劃去,因為全部女生都在討論殺人。這個轉折很有趣,而且又有個眼鏡娘角色(……),所以就追蹤作者繼續看。

看下去會覺得他的作品頗有周星馳式的無厘頭味(這似乎是港台這一代共通),輕鬆惹笑。但再看下去,又會有懸疑(例如為何這批女生會成為殺手﹖),還有感人的情節(原來她們有老師,還跟其他人物串連起來,搞笑在那個身患絕症的妹妹也很有梗)。所以碰巧見到原來有電子書可買,就買來支持一下作者。(謎之聲﹕你根本是見到有眼鏡娘才買的,胡說甚麼支持作者﹖)

同樣在網上連載過的《我在詐騙公司上班》,描寫一個找不到工作的小子意外加入詐騙公司的奇遇,也是十分爆笑。作者說自己在創作時想集中精神、推掉其他工作,所以請讀者小額贊助。可是漫畫主題本身就是「詐騙」,於是讀者笑著「甘心受騙」捐款贊助,漫畫才得以完成。
一開始買書時都忘了還有這本,之後才回頭補買。這本不只是無厘頭,而是非常諷刺,令人想起黃子華。以下抄幾個例子(當然原圖留待你自己去看)。

自嘲﹕

老闆﹕「你運動神經這麼發達怎麼沒有朝這發展﹖」 

主角﹕「因為 …我媽說,學體育沒有前途,會餓死,所以就改唸商學院了……」

老闆﹕「沒那麼嚴重吧﹔又不是學設計。」 

又玩殺手﹕

主角﹕「等一下﹗林董付多少錢讓你殺了我﹖我可以付你更多﹗」

殺手﹕「又是這種套路啊……不過很可惜,你是『無價』﹗當年林董在我週年慶購入買1送1專案,你就是那個送1啊﹗」

嘲警方﹕

老闆﹕「用變臉郵件就可以假冒成功了,林董看到電子郵件時,會以為是拍賣公司寄的,其實是出自我們的手筆。」

主角﹕「怎麼想得到這種招數啊﹖」

老闆﹕「165反詐騙網站上的案例給了我靈感囉。」

再自嘲﹕

秘書﹕「林董,恕我多嘴,您老是挪用公款買藝品,萬一又像之前公司那樣周轉不靈……」

林董﹕「五年前那次是意外﹗誰能料到那個謝姓畫家畫會完全賣不掉呢﹖」 

開名人玩笑﹕

主角的大學同學﹕「您好﹗我是全球連鎖汽車公司董事長、交通工會永久榮譽顧問、總統府資政的連和平連董事長之子。」

林董﹕「哦﹗你就是那位連董的兒子啊﹗」

神操作﹕

老闆﹕「我們請了三家藝品鑑定公司同步鑑定,還有指紋鑑證的證書。」

(回到先前)主角﹕「咦﹖你說……作品上面的指紋是真的﹖」

老闆﹕「沒錯﹗因為我寫完後拿去拜訪劉大師請他收我為徒,他在看的時候就摸到了﹗」

(方某人的其他書評書介)

(如果閣下有興趣讀電子書,經本文連結 http://moo.im/a/1jrDKL 、 http://moo.im/a/14fiCQ 或 http://moo.im/a/5ozGNW 購買,本人將獲得平台回饋。當然看倌不一定要經這條連結買的。)

星期六, 7月 17, 2021

《國家地理》2021年6月號

本期相對而言篇章都較長,所以文章數目較少。

封面主題〈古羅馬鬥陣俱樂部〉文如其名講格鬥士,雖然現在考古發現當時的訓練場有暖氣溫暖地板、甚至可能有女士參賽是有趣的新知沒錯,但方某對這類「打打殺殺」埋身肉搏的事還是沒多大興趣。文章指這裡比賽其實不是一定要死人(所以會死人的賽事會成為賣點),但大概十分一的死亡率怎樣看都是太高。作者認為現代人批評古羅馬人暴力是自欺,畢竟現代人也很愛看暴力運動,例如美式足球、拳擊到綜合格鬥等等,不如承認人類就是想見到暴力以發洩內心感受。不過在下真的對這堆運動完全沒興趣、也不覺得見到人流血有甚麼好興奮的。(當然在下連一班人追著個球跑也沒興趣看,何況。)

〈說出你心底對種族的六字真心話〉是作者發起的計劃,原本以為題材敏感很少人有興趣回應,但發現大家很踴躍。無論白人還是黑人、原住民、伊朗裔、拉丁裔……各自都有他們的故事。黑人媽媽那句「I wish he was a girl」實在有杜甫「信知生男惡,反是生女好」的悲嘆。

〈世界盡頭的樹〉是講「世界最南端的樹」,科學家在南美洲盡頭合恩島的一角找到幾棵樹,是新發現。科學家打算用作南極圈附近暖化情況的比較基準。

〈魅力港都的里雅斯特〉顧名思義介紹這個意大利邊緣海港(少年時讀書只叫「的港」),情況有點像香港,都是身處在各方勢力之間,也是移民聚集之都。正在為了是否加入中國的「一帶一路」爭辯中。

小文章〈玻璃海洋動物園〉拍攝一批陳年的海洋生物玻璃教材,非常漂亮,現在的膠模型沒有那種亮麗。

比較重要的是〈中華文明的新曙光〉,報導陝西省石峁遺址的發掘。新石器時代的河套地區遠離傳統中國歷史講的核心地帶(河南),卻有非常先進的石城、還有遠方運來的大批玉石和其他商品。文章說將更新考古學家的歷史想像(中華文明的起源「不一定」是河南),當然任政權解釋的官方史觀會否因而改變值得懷疑。
而這個地區被遺棄,也是因為環境改變。原來現在黃土一片的地區,當年是較潮濕的氣候,到公元前千多年開始乾燥,於是石城被遺棄了。而後來的中國歷史大事,也是在較南的地方發生。

(方某人其他書評書介)

星期六, 7月 10, 2021

《科學人》2021年6月號

六月《科學人》有不少有趣的文章。

封面專題〈數學算出人與人的連結〉和〈數學建模對抗疫情〉講的是滲流理論。原先是用來研究岩層中的石油流動,現在除了流行病學還廣泛用於手機網絡或wifi的Mesh網絡。甚至首文的美國數學家,在第一段舉的例子竟然是﹕

「這兩類網絡(手機網絡或互聯網)都依賴集中式基礎設施,可能因自然災害而損毀或受專制政府阻斷網際網路。由於擔心國家的監控或干預,精通科技的香港抗議者便迴避使用網際網路,改用FireChat或Bridgefy這類應用程式,直接把訊息發送到鄰近的手機上。」

雖然人家突然提起香港作例子是令人格外留神沒錯,但數學理論還是不易理解。例如文中說一個方格水管網絡在水管有指定開關機率下,水可以由中心點流到邊緣的機率只會是0或1。

 (來源)

既然每一條水管的開關只是機率決定,那麼不可能在某個開關機率下,可以同時產生「水可以流到邊緣」和「水不能流到邊緣」的後果﹖例如上面的下一幅圖,就算3/4的水管都開了,但不可以「碰巧」中心點旁邊的水管全部都關上(水流不出去),而外面的都開了(但沒水流經)﹖這樣就算3/4的水管開了,也不會是100%必然可以流通啦(雖然「碰巧」起點旁的水管全都關上的機率會很低,但應該不是0)。可能要修數學的朋友指教一下。

後一篇文章邀請台灣學者補充了用數學模擬流行病擴散情況,並提及台灣另一位化學系教授以化學反應式預測疫情也得出類似結果(即是兩種不同的進路是等效的),十分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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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病毒傷嗅覺〉報導新研究,肺炎導致嗅覺喪失,不是因為神經受損,而是因為鼻腔嗅覺上皮受損、纖毛消失。雖然這代表病人很有機會恢復嗅覺,但時間可以非常長,而且嚴重影響生活。

8招對付疫情假消息〉建議以下方法﹕

1. 找到有用事實並加入書籤
2. 切記科學既不完美也非永遠不變
3. 樹立良好榜樣以建立規範
4. 科學去政治化
5. 按「讚」之前先三思
6. 設定務實的目標
7. 以保護鄰居為名
8. 社區免疫才是目標

簡單而言,作者建議善用Factcheck和權威網站的FAQ,並要同時讓受眾了解科學的不確定性(科學建議不是永恆不變的教條),不要隨便按「讚」,與其費力跟死硬派辯論不如遊說游離人士,並訴諸人們對自家社群的關心。

過去幾個月的文章,不同作者都為福奇叫屈。例如這篇就提及「福奇叫人不戴口罩」的報導是斷章取義,沒有指出其發言中「當時口罩不足,醫護更需要口罩」的重點。當時我也認為這點是應該強調的,否則就會增加民眾的不信任。不過他們認為科學建議「只能」建基於當時知識,其實在香港人眼中會是「常識不足」、過分保守﹕

「當生活圈中有人說佛奇不可信任,因為他曾經說過『人們不應該戴著口罩到處走動』時,請提醒他們,正如FactCheck.org指出,當他提出這項建議時,他指的是未感染者,但當時科學家還沒有確認無症狀感染者確實存在,或者新冠病毒也會透過空氣(編按:氣溶膠)傳播。」

很明顯香港人不會等待科學界「發現無症狀感染者」或者「病毒可透過空氣傳播」才去搶口罩,因為要等到「證實」才行動已經太遲(肯定是疫症爆發、很多人感染後才有機會證實到)。所以香港人只要認為口罩有可能降低感染機會(SARS的教訓),見到有類似的疫症重臨就會先搶購口罩備用。這就是被SARS蹂躪過的社群和沒有的分別。

從科學角度看,當時的確「沒證據指一般人戴口罩可防疫」,如果考試這樣答是正確答案。
可是決定人們行動時不會「只是」依靠考試答案般的嚴格科學知識,還有過去的經驗和對未知的估計。面對未知的疫症,科學知識當然必然滯後,要超前部署自然要依靠經驗和估計。

