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alysis

星期六, 3月 22, 2025

免費選擇

方某是《選擇》長期訂戶(由中學訂到現在夠長沒﹖),甚至寫過兩篇文討論讀這本雜誌應該有何期望如何讀才有用。所以當消委會去年年尾宣佈2025年起不再設訂閱和零售時,不禁有點不捨。
(看起來像是個人資料外洩後斬腳趾避沙蟲之舉)

更大的問題是,由於學校也是長期訂戶(這也很自然,相信香港大部分中學都會訂。反正便宜,老師間中也要看),但當時的宣佈只提及會有贈書每月送給部分機構,並沒有明言是否包括學校。

或者看倌會問,既然學校有為何自己還要訂﹖其實多年來其他雜誌都是一樣,因為不喜歡跟人爭,所以想讀的雜誌一向自己另外訂。而且好雜誌也值得付錢支持,要不然人家生意不好,不繼續出版就沒得看了。

雖然說有免費派發,但如果要每月四處撲搶雜誌(還要幫學校搶),其實也頗麻煩。
最後到一月十五日消委會記者會,發現學校照常收到。至少可少撲一本。

他們說找了十四個領展商場作派發點,其實相當少。例如整個香港島只有柴灣,甚至九龍也只是每個區議會有一個派發點。而在新界,荃葵青也只有一處。幸好是長發商場,雖然不是平日行經的地方,但至少不算太遠。

可是一月十五號出刊日當天又沒時間去。心中「打定輸數」,像報紙一樣有免費派的還不在第一天就給人搶光﹖第二天下班姑且坐「兜遠路」巴士,提早落車去長發看看,怎料竟然有一大疊。


(長發商場地下詢問處對出)

(就算到二月號,因為十五十六號為週末日,消委會記者會似乎順延了。十七日去看,還有大半幢。)

見到這個「盛況」反而有點明白為何他們寧願免費派也不賣了。反正每月一公佈就會有些「傳媒」全抄內容「呃like」,根本沒多少人買,那麼他們又何必保留那麼多個人資料﹖
(更不講多年沒加價,根本沒錢賺。)

只怕到某月突然有特別搶眼的主題,才會突然被人搶光。

(方某人其他書評書介)

星期六, 3月 15, 2025

武士怪夢夢

不知為何變成了一個穿著日本武士盔甲的老外,表面就是Adam Savage的樣子﹕


(《Mythbusters》劇照)
(家騮忠告﹕電視節目有好多種,不過並非每種節目都適合ナナナ自己收睇。畀多D指引 #BananaGuidance #BG 佢地,先可以一同分享睇電視既樂趣。)

好像是準備打仗,跟其他武士一起列隊進入了「太古城」。
(夢裡叫太古城但其實一點都不像太古城的一個大商場)

一邊走的時候,總覺得左邊褲腳的線頭被右邊的鞋勾出來,越走勾出來的線越長。
(似乎又是睡覺時右腳壓著左腳了)

這樣沒法打仗呀,於是中途跑出來,去了旁邊一間小衣服店裡,想找店主幫我把線頭剪掉。
(為何不乾脆拔刀把它割斷﹖大概是武士用刀切線頭很失威﹖)

搞好後回去「太古城」,但好像見不到同隊的。另一隊有個像敝校舊生兼同事H sir的士兵,他說我所屬的那隊已經走了。
於是我就走進一個正方形的樓梯間往上走(樓梯是按右手法則逆時針的),想去地鐵站。(上﹖)
樓梯頂橫寫著很大的字「太古城」。

星期六, 3月 08, 2025

索引史


Dennis Duncan《索引,知識的鑰匙》(Index, A History of the: A Bookish Adventure),台北﹕商周,2023

顧名思義,就是講「索引」的歷史囉。索引即是學術類書籍末尾出現一堆跟字母排列(中文有時按筆劃),告知相關內容在書中哪幾頁的列表。似乎只有圖書館員或者學者才有興趣﹖(笑)

正如本書推介本身所示,索引看似學究和遙遠,實質與所有人密切相關。尤其現今網絡世界,早有yahoo後有google,實質都是一種(網頁的)索引。

在未有索引的時代,書裡所有的內容都要背下來。所以古人所謂「學富五車」者,往往同時也是「過目不忘」。要不然想從一堆竹簡或者莎草紙卷中找回原文,實在費時失事。所以不止是識字讀書的機會少,要掌握好學問的難度就更高。

(後話﹕其實在竹簡時代,一部書要用很多竹簡,甚至分很多卷才完成。堆滿五架牛車可能也不及今日用五架購物車裝的書內容多。當然那個年代的書也沒多少就是了,所以能有五架牛車的書當然很厲害。)

而作者說得清楚,竹簡或莎草紙卷這類「卷」形書要發展出索引還是很難的﹕

#85 「由此不難想見為何索引屬於翻頁書時代而不適合卷軸書時代:技術本身具有隨機存取(random-access)的性質,只有能夠快速輕巧在前中後任何位置進行切換的書本結構才與其相容。翻頁書是歷史上第一個能讓索引發揮功用的資訊媒介。」

書卷的情況就跟使用磁帶儲存的設備,很難做到隨機存取,想找到特定位置也不容易。

但無論書籍形式,顯然不可能所有人都這樣把所有東西都背下來,尤其是帝王將相之類的大忙人。於是索引首先以「目錄」形式出現,先讓目標讀者知道內容結果,無需讀完整套書(往往分成多「卷」)才看到自己特別想讀的內容。而目錄或索引出現後,自然也方便到需要在大量文本中搜索文句的教士和學者。

正如書籍出現後,智者就開始擔心人們依賴書本而非自己的記憶和心智,會造成智力退步。索引出現後,同樣有人認為索引令學生不用讀完整本書,會造成零碎片面的理解。有沒有發現這種擔憂,跟我們現在看網絡對人的影響很相似﹖(多少學生只在google隨便打個問題,然後就把頭幾個結果抄下來交功課﹖)
(當然更甚者,我們更擔心短片視頻滿足短暫注意力的需要,令人們進一步沒耐性仔細思考。)

有趣的是,索引似乎是種「純屬西方」的發明。中國有類書,類似百科全書,某程度上也跟索引相似,把古代不同書籍的內容編纂一起分類排列,方便讀者查看。但中文古書似乎有類書、有目錄,而無索引。
原因可能是作者所言﹕索引首先要定個順序。西文書籍可以靠字母排序,漢字卻如《中文打字機》所云,沒有簡單的排列順序。《永樂大典》據聞按韻排列,字典多以部首和筆劃(還可以靠拼音和四角號碼)。可是同一韻同讀音的字、同一部首同筆劃的字該誰先誰後,卻沒有像字母排序那麼簡單的方法。當你那套書像永樂大典那麼宏偉,連目錄都有57冊,要弄索引只會更長。如果索引沒有簡單的排序方式,讀者根本連條目都找不到,遑論內容。

更好笑的是,不看本書不知道,索引原來不只學習才用得著。小說可以用索引方式製造疑團(索引本來就要斷裂內文,小說家正好利用這點設計一個「破碎」的故事)。索引條目既然不是把內文胡亂漫索,而要人工選取跟內容主旨相關的「合適」條目,即是有主觀成份,學者和政客竟然可以利用索引條目詆毀對手。

到最後,近世的知識和出版爆炸,迫使學人嘗試製作橫跨不同作品和領域的「泛用索引」,以《期刊索引》作結。最後編製索引工作由人手進入機械化,又開出今日的網絡搜索引擎。

一本小書,不見得能讓你完全了解索引的歷史,但簡單回顧一下索引的往事,仍是令人回味之旅。

(方某人其他書評書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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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記,或挑骨頭﹕ 

#15 推薦序「編輯,除了編排文字的段落、篇章、校對文稿、下標題、製作目錄,有時還要費神編纂註釋,或在書末加上索引。這些經常被讀者忽略的細節,卻往往是作者做不來,編輯若不做就沒人做的苦差事。編輯能為一本書加分到超乎作者想像的程度,也難怪很多作者要心生感激,對編輯大聲道謝。」

以為註釋是作者或譯者做的呢。

#30 「索引也曾被有心人拿來做為惡搞對手的工具,特別是在著作權意識還不彰顯的時代。」

有如地圖故意植入錯誤一樣。

#50-76 前言「「索引」究竟是什麼?一般而言,它是一套標記目標位置以節省時間的系統。索引的英文(index)呈現出類似地圖的空間關係:「指示」(indicate)出想找的東西位於何處。……中世紀末期,register、table、rubric這幾個單詞同時能表示目錄與索引,導致一般人更難區隔兩者。」

倒沒想過這層關係。

#103 「主要探討字母排序的方式如何拆解書籍、條目,甚至特定字詞。索引技術作為書籍的附屬品,出發點是提升特定模式的閱讀速度,學者通常稱其為摘錄式閱讀(extract reading)」

其實百科全書本身就可以當成一套大索引。

#147 「一五四三年三月,亨利八世治下的教會派人搜索約翰.馬貝克(John Marbeck)的住家。……他被關進王室內務法庭監獄,正常來說小命難保。」

看不明是甚麼,星室法庭﹖網上說Court of the Marshalsea的中譯,而事主似乎的確是在這受審和囚禁。

#354 第一章「首先教養良好的你得學會字母順序,要真的學通,才能在「不查書的前提下」記得順序。考德瑞對大眾「不諳語文」的想像實在驚人!現代人覺得理所當然,他卻得長篇大論加以說明:字母和字典之間存在對應的空間關係,詞彙首字母比較前面就會收錄在比較前面的位置。」

面對中文授課中學(CMI)學生多了你就會明白這並非本能,字母順序是學背的。

「這些案例再再說明字母排序原本並非直覺反應」

應為「在在說明」。

#487 「古跡上刻有祭祀阿波羅與海克力斯的信徒名字,還特別標註名單應該「從alpha開始照字母順序排列」」

古代版「排名不分先後」。

「現代人或許以為羅馬帝國幅員遼闊、階級縝密,字母排序必不可少,但事實並非如此。」

可能正因為階段嚴明所以排名「必」分先後,已以顯貴和重要性分先後,自然不需要再用其他方式。

#827 第二章「想不到有人能在經文間轉換得如此流暢靈巧。幾年後他回憶起那天演說,形容說「來回往復卻不離其道」,其妙舌慧心「以經典權威的滋養使口中開出花朵」」

有如中文之「舌燦蓮花」。

#865「實際上「格羅斯泰斯特」是姓氏,抑或是他展現才能後得到的尊稱,我們都無法肯定──原文Grosseteste可以拆解為Grosse tête,字面意義即「大頭」。」

古時庶民大概沒姓氏吧。

#1183 第三章「這個傳統保留至今,現代人的日常生活依舊以章節來記測閱讀進度。反觀現代索引幾乎棄章節於不顧,稍微瞭解篇章概念就會明白個中緣由。」

篇章沒有固定長短,其實無法方便搜索內容呀。(古代每一章的長短可能受制於材料和製作方法而不會差太遠﹖)

#1229 「為了使用者方便以及不同格式轉換時的連續性,電子書也可以加上頁碼,如此一來無論讀者怎麼更動顯示設定都能與實體版對照。不過沒人規定出版社得這樣做」

方某自從看電子書後就提倡這樣做比較好(留意我沒說要誰「規定」這樣做)。一來書末索引較易使用(索引都是寫頁碼,一個詞語通常對應多於一頁,無法單靠連結和錨定一對一處理),二來方便電子書讀者與實體書讀者交流。(正如在下寫書介有記錄#的數字,實體書讀者還是不知道在哪一頁的)

