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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六, 1月 29, 2022

尋找他鄉(資料)的故事

(這是為學校圖書館主任協會會訊寫的書介)


埜納多緒《破曉圖書館》(夜明けの図書館),紫苑譯,台南﹕長鴻,2012

最近被朋友「導」了買電子書,還拿消費券買了部閱讀器。這本漫畫就是買書時無意中見到的。

原本心想又有像《圖書館之主》(見2017年7月會訊介紹)般以圖書館為主場的漫畫故事,一定要買一本放在圖書館,讓學生認識一下圖書館工作。(其實2018年10月2020年8月會訊介紹的《古書堂事件手帖》,除了全套小說我還買了漫畫呢)

怎料訂書時書商直接說缺貨(出版十年的書,也不奇)。無法讓學生看,就唯有買電子書自奉吧。

《圖書館戰爭》把原本不流血的圖書審查化為流血戰爭,《古書堂事件手帖》把文學知識融入推理小說,《圖書館之主》則主打童書。雖然《圖書館戰爭》和《圖書館之主》都有提及圖書館專業工作(見本會35週年特刊介紹文),但都只是故事情節一部分順帶提及,難及本書「誠意」十足。因為作者自言,以「Reference service」(參考服務)為主題創作故事,這是編輯提出的建議。(感謝編輯﹗)

你想過會有人特意為「參考服務」寫個故事嗎﹖我倒真的沒想過﹗

主角是曉月圖書館的新人館員葵雛子,剛得到司書專業資格、非常熱心。雖然缺乏經驗,而且不熟悉新到任的曉月市,卻不怕花很多時間幫助讀者找到需要的資料。

與之對比,是態度冷淡的大野先生。他是由市政府調來,負責圖書館財務和總務的職員。由於人手不足,往往要由執拾圖書到更換光管一腳踢。而且眼見市政府的舊同事調入企劃課,為市政府策劃招商推廣活動,比自己「有出息」得多,不禁自慚形穢。既然人手不夠,見到新人還想花時間去尋找未必找到的資料,自然認為是浪費時間。

咦,跟上次討論《圖書館戰爭》和《圖書館之主》的行政困境那篇文一樣,又見到「專業館員跟市政府調來非專業館員起衝突」和「市政府職員認為調到圖書館是貶官」的情節了﹖恐怕這真的是很普遍的情況。

這個單行本漫畫故事有幾個單元,分別為不同的讀者找不同資料。葵小姐當然經常被大野先生撥冷水,但她仍然努力為讀者找到所需的資料,當中自然需要資深同事和大野先生的幫助。大野先生亦從中體會到圖書館參考工作的滿足感,明白圖書館專業對市政府同事也有幫助,最後決定參與全國圖書館員的研修活動。

論專業,本書內容的描述不及《圖書館戰爭》仔細,不過漫畫內容仍透過資深館員的引導,告訴新人應該從甚麼地方開始找資料。小讀者如有細心閱讀,應該也可以學到一點。

感謝作者,如果能有多點描述專業工作的作品,讓更多公眾見到這一面,對提升圖書館員的形象應該會很有幫助吧。

(方某人其他書評書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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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六, 1月 22, 2022

華人的大馬開拓史


廖文輝《馬來西亞﹕多元共生的赤道國度》,台北﹕聯經,2019

這標題擺明是搞笑的啦,雖然某程度也反映了書中的華人史觀。

本書出版是作者教學的需要,因為大馬政府力推馬來獨大,排斥華文教育,所以華校一直只能以私校形式生存,而且學生無法參與國家考試(所以通常會到台灣或大陸當僑生)。在這種情況下,教華校生的歷史書市場自然有限,於是作者乾脆自製筆記出版。更有甚者,大馬政府課程推動以馬來人為核心的史觀,更令華人有危機感,急於出版「非馬來中心」的歷史書。

對官方史觀的反駁,固然值得支持,本書也明顯展示出馬來西亞發展是各族共同的成果。可是,企圖反駁「馬來中心」史觀,卻可能偏向了「華裔中心」史觀,甚至是某種中華革命黨史觀的陷阱之中。如果說引用英國殖民官員對華人的溢美之辭,還算得上客觀(畢竟那是別人讚自己),那麼自己把這種「華人對半島發展很重要」的論點進一步發揮,就可能有變成自大的危險。

更危險的是作者對「大中華史觀」的不自覺,這反而會損害強調多元、讓各族共和的願景。由於長期被馬來政府歧視,大馬華社有一種「親中」的傾向,之前是國民黨,後來是中共。作者本人也是在兩岸都讀過書,雖然接觸過那麼多不同地方的不同觀點,很奇怪地對某些出版物中那些「反帝反殖」的黨派宣傳缺乏警覺,可能是因為這些觀點迎合了已有的偏見。如果說對英國殖民統治的過分貶抑,只是反映本地各族共同對英人不滿﹔評論馬共、李光耀和東姑阿都拉曼之間的三角關係,由於直接與黨派利益尤關,這種偏見造成的史觀偏頗更為嚴重(詳見筆記)。

雖然要當心這種中華革命黨式的史觀偏頗,但本書仍然對馬來西亞歷史(尤其是較早期的部分和馬來文化)作了相當詳細的介紹,有助讀者了解,值得一讀。

雖是另一國家,但印尼歷史文化其實均與半島相連,有時間的話也想找本印尼史讀讀。

(方某人其他書評書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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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記,或挑骨頭﹕

p.57「但馬來亞聯合邦仍如期在一九四八年正式成立。一九五七年八月三十一日,馬來西亞合邦在三大種族共同爭取下取得獨立,所使用的國名即是馬來亞聯合邦,簡稱馬來亞。」

「馬來西亞合邦」肯定是「馬來亞聯合邦」的誤植,而後句如果寫成「所使用的國名仍是馬來亞聯合邦」會更通順。

p.57「倡議由馬來亞聯合邦、新加坡、北婆、砂拉越和汶萊合組馬來西亞。其原因是聯合邦與婆羅洲三邦有著共同的社會組織、語言、經濟背景,乃至通用的貨幣和同樣的行政單位。同時,三邦加入聯合邦,也意味她們可獲得獨立……」

