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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日, 2月 28, 2016

中大校友評議會會章專責小組15/16第二次會議紀要

(當然是非正式的)(上次會議)

會章專責小組第二次會議(2016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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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會議有如坐過山車,非常刺激嚇人,不過在下不想受驚嚇就是。

1. 會前幾個學長討論起律師會統一試問題。有學長明白那涉及利益衝突(因為律師會大有動機減少及格人數避免競爭),但又有人(對,又是那人)提出「英國早已推行」統一考試,認為三間大學根本沒甚麼好反對的。

2. 會議一開始,跟進上次會議討論內容,當然還是討論如何限制人們提出修正案的事。任職公司秘書的大師姐突然提出,周年大會上提出的議案不符會章、亦有成員不 滿程序拖得太長。他們認為「關注中大深圳的證書」的提案,已經超出評議會的職權範圍(﹖﹗),甚至舉例說假如有人提案 「摺埋中大」都是超出評議會範圍。

下﹖《評議會章程》說評議會職責包括促進大學之利益,中大深圳的證書怎會跟馬料水這間大學的利益無關﹖中大是否「摺埋」更不可能跟大學利益無關吧﹖
不過因為之後提出的東西更驚嚇,整場會議我都沒空回頭去問他們為何會認為那些議案是越了權。

3. 有人提及授權票,但其實授權票只影響選舉,並不影響即場表決。這點很快有人提醒,但稍後似乎還有人未搞清楚。

4. 驚嚇的地方是,大師姐提出《會議章則》18條規定原動議人可以修改措辭,等於其他人無權提修正案﹕

「18. 已列入議程之議案,若無出席成員反對,原動議人可對議案措辭作增刪更改,惟不得更改其本意。」

相信她的邏輯是「既然只授權原動議人修改議案,即是沒授權其他人去修改」。
可是,對中大學生會會議常規有印象的人,就不會有這種想法﹕

「(十六) 議案在動議人及和議人同時要求下,才可提出收回。主席得徵求會眾意見,如無反對,議案得收回。如有任何會眾反對,動議人及和議人可以用『收回議案議』提出收回議案。」

看倌很易看出兩者表述相若。其實會議章則第18條的原意,是指原動議人就算真的寫錯字,也要會眾沒有反對才可以修改的意思。換言之,如果有人反對,他就要提 出修正案,經會眾表決通過才可以修改動議。這一條是用來杜絕動議人擅自更改動議內容,而不是用來禁止其他人提出動議或修正案。

可是,你可以想像「那一邊」的校友聽到這句如獲至寶,紛紛同意。連年輕的校友也表示同意,我忽然變成像當年AL中文口試以一敵眾的局面。但這裡跟考試不同,以一敵眾多 發言機會並不會有優勢,我強調對18條的理解也敵不過那麼多人的「共識」,看著這個荒謬的理解可能變成了評議會的正宗解釋……

幸而的是,突然同一個年輕校友突然提出另外幾條﹕

「14. 週年或特別會員大會只可就議程所列明之事項或議案進行討論。
14A. 校友評議會秘書或其代表負責紀錄會議,並將出席成員以書面提出之議案、修正案、備案等文件提交主席處理。
15. 在會議中所提出之議案必須與會議當時所討論之事項有關。議案必須得到動議及和議始能進行討論。」

第14A指出了出席成員可以提出議案、修正案,並沒有指明只有原動議人可以提出。這一條跟18條放在一起看,很明顯就看得出18條的原意並沒有限制其他人提動議和修正案的意思。
這次倒是在下讀章不熟,以一敵眾之下突然短路了。結果面對這一條,陳碧橋也要承認這是授權了會眾可以提出議案和修正案的意思,不能只靠「主席解釋權」去把會眾的提案權廢除掉。

第 14、15條說明會議中提出議案,必須與議程有關,這一點大家向來沒反對。而至於是否「有關」,亦是由主席裁決。當然他們認為「有關」的門檻要收緊(於是 全部責任推到之前代為主持會議的副主席李劍雄身上)。而大師姐就一直在碎碎唸說應該只准修改錯字的層次。(如果真的只准這樣就不會寫在18條而是寫在 14A啦)