#1245 「以Kindle為例,每一百五十位元組(bytes)會下一個名為「loc#」的定位碼,好比切割內容後貼上數字標籤。「loc#」和頁碼一樣獨立於內容而強行插入,不考慮思緒是否連貫、語氣停頓是否合理,無論權威人士談話或者斜體縮排超連結的控制代碼,只要湊滿一百五十個位元組就必定被切斷,是相當無情的演算法。好處在於很精細,目標詞語的可能範圍小於一則推特貼文長度。」

這似乎只是出版社的規矩﹖Kindle可能強制規定了,可是讀墨買到的書似乎沒有。有些書註釋的連結不一定落在原位附近(不論是內文的註釋號連到註釋文,還是由註釋文回到內文註釋號皆然),在電子閱讀器上有時要向前或後揭一兩次才去到所需地方。

「《芝加哥格式手冊》(The Chicago Manual of Style)似乎對它就不大滿意,指出即使引用電子書,篇章或段落編號這類基於文本、不具任意性、沒有自創格式的分割標準依舊比較好,轉換便利優先於切割精細。手冊建議大家若真的不得不引用電子定位碼,至少要記得附上總數,例如「位置碼3023之444」,如此一來其他格式的讀者至少能大概推算索引條目落在什麼部分。」

看來可以方便實體書讀者的方法。
可是方某寫的電子書書介全部都沒包括總數這一點,畢竟寫書介的時候只顧抄下位置碼,根本沒留意原書(最後一頁)的位置碼編到哪裡。

「收藏在慕尼黑的巴伐利亞國立圖書館(Bayerische Staatsbibliothek)。」

成立當時的確是「國立」(巴伐利亞曾是獨立國家,港稱拜仁),現在似乎稱「州立」更貼切。

#1280 「薛佛代表了印刷時代初期的社會心態,並非想與過去切割乾淨。恰好相反,他們希望印製出來的書本與手抄本盡可能相似,若讀者無法分辨就再好不過。若要給頭十年的印刷業下個座右銘,大概會是「物美價廉」。挑選字體時盡量貼近筆跡,還在篇章開頭放上花俏大紅字以模仿手工雕琢感。薛佛書單的招牌是聖經,居然採用羊皮紙印刷。」

聖經用羊皮紙印刷以示尊貴,才不出奇吧﹖

#1669 第四章「索引還是在前面的,只不過分量和音量都不該喧賓奪主。21[127]」

21在這裡出現不知何解,因為前面的註釋已經編到122號,21顯然不是註釋號。而[127]看來是頁碼,抄筆記抄到這裡才發現原來本書的電子版終於加了頁碼。

#1786 第五章「一九九○年代末,有個網站嘗試將自然語言引入程式碼,避免使用者得跳脫日常生活的句法規則,而可以直接輸入例如:「請問外蒙的首都在哪裡?」這個網站叫做AskJeeves」

英國人應該不會用「外蒙」這個名吧﹖就算在台灣現在應該也不流行﹖

#1865 「接著指控對方只靠索引與字典做研究,「在我看來賓特利博士應該更深入鑽研文獻內容並諮詢原作者意見」」

這個評語其實是離奇的,因為學術討論從來不需要這樣。如果原作者死了難道要問米﹖

#1924 「雷伊先生對假具的定義。」

原來是指面具。

#2087 「他刻意淡化為何不經審判即處決犯人,答案是那些人本就被褫奪公權,失去法律賦予的身分和權利。」」

褫奪公權等於褫奪人權﹖褫奪公權只是剝奪政治權利呀。(但大陸對政治權利的解釋比台灣寬得多)

#2368 第六章「「卡塞爾國家圖書館系列」(Cassell’s National Library)」

這是常見的錯譯,但Library在這裡是指一大批文章的集合,而不是實體的一間圖書館。如果不要用中文「叢書」,這種Library實以日文「文庫本」的「文庫」稱之更妥。

#2386 「索引表格未必有何妙用,卻能營造尊爵不凡、豐盛華美的印象」

以為是「尊貴不凡」之誤。雖然在網上查到也有人用「尊爵不凡」,但這個詞是誰發明的﹖

#2410 「整個表格看上去像趕工出來而亂七八糟,根本派不上用場」

假手於人的結果。所以編索引確是一種苦差。

#2412 。一七一九年丹尼爾.笛福(Daniel Defoe)的《魯賓遜漂流記》(Robinson Crusoe)和一七二六年綏夫特的《格列佛遊記》(Gulliver’s Travels)都很成功。」

原來後者是長篇。

#2457 「譬如後面那條講的並不是任何「婚姻」,也不是夫妻一同到老,而是長者與年輕配偶成婚這樣清楚的前提。理查森透過小說提供讀者特殊情境下之道德困境的指引,索引則提高了讀者查詢的效率。」

誰要靠小說指引人生﹖

#2478 「可是友人並不買帳,根本沒打算閱讀索引《全集》,可見許多人並不希望小說成為佈道媒介。」

不完全是(也有人寫小說佈道,有些宗教出版社也出版小說),但至少讀者不會當成《聖經》這類宗教經典般去翻查吧。

#2498 「雖然後來學界針對字詞或主題習慣從牛津字典裡尋找最早的示例,詹森博士為每個釋義找出例句的做法非常成功,詞典成為透過索引學習的絕佳工具,羅賓.瓦倫扎(Robin Valenza)稱之為「索引學習的神化(apotheosis)」」

有多神化﹖

#2686 第七章「記者對美國代表團帶去展示的旋轉書櫃特別著迷,認為是「學生想給圖書館重新布置時的好選擇」。(但這話只說對一半:現在各大書店都有旋轉書櫃沒錯,學生單位反倒不常見。)」

「活動書櫃」﹖會旋轉的書櫃其實很費空間,書店也不一定有呀。(旋轉的雜誌架倒比較多)
但與旋轉書櫃相比,書店更少見到活動書櫃。

#2697 「各圖書館製作的目錄有太多重複內容,若能精簡這些過程,或許反倒省了所有人的時間。」

結果就是行內所謂「抄錄編目」(copy cataloging,簡稱copy cat)。

#2767 「泛用索引就像顆巨大的腦袋需要空間存放和整理資料,但學會並沒有與之相符的場地可用。六年後他們有了據點卻已經太遲,學會開始走下坡,儘管核心成員挹注很多心力仍未能點燃大眾的熱情。」

正如一個伺服器。

#2825 「普爾製作的索引每次標題頁都有同一句話,是他在耶魯求學時得自拉丁語教授的格言:Qui scit ubi sit scientia habenti est proximus──「知知識之所在,離知識不遠矣。」

確焉。

#3102 第八章「這次他們將虛詞(function words,亦稱功能詞)放進詞庫,有and、but、the、with、this等五百多個。孛可的程式「閱讀」文件以後篩掉這些詞語,經過清掃還能倖存的就有資格進入索引。」

在搜尋引擎的術語稱為「stop words」,因為太常見又沒特定意義,所以搜尋引擎會直接跳過它們。

#3142 「嵌入式索引建立在數位標記的功能上,技術本質無異於網際網路的根基」

其實就是HTML的「超文本」標記語言所示的。

「現代人習慣電子裝置以後,不只對搜尋更講究,還對分類產生莫大熱情,話題標記(hashtag)就是個好例子。」

Hashtag只是個索引標籤不是分類吧,某件物事的hashtag可以有很多個,分類只能有一個。

#3264 「南希.貝利(Nancy Bailey)成立第一所限女性的索引公司」

這不算是性別歧視麼﹖抑或歧視男性就沒所謂﹖

#3437 附錄一「精準 accuracy, 100, 178 自以為 supposed, 15

後者應該是次標題(即是自以為精準 supposed accuracy)而非同級標題,開新行後應右縮。

#5382 附錄二「《岸濱雜誌》 Strand Magazine」

刊名有時會音譯。

#5655 「此字母無詞條 X, no entries beginning with

有必要這樣寫嗎﹖不是直接跳過字母就好﹖

星期六, 3月 01, 2025

科學態度:對抗陰謀論、欺詐,並與偽科學劃清界線的科學素養


Lee McIntyre《科學態度:對抗陰謀論、欺詐,並與偽科學劃清界線的科學素養》(The scientific attitude: defending science from denial, fraud, and pseudoscience),王惟芬譯,新竹﹕國立陽明交通大學,2021

本書主旨不及它的內容那麼入世。
本書主旨是討論科學和非科學(或者,偽科學)之間的劃界問題,這是科學哲學上難有共識的問題。
(留意「非科學」和「偽科學」是兩回事。很多學門皆非科學,但他們沒打算自認科學。偽科學是以非科學冒充科學者。其差異有如大富翁遊戲鈔票並非「偽鈔」,只要沒人當它們是真鈔票。)

中學科學科都教過「科學方法」,但其實哲學界並不認為這是有效的劃線方式。科學的方法固然有,但並不必然跟足教科書的步法。而且這些方法通常都是有點以物理和化學為核心的意味,其他學門(如生物學)的學者不服,他們的方法往往被前者貶仰。

現在最出名的劃界條件,是波普提出的「可否證性」。意味一個「科學的」理論必須有「能被證據推翻」的條件,無法被推翻的理論就不算科學。但實際上甚麼算否證,本身已可以一直辯論下去。而且很多學科的知識都不如物理或化學那麼可以「一鎚定音」突然改變。

醫學正是如此。我們每天在傳媒見到他們根據新論文寫成的養生新文章,覺得學界很飄忽,今天說這有害明天說這有益。但實際上生物醫學研究結果往往有不確定之處,學界共識通常不會因為單一研究而改變,而是累積了很多研究結果後才逐漸修改。傳媒為求新鮮通常會忽略這一點。

甚至連物理學往往亦不是如此運作。例如牛頓力學未能解釋的行星軌道擾動,並沒有立即成為否證。牛頓力學幾百年來都有效應用,所以學界寧願視為觀測誤差或者以其他原因解釋—例如有未發現的行星。直到愛因斯坦提出相對論並得到實證支持後,才取代了牛頓力學的地位。又例如弦論理論上可檢驗,但實際上未有做得到的檢驗方法,而學界仍在研究。

後來哲學界甚至有人提出,根本沒有一個條件可以同時是科學的必要兼充分條件,讓我們簡單地區分科學與非科學。(把某條件視為必要條件,可能過嚴太窄﹔把某條件視為充分條件,又可能失諸太寬。)

科學劃界問題甚至變成一個很「入世」的問題,因為世間越來越多人想以「學術自由」為幌子,要求把他們屬意、但不符合現時證據和學界共識的理論,塞進中小學課堂中。(遠有創造論者,近有氣候變化否認者、甚至更多……)

作者嘗試提出,或者我們不需要這樣劃界,「科學態度」是個更好的標準。
科學態度指科學家關心實證,而且願意根據證據改變理論。

這顯然不一定要在科學研究才用得著,甚至是不錯的做人原則。

方某向來認為,如果某人缺乏作者提及的「智性上的誠實」(#1894,我傾向用「知性上的誠實」),那就沒有跟他討論的必要。因為他要的不是真相,他只要贏。

某位寫手正是如此。早在其未出名之前,方某從朋友轉載得見其文,認為史實與文章內容不符,遂在其網誌留言(方某當時仍甚多事)。最令我驚訝的是其回應,他不是說我搞錯史實(於是指教我事實為何是他寫的那樣),而是說為了宣揚其立場(吸引更多人跟隨這派系),描述是否符合史實並不重要。見到這段回應後,我就再沒跟他對話,因為一個不尊重事實的人,跟他討論也是浪費時間。其所屬派系後來顯然相當成功,甚至被文壇老人稱為該派「健筆」。可是若要學習其無視事實只有立場的態度才能成名的話,看來還是不成名比較好。