新加坡呢﹖

p.71「海島地區的新石器時代出現較晚,約在四千紀前後。」應為「出現得較晚」和「前四千紀」。(按﹕世紀是一百年,千紀是一千年)

p.77「自從利基(Leakey)家族的發現和研究成果問世以寸,人類源自非洲論,似成定論。但「人類共同的老祖母」的說法也非無懈可擊,日益受到亞洲起源論和多元起源論的挑戰。」

其實剛好相反,遺傳學研究進一步支持了非洲起源論。肯定亞洲起源和多元起源,現在更像是有些當地學者不能接受事實。(當然現在知道例如尼安德特人基因混合之類,現代人祖先與各地人族混種的事實,但仍無改現代人祖先是由非洲出走,逐步取代各地人族的主軸。)

p.79「對土地的觀念和尼格利多人幾乎一樣」

前面內容沒解釋過這個名詞,對不熟悉人類學的讀者是一個完全不理解的生字。

p.91「因此狼牙修之義為「快樂的馬來半島山城」。這種對山的崇拜,無疑是受到印度文化的影響。」

其實不是大部分的文化都有對山崇拜﹖

p.98「又遣婆羅門就館送食,以草葉為盛,其大方丈。」

這裡「其大方丈」其實是「大小為以一丈為邊的方形」(一平方丈)之意,只是讀起來令人想起周星馳電影中的方丈

p.111「一二三八年,暹人建立速古台(Sukhotai)王國」

一般都是叫素可泰的吧﹖

p.112「《馬來紀年》中記載了馬來臣民和統治者的社會契約……這無疑給予王權神聖不可侵犯的色彩,這也是為何在馬六甲王朝以後的歷史,鮮少有背叛君主的情事發生,即便君主殘暴無道亦同。」

真的會有人因為神話而效忠﹖

p.118「第一次是三國時代的吳國派遣朱應和康泰到南海調查諸國情況」

事有湊巧。

p.125「並受到酋長淡馬岐(Tamagi,有說是Sang Aji或Sangesing)的熱招待」

一般都會說「熱情招待」。

p.130「明朝也先後十次派遣特使到馬六甲,並四次給予有效保護,免其受暹羅和安南的騷擾和威脅。」

明明之後提到明朝也只能傳旨警告,做不到甚麼實際的事(如出兵)呀。
(例如p.136就已有「並得明朝敕諭暹羅,但徒具虛文,收效不彰。」)

p.133「由於島嶼地區在民族、語言、文化或習俗方面都有較高的一致性,也利於伊斯蘭教化的同步擴散。」

是嗎﹖當然海洋相對於高山(如新畿內亞)是更好的交流通道,但也不及平原吧﹖

p.134「昭告人民其會依據新加坡國祖先的習俗」

有個這樣的國﹖當時應該沒這個名字吧﹖

p.142「凡事親躬,不為權臣權」應為「弄權」。

p.143「由於首相是中央政府中唯一可和蘇丹直接面談溝通」

其他最重要的幾個大臣也不行﹖有點難以置信吧﹖

p.144圖中的馬六甲王朝首相,第二任阿馬爾是第一任圖魯斯的弟弟,圖中卻以直線上下相連,這通常是父子之意。明明圖下方第五、第六任也是兄弟,也會平排顯示。第一二任沒理由不是這樣。

p.146「為了馬六甲的長治久安,他甘冒喪子之險,遣子使暹,亦顯示他以國為重之風範。其子敦他拉尼,有犯難之勇,不辱使命,完成任務,亦可見敦霹靂平素之庭訓教誨,家風薰陶。他舉薦其子使暹,除了內舉不避親,也顯示他知人善任的才能和器度。」

既然使暹隨時會有喪子之險,就算不上「內舉不避親」,因為那根本不是甚麼肥缺。正如你把兒子送上前線打仗,不叫「內舉不避親」的。

p.149「蘇丹馬末沙是馬六甲的末代皇帝,行為不檢,荒淫無道,四處冶遊,任意奪人妻女,以致馬來婦女出門,必以頭巾蒙面,以免為昏君染指。」

應該沒稱帝吧﹖又,蒙面不是伊斯蘭教習慣嗎﹖

p.157「而馬六甲海峽恰好位處海峽最窄處」前一個「海峽」是錯植。

p.159「最終為從北大年援的船隻驅逐」應為「馳援」。

p.160「亞齊趁退兵之際攻陷霹靂,刺殺蘇丹並俘虜其王后和兒子,將之扶立為亞齊蘇丹,卻在一五八五年被暗殺。此後亞齊控制霹靂長達百年之久。」

應該是殺了(霹靂)蘇丹,然後扶立其兒子為「霹靂」蘇丹以便控制吧,哪會有人搶別人的兒子來當自己的蘇丹﹖

p.165「葡人將馬六甲分為八個教區

雖然中文維基也是這樣寫,但我覺得以當地規模有八個「教區」實在可疑,懷疑是「堂區」之誤。(在英文維基條目裡沒有找到教區的英文diocese,只找到堂區的英文parish。)

p.169「擊不順從的商船」懷疑應是「狙擊」。

p.187「離鄉背」應為「井」。

p.189「吉打蘇」應為「丹」。

p.192「蘇丹馬末沙生有三」應為「子」。

p,195「十三世紀以來吉打北方的暹羅逐漸強大,對吉打形成威脅,除了一八二零至一八四零年曾經占領吉打外,基本上對其領土沒有太大的威脅。」

這段話很矛盾,即是有威脅還是沒有太大的威脅﹖

p.198「彭亨王子布拉欣沙繼位為柔佛彭亨蘇丹……布拉欣卻於一六八五年被人毒死」

譯筆不一。

p.207「大泥(渤泥、太泥)為北大年的簡稱」

渤泥不是汶萊嗎﹖

p.220「並於一八零四年改為督輔(Lieutenant Government)」

首先應是Lieutenant Governor,而這職位在香港是叫副總督,好像沒聽過叫「督輔」的。同一個職位到p.222和p.225又譯成「副督」。

p.224「萊佛士是在推翻了合法的蘇丹,並另立蘇丹之為名義上的統治者後,才取得了新加坡。」

首先那個胡仙是上任蘇丹的長子,顯然不會是現任蘇丹之「弟」。其次,原蘇丹其實還在廖內當其蘇丹,萊佛士充其量只是「推翻」了他在英人勢力範圍這一邊的統治(改以與英人合作的胡仙為蘇丹),並沒有「推翻」到原蘇丹的王位。

p.224「佛萊士」明顯為「萊佛士」之誤。

p.226「更半夜」為「三更半夜」之誤。

p.230「從一八二六至一八六四年間,海峽殖民地的貿易總額增加了三倍多。惟其如此,三州府的財政收支,仍然無法平衡,須由印度政府補貼。因此不僅無法增加新的職位,甚至必須設置的職位,也得以兼任的方式解決,人員極為短缺。」