換言之,到最後結論還是﹕要求會眾先按規程18要求,凡提出討論事項都要連同動議,而現場提出的議案和修正案都要跟議程有關不能離開原動議太遠,以致對不知有此等動議,未有出席的校友不公平。這些不就是過去幾年我們跟李劍雄拗出來的結論了麼﹖(簡單點說,又浪費了時間去重新討論,而且出來的提案更恐怖了啦。)

5. 退休校友認為,臨時動議如果內容與討論議程有關但更改重大、以致無法充份討論,應該運用程序議案,例如交委員會處理。這點我沒甚麼意見,只是這是當場運用議術議案(《評議會會議章則》叫程序議案)的問題,而跟會章或解釋都沒關係了。

6. 退休校友突然又翻挖在下於上次會議提出但立即被打沉的胡德號。因為他跟了評議會的團去深圳考察,發現來年已有深圳學生畢業。於是他回頭一看在下的提案,才 發現要修改章程及中大規程,恐怕不及,會出現「我們未修例已有部分深圳分校畢業生入了評議會」的尷尬情況。(唔夠時間,我唔係一早講左啦咩﹖你地要打沉我既﹗)

在下提出唯有中途斬纜(訂明某日開始畢業的不入評議會,已入的既來之則安之),而且針對所有境外學生,免致針對大陸同學的印象。

陳碧橋就說,這件事的確是急,但急不來。深圳學生加入評議會已是「既成事實」(當然啦,你們上次周年大會不肯決定不就是在製造既定事實囉),幾年到十年都無法改變。除非你找到另類解釋說他們從來不是中大畢業生(當然這一點我也不會贊成)。

年輕校友另有建議說,可以接受境外學生做成員,但修改章程限制投票權利。(因為現在參選權是只限經常在港居住的校友,看來他想建議連投票權都照樣辦理。)

星期一, 2月 15, 2016

法醫.屍體.解剖室2﹕謀殺診斷書

法醫.屍體.解剖室2﹕謀殺診斷書》(Forensics and fiction),D.P. Lyle著、毛佩琦譯、孫家棟審訂,台北﹕麥田,2014

2013年已經介紹了「下集」《法醫.屍體.解剖室:犯罪搜查216問》(More forensics and fiction: Crime writers morbidly curious questions expertly answered)。

咦﹖下集﹖為何下集出版早過上集﹖好難理解喔。

(來源)

其實介紹上一本(亦即下集 :P )的時候在下已提到,當時已有這本書的英文版,只是未有中文版。看來出版社是當時才留意到新出版的「下集」,於是買來翻譯,然後見反應好才把「上集」的翻譯權都買回來。

上次已說過,當時覺得這本書內容有點「變態」(變態是指整本書都是不同作家詢問人在各種劇情下會怎樣死、傷了又怎樣),學生會歡迎但我未有買回圖書館。到去年書展見到「上集」,有學生直接要求圖書館買。那就兩本一起買吧。
倒也不怎麼怕人投訴,因為內容其實是變態得來又「正經」。尤其這一本不只講醫學,還有較多討論歷史的內容,因為有些作家寫歷史小說也想確保裡面出現的醫術合乎當時情況,絕不像香港電視劇是是旦旦。學生順道多學一點醫學和西史常識,也不錯呀。何況就如上次所言,越讀得多介紹法證的書,越會發現想毀滅或掩飾證據,一點不易,而且越動手越有可能留下另一些證據。讀完之後會發覺倒不如一開始就不犯法比較好。

由於這本書的主旨其實與上一本一樣,所以本篇也就不用說太多了。這本連「時空轉移時遭人槍擊」也討論一番,相信連科幻迷也會有興趣吧。
缺點跟上一本一樣,就是因為作家點問題、作者回答,所以並不怎麼有系統(但本書的章節編排反而沒上一本那麼亂)。如果看倌想較有系統地了解法醫學的話,我還是會用以前推介過的《法醫學入門》。