聽起來把一些客觀條件(理論本身的可否證性)變成主觀條件(態度),似乎會令區分更困難。但作者認為動機往往可從行為判斷(法庭判案正是如此),而且科學態度也不是只看個人,而是看整個學門的集體行為。個別學者的不誠實,並不影響整個學門為科學。

作者提出的例子就是醫學。西醫在二三百年前並不「科學」,醫生只依靠傳統行醫,死抱一套過時的古希臘羅馬理論,甚至對新出現的實證視而不見(塞麥爾維斯的產褥熱理論是可悲例子)。直到醫學社群終於接受了科學態度,醫學發展遂突飛猛進、日新月異,連帶人類平均壽命得以大幅延長。

如此看來,科學態度很明顯是科學的必要條件,但成為科學還需要有更多的條件。(沒有科學態度就不是科學,但有科學態度不等於就是科學。)
作者認為我們其實不需要勉強為「科學」和「非科學」劃界,因為很多事物皆「非科學」(作者本人所屬的哲學界亦然),但這不等於它們比較次等(這是唯科學主義)。我們需要提防的,只是非科學而假冒科學、又自稱可帶來實證知識的「偽科學」。
作者強調科學態度有助於將「偽科學」轉為「科學」,正如過去幾百年西醫的轉變。

當然,有讀過科學的人,自會留意到科學極重視「客觀」,甚至連寫報告都只會用被動句式。強調主觀態度的說法,自會受人懷疑。作者認為本來就不應該假裝科學完全客觀,科學家的價值觀其實很重要。客觀的重要性不在於科學家(假裝)沒有立場,而在於不能讓意識形態立場影響對實證的採納(如社會科學的例子)。作者特別詳細介紹西醫在美國的演變過程,醫界如何靠法律和教育制度逐漸變成重視實證的界別。

這個「後現代」、「後真相」的年代,充斥了各種否認科學、假裝實證,其實只用來鞏固立場的理論。秉持科學態度顯然不只是科學家的責任,而是我們做人處世必要的修養。

(方某人其他書評書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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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記,或挑骨頭﹕

#35 推薦文﹕好科學應該怎麼做?恰當地理解「科學態度」「早期科學哲學認為,科學的獨特之處在於它的方法——科學方法。因此,如果一門研究想達到如同科學那樣的成功,就應該採用科學方法。」

結果變成濫科學的「唯科學主義」(認為世上所有物事只有以科學方法研究才有意義,並忽略無法被客觀測量的方向),引起更多人對科學的反彈。

#68 「社會科學雖然是科學,但是它距離好科學仍然有一點距離,如果社會科學研究者要成為更好的科學家,必須要有更多從業者展現出鮮明的科學態度。」

社會科學的問題是課題難度多於態度問題﹖

#130 推薦文﹕科學態度,來得正是時候「我們即使透過斷篇殘簡還原了科學的部分內容、知識、理論甚至是方法,但要是少了那些最初促成科學發現的價值與態度,那麼這一切的意義都將變得稀薄,而科學也很難在這種狀態下持續往前推進。」

這解釋了中國科學發展的困難﹖

#194 譯者言 王惟芬「如果註定找不到答案——而且連問題都問錯——為什麼我們要辛辛苦苦地讀這一大本科學哲學呢?」

哲學是重視問問題和思考過程,多於找到的那個答案吧﹖

#505 導論「又因為有些人投身所謂的「科學主義」(scientism)而變得更糟,他們大力推動這樣的觀念,企圖改變公眾想法,因為他們現在等於握有一把錘子,而把其他領域都看成釘子。」

唯科學論反會製造偽科學。

#564 「為什麼拒絕氣候變遷的人會以他們所謂的高標「懷疑論」來加以反駁?」

因為要扮科學嘛,創造論者早已優而為之。

#1336 2.對科學運作方式的誤解「就算過去看到的所有天鵝都是白的,也無法排除將來不會出現黑天鵝的可能性。這裡的問題其實非常深層,因為這不僅動搖到我們能夠確知任何關於認識世界的方案是否真實的想法(無論它們與數據的符合程度有多高),而且從技術上來講,我們甚至無法確定這些方案是否更趨近於真實可能性的,因為就規模來看,到目前為止所考察的樣本與未來可能收集到的數量相比,是不成比例的小。要如何確定我們目前的樣本可以代表其餘的?」

這點倒沒想過。

#158 「要是沒有發現海王星,這項擾動將會是推翻牛頓理論的一個否證例子,因為牛頓力學(延續克卜勒)預測所有行星都應在完美的橢圓形軌道上運行,除非有受到其他作用力的影響。然而,他們兩人都沒有輕易放棄牛頓力學,亞當斯和勒維耶分別找到了其他的引力來源。」

但冥王星雖被發現卻太小,不足以解釋擾動。

#1466 「但是定律必須紮根於理論之中。」

定律本身就依附於理論,如牛頓力學。那些方程式背後其實依賴於牛頓的理論。

#1963 3.科學態度的重要性「在當時的醫療社群內,也沒有一致的途徑去傳播訊息或是克服懷疑論者的反對意見。實驗方法,在直覺和傳統面前,仍然屈居次位。」

今日的教育呢﹖(另一本《另類事實》就針對這一點,該作者認為瑞典的教育學界困於建構主義走火入魔。

#2030 「事實上,產褥熱這則故事最驚人的部分或許不是為什麼會有這麼多的醫師拒絕承認這些對照實驗,並且從實證證據中學習,而是塞麥爾維斯竟然能夠遙遙領先群雄,率先擁抱科學態度。」

先知總是被人咒罵。

#2052 「他(愛因斯坦)是第一位這樣強調的。我(波普)覺得這才是真正的科學態度。」

應該不是第一位,達爾文更早提出了哪些觀察結果有可能否證他的天擇演化論。(而波普並未了解這一點就早早聲稱演化論並非科學,此說遂被創造論者利用。波普後來更正評論,但流言四佈已經太遲。)

#2150 「自亞里斯多德以來,倫理學的一大爭議就是關於在判定行為之對錯時,並不是依循某種描述我們職責規範的道德理論,而是根據行為後果是否符合理想標準(如功利主義),或是某種理性原則(如義務論);真正讓一行為合於道德的是行為者本身的德行。」

正如人禽之辨,由仁義行,非行仁義也。

「如果我們想知道一想法是否合理,也許我們應當將部分的注意力集中在從業人員的性格、依循的規範和價值觀上。」

有如司法之程序公義。

#2175 「我認為對科學公信力最大的威脅並不是來自科學家的工作方式與我們用來證明其合理性的方法間的某種哲學性的區別,而是在探討科學的過程中不當地引入意識形態。而科學態度正是抵制這種意識形態傳染的堡壘。」

但如果真的要質疑的話,科學態度是否也是一種意識形態﹖(當然我們知道作者說的意識形態不是這方面的意識形態。)

#2377 4. 無須以科學態度來解決劃界問題「我們可以藉由認識什麼不算是科學來學習很多關於科學的事。不需要證明任何表現出科學態度的就是科學;只需要指出任何不具備科學態度的都不是科學即可。」

即是必要條件。

#2432 「我們的出發點是好奇有沒有辦法可以說明科學的獨特之處,但或許這根本是問錯問題。指出科學獨特之處的目的也許是為了展現為什麼有些研究領域不算是科學的。」

正如可否證性不能用來證實理論而只能推翻理論。

#2531 「讓各種隨意的實證研究進入。劃界主義者會樂於將通水管和修電視當作是科學嗎?在此我們將這稱為「包容性」(inclusivity)問題。」

他們也是建基於科學呀。

#2739 註18.「席尼.莫根貝瑟(Sidney Morgenbesser)曾經對此作評,他表示,說某事是科學的與它作為一門科學之間可能有所不同。」

即是科學作為一種態度和科學作為一個學科之別。

#2795 註32.「劃界的適當任務是去描繪科學與偽科學之間的差異,而不是科學與非科學之間的。」

正如鈔票的設計是防偽鈔,而不是與「非鈔票」作區別。

#2820 5.實踐科學態度的具體方式「如今的科學家多半以團隊合作的方式作業,彼此合作並在提出理論的過程中尋求同儕意見。有些人認為,光是這一點就足以與偽科學區別開來。」

一則始終有個人研究,二則團隊方式搞偽科學也不是沒可能。

#2844 「職業生涯的壓力會導致研究人員偏好某個特定結果,或者只是尋找值得發表的內容。……(3)不斷做實驗,直到獲得想要的結果。」

但幾乎必然如此﹖學生做實驗做不出預期結果也是會繼續做。

#2944 「發現即使在所有受試者都無法單獨解答的小組中,這個小組通常也可以找到正確答案。這意味著當我們組成一個團體時,推理能力會提高。我們會仔細檢查彼此的假設,並評論彼此的邏輯。在綜合比較眾人意見後,排除了錯誤的答案。」

對比《雜訊》的說法似乎不同﹖

「自己一個人的時候,可能會缺乏批評自己論點的動力。一旦自己得出「看似正確」的答案,為什麼還要費事重新考慮呢?」

故曰獨學而無友,則孤陋而寡聞。

#3004 「科學與巫術之間的區別在於科學的「整體批判心態」(corporate critical-mindedness),也就是說,在巫術社群缺乏團體批判個人觀念的傳統。」

產生這個制度大概是意外。

#3089 「即使出於某種目的而造假,個人通常也難與專家之間的「群眾智慧」效應相匹敵。」

這裡主要的因素恐怕不是群眾智慧,而是「實證」的力量。只要有不同的人重複實驗和觀察,假象總會被事實揭穿。

#3154 「科學家只會想報告正面的結果。誰會想要讀那些失敗的假說,或者查看沒用的數據?」

其實失敗的資料也有價值,只是大家沒時間去理會它們。

#3375 「科學界的發表狂熱可以回溯到十七世紀」,當時英國的倫敦皇家學會(Royal Society of London)開始將第一位發表的人,而不是第一個發現的人列在首位。」

算是始作俑者﹖

#3387 「有人聲稱可以解釋偵測不到氘原子的原因在於龐斯和弗萊希曼使用的百麗玻璃皿的成分含有硼」

是中子吧﹖

#3480 「科學最重要的就是去嘗試找出失敗。科學的真正危險不是來自於錯誤,而是欺騙。錯誤是可以糾正的,並從中汲取教訓;而欺騙則常被用來掩蓋錯誤。」

過而不改是為過矣。

#3686 註3.「就算真的發表出來,還是有機制可以將其撤回。」

Wakefield詐稱疫苗導致自閉症的論文也被撤回,但傷害已成。學界會因為論文撤回而改變,但公眾並沒有因為論文遭撤回而改變想法。

註5.「Robert Trivers, The Folly of Fools: The Logic of Deceit and Self-Deception in Human Life (New York: Basic Books, 2011).」

本書有中文版﹕《愚昧者﹕為什麼我們會自我欺騙﹖從演化邏輯和心理學透視人類欺騙的科學》(臉譜,2018)

#4091 6. 科學態度如何轉變現代醫學「我想要闡明的是醫學如何擺脫這些黑暗時代,邁向基於縝密觀察、計算、實驗以及保持靈活的心態,能夠接受只有經過實證證明的想法,基於這些來行醫。」