同為自由港,雖然貿易發達卻缺乏稅源而入不敷支,香港也是一樣。

p.233「統治階層往往可以隨心所欲,在其勢力範圍內,不須支付任何費用即可將自己喜歡的東占為己有」應為「的東西據為己有」。

p.234「蒂亞娜號(Diana)」一般都是譯戴安娜或黛安娜。
布洛克在海軍協助下」第一個「在」字是贅字。

p.236「隨著霹靂拿律地區掀起戰亂,英人為維護其馬來半島的利益,被迫插手處理霹靂的亂事而告終,也從而開啟了英國干預馬來半島內政的歷史。」 

既然如此又何必把英人描述成一直處心積累要控制馬來半島的樣子。本來只想做生意,怎料發現秩序太亂,不先建立穩定統治根本無法做大生意,最後就變成乾脆自己佔領。

p.239「雙方華人領袖仔宗拔咯會商時同意由海峽殖民地總督進行調解,總督則委派陸軍上校鄧祿甫(Colonel Dunlop)、瑞天咸、畢麒麟和史必地上尉(Kapten T.C.S. Speedy)為調解員。」

起初懷疑又是把海軍同名的上校軍銜誤譯為陸軍的「上尉」,但觀乎維基此人應為陸軍,故「上尉」無誤。反而是不知為何明明是英國人,書中的Captain卻變成Kapten這個看起來像荷文(Kapitein)的串法。

p.242前一段提及「拿督班達(Dato Bandar Kulop Tunggal)」到後段就變成「拿督達」,筆誤。

p.248「參政司制度得以讓英國進入馬來半島,剝削土邦的資源,然於此同時,也恢復了土邦的治安和發展經濟。」

假如承認是因為英國人介入,才有穩定治安得以發展經濟,就很難說英國在「剝削」土邦。如果英國人不在這裡發展貿易賺一筆的話,為何要幫你穩定治安﹖除非列舉事實,指出英國採購物資時往往不依市價(甚至像先前的馬來統治者般強搶),否則正常做生意很難算「剝削」。(當然英國人控制了馬來半島,做生意能佔有先機、得到優勢就是。)

p.258「事實上,此約目的在於使霹靂、吉打和登嘉樓成為中立地,擺脫暹羅的控制,以免暹羅干預三邦內政,但允許暹羅控制吉打,徵收進口稅。」

整句文字前後矛盾,究竟吉打是擺脫暹羅控制還是繼續被暹羅控制﹖

p.263「進入二十世紀,英國面對歐洲勢力強大的競爭,尤其是蘇聯和德國已經取得與暹羅的商業許可,加上北部各邦紛紛向英國尋求援助,英國他們會另找其他勢力協助,其利益將會受損。」

「蘇聯」顯然為「俄國」之誤。
後一句似乎有漏句,可能是「英國拒絕的話他們會另找其他勢力協助」。

p.266「英國派出警隊半途攔截遊行隊伍,要求停止遊行,但群眾不理會英警的勸告,警隊只好開槍,造成十一人身亡」

對英人評語突然那麼寬容,人家不停止遊行就「只好」開槍是甚麼道理﹖你說「警隊最終開槍」還差不多。

p.274「拉惹朱蘭則是因巴絲沙事件被英人驅逐出境的霹靂蘇丹阿都拉的兒子」在前面相關段落為「巴絲沙叻」。

p.282「(駐新加坡領事館)充當清政府在馬新和東南亞各地探聽革命黨人在華僑中活動情報的耳目,同時勾結殖民地當局,並借助英國殖民主義者的實力來迫害華僑和革命黨人。」

恐怕是直抄某些革命黨史觀(國共皆可)。你說清廷要迫害革命黨大家都明白(革命黨要推翻它嘛),為何要「迫害華僑」﹖

p.283「至於大資本家與中英政府皆有密切聯繫,除個別有民族自尊者支持(革命)外,一般皆持反對態度。」

同樣是那種以民族大義自居的革命黨史觀。為何支持革命才算有民族自尊﹖大資本家是建制中的獲益者,本來就會傾向反對打算徹底推翻建制的革命啦。

p.283「為了灌輸革命興辦了不少學校……增強反殖反封建的抗爭精神。」

這看起來很像是深圳河以北的那套史觀。

p.284「一九三七至一九三八年可謂是馬共最活躍的時期,他們過激的活動引來英殖民政府的逮捕並驅逐回中國,其活動才稍為收斂。直至一九三九年,馬共已有三萬七千名會員。」

那麼先前「最活躍的時期」有多少﹖

p.286「海峽僑生(The Strait Born Chinese)」

譯成僑生有點怪,因為在海峽殖民地出生,應該會有英國籍﹖

p.286「其中林清淵和陳禎祿先後一致要求,增加民事服務中的華籍官員。」

首先,先後即非一致。其二,「民事服務」是Civil Service直譯,應譯為「公務員」。

p.289「原住民酋長諮詢議會(The Native Chief's Adisory Council)」用電腦打稿的話似乎應不難發現「Advisory」串錯了。另外我懷疑應該不只一個Chief所以應是「Chiefs'」,但沒查到資料不好說。

p.314「同一九零三年正月的《砂拉越憲報》(Sarawak Gazette)報導福州墾場的情況」」

原本懷疑這本Gazette可能是一般報章名稱而非憲報,但上網查似乎真的是官方的憲報。

p.316「香港美商托雷(William Torrey)……香港奧地利商人奧維貝克(Baron von Overbeck)從拖雷處購得租借權,並和英商丹特(Alfred Dent)合作」

