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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六, 9月 20, 2025

為何三歲開始說謊?


謝伯讓《為何三歲開始說謊?:探究心智起源,解開0-15歲孩子的大腦與行為之謎》,台北﹕親子天下,2023

書名其實不能準確反映內容。
並不是作者失實,而是「為何三歲開始說謊」其實只是其中一個章節的內容。

作者不是發展心理學家,而是認知神經科學家。他以自己的育兒經驗,跟發展心理學相對照,嘗試引導讀者了解這門學問。方某對書中表達的立場未必盡然認同,但內容都是反映學界研究成果。

本書內容涵蓋兒童的理性思維、心智理論、道德判斷、社交能力、學習和認知能力、風險心態、性別和基因影響等等,讀者總會找到自己特別有興趣的部分。

只是跟《我們比黑猩猩還聰明﹖》這類書相比較便可知,莫說是小孩,就算聲稱發育完成的大人,也沒比動物真的好多少。所以人類最核心的能力恐怕也不是那些操作上的能力(AI恐怕更快更強),而是道德理性和自我反省的能力,而這一點正是很多人最忽視的。

(方某人其他書評書介)

(如果閣下有興趣讀電子書,經本文連結 https://moo.im/a/clnoAV 購買,本人將獲得平台回饋。當然看倌不一定要經這條連結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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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記,或挑骨頭﹕

#10 推薦序「我覺得可以從科學、系統性的觀點來看待孩子的成長,除了是一種學習以外,也是一種回顧自己生命歷程的崇敬,這是第一個益處。」

達爾文正是這樣做。

「「我是當了爸爸以後,才開始學習如何當爸爸的」,這句台詞用在每個家長身上都十分貼切。」

也不一定,首先應該觀察自己的爸爸。
子曰三人行必有我師焉,擇其善者而從之,其不善者而改之。

#35 作者序「原本以為教養何難之有?教養不就是左手蘿蔔右手棒子,獎懲雙管齊下,娃兒豈有不從之理?」

因為小孩就是非理性的,他要有相當的理性才能理解獎和懲,又要有相當的自我控制能力才能看著獎懲改變自己的行為。這一點莫說是三歲小孩,十幾歲的也不一定做得到。

#54 第一章「人類天生如白板?那只不過是極權主義的夢想。(The doctrine of the blank slate... is a totalitarian's dream.) —— 史蒂芬.亞瑟.平克(Steven Arthur Pinker)」

正是如此。

「除了無限搭乘列車(不是搭乘無限列車)」

竟然埋了個動漫梗,沒看過不去找也不知是甚麼。

#160 第二章「俗諺:「醫生驚治嗽,總鋪驚吃晝,土水驚抓漏。」各行各業都有「天敵」,腦造影科學家最驚懼的,應該就是掃描小朋友無誤。」

這個也是上網找才明白說甚麼。

#170 「二○一三年,萬事俱備只欠東風的薩克斯,獲得了天降的禮物——她迎來了自己的第一個寶寶。二○一三年九月寶寶出生,十月馬上參與了腦造影實驗。至於這個寶寶究竟是天降的禮物,還是薩克斯自己刻意製造出來參與實驗的,下次我一定得親自問她。」

科學家的美夢。

#178 「接下來的一個月,其中一組猴子只能見到人臉(人臉組),而另一組猴子只能看到猴臉(猴臉組)。一個月過後,發現人臉組變得偏好看人臉,而猴臉組則變得偏好看猴臉。這項結果表示,雖然猴子天生喜歡看臉,但後天經驗仍然可以影響牠們偏好看哪一種「臉」。」

可見印痕現象在「高等動物」身上一樣有。

#243 第三章「本以為她的發現會讓大家更願意反思和消弭種族歧視,沒想到隨之而來的,卻是種族主義者鋪天蓋地的負面抨擊。白人種族主義者認為,「艾略特不應該在白人小孩身上進行如此殘忍的實驗。」現實生活中,艾略特則受到其他教師的排擠,她的女兒也在學校遭遇霸凌,令人不勝唏噓。」

換言之在黑人身上做就沒問題了。
不過這實驗設計本身就有不妥(無論對白人黑人皆然),像《女王的教室》一樣,很易出事。

(後話﹕當你發現連女王的教室中的童星都已經三十出頭,你就知道你真的老了……)

#253 「這種「以族群為基礎」(group-based),或是「以團隊為基礎」(team-based)的實用功利道德判斷標準,其實和大人理想中的天下為公、無私道德等判斷標準並不相同!」

其實現實中的大人也一樣,不如說大人的道德水平並沒有比嬰兒高多少。這才令人失望。

#298 第四章「十四個月大的幼兒則不然。無論古普尼克展現出她喜歡哪一種食物,十四個月大的幼兒都會拿小魚餅乾給她。這個結果顯示,十四個月大的幼兒似乎以為所有人的喜好都和自己一樣」