正如在下十一年前反駁施永青所言,要「肯定地球一定會繼續暖化」才肯減少碳排放,就跟要求醫生「肯定你高血脂高膽固醇一定會爆血管」才肯吃藥一樣荒謬。因為醫生只有到了你爆血管那一刻才能「肯定」你會爆血管。同樣道理,應付暖化也不需要「完全肯定」才去做,只要證據足夠強、夠顯著,因果關係可能性足夠高,就值得去做。就像我們有證據顯示高血脂高膽固醇會增加爆血管機會,就值得你去治理。因為現實生活要做的是預防最壞情況發生,而不是等待研究已經爆了的血管、已經崩潰了的環境。

如果他們記得這篇文章中「科學知識會不斷修正」這一點,就會明白為民眾作出建議時,不能只重申「現在的科學知識」,而不為自己留點餘地。就算致力科學傳播的人再多,大部分民眾接收資訊都會傾向「標題黨」,傳訊時不能不接受這個現實。
當時外科口罩確有必要留給醫護。但退一步說,就算只是戴香港人眼中「沒用的布口罩」,只要它擋下了部分飛沫、減少接觸到的病毒數量(於是染疫機會降低,只是降幅比外科口罩差得多),在防疫而言也一定比「不戴口罩」有用。預防工作,不需要確鑿無疑才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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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調光學看清前景〉講的自調光學技術雖然以前也有文章介紹過,但這次圖解比較清楚,而且本文除了觀測天文還增加了新用途,例如監控太空垃圾、量子加密等等。甚至原來連眼科也用得著,算是新知。

〈善用天然氣走向無碳未來〉討論現在的天然氣減碳熱潮。相對於燒碳,燒天然氣的碳排放是較低沒錯,但始終會排碳,而且鋪設了就會用上幾十年。那麼如何讓這些基建不會變成長期排碳的負累﹖作者提出幾種利用這些管道輸送低碳燃料,讓家庭和工業用戶直接利用的方法。

重新命名韋伯太空望遠鏡〉這種文章如果在香港刊登,大概會立即被批為「左膠」。因為是四位學者聯名,表示韋伯是推行恐同政策的NASA署長,不值得以命名紀念。可是要動一個已經決定的命名,不考慮「政治正確」的話,其實是件極之麻煩的事。因此就連共產黨也沒要求香港改掉那些有殖民地色彩的路名。試想得誇張點﹕華盛頓也有蓄奴,那麼首都和華盛頓州是否要改名﹖同樣地,當先前的計劃一直在叫「韋伯太空望遠鏡」,要改名等於所有公眾認知要重新開始,其實對推廣工作很不利。

要修正恐同政策的問題,應該是爭取現在有平權政策、政府為過去的歧視道歉賠償。也可以在宣傳太空望遠鏡時提及曾有這段不光彩的過去,更可以把作者建議的黑奴逃亡組織領袖用以命名下一個太空計劃。修改現名這種為求政治正確,把所有事推倒重來的做法,大可不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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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文也有不錯的文章﹕

科學新聞的〈土衛六海洋深不見底〉報導卡西尼號太空船發現泰坦可能有三百米深的甲烷海。緊隨的〈借鯨之聲,測繪海底結構〉就很「環保」地利用鯨魚發聲的聲納反射研究海床,雖然清晰度不及人工製造的噪音、而且探測和分析較困難,但容易利用而且不會以高噪音傷害海洋哺乳動物,值得一試。〈真相就在血液中〉報導可於車禍或案發現場初步分析血跡是人血還是獸血的新技術。〈從血液監看心臟排斥〉就透過檢測接受心臟捐贈者血液中的捐贈者DNA(類似盧煜明發現可以孕婦血液檢測胎兒DNA),監察器官排斥現象,減少活體取樣造成的風險。而〈光學遺傳學展現醫療潛力〉則報導現時研究中,日後可能以基因工程加入感光基因治療疾病的技術。

〈全民接種,易事難行〉令人想起孫中山那句「知難行易」,都是逆轉常識的觀念。當很多人認為研發疫苗很難,其實接種才難,因為有一大堆政治和後勤問題。莫說美國,台灣自己不就是因為疫苗政策和法律束縛,浪費了把疫症拒於島外、歲月靜好的一年多時間麼﹖

(雖然孫那句「知難行易」其實是指「知難用易」,跟傳統「知易行難」講的道德行為很不同。其實就算是孫舉例支持「知難行易」的科學理論,真的要「行」也不易,你自己開發電廠再自製冷氣機看看﹖了解原子彈原理肯定易過自己弄一顆,否則應該很多國家都有原子彈。孫論跟孟子差不多,應視為政治雄辯而非真正的理論。)

迷你藝術家—檔案竊蠹〉是台灣本土昆蟲研究,講的是被稱為「蛀書蟲」的不同種類昆蟲,學者在蛀爛的檔案裡意外發現新種寄生蜂。現代的紙太「不自然」,所以現在的書已經很少有蟲患。這種題材除了書癡和昆蟲迷之外應該沒甚麼人有興趣﹖

書摘的《病者生存》其實就是以前介紹過《最衰者生存》的再版,我還是覺得台灣人未學乖,明明當年我已經建議過把書名《Survival of the Sickest》譯成《Sick者生存》了(笑)。

(方某人其他書評書介)

星期六, 7月 03, 2021

舊書刊招領

又是淘汰舊書的時候,有意領取者可私訊在下。

—《選擇》2019年1-12月號 (目錄見此)
—《國家地理》2017年1-12月號(不連附贈地圖) (目錄見此) (出版商目錄)
—《科學人》2017年1-12月號 (目錄見此)

其他舊書可私訊。

星期六, 6月 26, 2021

《國家地理》2021年5月號

本期是海洋特輯,不過我最有興趣的是報導馬友友的文章,身為知名大提琴家,他利用自己的知名度,和世界各地受忽略的群體合作、推廣被忽視的問題(例如在自家IG上宣傳),引起公眾注意和支持他們。

海洋特輯包括五篇文章。〈鯨魚的祕密〉講鯨魚歌聲令科學家認為牠們也是有「文化」的動物(不同海域的鯨豚有自家的歌聲和覓食方式,而且可互相學習),這應該是最好玩的題目,可惜的是方某對五線譜不甚了了,看了圖解也不太了解。不過攝影師連抹香鯨哺乳也首次拍攝到,是很珍貴的照片。

海洋星球〉是地圖,分別顯示海底地形、洋流和人類對各地海域造成的壓力。

搶救脆弱的珊瑚礁〉文如其名,講學者如何應對全球暖化加劇的珊瑚白化現象。選擇較耐熱的品種作混種、人工復育等。

海底為家28天〉報導四位潛水員,為了可長時間探索深海(每次上水減壓程序花費很多時間,如果每天這樣做,會令海底逗留時間非常短),乾脆擠在壓力艙中28天,每天像升降機般搭乘潛水鐘到達深海,探索由馬賽到尼斯、摩納哥一帶的「蔚藍海岸」大陸架各地。其中一張兩條海鱔交配前張大嘴互望和共游的照片,非常惹笑。

汪洋中的追尋者〉報導深海探險家羅伯.巴拉德(同時宣傳國家地理頻道的新紀錄片),他以直接觀察深海作研究方法,以尋找知名沉船(如鐵達尼號)和為美國海軍檢視沉沒核潛艇狀況的秘密任務,換取研究資源(海軍資助他開發遙控潛水載具就是為了找核潛艇殘骸)。

圖集〈採礦的痕跡〉高空拍攝德國煤礦的景象,猶如油畫,從另一角度揭示礦業對大地帶來的影響。短文〈保育人氣賽〉提及人們集中注意力在「明星物種」(這些多是哺乳類,學者認為是因為牠們同樣雙目向前,讓人容易拉近心理距離)上造成的保育資源不均,畢竟不是每個明星物種都能同時保護大量其他瀕危物種,而且有些瀕危物種賴以維生的環境亦與明星物種不同。

(方某人其他書評書介)

星期六, 6月 19, 2021

《科學人》2021年5月號

五月的《科學人》的文章相對簡單,所以本文介紹相對也短。

疫情心理是封面專題,方某興趣反而不大,對〈伽利略避疫歲月的科學成就〉這類科學史專題會更感興趣。台灣學者的〈閱讀孔恩—何以我沒有被說服〉也是對科學哲學不錯的反思。〈馬鈴薯和炒米粉的啟示〉以很有趣的方式講解凝膠過濾看來「反常識」的原理,老師應該有用。

這期天文文章也不少。找太陽系外的行星已經難,〈系外衛星大辯論〉就是進一步去找更難找的東西。〈窺視隕石球粒的身世〉就介紹隼鳥二號任務(一號機被日本人描述到像典型日式勵志故事般還拍成電影),對隕石球粒這種太陽系誕生初期遺物的不起眼研究,可帶來甚麼幫助。

第一個「家」〉報導土其耳中部的考古研究,找到更早期的定居遺址,那時候人們的空間規劃和後來的城鎮很不同,而且也未有社會分工。

〈水淹吉他木 琴音成絕響〉報導全球暖化如何影響名牌吉他生產。只是沼澤淹水時間延長,再加上外來種昆蟲侵襲,已足以影響一種吉他頂級木材樹種的生存。〈北美森林霸主-橡樹〉是一篇在下看完圖表也不完全明白的文章,原因是植物的遺傳學比動物複雜得多,演化樹變得更混亂,看圖表也不太掌握到整個演化過程。

黑人的命也是命—社會運動的推手〉就是黑人社會學家回顧黑人民權運動BLM,一方面是黑人如何反抗制度壓迫,另一方面是學者如何反駁舊社會運動理論。
(後話﹕「黑人的命也是命」這個譯名雖然冗長不通順,卻是對BLM最準確的理解。BLM並不是指其他人種的生命不重要,而是指黑人生命在這個國家一向無足輕重。如何你能夠理解「也是命」的弦外之音,就不會去搞「為何不是All lives matter」這類無聊的反駁。其他譯名帶不出這種弦外之音。)