(方某人其他書評書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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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記,或挑骨頭﹕

p.19 「定向力障礙(disoriented)(註二)」
「註二﹕患者有可能無法辨識出自己身在何處,發生了什麼事情,今天是何年何月何日,自己還有身邊的人是誰。這種狀況稱為對人、時、地和處境的定向力障礙。」

醫學上的確是把disorientation譯作「定向力障礙」,不過這個詞對於非醫科生來說恐怕不會比原本的英文更易明白。簡單點說即是神智不清或意識不清,只是神智不清並非精確定義的詞語,而意識(consciousness)於心理學中另有定義,失去意識(unconsciousness)就包括昏迷或夢遊那類更危險的狀況。

p.23 註﹕「寒風效應是指,在相同的溫度下,風速帶給我們不同的寒冷感覺。」

嚴格來說那不只是「感覺」而是「體感」的溫度。因為身體流失熱量的速度固然會受低溫影響,但無風時身體附近就會有一層較暖的空氣包圍,於是散熱變慢﹔而大風時散熱就會更快。所以大風時更容易凍傷。換言之同一氣溫之下,大風的話身體會流失更多熱量。
其實影響體感溫度的不只是風速,濕度也有影響,不過濕度對低溫影響相對沒風速那麼重要。濕度主要是用來計算酷熱指數。香港天文台為應付2008年奧運馬術而開發的暑熱壓力測量器,就包括了乾球溫度(氣溫)、濕球溫度(與乾球比較可知濕度)、及黑球溫度(日曬)三種因素。

又,較常見的學名是「風寒效應」,雖然坊間新聞也有寫成寒風效應的。

p.52 「這是基本的基因學」應為「遺傳學」。(這裡是指 Genetics,研究某基因的遺傳模式。研究整個基因組的叫基因組學 Genomics。)

p.55 「磁振造影」應為「磁共振造影」
(方按﹕其實現在醫學上所謂「磁共振」都是「核磁共振」,雖然有電磁波但其實與核輻射無關,那個「核」字只是指原子核會在磁場下共振而已。但為免「聞核色變」的恐核人士拒絕檢查,所以後來就叫「磁共振」算了。)

p.64 「早期懷孕檢測(Early Pregnancy Test, ETP)……這是一種抗原抗體反應,稱之為沉澱試驗(precipitin test)」應為「EPT」及「precipitation」。

p.85 「骨頭由骨骺(epiphysis,生長板)形成,而 位於四肢長骨(手腳)的骨端……因此有『開放』 者代表年紀較輕,而關閉者代表已年過二十。」

兩個「骨」字後面的空格其實都是漏了「骺」字。

p.89 「空氣團泡受擠壓時並不會向前推進﹔它會被壓縮較小體積」應為「壓縮成」。
「『Cancer』一詞約於西元四百年由古希臘醫師希波克拉底所創。」應為「西元前四百年」,西元後四百年很明顯已不是古希臘。

p.119 「過去雖然有真空狀態對於黑猩猩影響的相關研究,但並沒有人類接觸零壓力環境後果的真實資料,僅有幾名太空人或飛行員意外進入此一狀態的事件。」

似乎作者不知道日軍七三一部隊的故事,如果有看過《黑太陽731》的話應該不會忘記裡面就有把人拋開減壓倉裡直至人體發脹、腸臟都跑出來的片段(英文維基也有類似記載,不過寫的是高壓倉)。所以日軍有這些研究的紀錄,只是人物和檔案戰後分別落入美國和蘇聯手上,應該都被視為高度機密。當然可以爭拗的是七三一部隊未必真的做到「零」壓力。
(又,《黑太陽731》上映時在下還未夠十八歲,是在鄰居家裡看的,內容十分恐怖。看完之後差不多半年都斷續發惡夢,所以這片被列為三級也是沒錯的。)

p.147 「胃酸、消化及腸子蠕動都會分解進入消化道的食物」
p.152 「正在服用單胺氧化抑制劑……單胺氧化抑制劑改變腦部化學作用的方式為阻斷單胺氧化……只是服用單胺氧化抑制劑者不能同時攝取某些藥物」
p.153 「與單胺氧化抑制劑合併服用可引起高血壓反應的藥物則有」
p.216 「PCR是聚合連鎖反應(polymerase chain reaction)」

