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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六, 1月 22, 2022

華人的大馬開拓史


廖文輝《馬來西亞﹕多元共生的赤道國度》,台北﹕聯經,2019

這標題擺明是搞笑的啦,雖然某程度也反映了書中的華人史觀。

本書出版是作者教學的需要,因為大馬政府力推馬來獨大,排斥華文教育,所以華校一直只能以私校形式生存,而且學生無法參與國家考試(所以通常會到台灣或大陸當僑生)。在這種情況下,教華校生的歷史書市場自然有限,於是作者乾脆自製筆記出版。更有甚者,大馬政府課程推動以馬來人為核心的史觀,更令華人有危機感,急於出版「非馬來中心」的歷史書。

對官方史觀的反駁,固然值得支持,本書也明顯展示出馬來西亞發展是各族共同的成果。可是,企圖反駁「馬來中心」史觀,卻可能偏向了「華裔中心」史觀,甚至是某種中華革命黨史觀的陷阱之中。如果說引用英國殖民官員對華人的溢美之辭,還算得上客觀(畢竟那是別人讚自己),那麼自己把這種「華人對半島發展很重要」的論點進一步發揮,就可能有變成自大的危險。

更危險的是作者對「大中華史觀」的不自覺,這反而會損害強調多元、讓各族共和的願景。由於長期被馬來政府歧視,大馬華社有一種「親中」的傾向,之前是國民黨,後來是中共。作者本人也是在兩岸都讀過書,雖然接觸過那麼多不同地方的不同觀點,很奇怪地對某些出版物中那些「反帝反殖」的黨派宣傳缺乏警覺,可能是因為這些觀點迎合了已有的偏見。如果說對英國殖民統治的過分貶抑,只是反映本地各族共同對英人不滿﹔評論馬共、李光耀和東姑阿都拉曼之間的三角關係,由於直接與黨派利益尤關,這種偏見造成的史觀偏頗更為嚴重(詳見筆記)。

雖然要當心這種中華革命黨式的史觀偏頗,但本書仍然對馬來西亞歷史(尤其是較早期的部分和馬來文化)作了相當詳細的介紹,有助讀者了解,值得一讀。

雖是另一國家,但印尼歷史文化其實均與半島相連,有時間的話也想找本印尼史讀讀。

(方某人其他書評書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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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記,或挑骨頭﹕

p.57「但馬來亞聯合邦仍如期在一九四八年正式成立。一九五七年八月三十一日,馬來西亞合邦在三大種族共同爭取下取得獨立,所使用的國名即是馬來亞聯合邦,簡稱馬來亞。」

「馬來西亞合邦」肯定是「馬來亞聯合邦」的誤植,而後句如果寫成「所使用的國名仍是馬來亞聯合邦」會更通順。

p.57「倡議由馬來亞聯合邦、新加坡、北婆、砂拉越和汶萊合組馬來西亞。其原因是聯合邦與婆羅洲三邦有著共同的社會組織、語言、經濟背景,乃至通用的貨幣和同樣的行政單位。同時,三邦加入聯合邦,也意味她們可獲得獨立……」

新加坡呢﹖

p.71「海島地區的新石器時代出現較晚,約在四千紀前後。」應為「出現得較晚」和「前四千紀」。(按﹕世紀是一百年,千紀是一千年)

p.77「自從利基(Leakey)家族的發現和研究成果問世以寸,人類源自非洲論,似成定論。但「人類共同的老祖母」的說法也非無懈可擊,日益受到亞洲起源論和多元起源論的挑戰。」