而又不會把自己不喜歡的推給別人。

#309 「根據制約學習理論,如果在寶寶哭鬧時馬上回應並給予安撫,那寶寶就會知道哭鬧有用,未來也會變本加厲使用哭鬧的方法來進行情緒勒索,以達到他們想要的目的。這樣的說法雖然有部分道理,但是事實上卻欠缺全面考量,因為卓尼克的發現告訴我們,如果寶寶和主要照護者之間的社交互動不良,就有可能造成巨大的心理和生理壓力,並因此對大腦、身體與心理發展造成負面影響,寶寶未來也可能會因此出現焦慮、缺乏安全感,以及不信任他人等不良後果。」

但正如Emily Oster在《兒童床邊的經濟學家》指出,跟進研究並沒有證實這點。

#321 「更讓人驚訝的是,父親身上的催產素濃度也一樣會在寶寶誕生後升高,而且和父親與寶寶的互動程度成正比。」

孰因孰果﹖

#321-327 「媽媽的大腦之所以對嬰兒的反應比爸爸劇烈,究竟是因為男性和女性的生理差異所致,還是因為女性通常會花比較多的時間和心力去照顧寶寶呢?針對這個問題,費德曼在二○一四年發表的研究中,尋找有領養寶寶經驗的男同性戀伴侶來進行研究。……結果發現,當男同性戀者在家中扮演全職的嬰兒照護角色時,他們的大腦反應幾乎和異性戀夫妻中的母親大腦反應一樣強烈。」

但會否同性戀男性的大腦運作本來就比較接近女性﹖(不然他們不是應該像異性戀的父親麼﹖)

#327 「自有印象以來,我的個性一直是偏向理性和冷漠,除了十分專注於自然觀察和邏輯推理,幾乎不曾對任何事物有過任何的「感動」。」

但若然如此,除非是媒人介紹,如何結婚﹖

#356 第五章「一九二七年,全案進入美國最高法院進行審判,審判結果以八比一判決巴克敗訴。敗訴的原因,主要是因為當時的法官缺乏足夠科學認知,誤以為優生學在科學上沒有明顯錯誤。更糟糕的是,這樣的錯誤觀念還延續許久,截至一九七四年為止,光是維吉尼亞州就有超過八千人在強制絕育法下被禁止生育後代。」

所以台灣曾經有人在網上吵嚷,說法律學院收生不應看理科成績﹖
而香港又有很多人高呼「生仔要考牌」(生兒育女前應考取執照)。因為他們不理會歷史教訓。

#381 「第一個缺點,就是受罰者的成效短暫,而且施暴者會出現惡性循環心理。對受罰者來說,體罰通常只有短暫的立即效用,一旦體罰結束,孩子很容易就會恢復原狀。主要是因為大多數的孩子都懂得察言觀色、趨吉避凶,體罰當前當然會先稍微低頭佯裝懺悔,但在體罰結束後又是故態復萌好漢一條。」

問題是這一點根本不能針對「體罰」,而是可以套用於「任何懲罰」。

#388 「體罰的第三個缺點,就是容易出現效法現象,使受罰者誤以為暴力和權力操控就是解決問題的方法。」

同樣地,「任何懲罰」都有可能達致「以為權力操控就是解決問題的方法」的效果。就算你運用權力罰他「今晚不能打電動」也是一樣的。
(當然「暴力」的效果就是限於體罰)

正如性議題一樣,公眾每次討論體罰,就會很容易有這些理性漏洞出現。只是抱歉連專家學者也一樣。

#429 第六章「在基因決定論的世界觀下,家長在教育孩子時的憂心與自責也可以獲得解放,不需要再擔心教養上的一個小錯誤就會毀掉孩子的一生」

其實要自責一樣可以,畢竟基因也是你給他的。

#440 「如果祖父在青春期以前衣食無虞甚至飲食過量,孫子罹患糖尿病的機率則會比常人高出四倍,平均壽命甚至會減少達三十二年」

原文為「多出」,很明顯寫錯。在撰寫本文時發現電子檔已更新。

#444 「或許,先天與後天並非是水火不容般的相互排他」

其實科學爭論很多時候皆如此,例如光的波動說和粒子說、地質和生物演化的災變論和緩變論,往往是瞎子摸象下各自摸到不同方面。

#461 第七章「有孩子的讀者都知道,幼兒大約在一歲左右,就會逐漸開始說話。」

言語發展遲緩除外。

#495 「有一位外族人指著一隻兔子,然後用你聽不懂的語言喊道:「gavagai!」……雖然很多人可能會直覺的認為「gavagai」就是「兔子」,但是你如何能確定外族人不是意指「動物」、「長耳」、「兔子的毛」,或是「會跳的東西」?」