後一個拖雷明顯是寫錯,那是蒙古人啦。

p.318「收賦稅」

「鳩集」聽得多,「鳩收」倒真的沒聽過。

p.319「使大量引進華工,也難以解決勞力短缺的問題」應為「即使」。

p.320「律人」按同一段首應為「姆律人」。

p.321「經此抗爭,姆律人對公司的統治喪失信心,大舉遷至加里曼丹,公司雖想方設法召回,但終告失敗,造成內陸地區人口更加稀少。」

歷史總在不斷重複。而早有先賢明訓「故遠人不服,則修文德以來之。既來之,則安之」的文明,仍不汲取先賢智慧而襲行霸道,以天下之大,下而從北婆公司破亡之故事,是又在番鬼之下矣

p.327-328「這與清朝臣民在皇帝跟前自貶為奴才有異曲同工之妙。」

這是電視劇戲說造成的誤會。清朝其實只有旗人才能對皇帝自稱奴才(理論上所有旗人都是皇帝的家奴,包括皇帝某個家奴的家奴…),稱「奴才」其實是拉近和皇上關係的說法。一般非旗籍的漢人(大清律例稱「民人」)是「連自稱奴才的資格都沒有」。讀歷史的人不應搞錯。

p.328-329「監獄制度實行後,甚至有故意違犯法紀,進入監獄享受免費吃喝和居住者。」

真正「皇家飯」。

p.332「會黨在早期華社的積極作用是毋庸置疑的,但會黨的作用是雙面刃,它也給華社帶來不少負面作用,甚至與華社漸行漸遠,成為犯罪的淵藪。」

會黨是由華人組成,必然依附於華社之中,除非大規模引入其他種族的人為成員(但在戰前分而治之的社會下不大可能),怎可能「漸行漸遠」﹖根本沒可能撇清的呀。

「這些團體依其性質,主要有地緣(方言會館)、血緣(宗親組織)和業緣三類」

當然明白作者想指「按行業劃分」之意,但「業緣」恐怕只會讓人想起佛教吧。

p.349圖「文德」應為「文德甲(Mentakab)」(p.348)

p.354「另有不規則形狀的錫幣,如寶塔、金字塔、公雞……公雞形的錢幣在吉打業丹莫哈末、智化時使用,一個值五個西班牙元,雞腳則值一個西班牙元。」

原來除了中國元寶可以打碎來用,公雞錫幣也可以……

p.359「創立於一八三七年,穿行歐洲、香港和新加坡的國際航運船務公司(Peninsular and Oriental Steam Navigation Company,P & O S.N.Co.)」

中文應該是叫鐵行輪船吧。

p.363「糖」應為「製糖」,簡轉繁常見錯別字。

p.365「製成玩具運回巴黎售賣,價錢自然觀」應為「可觀」。

p.371「福可尼西亞(M. Henry Fauconnier)」的「西」字不知從何而來。

「黃梨的種子是由南美洲傳入」

這點倒沒留意過。

p.372「碩莪……樹幹則磨粉丸……十二年後方可收成」同樣應為「製」。

p.373-374「在政府極力鼓勵下,華人成為最大的錫礦開採者,霹靂、雪蘭莪出現許多大礦家,如鄭太平、鬍子春、葉亞來、陸佑等。」

留意陸佑的發蹟。

p.381「英國兩艘主力艦「威爾斯太子號(Prince of Wales)」和「驅逐號」(Repulse)」在關丹外海被日本空軍擊沉。」

首先皇家海軍軍艦船名前應加「HMS」。其次HMS Repulse通常會譯「卻敵號」(或「反擊號」,稱驅逐號會令人誤當成驅逐艦),而Prince of Wales雖然的確是英國太子的封號,但這個封號本身只會譯成「威爾斯親王」而不是「太子」。又日本當時沒有獨立空軍,應為海軍航空兵

p.382「在馬來亞的部隊雖軍力和配備都比日軍略占優勢,但英國軍隊皆外來僱傭兵,沒有捍衛國土的意識,也缺乏日本的精良訓練,因此兩軍交鋒,聯軍自然潰不成軍。」

除了缺乏訓練外(調到馬來亞增防的澳軍正如增援香港的加拿大軍一樣,都是新兵),都不是解釋。如果說「外來兵沒有捍衛國土意識」就會潰不成軍,如何解釋香港守軍不惜犧牲激戰堅守十八日讓日軍損兵折將﹖就算沒有「捍衛國土的意識」,當兵的沒人想戰敗被俘。如果可以逃跑還算了(那麼英軍就會不斷出現逃兵),馬來半島三面環海無路可逃,一路輸到新加坡淪陷要變戰俘的,怎可能不為自己而戰﹖(看之後俘虜的遭遇就知道有多慘)

當然相對於香港,星馬有兩個弱點。
一是住民抗日意識不強,星馬接近印度,印兵受民族主義影響更深,所以戰意不高(新加坡守將評論印兵靠不住,反之香港守將對印兵表現評價很高),甚至寧願投降後助日本「解放印度」。馬來裔也想日軍趕走英國人,自然就不會全力協助反抗,所以願意協助抗日的只有華人。(反之香港主要是華人,對日本侵華早就深惡欲絕,亦知日軍不會放過華人,更願助英軍抗日。)
二是防衛計劃不符實戰,星馬佈防主要是靠海,於是當日軍從陸路(而且是踩單車繞鄉間小路)攻過來,英軍就沒法阻擋他們。例如新加坡的炮台就是指向大海,當日軍佔領柔佛新山準備渡海,新加坡守軍發現連炮台也打不到他們。(而英軍在香港的防守計劃與日軍攻港方向相同,所以整場戰事是依英軍計劃去打。一開始時相對比較從容,就算撤退也是按照計劃進行,不致潰敗。)

p.396「罷市……巨大的經濟破壞力,卻適得其反,英國有所忌憚,以致使英國與巫統更加緊密合作」應為「令」。

p.401「如果沒有馬共的武裝鬥爭,如果沒有馬共與東姑阿都拉曼合作的潛在危險,英國將不會讓馬來亞在「緊急狀態」還未結束的情況下實現獨立。」

這說法基本上是本末倒置,為何會有(英國不讓你在這種情況下獨立的)「緊急狀態」﹖就是因為馬共「武裝鬥爭」四處殺人。而且如果東姑阿都拉曼真的跟馬共合作,那就是十足愚蠢,因為共產黨得勢後必然會推翻貴族,有哪個共產國家會容忍貴族存在的﹖
(當然那不是說東姑跟馬共毫無合作空間。正如李光耀也跟馬共外圍組織「社陣」合作過,與其讓馬共控制新加坡,英國寧願讓李光耀主政。同理,馬共叛亂令英國寧願接受東姑帶領獨立也很合理。問題是,東姑充其量會利用馬共要脅英國,不會蠢到真的跟馬共合作搞獨立。)