其實剛好相反,遺傳學研究進一步支持了非洲起源論。肯定亞洲起源和多元起源,現在更像是有些當地學者不能接受事實。(當然現在知道例如尼安德特人基因混合之類,現代人祖先與各地人族混種的事實,但仍無改現代人祖先是由非洲出走,逐步取代各地人族的主軸。)

p.79「對土地的觀念和尼格利多人幾乎一樣」

前面內容沒解釋過這個名詞,對不熟悉人類學的讀者是一個完全不理解的生字。

p.91「因此狼牙修之義為「快樂的馬來半島山城」。這種對山的崇拜,無疑是受到印度文化的影響。」

其實不是大部分的文化都有對山崇拜﹖

p.98「又遣婆羅門就館送食,以草葉為盛,其大方丈。」

這裡「其大方丈」其實是「大小為以一丈為邊的方形」(一平方丈)之意,只是讀起來令人想起周星馳電影中的方丈

p.111「一二三八年,暹人建立速古台(Sukhotai)王國」

一般都是叫素可泰的吧﹖

p.112「《馬來紀年》中記載了馬來臣民和統治者的社會契約……這無疑給予王權神聖不可侵犯的色彩,這也是為何在馬六甲王朝以後的歷史,鮮少有背叛君主的情事發生,即便君主殘暴無道亦同。」

真的會有人因為神話而效忠﹖

p.118「第一次是三國時代的吳國派遣朱應和康泰到南海調查諸國情況」

事有湊巧。

p.125「並受到酋長淡馬岐(Tamagi,有說是Sang Aji或Sangesing)的熱招待」

一般都會說「熱情招待」。

p.130「明朝也先後十次派遣特使到馬六甲,並四次給予有效保護,免其受暹羅和安南的騷擾和威脅。」

明明之後提到明朝也只能傳旨警告,做不到甚麼實際的事(如出兵)呀。
(例如p.136就已有「並得明朝敕諭暹羅,但徒具虛文,收效不彰。」)

p.133「由於島嶼地區在民族、語言、文化或習俗方面都有較高的一致性,也利於伊斯蘭教化的同步擴散。」

是嗎﹖當然海洋相對於高山(如新畿內亞)是更好的交流通道,但也不及平原吧﹖

p.134「昭告人民其會依據新加坡國祖先的習俗」

有個這樣的國﹖當時應該沒這個名字吧﹖

p.142「凡事親躬,不為權臣權」應為「弄權」。

p.143「由於首相是中央政府中唯一可和蘇丹直接面談溝通」

其他最重要的幾個大臣也不行﹖有點難以置信吧﹖

p.144圖中的馬六甲王朝首相,第二任阿馬爾是第一任圖魯斯的弟弟,圖中卻以直線上下相連,這通常是父子之意。明明圖下方第五、第六任也是兄弟,也會平排顯示。第一二任沒理由不是這樣。

p.146「為了馬六甲的長治久安,他甘冒喪子之險,遣子使暹,亦顯示他以國為重之風範。其子敦他拉尼,有犯難之勇,不辱使命,完成任務,亦可見敦霹靂平素之庭訓教誨,家風薰陶。他舉薦其子使暹,除了內舉不避親,也顯示他知人善任的才能和器度。」

既然使暹隨時會有喪子之險,就算不上「內舉不避親」,因為那根本不是甚麼肥缺。正如你把兒子送上前線打仗,不叫「內舉不避親」的。

p.149「蘇丹馬末沙是馬六甲的末代皇帝,行為不檢,荒淫無道,四處冶遊,任意奪人妻女,以致馬來婦女出門,必以頭巾蒙面,以免為昏君染指。」

應該沒稱帝吧﹖又,蒙面不是伊斯蘭教習慣嗎﹖

p.157「而馬六甲海峽恰好位處海峽最窄處」前一個「海峽」是錯植。

p.159「最終為從北大年援的船隻驅逐」應為「馳援」。

p.160「亞齊趁退兵之際攻陷霹靂,刺殺蘇丹並俘虜其王后和兒子,將之扶立為亞齊蘇丹,卻在一五八五年被暗殺。此後亞齊控制霹靂長達百年之久。」

應該是殺了(霹靂)蘇丹,然後扶立其兒子為「霹靂」蘇丹以便控制吧,哪會有人搶別人的兒子來當自己的蘇丹﹖

p.165「葡人將馬六甲分為八個教區

雖然中文維基也是這樣寫,但我覺得以當地規模有八個「教區」實在可疑,懷疑是「堂區」之誤。(在英文維基條目裡沒有找到教區的英文diocese,只找到堂區的英文parish。)

