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為學校圖書館主任協會會訊寫的文章)
最近公共圖書館因為接獲投訴,決定把十本涉及同性戀議題的童書閉架處理,引起爭議。或者我們可以藉機反思一下閉架陳列和資訊審查的議題。
圖書館服務的原則
本會2014年12月會訊曾回應同工詢問,指出根據國際圖書館聯盟《關於圖書館與思想自由宣言》或《香港圖書館協會專業守則》,圖書館都不應該容許審查,並支持資訊自由流通。所有的資訊選擇和展示,都只是基於專業考慮,而非出自政治、思想或道德觀點。
學校圖書館是基於教學需要採購書籍。個別視藝科書籍或有暴露圖像,或會令人尷尬,但仍可能有實際的教學需要。當時我們建議可考慮設定為不准外借的參考書、或者閉架處理,以避開好事之徒,這樣總比破壞書籍裡有尷尬圖像的書頁為好。
可是,公共圖書館的成立目的和學校圖書館不同。設立公共圖書館是為了配合社會人士對知識、資訊、自學進修及善用餘暇的需求,以及推廣本港的文學藝術。香港公共圖書館網頁所提及的《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公共圖書館宣言》明言公共圖書館應該讓「各種年齡層的人都應該可以找到所需的相關資料」、「館藏及服務不能以屈從任何意識型態、政治或宗教的檢查」,而且要「刺激兒童及青少年的想像力及創造力」。
有關圖書館的各種宣言和守則,都要求圖書館不能進行資訊審查,尤其是服務全體公民為目的之公共圖書館。公共圖書館的目標,要求它公平和中立地收集和展示有關該主題的各種資料。所以公共圖書館以某批圖書被人投訴為由,把該批圖書閉架處理,自然會引發資訊審查的嫌疑。
當然,正如上述會訊中提及,如果是屬於法律禁止向兒童展示的物品(即淫褻或不雅物品),圖書館當然不可以向兒童提供。可是這次事件涉及的圖書,檢視後並非兒童不宜,否則就不只是閉架處理,而是乾脆列為不准兒童及青少年借閱了。公共圖書館有不少這類書籍,例如筆者於中央圖書館藝術資源中心工作時,就見過有很多色情攝影集閉架收藏,讀者要向館員出示成人身份證才可以調閱。這些涉及的圖書顯然不屬這種狀況,而是迎合個別人士或團體的要求,把他們認為不合適的圖書藏起來。
閉架陳列的原因和閱讀自由
有些人士會反駁,認為閉架陳列沒有損害讀者閱讀自由,因為他們只要向館員提出要求便可以調閱了。
如果這種反駁放在以成人為對象的圖書,他們還可以辯稱有研究需要的人自會檢索圖書館目錄然後向館員調閱。可是這些涉及的書以兒童為對象,他們根本不會(甚至不懂得)以電腦檢索一本書。何況如果他們根本不知道有這本書存在,又怎會主動要求看這本書﹖
把童書閉架,等於是所有不認識這本書的人,都不會意識到有這本書存在,自然也就不會想到去調閱。
這正正就是投訴者要求閉架的目的。他們沒法禁止讀者閱讀這本書(因為它們法律上並非兒童不宜),於是就(透過閉架)讓讀者不察覺有這本書,但結果同樣是讀者無法讀到這本書。
一般而言,圖書館把一本書籍閉架陳列,有幾個合理原因﹕
1. 書籍本身兒童不宜,法律上不能讓兒童接觸所以閉架限制閱覽,例如上述的色情攝影集。
2. 善本、珍本、或孤本需要收藏,但開架陳列容易受損,所以要閉架以保護書籍。借出的人甚至要在館員監視下閱讀,筆者試過調閱六七十年代的《香港憲報》時遇到這種情況。
3. 大學或中學有些課程材料、或者特別受歡迎的書籍,需要限制借閱時間以便其他學生可以使用。
4. 有些舊書太少人使用,開架陳列浪費空間,但又要服務小眾讀者的需要,所以閉架陳列,有人需要用才拿出來。
5. 有些書籍複本太多,為免浪費開架陳列空間,所以把部分複本閉架。
顯然易見,這些事件涉及的同性戀議題童書,並不屬於上述任何一種情況。它們甚至不是因為「太少人使用」才被閉架,而是因為有些人不想其他人見到這批書才要求閉架。試問「不讓人見到某一批書」是公共圖書館的成立目的嗎﹖
題材有爭議就要閉架﹖