更離奇的是,其實這句和書中不少句子,都是引述自大陸出版物。任何對星馬歷史有基本認識的人,都會知道馬共的背後就是中共,那麼中共控制下出版的書籍,當然會以對馬共(即中共)有利的方向描述。在引用的時候自然應該帶批判眼光使用,正如難道英國人的白皮書說自己是一心一意只為殖民地人民利益著想,你又會不加批判全盤接受﹖所以這種引用方式,明顯地反映出作者的偏見。

同樣的偏見在 p.408-409 描述新馬分家時又再出現。當然,「李光耀推動新馬合併是為了獨立」的陰謀論傳了很多年,馬來亞的人因為被李光耀拋棄,會這樣相信更不出奇。不過正如方某在2012年所言,我不需要「相信」李光耀,但這種陰謀論絕對是小看了李光耀(的胃口,你覺得他沒問鼎大馬首相的野心﹖)。但更加可笑的是作者描述這段「陰謀」時的自相矛盾。例如作者指﹕

「馬新在短暫合作後又告分家,主要原因不外是李光耀主張廢除種族差別待遇,倡議「馬來西亞人的馬來西亞」,挑起馬來人的敏感神經。人民行動黨在全馬舉行「馬來西亞團結大會」,串聯反對黨,結果導致新加坡爆發種族衝突」(p.408)

但他好像忘記了自己在上一段才剛提及﹕

「一九六三年九月二十一日,新加坡立法議會選舉,聯盟派出的四十二位候選人全軍覆沒,造成往後半島馬來人對李光耀的不滿。第二年馬來西亞大選,有鑑於東姑阿都拉曼違反不參加新加坡選舉的承諾,故此人民行動黨派出象徵式的候選人競選議席,但選舉失利,引發其與馬來半島領袖間的緊張關係。」(p.407-408)

為何李光耀會在半島串聯反對黨﹖想謀獨﹖你自己不是已經說了,這是因為「東姑違反承諾在先」嗎﹖抑或是巫統可以不守承諾,試圖踩李光耀的地盤,把自己那套種族主義伸延到新加坡,但李光耀就必須守承諾不能「反攻」半島去推動種族平權﹖你不敢怪先動手的那個,因為李決定以牙還牙,所以就是他謀獨﹖

更自打嘴巴的是下一段即提及大馬的五一三事件

「如果說馬新分家令人扼腕,無可避免,而四年後發生的「五一三」事件,無疑令人痛心疾首,因為這是場有計劃的政變,並成為馬來西亞歷史上最嚴重的種族流血衝突,至今仍然是國人胸口的傷痛。「五一三」事件的發生,除了國內各民族和政黨的尖銳矛盾,還有人為的政治操作。」(p.409)

如果說導致星馬分家的種族衝突是李光耀「借馬來西亞謀獨」的陰謀,那麼身為「禍首」的新加坡和李光耀都被趕走了,為何「四年後」仍會發生種族暴動﹖作者自己說得清楚,是背後「有人為政治操作」的「政變」囉。那麼為何事涉李光耀,大家就看不清楚問題同樣是出於「同一批人」的「政治操作」呢﹖(哪些人﹖就是想在整個大馬延續馬來特權政策,並從中獲益最多的那批人囉﹗)

最可笑的是,這裡作者引述的就是陳鴻瑜的《馬來西亞史》,此君的《新加坡史》評語如何,可見舊文。如果《馬來西亞史》的嚴謹程度跟《新加坡史》相若,我真的不認為一個搞歷史的人寫書應該用它。

p.419「夫婦間的財產可分為三類,一為共同獲的錢財」

我不知道他本來想寫「獲得」還是「獲取」,因為無論用拼音還是倉頡輸入都不像。

p.440「馬來人的婚戀習俗……男方必須準備聘金、婚禮費用若干、鑽石戒指一枚……」

不敢說他「錯」,因為我不懂,但那時已經要用鑽石戒指了嗎﹖

p.443「二琴弦(Rebab)」應為「二弦琴」。

p.449「馬來人甚至將風箏的繩子沾滿玻璃渣子,互相切割,形成鬥風箏的習俗。」

以前中文課也讀過小孩這樣做的文章,這種事其實是誰發明的﹖

p.456「作者常常以「失序」(unruly)來形容馬來土邦,並以救世主的姿態出現,作者大概忘了千年的黑暗中古的情況可能還要糟糕於十九世紀的馬來半島。」

先不說中世紀的歐洲跟十九世紀的馬來半島是兩回事,當時歐洲人也不見得為了小事就殺來殺去吧﹖

p.465「至於拿督馬哈拉惹李拉,他是既得利益者,在利益被侵犯後進行抗爭,不無為私之成分,其含金量與飛和文天祥等無私為民族家國成仁就義實不可說理計。」

首先應為「岳飛」,其次岳飛也算不上無私。他那支是私家軍來的,而且不聽命,正是宋朝皇帝最忌的軍閥勢力,所以埋下之後宋高宗借秦檜誅殺的種子。

p.472 附表霹靂州的「27. Sultan Yusuf Sharifuddin Mudzaffar Shah, 1887-1887」如果以掌權計(由英人趕走蘇丹由拉惹攝政起計)應為「1877-1887」,如果由就任蘇丹計則為「1886-1887」。

星期六, 1月 15, 2022

反疫苗的盲點

有疫苗,有谷針(催谷疫苗接種),自然也有反疫苗的人。對新款疫苗有憂慮並非不正常,因為其他原因決定暫時不打疫苗,也不必然錯。可是有很多常見的反疫苗理由,其實都說不通。以下姑取兩例。

