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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六, 9月 29, 2018

有廁出租—政商共謀的殖民城市管治(1860-1920)



莊玉惜著《有廁出租—政商共謀的殖民城市管治(1860-1920)》,香港﹕商務,2018

其實方某兩年前摘錄過作者的講座「香港公廁臭史」,如果有聽過那次講座、或者看過拙文的話,本書其實是詳細版,大體跟講座內容差不多。仔細看/聽就會發現,雖然現在公廁已經沒有當年那麼臭,但很多事情發生的模式、甚至政商兩界的取態,百多年來都是「態度未曾改變」。

分別是本書用了整個章節去討論殖民主義理論這個頗為「左」的議題,作者認為香港開埠初期的公廁經濟並非以往的殖民理論可以概括。
英國並不是像傳統說法般「為殖民地人民帶來現代衛生」,反而是處處迴避責任,直到商業公廁因為珠三角絲綢經濟沒落,商業公廁退場(因為沒人買糞)才不甘不願地接手全面興建政府公廁。

甚至我們認為西方人發明的沖水馬桶比較先進,在當時亦非事實(因為當時渠道技術不夠好,反而更易藏污納垢滋生病菌,英國專家甚至建議學中國人倒夜香)。這種態度轉變倒也有點像鄺智文《老兵不死—香港華籍英兵》的記述,西方人初接觸中國時還認為倒夜香比較先進衛生(別忘記中世紀歐洲城市還是隨地倒糞令城市衛生極其惡劣,甚至水廁也只是把糞便沖落河臭氣薰天,中國人拿去當肥料至少可以循環再用)。直到歐洲人殖民事業日盛、中國又戰敗露出頹相,西方人在自身逐漸進步的對比下,才逐漸認為中國人質素差劣不顧衛生。

無論傳統視角把殖民地看成殖民主單方面擺佈人民、帶來現代建設,或者左翼視角把殖民史看成當地人被壓榨和反抗的歷史,都無法解釋香港商業公廁的全貌。香港的商業公廁,雖然有跟政府公廁競爭和排斥的一面,但同樣也有政商合作的一面。作者特意避開官商「勾結」這個有強烈觀感的詞語,就叫政商「共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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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作為殖民地,香港西方人數目相對很少而且生活水平較高,要維持基本衛生沒有困難,但當時像候鳥般往來大陸和香港的華工就很不同。這批華工遠道而來,脫離了傳統社會的網絡,而且只能住在非常擠迫的房舍中(當時這類出租房屋連廁所都沒有),對社會又沒有歸屬感,男人隨處便溺就變成常事(女人則怕被騷擾所以躲在家裡用夜香桶)。本來在香港就因為熱帶疾病(如瘧疾)死亡率高企的西方人,對這種不衛生的習慣當然敵視,屢屢要求政府解決。

可是,作為自由港,早年的香港政府長期入不敷支,對他們來說稅收的主要用途當然是用來搞基建促進經濟發展(咦,現在政府好像還是這樣﹖),怎麼要用寶貴的稅金興建和維持公廁這類沒錢賺的設施﹖
更有甚者,當開埠後不久開放給華商買地,華人地主逐漸成為重要勢力。他們不單扳倒了政府要求加強住宅通風和增設廁所的法案(咦,是否也很熟﹖),而且往往以公廁影響地價為由反對政府興建公廁(NIMBY真的不是今天才有)。

那麼衛生問題怎麼辦﹖結果「幸運地」適逢珠三角絲業興起,對城市居民高蛋白質的糞便需要甚殷,所以商人紛紛倒過來出錢競投政府公廁收糞工作,並大量興建商業公廁。
對於政府而言這是一箭雙鵰之舉,政府既不用出錢出地維持公廁、又不用面對地主反對(地都是他們自己的),就可以制止人們隨街便溺。所以政府投桃報李,對地主亦非常優惠,不只公廁牌費廉宜,而且對投訴往往也冷處理。雖然鼠疫後法例要求對糞便消毒,但這樣會影響糞肥價值,所以商人陽奉陰違、政府亦不聞不問。