正如英人把 Kangaroo 當成「袋鼠」之故事。

#531 第八章「和住在單調鼠籠的老鼠相比,住在豪宅鼠籠的老鼠腦中神經傳遞物質的活性出現明顯變化,而且大腦皮質特定區域的厚度增加七%至一○%,神經細胞的突觸也增加了二○%(Krech et al., 1960; Rosenzweig et al., 1962)。這些結果顯示出大腦的神經可塑性:成年老鼠的大腦仍會因為環境刺激而出現變化。」

難怪大家對豪宅趨之若鶩。(誤﹖)

#542 「哈佛醫學院(Harvard Medical School)的貴雄.漢錫(Takao Hensch)發現,如果透過基改方式來降低小鼠腦中的「伽傌丁胺酪酸」濃度,就會導致關鍵期消失,但如果此時加入可以增強「伽傌丁胺酪酸」傳遞的藥物,則又可啟動關鍵期。」

看起來怪怪的,畢竟貴雄/Takao是日文名,但Hensch卻不是日本姓。網上找到資料他的確用這個名,而且樣子不像日本人。為何姓名會這樣混合﹖是日本混血兒﹖還是太愛日本所以改個日本名﹖

#574 第九章「缺乏行動的遠見是空想,缺乏遠見的行動是夢魘。(Vision without action is a daydream. Action without vision is a nightmare.) —— 日本諺語」

缺乏遠見的行動是夢魘,日本皇軍偏偏如此,令整個日本(連帶中國)都陷入夢魘。

#631 第十章「在戰場上,勝者為王、敗者為寇,這不是理所當然嗎?而且別說敗者為寇了,兩軍相接,敗者通常連命都保不住,區區淪落為寇,實在不足為奇。」

這其實是誤解,成王敗寇不是指打敗仗就會淪落為寇(當然有可能),而是指打勝仗的一方自然成為「官方」,於是就會把打敗仗的一方誣指為寇。這點跟作者隨後一句提及「竊鉤者誅竊國者侯」的原理相同,是「話語權」的問題。

「儘管父母和老師在家庭和學校中都會經常強調不能說謊,但是發展心理學的研究結果卻顯示,說謊是三歲左右以上孩子的常態行為。」

問題是大人經常示範不誠實。

#639 「發現四歲至七歲的兒童說謊比例更高,甚至有超過八成都會說謊」

照理自制能力應該隨著年齡提升才是。

「心理學家常使用一種名為「語意洩漏控制」(semantic leakage control)的方法,去檢測孩子在說謊時是否擁有保持陳述一致性的圓謊能力。」

如何把「鬼拍後尾枕」變成學術名詞。

「如果缺乏執行控制能力,孩子就會無法抑制自己脫口說出實話的衝動,換言之就是無法順利說謊。」

阿斯伯格是也。

#685 第十一章「美國的人格心理學家馬文.祖克曼(Marvin Zukerman)認為,追求風險只是行為表象,這種行為表象的背後,其實是一種稱為「感覺追尋」(sensation-seeking)的人格特質。」

如果套在方包身上就很難理解。他老是沒理會危險、甚至已跌倒過也沒汲取教訓,如果說是追求感官刺激,他又似乎是很敏感的人,攝一條毛巾在背後也會不喜歡,而且也不喜歡嘗試新食物(更像在下一樣不愛榴槤)。如果是一個感官敏感的人,似乎又不需要靠危險行為追求太多刺激了(例如方某就連機動遊戲也不愛)。我還是懷疑他專注力不足。

#719 「目前的理論和證據也演變至第三階段,認為青少年前額葉較慢的發育速度和其叛逆冒險行為,似乎並不是「錯誤」,而是針對同儕環境展現出適應性的「合理」反應。」

但也不過是陷入另一種錯誤。(羊群心理的錯)

「布萊克摩爾提出的「降低社交風險」假說認為,青少年階段是社交環境劇烈變動的時期,讓青少年由原本相對穩定的小家庭環境,轉入詭譎多變的大社會環境。」

但小家庭不是現代社會才有的事﹖似乎很難解釋為何古時青少年也會這樣。

「降低社交風險,好讓自己能夠融入同儕以避免被排擠,由於這個社交目標比其他像是保持健康和遵守法律等目標的優先程度都更高,因此青少年才會展現出各種衝動和冒險的行為。」

在日本則成年人也一樣。

#726 「和獨處時相比,青少年與同儕相處時的高風險行為會增加(例如使用菸酒和藥物)」

其實是要「威」,顯得自己勇敢。

「根據「身心錯誤假說」,青少年行為的根源是來自「身心錯誤」,因此多數行為都會出現負向偏差。」

雖說兩者是對立假說,但不能「錯有錯著」降低了社交風險嗎﹖

#735 「提高大腦可塑性的同時,也會讓大腦進入較不穩定的狀態。我們現在已經知道,包括焦慮症和思覺失調症等精神疾病等,都好發於青春期。根據統計,五○%的精神病症約在十四歲時可以見到蹤跡,而且有七五%會在二十四歲左右首次發病。」