其實現在的西醫也不是「完全」循證,畢竟很多基於經驗的治療方式仍然存在,不大可能真的「全部」都能逐個做研究去判別(《統計,讓數字說話﹗》就提及有些手術廣泛採用多年後,後來的研究證明其實沒用)。有時還是用了看來有益無害就好。當然現代和以前的分別,就是現在的西醫接受「用實驗驗證藥物或療法是否有效是黃金標準」這一點。

#4091 「蓋倫認為放血可以讓治療者師法自然,學習到排除多餘水分(例如月經)可以預防疾病。」

這個想法其實很怪,那麼女人為何還會病﹖與其嘲笑他,不如研究一下為何他會這樣想﹖

#4126 「大多數的觀念在最初就不是根據任何的證據或實驗。醫學在那個時代還沒有具備科學態度。」

這點不奇,正如五行也不需要做實驗去確認。五行或四元素之類是古人看世界這方式。

「那些年的醫學文獻今日讀來還是讓人心生恐懼:一篇又一篇的論文重述著放血、拔罐、殘暴地清除傷口、塗擦引發水皰的藥膏、強調冰浴或高溫熱浴等益處」

西醫的也叫拔罐嗎﹖從維基百科看來似乎是,不過他們的拔罐是用來負壓加強原本放血療法的手段吧﹖而中醫的拔罐是製造皮下出血而不放血。

#4162 「但用冷水浴來治療發燒會被「視為謀殺」。」

在歐洲某程度上是,那麼冷的地方冷水浴豈不凍死。
何況現在的西醫也不會用冷水浴治發燒,甚至方某小時候醫生教老媽的火酒抹身也不再用,只會叫人用暖水抹身,讓表皮血管擴張「自然地」帶走熱量。(冷水刺激表面血管收縮反而怕妨礙散熱了)
(中暑另計,因為中暑時中樞神經已經失常,甚至不懂發汗,所以要先用涼水帶走熱量。)

#4231 「到十九世紀末,只有幾種有效的藥物而已,諸如治療梅毒和癬的汞,用於增強心臟的洋地黃,心絞痛時用於擴張動脈的硝酸戊酯,治療瘧疾的奎寧以及用於痛風的秋水仙素等,除此之外,就幾乎沒有其他的藥物了。」

仁醫》的時代就是這樣,漢醫固然保守,但蘭醫其實也沒多少治療方式,所以主角才像神人。

#4264-4306 「那時解釋才是醫學真正的工作。病患及家屬最想要知道疾病的名稱,然後,如果可能的話,還想知道是什麼原因引起的,最後,也是最重要的是,病情可能會如何發展。」

人們看天文台也是一樣﹖

#4306 「二十世紀的醫學努力追尋的科學地位是物理學早在十七世紀就達到的。在整個人類歷史上,醫療從業人員行使著治療者的權力;他們說著一口專業術語,披掛著專業學校和學會的風衣。但是他們的知識程度只有到模仿民俗智慧和準科學風尚的程度。」

自然療法的支持者至今亦然。

「他們的工作方式是結合個人經驗、抽象推理和審美判斷,最後訴諸權威」

教育學到現在是否還像這樣﹖(教育研究是有,但要做到循證醫學的水平就極度困難了。)

#4306-4329「那些接受過正規醫學培訓的人試圖以組建醫學會和執照考試的方式來設法與「庸醫」區隔開來,可能有人認為這會受到渴望獲得更好醫療服務的民眾所歡迎。但事實並非如此。民俗療法和外行醫療仍很普遍,因為有許多人將美國醫學的專業化運動視為一種權力和權威的爭奪戰。」

至今亦然。

#4329 「擁有被認可學校學位的人會得到執照,而其他人則必須接受考核」

事實現在香港亦然但仍有人要破壞。除了純為圖利的政棍還有某些只見效率不見人命的「經濟學家」。

#4369 「他進一步建議學生在開始接受醫學訓練前至少要有兩年以上的大學教育

其實英制醫學院頭兩年也是pre-clinical。

#4369-4401「AMA 委員會基本上成為全美醫學院校的認證機構。⋯⋯〔到 1922 年〕醫學院校的數量已減少到 81 間,畢業生數量減少到 2,529名。即使美國州醫學委員會聯合會或 AMA 醫學教育委員會都不是由立法機構所設置,他們的決定也具有法律效力。」

如前述那些「經濟學家」會批評這是壟斷。我們只能說壟斷未必總是壞事。
又,「具有」應為「沒有」,意思剛好相反。(AMA並不是法定機構也沒有法律權力禁止人開醫學院,只是政府會參照他們的評價決定接受哪些醫學院的畢業證書。)

#4422-4457 「所有這些臨床發現,在多大程度上可以歸因於科學(更不用說是科學態度了)?勒法努語帶挑釁地提出這個問題,指出二十世紀醫學史上的許多「決定性」時刻,彼此間幾乎沒有共同點。正如他指出的「盤尼西林的發現不是科學推理的產物,而是偶然的意外」。」

「發現」通常都是意外,但「證明」就要靠科學了。

#4457 「弗萊明的實驗室剛好位於另一間正在研究真菌的研究人員實驗室的正上方」

甚至連這一點巧合也不需要,青黴菌四周都有。你把麵包放久了會發霉,可不需要有人在你附近研究真菌才會發生。

#4580 註23「關於麻醉,有些堅持不用的人認為給正在分娩的女性麻醉會牴觸到《聖經》,因為《聖經》上說,孩子應該在痛苦中出生,這是對原罪的懲罰。他們認為阻止人「通過上帝要他們忍受的」是個錯誤。」

結果要等到維多利亞女皇讓他們收聲。(女皇選用無痛分娩,沒人敢罵她)
而到現在還有一大批人拿著《聖經》不准婦女墮胎,哪怕因姦成孕也不准。

註28「就連思想家魯道夫.維爾奇(Rudolf Virchow)也反對細菌致病論,他說:「如果我可以再活一次,我將致力於證明細菌只是在尋找它們的自然棲息地,也就是那些患病的組織,而不是導致這些組織患病的原因。」」

自然療法支持者與之焉。
(又﹕他不只是思想家,還是醫學家。)

#4833 7. 誤入歧途的科學:科學造假和其他失敗「在這裡我不是要討論那些悲觀歸納論者的講法,他們認為從長遠來看,大多數的科學想法都將被證明是錯誤的。」

又或者可以從李天命提及過的佛偈看﹕破邪即顯正。證明了一個舊想法錯誤,即是向正確邁進了一步。我們大概永遠不能到達最終的真理,但套用微積分的概念,我們可以無限趨近它。

#4907 「說謊的比喻(故意撒謊)比較不適合,或可改成沒耐心的自大狂,他們因為太過自負而想要抄捷徑,不去走其他人都必須遵循的過程。」

但偽科學也往往如此,那就無法分辨了。

#4961 「羅伯特.帕克(Robert Park)在他的《巫毒科學》(Voodoo Science)一書中指出,自欺欺人在無意識的情況下會演變成造假。」

竟然又見到了,這本的確是好書
原本我買到的版本叫《我們上了科學的當》,這個書名顯然改得不好(不是科學騙你,是科學家騙你),而且譯者簡直亂譯到連CalTech都可以譯成「加州科技」。沒幾年後出版社才改找另一譯者再譯一次,改為直譯書名《巫毒科學》,譯筆至少正常一點,但買了第一版的我就真的覺得自己「上了書商的當」。

「這些例子都是在說明人性的弱點,不算是造假。」

這個分辨是沒意義的,造假難道不也是源自人性的弱點﹖

#4992 「有人會懷疑造假的情事常常會得到原諒,或是息事寧人地過去,而這還會產生另一個意想不到的後果,可能會對那些僅是遭到指控的人不公平。若對造假只是選擇性的懲罰,那些僅是遭到指控的人可能就會被直接推定有罪。」

性侵指控亦同。有些性侵者被輕輕放過,這當然是問題(所以Metoo有其意義),但走到另一極端,無視被告人權,見到有人被指控就直接當他真的有做過,也會造成問題。只是人們通常無法取中庸之道,老是想舒服地站在一邊,不是踐踏指控者/受害者,就是踐踏被指控者。

#5023 「如果將這工作交給科學家而不是行政主管,在實際造假的案例中,通常就不會出現命名和懲罰曖昧不清的問題。」

也不一定。

「科學恰恰是一種,在大多數時候都有賴自我監督的事業。」

其實很多行業(尤其被視為「專業」者)都是如此,存心自有天知。

#5068 「許多媒體都大力報導這則故事,試圖告訴大眾疫苗有「正反兩面」的「爭議」,但於事無補。同時,許多自閉症兒童的父母並不關心韋克菲爾德研究中任何所謂的違規行為。他繼續在世界各地的自閉症會議上發表演講,被當成英雄一樣看待。」

尤其爭議本來就是人為偽造出來的。
病童父母不關心就更不出奇,因為人性總要把事情歸因(人類之所以終於有科學也是因為這樣)。自閉症本身成因不明,當有人告訴他們是疫苗的錯,他們就覺得終於「搵到野賴」(找到怪罪的對象),你告訴他們找到的不是真兇(而又說不出誰才是真兇),他們怎會理你。

「憤怒的父母(包括許多好萊塢名人)紛紛組織起來,並對他們認為遭到遮掩的真相感到憤怒。他們質疑如果硫柳汞沒有危險,那為什麼要將其移除?

因為你們「覺得」有問題嘛,免得大家擔心不肯打針就移除囉。
何不又問一下﹕為什麼移除了還有自閉症﹖

「這些病童是透過反疫苗運動者招募而來,且這研究是被一個有計劃的訴訟案委託並提供資金。」

招募病童和訴訟本身都沒問題,但研究報告沒坦白交待可能出現的利益衝突就是大問題了。

#5366 8. 科學閃邊去:否認主義者、偽科學家和其他行騙者「最常見的原因是科學理論與其意識形態想法不合(例如主張氣候變遷只是自由主義者惡搞的騙局)」

有趣的是這種人往往也自認是自由意志主義或者自由市場至上者。
自由,多少罪惡假汝之名以行﹗

「在實證事物上,我們可能覺得有理由相信我們想要相信的——錯誤地認定,既然科學家還在對此調查,必定對此缺乏共識、尚無定論;但是如果我們真的這樣想,那麼在五十年後,要是我們的這顆行星變得幾乎無法居住,那除了自己之外,我們還能怪誰?