p.169「擊不順從的商船」懷疑應是「狙擊」。

p.187「離鄉背」應為「井」。

p.189「吉打蘇」應為「丹」。

p.192「蘇丹馬末沙生有三」應為「子」。

p,195「十三世紀以來吉打北方的暹羅逐漸強大,對吉打形成威脅,除了一八二零至一八四零年曾經占領吉打外,基本上對其領土沒有太大的威脅。」

這段話很矛盾,即是有威脅還是沒有太大的威脅﹖

p.198「彭亨王子布拉欣沙繼位為柔佛彭亨蘇丹……布拉欣卻於一六八五年被人毒死」

譯筆不一。

p.207「大泥(渤泥、太泥)為北大年的簡稱」

渤泥不是汶萊嗎﹖

p.220「並於一八零四年改為督輔(Lieutenant Government)」

首先應是Lieutenant Governor,而這職位在香港是叫副總督,好像沒聽過叫「督輔」的。同一個職位到p.222和p.225又譯成「副督」。

p.224「萊佛士是在推翻了合法的蘇丹,並另立蘇丹之為名義上的統治者後,才取得了新加坡。」

首先那個胡仙是上任蘇丹的長子,顯然不會是現任蘇丹之「弟」。其次,原蘇丹其實還在廖內當其蘇丹,萊佛士充其量只是「推翻」了他在英人勢力範圍這一邊的統治(改以與英人合作的胡仙為蘇丹),並沒有「推翻」到原蘇丹的王位。

p.224「佛萊士」明顯為「萊佛士」之誤。

p.226「更半夜」為「三更半夜」之誤。

p.230「從一八二六至一八六四年間,海峽殖民地的貿易總額增加了三倍多。惟其如此,三州府的財政收支,仍然無法平衡,須由印度政府補貼。因此不僅無法增加新的職位,甚至必須設置的職位,也得以兼任的方式解決,人員極為短缺。」

同為自由港,雖然貿易發達卻缺乏稅源而入不敷支,香港也是一樣。

p.233「統治階層往往可以隨心所欲,在其勢力範圍內,不須支付任何費用即可將自己喜歡的東占為己有」應為「的東西據為己有」。

p.234「蒂亞娜號(Diana)」一般都是譯戴安娜或黛安娜。
布洛克在海軍協助下」第一個「在」字是贅字。

p.236「隨著霹靂拿律地區掀起戰亂,英人為維護其馬來半島的利益,被迫插手處理霹靂的亂事而告終,也從而開啟了英國干預馬來半島內政的歷史。」 

既然如此又何必把英人描述成一直處心積累要控制馬來半島的樣子。本來只想做生意,怎料發現秩序太亂,不先建立穩定統治根本無法做大生意,最後就變成乾脆自己佔領。

p.239「雙方華人領袖仔宗拔咯會商時同意由海峽殖民地總督進行調解,總督則委派陸軍上校鄧祿甫(Colonel Dunlop)、瑞天咸、畢麒麟和史必地上尉(Kapten T.C.S. Speedy)為調解員。」

起初懷疑又是把海軍同名的上校軍銜誤譯為陸軍的「上尉」,但觀乎維基此人應為陸軍,故「上尉」無誤。反而是不知為何明明是英國人,書中的Captain卻變成Kapten這個看起來像荷文(Kapitein)的串法。

p.242前一段提及「拿督班達(Dato Bandar Kulop Tunggal)」到後段就變成「拿督達」,筆誤。

p.248「參政司制度得以讓英國進入馬來半島,剝削土邦的資源,然於此同時,也恢復了土邦的治安和發展經濟。」

假如承認是因為英國人介入,才有穩定治安得以發展經濟,就很難說英國在「剝削」土邦。如果英國人不在這裡發展貿易賺一筆的話,為何要幫你穩定治安﹖除非列舉事實,指出英國採購物資時往往不依市價(甚至像先前的馬來統治者般強搶),否則正常做生意很難算「剝削」。(當然英國人控制了馬來半島,做生意能佔有先機、得到優勢就是。)