這裡的「攜」或「醣」都是「酶」的錯植,不知何解。

p.164 「以及 素(ephedrine)」應為「麻黃素」,同樣不知何解漏了字,何況這不是生癖字。

p.210 「而後,美國國家科學院(National Research Council Committee)鑑識DNA委員會(National Research Council Committee, NRC)分別於一九九二年與一九九六年出版《鑑識科學中的DNA技術》(DNA Technology in Forensic Science)與《鑑識DNA證據之評估》(The Evaluation of Forensic DNA Evidence)。」

National Research Council (NRC,沒有Committee字樣) 並不是「美國國家科學院」而是「美國國家科學研究委員會」,它是由美國國家科學院、國家工程院和國家醫學研究院聯合管理的研究組織。
1992年《DNA Technology in Forensic Science》是由 Committee on DNA Technology in Forensic Science 編寫,到1996年《The Evaluation of Forensic DNA Evidence》編者變成 Committee on DNA Forensic Science (即「鑑識DNA委員會」或「DNA鑑識科學委員會」)。
換言之第一句應該改成「美國國家科學研究委員會(National Research Council)鑑識DNA委員會(Committee on DNA Forensic Science)」。

p.212 「有幾種方法可以用來定位被掩埋的屍體,但既然你筆下的凶手將被害人綁在鋼筋上,最簡單的方法就是金屬探測器。」

這一招未必有用,除非整個場地只有屍體旁邊有鋼筋。可是在一個球場埋屍,也有可能是殺人時現場還是工地,剛好紮了鋼筋但未灌混凝土,所以才順道把屍體綁在鋼筋上再灌注掩埋。這樣的話就可能整片場地都有鋼筋,用金屬探測器只會不停響但甚麼都找不到。

p.215 「現場的血跡很難布置……在現場四處傾倒或潑灑血液,看起來就完全是那個樣子。」

應為「完全不是」。

p.224-225 「百分之八十的人屬於分泌型(secretor)。這代表多數人分泌同樣的蛋白質至血液和其他體液中,如精液、唾液與眼淚。因此A型男性會分泌A型抗體(蛋白質)到精液中。而非分泌型血液中具該血型抗體,其他體液則無。」

「精液子」的「子」字是贅字。
「分泌A型抗體」這表面看來就不合理,因為如果A型血的人會分泌A型抗體,那就可能在體內已攻擊自己的A型紅血球。正如後句的說法,應為分泌抗體。(我倒奇怪原來英文維基也沒有為secretor立一條目,而選擇了較隱晦的介紹方式。)

p.225 「此外,美國在一九二九年二月十四日發生了眾所周知的『情人節大屠殺』事件後,芝加哥西北大學便於同年成立了第一間犯罪實驗室。」
p.250 「這類稱之為槍枝檢驗的比對方法自一九二零年代起就開始進行。事實上,槍枝檢驗得以進到鑑識最前線,源於著名的情人節大屠殺。在一九二九年二月十四日,艾 爾.卡彭(Al Capone)派三名身著芝加哥警裝的槍手前往敵對幫派『瘋子』莫蘭(George "Bugs" Moran)的私貨倉庫。他們以湯普森衝鋒槍殺害了七名莫蘭的手下。」