短文也有不少有趣文章,例如〈蝴蝶與植物的演化攻防〉就提及有些植物葉片被蝶卵附著時就會自行凋謝脫落,蝴蝶又如何因應。〈預測能力干擾記憶〉指兩種功能都使用海馬體相同的路徑,所以兩種功能會互相妨礙,不過在下看文章就不太明白那個實驗如何證明這一點。〈河流顏色看環境變化〉是美國利用人造衛星觀察國內河流顏色變化以提早了解是否有破壞環境的活動。〈冒牌真菌花〉則報導一個意外研究,學者意外發現某種花長得跟正常不一樣,原來是真菌寄生後模仿的,藉此騙取昆蟲採(不存在的)花粉代其散播孢子。〈打疫苗救西伯利亞虎〉文如其名,困難處亦在於如何「今晚打老虎」。〈氣候變遷正威脅人類健康〉是美國學者撰文,批評國家衛生研究院(NIH)對氣候變化如何影響健康的撥款非常不足。就像先前有學者提出,要求環保署(EPA)把二氧化碳列為空氣污染以便運用潔淨空氣法案。〈冰毒成癮的戒除曙光〉指冰毒和海洛英成癮力同樣強,所以難以戒除,美國研究結合藥物和賭博心態來戒冰癮,成效似乎不錯,算是以毒攻毒。

科學家應公開自身的價值觀〉作者則認為學界討論一貫堅持價值中立的姿態,並不適用於對民眾溝通,他認為一個表達價值觀的科學家更容易為民眾接受。當然這其實也是兵行險著,科學界又會否因此變成政見撕裂的場所﹖民眾見到觀點跟自己不同的科學家就一概不接受都會成為問題,當然這點就算你堅持價值中立也未必避得過。

〈教動物講「人話」〉是《24個最受歡迎的心理學故事》的書摘,集中於教黑猩猩用人類語言的歷史,其實被用作實驗的那隻黑猩猩小孩「兩頭唔到岸」也夠可憐的。
(註﹕如果看倌用上述連結買電子書,本人將獲得平台回饋。看倌不一定要經這條連結購買。)

〈80天重生一個你﹗〉的標題很容易誤導人。因為其實不同細胞的再生周期各有不同(圖表中有提及),例如白血球和紅血球壽命不同(所以《工作細胞》的男女主角其實不會一直在一起啦),腦神經細胞就「幾乎」不再生。這裡只是說,人體80天內再生的細胞,相當於整個人體細胞的總數而已。裡面有些細胞(如腸道細胞)可能已換過好幾次,另一些就未更換,所以並不是整個人體的細胞在80天裡換了另一批的。

(方某人其他書評書介)

星期六, 6月 12, 2021

老婆/老公使用說明書


黑川伊保子《老婆使用說明書》、《老公使用說明書》,陳亦苓譯,台北﹕精誠資訊,2020

《老婆使用說明書》是讀友以電子書形式送給在下,當成結婚禮物,同時把我拉進電子書錢坑的陰謀。當然,這也是身為關注組成員對亞斯伯格在下的心意。然後在下乾脆把《老公使用說明書》也買下,日後借給老婆看。

這類討論男女之別的書,多少捕捉到一些實態,對男女雙方都有提醒之效。甚至看描述同性的部分,也可以當成借鑑。不過這類書同樣有一大爭議處,就是很容易變成過度解釋和形成刻板印象。畢竟男女其實如光譜連續,並非截然二分(尤其心理方面,雖然生理亦然)。要從中劃分「男性的」和「女性的」特徵,總會遇上例外,然後就被批評是刻板印象。

同樣地,對男女之別的原因亦很易過度解釋。這類解釋其實幾十年前已有,屬於演化心理學範疇。可惜的是,關於人類生理演化的解釋,較容易以化石驗證,人類心理卻沒有化石可留。所以很多時候都是「言之成理但未有實據」。遠古人類的生活模式(如狩獵採集男女分工)會對心理和認知功能做成影響,十分合理(沒有才奇怪),但如何影響﹖卻難有定論。

女性主義者往往喜歡主張男女之別純屬後天形成,其實可視為對先天論的反撲。可是現時對幼童的心理研究,大抵支持男女先天有別之論,與友儕間不少家長的觀察相同。問題是,我們也不能因此認為男女之別完全是先天、而且完全不能改變。正如前述,男女之別有如光譜,乃連續變化,其實沒有所謂「完全男性」或「完全女性」的特色,很多時候都是傾向與程度之別。「女人型」和「男人婆」就是這種刻板印象的受害者(性別認同有異者更甚)。而程度這方面,亦有後天培育的影響。後天培育可減少差異、增進男女互相了解,不過如果認為可完全消滅男女之別,也是人類自大狂妄。

只要記住這兩點,不要把書中描述當成必然的刻板印象,實用上仍是有幫助的。

《老婆使用說明書》中,作者以女人記憶力的可怕為開頭,顯然深諳男人之苦。女人把負面記憶一下子全倒出來的氣勢,方某自小常見。最恐怖的一次是中學時搬屋要選擇地磚,由於老媽要上班,我就純粹看顏色選了一種。老媽回家後得知,說那是難清潔的款式。跟著就哭訴被苛待的歷史,說老公已經離譜、連兒子也不體貼諸如此類……到幾年前再搬屋,我堅持裝修的事必須她親自決定,她說不明白為何我不肯自己選,我就把當年的事再說一次。已成為長者、記憶開始衰退的她,竟然對這件當年更年期前後發生的事表示「有這樣的事嗎﹖」你可以想像方某啞子吃黃蓮的樣子,簡直有如南京人向日本控訴大屠殺,然後發現日本人完全不記得有那回事一樣。

至於《老公使用說明書》中,作者認為媽媽多跟兒子閒聊可培養兒子對異性的溝通能力。這點顯然在方某身上沒有效,因為在下就是自小就經常跟老媽聊這聊那的(反正很多時候也沒其他人可跟她聊),但並不見得方某的溝通技巧有所增進。當然你也可以說,對有點亞斯伯格的方某,要不是自小已有大量閒聊機會,溝通技巧說不定會更差。

對作者說的不用照單全收(畢竟其他有很多是她的個人經驗,加以「科學」包裝,未必人人合用),但作為借鑑反省倒是很有用的。

(方某人其他書評書介)

(如果閣下有興趣讀電子書,經本文連結 http://moo.im/a/46hoyG 或 http://moo.im/a/nyAGIM 購買,本人將獲得平台回饋。當然看倌不一定要經這條連結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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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記,或挑骨頭﹕

《老婆使用說明書》

#489第一章﹕「首先你必須瞭解,「出口責難的人,其實是心裡受了傷」。不管是一個禮拜前的事,還是30年前的事,她之所以會怪你,都是因為現在這一刻也覺得心裡很受傷的關係。解決辦法就是誠心地道歉。就只能這樣。或許你覺得「都已經道歉那麼多次了」;但男人在道歉時,往往會過於積極地解釋自己為什麼會說那句話、為什麼會做那件事的理由及原因。」

如果日本政府面對鄰國反日時也明白這點就好,當然他們真的覺得自己侵略別人沒錯的。

#667在兒子青春期時贏回老婆的心「最重要的是,對孩子們宣告「老婆最重要」這件事,能夠讓老婆的內心大為感動。不少老婆只要有這句話,就願意跟著老公一輩子。」

#765老婆想要的是老公的讚美「比起女性腦,男性腦的行動脈絡較短。女性腦常態性地持續編織著「起身去上廁所時,順手將這裡的東西拿到那邊去,然後去上廁所,回來時再順便做這個、那個……」之類較長的行動脈絡。而男性腦由於將神經訊號用在空間認知上以利察覺危險,故這部分的能力較差。人一旦要使用自己比較差的部分,當然就會產生很大壓力。」

男人並非不能多工(雖然一般不及女性),亦非不能計劃一次做多件事。方某就習慣出門前先預想能否一次做幾件事,這是自小被訓練的結果(老媽整天在嘮叨要多想幾步,反正下棋也是這樣)。雖然,的確在雜務和壓力增加的情況下,就會很易回到「一次了結一件事」的模式(但變成很浪費時間),畢竟這樣壓力最小。

#819失敗在所難免,就裝裝可愛混過去「因為一再重複的「忘記」對女性腦來說,就等於「對你來說,我是能夠輕易忘記的對象」。明明只是忘了買牛奶,都能讓老婆開始懷疑自己存在的意義,這點請各位務必小心。」

#877有時不需逃避,可與老婆對峙「玩得全身髒兮兮、在房間裡把玩具丟得到處都是等等,皆是培養男性腦空間感的重要遊戲方式。「要拿出第3個玩具時,就要把第1個收起來」之類只圖清理方便的要求,是無法培育出未來的理工能力、策略能力。」

這有點過份解讀,方某自小老媽就不准我弄髒(用打的)和用完東西不歸位,也不見得我的空間感就比其他男性朋友差。反之,東西放得很亂的人就很有空間感﹖也不見得。

#939依直覺選擇的女人 VS 經研究比較後做出選擇的男人「女性腦是一種屬於感受領域的右腦和潛在意識領域的左腦,兩者合作良好且靠直覺運作的大腦,故當然購物時用的也是直覺。而用於這種直覺的神經纖維較長,從數公分到數十公分不等,據說特別長的人甚至擁有超過一公尺的神經纖維。由於很難立刻對這麼長的神經纖維發送訊號,需要先排練一下。」

用這樣來解釋女人購物方式簡直有點勉強(女人神經有那麼遲鈍嗎﹖),倒不如說女性傳統角色是採集者,所以生活模式就是四處無定向東摸西摸見好就摘(根本就忘了本來要買甚麼,女人去超級市場經常如此),並不會像男性角色般要從空間上規劃打獵路線。