p.258「事實上,此約目的在於使霹靂、吉打和登嘉樓成為中立地,擺脫暹羅的控制,以免暹羅干預三邦內政,但允許暹羅控制吉打,徵收進口稅。」

整句文字前後矛盾,究竟吉打是擺脫暹羅控制還是繼續被暹羅控制﹖

p.263「進入二十世紀,英國面對歐洲勢力強大的競爭,尤其是蘇聯和德國已經取得與暹羅的商業許可,加上北部各邦紛紛向英國尋求援助,英國他們會另找其他勢力協助,其利益將會受損。」

「蘇聯」顯然為「俄國」之誤。
後一句似乎有漏句,可能是「英國拒絕的話他們會另找其他勢力協助」。

p.266「英國派出警隊半途攔截遊行隊伍,要求停止遊行,但群眾不理會英警的勸告,警隊只好開槍,造成十一人身亡」

對英人評語突然那麼寬容,人家不停止遊行就「只好」開槍是甚麼道理﹖你說「警隊最終開槍」還差不多。

p.274「拉惹朱蘭則是因巴絲沙事件被英人驅逐出境的霹靂蘇丹阿都拉的兒子」在前面相關段落為「巴絲沙叻」。

p.282「(駐新加坡領事館)充當清政府在馬新和東南亞各地探聽革命黨人在華僑中活動情報的耳目,同時勾結殖民地當局,並借助英國殖民主義者的實力來迫害華僑和革命黨人。」

恐怕是直抄某些革命黨史觀(國共皆可)。你說清廷要迫害革命黨大家都明白(革命黨要推翻它嘛),為何要「迫害華僑」﹖

p.283「至於大資本家與中英政府皆有密切聯繫,除個別有民族自尊者支持(革命)外,一般皆持反對態度。」

同樣是那種以民族大義自居的革命黨史觀。為何支持革命才算有民族自尊﹖大資本家是建制中的獲益者,本來就會傾向反對打算徹底推翻建制的革命啦。

p.283「為了灌輸革命興辦了不少學校……增強反殖反封建的抗爭精神。」

這看起來很像是深圳河以北的那套史觀。

p.284「一九三七至一九三八年可謂是馬共最活躍的時期,他們過激的活動引來英殖民政府的逮捕並驅逐回中國,其活動才稍為收斂。直至一九三九年,馬共已有三萬七千名會員。」

那麼先前「最活躍的時期」有多少﹖

p.286「海峽僑生(The Strait Born Chinese)」

譯成僑生有點怪,因為在海峽殖民地出生,應該會有英國籍﹖

p.286「其中林清淵和陳禎祿先後一致要求,增加民事服務中的華籍官員。」

首先,先後即非一致。其二,「民事服務」是Civil Service直譯,應譯為「公務員」。

p.289「原住民酋長諮詢議會(The Native Chief's Adisory Council)」用電腦打稿的話似乎應不難發現「Advisory」串錯了。另外我懷疑應該不只一個Chief所以應是「Chiefs'」,但沒查到資料不好說。

p.314「同一九零三年正月的《砂拉越憲報》(Sarawak Gazette)報導福州墾場的情況」」

原本懷疑這本Gazette可能是一般報章名稱而非憲報,但上網查似乎真的是官方的憲報。

p.316「香港美商托雷(William Torrey)……香港奧地利商人奧維貝克(Baron von Overbeck)從拖雷處購得租借權,並和英商丹特(Alfred Dent)合作」