這件事恐怕是美國人才「眾所周知」吧﹖後面的解釋其實應該放到在前的頁面。

p.267 「屍體以每小時一.五度(攝氏十七度)的速度失溫」
p.317 「屍體每小時降溫華氏一.五度左右(約攝氏十七度)」

首先,既然選擇用「.」就不需要再寫「點」,可能是刪漏了。
其二,我很懷疑為何出版社沒人發現「攝氏十七度」這問題,華氏的一度比攝氏一度還要小(華氏每升降一度等於攝氏升降5/9度),怎可能有十七度那麼誇張。如果一小時降溫攝氏十七度,就算死於三十四度,兩小時之後豈不是跌至冰點﹖
因為把華氏1.5度轉為攝氏約為0.83度,所以我也不太明白「攝氏十七度」是怎樣來的,這甚至不是跳位的錯。嘗試找原文,原作者並沒有提過攝氏溫度。

p.276 「法醫就會請法醫牙科醫師自失蹤者的私人牙醫診所處取得X光片」

「法醫牙科醫師」這個名有點累贅,似乎像香港稱「齒科法醫」較簡潔。(如果怕人誤以為他是一般法醫的話,像「牙科醫生」般稱「牙科法醫」就行。)

p.277 「骨頭是複雜的器官,由磷與鈣結合的基質(stroma)組成。」

嚴格來說骨頭不只磷和鈣,還有骨膠原蛋白。

p.279 「如果在骨頭中發現這些同位素的增加,表示被害人死於一九五零年以後。在此之前的死者曾暴露在環境中增加的同位素裡,因此骨頭不會有同位素增加的情形。」

應為「未曾暴露」。

p.318 「胸口遭到重擊時,容易併發橫隔膜痙攣。胃部後方深處匯集了一些神經,稱為腹腔神經叢(solar plexus)。重擊此處可能導致肌肉內的電脈衝陷入混亂狀態,隨之引發橫隔膜痙攣(抽搐)。發生這種情形時,橫隔膜會呈現僵硬,導致被害人無法呼吸。數 秒或一分鐘後,橫隔膜會鬆弛下來,被害人得以恢復呼吸。這過程極其令人驚恐,更是痛苦,但不會致死。」

這特別抄出來是因為在下試過。兒時蠢得跟朋友在家樓下的球場鬥快踩單車,單車到另一邊撞牆倒地,然後我胸口就撞上了手柄。手腳損傷不在話下,坐在地上突然無法呼吸,真的會嚇個半死。

星期二, 2月 09, 2016

方家騮s年初一入侵姨媽傢俬

年初一拜完年,返屋企放下行裝,就去姨媽傢俬看看。


(家騮﹕嘻嘻,佢個pat pat有心形架﹗)


(二騮&尖﹕你由朝到晚吊o係度係咪好辛苦呀﹖)



(騮B﹕仔仔話D相好似騮姐﹗仲有拜年果陣騮姐好受歡迎﹗)
(家騮酸溜地﹕不過一樣都係冇收到利是丫)

(騮姐﹕但係佢地遲左去,年初一姨媽提早收爐,於是連姨媽餐廳都沒得吃了。)

------------------(我是被家騮河蟹的分隔線)------------------

後話﹕柳爺生活﹕猴年最壞的開始


星期一, 2月 08, 2016

方家animals祝各位身體健康、猴年醒目﹗


家騮﹕「天氣寒冷,小心身體﹗咩年過左都可以黐住D咩架﹗」
依唷、Benny、ナナナ﹕「或者好似我地咁戴番頂帽啦﹗」
維尼﹕「祝大家新年甜甜蜜蜜﹗」

(之前討論過立春和干支年份轉換的問題,近日老貓另有論述。)

星期六, 2月 06, 2016

有沒有大清帝國衰亡的八卦﹖

這次其實也是一篇介紹兩本。一舊一新,一本讀完一段時間,另一本剛剛讀了,一本是史學著作,另一本是網論結集。但出奇地兩本書內容又有點古今呼應。

大清帝國的衰亡》(The fall of imperial China),Frederic Wakeman, Jr. (魏斐德)著、廖彥博譯,台北﹕時報,2011