當然是怪別人(尤其是「左膠」)。

#5393 「政治和宗教意識形態(甚至是在碰觸到實證事物時),都日益變得「不講求事實」,反映出他們對塑造現實的強烈渴望。」

結果他們不是承認事實而是塑造「另類事實」自我滿足。其實這就是「膠」,無論你是左是右。

#5413 「卡爾.薩根(Carl Sagan)在他深具影響力的書《魔鬼盤據的世界》(The Demon-Haunted World: Science as a Candle in the Dark)中指出,可以用兩個簡單的原則將科學與偽科學以及其他強詞奪理的騙術區分開來:開放和懷疑。」

難得又是一本讀過的好書。如果你讀過書中催眠師虛構出一場性侵冤案,令一個父親人生盡毀的事例,就會明白面對性侵指控採中庸之道有多重要。

「科學的核心是在兩個看似矛盾的態度上求得基本的平衡關係,一方面要對新想法抱持開放的胸襟,無論這聽來有多離奇,或違反直覺;另一方面就是要懷疑所有的想法,不論新舊,都加以嚴格的審查。」

其實這兩點只是弔詭,並不矛盾。當你想別人只開放而不加懷疑地接受你的說法(於是其他人提出的說法我們也得全盤接受),結果就會令我們的知識中充斥一大堆互相矛盾的說法,結果整個知識體系會崩潰。(李逆熵在《三分鐘宇宙》早就指出這點。)

「所有這些信仰體系實際上都是透過尋求見證來偽裝成具有科學一般的可信度。這裡的問題在哪裡?並不是說他們不「對新觀念開放」,而是就某方面來說,他們「過於開放」。」

其實反過來,它們也是對反面證據「不開放」,拒絕承認對自己不利的證據。

#5454 「對否認主義者來說,似乎沒有證據足以改變他們的主意。」

其實偽科學、陰謀論亦然。當你信了,就很難有證據能讓你走出來,你總會找到方法迴避它們。

「讓我們從一個 2×2 的矩陣開始,看看哪些可以用薩岡式的原則來區分」

明明前面才譯「薩根」。

#5503 「科學家通常不會只收集支持其理論的數據,因為沒人會這樣做。正如波普所言,了解一理論是否行得通,最好的方法就是採取最為嚴格的方式加以審查,看看它是否有所疏漏。」

正如寫論文或者通識專題研習必須處理反論。

#5579 「最棒的一本書是娜歐密.歐蕾斯柯斯(Naomi Oreskes)和艾瑞克.康威(Erik Conway)的《販賣懷疑的人》(Merchants of Doubt)。」

另一本好書(而且不如前兩本舊),方某幫圖書館買了,但一直沒時間讀。

#5614 「你我的年紀都可以回想三四十年前的時代,那時自由派政治家和一些科學家告訴我們,問題出在全球寒化(global cooling)。……正如你所指出的,數據並不支持這論點。因此,同一批自由派政治家和科學家中有許多人將他們的理論轉到全球暖化。」

按照氣候模型,如果沒有人為造成的暖化的話,地球的確會寒化。所以科學家並沒有說謊。
而數據顯然不是站在他一方。

#5674 「氣候變遷是一種完美的偽科學理論。為什麼呢?因為這是一個永遠不能被否證的理論。」

其實否認論才是一個永遠不能被否證的理論。

「克魯茲:任何一位優秀的科學家都會質疑所有的科學。」

這顯然是個誤導的說法。
正如牛頓所言,他站在巨人的肩膊上。愛因斯坦也不需要質疑「所有」的科學,否則自己的新理論根本無從說起。(狹義相對論本身就是建基於「光速恆定」的馬克士威電磁學原理)

「英斯基普:你知道那些評論你的批評者也會說你這套說法是因為你那邊的權力和金錢嗎?我們暫時先不要管這些。我想要問另一個問題。我想問事實。 

克魯茲:先等一下。誰的權力?——算了,我們先不談這個,如果你要對⋯⋯ 

英斯基普:能源業、石油業、德州⋯⋯  

克魯茲:⋯⋯如果你要對人不對事的話。」

他自己就可以對人不對事,不斷質疑「自由派科學家」為了搞大政府陰謀操縱科學理論,人家質疑他們背後有利益衝突就不可以了。
當然這類人通常就是這樣,屢見不鮮。

#5719 「這種說法聽來很熟悉。科學在這方面「尚未有定論」。我們需要知道「更多」。氣候變遷不過「就是個理論」,不是嗎?但是問題在於,這完全跟真正的懷疑論扯不上任何關係。相反地,這是基於對科學實際運作的嚴重誤解,再加上十分具有動機地臣服於認知偏誤之下。誠然,氣候變遷科學還沒有完全有定論。但是,正如之前所看到的,這是因為沒有一項科學能夠完全有定論。」

十五年前就駁斥過施永青的同一謬論﹕醫生也不敢寫包單說你血糖高「一定」會盲眼爛腳、血脂高「一定」會爆血管的,那麼你是否不用控制血糖和血脂/膽固醇﹖大概只有等到你的血管已經爆了,醫生才可以「肯定」你會爆血管。

#5732 「地平論者通常都不願說證據出了什麼問題,以免支持日心說(heliocentrism),只會說直到「證明」日心說之前,他們的理論還是有可能是對的。但這不是一個正確的推理。即使猜對了,也不是科學。」

他們(和其他否認論者)通常會說別人的證據不可信,但這更不是科學。

#5921 「將事物推向我們認為(或希望)真理所在的地方之誘惑可能很大。而這可能導致意外的逆轉(甚至造假),產生適得其反的效應,並損害公眾對科學的信任。」

當年「綠色和平驗蕃茄皮」正是如此。

#5937 「就像否認主義一樣,大多數偽科學家似乎都想要迴避與其理論不合的證據,但是卻會抱怨其他科學家都不願考量他們的觀點。」

(所有這些人)根本是一樣的。

#5991 「2008 年,發現研究所起草了一份示範法案(model legislation),旨在保護那些在教學生「生物和化學演化等全面科學觀點」時感受到恐嚇或威脅的教師們的「學術自由」。」

是胡說八道的自由。

#6013 「實際上,奧克拉荷馬州已經成為這類立法的典型代表,因為過去五年來,這個州在參議院的每屆會期都會重提這項法案。這些法案中的措辭大同小異。」

原來也不只中大評議會會章小組專做這類蠢事。(曾經連續多年有常委提出「評議會」要改名為「議會」,免得校友「誤以為」評議會專責批評校方。死不斷氣到2016年終於被強總以「叫議會校友以為有實權呢」一句KO。他們心目中的「議會」似乎都不會批評官方的,現在的「完善議會」最適合他們。)

#6051 「2015 年我曾在《高等教育紀事》(Chronicle of Higher Education)上發表一篇名為〈真相大戰〉(“The Attack on Truth”)的文章」

分明是「攻擊真相」啦。

#6197 「態度是個很有趣的東西。也許只有自己知道使用實證證據的感覺;只有自己知道到底是真的在進行檢驗,還是暗地裡在鞏固自己的理論。但即使如此,我也必須尊重這樣一個事實,即自我意識是有很多層次的,而且還會因為自我欺騙的心理現象而變得複雜。不過,科學態度也可以由一人的行動來衡量。」

就像藥店那副對聯﹕製藥雖無人見,存心自有天知。

#6231 註22「如果他們的想法是基於意識形態的,為什麼他們會認為他們需要有證據?因為他們不願意承認自己的想法是基於意識形態的。但是這讓他們陷入了雙重標準,因為一旦開始以證據來評斷,他們怎麼能堅持自己的觀點比科學的更有保證?」

正如傳教者(無論是宗教或某種主義)跟你講科學,通常就會變成這樣。

#6423 註52「毫無疑問,許多人還會將布瑞茲與他當代的地質學家阿爾弗雷德.韋格納(Alfred Wegener)相提並論。韋格納的板塊構造理論受到極大的嘲笑和排斥,一直要到他過世多年後才獲得平反。」

韋格納為何被排斥﹖是因為他只提出了個猜想(大陸是板塊、會移動),但他沒有提出可行的機制解釋這個猜想(如何移動﹖),他那個年代也沒有任何機制可以解釋到他的猜想。當時甚至也沒有足夠的證據支持他的猜想。所以當時科學界沒接納他不是錯誤,反而是應該的。直到有新發現、地質學可以解釋到板塊移動的機制,大家才接納這個猜想。
我們只能說,韋格納不幸「太早」想出這個理論,遠遠超出當時科學能支持的限度。

註64「例如,史蒂芬.傑伊.古爾德(Stephen Jay Gould)的間斷平衡論(punctuated equilibrium),儘管在科學上引起爭議,但這展現出能夠為自然事件的突然變化提供一非神學假設的可能性」

這裡作者也有誤解,古爾德本人對於學說被創造論者/智慧設計論者利用也很不滿(他本身是演化論支持者)。因為就算他主張演化不如達爾文主張那麼平均緩慢,可以在較短時期大幅演化,然後有大段不怎麼變化的時期,但那種「間斷」仍是地質時代長度的事,遠遠沒有神話所想的那麼快。演化畢竟不是變魔術。

#6498 註76「若是智慧設計的支持者沒有逐字修訂一份早期的重要創造論文本,可能多少會有些幫助」

因為他們本來就是創造論者,智慧設計只是個「科學」的偽裝。

註79「在尼古拉斯.馬茨克(Nicholas Matzke)一篇絕對堪稱是傑作的論文中,針對所有這些法案間的譜系關係進行了一項親緣分析,使用一項重要的演化分析工具來研究反演化的立法。」

其實那份把創造論改成智慧設計論的文件也用得著。

註85「在奇茲米勒(Kitzmiller)一案判決後,就連發現研究所(Discovery Institute)這個智慧設計論誕生的地方,都宣稱從未(不正確地)鼓勵過在公立學校教授智慧設計論,並大力推廣旨在鼓勵教師宣揚反演化論的《學術自由法案》」

有趣在一批理應要守十誡的教徒,一直在作假見證。

#6630 9. 社會科學的案例「直到最近,新古典經濟學家都不認為使用簡化的假設會減弱他們將理論模型套用在人類行為上的適用性。」

一種自以為是社會物理學家的傲慢。

#6755 「我們不能因為生而為人,就自認為瞭解人類行為運作的基本方式,必須要揚棄這樣的想法。」

醫學界曾經亦如此。

#6796 「有人說社會科學是不一樣的,因為當人類在研究其他人類時會遇到一個內在問題,即我們的價值觀會不可避免地干擾到實證研究的「客觀」。這其實是主觀性偏誤的問題。不過別忘了我們已經有一個範例,醫學這一領域就解決了這問題,並且向前發展,成為科學。」

即安慰劑效應。

#6810 「我們並未充分重視自己的無知會礙到我們的誠實,因此就不會不斷地拿數據來與自己的想法比較。」

妨礙。

星期六, 2月 22, 2025

怪夢夢雜錦(18)

又是在大學場景,一個典型座位半圓形圍成一級級的演講廳中。

有個不認識的師妹起身發言,說她很崇拜在下。(方按﹕抱歉,發夢是自我中心的)

但這個時候與其說高興,不如說有點頭暈。因為她走到比在下高一級的那列,一邊講一邊在左右走動。結果我的頭就要一直在左右搖動跟著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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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個夢境,竟然是韓國真人騷實境節目。

不過整個畫面卡通化(連人都是),女主持在火車站拖著一個大行李箱,那是她的汽車摺起來後的樣子。
然後她跟火車站的職員大叔爭吵,職員好像因為她沒帶車票(還是一張照片﹖),不讓她上車。

於是她唯有開車回去找,開到中途竟然在車的一角發現那張東西。

(是因為剛剛看完《晚吹—一車女人》車中泊那集的錄影﹖還是因為剛嘗試把老婆買給姐姐的帳篷摺起收藏不果﹖)

星期六, 2月 15, 2025

生物學真的有趣到睡不著﹖


長谷川英祐《有趣到睡不著的生物學》,陳朕疆譯,新北﹕快樂文化,2020
稻垣榮洋《有趣到睡不著的植物學》,游韻馨譯,新北﹕快樂文化,2020

是否就真的有趣到睡不著﹖
眼看兩本書作者不同,心想大概又是出版社把不同來源的書改以同一主題一起推銷之舉吧﹖再看看日文原書名,原來真的一樣,即是日版已經以同一主題出書,並非台版自把自為之舉。

話雖如此,由於作者不同,兩本書的取態仍是分別甚大。

《有趣到睡不著的生物學》作者目的很清楚,就是告訴學生生物科並不難讀。通常學生覺得生物科難讀是因為很多東西背,很多東西背的主因是生物科往往只是介紹一堆「事實」,卻沒有解釋背後的「原因」,結果學生只能靠背。