後一個拖雷明顯是寫錯,那是蒙古人啦。

p.318「收賦稅」

「鳩集」聽得多,「鳩收」倒真的沒聽過。

p.319「使大量引進華工,也難以解決勞力短缺的問題」應為「即使」。

p.320「律人」按同一段首應為「姆律人」。

p.321「經此抗爭,姆律人對公司的統治喪失信心,大舉遷至加里曼丹,公司雖想方設法召回,但終告失敗,造成內陸地區人口更加稀少。」

歷史總在不斷重複。而早有先賢明訓「故遠人不服,則修文德以來之。既來之,則安之」的文明,仍不汲取先賢智慧而襲行霸道,以天下之大,下而從北婆公司破亡之故事,是又在番鬼之下矣

p.327-328「這與清朝臣民在皇帝跟前自貶為奴才有異曲同工之妙。」

這是電視劇戲說造成的誤會。清朝其實只有旗人才能對皇帝自稱奴才(理論上所有旗人都是皇帝的家奴,包括皇帝某個家奴的家奴…),稱「奴才」其實是拉近和皇上關係的說法。一般非旗籍的漢人(大清律例稱「民人」)是「連自稱奴才的資格都沒有」。讀歷史的人不應搞錯。

p.328-329「監獄制度實行後,甚至有故意違犯法紀,進入監獄享受免費吃喝和居住者。」

真正「皇家飯」。

p.332「會黨在早期華社的積極作用是毋庸置疑的,但會黨的作用是雙面刃,它也給華社帶來不少負面作用,甚至與華社漸行漸遠,成為犯罪的淵藪。」

會黨是由華人組成,必然依附於華社之中,除非大規模引入其他種族的人為成員(但在戰前分而治之的社會下不大可能),怎可能「漸行漸遠」﹖根本沒可能撇清的呀。

「這些團體依其性質,主要有地緣(方言會館)、血緣(宗親組織)和業緣三類」

當然明白作者想指「按行業劃分」之意,但「業緣」恐怕只會讓人想起佛教吧。

p.349圖「文德」應為「文德甲(Mentakab)」(p.348)

p.354「另有不規則形狀的錫幣,如寶塔、金字塔、公雞……公雞形的錢幣在吉打業丹莫哈末、智化時使用,一個值五個西班牙元,雞腳則值一個西班牙元。」

原來除了中國元寶可以打碎來用,公雞錫幣也可以……

p.359「創立於一八三七年,穿行歐洲、香港和新加坡的國際航運船務公司(Peninsular and Oriental Steam Navigation Company,P & O S.N.Co.)」

中文應該是叫鐵行輪船吧。

p.363「糖」應為「製糖」,簡轉繁常見錯別字。

p.365「製成玩具運回巴黎售賣,價錢自然觀」應為「可觀」。

p.371「福可尼西亞(M. Henry Fauconnier)」的「西」字不知從何而來。

「黃梨的種子是由南美洲傳入」

這點倒沒留意過。

p.372「碩莪……樹幹則磨粉丸……十二年後方可收成」同樣應為「製」。

p.373-374「在政府極力鼓勵下,華人成為最大的錫礦開採者,霹靂、雪蘭莪出現許多大礦家,如鄭太平、鬍子春、葉亞來、陸佑等。」

留意陸佑的發蹟。

p.381「英國兩艘主力艦「威爾斯太子號(Prince of Wales)」和「驅逐號」(Repulse)」在關丹外海被日本空軍擊沉。」

首先皇家海軍軍艦船名前應加「HMS」。其次HMS Repulse通常會譯「卻敵號」(或「反擊號」,稱驅逐號會令人誤當成驅逐艦),而Prince of Wales雖然的確是英國太子的封號,但這個封號本身只會譯成「威爾斯親王」而不是「太子」。又日本當時沒有獨立空軍,應為海軍航空兵

p.382「在馬來亞的部隊雖軍力和配備都比日軍略占優勢,但英國軍隊皆外來僱傭兵,沒有捍衛國土的意識,也缺乏日本的精良訓練,因此兩軍交鋒,聯軍自然潰不成軍。」

除了缺乏訓練外(調到馬來亞增防的澳軍正如增援香港的加拿大軍一樣,都是新兵),都不是解釋。如果說「外來兵沒有捍衛國土意識」就會潰不成軍,如何解釋香港守軍不惜犧牲激戰堅守十八日讓日軍損兵折將﹖就算沒有「捍衛國土的意識」,當兵的沒人想戰敗被俘。如果可以逃跑還算了(那麼英軍就會不斷出現逃兵),馬來半島三面環海無路可逃,一路輸到新加坡淪陷要變戰俘的,怎可能不為自己而戰﹖(看之後俘虜的遭遇就知道有多慘)