#1001為何明明問了你的意見,但卻選了另一項商品?「這時的女性腦是近乎下意識地想著「老公十之八九會說出那種無可非議的標準答案。即使如此,我還是要買橘色的嗎?」換言之,老婆只是想做最後的確認,確定自己就算被老公建議買「米色」,是否依舊心動又猶豫。所以若老公回答「橘色」,搞不好反而會令她不知怎麼辦好。」

倒沒想過原來還有這招。

#1281驚喜有時會造成反效果「此外,為了保險起見,有件事必須讓各位知道。那就是正因如此,故即使老公花了再多時間和精力做準備,也很少有老婆會因為驚喜而感到開心。

「就算被安排了如此浪漫的情節,老婆也不怎麼高興。反而還會覺得自己在服裝不合宜(男性往往不會注意到)、髮型及化妝也都不夠完美的狀態下,就沐浴在眾人的目光下,覺得有夠丟臉又悽慘的。」

這個你要怪電視劇編劇了,他們都說女人喜歡驚喜。(笑,雖然這不關在下事)

#1480不論到了幾歲都需要情話綿綿的女性腦「男人都不擅長讚美老婆。其理由之一,就是具高度空間感的男性所擁有的延伸感覺。男性腦的延伸感覺遠比女性腦要高得多,能將摩托車的機械裝置及工具等當成自己身體的一部分,靈活自在地操控摩托車、使用工具,就彷彿有神經連結著一般。而顯然他們也運用這種能力,把長時間一起生活的女性當成了自己身體的一部分。就像人不會特地稱讚自己的右手,男人也不會一直稱讚自己的老婆。人不會對自己的右手說:「我愛你。」所以男人也不會對老婆表達愛意。」

在下認為這也是過分解讀,其實就是男性普遍語言觸覺本來就不及女性而已,所以不習慣以語言表達讚揚和信任。正如男人對厲害的同伴也不會一直說「好厲害」(間中啦),而是以徹底的信任和依賴表示(講「用人勿疑,疑人勿用」的也是男人,而整天問對方愛不愛自己的是女人)。回到狩獵採集時代,對於打獵最了得的男人,其他男人與其稱讚,倒不如靜靜跟著他走、聽他的指揮更為實際。同樣道理,男人對老婆的欣賞,就是默默信任和依賴,把自己不擅長的事(如家務瑣事)都交託給她。而這對女性來說,只是一個大懶鬼的藉口。

《老公使用說明書》

#242第一章﹕一切都是老公的錯?「可是,我家老公卻是面無表情地回應:「妳喔,那種講話方式真的是有點糟糕……」要是我抱怨家長會的事,他就會說:「不爽就別做了啦!」或者「妳都說出這樣的話了,那為什麼還要接下委員的工作啊?」當初在戀愛時,我怎麼會覺得這樣態度好理智又好酷呢?

因為那時候他未是你老公。

#267「老婆若是能夠妥善引導老公,老公就不會犯錯。更重要的是,能夠做到這點的女性,是有辦法掌控所有男性的行為模式。一旦能夠操縱「基本上天生就是生來激怒人」的老公,不論是職場裡的上司,還是青春期的兒子,保證都難不倒你。

這句真是太有說服力。(笑)

#313女性腦的陷阱「而該區尾巴最長的公燕子的配偶,竟已擁有免疫力最強的老公」應為「畢竟」,國語的同音字。

#362人為什麼會有慣用手?「我們每個人都有慣用手,要是沒有慣用手,就無法閃避朝著身體正中央飛來的石頭。因為腦袋會猶豫不知該往左還是往右躲,以致於手腳太慢而躲不過,抓東西的動作也無法迅速靈活。」

倒是沒想過這角度。

#468第二章﹕培養男人的對話力,是母親的責任「外國男人之所以很能聊,主要是因為小時候就跟媽媽以成年男女般的方式交談。對女性溫柔體貼的義大利男性及法國男性們,和媽媽關係很要好這點,可說是國際知名。義大利男人不管是被誰問到,都會大方地承認「我?我當然是Mammone(義大利文的「媽寶」)啊!」對此,義大利女人則是面帶微笑毫不猶豫地斷定「Mammone?這沒辦法,不是媽寶,對待女人的技巧就不會好。」

這點不適用於方某。(掩面)

#569「我老公也經常忘了他自己是手套專員,而我都會趁此機會跟他一些更高價的,如手錶之類的禮物做為補償(微笑)。」

倒是沒想過原來台灣也有像香港「R著數」(抓好處)的相同說法。(「」此處讀Ao,等於廣東話的「拗」,正與廣東話「R」同音)

#602衡量愛情等於自尋死路「對男人來說很舒服的「規律」,對女性而言卻有些無聊。因為女性腦會以能否跨越規律、發揮巧思來衡量愛的有無。……提供「固定規律」的老公,搭配上只在意「非固定行為」的老婆,這樣當然永遠看不到愛。女人若堅持要這樣衡量愛情,只會自尋死路。千萬不能用「細心體貼的非固定行為」,來衡量對方的愛。就如接下來所寫的,妳想要他說的、想要他做的,就都乾脆地講出來、直接提出要求就好。」

其實只是方向不同。人皆怕悶,所以女人覺得男人可以花心思為自己突破悶局就是愛,男人卻覺得既然「悶」那麼可怕,我還肯耐著悶去做那些事就是愛。

#635再論女士優先「我認為歐美的女士優先,真的是個非常好的設計。在男性腦中規則化為一種「紳士的禮儀」,並使女性腦堅信這是對方對自己的「細心體貼」。」

這要女人也這樣想才有用,像港女當成應份的話就沒用了。(反正你做了她也會當成應份而不感動呀)

#658縱容兒子,老公就會得寸進尺「我家老公本來都說:「對於健康的成年人,何必要細心體貼?」在這方面落後兒子很多;但後來不知不覺地,就變得跟兒子一樣能做到女士優先。」

其實「對成年人何必細心體貼」這種想法跟德國人頗像的

#749男人總在恍惚中進化「男孩子,以及日後活躍於理工或藝術領域的女生,平常看起來都還蠻恍惚的,因為他們總是在發愣的時候,磨練其空間認知能力」

這有點難以置信,因為空間認知應該是靠四處亂摸而非單純發呆而鍛煉的。

#798這世上不存在沒用的腦「當維生素B及鐵質、鈣質的不足,也可能不必要地過度強化了「發愣」和「焦慮」的現象。」

根據何在﹖在下手頭資料並沒有這類記載。雖然欠缺維他命和礦物質,多少會令人「周身唔妥」以至影響神經系統之類。

#888別試圖推測老公的話中之話「在夫妻對話方面,要注意的最後一點,就是別試圖推測老公的話中之話。老公的話裡,多半都沒其他的話。」

#919「即使老公真的是很壞心地這樣諷刺妳,也別在意,就回他:「是啊,不夠的話還有三島香鬆給你灑一下,還是你要拌個生雞蛋?」輕輕帶過就好。諷刺這種事畢,竟是要對方有反應才有意義。如果他諷刺了半天老婆都不為所動,那他很快就會覺得無趣了。」

「這種事畢 」是「這種事唄」或「這種事嘛」吧。

#984藉由指派家務重新愛上老公「不過,還是要常備一些冷凍白飯,以防萬一他不慎忘記。畢竟下屬的一時不慎,應該要在上司的意料之內才行。」

#1014第三章「人腦生來就會對互動感到興奮,這是為了要感知外界以妥善生存的關係。當自己的存在或行為對其他人事物(可以是人、事物,也可以是團體組織)造成某些影響,進而帶來某些反應,人便會感到愉快。當然,雖說對正向的影響力(崇拜、幸福)感到開心是很自然的,但也有人會因負向的影響力(恐懼、混亂)而產生快感。這種腦也是有它的好處。由於不敏感,因此不畏逆境,骯髒的工作也不嫌棄,堅韌又強而有力。」

會高興也不敏感﹖

#1035如何與負向互動相處?「妳越是正確,對方就越會想盡一切辦法要贏過妳。如果贏不了,就會開始策劃著要傷害妳。一旦以誰對誰錯的方式討論,就只會有悲慘的結局。」

「那位太太是個能夠冷靜理性地說明事情的人,似乎沒什麼理由可以說她笨。基本上,當這個老公搬出「笨」這麼惡劣的用詞時,應該就是他的大腦在採取「既然沒勝算,就用假動作(傷害對方)來取勝」的策略。真卑鄙!」

這種策略見得太多了,先父就是這樣。

#1099泣訴的時候要列舉自己從早到晚做了哪些事「就算事後被責怪:「妳不是答應了會做好家裡的事嗎?」也不需反省什麼。要不予以忽略,要不就回嘴說:「我有做好啊!」再不然就哭給他看。」

「於是我便蹲下大哭,邊哭邊把從自己早到晚做的事全都一一列出,還跟他說:「其實我全都想為你做好,但已經累到連碗都沒辦法洗了,我真的好難過……」於是我老公就說:「洗碗這種事我可以做啊!」。自此之後,「洗碗」便成了他的責任範圍,而他的這份使命感,至今已過了35年,都未曾消退。」

這只因為男人很怕見到情緒反應,當然關鍵時刻用一下還可,用得太多就會惹人厭。

#1162擅自把老婆與自己一體化的老公「我年輕時曾對西蒙.波娃女士*所說的:「女人不是天生的,是後天形成的。」感到印象深刻。然而,當自己養大了個男孩後,不得不覺得「天生的性別差異確實存在」。我幾乎不曾看過有哪個女孩子會一整天一直盯著汽車玩具、看火車看得入迷而離不開平交道,但男孩子卻多半都著迷於電車或汽車。」

一直望著汽車火車的女孩,大概是亞斯伯格女孩。事實永遠在兩個極端之間﹕天生的男女差異是有,但後天培育放大和鞏固了這些差異,並形成刻板印象。再把不符合刻板印象的人視為異類。