不同宗教或政治信仰的人,都有不同的好惡,但公共圖書館沒理由迎合他們。如果有父母認為子女不應接觸某類題材的書籍,他們可以規管自己的子女,而不是要求公共圖書館替他們限制子女(和其他人的子女)可以接觸哪些書。
例如這次事件涉及的繪本,目標讀者都是幼兒,我們不會預期他們自己跑去公共圖書館借書的,他們通常都有成人陪同,陪同的成人應該和兒童一起選取圖書。
如果說某些書的題材有道德爭議(不代表其表達方式不道德,正如一本性教育書籍描述性事也不等於色情物品),就要求閉架,那麼要閉架的書就多的是了﹕
—描述家長二人都是同志的書,現在要閉架。
—描述戰爭史的書,都涉及殺人。四處殺人本身就有違道德,所以要閉架。
—愛情小說不少都涉及婚外情。婚外情不道德,也要閉架。
—偵探小說幾乎全部都涉及犯罪行為,不是密室殺人就是怪盜,更加要閉架。
—食譜除非全是素食,否則涉及肉食也違反素食或動物保護人士的不殺生原則,應該要閉架。
—聖經也有不少引人爭議的內容,同樣被人投訴過,恐怕也要閉架。
熱血公民的鄭錦滿曾聲稱,公共圖書館買簡體字書籍是向兒童洗腦,所以到公共圖書館把書籍藏起來,結果被控盜竊案成。與這次事件比較是否他太笨﹖如果他懂得以「簡體字書籍教壞細路」為由投訴,是否也可以要求公共圖書館把所有簡體字書籍閉架了﹖
「匿書事件」發生後,筆者曾到其專頁指責﹕同樣有些人認為他們(當時)盟友陳雲的《香港城邦論》鼓吹港獨「教壞細路」,是否又可以去把它們藏起來﹖如果你看不順眼的要收、他看不順眼的又要收,最後圖書館還有甚麼書可以剩下來﹖
閉架其實也是一樣,如果不同的人都要求公共圖書館把他們認為「教壞細路」的書閉架,公共圖書館恐怕沒甚麼書可以公開陳列了。而如果公共圖書館只迎合某些人的要求、而不理會另一些人的要求,那就是偏袒某類觀點或立場,即是審查。
結語
與之相較,學校圖書館把書籍閉架,還比較可能說得通。因為兒童會由成人陪同去公共圖書館,但家長不會知道子女在學校圖書館看甚麼書。而且不少學生會認為學校圖書館提供的書,就是校方推薦他們讀的書,所以學校圖書館選書或陳展會嚴格一點。但恐怕沒甚麼人會認為公共圖書館提供的書就是政府推薦的書吧﹖
(如果有人真的有此誤會,可以提醒他們﹕公共圖書館除了《香港城邦論》還有支持佔領運動的書籍,難道政府會支持這些主張﹖)
除了閉架,有些人可能還會想到其他處理方式。例如像電視節目的「PG家長指引」,在封面加上標貼,提醒家長這本書涉及爭議話題,請家長陪同子女閱讀。但這類「妥協」未必有用,首先,不收起就不能滿足投訴者不想讀者接觸到這批書籍的要求。另一方面,就算這樣沒影響讀者的閱讀自由,但爭議話題何其多(正如上述),如果不同群體都要求對他們看不順眼的書加指引,最後也只會變成「整個圖書館的書都貼滿標貼」的滑稽狀況而已。
公共圖書館的館藏,其實就是社會的縮影,必然會包含某些群體不喜歡的題材。不同政治取向的人會發現和他們針鋒相對的政治主張,宗教信徒會發現與他們所信相悖的其他信仰資訊,素食者一樣會找到肉食食譜,甚至愛好科學的人也會發現他們認為是迷信的占卜書籍(同樣地,喜愛占卜的人也會見到批評占卜是迷信的書籍)。除非某本書的表達方式已屬違法(例如是淫褻或煽動種族仇恨),公共圖書館把不同觀點的書籍公開陳列,其實是培養民主社會公民保持開放包容心態的必要措施。讓不同思想交流碰撞,也是社會改進推陳出新的基礎。這亦正是各國際組織都表明反對公共圖書館進行資訊審查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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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話﹕一篇重申圖書館行規的文章,也要註明「不代表本會立場」才可以刊登,你看世道有多艱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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