當然相對於香港,星馬有兩個弱點。
一是住民抗日意識不強,星馬接近印度,印兵受民族主義影響更深,所以戰意不高(新加坡守將評論印兵靠不住,反之香港守將對印兵表現評價很高),甚至寧願投降後助日本「解放印度」。馬來裔也想日軍趕走英國人,自然就不會全力協助反抗,所以願意協助抗日的只有華人。(反之香港主要是華人,對日本侵華早就深惡欲絕,亦知日軍不會放過華人,更願助英軍抗日。)
二是防衛計劃不符實戰,星馬佈防主要是靠海,於是當日軍從陸路(而且是踩單車繞鄉間小路)攻過來,英軍就沒法阻擋他們。例如新加坡的炮台就是指向大海,當日軍佔領柔佛新山準備渡海,新加坡守軍發現連炮台也打不到他們。(而英軍在香港的防守計劃與日軍攻港方向相同,所以整場戰事是依英軍計劃去打。一開始時相對比較從容,就算撤退也是按照計劃進行,不致潰敗。)

p.396「罷市……巨大的經濟破壞力,卻適得其反,英國有所忌憚,以致使英國與巫統更加緊密合作」應為「令」。

p.401「如果沒有馬共的武裝鬥爭,如果沒有馬共與東姑阿都拉曼合作的潛在危險,英國將不會讓馬來亞在「緊急狀態」還未結束的情況下實現獨立。」

這說法基本上是本末倒置,為何會有(英國不讓你在這種情況下獨立的)「緊急狀態」﹖就是因為馬共「武裝鬥爭」四處殺人。而且如果東姑阿都拉曼真的跟馬共合作,那就是十足愚蠢,因為共產黨得勢後必然會推翻貴族,有哪個共產國家會容忍貴族存在的﹖
(當然那不是說東姑跟馬共毫無合作空間。正如李光耀也跟馬共外圍組織「社陣」合作過,與其讓馬共控制新加坡,英國寧願讓李光耀主政。同理,馬共叛亂令英國寧願接受東姑帶領獨立也很合理。問題是,東姑充其量會利用馬共要脅英國,不會蠢到真的跟馬共合作搞獨立。)

更離奇的是,其實這句和書中不少句子,都是引述自大陸出版物。任何對星馬歷史有基本認識的人,都會知道馬共的背後就是中共,那麼中共控制下出版的書籍,當然會以對馬共(即中共)有利的方向描述。在引用的時候自然應該帶批判眼光使用,正如難道英國人的白皮書說自己是一心一意只為殖民地人民利益著想,你又會不加批判全盤接受﹖所以這種引用方式,明顯地反映出作者的偏見。

同樣的偏見在 p.408-409 描述新馬分家時又再出現。當然,「李光耀推動新馬合併是為了獨立」的陰謀論傳了很多年,馬來亞的人因為被李光耀拋棄,會這樣相信更不出奇。不過正如方某在2012年所言,我不需要「相信」李光耀,但這種陰謀論絕對是小看了李光耀(的胃口,你覺得他沒問鼎大馬首相的野心﹖)。但更加可笑的是作者描述這段「陰謀」時的自相矛盾。例如作者指﹕

「馬新在短暫合作後又告分家,主要原因不外是李光耀主張廢除種族差別待遇,倡議「馬來西亞人的馬來西亞」,挑起馬來人的敏感神經。人民行動黨在全馬舉行「馬來西亞團結大會」,串聯反對黨,結果導致新加坡爆發種族衝突」(p.408)