第一大理由﹕反政府。
因為政府谷針,所以我不打。打針即是如它的意,幫它控制社會。

這種想法其實很不智,畢竟打針並不是為了政府,而是為了自己而打。若然你不信政府專家,不代表所有專家都不可信(有很多專家並非政府友好)。就算你特別不信任某國研發生產的疫苗,也不代表他國疫苗都不可信(香港還有選擇,改選另一款疫苗就好)。

要是不信任政府,正確態度是無視政府說法,自行評估其他證據。而不是政府說「A」我要故意做「非A」。要不然政府還提醒你記得飲水、均衡飲食、開車戴安全帶、過馬路要小心呢﹗要不要全部反其道行之﹖

你不會因為反政府而故意瞇起雙眼過馬路,卻會故意不打針以為就在反政府﹖

故意「反政府而行」其實反而容易出事。因為政府也知道有人如此,便可反其道而行。例如奸相秦檜就曾經面對臨安市面銅錢不足的通貨緊縮危機,於是他找官方設計師(文思院)聲稱皇上有密旨要重新設計銅錢,現有銅錢全部作廢。結果這個「國家機密」竟然立即洩漏,於是所有人快快把手上的銅錢拿出來用,貨幣供應問題立即消失。之後新錢樣版交到秦檜手上,你猜還有沒有冇下文﹖

根本秦檜就是明知機密會洩漏,所以利用「放風」影響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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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大理由﹕反科學,「好多人打完疫苗有副作用巧驚驚」。

在膠總那邊見到類似的人,忍不住出聲反駁﹕

謬論1﹕「打咗嘅人中得重多過冇打嘅人,然後(話)支針好有用?!」
(「打了針的人染疫多於沒打針的人,然後你還說打針很有用﹖﹗」)

好簡單,只要當打針的人比沒打針的多得多,自然會出現「打左既人中得多過冇打既人」這個狀況。以下舉個例,數字全部老作純屬示範用。

假設某國有一千萬人口。

當中99%打了針 = 九百九十萬人

1%沒打針 = 十萬人

打針後染疫有九萬九千人 = 染疫率1/100

沒打針染疫一萬人 = 染疫率1/10

明明沒打針染疫機會高十倍,但打針後染疫的人仍然比沒打針染疫者多近十倍。
只看人數不看比率有鬼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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謬論2﹕「Btw咁多支針都有大量人出現血管病,心肌梗塞,同心臟病。呢啲係咪可以無視?」
(何況多種疫苗都有大量人出現血管病……是否可以無視繼續催谷﹖)

會說這番話的人,顯然是完全無視學術界已知「感染病毒一樣會出現這些副作用,而且機會一定比針後副作用高很多倍」這個事實。
(其實很多學術報告講染疫後遺症,正如當年SARS留下一堆骨枯病人。只是恐疫苗者不會理會。)

再用上面舉例的一千萬人口﹕

九百九十萬人打了針,假設副作用機會1/10000 = 九百九十人打後出事

十萬人沒打針,當中一萬人感染,假設副作用/後遺症機會1/50 = 五百人有副作用/後遺症

(暫且假設打針後染疫的九萬九千人沒後遺症,免得數字太複雜)

如是者一樣可以出現「打針有副作用的人多於染疫後出現後遺症」的現象。

這種人的問題是﹕思考時麻煩考慮一下「比例」,其實只是初中數學而已,小學生才會只懂看實數。

#再次利申全部數字老作純屬示範用

(又,有些人會說本地感染數字很低,打針副作用比染疫機會更高的話,打針豈不是笨﹖說這種話的人沒學過「久守必失」這句話,除非你可以永遠把自己鎖在屋裡不跟外人接觸,否則病毒在本地傳播、你接觸到病毒,都是遲早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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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話1﹕新技術疫苗

朋友提出一個我認為比較「合理」的憂慮,是對新技術的憂慮。有些人覺得新款的mRNA疫苗是全新技術,雖然經人體測試,但無法知道會不會有長遠健康問題。

這個憂慮不算「錯」,mRNA疫苗的確較新,但其實已研究了一段長時間(只是那人長期被學界冷落),動物實驗應該沒問題,否則不會讓人用。

而身為生化系畢業的人,我自己對mRNA疫苗倒不會覺得突兀的。因為其原理跟感染病毒其實一樣,反正病毒就是把自己的RNA/DNA注入你的細胞複製自己,每個染過流感的人身上都發生過。現在的mRNA疫苗只是「精選」其中一段蛋白的基因,讓細胞只製造那段蛋白給免疫系統辨認,而不製造整個病毒而已。如果這樣有問題,感染過流感都會有問題,所以沒甚麼好怕的。

當然,你還可以憂慮疫苗用來包裹mRNA的外殼不是病毒本身,而係另製脂質納米粒子,幾十年後會不會出問題。這點永遠是「風險平衡」,不打一樣要擔心染疫的長遠副作用。你只能選擇「呢一刻」「打針」或者「不打針」,不能選擇「幾十年後看看其他人沒問題再去打」(因為屆時就不再需要你觀察的「這一款」疫苗了)。

(難聽點說,其實還有用傳統技術的疫苗,只是數據顯示效能差得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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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話2﹕社交距離

朋友的另一種質疑是(尤其西方國家)人們打了針就隨便派對gathering,反而令Omicron變種又爆發。

我不反對這些朋友「閉門零社交」,我亦同意有批人打了針當是「無敵星星」於是又出事。但打針和保持社交距離其實並無矛盾。

問題是,其實無論有沒有疫苗,只要疫情一拖長(到現在兩年了),就一定會有批人照樣gathering,畢竟gathering是人類的社交本能。
(儘管個人也很少社交活動,但不同他們這些可以閉門的IT人,教育界不只同事學生,也很難避免與其他人接觸。)

香港人因為SARS的心理創傷,得聞武漢疫情時就不理政府「闢謠」開始準備,「戴口罩」和「減少社交」方面算是冠絕全球(高官百人生日會算甚麼﹖你去問他們)。這是香港人厲害,但很難期望全世界都一樣。