以上聽起來似乎還有點「想當然」,相信作者的最大苦工,就是解開了為何商業公廁不受投訴這一點。政府公廁難以維持、商業公廁卻在同一位置長期營業,這正是與各種傳統殖民理論格格不入之處。
作者分析了差餉冊和其他檔案,標示出各商業公廁地產商的「勢力範圍」和地產商之類的關係網(這有點像先前三位朋友《精英惡鬥﹕香港官商霸權興衰史》的古代版)。發現這些商業公廁往往不是在地主本人的「領土」中間,就是和地主朋友的物業為鄰。當時的華工都是客工,人生路不熟,當然不敢投訴地主(或其朋友)以免無處容身。而且華工反正也不會久留,自然不會為公廁滋擾作甚麼反對行動(方按﹕Rolling stone gathers no moss,為何政府老是鼓勵香港人去大灣區﹖權貴又叫人「唔鍾意可以移民」﹖由此亦可以另一角度理解)。而西方人又因為這些商業公廁都位於華人區,對自己滋擾較少,解決到香港整體衛生問題就好,所以也鮮有理會。
於是商業公廁就比政府公廁更易站穩陣腳。因為政府公廁沒有這種「庇護」,人人得而投訴之,反而動輒得咎。

這個對香港公廁的罕有研究,讓人覺得相當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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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有趣之外,讀者還可以跟現在比較一下。其實我聽講座時,首先想起的就是黃子華棟篤笑這一幕﹕

子華﹕「喺黃埔……唔係誠哥嘅人,你嘅電話係收唔清架﹗得半格﹗」
(意指不是使用誠哥旗下電訊服務的人,在誠哥旗下的黃埔花園很難接收清晰訊號。因為其他電訊商未必獲准進入屋苑裝設天線、又或者未能得到較佳位置。)

現在大家叫這種情況「地產霸權」,其實你看當時的商業公廁,邏輯是一樣的。你租住某地主的房屋,無論多窄、房租多貴你都無力反對,而且就連大便也要送給地主再賺一筆,就算那個公廁再臭你都只能啞忍。情況不就像你現在買了某地主的樓,還要光顧他的超級市場和電訊服務一樣麼﹖分別大概就只是現代人還可以對地主罵兩句﹖

地主的態度一如以往,其實政府的態度也是一樣。當然現在除了商場公廁,街上公廁都是政府的,但政府對公共服務的態度,還是跟百多年政府對公廁的態度一樣﹕最好不用政府出錢。
以往新市鎮發展時期,很多公共設施都是政府提供。後來因應大型發展項目,把垃圾站、巴士總站這類設施附設於項目之內由發展商興建。這還不算過分,因為發展商興建後還是由政府管理。
但近年連公園和公共空間都往往交給發展商興建甚至管理,就衍生很多問題。因為發展商要出錢興建和管理,往往就把這些空間私有化,把它們放在不方便市民使用的角落(例如公園在住宅平台上),變成只有本物業住戶才使用到的設施。
政府的省錢心態,把公共休憩空間交給地產商營運,最後變成地產商賺錢的渠道(地產商旗下的物業管理公司要管理公共空間,又不是搞慈善,自然會向小業主加收管理費),而小市民的休憩空間反而減少了。這一點其實跟過往政府不想管公廁,於是任由地主把公廁當成牟利的糞便收集站是一樣的。

不愧為「香」港,百多年前廁所的夜香「氤氳」,今日仍裊繞不去。

(方某人其他書評書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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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記,或挑骨頭﹕

p.86 「1879年駐港軍部促請港府清除其中一個軍營所在廣東市場(Canton Bazaar,即金鐘)一帶的華人房屋。」

在下沒有考證過,傾向相信它真的被譯成廣東市場(或網上另譯廣州市場),但更相信跟新加坡那條譯法古怪的「廣東民路」(Cantonment Road)一樣,都是當年的人把英文的 Canton / Cantonment (軍營)誤當成廣州或廣東的 Canton。

(新加坡那個例子更明顯,因為如果真的是指廣東人,就會叫 Cantonese 而非 Cantonment 了,顯然是當年的譯員直接音譯。新加坡很多街名都如此,例如 Temple Street 就不像香港叫廟街,而是音譯成登婆街。)

p.100 圖4.3 說明的「昌利」為誤植,對照其餘內文應為「區」。

p.116 「這在陳培於1917年所的遺囑」應為「立」。

p.190 「當分歧大到按耐下時」應為「按捺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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