所以對青少年提供精神病識別和跟進服務尤其重要。

#781 第十二章「個性上的差異,將會導致兩人出現截然不同的社會經驗,男童可能會因此不斷參與戶外的體能和勞力活動,而女童則會參與較多的人際社交活動。最後這些社會經歷的差異形塑了大腦,因而導致大腦的結構變化。在這樣的情況下,男女的大腦差異不但不是導致行為差異的「因」,甚至可以說這是倒因為果的誤解,事實上是行為差異而導致大腦差異。」

也不全然,因為一開始的個性差異也是大腦差異導致的,只是後天的活動會把差異放大。

#801 「這種男女比例不均的現象,不是只發生在教職領域而已,從這些學門中獲得大學學位的女性比例,其實都不到五○%,在工程和電腦科學領域取得學位的女性,甚至只有約二○%。」

「不到50%」其實不能當證據,因為男女比例總不會「剛好」就是50%。否則當女性比例高於50%,男性比例自然就「不到50%」了。
當然,例如「20%」就顯然離平均很遠了。重點是統計上的顯著性

#808 「雖然大家都以為男性的空間定位和找路能力較佳,但是在一些擁有特殊環境與社交資訊的場合中,女性的空間能力則會優於男性。例如在一項研究中,研究者要求男女受試者在傳統市場中記憶各種商品的位置,結果發現女性比男性更容易記得某些特定蔬果的販售地點。」

重點是女性通常記的不是空間,而是關係。
所以男性很容易記得「蔬果」在哪個銷售區,但女性較易記得具體各種蔬果在貨架上的相對位置。

「另外一項關於語言的研究結果也發現,雖然女性比較善於言詞,但是女性的說話量並沒有多於男性。研究人員在男女大學生的身上安裝錄音機後發現,兩者的每日平均說話字數都是一萬六千字左右(Mehl et al., 2007)。」

有沒有撇除男生的粗口字數﹖畢竟男生較多用粗口,而粗口本身只表達語氣和情緒,並無認知意義。
何況,研究對象是大學生,男大學生本來通常已是男生中語言能力較佳者。這研究充其量只能說,在語言能力較佳的學生中,男女說話量差異不大。但可能語言能力較弱的男生會比同樣的女生更少說話(又或者只能不停重複粗口字而缺乏內容)。

#815 「男女某些行為差異,有可能是因為社會活動的偏好,而導致女性不需要刻意發展此能力」

是本來微小的差異被後天放大,並被社會視為本質。

#835 後記「玄之又玄,眾妙之門。(The key to growth is the introduction of higher dimensions of consciousness into our awareness.)」

這兩句中英文有關係的嗎﹖那段英文怎樣看也不是「玄之又玄眾妙之門」呀。
維基語錄提供了很多篇對《道德經》第一段的翻譯,沒一篇是這樣。
甚至Google搜尋第一篇結果就是指這一句根本與老子無關,作者最早追溯到這句的出處來自一位蘇菲派學者。

#860 「我們發現微睡眠時人類大腦皮質的活躍程度會上升,但是視丘的活躍程度會下降」

反而不是皮質在休息。

#877 「顯眼影像吸引大腦注意力的過程似乎不需要意識參與。」

也不出奇,正是大腦發現到顯眼影像,然後才通知意識去注意。

#926 附錄「以及一個馬表。」

應是碼錶吧﹖但不知道為何台灣的《教育部國語辭典》是記載「馬表」的。
如果說本來用於賽馬所以用「馬」不用「碼」亦通,但計時器應該是「錶」不是「表」呀。
不知為何台灣喜歡保留很多未分化的字。

星期六, 9月 13, 2025

怪夢夢雜錦(21)

夢中在一個像大角咀的地方。

我腳踏著滑板,趕著南下去上課還是甚麼的。
滑著滑著就衝入一個像AEON百貨的商場,穿過新鮮食物區向前走。

滑著滑著,商場裡卻變成普通商場的樣子,裡面有很多不同的小店舖。我穿過走廊,又要轉彎。

最後穿出商場,是個有點像果欄對出的十字路口(新填地街/窩打老道)。
可是「果欄」的位置,卻變成一座像是鋪了沙的堡壘,上面寫著杜拜甚麼樂園的招牌。(醒來就忘記「甚麼」是甚麼了)

有一個中東衣著的中東人(總之是電視上見到那些酋長的樣子啦)邀請我和另一個路人進去,然後交了一份文件給我們。他說是他們樂園的介紹,由阿拉伯文翻譯成中文,希望我們幫手校對一下。

然後就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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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為何夢中在「台灣」,老媽和舊生「邦少」都在身邊。

我們在一個像美國戶外汽車戲院般的地方,所以四周都有車。旁邊有輛車似乎是泊得太後,我見到它的下側都陷進泊位尾的止車磚上了。

然後有個台灣的學生好像要跟我們解釋電影做甚麼,我就跟他用國語吃力地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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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是否因為剛有桌遊店結業,方某去了掃貨,夢境就出現了找桌遊店的情景。