老實承認,這本書是幾年前碰到大眾書局特價(相當七折)才買的。原著是1975年的舊著,只是對題目有點興趣,所以就先買下來再算。

作者是火紅年代的柏克萊學生,而且成書之時文革尚未結束,所以在書中可以見到不少馬克思主義史學對同一歷史事件的解釋。不過重點倒不在這裡,而是作者對中國 歷史的解釋,脫離了道德褒貶或者歸咎外國侵略的舊論述。作者從中國社會結構出發,認為中國社會仕紳階層的發展,在清朝中後期已經去到朝廷和上層仕紳勉強控 制全國大局,地方低層仕紳又很難不當土豪劣紳盤剝鄉民而作出貢獻的局面。西方侵略只是點燃了引火線,就算沒有西方人,中國自身也會因此陷入混亂。結果就是 中央政府無法再控制地方而崩潰,地方仕紳面對被共產黨鼓動的農民,就只能找軍閥幫忙。而結果就是,共產黨搞土改以血腥方式清洗掉所有鄉紳和稍為有產的富 農,代之以共產黨幹部。後來的情況有沒有比較好﹖當然沒有。

這個解釋很重要。因為在下一向認為立憲運動和地方自治,有可能令中國歷史走向較好方向。但如果從作者的這種角度看,建基於仕紳利益的地方自治,恐怕未必能夠讓鄉村仕紳太多沒出路、而農民又苦於盤剝的困境得以解決,最後可能仍是陷入混 亂。假如立憲政體較有生命力的話,說不定能夠及時改弦易轍,找到出路而不用陷入內戰。這樣的可能仍比革命、軍閥混戰或大一統窒息為好,但很難說這樣就比較 容易成功。

有沒有XXX的八卦》,鄭立,桃園﹕逗點文創結社,2015

為圖書館買的。畢竟鄭立大大的文在網上也有得看,不過他的文很易讀,我想適合讓學生觀摩一下思考時事的其他角度。何況假如學生要右傾的話,我寧願他們讀鄭立的文、學一點知識,好過讀某些一味煽動仇恨、近乎種族主義的文章。

學生可能對於佔領運動(鄭立強調是「雨傘革命」,在下卻不認為參與者有甚麼「革命」企圖,有就當晚已經衝進政府總部和特首辦了)的論述會比較有興趣吧﹖不過 我想鄭立對地產的論述更值得他們細讀,而這部分亦出奇地跟前面《大清帝國的衰亡》有所呼應。清朝中後期其實也就像鄭立所描述的狀況,土地兼併加上人口增 加,不要說農民無法耕者有其田整天為能否交得起租而煩惱,基層仕紳亦難以上流、志不獲伸。而朝廷高層仕紳坐擁鉅資,覺得基層仕紳欠缺道德只懂魚肉鄉民(有 點像現在高官在譴責藥房和導遊騙人),卻忘記了自己壟斷了多少田地,保障自己和子孫的生活,卻令發展窒息了。

純粹自由經濟之下,就是必然會 出現強者越強弱者越弱的兼併現象,而既得利益者又會利用制度把這些壟斷固定下來(無論是否以自由經濟為幌子,事實上都是離自由越來越遠,又或者這種「自由」只是有資產者的自由而非每個人的自由)。結果就是有產者永遠利用資產錢賺錢,其餘想創新、走另類道路的人都難以維生,整個經濟的多樣性被犧牲。當權貴 認為自己坐穩江山的時候,民眾的怒火只等待觸發點去爆發。
比較聰明的經濟體,就會採取一些措施,稍為損害這種「資產的自由」而讓大家未來有更多自由。例如德國的租務管制(香港回歸前也一樣有,有人強調租務管制會 妨礙自由市場,那麼難道香港戰後幾十年地產市場都不自由﹖地產不是照樣增值麼﹖百姓不是照樣租屋住﹖租務管制對租客有害這種鬼話不知說來騙誰)﹔又例如新 加坡為了避免種族隔離而限制組屋的種族比例下限。這些措施表面上違反了「市場原教旨」的教條,卻是維持市場自由和社會穩定必須的措施。

