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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五, 8月 12, 2016

民權與憲法、我反抗故我在

民權與憲法》,牧原憲夫著、臧志軍譯,香港﹕中和,2015

有趣的書,是日本維新歷史的討論,主軸是自由民權運動和制訂憲法,旁及經濟、教育等社會現象。作者主旨謂民權運動其實不是政府和民權派的二元對立,這樣漠視了民眾的意願,其實民權運動是政府、民權派和民眾之間的三角關係。

民眾和民權派的看法不盡相同,他們都想向政府爭取權利,但民眾心態其實還是跟江戶時代差不多,並未有「日本人」的想法,也不認為國事與自己有關,只想民權派為自己多爭取利益。
民權派和民眾一樣想爭取自由民主,但他們看不起民眾自私自利,認為與列強競爭自保,必須要建立「日本人」的民族意識。有權利(這裡主要指選舉權)就要有義務(如服兵役,民間避之唯恐不及)。
在建立國民意識方面,政府和民權派其實一致,只是民權派要求下放權力,而政府繼續攬權自重而已。最後政府主導制憲形成了普魯士式的帝國憲法。

民權派推動的自由主義經濟信條,取代了傳統社會觀念,就造了殘酷的資本原始累積。教育和其他社會方面的變革又塑造了以天皇為中心的「大和民族」。了解民權派 的思想背景,就會明白福澤諭吉看來矛盾的主張,他一方面主張自由,另一方面又提倡脫亞入歐,與歐美列強一起瓜分較落後的鄰國。因為對民權派來說,自由民權 其實也只是為了凝聚民族意識「富國強兵」而已,作為手段的自由民權當然不會蓋過耀武揚威之目的。事實上,當時的日本不只對弱國殘酷,被視為本土的阿伊努 (蝦夷)和琉球,也不過是「國內的殖民地」而已。

其實不很明白為何中資的中和會出這一類書,因為這些書其實揭穿了政府如何建構民族主義,不像是「上面」想民眾認識的事。
另一方面,正如日本的民族主義是由列強入侵而引發,香港亦因為大陸政權的壓迫而催生了新的民族主義。香港不如日本有個可以被捧上神檯(至少表面上)不沾現 實政治的天皇,可以作為國民團結的中心,她的民族主義思潮又會怎樣走﹖是否可以汲取歷史教訓避開那種仇外引致毀滅的結局﹖

(按﹕p.224提及一個未聽過的機關叫「參事院」,再查才知道原來是內閣法制局的前身。)

我反抗故我在—梁國雄司法抗爭二十年》,陳玉峰等編,香港﹕上書局,2016

當本土派前陣子被質疑「激唔起」的時候,在下於面書留了這段話﹕

其實當年泛民激進派踩住溫和派上位都係咁,可能只係當年FB未發達,而且長毛比較識玩邊緣策略,冇咁快見底而已。但到佔領運動長毛最後都畀自己個激進形象玩死左。依家再踩住泛民激進派上位既本土派,就只能靠踩出邊緣以外黎聚眾,但冇辦法日日踩。

不過這本書不是旨在解讀長毛和本土派的齟齬,而是揭示他在一般公眾印象中的另一面。一般人眼中的長毛就是長髮+捷古華拉T恤、抬棺材呀、跟警察保安推撞呀、 在立法會拉布呀這些。比較少人留意的是,他幾乎每年都在打官司。要不是他們公民抗命惹上的刑事案,就是他主動發起的司法覆核。

幫他打官司的大狀潘熙有此妙語﹕「我成日同法律學生講,如果你考試諗唔起寫咩案例,就寫Leung Kwok Hung,總有一隻啱。」(p.39) 其健訟可知。
也跟大眾一般在電視上見到那個粗魯的長毛不同,法庭裡的長毛其實有紋有路,連法官也讚選擇自辯的他「有分寸」,自撰陳詞也不輸給大律師。對中文和馬克斯主義的了解,立法會裡亦只有曾鈺成可以跟他對答到。只不過他當年無學歷、又為了托派理想,走了另一條路而已。

長毛和曾鈺成間有互傳短訊,佔領期間就有此兩段。(p.121)
梁﹕「佔領本無奈,公投亦非常。從來無奢望,何必強退場。」
曾﹕「佔領本難耐,公投豈尋常。果然無奢望,何不早退場。」
算是妙對。

自認提倡革命的托派,老是跑去打官司,又會不會「和理非」了一點﹖編者也有為此問他。儘管余若薇的序言說他可能比自己更相信司法公義,要不然不會整天向法院跑,他說自己打官司並非因為相信甚麼「司法公義」,而是因為沒革命條件,法院繼續能用就應該盡用。

本書是幾位「戰友」為賀長毛六十大壽而設,缺點也在這裡。因為整本書比較像是向大眾介紹司法覆核(當然這有必要)加「群星賀生辰」的訪問錄(倒是左中右各派都有)。對案件的法律觀點,我認為可以解釋得更深入一點。
舉個例,假如學生要做一份討論司法覆核的專題研習(當然事實上不太相信有學生會選這個題目),這本書的深度是否足夠讓他交報告﹖我猜不夠。但難道你期望學生自己去研究所有判詞嗎﹖我想的就是如果解讀這方面多一點會更好。當然那就未必是靠這幾位編者做得了。

挑骨頭﹕
p.249 「機緣巧合下在網上討論而認識了兩位良師益友黃啟 及曾嶸」
我知道曾嶸是誰(我見過﹗我真係見過﹗),但「黃啟 」是誰﹖

(方某人其他書評書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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