似乎是為了參加比賽而找桌遊店。走進了一幢工業大廈,然後乘電梯。
電梯上到一半,又是變成空中橫走的列車般,就在「荔景」附近掠過,然後去到另一座大廈的高層。

之後未進去桌遊店,就醒了。

星期六, 9月 06, 2025

撫按、司道與鄉里組織


方志遠《撫按、司道與鄉里組織:明代地方國家權力的調整與重組》,香港﹕中華,2025

這是舊書再出(原版2008年),作者是大陸明史專家,出版社為他重出三本書,除了這本《撫按、司道與鄉里組織》,還有《內閣、內監與皇帝》和《外廷、內府與科道》,分別對應明朝的中央和地方政府。只是方某碰巧想多點了解古代地方政府的運作,所以就買了這本先讀,有時間再去看另外兩本。

至於感想倒沒多少,因為讀到的都是細節,大局上「國家」權力進一步侵奪地方政府之權、明朝宦禍為烈到甚至派太監監視地方,都不是出人意料之事。而對方某想釐清「道」的劃分,細節卻不夠,可能要再找一些研究清朝地方政府的書。

方某對「道」的疑難,可能因為「道」本身是省的分支機構,而因為省本身被分為布政司和按察司(都指揮使司不分道),各自分道,所以「道」的設置似乎並不統一,在明代很難當成地方政區。例如廣東分道就包括﹕

按察司分巡道﹕嶺南、嶺東、嶺西、海南、海北 (萬曆十五年)(p.113)
布政司分守道﹕嶺東、嶺西、羅定、海北、嶺南 (p.117)
(一個有海南,一個有羅定,但明明是兩處地方)

更麻煩的是後面又提及設置兵備道﹕韶南、惠潮、高肇、羅定、雷廉、瓊州、海道 (萬曆十年前後)(p.127)

於是只能看到眼花瞭亂,各分巡道分守道可能一直到清末才趨一致﹕
清代﹕廣肇羅道、惠潮嘉道、南韶連道、高雷陽道、瓊崖道、廉欽道
民初﹕粵海道、潮循道、嶺南道、高雷道、瓊崖道、欽廉道 (與清末相同)

比較出乎意料的是,雖然歷朝在「縣」以下不再設政府(不如本朝連村委都拿在手裡),只以糧長、保正、里老之類的「地方賢達」代替政府管理人民,我們很易會把他們當成土豪把持鄉村(是否劣紳就看個人了),但作者認為這已代表國家權力伸延至基層。可是這批人其實只是借官府認可來維護家族權益罷了,後來甚至還借生員、監生干預縣政,究竟是誰向誰伸延實在很弔詭。

這套書內容很詳細(畢竟作者專治明史),如果有興趣了解細節的話會很有用,否則就可能會嫌太累贅了。

(方某人其他書評書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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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記,或挑骨頭﹕

p.2 導論「中世紀的西方人並不願意自己的國家破碎,正如當代中國人不可能接受頭上有一個至高無上、操持生殺大權的君主一樣。」

明明中世紀的王侯領地都是破碎的。民族主義的統一運動是在文藝復興後才有。更何況中世紀根本未有現代國家觀念,連破不破碎都談不起。
至於後者嘛,你肯定﹖

p.4 「馬克思在摘錄這段話時,將其推向極致﹕「世襲繼承制在凡是最初出現的地方,都是暴力(篡奪)的結果,而不是人民的自由許可。」

既然原始部落的領袖就是看誰實力強,本來就不是像現代民主般有「人民的自由許可」可言(看看現在鄉郊地區的選舉就知道,他們也可以把權力傳給下一代,縱使有民主選舉亦然),那麼當原始的部落民主變成世襲,也不見得真的令「人民」沒了自由。就算像中原那種軍事民主式的禪讓制(由各部落領袖決定天下共主)變成世襲,也不過是剝奪了那批「貴族」(部落領袖)的自由而已。

p.5 「桿子裏面出政權」不知為何作者要用「鎗」而非「槍」(因為一般是用後者)。

「秦亡後,項羽搞了大民主,分封十八位諸侯王」

大陸人對「民主」一詞的理解果然很奇怪,分封諸侯王充其量是軍事割據,有甚麼「民主」可言﹖莫說「人民」沒發言權,就連被分封的那些諸侯也沒有,否則漢王劉邦就會留在關中而不是去了漢中了。

p.6 註1「中國歷代國家政權的這一形成過程(統一政權的唯一途徑就是戰爭)的影響是巨大的,它不僅決定了中國國家體制和權力構成的基本特點,也決定了國民心理的「非此即彼」,其表現是在人際交往和財產紛爭過程中的以權以錢壓人,而不是在平等前提下通過談判和契約的方式來解決矛盾和糾紛。而其極端,則是不斷發生的與錢權對抗的無賴和扯皮。」

