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不貴但事忙,找回一些有趣的舊文重貼。原文刊於2012/06/06。)
《FBI 教你讀心術:看穿肢體動作的真實訊息》(What Every Body is Saying: An Ex-FBI Agent’s Guide to Speed-Reading People),Joe Navarro & Marvin Karlins著,林奕伶譯,台北﹕大是,2009
這本其實買了一年多,不過是為學校買的——當然是為了應《讀心神探》的風。等同學都借過了(紀錄上有十個人借過,不錯),現在才拿來讀。
同類的書其實近年出了不少(因為外國劇集興起了熱潮),有部分說法也算得上是「家傳戶曉」,不過這本書始終有其特色,就是作者 Navarro 是前 FBI 反情報探員,有很豐富的實戰經驗。這種經驗大部分其他作者應該沒有。
作者認為,跟一般人喜歡從面容上找線索相反,大家沒留意到的地方反而最容易洩露真情(亦難以假裝)。所以作者用了兩個章節簡介背景後,先由腿和腳說起,然後是軀幹、手腎、雙手,最後才是面部表情。
作者注意這些姿勢或小動作,因為它們都是跟大腦本能「靜止、逃跑或應戰」(freeze, flight, or fight)相關的,又或者是在不安之下安撫自己的動作。學者認為這些本能動作都是由腦緣系統(limbic system)控制的,即是所謂「下意識」行為,不如掌管我們理智的腦皮層般容易操控。
不過作者也說得很清楚,書中大部分的提及的特徵,或者可以顯示當事人自在、或緊張、沒自信、逃避、甚至有事想隱瞞,但並沒有簡單的特徵可以顯示一個人「講大話」。通常只能透過觀察當事人姿態或小動作的突然轉變,捕捉到當事人心態轉變的時機,找到繼續追查的線索。就連他們那些長期負責偵測欺騙的人,成功率也不會比一半(即亂猜)高很多。所以讀者要記住作者的叮囑,不要用某些特徵來斷定別人說謊,否則很有可能看錯人(例如古巨基手汗很多不等於他在騙人)。
方某看這本書,自然是因為一向不懂「睇人眉頭眼額」之故,所以要讀來進補一下。不過以在下這種觀察力(尤其對人的觀察力)奇差的人來說,要做到作者所說的充分觀察和解讀應該都是力有不逮。尤其作者說觀察人時應不動聲色,不要盯著人看令人反感,這點方某就做不到。
(方某倒是在「面聖」時為免不望人被當成不禮貌,所以死眼盯著上司看,恐怕他們也會認為這人老是怪怪的……)
不過嘗試留意一下,總是好事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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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記﹕
p.36「有句拉丁諺語說﹕『教學相長。』」
不如告訴我原文是怎樣寫的……
作者論罵戰,讀了不禁失笑﹕
p.75 「現代版的一種侵略行為就是爭論。儘管爭論(argument)的原始意義是與爭辨(辯)或討論有關,但卻逐漸被用來形容言語上的爭吵。一場過度激烈的爭論,基本上就是以非肢體的方法「奮戰」(fight)。利用羞辱、人身攻擊的說法、反控、詆毀專業地位、刺激以及挖苦嘲諷,全都算是現代版的奮戰,因為它們都是侵略的形式。仔細想想,民事訴訟甚至可以解釋為一種現代社會制裁形式的戰鬥或侵略,由訴訟當事人激烈地爭執兩種相反的觀點。」
p.76 「基本上,我建議大家節制,不要以侵略行為(言語或肢體)做為達成目標的手段。就像奮戰反應是處理威脅的最後手段——唯有在靜止與逃跑策略都證明無效之後,才使用——你也應該盡可能避免。除了基於顯而易見的法律與生理因素而這麼建議之外,也因為侵略性的策略可能導致情緒混亂,因而更難專心,並清楚思考眼前受威脅的情境。當我們情緒受到刺激,像是大打一架就有這種效果,會影響我們有效思考的能力。發生這種情況,是因為我們的認知能力被綁架,亦即大腦腦緣系統可能已經完全啟用了所有的腦力資源。研究非言語行為的最佳理由之一,就是在別人意圖傷害你時能夠察覺,讓你有時間可以避開一場衝突。」
p.163-166 行動時手臂靜止不動,是為了減少動作不引人注意。連扒手也會有這種舉動。小朋友如果是這樣的話,有可能是被虐待的受害者,需要特別留意。
以前看一個奶粉電視廣告,主角男小朋友精神地在操場上跑。見到他跑步時雙臂沒擺動,方某就已經覺得很奇怪(因為正常跑步時雙臂總會逆著雙腿擺動,以平衡身體,收起雙臂跑步其實是不平衡的),現在終於可肯定是因為他太緊張的緣故,所以跑姿變得不自然了。
p.197 「不、要、用、手、指、著、我」
用手指指人非常討厭,可見林保怡在《讀心神探》中經常手指指,似乎算不上到家。
p.239 「在談話中『把目光移開』,通常是為了要更清楚地思考,不要因為注視著談話對象而分心。這種行為通常被誤會為沒有禮貌,或是針對個人的排斥,其實不然。這也不是欺騙或不誠實的象徵﹔事實上,這其實是一種自在的表現。在與朋友交談時,我們會在說話時慣性地把目光轉而看向遠方。這麼做是因為我們覺得夠自在,腦緣系統偵測到這個人不會有威脅。不要只因為一個人看向其他地方,就當他在欺騙、冷漠、或不開心。把目光從你身上移開,然後定定的看向別處的說話方式,通常可以提高思慮清晰度。」
p.240 「其實真正不誠實的是『眼光四處游移』。」
特別要抄這段,因為方某正是經常「說話不望人」,因為望著人臉會讓我更易分心。
之前還會拿「我有點自閉,臉部訊號太多會讓我吃不消」當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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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日留言﹕
嘉﹕我以前也給公司買了這本書, 不過自己沒有看過。只是小時候看過母親買的, 題材相類的書, 那時只覺得有夠複雜的。其實要感受別人情緒, 只要用心地看著對方就夠了, 根本不用看任何書的。
方某﹕才不是,我有時盯著人家望了整天也不知道他們想甚麼,還有那些「被人撇了幾年才想到當年她的意思」之類,要不然不會說自己亞斯伯格。有些人是本來就特別會感知別人情緒,在下可不是。(還好意思說自己是雙魚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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