正如愛滋病那麼恐怖都沒有令人類不再濫交。無論有沒有打針,阿伯阿婆一樣想飲茶同見孫仔。到最後,如果人一定要社交,有打針一定好過冇﹔正如假若人一定要性交,有避孕套一定好過冇。

你可以選擇不社交,正如你可以選擇禁慾。可是如果聲稱「大家可以不社交」所以不用打針,其實跟那些保守派聲稱「你可以不性交」所以不用教學生用避孕套一樣,都是自欺欺人。

朋友認為全世界對「病毒流感化」和「阻止擴散」的目標游移不定。但這個說法有點不正確,因為病毒流感化的前提,就是防疫措施令散播困難,病毒要弱化才可傳開去(這是病源體的演化通則)。所以想病毒弱化一樣不能讓它容易擴散,如果病毒太易擴散反而就會毫無顧忌可以增強毒性。

(容易散播,就不怕榨乾宿主,可盡情利用他複製大量病毒感染別人。如果防疫嚴格,就要病徵輕微甚至沒病徵的人才可以帶病毒四處散播。不只這款病毒,其實上次西非伊波拉大爆發也是同一套路,只是伊波拉「還不夠弱」而已。)

至於疫苗,現時證據很明顯不可能令疫情完全不擴散,所以長遠「清零」根本就不可能。因為打了針仍可能感染,所以就算全民接種,病毒仍可傳播。但疫苗仍可降低感染機會、降低重症和死亡率,並非無用。

所以疫苗和社交距離一齊做並無矛盾。至於人類的社交本能,就只能一邊勸大家減少社交、盡力做足防疫措施,一邊找防疫和人性的中間點。

星期六, 1月 08, 2022

醫院怪夢夢

抱住方包在醫院等覆診。

旁邊有個正被護士看診的,BB和抱他的男人都是超大size。

然後我覺得尿急(謎之聲﹕根本就是現實中也尿急),把方包交給老婆就出去找廁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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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到廁所見到有個男人在裡面小便,上面的花灑(不要問我為何廁所有花灑)在他開始小便的時候就同時噴水。

那個男人自然很狼狽,我也不會走進去「共沾」,所以從旁邊的樓梯嘗試上一層找另一廁所。

(謎之聲﹕為何不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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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了一層,透過樓梯間那度門的玻璃看進去,原來是青少年兒科部門。裡面有一批後生仔坐著吃聖誕大餐。

心想對比一般病房的食物,兒科對小病人果然比較「優惠」。

想打開門進去找廁所,但其中兩個坐著食大餐的少年跟我說,這是兒科部門,其他人不得進來。

要是不讓其他人進來,也是護士而不是你們說吧﹖不過免得真的驚動護士,我就沒進去,嘗試再上一層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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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上一層,從門口望進去,X光部。貼了小心輻射的標貼。

心想輻射還不夠尿急難受,還是照開門進去吧。

左邊似乎是X光房,輻射標貼都在那邊。右邊有個箭嘴指著一間醫生房,似乎指示人走進去。

可是突然有一批醫護從走廊另一邊把一床病人推過來,很多人,於是我又放棄進去,繼續找另一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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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層,似乎是一般樓層。可是面前的廁所又是一走進去就想灑水般……

經過走廊再找同層的其他廁所吧﹖好像又找不到。

找了很久,不如先回到自己的樓層吧﹖

然後醒了。

星期六, 1月 01, 2022

炒冷飯系列﹕難民社會

(原文於2011-03-20張貼,看倌可以後來事態發展跟舊文比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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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急性盲搶鹽」當晚晚飯後走進超級市場「視察」,鹽、雞粉、豉油都被搶購殆盡。奇怪的是,竟然沒有人搶紫菜這一類含碘最多的食品(事後聽聞,台灣、南韓、俄羅斯等地都有人搶購紫菜或海草之類含碘較多的食物)。可見搶買的人若不是連這一點也不知,就是根本不是為了吃碘防輻射。

簡單點說,就是見其他人搶自己也搶的羊群心態而已
但見到有些網友把這種心態歸咎於「大陸客劣根性」,我卻覺得這種歧視相當無稽。

2004年,啤酒商讓人換購水晶麻雀,結果釀成混亂,幾乎出現人踩人場面。商家安排欠妥固然是原因之一,但反過來看,水晶麻雀既不能吃、亦非必需品,去搶換的難道都是「大陸人」﹖

如果2004年還嫌太近,舉三十幾年前的老例子吧。老媽嫁來香港後,每次颱風襲港,超級市場的米和罐頭總會被搶購一空(到八十年代初電視新聞還會報導這種事)。老爸還說她「不醒目」,不快點去搶,學不懂做個「醒目香港人」。老媽總不服氣,因為颱風過境只是一兩天的事,當年新鮮蔬菜供應或會暫停幾天,但總不會連食米和罐頭供應都中斷吧﹖家裡有幾天存貨不就夠了﹖

三十幾年前還未改革開放,搶米搶罐頭的都是香港人吧﹖﹗

不是說香港沒有值得持守的價值和東西,而是打算把「香港人」和「大陸人」二分對立,根本是不切實際亦不可能。香港幾乎所有的人,他自己或者他們的祖先,都是由大陸來的,只差在哪一年來。香港人的文化和大陸的一直相連(除了大陸鎖國這幾十年分隔較大),怎有可能一刀切割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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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除了是個殖民地之外,還別忘記,我們還是個由難民組成的社會。直到七十年代之前,香港人口的大宗,都不是本土土生土長的,大多是內地逃難來的難民。(就算原居民是土生土長,當年他們自小接受的也是農村宗族社會那一套,而非現代的大都會文化)

難民除了對所居地欠缺歸屬感外,還有一些特質,就是欠缺安全感、對社會建制欠缺信任、很容易聽信流言、能夠抓在手上的東西才最重要。在一個難民組成的社會中,不理會政府澄清、羊群蠢動搶購糧食並不值得驚訝,因為他們可能就是靠這樣才活著來到香港。(信政府那些人不就留在大陸了﹖不會「醒目地」搶購糧食或逃難的話,斷糧/兵臨城下時都死了。)

留在大陸的人雖然字面上不算「難民」,但如果經歷過日本侵華、國共內戰、三年飢荒、文革這堆人禍,我想很多人都會學懂了「不要相信政府,手上有糧要緊」。他們跟逃來香港的人,心態其實不會有很大分別。