雖然放在註腳,但算是很嚴厲的批判。

p.12 「宋人黃履翁《古今源流至論》……然人主之所謂總權者,豈必屑屑然親事務之細哉﹖…其聰明必有所遺而威福必有所寄。聰明有所遺者,乃生患之原﹔而威福之所寄者,即弄權之漸也。」

連宋人都明白的事,今天還有人不明白,所有事都要管。

p.13 「由於在社會權力結構中,國家權力的地位仍然至高無上,因此一旦國家權力發生問題,而又必須同時面對來自底層的民眾反抗和來自外部的軍事挑戰時,整個社會便容易陷入權力癱瘓、無法收拾的地步。這是明朝也是中國歷代政府都沒有解決好的問題。」

其實是於今尤烈。因為歷朝政府都不會像本朝般,打碎社會一切建制,把社會基層到頂層的組織都抓到手裡。誰要控制一切,人們就自然會把一切問題歸咎於它。

p.17 「陶希聖、沈任遠……得出了西方的分權是為了民主,中國的分權則是為了專制的結論。」

前者倒不全然。西方本來就是分權,君主之所以開放民主,本來也是想借新興資本階級抗衡權大震主的貴族,令國家得以集權。後果就是資本階級分享到政權後逐漸取代君主和貴族的角色,最後國家集權到一個地步就跟別國有大戰,又因為要平民大量參戰(後來連婦女也要參與軍事生產)的結果擴大了民主普選權。

p.23 「明代巡接御史制度的敗壞,從體制上說是因為弘治之後巡按權力的不斷擴張,攫取了不少監察外的行政、軍事權,使監察官員行政化﹔而從根本上說又是中國古代專制集權政體內重外輕的分權格局的必然結果。」

歷代監察官員不斷行政化,因為他們本來就是用來侵奪地方政府之權。

「內書堂既培養了司禮監的要員,又為翰林官員以後躋身內閣奠定了基礎。只要監閣共理朝政,「內外相繼,可否共濟」,政局就相對穩定。」

問題是本來就不應該讓身為僕役的太監掌權柄呀。

p.24 「司禮監、內閣、廠衛等等都是皇權不同形式的延伸和擴張,從本質上說,宦官勢力受皇權的絕對控制,乃是明代專制主義皇權空前強大的一個重要表徵。」

當然,明朝宦官權再大,也不至於像唐朝般反客為主廢立皇帝。但與清朝比較,就知道皇權不靠宦官也可以控制局面。

p.30 「任何成果都受到時代認識和作者視野的限制,因而都是階段性的,很難說一個問題在某一位或某幾位學者的研究之後就再無研究的必要。我並不苟同一些學者所聲稱的「某某問題已被某人某文解決」,倒是更讚賞梁啟超一再聲明的「以今日之我攻昨日之我」」

科學已是如此,人文更是如此。

p.31 「南宋葉適曾經指出在中央集權體制下地方政權。官無封建而吏有封建的弊病……但至少到清朝,這些問題也沒有得到解決。可以說,在非民主制度的社會中根本無法實現。」

話雖如此,就算日本有民主選舉,很多政治世家的議席也是有如封建,可見民主也未必解決到。畢竟任人唯才其實在個人原子化的大都市才較易實現,鄉郊地方人事關係較密切,就算有民主選舉,選民在人情關說和利益關係下,也要投給勢力者指定的人。大都市的人關係較疏,相對較能在不同候選人間自由選擇,這也是政黨不時會以「蛇齋餅糉」寵絡選民之因,就算不算賄選,也是為了建立人際關係網綁住票源作樁腳。

p.47 第一章「或許明太祖的「深意」正在於三司之間的無法協調,因為無法協調便得聽命於中央,地方割據或違背中央的事情便無從發生。因此,三司並立可以說是典型的內耗型權力結構。地方權力的配置應當是為着更好地控制地方,其基本責任在於維持地方的穩定。但是,一旦地方出現不穩定因素,三司並立的權力結構體系很快就暴露出事權不一、運轉不靈、效率低下的弊端,尤其難以應付突發事件。」

那麼現在反轉來讓黨委書記一把手說了算,結果又變成隻手遮天。

p.55 書中多處的交趾都寫成「交址」,這是當時的寫法

p.59 註3「如江西有鎮守太監一人,成化、弘治時設南贛巡撫,又增設鎮守太監一人﹔四川有鎮守太監一人,又設松潘鎮守中官﹔雲南有鎮守太監,另設金齒騰沖鎮守中官。」

置一大員即置一內侍,層層疊疊。而本朝又設四套班子焉。

p.62 「如甘肅等邊鎮守太監被要求採捕鷹豹等野味,廣東太監則需進貢珍珠等海珍,不一而足。而這些,又只有由鎮守中官辦理最為合適。」

難以理解為何要太監去做才「最為合適」,反正歷朝歷代都是這樣搜刮的啦。

p.63 「鎮守中官居中而坐,文東武西分列,宦官的地位也由此可見,因為他代表着皇帝或中央。」

這個說法其實也很奇怪,因為巡撫本身就是「代表皇帝」巡視地方。只能說監察官變成地方行政長官這個趨勢到了明朝,皇帝就連整個官僚架構都不信任,結果委諸家奴。

p.65 「鎮守中官有權過問地方司法事務,並與撫按定期錄囚,卻不得自行受理訟事。……但由於鎮守中官有安民防寇之責,官民軍匠間恃強凌弱、起滅詞訟之事皆得預聞,因而多有直接受理訟事、徑行處置者。」