〈為什麼中國沒有西方的自然科學﹖〉也是在下很有興趣的文章,畢竟這是方某一向關注的題材。鄭立的說法有點像唐德剛的歷史三峽論,中國未有發展出近代科學,不一定是中國文化本身有問題(反正講迷信不理性,西方人也一樣),而只是不幸「時辰未到」而已。而又像李逆熵的說法,西方只是碰巧進入了近代科學的良性循環,於是就拋離了其他文明,其他人再沒有自行發展科學的機會,只能在後頭追了。

講 「貴族義務」的那部分我也認為學生應當要讀,畢竟我們這個文化的權貴不負責任,出了事只管推下人去送死。香港那些權貴就是懂得權在我手,到手法不良被人質 疑要負責的時候就突然變回平民,說別人太苛求(「官不聊生」之類)。學生應該要認識一下,西方意義下權貴的義務是比一般人重,這是他們享受地位的代價。只 想權在我手,不願意負責任的人,是沒資格得到權力的。

最後是法家,很多人受了中共宣傳的影響(即使反共人士亦然),以為法家就是法治、儒家就是人治。但其實法家講究權術,法律只不過是工具,就正如現政權的做法,絕不是西方法治精神那回事。當然以中共的實踐,他們就連表面的rule by law都做不到(以「被失蹤」「被旅遊」拘留異見人士長期不讓見律師,本身就違反中共自己的刑事訴訟法),也就不用說尊重以法限權rule of law了。
法家那種事事要管又管不完,最後要借儒家作幌子搞「外儒內法」來緩和的做法,恰好就是令人只崇拜權勢、不尊重法律的元兇。
(有趣的是,李光耀是法家沒錯,但他其實在統治後期才講儒家。而且只是拿來當成長幼有序、少給福利、反駁西式自由民主的理由/藉口,並沒有用來緩和其政府 事事管而且管得嚴的情況。或許治小國就是比治大國容易一點,嚴峻也不至於搞出陳勝吳廣來。不過李光耀式強權顯然後人無法沿襲,日後是放下法家還是走中國大 陸外儒內法的老路,將決定新加坡法治的未來,值得留意。)

(方某人其他書評書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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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帝國的衰亡》筆記,或挑骨頭﹕

p.38 「如果又順利通過省級會試、取得舉人資格……歸納為以下三級﹕進士(國家殿試)、舉人(省級會試)、生員(州縣鄉試)」

這裡是層級錯配了,科舉層級經常令人誤會的原因,是它實際上的級別和一般人眼中的級別有差異。(而且東亞其他國家複製科舉制度時亦多有出入)
1. 一般人通過了州縣官主持的縣試、和知府主持的府試,稱童生。但童生並不享有任何特權,只不過得到了參與上一級院試的資格。(所以有些書指出朝廷對縣試府試並不看重,覺得雜途捐官當縣官主考也沒問題,反正他們都會找師爺批卷。)
2. 童生參加省學政主辦的院試,通過了就稱為生員(俗 稱秀才)。到了這一級才開始享有士大夫免徭役和平時見官免跪(上庭還是要跪,但一般案件可以找下人代告)等特權。但生員身份並非終身的,這只是一個名義上 進入官學的學生資格(州縣有學官主管,但事實上考生不會去上課),要定期參與重考,考得好可以得到參與上一級鄉試的資格,考得差就可能要革去功名。
3. 生員參加三年一度的鄉試(由朝廷派人主持,另有慶典加試則稱恩科),通過了就成為舉人(首名叫解元)。舉人才是第一個終身擁有的資格,而且有擔任縣官的資格(陞官圖有提及大挑謄錄或召試等途)。不過由於官多缺少要派隊,舉人優先權低於進士,所以很多舉人寧願去京城去上一級的會試。
4. 舉人有權赴京參與三年一次的會試(同樣有恩科),通過了稱貢士,首名叫會元。
5. 貢士一般都會留京參與稍後舉行的殿試,通過了就是進士,首名就是狀元(鄉試會試殿試都是首名就是連中三元,比中六合彩頭獎更難)。進士是科舉的頂尖,選派縣官也會比其他人優先。如果獲選入翰林院的話(狀元榜眼探花例授翰林官職,其餘進士則要再考試挑選庶吉士),更是前途一片光明。