但他好像忘記了自己在上一段才剛提及﹕

「一九六三年九月二十一日,新加坡立法議會選舉,聯盟派出的四十二位候選人全軍覆沒,造成往後半島馬來人對李光耀的不滿。第二年馬來西亞大選,有鑑於東姑阿都拉曼違反不參加新加坡選舉的承諾,故此人民行動黨派出象徵式的候選人競選議席,但選舉失利,引發其與馬來半島領袖間的緊張關係。」(p.407-408)

為何李光耀會在半島串聯反對黨﹖想謀獨﹖你自己不是已經說了,這是因為「東姑違反承諾在先」嗎﹖抑或是巫統可以不守承諾,試圖踩李光耀的地盤,把自己那套種族主義伸延到新加坡,但李光耀就必須守承諾不能「反攻」半島去推動種族平權﹖你不敢怪先動手的那個,因為李決定以牙還牙,所以就是他謀獨﹖

更自打嘴巴的是下一段即提及大馬的五一三事件

「如果說馬新分家令人扼腕,無可避免,而四年後發生的「五一三」事件,無疑令人痛心疾首,因為這是場有計劃的政變,並成為馬來西亞歷史上最嚴重的種族流血衝突,至今仍然是國人胸口的傷痛。「五一三」事件的發生,除了國內各民族和政黨的尖銳矛盾,還有人為的政治操作。」(p.409)

如果說導致星馬分家的種族衝突是李光耀「借馬來西亞謀獨」的陰謀,那麼身為「禍首」的新加坡和李光耀都被趕走了,為何「四年後」仍會發生種族暴動﹖作者自己說得清楚,是背後「有人為政治操作」的「政變」囉。那麼為何事涉李光耀,大家就看不清楚問題同樣是出於「同一批人」的「政治操作」呢﹖(哪些人﹖就是想在整個大馬延續馬來特權政策,並從中獲益最多的那批人囉﹗)

最可笑的是,這裡作者引述的就是陳鴻瑜的《馬來西亞史》,此君的《新加坡史》評語如何,可見舊文。如果《馬來西亞史》的嚴謹程度跟《新加坡史》相若,我真的不認為一個搞歷史的人寫書應該用它。

p.419「夫婦間的財產可分為三類,一為共同獲的錢財」

我不知道他本來想寫「獲得」還是「獲取」,因為無論用拼音還是倉頡輸入都不像。

p.440「馬來人的婚戀習俗……男方必須準備聘金、婚禮費用若干、鑽石戒指一枚……」

不敢說他「錯」,因為我不懂,但那時已經要用鑽石戒指了嗎﹖

p.443「二琴弦(Rebab)」應為「二弦琴」。

p.449「馬來人甚至將風箏的繩子沾滿玻璃渣子,互相切割,形成鬥風箏的習俗。」

以前中文課也讀過小孩這樣做的文章,這種事其實是誰發明的﹖

p.456「作者常常以「失序」(unruly)來形容馬來土邦,並以救世主的姿態出現,作者大概忘了千年的黑暗中古的情況可能還要糟糕於十九世紀的馬來半島。」

先不說中世紀的歐洲跟十九世紀的馬來半島是兩回事,當時歐洲人也不見得為了小事就殺來殺去吧﹖

p.465「至於拿督馬哈拉惹李拉,他是既得利益者,在利益被侵犯後進行抗爭,不無為私之成分,其含金量與飛和文天祥等無私為民族家國成仁就義實不可說理計。」

首先應為「岳飛」,其次岳飛也算不上無私。他那支是私家軍來的,而且不聽命,正是宋朝皇帝最忌的軍閥勢力,所以埋下之後宋高宗借秦檜誅殺的種子。

p.472 附表霹靂州的「27. Sultan Yusuf Sharifuddin Mudzaffar Shah, 1887-1887」如果以掌權計(由英人趕走蘇丹由拉惹攝政起計)應為「1877-1887」,如果由就任蘇丹計則為「1886-1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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