這兩句前後不是互相矛盾的麼﹖

p.68 「永樂十六年(1418),因中官馬騏採辦土物貢品,「大索境內珍寶,人情擾動」,致使交趾大亂,不可收拾。」

越南獨立是誰的錯﹖很明顯就是中官。(即太監,當然不純粹因為他們,但他們最惹人厭)
其鑑甚明。

p.91 第二章「凡為治以安民為本,民安則國安。」

朱元璋說得清楚(其實古人都很清楚,應該說是「連厭惡孟子民本論的朱元璋也明白」)﹕是民先於國,民有安而後國有安,斷不會反過來說的。

p.93 「景泰四年(1453)以後,巡撫均戴都御史銜,確定了都察院對巡按的統屬關係。」

這句前後不連貫,前半講巡撫,後半講巡按,巡撫掛甚麼銜頭怎影響都察院和巡按的關係﹖
按前文後理,這句應該是指「確定了巡撫對巡按的統屬關係」(因為巡按本來就是都察院派出),而後一句就是「但是,巡按御史在履行職責時仍保持獨立性」,承接本句。

p.106 第三章「《明史.職官志》的作者顯然已經意到了這一變化」

應為「注意」。

p.108-109 「從按察司副使及僉事的數量遠遠超過布政司參政及參議的數量,可以看出,明朝地方國家權力的主要職責,已經不是引導民眾從事生產、發展經濟,甚至也不是徵收錢糧,而是防範民眾。對於一個政府來說,這不能不說是一個悲劇。」

笑了。「講呢啲」,會唔會畀人拉架

p.132 「其始欲隆其柄以鈐制武臣,訓習戰士,用防不虞,意非不美。但承平日久,仍如守土之吏,無標兵可練,無軍餉可支。雖普天皆云兵備,而問其整飭者何事,即在事者亦茫然也。」

很熟口面﹖

p.133-134 第四章「無論是直隸州還是屬州,均設知州一人(從五品),同知(從六品)、判官(從七品)的設置則視情況而定,多有被裁革者。大體上說,直隸州裁革同知,只留知州和判官,屬州則只留知州,同知、判官均予裁革。」

這個說法跟很久以前在郭建《衙門開幕》(台北﹕實學社,2003)讀到的略有分別。後者稱「州通判,簡稱州判」。當然從古義而言,通判正是判官,但稱判官很易被人誤以為是法官,似稱「州通判」或「州判」更清晰。而《衙門開幕》中提到﹕

「州同和州判也不是常置之官,按照明清時的制度,凡州編戶不滿三十里(三千三百戶),即不設州同、州判。清乾隆末年,全國一百五十六個散州只有三十七個州設有州同,九十一個州設州判。」—《衙門開幕》p.64

即是其實只有28個州完全沒有州同州判。如果連散州都可能有州判甚至州同,那麼直隸州地域更大人口更多,就更有可能設州同了。當然清朝與明朝有異。

p.144 「各府還設有副職,名為同知、通判、推官,但並非各府並設。以江西為例,南昌、南康二府,同知、通判經常缺額,但推官是常設,專理刑名並協管錢糧。可見司法和財政在地方事務中的地位。根據需要,推官還可以不止一名。」

就像前面提及,如果連散州都可能有州同州判,府包含的範圍更大、事務更煩。沒有副手不是太匪夷所思﹖

p.145 「據雍正《江西通志》,明末南昌有知府公署、督糧廳、推官理刑廳、但無同知廳、通判廳,這是因為南昌只設知府、推官而不設同知、通判。」

但如此「督糧廳」由誰掌管﹖

p.156, 157 「係官房屋」、「係官牲口」

不明白「係官」是甚麼意思,甚至懷疑是否簡轉繁時把「系」或「繫」搞錯,但查不到甚麼。反而查到日文「係官」指負責人的意思,可能中文也一樣。

p.157 「課」

應該是「薑課」吧。

p.167 第五章「律令之設,所以使人不犯法。田野之民,豈能悉曉其意﹖有誤犯者,赦之則廢法,盡法則無民。」

這正是古人所想,法盡則民盡。

p.169 「使天下一日無主,則強凌弱,眾暴寡,富者不得自安,貧者不能自存矣。今朕為爾等立法更制,使富者得以保其富,貧者得以全其生。爾等尚循分守法,能守法則能保身矣。毋凌弱,毋吞貧,毋虐幼,毋欺老,孝敬父兄,和睦親族,周給貧困,遜順鄉里,如此則為良民。」