近代中國,根本只是一個極龐大而混雜的難民社會。很多人前半生根本沒過了多少「好日子」,逃來香港的算好運一點。

嘲笑他們﹖我也會。但轉頭望望,這種敏感心態已是他們心理的深層創傷、留下了深刻的烙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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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心態絕不止於那些身為難民、讀書不多的伯伯婆婆。

土生土長的新一代香港人,也許不會去搶鹽搶米,因為他們讀多了一點書,對政府和專家也比較信任。但那種「猴急」、安全感不足(也許不完全沒有)、搶東西抓在手的心理影響仍是有的,只是他們搶的不是鹽米,可能是樓、可能是水晶麻雀……

在下剛剛在課室見到另一幕。

話說方某人由去年開始,在學校開了「大富翁班」,教學生玩大富翁。買大富翁的錢由學校出資,但班中比賽的獎品,就要向學生收會費買來。由於只有四個進入決賽的學生可以拿到獎品,為免其他同學覺得「乜都冇」(雖然有些同學只為玩,不介意沒獎品),方某除了為他們印成績表之外,還自掏腰包為每人買一包紙包飲品,在最後一課派發當安慰獎。

去年或者有主席大人(按﹕一位當時快畢業、很穩重的師兄)幫我安排,沒有留意到,今年要找小朋友幫手,就出事了。

跟往年一樣,買了不同口味的飲品,可能是一大錯誤,有些人不應該給他有選擇。飲品明明人人有份,但偏偏為了搶喜歡的味道(中學生了…),還發脾氣擲破了紙包(當然擲破的人沒得飲)。

更有甚者,最後一課沒有特定的活動,就拿了幾副大富翁和Deal給他們自己玩(我另外介紹大富翁骰子遊戲,有興趣的就跟我一起玩。上網也有得玩的),每種遊戲的數量一定夠大家玩的,但一樣要搶(明明搶的人和被搶的人還是一起玩,只不過是爭誰先拿),令紙牌散落一地。

「你們的表現還差過災民﹗人家沒飯吃的也沒有像你們那麼搶來搶去﹗如果之不過一包額外的飲品、一副紙牌也要搶,遇上天災你們豈不是要踩死人﹖﹗」

「我覺得很失望。來年不會再掏腰包買飲品,有些人不懂禮貌和自律,不值得我請他。」

當然,這事件也可以看成課堂管理的問題,這點在下知道,但不打算在此討論。
我想不明白的是﹕為何要搶﹖

不知是否獨生子的錯,在下一向長於一個頗有安全感的環境。我喜歡吃的東西不會有人搶,老媽總會留給我,老爸雖然不會讓我,但也不會「小朋友」到故意搶走我碗裡的東西。而在下亦非貪心之人,所以好吃的東西只要「有」就夠,也不會見到老爸也有就去搶。由於老媽教得很嚴,所以在外頭也不會搶東西,喜歡的東西拿不到就算。

所以在準備東西給學生的時候,我從沒預想過有人會「搶」根本沒缺少、人人有份的東西。

我的學生,就算有些是新移民,也大部分總是土生土長的吧﹖
但看來我們的社會早已有一種集體意識﹕所有資源都預設不足,所有東西都要搶先抓著。除了難民的缺乏安全感之外,香港還是個商人社會,有「行船爭解纜」的習慣。

「執輸行頭慘過敗家」就是這種生存哲學的具體綱領。搶在手的是鹽、是米、是樓花、是水晶麻雀、是紙包飲品、是一副紙牌,並不重要,重要的是「先搶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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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印證,還可以抄一篇古鎮煌的文章﹕

〈聰明香港人〉—李蒼瑜(古鎮煌),《鬼聲鬼氣》,香港﹕明窗,1993。頁177-178。

從大陸回香港,我坐在飛機第九排的路邊座位上。起飛不久港龍空姐派香港報紙,從前面派起。我「餓」了一個星期的資訊,當然極想拿一份「不論是甚麼」的港報,但會不會派到第八排便已派罄呢﹖我心裏這樣想。

忽然間,只見坐在我後面的那仁兄一個箭步衝上前去,搶了一張報紙回座。(方按﹕搶字原文如此)

然後我聽見他馬上誇口﹕「這種事我這人是絕對不執輸的,因為派到第十排,報紙可能派完了。」那雖然是一架波音七二七小飛機,第十排還算是前排呢﹗

……

顯然的是,他以為他「敏銳過人」,要不然為甚麼幾十個後面坐路邊位的乘客都不懂得走出來優先拿報紙﹖

笨人自然包括坐得僅比他前一排的在下,因為我也同意,坐第九排也不一定拿到報紙。

許多香港人會對在下在此小題大做嗤之以鼻。這種果斷的行動聰明的香港人「做人的基本法」,有甚麼好說的﹖

我極想看報,不幸的是某種「道德規範」(方按﹕指西方禮儀)令我不敢像那人一樣搶前搶報。……

這些自覺「不太好」的標準,恐怕更是鬼域(方按﹕作者對西方謔稱)的標準。香港人用我們的標準辦事,辦了還以為別人「不懂」,因此太笨。他不會想到,要是大家一起衝前搶報,秩序會亂成甚麼樣子。而香港人還最喜歡批評大陸人擠巴士不守規矩。也許我們不打架擠巴士,只因香港的巴士不是那麼擠﹖

用這標準在鬼域行事,是種族歧視的成因之一﹗話說報紙派到我那排,中文報沒有了,那就看《南華早報》怎麼捧彭定康罷。想不到空姐回頭再拿出另一大疊報紙,從第十排派起,服務甚佳。我看到那位先生再多拿了一份。真是「聰明香港人」的人辦。我服了。

(方按﹕出版於1993年2月,但這其實是明報周刊的專欄結集,所以文章應該寫於彭督到港的1992年下半年﹖)

如果聰明的成年香港人要懂得搶報紙(還要打孖搶),那麼小朋友搶飲品搶玩具,又有何奇怪﹖

「執輸行頭慘過敗家」是大人教小朋友的,不要再賴大陸人了。好的東西是英國人留下的,我們本身不比他們好上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