正如杜布延斯基所言﹕沒有演化論,生物學背後就沒有意義。一堆沒有「意義」的「事實」自然只能背下來。
如果你了解「原因」,諸多「事實」就能像一塊塊砌圖串連起來,自然易記,不用死背。
為何生物課程裡演化只能瑟縮一角﹖感謝某些只顧自己安全感無視科學事實的教徒吧。

因應作者目的,本書的內容較集中於演化、遺傳這類課程篇幅較少的內容,輔以一些生物趣談,旨在展示演化如何解釋複雜的生物現象。
亦因此在讀墨頁面有留言認為內容不夠淺白。因為以一本那麼薄的趣談書,要把演化的整個脈絡解釋清楚,根本不易。而作者大概因為想寫得淺易,所以反而無法把演化原理詳細解釋好。看倌可於筆記見到在下對內容有不少意見,那些意見是讀十本八本講演化的書後才提得出來的(幾乎每本都比本書厚)。

《有趣到睡不著的植物學》則非常不同,作者沒有那麼「凝重」的目標,純粹就是分享植物趣聞,所以反而更易讀。因為沒有宏大架構要分享,作者可以提出很多生活相關的植物知識,無論是文化還是烹飪都有相關文章,令讀者容易覺得「學了很多東西」。

兩相比較,想推廣普及宏大概念,要寫得深入淺出難度更高。又更難讓讀者覺得你講的內容跟生活密切相關,於是容易被讀者嫌難明。要把演化歷史、原理和應用解釋得生動又清楚,我猜前書篇幅至少要多一倍以上。

回到文首,兩本書是否真的令人有趣到睡不著﹖「有趣」我覺得沒錯,後書固然有趣,前書如果你只當生物趣聞去讀(別打算單靠這本書了解演化)的話其實也頗有趣(只是這樣說未必達到作者目標了)。至於會否睡不著呢﹖我想篇幅那麼薄的書,看倌如果每次讀一本的話,應該總不用讀到通宵達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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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記,或挑骨頭﹕

《有趣到睡不著的生物學》

#132 前言「譬如我們可以用「鎌倉幕府要創造好國家(一一九二)」這個口訣,來記住鎌倉幕府的建立時間是一一九二年。(譯註:日語的「好國家」音同「一一九二」)」

問題是背年份有甚麼意義。

#142 「自古以來,人們就知道生物所擁有的性質,可以讓它們適應所生存的環境。但在達爾文提出「天擇說」之前,沒有人想過為什麼會這樣。」

其實不是沒有(他爺爺也想過),演化思想的歷史很長(記憶中達爾文在《物種起源》就追溯到聖奧古斯丁),他只是第一個提出了足夠證據去引證確有演化、和提出科學理論(即天擇)去解釋如何發生。

「而這也是歷史上第一個不以神的存在來解釋的說法。」

亦不然,達爾文出世時拉馬克已提出「獲得性遺傳」和「用進廢退說」,只是不被廣泛接納。不及達爾文證據豐富、一鎚定音。

#153 「現在的生物教科書大多是將一個個生命現象表列出來而已,不大會細談「演化」這個貫串生物界的概念。用這種教科書來學習,自然就沒辦法「理解」到生命現象的理論基礎。」

因為宗教界的阻撓。正如杜布延斯基所言﹕沒有演化論,生物學背後就沒有意義

#302 Part1 01「最初的生命從僅此一次的奇蹟中誕生,再逐漸演化成我們現在看到的樣子」

買了十億年終於中一次六合彩頭獎算不算奇蹟﹖只要時間夠長,機率低的「奇蹟」總會發生。
(何況是否「僅此一次」也很難說,以基因追溯地球現有生物演化樹的根源,似乎不是單一生物,而是幾種生物糾纏一起。後話﹕買了本《纏結的演化樹》但未有空讀。)

#356 02「如果遺傳物質能夠完美複製出一模一樣的複本,並傳給下一代,讓好幾個世代的性狀都和上一代相同,就不會出現演化了。正因為鹼基序列無法完美複製,我們才會有演化。……即使生物界原本存在某些遺傳物質完全不改變,或者是完全不用繁殖的不死生物──「不演化的生物」,當它們與「會演化、可逐漸適應環境的生物」經過長時間競爭後,不演化的生物一定會在競爭中落敗。」

這點宜乎讓學生知道,自己固然並不完美,不代表不能有美好的結果。

#371 「演化並不是生物特有的現象,只是生物具備了上述三個條件,所以才出現了適應性演化。」

這裡指的是彌因(meme),並不是現在常用的意思,而是比擬文化思想演化的單位。(是「比擬」,因為文化思想不如基因可以客觀分離和測量。)

#1118 09「一種催化劑通常只能調控一種特定的化學反應,如果需要同時調控多少種化學反應,就需要多少種催化劑。」

蛋白質才是這樣,金屬催化劑就不一定是。

#1203 「目前已知細胞核內的DNA儲存著原本屬於粒線體的基因,有人認為這可以支持細胞吞噬粒線體的假說。」

另一證據大概是粒線體跟細胞一樣有兩層膜。

「粒線體與葉綠體抱著「想和你合而為一」的心情與細胞融合」

不用那麼浪漫,本來是被吞食吧。只是碰巧沒被消化掉,然後對細胞產生益處。

#1258 13「要是沒有葉綠體,生物便無法補充能量,整個生物界就會毀滅。」

倒也不會,未有光合作用之前,生命就是靠化合作用的(正如現在海底深處熱泉周圍的生物)。當然現有地表的生命都是依靠光合作用的,所以牠們都會死亡。

#1322 14「因此如果我們想要讓某個處於特定狀態的「電子」依特定順序處理的話,最有效率的方式就是像這樣把蛋白質依照順序固定在膜上,依序處理電子,這就是我們看到的電子傳遞鏈。」

細胞膜的Fluid mosaic model應該沒有把蛋白質固定位置吧。反正只要細胞膜上散佈大量不同類型的蛋白質,放出電子的蛋白質總會碰巧有某個接受它電子的蛋白質在它附近。

#1450 Part 2 02「有時候,即使對整體有利,對於個體自身卻會造成損失,這種生物便不會朝向互相合作的方向演化。」

也不一定,我們有「親緣選擇」嘛,只要有共同的基因利益就行。這點也是支持「基因才是演化選擇單位」的根據之一。

#1458 「生物一開始只能在水中生存,多細胞生物卻能逐漸適應陸地環境,最後還演化出能在天空中飛翔的鳥。」

單細胞的細菌應該會更早在陸地生存吧﹖

#1534 04「只有動物才有心臟」

而動物也不一定有心臟。

#1652 05「這類生物形成族群時,雖然整體的繁殖率會下降,卻更能確保自己的基因可傳給後代。」

不太理解為何「整體的繁殖率會下降」,雖然蜂類有很多工蜂不繁殖,但蜂后會大量繁殖啦。

#1681 06「如果只由基因的增減來說明演化現象,對生物的理解是不夠的。總的來說,在個體層次之上的族群所呈現的樣貌和特性,也是受到天擇的作用以提升族群的繁殖效率。族群是一個超越了個體的功能性單位,也就是所謂的「超個體」。」

這點對「基因選擇說」支持者其實不是有效反駁,因為到最後還是基因在起作用。

#1697 「事實上,當等待時間拉長時,長腳蜂會改變自己的行動。當建築者的等待時間變得很長時,牠會停止建築工作,改去收集木漿;相反的,要是搬運者的等待時間變得過長,牠會放下木漿,改去築巢。」

蜂類的「市場調節」。

#1785 Part 3 01「蜂」應為「蜜蜂」。

#1808 「假如單一個體做決策的正確率比隨機選擇時低,那麼進行多數決時,反而更容易選到錯誤選項。因此多數決並非萬能。人類的民主主義也是多數決,那麼每個人做出正確決策的機率,真的有比隨機選擇時高嗎?」」

結論不當。一則人類個體決策不一定比隨機選擇低(當然在選股票這方面確焉,實驗證明猩猩亂擲飛鏢都比基金經理準確,但股市走向是隨機的,世事並不都是如此)。二則忽略了「群體智慧」的影響(當然群體也可以愚蠢),「群體智慧」是個體集合去的突現性質。

「如果需要快速做出決策的話,只好犧牲正確性,只由少數成員做出決策。」

這點值得記住,代議政制選一批代大家做出決定,不見得是因為「選賢與能」(政治人物不一定比我們聰明,當然更多的選民比他們選出的人愚蠢),而是因為社會分工,大家沒時間慢慢討論去做決定,才委託一批人負責。所以請那批「代表」不要那麼自以為是天縱英明。

#1829 02「對於腦部發達的哺乳類而言,一個族群中會以少數領導者做為決策中心,這些領導者能夠掌握整體情況,做出適當決策。這種方法必須基於「領導者判斷的正確率,比多數決之下集體判斷的正確率還要高」,或者是「緊急時能夠迅速做出正確決策」的情況。總而言之,領導者的能力必須比一般個體還要強才行。」

在群體中成為領導者,是因為牠「能力」比較強,但這個「能力」可能只是打架的能力,不一等於做決定的能力也較強。

#1829-1848「螞蟻與蜜蜂社會性的研究,居然和人工智慧有關,很神奇吧。」

那是蟻工和蜂工智慧罷了。(笑)

#1877 03「如果生物身上一直都保有憂鬱的感受,就表示憂鬱可能有某種「演化上的意義」。如果憂鬱只會帶來不利的話,在漫長的生命歷史中應該早就被淘汰了才對。」

有可能,但這種推論方式是不對的。因為病就是偏離正常影響生存和繁殖的狀況,正如機器總會有故障一樣,群體中也總會有人病(甚麼病都好總之是病),不代表故障或者病本身有演化利益。

#2108 05「不過,要是DNA太長的話,管理起來很麻煩,所以實際上幾乎所有的生物都會把基因體切成好幾條,以染色體(染色質)的形式保存起來。」

應該是較複雜的生物才會吧﹖細菌通常是一個環狀DNA。

#2161 「因為許多生物老師只熟悉自己的專業領域,可能是分子生物學,可能是遺傳學,卻對生物現象的基礎「演化」不甚理解。我個人認為,在生物教科書的一開始就應該說明演化的機制,並提到生命現象都源自演化。」

所以還有生物教師會反演化,因為他們根本不懂。

#2290 08「在電影《異形》中登場,看起來像甲殼動物的鱟、會抱著人臉的那種外星怪物……有此一說,這個怪物是以蕨類植物及苔蘚類植物為原型創造出來的

怎樣看這隻像鱟的異形都不會像蕨或苔蘚吧。

#2310 09「或許你會認為,像人類一樣女性與男性彼此合作是理所當然的事。」

在繁殖上,人類男女之間也不見得就很合作。後面提及動物世界的性別競爭,在男女之間同樣以略有不同的形式進行中。

#2381 11「當神經細胞受到刺激後,會在細長部分(軸突)產生電訊號,往受刺激部位的兩端傳導訊號,但因為電位的關係,可以確保訊號最終只會往正確的一端傳遞」

是因為另一端(來源方向的軸突)剛剛激發完,暫時無法再起反應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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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趣到睡不著的植物學》