貢士一般都會參與殿試,而有事未能應考的亦可於來屆補考,只有少數人一直沒補考而只有貢士銜頭。而且殿試一般只分名次,參與者都會獲得進士名銜。所以陞官圖 中甚至沒「貢士」這名銜,所以通過會試的人都當成「進士」,這就是當時人的觀感。院試、鄉試、會試、殿試雖是四級,但在一般人眼中其實只有三級(會試和殿 試被當成一個試)。
所以會試其實已是國家級考試,文章應該寫通過省級「鄉試」獲得舉人資格。後面的舉人也應該是「(省級鄉試)」,而生員就是「(府級院試)」(因為學政會巡迴各府主持院試)。如果不是原著寫錯,就是譯者譯錯,但譯者也是讀歷史的很難想像這也會譯錯。

又, 如果看科舉的年期分佈,鄉試會試(正科)都是三年一度,而且會試是緊隨鄉試之後那年舉行。至於院試則三年兩度,其中一年是會試當年,另一年則為沒鄉試會試 的餘下那年。這是很實際的安排,因為鄉試是規模最大的考試,大量生員聚集省城,所以一般不舉行其他考試。至於會試只限於京師,自然不影響各府院試舉行。

(最近獲卜博士贈新著《科場.八股.世變》乙本,裡面較詳情討論了科舉細節,例如上述每級考試都分幾場,而且前往考上一級考試前還要複考,考得不好要黜革。制度十分繁瑣。日後再介紹。)

p.43 「灌輸族儒家道德價值」應為「族人」

p.48 「知縣之下,一般設有主簿或典吏佐理各項事務,另外還儸用胥吏書辦、捕快衙役」

應為「典史」,因為「典吏」是指衙門書吏,即後面「胥吏」的一類。典史在明清州縣衙門很重要,因為他們主管治安。

p.82 「原來是城牆守護神的城隍爺」

城隍並不是城牆守護神(城隍二字原意就是城牆和護城河),而是城池的守護神。

p.83 「頭戴黑巾的盜匪在幾個子外的地方」應為「庄」。(莊子會令人誤會是道家的莊子,雖然現在網上搜尋打庄子也一樣是找到那位莊子。)

p.95 「滿族的首領(貝勒)和平民(額真)」

貝勒的確是長官之意(但實質上獲封的是王子),但真也不見得就是平民。

p.96 地圖中「新京」只是(偽)滿州國才使用的地名,在清朝還是用「長春」為妥。

p.194 「將官軍盡擊退」應為「皆」

p.206 「地方行政事務,都掌握在衙役、縣丞之手」

由於縣丞在清朝已經幾乎沒有多少實權,只能管某些範圍很有限的項目(如徵集糧草之類),所以可肯定這裡「縣丞」是誤植。但本來是甚麼﹖在網上查不到原文,或 者看倌找到原書可以看看(應是原書p.167-168附近,但google book不提供內文)。我相信原文應為「胥吏」。

《有沒有XXX的八卦》﹕

p.111 「國」應為「國籍」

p.116 「連威廉王子現在也在服役,而且還是在阿富汗前線打仗。」

應為「哈利王子」之誤,畢竟威廉王子是嫡長孫、第二號王位繼承人,讓他上戰場太危險,所以軍方只給他非戰鬥勤務,例如做搜救工作。親弟哈利王子(第五號繼承人)倒真的去了阿富汗,而且多嘴走漏風聲後,軍方嚇得立即要把他撤回國。畢竟王子身份會引來一大堆恐怖份子圍攻,就算救了他,護衛也要死一大堆,軍人性命也寶貴的今天實在划不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