#1272「沒有什麼比「因為有我」的感受,更能增加人的自我肯定,請把這種感覺也送給妳的家人吧!」

即是賦權

#1323出門時來個愛的抱抱「某天,我突然意識到「說起來,我似乎有好一陣子沒碰我老公了。」腦中閃過一絲念頭覺得這樣似乎不太妙?再這樣下去,一旦我再也無法接觸他的身體,等到要開始照護他時,肯定會覺得很噁心,所以我得要養成碰觸他的習慣才行。」

竟然會預先設想到這個地步了。

#1428第四章﹕是否得了卡珊德拉症候群?「近年來,雖還不到亞斯伯格症程度,但同理能力顯著低落的人越來越多。一般在聽別人講話時,通常都會配合著說話的人點點頭或是應聲附和、答個腔,根本不需特意,完全是自然而然。但有些人就是沒辦法好好地點頭,無法「原來如此」、「嗯,嗯。」、「對啊,沒錯。」地答腔附和。由於無法配合周遭,所以拍團體照時也多半都笑不出來。」

其實重點不在沒答腔附和,而是你應了也沒到位(總之搭唔岩位),於是別人還是敬而遠之。

#1441如何與有同理心障礙的人相處?「就因為無法與他人產生共鳴,所以無法察覺別人的想法及動線。一切潛規則都不成立,團體行動無法順利,覺得他對人際關係應該很是厭惡而避之唯恐不及,但卻又意外地相當厚臉皮。看在周遭眼裡是個「粗魯自私的人」,但該本人卻毫無自覺。甚至由於搞不清楚周遭人們的想法及周圍狀況,所以相當緊張。其表現就是對於規則的堅持,因為既然跟不上周圍的變化,就只好倚賴規範。」

其實那不是厚臉皮(例如區區在下臉皮相當薄,年輕時尤甚),而是根本不知道發生甚麼事。

#1468「藉由母親的表情展現及輕柔的話語訴說,也能讓孩子學習共鳴動作。於人類漫長歷史中,自然延續至今的母親們的動作,卻在這20年間大幅減少。在公共交通工具上開始看到不少對寶寶的咿呀聲沉默以對的媽媽,而仔細一看才發現,那媽媽正專注地滑著手機,恐怕在哺乳的時候也是同樣狀況。」

但手機並沒有流行二十年那麼久呀。(方某讀大學時手機才剛剛普及,而且功能很少,根本未有智能手機。)

#1498男人們容易落入的陷阱「這是優秀男性腦的證據。為了能夠察覺危險,並把獵物帶回家,以戰略能力見長的大腦,就是會有這樣的自然行為。……我提出了這樣的建議:「在餐廳裡,若是坐在靠牆的兩人桌,就一定要讓女生坐在靠牆的位置才行。男生一旦坐在靠牆的位置,兩人就會無法順利交往下去。」我的理由是,坐在背面靠牆的位置時,就能看遍整個店內空間,如此一來,男性的視線便會在店內四處遊走,逐一緊盯開門入店的女性,或是在桌間移動的女服務生等。」

但以前看書(忘了是否《男人來自火星,女人來自金星》,因為看過不少這類書),也有作者認為如果男人不靠牆坐,就會因為沒「背靠」沒法看清楚全場,令大腦不斷在懷疑背後是否有危險,令他更緊張。(方某反而坐哪都沒所謂啦,反正有人要偷襲的話,我看見也跑不掉呀。)

#1588主管是白癡嗎?「在我的研究中,發現了所謂的感性趨勢。依據大腦的週期性,全體大眾的感性,會在28年後變得完全相反,並於56年後恢復至原本的位置。」

#1609「在體育界,那些於一九八○年代開始掌權的團塊世代教練們,一個接著一個地因職權騷擾(Power harassment)問題而中箭落馬。人若是從自己得勢開始起算已經過28年,或許就該放下手中權力,別再直接掌權會比較好。」 

所謂28年純粹就是現在一代人長成所需的時間吧﹖假如一個人「三十而立」,28年後也接近六十歲了,如果按較舊的退休規則本來就快要退休。

所以現在說人口老化延後退休年齡,雖然從經濟上看來合理,但其實讓這批老人家繼續在管理職上,也只會令組織也跟著老化而已。要維持他們的生產力貢獻社會,其實不一定要讓他們擔任管理職不可,當然這批戰後嬰兒潮是否願意退下來就是後話了。像《四代香港人》所言,這批人因為人數多所以由小到大都自我中心,慣了世事繞著他們為中心轉呀。

星期六, 6月 05, 2021

扭曲的正義:檢察官面對的殘酷真相,走向崩潰的檢警與媒體

吳忻穎扭曲的正義:檢察官面對的殘酷真相,走向崩潰的檢警與媒體》,台北﹕聯經,2021

健康的社會,自由、民主和法治,理應三者皆具。可惜世間幸福的家庭不多,不幸的家庭則各色各樣。台灣解嚴後逐步民主化,當時有句話比較三小龍﹕香港有自由、有法治、但無民主﹔新加坡有民主、有法治、但無自由﹔台灣有自由、有民主,但無法治。看倌未必盡然同意,但至少某程度上反映了三地特色。可惜的是,歷史又再一次證明,沒有民主,自由和法治也難以保障。至於台灣,經歷兩次政黨輪替後,民主總算站穩腳跟,可是法治理想又能否達成﹖

作者「曾」是檢察官,但因為對現實環境過於失望、感到改革無力,決定放棄難得到手的官職,轉往德國留學,並把往日投書結集作為紀錄警惕國人。書中不只一次提到「無懼權力,首先要對權力無欲」。對權力無欲,無懼當萬年基層檢察官的人,應不只作者一人。可是敢對薪俸也無欲,索性辭職不幹的人,應該就沒多少個。有謂「大丈夫不可一日無權,小丈夫不可一日無錢」,其實無分男女。畢竟人可以不弄權,但不可不弄口飯吃。那種慷慨大概是作者這種學霸才有的奢侈。

無民主不足以保自由法治,但作者以實例提示大家,有民主也不保證能臻法治。法治國的達成,是要由上到下都尊重規章程序,尤以為政者和執法者以身作則最為重要。為政和執法者習慣便宜行事,把法律條文當成馭民之具而非約己之具。人民自然也會把法律當成私器,而不是共同尊重的天下公器。

就算不望四周,看看書中之例,亦可明某些附和權貴者無視權貴和執法者徇私狂法,只會不停指責民眾違法「破壞法治」,居心何其叵測。正如先前所言,滿口法治和平理性、實質親手把法治和平理性推進火海的,正是這些人。既然他們喜歡拿孔子當遮醜布,對付這些人「唔使用劍既」,只需用聖人之言﹕

季康子患盜,問於孔子。孔子對曰:「苟子之不欲,雖賞之不竊。」—《論語﹕顏淵》(12:18)

季康子問政於孔子曰:「如殺無道,以就有道,何如?」孔子對曰:「子為政,焉用殺?子欲善,而民善矣。君子之德風,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風,必偃。」—《論語﹕顏淵》(12:19)

當然,除了為政者和執法者,作者提及的傳媒也很重要。畢竟傳媒亦有化民之效,若然報導質素沒提升,民眾對法治的了解自然也無所提升,而只停留在「鄉民正義」的境界。在這方面,香港的情況跟台灣略有差異,雖然煽色腥的傳媒無處不在,也是普世鄉民的至愛,可是香港人一向形象較為冷淡,較少台灣那種大吵大鬧的煽情,所以書中的某些情況(例如要求法醫吉時驗屍)在香港或不至發生(或者,發生了當事人也佔不了便宜,反會被公眾指責)。可是,正義鄉民或網絡神探的輿論審判,無論中外或兩岸四地,均不能免俗。

有斯國而有斯民,有斯民而有斯國也。同樣地,有甚麼傳媒就有甚麼讀者,有甚麼讀者就有甚麼傳媒。傳媒不提升,民眾就難以提升水平。但如果民眾本身對傳媒無要求,傳媒自然也就不會提升水平。這是互為因果(所以才難搞)。

法治的意義,主要是在約束有權者,殆無疑義。可是要達成法治,卻需要全體公民的關注和努力。只有大家都覺得法治重要、規矩重要,才能成就法治國家。這也是作者以其實際經歷所提示大家的。

(方某人其他書評書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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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記﹕
(由於是電子書,所以沒有頁碼,只有電子書的序落號、和內部每章的頁碼。這也是電子書缺點之一,頁碼與實體書難以對應。假如我要寫論文,如何引述﹖)

#456推薦序一﹕「當年我透過整理官方期刊的內容,將二次世界大戰後日本不斷虛偽地高揭「和的精神」旗幟下掩藏的行刑實態,一一揭露出來,說明日本戰後的行刑現實,不外就僅是抹滅個性、要求順從的文化與社會結構霸權的實踐而已。」

其實東亞社會,不外如此。

#582推薦文﹕「美國著名廢奴主義領袖溫德爾.菲利浦斯(Wendell Phillips)說過:「若是沒有公眾輿論的支持,法律是絲毫沒有力量的。」

法律應反映公意,這就是為何我們必需有陪審團的理由。美國之所以要求連起訴也要有大陪審團,也是鑑於殖民時期的劣政。

#617推薦文﹕「在這種涉及刑事司法的實際工作中,法治/法制問題卻不必然占據首要位置,「人即目的」則是更遙不可及的口號,反而是要從各種不同的「需求」去「妥協」,可是身在這樣的機械架構中,所謂的妥協,不過是畸形的風險分攤,機關得到了競逐評比名次的敲門磚,但違法、危險性執法的風險卻回歸給執行端,而不論再滿心的理想性,最終也會在這樣的環境中磨耗至零。」