#129 前言「這個只會演變出「雄花」的突變體,稱為「超級小子基因」(SUPERMAN基因)。」

只聽過Sonic hedgehog,原來真的有Superman gene

#284 Part 1 03「雖然女孩們都是充滿希望的摘下花瓣,但她們使用的花朵種類早就決定了占卜結果(因為花瓣數目是固定的)。」

但花瓣也可以先甩下來﹖尤其是瓣數較多的如菊花,甩了一塊未必很顯眼。

#662 11 「雖然我們很喜歡欣賞楓葉的紅色,欣賞紫蘇葉的紫紅色,但植物為了生存,根本沒必要在葉子上染上豔麗的顏色。葉子染成其他顏色吸引昆蟲或鳥,有什麼意義呢?同樣的,番薯皮的顏色也來自花青素,生長在土裡的番薯就算有著美麗的顏色,似乎也沒有任何意義。……花青素可以吸收紫外線,避免紫外線傷害細胞。紫蘇葉子的花青素就是這個作用。此外,花青素還可增加細胞滲透壓,提高細胞的保水力,預防細胞在低溫時凍結。楓葉的葉子儲存花青素就是為了避免缺水與寒害。花青素還具有抗菌活性和抗氧化功能,可避免病原菌入侵。生長在土裡的番薯外皮含有花青素,就是這個原因。」

當然在這些例子上花青素帶來演化利益,可是以為演化下「所有」性狀都「必定」有演化上的目的,是很多人對演化的誤解。也有可能只是碰巧、或者是其他有演化利益性狀的附帶作用。

#832 Part 2 02「在植物的世界裡,沒有明確的「樹」、「草」之分,這些分類規則純粹是人類自己制定出來的。……自然界對萬事萬物都沒有明確區別,對人類來說,無分別便無法理解大自然,因而才制定了各種區分方式……就像富士山幅員遼闊,但富士山的界線到底在哪裡?人類以畫出等高線、劃定縣境,進行分類整理界定出「富士山」來。」

本來無一山,萬法皆空。

#914 05「蘿蔔腿在現代指的是很粗的小腿。不過,在日本的平安時代「蘿蔔腿」其實是形容美腿的讚美之詞。因為當時的白蘿蔔不像現在又粗又大,所以蘿蔔腿形容的是細長白嫩的小腿。」

原來日本也有這個叫法。(笑)

#1007 07「科學家認為,原本長在淺灘的綠藻類,在地球陸地隆起、淺灘乾涸的過程中,逐漸往陸地生長,為了適應環境,才演化出陸上植物。這就是我們看到大多數植物是綠色的原因。」

或者應該說,本來陸上環境就偏好使用葉綠素吧﹖要不然其他的紅藻、褐藻之類一樣可以登陸呀。

又或者,正是因為海水會吸收紅光,導致海水表面偏好葉綠素(綠藻),所以用綠光的紅藻和用藍光的褐藻都難以靠近水面,自然也就不會是登陸的植物吧。

#1013 08 「葉綠素和血紅素結構相似其實只是偶然。」

異源同功,應該是因為這種化學結構本身很有用吧﹖

#1241 「有三套染色體代表可以製造出許多胚乳,比二套染色體可以供應種子更多養分。」

這有點難明,基因複本多了是代表基因產物多了,但等於胚乳產量就一定會增加﹖
無籽西瓜也是三倍體,也不一定比有籽西瓜大﹖

#1290 Part 3 01「後來只有一種哺乳動物恢復了辨別紅色的能力,那就是人類的祖先猿猴類。」

是「靈長類」吧﹖

#1298 02「對植物來說,最可能被動物吃掉、風險最高的地方莫過於草原。」

對動物亦然。

#1338 「印度河流域文明是稻子的起源地。此外,中國文明的發祥地是黃豆的起源地。」

華南也有稻,可能比印度更早﹖

#1514 06「C4型植物打開氣孔時會濃縮吸入的二氧化碳,因此一次就吸入大量的二氧化碳。」

這句很難理解。因為C3C4都是指細胞內的化學循環,氣孔吸入二氧化碳卻是物理的擴散作用。兩者應該沒關係。

#1626 08「為了留下後代才會雌雄同體,無論對方是公是母都能達成交配的目的。」

既是雌雄同體,則沒有公母之分。

#1745 10「排便完畢後,人類還要靠以植物纖維素製成的紙清潔。要是沒有植物纖維,別說是紙了,就連擦屁股的葉子或繩子都沒有。」

所以改為直接用水。

#1781 結語「房子的柱木板」

台版書看久了,就會發現他們很不喜歡用早已分化的「樑」字。

星期六, 2月 08, 2025

中華民國憲法的怪誕與進化


法律白話文運動《憲政熱映中﹕中華民國憲法的怪誕與進化》,台北﹕聯合文學,2021

本來就是對憲法史有興趣所以買來讀。既然書中強調國家認同問題,不難想像他們沒有去討論之前中國大陸的制憲史,而是討論在台灣土地上實行的憲法,主要內容就是「中華民國憲法在台灣」。人民不幸之處就是先被日本殖民地總督苛法統治,之後又遇上幾十年戒嚴,一直沒機會實現憲政。所以雖然幾十年抗爭得到民主自由,其實根基薄弱,法治路上自然就多荒腔走板之舉。就如歷次修憲,看起來多的是權力鬥爭,多於理順憲政之舉。當然,眼看百年民主大國也會陷於滑稽荒謬之中,民主新進若是有心,時刻保持警惕,又何需妄自菲薄。

除了抗爭者,和平的民主轉型往往還需要願意放權的當權者,李登輝就是關鍵時刻跟街外民眾互相利用的角色。無論你喜不喜歡李登輝,他可以從眾人環伺下活下來,還替軍中強人解下軍權,也肯定是一個厲害的角色。

對作者見解不盡同意,但想了解這段歷史,值得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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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記,或挑骨頭﹕

#4 作者簡介「由一群致力於散播法治種子的法律人成立的公司。」

甚麼體公司﹖媒體﹖

#22 前言「憲法是一部社會契約,眾人同意交出權力、組成政府,讓後者代替大家施政。而為了怕政府濫權,憲法最重要的概念之一就是「權力分立」。」

可見反對櫂力分立的政權,本質上就是反憲政的。這種政權叫人尊重(任由它意志解釋的)憲法,不外乎就是叫人尊重他自己、天下地上唯它唯尊而已。

#34 「甚至連號稱「人權守護者」的大法官,在大時代的不得已之下,也只能肯認萬年國會,並默許推定人民有罪的嚴刑峻法。」

查到「肯認」確有其詞,不過為何要創立一個名詞而不直接用「承認」就不明白了。

「當社會規範的某些做法,跟我們鎖定在憲法的價值有所出入,如不讓同志伴侶共同收養第三方的孩子,就可以拿憲法的平等權,主張立法者應比照「異性婚」公平對待,確保美好價值不被違反。」

問題是,甚麼是「美好價值」已經可以一直爭辯下去(保守派肯定不認為同性婚和同性戀收養孩子是美好價值呢),但憲法又沒寫明婚姻必須是異性婚。

#48 輯一 起源「原則上,整個日治時期對臺灣的統治,固然大權往上追溯,終究統歸天皇,但至少在外觀上,天皇已承諾在他執政之下,都將按照憲法辦理。」

天皇是「統治」(雖然另有說法稱立憲君主「統而不治」,但這裡「治」指治理,接近「執政」的意思),我們一般不會說他「執政」,首相才是執政者(因為他才是實際決定政策和承擔政治責任的人)。
(雖然,溥儀去偽滿州國當傀儡,一開始也是稱「執政」的。)

#111 1 日治初期,大家都是「匪類」﹖「當日軍進來時,一開始其實簡義並沒有要反抗日軍的意思,但因為日軍在當地誤殺平民,導致簡義家族在當地率眾和日軍進行交戰,簡義也變成公認的雲林抗日軍領導人。」

其實軍民衝突經常都是這樣開始。

#121 「由於,立法是國會的權力,天皇是沒有辦法立法,只能發布緊急命令的。但是在臺灣不一樣,日本統治第二年制定出《六三法》,該法直接給當時的臺灣總督有發布法律效力的「命令」。」

此說不當,因為明治憲法中並沒有把立法權完整交給國會,而是說天皇如欲立法必須經國會的「協贊」和同意。即是天皇不可以撇開國會獨自立法。
(這說法也不是日本首創,英國立法理論上就是「英王會同國會」的行為。)

#129 「這個命令我們可以看到有兩個很可怕的地方。首先就是,完全不需要判斷「目的」,只要聚眾而有暴行,就會成立該罪,這個在要件的判斷上非常寬鬆,極容易引人入罪。……其次,更可怕的地方在於這條罪是可以溯及既往,如果實施該法之前,有人涉及到本條之罪,也一樣會被入罪。」

正如某大法,可見其本質。

#194 「日治時期,政府出於便於統治的考量,開始打造現代化的契約或所有權等制度──除尊重個人為交易主體,明確規定人民彼此權益,要求國家不要隨便干預市場的運作,實現更有效率的財貨分配

日帝做到的事,有些政權現在還做不到。

「如果我們穿越清朝碰到糾紛,就算看得懂文字,其實也很難在官府規定中找到對應的條文」

因為中國律令本來就很少民法,只靠地方習慣和鄉紳解決。

#205 「清治的臺灣官府審案並不如我們腦海中想像,由法官坐在大堂仔細聽審後,再依法律等民主規範,作出合乎法令精神的裁判。」

有法律不等於有民主。

#217 「過去臺灣漢人社會在處理土地「權利」的時候,固然當事人之間會簽契約,也會找地方人士在場見證,但契約關係以外的第三人,將來如果要買這塊土地,就不一定清楚這樣的過往,也讓日本人後來引進土地登記規則,務必要求公告土地上的權利義務關係

之前只登記契約這點倒有點像英國本來做法﹖

#393 4 那個創立憲法的男人,是孫中山嗎﹖「這部憲法到了臺灣,為何會讓威權政治抬頭,就是另外一個故事了。」

國民黨也不是去到台灣才變得威權。

#424 「中國大陸這塊土地面臨了日本軍的侵襲,也讓國民政府除了要解決來自太平洋的「國難」,更要同時處理問題多如牛毛的制憲事宜。」

其實還有應付共產黨。

#432 「事實上,在政治協商會議之前,已有許多修正《五五憲草》的動作,像是一九三九年張君勱等人即提出「趕緊結束黨治,召集國民大會,制定憲法,施行憲政」的看法,同時也獲得蔣介石的首肯,另外組成「憲政期成會」,對於憲草提出修正。」

這樣怎能算是沒打算妥協﹖

#440 「雷震(政治協商會議的祕書長,後來當了制憲國民大會代表兼副祕書長,穿梭在各大制憲山頭,作為溝通橋梁(樑)的要角)」

最終在台灣被抓。

#446 「若經立法院多數維持原案,則行政院長即應接收或辭職負責」

應為「接受」。

「一切大權在行政院長手裡,總統是一個無權而又無視的英皇」

大概是「無勢」吧。

#482 註28 「中華民國憲法的制憲過程中,也有臺灣的代表參加啊!持這種理由的人,其實只是看到事情的表象,而不理解事情背後的歷史縱深。……可見當前『中華民國憲法』的制訂,有一段相當時間的醞釀期或懷胎期,在這段醞釀期或懷胎期,臺灣很不幸(或說很幸運地)並沒有躬逢其會,因為當時臺灣不屬於中華民國。」

但始終他們有份代表台灣人同意這份憲法。畢竟既然憲法醞釀那麼久,總不會所有人由始至終都參加過。否則按這種邏輯,世上根本沒幾個人需要服從憲法,因為憲法他們沒份制訂。

#491 輯二 壓抑「連審查是否違憲的大法官都無法置身事外,除絕少否定政治部門的作為,甚至還宣告中央議會暫停選舉也沒有關係,形成「萬年國會」(但仍開放地方選舉,積極攏絡地方勢力,持續鞏固中央對地方的控制)。」