當有些人自恃有權有勢,玩法欺民,之後民眾反枱,就是你自己引發「攬炒」矣。

p.171 「天順八年三月,詔軍民之家有為盜賊,曾經問斷不改者,有司即大書「盜賊之家」四字於其門,能改過者許里老親鄰人相保管,方與除之。」

以為這種文革式羞辱方法是朱元璋流行做的事,但天順已經是第六任明英宗復辟的年號了。

p.175-176 「推年齡最高且有德者一人為「賓」,其次一人為「介」。」

為何我會想起酒樓小費的「檳芥」﹖(無厘頭)

p.176 「此後是讀律、讀申明戒諭,儀式和「揚觶」相同。最後是飲五巡或七巡。食畢,撤案。贊禮唱禮畢,主先行而西向立,贊禮引賓以下東向立,贊「拜、興」,於是主賓皆拜、興,兩拜之後,主送賓於門外,東西相揖。各退。」

根本是非宗教的崇拜儀式。

p.179 (王守仁﹕)「人雖至愚,責人則明﹔雖有聰明,責己則昏。」

古人明白的事,至今仍很多人不自知。

p.193 「許本處耆宿名申訴」

明朝也像現在日文般以連代聯嗎﹖

p.193 (洪武二十七年)「州郡小民多因小忿,軏興獄訟,越訴於京。及逮問,多不實。」

p.194 (洪武二十一年)「奈何所任之官,多出民間,一時賢否難知。儒非真儒,吏皆猾吏,往往貪贓壞法,倒持仁義,殃害良善,致令民間詞訟,皆赴京來。」

起初讀的時候,覺得兩段互相矛盾,既然認為越訴者「多不實」,那麼「皆赴京來」就跟官吏是否貪瀆無關了。再看,原來兩段時序倒調,朱元璋先是覺得官吏貪瀆才造成京控,於是下令先由鄉里耆老仲裁﹔然後才發現原來京控者「多不實」,所以重申要求鄉民先由耆老仲裁。

p.195 「兩淅江西等處人民,好詞訟者多,雖細微事務,不能含忍,徑直赴京告狀。設若法司得人,審理明白,隨即發落,往往亦要盤纏。如法司囚人數多,一時發落不及,或審理不明,淹禁日久,死者亦廣。其干連之人,無罪而死者不少。」

故俗謂「死不入官門」,因為身家性命毫無保障。
又,原來「含忍」一詞自古已有。(笑)

p.196 「可以說是中國歷史上極具特色的鄉村民事訴訟法集成」

前面提過,只有「姦盜詐偽、人命重事」可直接報官,其餘「戶婚、田土、鬥毆、相爭」都要先由耆老仲裁。「鬥毆」很明顯已經不只民事而是輕微刑事案了。

「即使奸盜、詐偽、人命等本來應由州、縣官受理的案件,如果不是十惡、強盜、殺人等重案,如果「本鄉本里內自能含忍者不願告官」,亦可由里老決斷,而且里老必須「聽其所以,不許推調不理」(第十一條)。可見,里老理訟的範圍又不僅限於戶婚、田土等「細故」,即使是刑名案件,只要鄉民含忍作罷,里老也可以調理其中,進行「私了」。」 

這裡更清楚。

p.202 「從這一意義來說,真正具有永久性質的基層社會組織及基層政權組織應是宗族制度。

但嚴格而言他們不是「政權」來的,只是政權和他們要互相利用而已。

p.206 「世宗採納禮部尚書夏言的提議,詔天下臣民得祀始祖。世宗君臣的本意,當是為其一系列的改制尋求社會輿論的支持,卻由此推動了民間建祠修廟、祭祖強宗的熱潮。」

問題反而是為何一直以孝為宣傳重點的歷代王朝,不許百姓建祠祭祖﹖

p.213 「本來是自由身份的「年高德劭」的老人,一旦被州縣選為「里老」,雖然仍屬於各個家族,但其在鄉里主要是代表國家權力﹔而作為「官學生」的生員,當突破國家的禁令在基層社會發生影響和作用時,更多地代表民間並在一定程度上代表家族的利益。」

但那些耆老不是也是以自己家族的利益為先嗎﹖

p.217 「在現象中、表面上所顯露的是所謂「奸牙」,而在他們背後,則通常存在着當地的豪強地主,從幕後操縱他們……他們與其說是鄉紳這類大地主,還不如說多是生員、監生層這類人物。」

簡單點說,鄉紳地主需要有生員監生這類有「公」身份的人幫他們出面做事。

p.218 「至明末,大順、大西軍起並迅速摧毀明朝國家權力,以及清軍以摧枯拉朽之勢入主中原,上述「強盜」大多轉化為清朝的「奴才」和「順民」。」

「愛國」的土豪劣紳轉身史,是否很眼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