#632推薦文﹕「在超載又瘋狂的政策中,治安逐漸不再純粹為了生活,更像是一種政治速食,刑事司法體系變成收割、生產與追逐數字的「血汗正義工廠」

又何止檢警如此﹖社會各界,就連教育和福利工作都變成追逐數字指標,令前線工作者無法安心做好事,而為了效率馬虎了事的惡果,還是報在當事人(學生、受助人)和前線工作者身上。

#655自序﹕「過去幾年,「升官」從來不在我的生涯規畫內,因此我根本沒有必要討好體系中的「長官」、也懶得力求鎂光燈案件吸引行政系統裡「掌權官員」的目光。」

可謂對所謂「升上高位再改變」這種常見勸告的反動,當然能做得到「官職於我如浮雲」是十分優秀者才有的奢侈,因為他們反正做甚麼都成功。

「我的指導教授告訴我,律師雖然也是實務工作,但無法看到刑事司法的全貌;「檢察官」的工作才是貫穿整部刑事訴訟法,而且在偵查不公開原則下,檢察官的偵查程序相對「神祕」,如果沒有親自進去走一遭,是無法深刻理解體制、研究實務問題以及改革芻議的。」

#666自序﹕「那三年九個月給我的最大啟示之一,便是「一個人如果要無懼權力,前提是要先對權力無欲」。其實體系中的每個人該踐行什麼樣的責任,不但法律和倫理規範有規定、大學學習的理論也有教,是司法人員都必須具備的基礎知識,然而很多人曾經懷抱著發光發熱的熱忱,卻在進入體系後變得畏畏縮縮,最後在載浮載沉中隨波逐流。」

無欲則剛。

#707自序﹕「一位學長在我離職前夕感慨萬千地告訴我:「謝謝妳的身體力行讓我看到,原來,只是要求『依法』竟然會成為眾矢之的。」」

這種事我小時遇得太多,所以也不用再看這本書才知道。

「這社會上彷彿人人都很懂司法、人人都不滿司法,但仔細想想,大家動不動就大動肝火,然而卻似乎從來沒有人說得出究竟司法真正的問題何在。」

因為一般人只會有樸素的正義觀,不了解法律制度,就算是對法律制度有興趣的一般人(如方某),也不會了解實際運作。

#759概說﹕「工作貫穿偵查、公訴到執行的整體刑事訴訟程序。」、「檢察官負有客觀義務,除了調查犯罪證據與事實外,也須注意被告的利益(有利與不利皆須注意)」

這是民法系檢察官的要求,普通法系的檢控官沒負責那麼多。

#833第一章﹕「地檢署拮据得很,我們每月只能按規定報十八至二十小時的加班時數,多出來的時數就是獻給公理正義,「做功德」用的。大家肯定很好奇,如此賣命的檢察官值班費是多少?答案是:每小時七十元。」

(按﹕「做功德」這句是在諷刺賴清德。因為賴當行政院長時,照顧服務員—即看護—抱怨薪金太低,賴勉勵他們「做功德」。賴被指責剝削基層工作者,譏之為「賴功德」、行政院附近被貼上「功德院」的貼紙作諷刺。)

#838第一章﹕「檢察官的法定上班時間與警方不同,漏夜、通宵開庭後,隔日上午仍須上班,也因此二十四小時不眠不休並非罕事。」

就差在不用on call 36小時。

#854第一章﹕「因為值班太多,大多時間是不能喝酒的,當然也不太可能像本篇最開頭提到的劇情,和誰相約去酒吧談心。」

現實中的醫生和機師也一樣。

#868第一章﹕「醫生們對檢察官這職業有什麼看法呢?他們共同得出的結論,就是:「當檢察官的CP值低得嚇死人,千萬別讓小孩去念法律!」」

#910第二章﹕「「檢方假日或加班時沒冷氣,很想把隔壁棟院方的冷氣接過來用!」「(雖然司法預算占國家預算超小一部分,司法經費也不太充足,但是)檢方的預算跟院方比起來,檢方根本乞丐!」」

想不到連公家單位也會沒冷氣用。大概是因為一般人去法院的機會還比去檢察署多一點﹖

#930第二章﹕「如果民眾對社會現象有什麼不滿,也常常無法先冷靜思考這些問題的原因、難以站在客觀角度思考是非對錯,反而不明究理地衝去地檢署按鈴申告,或罵司法發洩情緒。」

大概是《包青天》看多了。

#979第二章﹕「某些學者收下昂貴的委任費用,提出的意見不被法院採用,又不甘法院判決將他的見解「駁斥得一無是處」,不只在大學、研究所課堂上、社群網路上痛罵司法,還在許多崇拜老師的大學生心中種下痛恨司法的種子。」

我倒懷疑這年頭還有多少大學生會崇拜老師﹖會被崇拜的也大概沒幾個。

#1017第三章﹕「其次,進行腦部解剖。使用電動鋸骨鋸切開整個頭骨(上方半圓切開)以觀察腦內狀況,接著取下頭骨,注意硬腦膜有無出血現象,接者除去腦膜,觀察是否有硬腦膜下出血或蜘蛛網膜出血現象;實務上不乏因該處出血而死亡的案例,且除了疾病所致的自發性出血外,也可能係因外傷所致。」

「接者」乃「接著」之誤。

#1032第三章﹕「在決定相驗順序時,會視案情與保全證據必要的緊急程度、不同相驗地點的路線安排,還有報驗先後順序等,決定當日案件的相驗順序。……一個相驗案件所需要的人力完全超過民眾的想像。除了檢察官與法醫(如有解剖,則需要法醫研究所指派法醫)外,還需要書記官、地檢署司機、報驗司法警察機關之警力、參與協助的殯葬業者、醫院或殯儀館人員等。如果遇到不理性民眾透過直播號召包圍殯儀館、地檢署或警察局的「特殊狀況」,又需要更多警力支援、花更多時間。」

#1038第三章﹕「除了需要面對狀況百般的屍體,相驗還有更多驗屍的法醫學與偵查學專業之外的問題。例如決定進行解剖的檢察官被不明就裡、激動的家屬攻擊,或遭人揚言要去殯儀館外抗爭,甚至找民代施壓法務部企圖干擾偵查。」

相比香港人的冷淡,台灣似乎總是頗習慣這種很激動的反應。

#1115第三章﹕「檢察官常常要面對地方民代介入「指揮」司法警察、向地檢署「指定良辰吉時作為相驗時間」等,各種在合法程序之外的指示與要求。……有些家屬這時就會舉著「死者為大」的大旗,訴諸民意代表與媒體,在採訪或記者會時醜化司法機關,將檢察官扣上「不尊重死者」、「不體諒家屬」的大帽子。」

這種人在香港大概會反被網民嗆「失禮死人」。

#1136第三章﹕「大家喜歡在日常生活裡占小便宜、討價還價、把公家機關當成服務業,自以為「繳稅就是大爺」,連本質上需要時間、視證據狀況決定案情發展進度的刑事司法調查程序,也想追求快又便宜,不只要相驗快,開庭也要快,又要求調查必須精緻,絲毫不管先來的其他案件調查也需要時間。」

#笑甚麼你也是華人

#1151第三章﹕「這種不喜歡繳稅,卻要國家提供完美服務,動輒透過民代、大官施壓的文化脈絡,顯示了欠缺法治觀念與沒有責任感的問題。明明知道自己付出的成本少得不可能得到完美的服務,也知道很多人都在排隊等資源,但他們眼中沒有別人,只有自己,所以才想盡方法靠關係、走後門。」

#1232第四章﹕「我想當檢察官的人,在職期間應該都會有那麼幾刻,腦中閃過一個聲音,覺得自己肯定是前世欠了別人很多債,這世才會在這麼一個瀕臨失能的體系裡,和「巨嬰們」糾纏不休吧。」

正如清朝的人也說「前生不善,今生知縣」。 

#1245第四章﹕「不斷濫訴之人。這類VIP對司法資源有什麼危害呢?危害可是大到全臺各地檢署幾乎都要特別分出一組專組檢察官(約三至六名檢察官,視各地檢署分組編制而定),專門應付這些VIP。我被分發到澎湖地檢署擔任檢察官的第一天,同事們便很熱心地提醒我哪些人是「澎湖VIP」。和一般人的想像不同,這些司法VIP並非不學無術分子,相反地,他們可能是退休教師、公務員、(自稱)博士,以及警察——這類人作起亂來,比地痞流氓還讓人頭疼。」

因為沒讀書的人你可以用法律搪塞他,書讀多了的就很難用這一套。

#1307第四章﹕「為人師表,天理昭彰,不得好死,急急如律令!」「泯滅人性,禍國殃民,迫害無辜,根本沒天理,不得好死,本尊詛咒你。」

別以為世上只有一個陳雲根。

#1392第四章﹕「走在路上自稱踢到某醫院載送殘障人士的車輛而跌倒,於是告醫院的司機;走在路上拿攝影器材不斷拍攝鄰居,接著告鄰居公然侮辱自己

怎樣看也是鄰居被侮辱多一點。

#1416第四章﹕「在這類濫訴人之中,妄想自己「被監控」的患者占多數。在他們的幻想中「國家機器動得很厲害」,有警察、特種部隊、特勤人員、國安單位或其他公務機關想要監控他。」

如果我是作者就會答他﹕明明檢察署也是國家機器一部分呀,怎麼要自投羅網。(茶)

#1452第四章﹕「依照最高法院判例及判決對於刑法第一六九條誣告罪的解釋,「須告訴人所申告內容,完全出於憑空捏造成或虛構為要件」,而不起訴處分的理由很多,大多時候是因為證據不足,然而證據不足並不等於有「憑空捏造成或虛構」事實。在檢方偵查實務上,誣告罪的證明因此成了極困難的大哉問,這也是為何能夠成功起訴判刑的誣告案件並不多。誣告罪要成立,除了要對方告的內容是虛假的,還要證明一個人有犯意,這是十分困難的事,像E那樣罪證確鑿成功被起訴判刑者,少之又少。」