壞雖壞,但凡事要比較,你看看對岸讓不讓你選﹖

#532 5 看見戒嚴巨靈﹕黨國體制是怎麼煉成的﹖「滌除人士糾紛的積習,從新做起的決心」

應為「人事」和「以」。

#543 「軍隊是怎麼逐漸被蔣所把持的呢?」

這樣問有點怪。畢竟蔣本來就有黃埔系軍人為基礎,而其他地方軍閥在抗戰和內戰中已失去地盤,自然也就無法與蔣抗衡了。簡單一點說,如果內戰是老蔣贏了,他留在大陸執政,反而還要花心神應付部分未失去地盤的軍閥呢。

#552 「面對人權爭議,我們常說「司法是法治的最後一道防線」,但戒嚴時期的法院卻沒有發揮太多制衡作用。」

只有大家都信仰法治,法官才會有用。

#561-570 「可對照納粹時期飽受爭議的公法學者卡爾‧施密特(Carl Schmitt)所說︰摧毀一切規則的方法就是將重點放在「例外」這個概念上;也就是說,神不知鬼不覺地將例外狀態變為常態的規範秩序,如此人民便會為了虛假的安全放棄真實的自由。」

所以政客最愛非常狀態,最好整天都有敵人,沒有都弄一些出來。因為這是擴權的機會。
看看「清零」時那些「小區保安」可以連火災都不放人逃生,就知道「非常狀態」可以帶來多大的濫權機會。

#606-613 6 大法官,那些戒嚴時代的「威權守護者」「只要你沒有自首,或只要沒有證據顯示你沒有繼續參加,就當作你有繼續參加了喔!……「只要你沒有證據顯示脫離叛亂組織」就說你有犯罪的意思。翻譯成白話文,只要你沒有辦法證明你沒有做,就是有做。」

某程度上英治時期的「黑社會洗底」計劃邏輯也是差不多,只是英國人有廣泛宣傳給你自首機會。所以問題是當時政府有沒有普遍宣傳讓所有人都知道可以自首和如何處理。

#630 「在當時民主制度尚未成熟的臺灣,殊難想像能選出有監督力道的監察委員,也因此造就當初選出來的大法官,多半和黨國體制關係良好。」

歷史上監察院也不是沒跟政府抬槓過,只是他們不會隨便反對大法官提名吧﹖畢竟監察委員也不是法律專業人士,除非那人名聲很差否則也很難提出反對。

#639 「這也代表在一九九一年前,三百多號的大法官釋字,都是由同一批監察委員出來的大法官完成。」

不是選,是同意。

「大法官存在的意義,其實本身就是「抗民主」的。因為少少幾位大法官,可以否定國會的立法,這樣的艱困情境,被稱為「抗多數困境」。這樣的機制是為了保護人權,因為在三權分立制度下,國家的規則由立法產出,但是「多數」也有可能會出現錯誤,這時候大法官就要扮演「煞車」的腳色。」

正如中大代表會,當年就要負責叫停各個民選組織(包括中央和屬會)的違規行為。

#745 7 黑名單裡,那些回不了家的臺灣人「二、有事實足認為有妨害國家安全或社會安定之重大嫌疑者。三、依其他法律限制或禁止入出境者。」

即是自由心證。

#750 8 向威權政府要民主,臺灣人的奮力二搏「反而在目前的臺灣,慢慢變成以「縣、市」為主,跟原先憲法本文的設定完全不一樣,這也暗示了這部憲法在國家認同適用上的問題。」

這一點其實跟「國家認同」沒關係,凍省只是因為憲法「適用範圍」縮得太細,令本來的設計不合用(台灣省包括了絕大部分領土,於是民選的台灣省長跟總統權勢太接近,凍結它就免除爭權的可能)。統獨其實是另一議題。當然對獨派而言他們根本不需要「省」這一級,所以他們同時會認為凍省是向獨立行進一步。

#779 「但中央選舉一定要在「中華民國」進行,當時的政府就是認為,如果在沒有反攻大陸成功之前,「臺澎金馬」這個地方不算是「中華民國」,既然不是中華民國,那怎麼可以進行中央選舉

此說不當,臺澎金馬當然是「中華民國的一部分」,但單靠他們不能代表「整個中華民國」,所以難以單獨辦中央選舉。(雖然其實運作上「至少」台灣省代表是應該要屆滿改選的,但實際上只以增選辦理。司馬昭之心,路人皆見。至於其他地區的代表則很難改選,就算單以身在台澎金馬的該省籍人士為選民重選,亦會引發外省籍選民投票權較本省籍選民重的非議。)

#1005 10 李登輝如何從強人手中實現軍隊國家化﹖「這一切的開始,可能是李為了鞏固統治,但在軍隊國家化後,無論政黨再怎麼輪替,軍方也逐漸不是那曾經令人擔心的變數」

也沒所謂,利益相合就行。

#1017 註41「郝氏不過是國防部長的一個「下屬」,在職位上和其他三人天差地遠,但他卻作這樣的回答,我們也覺得「蠻好的」。因為他完全切中了國民黨在臺遂行恐怖統治的基調,同時這也證明了國民黨的統治根本不需要什麼「體制」。」

黨國體制也算一種「體制」吧。

#1057 11 七次的修憲之路﹕政府體制大改造「讓我國的憲政體制開始偏向為「雙首長制」,兩個大山頭共同分享國家行政權的運作。但這樣的制度雖然模仿了法國的半總統制(可以想像把總統權力削一半)的設計,但卻沒有把法國第五共和中「換軌」的憲政慣例──讓國會多數政黨所屬的領袖擔任閣揆──明文放入憲法中。」

既然立法院沒同意權,則行政院長就只不過是總統的人,不需要反映議會黨派,又怎說得上「雙」首長﹖(後面提到陳水扁的唐飛內閣困境正是如此,行政院長根本無法獨立判事。)
雖然學理上也可以算半總統制,但其實運作上會更像「議會加了倒閣權」的總統制。(純總統制中議會沒有倒閣權。)

#1075 「匆促」雖然教育部國語辭典有載,但我總覺得其實應該是「倉促」。

#1142 12 曖昧不明的兩岸關係,像極了愛情「在我國司法實務上,包括最高法院和法務部都依據《兩岸關係人民條例》第二條第二款規定,「大陸地區」是指臺灣地區以外的中華民國領土;第七十五條規定︰在大陸地區或在大陸船艦、航空器內犯罪,雖在大陸地區曾受處罰,仍得依法處斷。因此大陸地區還是我中華民國的領土,若臺灣人在大陸地區犯罪的話,我國法院還是有管轄權。」

問題是除了最高法院,誰有全「國」範圍的無限管轄權﹖畢竟一般法院的司法管轄權通常都只限於本區轄境內(例如台灣高等法院就管台灣地區,甚至連金門馬祖人口那麼少都要另設一間「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負責),所以除非明文規定現有法院兼管大陸地區的案件,否則它們應該沒權越俎代庖,也不大可能甚麼案件都直接送到最高法院呀(因為最高法院應留作上訴用)。

《兩岸關係人民條例》第45條反而有明定,民事上如有發生地橫跨大陸和台灣的案件,以台灣地區為行為地。即是在台灣的高等和地方法院轄區內。但刑事案呢﹖似乎沒有提,可能其他法律另有規定吧﹖

#1162 「例如波多黎各,雖然客觀上幾乎都具備了國家要件,但主觀上認為自己是美國的一部分,因此其他國家不會雞婆主動給它國家地位。」

他們有獨立公投但沒通過呀。

#1200 13 轉型正義,真的是政治鬥爭嗎﹖「大眾仍停留在過往的潛移默化中,非但察覺不到獨裁者之前打壓異己的動作,竟還能對其國泰民安的神話心存感激」

台灣和大陸很不同之處,就是台灣的白色恐怖沒有「大部分人」被整,但大部分人都分享到經濟發展的好處。如果對岸連大部分人都被整、國家搞到五窮六絕的文革也有人懷念,台灣有人懷念威權時代更沒甚麼奇怪了。

#1243 「而「指揮」並不包括「限制出國」,如此擴大解釋,是不是會有超出法條本來意思的疑慮?」

但跑掉的人又怎「指揮」到﹖「候命」也算是指揮命令之一。當然全體限制出國的命令是否合符比例就是後話了。

#1331 15 從街頭到釋憲、從公投到專法:亞洲第一的同婚接力賽「同性伴侶並非自始受到法律歧視的,而是異性婚姻法制化所促成「伴侶關係」之結構性的歧視」

如果這樣說幾乎自有法律就歧視了。古代何曾在法律上承認過同性伴侶﹖
(留意我不是在評論「同性伴侶有沒有受歧視」,而是質疑「並非自始受到法律歧視」是否事實。)

#1364 「可觀察出大法官關心的問題包括︰婚姻到底是多數人民同意下的制度,還是個人的一項基本權利?立法院正在審議多個同婚草案,司法是否適合介入?」

問題是「婚姻制度」涉及很多社會權利和福利(正如同運者爭取同性婚姻也是因為想得到同樣的權利,否則沒有法律規定下自行宣稱「結婚」其他人也管不了你),制度內容也不可能不需要多數人同意吧﹖

#1394 「同性伴侶並非自始受到法律歧視的,而是異性婚姻法制化所促成「伴侶關係」之結構性的歧視;這或許可追溯自一九四五年中華民國接手臺灣時所實行之民法(一九二九年頒布),或如本書第2篇所提到,自一九二三年起日本內地政府宣布日本民法典直接適用於臺灣之時。」

這肯定搞錯,再之前行《大清律例》也沒承認同性伴侶吧。
(有些人可能問「冥婚」,首先冥婚其實也是異性之間,而且只是民間習俗,於法無據。至少《大清律例—戶律—婚姻》沒見到。)

「這部專法目前還有許多缺失有待補強(例如說同婚的雙方,目前仍禁止收養皆不具血緣關係的孩子)」

這其實涉及一個盲點﹕領養關注的不是領養者的權利,而是兒童權利。
撫養自己的孩子是天然權利,但收養別人的孩子則是社會授予個別人/家庭的權責,讓他們「代替社會」去撫養孩子。一般而言社會公眾希望小孩在接近主流的家庭成長,認為這樣對小孩比較有益。所以不只是同性伴侶,就是單親家庭也不見得能領養小孩。
當然,讓法庭有酌情權總優於一律禁止。畢竟主流的領養家庭未必足夠,我們也不能排除同性伴侶或者單親家庭可對小孩提供同等的照顧,「並非社會公眾心目中的理想家庭」不代表「必然不適合小孩成長」,這點也要分清楚。(至少據聞學術研究上,同性伴侶領養的孩子似乎並沒有比異性伴侶領養的差。)

#1557 側寫/從同婚公投辯論,看見憲法理念的掙扎「曾教授自己是法學教授,理應知道法學的論證和邏輯,但卻沒有在既有的時間內,好好加以論證「反對民法,專法更好」的命題,反而是向大眾傳播不甚正確的訊息。讓反對同性婚的法學論戰上,本來就站不穩的立場,更顯得薄弱。」

很簡單,他們要的根本不是辯論勝出,鼓動到反對者投票就行。
把風馬牛不相及的各種事情扯來混為一談,刺激恐慌情緒引導公眾反對性小眾,是他們的慣技,在香港已見不少。