如果誣告罪門檻太低也會很危險的,就是讓民眾不敢舉報懷疑案件。

#1501第五章﹕「為什麼要搞小動作?因為檢察官人事升遷有「過站不停」的潛規則,如果沒在一定服務年限中升上主任,未來就幾乎不可能有機會再升遷了。」

有這種「幹部」制度式的年限也頗無聊的。

#1521「許多基層員警肯定萬分不解,為什麼檢察官身為主導偵查案件的偵查主體,要被扭曲的警政專案績效制度牽著鼻子走?為什麼檢察高層甚至還會和警政高層一起手牽手合作無間的催生專案績效?又為什麼要求檢察官「配合」警察績效辦案的大有人在?」

「我與不少前同事都有堅持依法辦案,卻遭到警方高層背後咬耳朵的經驗。我也曾在承辦被告親戚為地方首長的重大案件時,碰到承辦員警與被告的地方首長親戚有「不尋常通聯」的情況,警方甚至拖延報指揮、拒絕依照檢察官指揮及時前往現場找證據進行證據保全。」

因為檢察官只負責寫文件,實際動手抓人的是警察嘛。檢察高層自然想討好警方,好讓檢方有大案時警方會全力配合。

#1535第五章蕭淳尹法官﹕「官當愈高,業務負擔愈輕鬆,愈有權無責,多少人能抵擋升官的誘惑呢?」

職高者權重責輕、職卑者權輕責重,斯謂中國歷代之頑疾。

#1609第五章﹕「接著,檢察長開始回想當年,談自己是澎湖人,過年返鄉機票難訂,過去擔任基層檢察官時「位卑職低」的值班經驗,讓現場的檢察官們錯愕。原來,在檢察長眼中,基層檢察官是「位卑職低」的工作。」

正如香港的教育高官也說,圖書館主任找基準試不及格的老師去當就好。

#1609-#1615第五章﹕「要求檢察長下來辦案,且只要辦一件而已,檢察長免輪分一般偵查案件,也免輪值所有內外勤值班。相較一般基層檢察官每月分案數十甚至上百件,其實檢察長辦案的象徵意義大於實質意義,但卻遭到檢察長否決。……親檢察長派的檢察官更語出驚人,認為此決議要求檢察長辦「一件」案件根本是「羞辱檢察長」,言下之意似乎指「辦案是羞辱」。這樣的言論引發圈內議論,不少每天都在辦案的基層檢察官因此覺得「備受羞辱」。」

可能要求只辦「一件」是羞辱、看輕檢察長呢,辦十件吧。

#1621第五章﹕「我們檢察長群組有討論過,認為「檢察長本來就不是一般的檢察官」,跟法院院長(要辦案)之於法院不一樣,所以檢察長不用跟法院院長一樣辦案。」

這不知算不算是侮辱法官了。(笑)

#1634第五章﹕「檢察官做的是法條規定的法定工作,但是單憑在體系內溫良恭儉讓的溝通,上級並不會理睬,因為他們太「資淺」了,如果沒有媒體焦點、沒有作秀舞臺,就容易被政府高層忽視。」

所以就像包龍星所言,貪官奸,清官要更奸。只懂搞政治固然不會是好官,但不懂搞政治,也做不了好官。
(到這裡才發覺,原來不同電腦開的序落號還會不同。那不就是沒用了麼﹖)

#1713第六章﹕「我就曾在處理一件恐嚇案件時,面臨告訴人當庭跳起來抗議:「檢察官,在庭的這位被告不是打恐嚇電話給我的人,我有跟警察說了!」被告也抗議:「檢察官,我有跟警察說我的手機被人拿走,對方也說他要告的不是我,為什麼我是被告?」」

「類似的案件層出不窮,多到檢察官們都快失去新鮮感了。例如:告訴人與證人指認肇事逃逸的犯罪行為人是男性,但警察移送的被告卻是女的;移送書裡寫本案「調閱監視器破獲」,但卷宗附的卻是一張「空白光碟」,書記官打電話到報告分局詢問,對方卻天兵回報:「檔案被覆蓋,滅失了!」不只如此,甚至連《刑事訴訟法》明文規定應該全程錄音或錄影的警詢檔案都可以滅失

檢察官面對這些無可奈何的情況,就算正式發函到分局、副本轉知督察室處理,通常最多也只會收到:「承辦人○○○予以申誡/口頭警告」的答覆,然而像這樣證據被警察機關「毀滅」的案件,往往早已回天乏術,得不到在司法體系裡應有的對待。」

民主社會尚且如此,不民主社會可想而知。

#1726第六章「在各種「專案」期間,地檢署還會收到大量顯然不構成犯罪,但為了衝高績效報表而硬移送的案子。不只偵查隊、派出所要衝績效,連不諳刑事犯罪偵查的「行政組」等單位也跑出來插一腳,「群鴿亂舞」之下,就連打扮清涼、穿著小可愛的女子照片都可以被當成「猥褻物品」呈報,還有大量不區分狀況,一律將「選物販賣機」(夾娃娃機)當成賭博案件移送的荒唐狀況。

案件是不是「專案」的重點,也會影響承辦員警的心態。過去我接手一件某分局報指揮、前手檢察官聲請羈押並獲准、數名被告在押的案件時,就算這個案子和槍械有關,但由於該案並不是發生在評比「打鐵」(查槍)、「掃黑」(查組織犯罪)期間,對專案績效分數沒有太大意義,該分局報指揮並抓到被告,將人犯解送到地檢署、檢察官聲押後,便拍拍屁股撤手不管。後來承辦人調動,這個案子的警方卷宗竟然還全部不翼而飛」

「對警察機關某些責任感較低的人而言,只要找到被告、移送、向媒體交差了事就好了,而且只要辦理移送就可以賺到分數,至於證據是否充分、是否到達起訴門檻、是否有人被冤枉了,並非績效評比的重點

「因為肩扛績效壓力,被迫一定要在專案期間內「做出成績」,在理論上主要工作是行政警察角色的派出所員警,只好忙著線上無票抓人,角色、職責混亂,不只如此,三不五時還有一些對刑事偵查不具專業的內勤單位跳出來作亂,視偵查隊若無物,透過「上級」施壓偵查隊辦理移送,導致偵查隊被員警戲稱為「移送隊」

「面對如此龐大的分數要求、專案績效、功獎至上的壓迫,不得不長得愈來愈歪斜的警察體系」

官僚習性,或曰一般人習性,自是看獎懲而行。搞一堆不反映實況的量化指標,正是李天命所謂的「偽專管理主義」。

#1737第六章「許多員警承辦案件出現重大紕漏,被司法人員或上級長官發現程序有違失甚至重大違法時,往往抗辯自己「不熟《刑事訴訟法》與警察法規」、「如果一切都依法就無法達成績效要求」、「為了(自以為是的)『正義』所以違法」。這代表什麼呢?代表我們的執法人員視法律若無物,對法律欠缺尊重。

這現象著實讓人愕然,因為執法人員最基本、也最該依循的就是法律,如果連他們都認為不需依法執法、法律在某些情況下「僅供參考」,那麼法律到底是定來做什麼的呢?當執法者不依法行事時,又要如何說服人民守法?

所以所謂法治,從來都是針對為政者、執法者,而不是針對小民的。
因為法治之下,小民違法,自有官府懲辦。如果官府不懲辦,是官僚之惰損害法治。
如果為政者、執法者違法或者不執法,誰能懲辦之﹖故拉丁諺云「Quis custodiet ipsos custodes?

#1747第六章「以交通稽查作為理由盤查被告,數名員警卻在無搜索票的情況下團團圍住被告,又在違反被告意願的情況下,大肆搜索對方的車輛、錢包,並以違法搜索取得的毒品殘渣袋作為逮捕的依據。」

「法官很直白的訊問該名員警:「你們這個就是不去理會學校教的正確方式,跟著學長亂搞、便宜行事,反正很少嫌疑人或被告敢質疑警察的作為,養成你們肆無忌憚、恣意妄為,不顧程序正義的做法及心態,還可自我麻痺、自我催眠,說誤認檢查、檢視等同於搜索?」」

這種奧步,太平時代通常用在地痞流氓身上,所以一般人不會發覺,也不會理會那些社會邊緣人的處境。可是到了亂世,就連一般公眾也可能受此「殊遇」,才驚覺原來平時看來是保護大眾的警察,竟然濫權如斯。但這只是你平時看不見也沒理會而已。
平常以為對待罪犯(或疑犯)可以不講人權不講程序的人,終有一天鐵拳會報應到自己身上。

#1756第六章「在學校裡的確有學到關於違法搜索的知識,知道正確的程序為何,卻在成為了真正的執法人員後知法犯法。這不禁讓人想問:到底要身處在怎樣的醬缸環境,才能讓他拋棄專業訓練,認定做錯的事才是「對」的?

這就是為何美國乾脆規定違法獲得的證據不能呈堂(證據排除法則)的道理。

#1895第七章「本來我們期待的是透過這些人口找到販毒的上游;然而,真實的情況是檢察官無從在卷宗裡找到上游的蛛絲馬跡,警察也沒有在第一時間保全其他客觀證據。畢竟重點是拿到績效分數,透過盤查抓毒品被告衝績效的速度,遠比用盡心力追上游還要輕鬆方便。」

有些警察事先會養線民,而這些線民本身就是施用毒品人口甚至是小型毒販,他們與警察合作,好處是某種程度上可以規避查緝。他們會以各種檯面上、檯面下的方式向警察「報線」,如果只是單純報線的情資蒐報還無可厚非,但這些線民往往會出賣,甚至是陷害朋友,遊走在違法邊緣;例如故意將毒品殘渣袋丟在朋友家裡「栽毒」,再通報警察去進行「同意搜索」。」

#1902第七章「更有不少員警就此表示心聲:「原本守規矩的人,看到違法搜索的人反而記嘉獎、獲頒獎、考績甲等,就算最後因為證據排除而不起訴或無罪,那些違法的員警也不會怎樣,而且搞不好還升官。而守規矩的結果是被檢討、被責備、考績乙等,被問:『你到底在堅持什麼』,都不知道怎麼回答了。」」

賞惡罰善,政之腐也。

#1950第七章「負責核票的檢察官與法官必須有高度敏感度」是歐化句子,可寫作「必須非常敏感」。

#2003第七章「再加上檢方高層長期以來強調「良好的檢警關係」,對於警方送到的文書,某些檢察官傾向照單全收,相信警方。於是,該署有不少檢察官收到荒唐的移送案件,甚至是移送錯人的案件時,會選擇摸摸鼻子自己調查、火速寫不起訴處分書結案,不願意透過《刑事訴訟法》明文規定的「發查核退」機制提醒並督導司法警察機關。畢竟,檢察官如果要進行發查核退的話,還要花時間批進行單,很累,況且案件還是掛在自己身上,使得報表上的未結案件很多,沒辦法在「報表戰爭」中取得成績。」

制度之所以要有多種制衡,就是基於不信任。當然公務部門一般是會對同事有基本信任,因為如果完全不信任的話根本無法合作。不過如果信任到毫無監察制衡的話,那麼你的職位根本就不需要存在了。

正如在學校,校長見到呈上的開支單據,當然一般也會相信我不是用假發票在化公為私騙取公帑啦(除非我有前科,但如果是這樣應該已撤職查辦了﹖)。但他也有責任要監察下屬是否妥善使用公帑,遇到有疑惑的開支也總應要求我解釋一下,確認開支確有所需才簽發吧。

#2036第七章「檢察官忙著調查證據的時候,新北警高層宛如熱鍋上的螞蟻。這件案件被警界內部認為會「衝擊警方績效制度」

「不過檢察體系在助長歪風一事上很遺憾地也不遑多讓,例如高檢署內部就有人長年在這樣的歪風之下,竟遺忘了自己做檢察官的本分,在公開場合口出風涼話:「新北檢檢察官辦這件案件,看看以後警察要怎麼『幫他們做事』。」說出這種話的資深檢察官,可能忘記了法治國檢警的使命是服膺法律依法辦案,而不是維護「關係」,和「誰為誰」做事無關。」

「即便眼見「騙票」的員警被起訴,警方高層還是不願面對自身體系對基層的壓迫、專案績效逼出的業果,好好檢討讓執法人員無法守法的原因為何,反而向媒體放話,表示「查緝車手遭起訴,新北警力挺執勤同仁」,還宣稱這些員警之所以被起訴,是因為警方和檢方「實務見解不同」」

是否很眼熟﹖

#2045第七章「涉及「騙票」的六名員警全部被判有罪……明明在判決前說要「力挺同仁」的警界高層接到消息後,竟然對媒體錯愕表示「那麼嚴重喔」,不久前振振有詞責怪檢方的新北警高層,不檢討追逼績效政策的問題,反而施展「次元切割」, 改稱這些被宣判有罪的員警「違失情節重大」,慌忙將其等提報到新北市政府移送懲戒。」

身為警隊高層也不覺得違法「那麼嚴重喔」,要等法庭提醒你,這才是最嚴重的問題。

#2162第八章「另名女同學的報案紀錄為何「憑空消失」?」應為「另一名」漏植。

#2169第八章「在警方「掃蕩賭博期間」,基層員警深知網路賭博、大型賭場查緝不易,警政高層制定的評核目標又不能不努力達成,便鎖定特定公園「每日掃蕩逮捕老人」,用人頭來衝高分數。真正背後有官商與黑道勢力的大型地下賭場,反而被丟到一邊,警方無力管、也不敢查。」

正如香港食環署小販管理隊員專抓老人家一樣,因為要交待。

「臺灣有句俗諺:「作戲空,看戲憨。」意思是在臺上演戲的是瘋子,在臺下看戲的則是傻子。」

#2175第八章「最後,躲在背後的高層升官了、臺上的演員出事了,群眾卻仍茫茫然,還活在英雄主義的虛擬幻境中,不知道背棄了程序正義,追求到的根本是扭曲的產物。」

「讓自己任內「數字形式上」的犯罪率下降、破案率上升、可以提供給媒體作秀的戰績,好為下一步高升鋪路吧。

當他們高升後,被遺留的基層員警因為犯法,被檢方與廉調機關查獲被起訴判刑,只會得到和前文提到的新北「騙票」案涉案的員警同樣的結果:秉公處理,甚至兔死狗烹,就算基層員警認罪被判刑了,高層送他們去懲戒時,還不忘發新聞稿斥責違法員警,好像高層都是清流似的。」

偏偏那些基層警員還是會維護這樣的高層,繼續樂此不疲被利用。

#2412第九章「我只能說,當媒體與司法人員「關係良好」到志同道合地合開一間「餐廳」時,民眾絕對是吃不到真相的。」

那麼問題是傳媒和記者的利益衝突沒有披露。

#2429第九章「此時另一名員警走向被摔趴在地且被完全制伏的N,伸出右腳狠踹N的頭頸,再次吼道:「用走的啊!」這一腳的力道大到N的頭部劇烈晃動,連出腳的員警似乎都有點重心不穩。

員警喝令N「過來」,N也乖乖走過去了,員警到底有什麼不滿?見到此情此景的附近居民看不下去,出聲阻止「幹什麼打小孩啊」,質疑警方執法過當,然而員警卻朝著樓上的居民大吼:「看三洨啊(臺語)?」「他拒檢欸!」接著集體向無辜住戶反覆叫囂:「下來啊!」「給我下來!」其中一位員警的情緒似乎完全失控,竟然指著住戶,疑似大吼:「叫你吃慶記(子彈)!」」

「除了後來民眾都知道的,警政署號稱警方有配備,且該案現場員警胸口確實有亮燈(顯示為有開啟、處於運作狀態)、理應開啟的密錄器「通通沒開」,令人不得不質疑警方內部是否有湮滅證據的荒謬表現之外,即便四名少年並沒有構成犯罪,中和分局的長官當初仍堅持要將這個案件包裝成犯罪,想把其中一名駕駛車輛的少年移送到少年法院,甚至在部屬提出質疑時,當著眾多部屬的面說:「你不叫他們移送,你要怎麼解套員警踢人家頭的事情?你不說他們違法有多嚴重,要怎麼把球踢出去給法院?」」

也很面善﹖

#2444第九章「媒體報導一起司法事件時,應該要就司法文書以正確、公正並客觀的解讀資訊。如果不懂,該去請教司法機關的發言人,而非在一知半解的情況下自己恣意詮釋,再搭配彷彿小說般的情境撩動大眾情緒,更不該為了拿到某些好處、便利某些特定人士,特意剪裁材料做出偏頗的報導。」

記者當然不應該不懂就亂寫,可是去問官府發言人,豈不是以吏為師﹖
當然作者也提及有些外界教授、律師胡說八道之事,但對政府(含司法)行為還是找外間獨立專家評論比較妥當。

#2510第十章「是的,民眾熱愛刺激、嗜血、追逐案件進度、在網路上一窩蜂的鍵盤柯南行為,甚至因此展開參與號召圍事的實際行動,正是完整這扭曲迴圈的最後一個關鍵。對外必須向大眾交代案件、對內要邀功論賞的某些偵查人員;努力滿足觀眾需求、衝點閱率衝得違背倫理的媒體;愛看熱鬧又喜歡妄加評論、對司法單位指手畫腳的民眾,三者成了緊緊相連的圓環,互咬互扯、互相戲弄,然後一起墮落。」

「完整」大概是「完成」之誤。

#2831尾聲「一群人在人云亦云後,完全不管證據、無視被告抗辯、不釐清客觀事實,直接跳過正當法律程序進行公審,甚至對被告與被告家屬丟石頭,這叫做正義嗎?包圍甚至「搜索」警察局,要求警方交出嫌疑人,由「人民公審」,叫做正義嗎?包圍執法機關,要求執法人員不必遵守程序正義,逕行抓人、羈押,這也叫做正義嗎?

如果有一天,仇人只要覺得我們「該死」,就可以輕易透過直播方式高聲疾呼抓人、羈押,我們也就這麼莫名其妙鋃鐺入獄,這樣的世界真的是我們要的嗎?如果這不是我們要的,那為什麼現在有這麼多人為網路直播圍事叫好,認為那「大快人心」?」

文革種子從來都在,只看有沒有政客去挑起來。

#2851尾聲「當多數人都可以理性思辨、勇者無懼地奉法律為圭臬、尊重正當法律程序與司法獨立時,我們才能離動輒喊打喊殺的人間地獄愈來愈遠,走向真正的法治國。

#2875後記「但後來,我發現我旁觀者似的視而不見,其實維護的不是那個尊嚴的圖像,而是一種深陷在體系裡產生的集體麻痺感——把自己當成集體的一員,批判集體就是批判我,但是我堅持自己是無辜的……確實,面對體系問題不能任意開「地圖砲」,但是點出確實存在的亂象,就是地圖砲嗎?把自己跟集體融合在一起的文化,究竟從何而來?」

只要在網上跟人辯得多,就會很容易發現這一點。尤其是當你批評中共時,有些被中共統治的人不知為何就會覺得你在批評他們,然後就很大反應又「辱華」之類橫飛。麻煩這些人想清楚,若然真的有辱,我辱的頂多是趙家,但你們配當趙家人嗎﹖

#2881後記「然而,我們必須了解到,法律看似有很大的權力,但有時又很卑微。體系中曾經做錯或是違法的「個人」,往往在法律上只能追究個人責任,法律之外的政治責任、體系結構與文化的問題,法律無從追究,掌權者也樂於無視。」

所謂「制度暴力」即如此。

#3274辭呈「職對於體系內改革已經絕望,並於107年初退出檢改」

那麼還要怎樣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